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服务实训基地建设 舱门训练器 水上模拟平台 音箱招标公告(榆次区第三中学(榆次区职业技术学校)2024)
项目概况
榆次区第三中学(榆次区职业技术学校)航空服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7022024ACS00099
项目名称:榆次区第三中学(榆次区职业技术学校)航空服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84000
最高限价(元):684000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1包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舱门训练器
套
1
2
水上模拟平台
套
1
3
综合紧急撤离舱
套
1
4
功放
套
1
5
音箱
套
2
合同履约期限(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供应商只有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线上递交。供应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放弃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线上开启。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进行响应文件的解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发布。 2.响应文件须使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完成。 3.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4.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的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次区第三中学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顺城西街183号
联系方式:0354-3284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瑞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安宁大街(铁华大厦对面)三层
联系方式:0354-3029977 17652899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轶慧
电 话:13453275511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航空实训基地建设).docx202.0K
榆次区第三中学(榆次区职业技术学校)航空服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7022024ACS00099采购人:榆次区第三中学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瑞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4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方法27第四部分技术参数32第五部分合同协议书35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1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榆次区第三中学(榆次区职业技术学校)航空服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文号:ZFCG-140702-2024-6-0030472.项目编号:1407022024ACS000993.项目名称:榆次区第三中学(榆次区职业技术学校)航空服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684000元6.采购需求:6.1本次采购共1包;6.2采购内容: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1舱门训练器套12水上模拟平台套13综合紧急撤离舱套14功放套15音箱套26.3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6.4交货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顺城西街榆次区第三中学(榆次区职业技术学校)6.5质保期:一年6.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12月02日00:00至2024年12月06日23:59(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上获取(http://www.ccgp-shanxi.gov.cn)线上获取。3.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供应商只有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线上递交。供应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放弃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五、响应文件的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线上开启。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进行响应文件的解密。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磋商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发布。2.响应文件须使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完成。3.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4.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的不再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榆次区第三中学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顺城西街联系方式:0354-32846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瑞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安宁大街(铁华大厦对面)三层联系方式:0354-302997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安轶慧电话:17652899977电子邮箱:sxrtysgs@163.com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榆次区第三中学2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瑞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榆次区第三中学(榆次区职业技术学校)航空服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5预算金额684000元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7采购内容舱门训练器1套;水上模拟平台1套;综合紧急撤离舱1套;功放1套;音箱2套。8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9交货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顺城西街榆次区第三中学(榆次区职业技术学校)10质保期一年1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12付款方式合同履行结束并验收合格后15个日历天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13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4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7.磋商保证金★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有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见‘响应文件格式’)注:(1)以上加“★”项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2)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需加盖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CA章。15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3.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4.近三年同类型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见‘响应文件格式’)★5.技术参数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6.项目实施方案7.售后服务方案8.培训方案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如有)注:以上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16供应商应提交的报价文件★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报价明细表(见‘响应文件格式’);注:以上加“★”的报价文件若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1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8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仟捌佰元整(¥:6800元)2.保证金的形式:保证金应当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响应文件中需装订保证金交款凭证及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3.指定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账户名称:山西瑞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中都支行账号:04388001040011405行号:1031750388034.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5.注意事项:(1)保证金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2)供应商缴纳保证金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3)选择汇款的供应商须向银行核实磋商保证金到账,以免因为未到账影响磋商。磋商保证金的提交应符合上述要求,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未足额提交保证金或保证金未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到账的,均将被视为无效响应。6.保证金的退还:①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②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19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0现场考察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风险自负。21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22分包、转包不允许23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2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线上递交。供应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放弃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5响应文件开启及解密1.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磋商,供应商无需现场参与,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线上远程解密、远程在线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长30分钟。3.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4.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6开启、解密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安宁大街(铁华大厦对面)三层评标室27响应文件编制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28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9评审程序及方法1.一轮磋商与二轮报价2.综合评分法30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 由评审小组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采购人确定31成交结果公告公告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32采购代理服务费1.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成交供应商需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照类别全额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3.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文件、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计取,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计算。3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文件所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3、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报产品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实行优先采购政策。(2)磋商供应商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磋商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5、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1)按照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且适用晋财购[2022]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优惠政策。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8、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价格折扣。(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9、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磋商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注:1.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如不涉及上述内容,供应商无须提供相关文件。3.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或需要由联合体参与的采购项目,本项第5-7项应作为资格证明文件提交,否则响应无效。34其他当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供应商须知中的内容和条款有冲突或不一致时,以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工程”指本磋商文件所述建设工程。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本次采购是否允许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5.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报价。3.5.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4、竞争性磋商费用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联系方式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责任。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内容6.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方法第四部分技术参数第五部分合同协议书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6.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6.3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的相关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6.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6.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按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7.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服务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和政策性要求的文件。报价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中的加“★”项、政策性要求中国家强制性因素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报价处理。9.2响应文件其他要求9.2.1编排要求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和系统中的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响应文件中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9.2.2格式要求本磋商文件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和上传(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如供应商参加多包磋商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9.2.3响应文件的份数、加密9.2.3.1响应文件的份数本次磋商须提交的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2.3.2响应文件加密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CA(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加密。9.3磋商保证金9.3.1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及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规定。9.3.2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规定。9.3.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响应无效。9.3.4磋商保证金的退还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规定。