保险定点服务招标公告(乐山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2024)


项目概况: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保险定点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阳光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PT-XM-GKZB-FW-202409-0031
项目名称: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保险定点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按各项目报价要求分别进行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础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未被列入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保险分、支公司取得省级机构授权后可参与投标。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特殊要求:无。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注册并登陆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sgzygcg.com/#/)-投标人(供应商)投标系统报名并获取zbid招标源文件。
报名操作流程:供应商登陆 → 投标系统 → 选择报名项目 → 录入报名信息 → 我参与的项目 → 选择报名项目进入 → 采购文件获取 → 查看 → 下载 → 弹出付款二维码并交费 → 获取zbid源文件后即为报名成功。(注:供应商交费后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下载zbid源文件)
2、报名费用:800元(包含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文件费300元)。
3、报名时间:自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每天00: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供应商确定参与本项目须通过报名方式获取zbid源文件,否则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陆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
3、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9:30(北京时间)。
4、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组织在线开标。

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如有)

(一)投标保证的收取
1、交纳金额:9500元。
2、投标人须在2024年12月12日16:00(以到账时间为准)前通过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保证金交纳页面交纳投标保证金。
3、账户信息:在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页面自动生成。投标人转账时须在备注栏中录入缴费信息页面自动生成的交易单号。
4、备注时仅备注自动生成的交易单号数字,不得有任何文字、空格或其他字符。交易单号数字未填、漏填、错填的系统将无法匹配项目,导致投标保证金交纳失败。开标后,投标人因出现上述问题导致投标保证金未正常交纳的,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是否交纳,以开标时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开标记录表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
(二)投标保证的退还
未中标人:项目招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采购合同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备案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首页统一登陆入口,进入投标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完善信息,加入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
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
办理方式:(1)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现场办理(电话:0833-2112056);(2)采购平台-注册及 CA 管理进入后进行线上 CA 申请。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028-85570890
CA 及签章服务:通过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查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采 购 人:乐山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258号
联 系 人:席先生     联系电话:0833-2410313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四川嘉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258号国资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0833-2410403

