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清淤底泥处置招标公告(泰州市九龙镇人民政府2024)
项目概况 西大河清淤底泥处置项目 JSZC-321202-NJCY-C2024-004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11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02-NJCY-C2024-0049
项目名称:西大河清淤底泥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90.00万元
采购需求:
因前期西大河水质异常,对西大河进行了清淤及水质提升,现需第三方单位对清淤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约5000吨)进行处置,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环保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核发的关于污泥处置项目的环评批复或审批意见;
2.投标人须具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排污许可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提供在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原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其固态(废物)申报代码。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
方式: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11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12-11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江州南路115号6楼609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和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未对现场和环境进行勘察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原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6号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州市九龙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龙园路202号
联系人:栾先生
联系电话:18036799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江州南路115号(综合楼主楼)6楼612室
联系人:祝女士
联系电话:15366729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女士
电话:15366729517
JSZC-321202-NJCY-C2024-0049采购文件.doc
泰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项目编号:JSZC-321202-NJCY-C2024-0049项目名称:西大河清淤底泥处置项目采购单位:泰州市九龙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1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项目需求第五章评标标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西大河清淤底泥处置项目JSZC-321202-NJCY-C2024-0049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11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202-NJCY-C2024-0049项目名称:西大河清淤底泥处置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90.00000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190.00万元采购需求:因前期西大河水质异常,对西大河进行了清淤及水质提升,现需第三方单位对清淤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约5000吨)进行处置,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30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环保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核发的关于污泥处置项目的环评批复或审批意见;2.投标人须具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排污许可证明材料;3.投标人须提供在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原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其固态(废物)申报代码。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方式: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1114:0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五、开启时间:2024-12-1114:00(北京时间)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江州南路115号6楼609室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和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未对现场和环境进行勘察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原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6号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泰州市九龙镇人民政府单位地址:泰州市海陵区九龙镇龙园路201号联系人:栾先生联系电话:1803679905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江州南路115号(综合楼主楼)6楼612室联系人:祝女士联系电话:1536672951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祝女士电话:15366729517第二章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知(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2、项目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规定。3.2满足本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4、参加磋商费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6、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质疑时效内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以代理机构实际收到供应商相关文件为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二、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构成1.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文件的澄清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3.磋商文件的修改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3.3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4.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采购人概不负责。供应商由于对采购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负。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构成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理解磋商文件,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磋商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2.1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3)本项目对供应商要求的特定资格证明材料(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申请人资格要求”之3的要求);(4)磋商供应商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的除外);(5)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的除外);(7)按照本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8)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9)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10)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11)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第(8)(9)(10)三项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提供不全或无效的,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2.2商务技术部分(1)磋商响应函;(2)磋商报价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4)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5)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和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应当提供的用于评审的其他文件和证明资料;(6)磋商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2.3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3.磋商响应有效期3.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4.磋商响应有效期的延长4.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5、磋商响应报价5.1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最后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作无效响应处理。5.2标的物详见项目需求。5.3有关费用的处理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5.4报价采用的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6、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磋商保证金。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响应文件的提交线上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说明:电子响应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响应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磋商响应文件。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2.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响应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限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响应文件的密封(加密)要求:3.1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本项目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加密。3.2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说明: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以及自备的能够登录“苏采云”系统的电脑,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响应文件。3.3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将拒收并提示。4.响应文件的拒收“苏采云”系统拒绝接收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5.1响应文件的撤回5.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5.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5.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5.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5.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1、响应文件解密1.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磋商小组2.1采购人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人。3、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3在项目评审期间,招标代理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3.4采购人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4、评审过程中的澄清4.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4.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作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响应文件的审查5.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1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5.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交易中心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5.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5.3.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5.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5.3.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5.3.5供应商的首次报价超过了最高限价的。5.3.6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一次报价的。5.3.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5.3.8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5.3.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3.10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5.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交易中心及磋商小组联系。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6.1磋商程序6.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6.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6.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6.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磋商小组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供应商的分值;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排名第一,为成交供应商。若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标的优劣顺序排列。6.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6.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6.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3.3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6.3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6.3.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2、质疑处理2.1参加磋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质疑。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提交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2.2质疑函必须以参加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采购人有权拒绝受理。2.3未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或从磋商活动中受益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也不予受理。