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招标公告(东莞市望牛墩镇公共服务办公室2024)



东莞市望牛墩镇2025年居家养老服务“大配餐”项目需求调查公告

和盛咨询(广东)有限公司受东莞市望牛墩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莞市望牛墩镇2025年居家养老服务“大配餐”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莞市望牛墩镇2025年居家养老服务“大配餐”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9-220190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莞市望牛墩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金牛路1号政府大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69-888551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和盛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769-22019033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6号301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受东莞市望牛墩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委托,和盛咨询(广东)有限公司就东莞市望牛墩镇2025年居家养老服务“大配餐”项目开展需求调查,欢迎有意向的公司提供符合要求的需求调查书,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莞市望牛墩镇2025年居家养老服务“大配餐”项目(具体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采购需求书及需求调查)

二、本需求调查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和盛咨询(广东)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hscgfw.com/)发布。

三、有意向的服务单位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需求调查书【纸质盖章版三份,电子可编辑WORD版本及PDF版本各一份(发送至联系邮箱:449322325@qq.com)】,并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齐全,纸质版

请按下列顺序排版:
1、封面: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2、目录
3、受调查单位基本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需求调查表
注:上述纸质盖章材料必须按照目录编制,加盖公司公章后递交到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6号301室。
四、本次需求调查不接受在接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需求调查书)。
五、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12月3日上午08:30(北京时间)。
六、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69-22019033
需求调查书接收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6号301室。
联系邮箱:449322325@qq.com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00.75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东莞市望牛墩镇2025年居家养老服务“大配餐”项目

品目
服务/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养老服务

采购单位
东莞市望牛墩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行政区域
东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17:22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200.7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769-22019033

采购单位
东莞市望牛墩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金牛路1号政府大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69-88855113

代理机构名称
和盛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6号3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69-22019033

附件:

附件1
附件:采购需求书及需求调查.docx

东莞市望牛墩镇2025年居家养老服务“大配餐”项目需求调查问卷问卷调查对象:联系人:联系电话:一、需求调查(一)相关产业发展1.现有大配餐服务的服务水平、技术水平或行业的发展历程、行业现状等:1.服务水平:2.技术水平:3.行业现状:2.可能涉及的企业资质、人员资质:(1)企业资质:(2)人员资质:3.涉及的相关标准和规范:(二)市场供给1.市场竞争程度:2.价格水平或价格构成:3.潜在供应商的数量、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三)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序号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预算中标人中标价123...(四)后续采购情况1.可能涉及的运营管理、耗材等情况:(五)其他情况东莞市望牛墩镇2025年居家养老服务“大配餐”项目采购需求书采购人:东莞市望牛墩镇公共服务办公室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服务对象以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基础,覆盖望牛墩镇辖区内长者。根据望牛墩镇实际,配餐标准为每人每天配两餐,餐标为22元/餐(含配送费),每人每天配餐费用为44元/天。确定1家中标人,为采购人辖区内有意愿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提供配餐服务,配餐费用由市、镇、村(社区)及个人共同承担。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快推进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各园区、镇(街道)居家养老“大配餐”服务范围实现有需求的村(社区)全覆盖,将有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资助对象全部纳入配餐范围,向社会老年人按不高于成本价的标准提供助餐配餐服务。结合望牛墩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采购方案。以落实*****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为总体要求,以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为契机,以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构建全覆盖的社会化“大配餐”服务体系为切入点,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项目服务对象为具有望牛墩镇户籍的符合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分三个类别进行资助:一是居家养老分散特困供养老年人;二是居家养老重度或中度失能老年人;三是居家养老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老年人,预计服务人数约125人。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合同签订后一年或项目总支出达到预算限额,合同自动终止。标的提供的地点东莞市望牛墩镇。付款方式1期:100%,以餐饮配送签收单及当月监督考核情况进行月结算,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并经采购人及中标人共同核对无误后,支付上一个月货款给中标人。采购人负责支付市慈善会及镇补贴部分费用,村及个人支付部分费用由中标人与村及个人自行结算。注: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出请款申请及所需的材料和等额合格发票。本合同的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采购人按规定扣罚。如果中标人怠于或者拒绝提供资料或者办理手续的,则因此产生的付款迟延的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要求1期:详见采购需求“十、验收要求”。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2.5%,说明:1、履约保证金为预算金额的2.5%,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1.1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应是合法经营的银行支行或以上级别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或者以专业担保机构、商业银行出具的担保函的形式缴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的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履约保函应在采购合同有效期满后30天内继续有效。(1)履约保函应是合法经营的银行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的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履约保函应在采购合同有效期满后30天内继续有效。(2)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将信用担保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人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①投标担保。是指由担保机构为中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成交后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由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责任。②履约担保。是指由担保机构为中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中标人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的,由担保机构按照保函约定履行支付履行保证金的责任。③融资担保。是指担保机构为中标人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1.2保证金可采用电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但不可以采用现金方式(包括存现方式)提交。中标人必须保证资金以中标人的名称(以分公司或子公司汇款无效)在约定的日期前到账(以银行收到为准)。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0日内,应及时将履约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或履约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给采购代理机构。3、若中标人不能递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当予以赔偿。4、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回。中标人在依法履行完毕采购合同后,中标人可向采购人提交退回履约保证金申请,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退回履约保证金申请后予以办理。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5.1中标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采购人可依法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5.2中标人在履行采购合同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条款,损害了采购人的利益或致使被取消合同的,采购人可依法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5.3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其他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其他商务需求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1(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东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修订)和有关规定,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按市场价22元/份标准定做。(2)投标人须按本项目预算金额(¥2,007,500.00元)填写“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报价要求2本项目为包干项目,配餐标准包含服务期内的团体保险费、各项管理费、人员工资、补贴、工服、劳保福利、劳动用工手续、体检、社会保险费、公积金、风险金和一切税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中标人必须遵守劳动法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报价内容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餐饮服务东莞市望牛墩镇2025年居家养老服务“大配餐”项目项12,007,500.002,007,500.00餐饮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东莞市望牛墩镇2025年居家养老服务“大配餐”项目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服务对象以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基础,覆盖望牛墩镇辖区内长者。根据望牛墩镇实际,配餐标准为每人每天配两餐,餐标为22元/餐(含配送费),每人每天配餐费用为44元/天。确定1家中标人,为采购人辖区内有意愿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提供配餐服务,配餐费用由市、镇、村(社区)及个人共同承担。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快推进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各园区、镇(街道)居家养老“大配餐”服务范围实现有需求的村(社区)全覆盖,将有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资助对象全部纳入配餐范围,向社会老年人按不高于成本价的标准提供助餐配餐服务。结合望牛墩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采购方案。以落实*****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为总体要求,以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为契机,以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构建全覆盖的社会化“大配餐”服务体系为切入点,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项目服务对象为具有望牛墩镇户籍的符合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分三个类别进行资助:一是居家养老分散特困供养老年人;二是居家养老重度或中度失能老年人;三是居家养老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老年人,预计服务人数约125人。