附件下载

公告或邀请内容.pdf

磋商文件(高新投保险.pdf

项目概况: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保险定点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阳光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GPT-XM-GKZB-FW-202409-0031项目名称: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保险定点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按各项目报价要求分别进行报价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基础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6、未被列入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保险分、支公司取得省级机构授权后可参与投标。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二)特殊要求:无。(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1、报名方式:注册并登陆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sgzygcg.com/#/)-投标人(供应商)投标系统报名并获取zbid招标源文件。报名操作流程:供应商登陆→投标系统→选择报名项目→录入报名信息→我参与的项目→选择报名项目进入→采购文件获取→查看→下载→弹出付款二维码并交费→获取zbid源文件后即为报名成功。(注:供应商交费后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下载zbid源文件)2、报名费用:800元(包含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文件费300元)。3、报名时间:自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每天00: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注:供应商确定参与本项目须通过报名方式获取zbid源文件,否则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9:30(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陆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3、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9:30(北京时间)。4、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大厅组织在线开标。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如有)(一)投标保证的收取1、交纳金额:9500元。2、投标人须在2024年12月12日16:00(以到账时间为准)前通过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保证金交纳页面交纳投标保证金。3、账户信息:在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页面自动生成。投标人转账时须在备注栏中录入缴费信息页面自动生成的交易单号。4、备注时仅备注自动生成的交易单号数字,不得有任何文字、空格或其他字符。交易单号数字未填、漏填、错填的系统将无法匹配项目,导致投标保证金交纳失败。开标后,投标人因出现上述问题导致投标保证金未正常交纳的,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是否交纳,以开标时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开标记录表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二)投标保证的退还未中标人:项目招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标人:采购合同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备案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首页统一登陆入口,进入投标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完善信息,加入采购平台供应商库。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办理方式:(1)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现场办理(电话:0833-2112056);(2)采购平台-注册及CA管理进入后进行线上CA申请。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4、采购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8-85570890CA及签章服务:通过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查询。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采购人:乐山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258号联系人:席先生联系电话:0833-2410313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嘉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258号国资大厦三楼联系方式:0833-2410403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保险定点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CGPT-XM-JZXCS-FW-202411-0060)磋商文件采购人:乐山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四川嘉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第四章供应商符合性要求及通过标准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第七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九章评审方法第十章采购合同(样稿)第一章磋商邀请四川嘉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乐山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委托,拟对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保险定点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项目名称: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保险定点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按各项目报价要求分别进行报价。三、采购项目简介: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对在保(续)保险和未来保险需求摸排汇总的基础上,乐山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受高新投集团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1家保险公司,负责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直管及代管企业提供2024-2026年度保险定点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6、未被列入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保险分、支公司取得省级机构授权后可参与投标。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五、报名方式、时间、地点:(一)报名方式:注册并登陆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sgzygcg.com/#/)-供应商投标系统报名并获取zbid招标源文件。报名操作流程:供应商登陆→投标系统→选择报名项目→录入报名信息→我参与的项目→选择报名项目进入→采购文件获取→查看→下载→弹出付款二维码并交费→获取zbid源文件后即为报名成功。(注:供应商交费后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下载zbid源文件)(二)报名费用:800元(包含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文件费300元)。(三)报名时间:自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每天00: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注:供应商确定参与本项目须通过报名方式获取zbid源文件,否则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方式(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9:30(北京时间)。(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陆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投标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三)磋商时间:2024年12月13日9:30(北京时间)。(四)磋商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磋商,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磋商大厅组织在线磋商。七、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供应商的方式: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布。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乐山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258号联系人:席先生联系电话:0833-2410313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嘉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258号国资大厦三楼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833-2410403电子邮箱:1147777997@qq.com九、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首页统一登陆入口,进入投标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完善信息,加入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办理方式:1、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现场办理;2、采购平台-注册及CA管理进入后进行线上CA申请。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8-85570890CA及签章服务:通过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查询。第二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按各项目报价要求分别进行报价。注: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按各项目报价要求分别进行报价。注: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3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2.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宣传资料以佐证其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的,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产品宣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产品宣传资料。经过调查核实或者检测检验,供应商投标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与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产品的宣传资料标注的技术参数不一致的,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进行处罚。4.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中,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其他供应商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有上述行为的,按照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其他供应商进行处罚。5.在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采购人通过调查核实供应商确实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可能导致无法按照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和采购合同约定履约的,可以不确定该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3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特别提醒:请供应商认真阅读上述内容,如认为自己的报价可能大幅度低于其他有效报价的,请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以备评审所需。4失信供应商管理(实质性要求)(一)重大失信行为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自行查询以采购文件公告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本项目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二)其他失信行为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评审时采用报价加成进行惩戒。报价加成: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注:供应商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的资格性部分进行承诺,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5成交公告成交公告将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乐山大佛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lsdflt.com/)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6磋商保证金一、投标保证的收取(实质性要求)1、交纳金额:9500元。2、供应商须在2024年12月12日16:00(以到账时间为准)前通过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保证金交纳页面交纳投标保证金。3、账户信息:在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页面自动生成。供应商转账时须在备注栏中录入缴费信息页面自动生成的交易单号。4、备注时仅备注自动生成的交易单号数字,不得有任何文字、空格或其他字符。