2.4采购人将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5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七、成交通知书1.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特别说明:成交供应商在下载成交通知书后须提供4套加盖红章的系统内打印的纸质响应文件给采购代理机构。八、合同签订相关事项1、签订合同1.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九、其他事项说明:(落实的相关政策)1、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格式见附件。若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有,非监狱和戒毒企业不需提供)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若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有,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4、绿色采购: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按文件执行。5、根据《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商品使用的塑料、纸质、木材等包装需达到环保要求。6、根据泰财购[2023]33号文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州监管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履约保证金(如有)接收电子履约保函(保险)。7、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认定证明等材料为虚假材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8.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所制造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进行价格扣除,具体如下:8.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8.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8.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7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十、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文本)以下为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合同条款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本项目的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采购内容1.服务名称:第二条合同金额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元整(¥)。合同金额包括污泥运输和处理处置费、装卸费、道路清扫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保险、各项规费、利润、各项税费等合同实施过程中一切不可预见费用,以及完成本合同的全部费用。第三条服务范围1.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2)服务内容:(3)合同履行期限:30天。(4)服务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5%,中标人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后,至采购人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不计取利息)。第五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所有固废清运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款项。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违约,甲方可扣除履约保证金。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因乙方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3.乙方须履行其响应文件中的其他服务承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4.其他违约责任约定:(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应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必须向受损一方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和既得利益的损失。(2)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及时协商解决。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本项目招标文件明确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第八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九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泰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一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泰州市政府采购(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项目的采购文件(2)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投标报价表;(3)技术规格响应表;(4)投标承诺/服务承诺;(5)中标通知书;(6)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注:甲、乙双方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签订电子合同,并加盖电子签章,网址: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第四章项目需求一、项目概述因西大河水质异常,我镇对西大河河水进行应急处置,对其清淤底泥进行压榨后堆放在九岛环河内,约5000吨,同时已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公司对其清淤底泥进行检测,其检测结果为一般固废。为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现需对堆放在九岛环河内的清淤底泥(一般固废)进行处置。二、采购需求污泥处置须达到无害化的目的,处置方式须符合生态环境等各方面要求,污泥处置设施环保措施符合国家和环保部门要求;污泥处置后的产物需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要求;具备一定应急调蓄储存能力,在紧急情况下,可储存一定量污泥。3、其他相关要求1.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采购人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指挥、管理和调度(包括但不限于作业时间、实施区域、处置数量等)。2.中标供应商必须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3.中标供应商开挖、运输、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环境。人员和车辆的安全责任,以及运输和处置审批手续的办理,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4.本项目服务内容包含对一般固体废物的外运和处置交付。5.一般固体废物开挖方式原则上以机械开挖为主。6.一般固体废物开挖现场的称重设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提供,并由具有计量授权的机构检定,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7.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具备实时跟踪定位系统,采购人可随时查看或调取有关车辆的行车轨迹。8.中标供应商必须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在开挖和装卸过程中杜绝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在运输过程中杜绝沿途丢弃、遗撒渗漏。9.中标供应商转运一般固体废物禁止出江苏省行政区域处置。10.中标供应商必须对项目人员加强管理,遵守作业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文明施工,注意安全,处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在处置过程中如出现中标供应商人员或其他人员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因为操作不当造成的机械设备损坏或其他人员合法财产损失以及其他意外情况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11.由采购人安排中标供应商实施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工作,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日内组织人员至现场实地踏勘,并尽快组织实施人员和机械设备进场施工。12.为保证项目服务质量,中标供应商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服务期间如需更换人员,应报采购人同意。13.项目正式实施前,中标供应商必须将一般固体废物的去向和运输路线等报采购人备案。14.处置期间,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地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对提出的有关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通知采购人检查验收。15.中标供应商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警戒区域,配备警戒线、警戒桩、警示灯,警戒区域范围以确保处置施工作业的安全为限,施工时确保警戒范围内不得有无关人员和贵重物品。16.中标供应商应确保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如造成二次污染,一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17.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和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未对现场和环境进行勘察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三、服务期限和地点服务期限:30天地点:泰州市九龙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四、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所有固废清运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款项。第五章评标标准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二、磋商小组将依据下列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本评标标准的总分为100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三、具体标准:序号评分点评审标准分值1价格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30(小数点保留2位)。302类似业绩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污泥处置项目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63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设施情况: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主要针对处置单位暂存场地的规范性、容量及设备的先进性、高性能、稳定性、安全性和设备的处置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内容完善、准确、清晰、切实可行、配备合理,得12分;内容基本完善、基本切实可行、配备基本合理,得7分;有相应内容,但不完善具体,得2分;注: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清单一览表,未提供以上均不得分。124技术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现场实施和处置方案针对性、全面、技术,对本公司的全面介绍,工艺先进,超低排放,做到无公害处置等情况进行打分方案内容完整、清晰、切实可行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3分;方案内容较完整、清晰,比较切实可行,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方案内容基本完善,准确性及清晰度一般,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135管理架构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管理架构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制定的管理架构是否到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员、质量监管员、作业员等人员是否分工条理清楚,层级分明,是否落实岗位责任制度等)方案内容较好、针对性较强的,得13分;良方案内容内容比较齐全、基本可行的,得7分;方案内容不完整且不具体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136运输管理方案根据投标人编制的运输服务管理方案,以及安全措施、环保措施等进行打分:运输方案详细,安全措施、环保措施内容完善,合理可行,得13分;运输方案较详细,安全措施、环保措施内容基本完善,基本合理,得7分;运输方案一般、安全措施、环保措施一般,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137应急方案投标人编制针对本项目的应急方案,包括应急响应时间、应急处理能力,特殊情况或交通事故的应急保障、各类自然灾害应急处理方案:内容完善、准确、清晰、切实可行,得13分,内容基本完善、可行,得7分,有相应内容,但不完善具体,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13注:以上所有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需以扫描件形式上传,扫描件必须清晰、辨识度高,否则视为未提供。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本章仅提供响应文件中的部分文件格式,不应被理解为包含了响应文件所需的全部资料)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附件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泰州市九龙镇人民政府: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进行报价,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报价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2:承诺书(供应商名称)在此承诺:1.本公司(单位)对本项目所提供的服务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标准;;2.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本公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3: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注: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则无需出具授权书,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4: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 …… 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 …… 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注:(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是/否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附件7: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备注: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附件9:磋商响应函致: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处理。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7.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8.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10:磋商报价表本次为首次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项目名称 详见响应文件元总价(大写):金额大写 报价说明:1、报价包括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报价以总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3、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供应商(电子签章):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序号服务内容单价合计备注1西大河清淤底泥处置项目 ...... 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响应单位自行进行编制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1:根据评标办法,供应商认为需要递交的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清淤底泥处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