二、采购内容1、中标人为采购人辖区内有意愿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提供配餐服务。服务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餐饮配送服务的售出,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法预计,也无法向中标人保证每月餐饮配送服务的数量及餐饮配送服务的采购金额,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到本项目的成本及投标风险。★2、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安排的餐饮配送服务,不得以数量太少或金额太小为由拒绝提供服务,且对采购人安排的餐饮配送服务数量及金额多少无任何异议,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3、结算金额以采购人核准的实际产生的采购金额为准,中标人餐饮配送服务的采购金额累计结算不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2,007,500.00元)。4、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的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执行。★5、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提供《食品安全承诺书》(承诺书详见十一、附件《食品安全承诺书》)。6、中标人需参与采购人每月组织的膳食反馈会,参与人员须在会上听取、记录就餐人员反映的各种配餐及就餐问题,并根据反映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及时改正所发生的各种问题,提高供餐的质量。三、人员要求1、中标人应根据用餐人数及配餐人数为该项目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少于1名项目管理人员、2名厨师、2名厨工及不少于8人的配送团队,具体人数与采购人共同商定,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2、中标人配备的服务人员经过卫生培训教育具有健康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法规的要求,并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及工作经验。3、服务人员每年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投入项目服务。4、中标人的服务人员需配备统一的工作服装(包括但不限于:衣、帽、鞋、口罩等),并穿着上岗,工作服装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工作期间应保持良好的形象,做到衣着整洁、仪容端正、礼仪规范。5、如因举办活动或节假日加菜导致工作量增大需要临时增加服务人员的,中标人应及时补充并承担相关的费用及风险,同时,相关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本项目的要求。6、在服务期间内,中标人须承担项目工作人员的意外责任和工伤责任险和所有服务风险。如服务过程中工作人员受伤或导致他人受伤、财产受损的,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如因此导致采购人被追索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全部损失。7、中标人需无条件接受并配合采购人及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对服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四、配餐要求1、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上午10:30-11:30、下午4:30-5:30把加工好的饭菜分别装入专用的保温容器并在上午12:00、下午6:00前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分发。2、中标人配餐时可使用采购人原有的餐具,如餐具出现保温效果不良、数量不够或损坏等情况,中标人须自行采购符合食品安全并取得合格证书具有保温功能的餐具进行替换,中标人采购的餐具所有权归中标人所有。3、配餐由中标人送达至采购人指定的各服务对象。4、中标人根据季节选择适当的保温箱进行运送,确保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每天可以吃到卫生安全健康的热饭热菜,中标人制作配餐的标准应符合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应尽量避免过硬、过辣的配餐。5、中标人须有规律地对餐具进行回收、清洗、消毒,确保餐具使用的合理性和循环性。五、餐品要求中标人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须保证提供的供餐产品的原材料须符合下列质量标准:1、蔬菜类:无黄叶,无腐烂,无泥沙,新鲜,无浸泡,当天购买记录或小票;2、水果类:新鲜无腐烂,无碰伤,当天购买记录或小票;3、肉类、海鲜类:无注水,当天购买记录或小票;4、粮油、副食干货类:无霉变,水分标准及杂质要求按国家标准执行;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成分说明、逾期指示及完整包装;5、佐料类:新鲜无霉变,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成分说明、逾期指示及完整包装;6、饮料类: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成分说明、逾期指示及完整包装;7、中标人不得采用转基因食品及含有转基因成分的主辅料,采购的大米、食用油、调味料以及禽畜肉类、果蔬、水产等食品原材料须有供货商资质证明、每批次的检验检疫证明。8、中标人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三无”产品或原料);不采购和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调味料以及人工色素调味料;不外购散装熟食品;尽量采购新鲜肉制品,少采购冷冻肉制品、油炸食品、腌制食品以及香肠、火腿、肉丸等加工肉制品等。★9、就餐标准:餐食须为即日烹调,1大荤,1小荤,1素菜,1汤,米饭不少于350克,两荤各不少于120克,青菜不少于110克,确保每天的配餐分量足,质量好,符合老年人的用餐要求。中标人需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的要求,针对服务对象制定营养充足、搭配合理、菜品丰富的带量食谱(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10、中标人须每月25日前制定下月配餐餐单用以公示,如采购人或相关业务单位发现菜式不适合,可在收到餐单后一周内双方协调修改,中标人须严格按照配餐餐单内容提供的配餐产品,如遇到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采购人。11、如采购人需要中标人配合完成其他餐饮加工工作的,中标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12、中标人负责所有食物的采购、加工、烹饪、配送工作。六、应急要求中标人应具备完善的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要求:1、针对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应有相应的配送保障措施;2、针对配送人员在配送途中突发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情况,应有相应的人员替换保障措施;3、针对食材仓储、保存环节中可能出现的导致配餐损坏、数量不足的紧急情况,应有相应的处置措施;4、针对配餐配送流通可能会出现的质量问题(如配送过程交通事故致使配餐破损等),应有相应的处置措施。七、质量要求1、中标人所供应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卫生标准等,同时符合采购人的使用要求。2、采购人验收时,如发现数量不足,中标人应立即补足;如有餐品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中标人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进行更换。3、整个配送过程科学合理,运输车辆须符合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和每天消毒,车辆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在送餐过程中,送餐车须严禁装载与配送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或物品。4、对危及人体健康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5、在合同服务期内,如双方的协议内容与中央、省、市出台的政策精神和文件要求不符,或其他不可抗力理由,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终止协议或按上级的政策、指示精神更改协议内容,中标人必须无条件给予配合。八、服务管理要求1、在服务期限内,采购人向选取的中标人发出采购服务通知时,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进行确认;并在30分钟内与采购人联系。2、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标人,经确认后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暂停或解除合同取消其服务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采购人有权从候补名单中顺延补充为供货资格的单位或重新招标:(1)一个月累计三次没有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提供供餐服务;(2)无正当理由拒绝向采购人确定对象提供服务的;(3)出现管理、配餐质量控制等各方面不能满足招标文件、采购人的相关要求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4)索取、收受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务,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利益的;(5)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本项目能力的;(6)没有实现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违反合同规定、法律法规禁止的以及违反合同规定行为的;(7)出现不符合食品安全监督规定及要求的行为或现象。3、在合同期限内,给予采购人享受最优惠待遇,即给予其他同类客户更优惠的待遇时,应通知采购人同时享受。4、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5、中标人应具备健全的各类食材采购流程、检验制度。6、中标人应具备完善的组织管理架构及岗位职责。