交易单号数字未填、漏填、错填的系统将无法匹配项目,导致投标保证金交纳失败。开标后,供应商因出现上述问题导致投标保证金未正常交纳的,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是否交纳,以开标时在乐6磋商保证金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开标记录表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二、投标保证的退还未中标人:项目招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标人:采购合同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备案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2万元,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合同签订前支付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交款账户信息:签订采购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8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投诉及咨询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应当按照《乐山市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提交相关材料。咨询电话:0833-2410403。9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公告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后,由成交供应商登陆《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成交通知书。10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一、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二、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成交后未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11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1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6000元。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不含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登陆《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成交通知书。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12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名:乐山国联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01012100000664773备注:代理服务费转入需备注DL9999001。备注内容不能添加任何其他字符和文字。13关于本磋商文件说明(实质性要求)本磋商文件如果出现同一问题表述不一致且无澄清或更正公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确定。5.2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5.3综合评分明细表5.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5.3.2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评分因素及权重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1报价(30%)意外险(团体意外险、驻村干部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6%)一二类职业人员3分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注:有效投标报价指按磋商文件规定,通过了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1报价(30%)意外险(团体意外险、驻村干部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6%)三四类及以上职业人员3分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注:有效投标报价指按磋商文件规定,通过了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1报价(30%)机动车辆保险(10%)公务用车、生产用车自主定价系数5分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注:有效投标报价指按磋商文件规定,通过了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1报价(30%)机动车辆保险(10%)运营车辆、特种车辆自主定价系数5分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注:有效投标报价指按磋商文件规定,通过了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1报价(30%)环境污染责任保险(3%)环境污染责任保险(3%)3分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注:有效投标报价指按磋商文件规定,通过了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1报价(30%)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及其附加车上人员责任险(3%)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及其附加车上人员责任险(3%)3分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注:有效投标报价指按磋商文件规定,通过了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1报价(30%)企业财产保险基本险(3%)企业财产保险基本险(3%)3分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注:有效投标报价指按磋商文件规定,通过了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1报价(30%)企业财产综合险(5%)企业财产综合险(5%)5分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注:有效投标报价指按磋商文件规定,通过了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备注共同评分因素2服务方案及承诺(41%)承保方案及服务承诺(16%)16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承保服务制定科学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评分。包含:1)项目领导小组、实施小组;2)保险责任、责任免除;3)承保服务流程;4)承保服务承诺。共4项进行综合评比,完全满足的得16分,每有一项不完整、不全面、或不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扣2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技术类评分因素2服务方案及承诺(41%)理赔方案及服务承诺(16%)16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理赔服务制定科学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评分。包括:1)理赔领导小组、实施小组;2)理赔服务流程;3)理赔服务承诺;4)投诉管理办法、质量监督受理办法。共4项进行综合评比,完全满足的得16分,每有一项不完整、不全面、或不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扣2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技术类评分因素2服务方案及承诺(41%)内部管理(9%)9分对供应商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制度完善,且制定了承保理赔操作规范、作业指导等内控制度方面进行综合比较,包括:1)岗位责任制度;2)财务制度;3)应急控制制度。完全满足的得9分,每有一项不完整、不全面、或不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扣1.5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技术类评分因素企业实力(20%)风险综合评级(4%)4分根据供应商(供应商所属总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风险综合评级进行评分:A类(含AA类、AAA类)得4分;B类(含BB类、BBB类)得3分;C类(含CC类、CCC类)得2分;C类以下不得分。注:须提供供应商所属总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风险综合评级证明材料和官网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企业实力(2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8%)8分根据供应商(供应商所属总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评分:达到或超过220%(含220%)的,得8分;180%(含)-220%(不含)的,得6分;150%(含)-180%(不含)的,得4分;低于150%的,得0分。注:须提供供应商所属总公司2024年度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共同评分因素企业实力(20%)万张保单投诉量(8%)8分根据银保监会公布的2023年第一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指标情况统计情况,万张保单投诉量低于0.25件(含)得8分,0.25件(不含)至0.5(含)得5分,0.5件(不含)至1件(含)得2分,1件(不含)以上不得分。注:提供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4服务保障(9%)服务队伍(5%)5分根据供应商专业人才储备和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共计10人及以上的得5分,5-9人得3分,1-4人得1分,未提供服务人员不得分。注:以响应文件中“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为评定依据。共同评分因素4服务保障(9%)车辆保障(4%)4分供应商用于实施所在地查勘、定损、理赔服务专用车(汽车),以盖供应商公章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为准,每提供一台车得0.5分,最多得4分。注: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共同评分因素注: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2、评标总得分=F1+F2+……+F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的平均值。3、评分表中供应商提供的佐证材料不作为资格性和符合性的审查内容。4、评分表中供应商提供的佐证材料涉及外文的,需提供原版证书复印件,并自行对照翻译为中文,否则作不得分处理。6.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6.1评审委员会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6.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评审委员会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6.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6.4评审委员会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报告。6.5评审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7.评审委员会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8.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十章采购合同(样稿)合同编号:XXX签订地点:XXX签订时间:XXX年XXX月XXX日采购人(甲方):XXX供应商(乙方):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投标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第二条合同期限按甲方要求进行,……。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按磋商文件与国家相应的质量标准执行。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服务费用:……2、支付方式:……3、履约保证金:……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售后服务乙方需为甲方提供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后续服务。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条验收及质量要求1、符合达到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符合本项目的磋商文件的要求;3、符合投标文件的要求;4、验收不合格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后再次验收,若再不达标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价款不予支付。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四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各方一致确认以下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或本合同中记载的各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履行合同、解决合同争议时向接收其他方商业文件信函或司法机关(法院、仲裁机构)诉讼、仲裁文书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因各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告知对方导致商业文件信函和诉讼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单位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相关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合同双方应就本项目服务期限内相关的保密事宜另行签订《保密协议》。5、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1份,乙方1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附件1、项目磋商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投标文件4、成交通知书5、其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注:本合同仅供样例,具体由采购人、成交人共同按本项目磋商文件、成交人报价投标内容进行合理、合法、科学修编。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险定点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