7、中标人应具备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管理服务理念与管理模式。九、其他要求1、中标人须制定并执行严格的餐饮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范经营并接受相关部门单位的监督。2、整个配送过程科学合理,运输须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车辆运输,保持清洁和每天消毒,车辆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在送餐过程中,送餐车须严禁装载与配送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或物品。3、中标人需提供“配餐送餐”服务,中标人应按照就餐人数,按时将饭餐配送给各个居家养老服务对象。4、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的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派出监督人员对中标人的操作程序、食品制作程序等进行不定期检查,以确保中标人的配餐服务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和本项目的有关要求。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中标人须立即整改,保证配餐食品安全。若中标人未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和本项目的有关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同时给采购人造成的直接损失,追究其经济赔偿。★5、如因中标人的过错,发生鱼、肉、蔬菜变质、人员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其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6、投标人必须在服务期内为享受“大配餐”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7、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服务期内,若相关部门有统一的政策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并积极配合采购人按最新的政策要求签订补充协议,必要时可终止合同。(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十、验收要求1、本项目工作质量由采购人每月安排人员进行监督考核。(详见十一、附件《项目考核情况表》)2、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由采购人组织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评估,服务期限内,每次的服务考核评估达不到90分时,低于90分部分每低1分扣除当月服务费用的1%,即:低于90分时,扣除费用=(90-考核得分)/100*当月服务费用,并要求中标人立刻调整。如中标人累计2次服务考核低于80分,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未能按合同提供服务给采购人造成的直接损失,追究其经济赔偿。3、政府监督或第三方不定期对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进行调查,若发现居家养老对象满意度低于80%,采购人责令中标人对服务内容进行整改,整改时长不超过一个月,整改期间,采购人有权暂停中标人的服务资格,并可向社会购买此期间“大配餐”服务,整改期满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恢复配送服务资格。若整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或连续两次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满意度低于80%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4、每次配餐需留存各菜品,保存48小时作为食品安全事故留查。十一、附件1、项目考核情况表项目考核情况表项目考核内容扣分细则分值(分)实际得分(分)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如因食品加工、存放不当或场地设备(设施)、器具消毒、保洁不到位的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1、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一次扣30分;2、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意见不改正的,发现一次扣5分。30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服装要求在岗期间,服务人员不按规定着装的,每发现1人,扣1分。5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个人卫生要求在岗期间,服务人员不遵守个人卫生制度,每发现1人,扣1分。10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食物加工制作要求1、对腐败变质或感官异常的原料仍加工使用,每发现一次扣3分;2、蔬菜与肉类、水产品不分池清洗,发现一次扣1分;3、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它工具容器不洗净、不定位存放,每发现一次扣1分;4、食品不烧熟煮透,熟品与原料或半成品不分开存放,每发现一次扣2分;5、较长时间不食用的熟品不冷藏,发现一次扣2分;6、加工凉菜的工具、容器不是专用,用前不消毒的,发现一次扣2分。10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食品配送容器卫生要求1、配送容器未经消毒使用的,发现一次扣2分;2、容器和餐具不使用专用水池或水盘清洗,发现一次扣1分;3、熟食容器和半成品容器、原料容器不区分使用并做好标记的,发现一次扣1分;4、消毒后的容器不贮在专用保洁柜,发现一次扣1分;5、保洁柜不定期清洗、不洁净的,发现一次扣1分10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工场所保洁要求1、工作间不干净、整洁,发现一次扣0.5分;2、排水沟堵塞,有积水或发臭等情况,发现一次扣1分;3、水桶不加盖、废物袋不扎口,不放在上风不远离工作间等,发现一次扣0.5分;4、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到处可见,发现一次扣1分;5、乱倒垃圾和污水,发现一次扣1分。5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工设备使用要求没按要求及时清洗、保养加工设备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10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配餐要求不服从采购人管理要求,没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配餐工作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10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物资保管要求1、新鲜果、蔬原料存于积水、无遮阳、不通风的场地,发现一次扣1分;2、对腐败、霉烂原料不及时剔除,污染其他食品或原料的,发现一次扣2分;3、同位置存放相互影响风味的材料的,发现一次扣1分;4、不实行原材料先进先出的,发现一次扣1分。10总得分考核小组签名被考核人(或代表人)签名2、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承诺书》为进一步做好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维护饮食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不良事件的发生我单位为食品安全工作郑重承诺如下: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负全责。二、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定和完善各环节食品安全制度,做到制度上墙,要求从业人员熟知并严格执行,经常开展自律性检查。三、依法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杜绝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疾病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四、依法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坚决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不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五、依法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点心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贮存、更衣等场所。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场所,以及食品贮存、更衣等场所。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完善五防措施。六、依法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七、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检查验收和索证索票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食品及原料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把食品原料进货质量关。八、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台账制度,如实记录、保存食品、原料购进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本单位食品、原料购进的可追溯性、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九、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措施,及时发现食品原料的质量安全隐患,不供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发现问题食品立即停止供应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十、自觉制作公示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食品安全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提高服务质量,规范经营行为;积极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并定期公示量化分级结果;提高管理水平,努力营造食堂食品安全环境。承诺单位:承诺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居家养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