9.3.5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已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9.3.6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规定。9.4磋商报价9.4.1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9.4.2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工程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税金和相关服务等的全部费用。9.4.3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9.4.4最低磋商报价不是授予合同的保证。10、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10.1响应文件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按本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0.2电子交易平台为供应商提供在线或离线编辑和制作响应文件的功能,主要包括文件的导入、文件内容编辑、版式文件转换、文件生成、校验以及加密等功能。具体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的使用说明详见该电子交易平台上的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交易平台。10.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0.4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作无效报价处理。10.5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允许有空项。10.6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7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不能确定”的字样。10.8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0.9响应文件按不同章节编制并分别加盖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2、响应文件的签署12.1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2.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2.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盖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2.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12.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响应文件的制作及加密13.1电子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从“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下载“山西政府采购投标客户端”,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的证书证件等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13.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13.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13.1正式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已进行了有效的CA电子签章)打印2份纸质版响应文件,胶装成册,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送至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作为存档使用。14、响应文件的解密14.1采购代理机构在开启时间止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远程解密)。14.2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解密。14.3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法定磋商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15.2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已解密的响应文件(含补充、修改)进行撤回。五、开启16、开启及其有关事项16.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启活动,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小组不得参加开启活动。16.2参加开启的供应商代表在线签到。开标前半小时,供应商利用CA锁在线进行签到;16.3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启和解密。16.4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发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进入解密环节,供就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报价视为无效;16.5第一轮报价。解密全部完成后或解密时间截止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显示供应商名称、报价、合同履行期限等磋商文件所确定的内容。六、磋商程序和要求17、组建磋商小组17.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磋商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7.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8、审核18.1开标后,磋商小组将审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磋商保证金。18.2审核时,磋商小组要审核每份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资格性审查:审查内容详见“第三部分评分办法资格性评审标准”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详见“第三部分评分办法符合性评审标准”18.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磋商19.1磋商小组按照各供应商签到顺序,与各供应商在交易平台上分别进行商务、技术磋商。具体步骤为:(1)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要点,结合专家审核意见和供应商技术陈述情况,与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磋商;(2)商务、技术磋商后,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原报价技术参数进行修正,并做相应承诺。(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9.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开启第二次报价通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完成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最后报价文件上传的,视为放弃最后报价,其第一次报价将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供应商公布报价情况。19.3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9.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0、报价的澄清20.1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磋商小组专家共同签字。20.2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报价。20.3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1、评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2、确定成交供应商2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22.2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如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为无效响应:(1)供应商未提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2)供应商不符合本须知第3条要求的;(3)供应商未提供本须知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5)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6)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签署、盖章的;(7)响应文件的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8)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中标注“★”号的商务条款及技术条款要求;(9)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10)报价明显低于服务成本价有降低服务标准的;(11)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响应被拒绝的其他条款。23、评审复核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进行复核,并作出书面说明;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23.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3.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4、评标过程保密24.1采购人、集采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4.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5、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磋商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5.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响应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响应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6、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6.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主管部门。26.3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26.4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27、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27.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7.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统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27.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27.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27.5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27.6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同一人签字的;27.7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七、签订合同28、成交通知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采购代理服务费29.1本次磋商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29.2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文件、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计取,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计算。30、签订合同3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0.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30.4成交供应商一旦成交,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30.5违反30.1条、30.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0.6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合同公示。30.7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八、保密和披露31、保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磋商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2、披露32.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2.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3、供应商有权就采购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3.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线上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3.2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33.3供应商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33.4在线质疑由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提起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等。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材料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相关材料由本人签名。33.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在线质疑后,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接收质疑答复结果。33.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33.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投标,而于磋商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十、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34.1供应商在本采购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投标等。34.2如果有证据表明供应商在本采购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中标(成交)后发现的,中标(成交)人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条文描述方式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十一、违约处罚35.违约处罚35.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磋商后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响应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十二、政策性因素36.1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要求。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对于联合体报价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内容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否则不予认可)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规定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2.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36.2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评审要求。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6.3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评审要求。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方法一、评审依据1.评审小组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2.评审小组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3.评审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二、评审过程的保密1.评审小组、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2.磋商小组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向供应商进行任何有关评审的解释。三、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四、评审事项处理原则1.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要求其在评审现场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评审小组有权判定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是否属于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3.有效供应商的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评审依据,亦不作为不成交的评审依据。4.评审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五、评审报告1.评审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签字确认,各成员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2.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资格性审查序号审查要求审查标准1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情况;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小企业,须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格式为准。否则,响应无效。9磋商保证金提供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证明文件须清晰有效、符合要求。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响应无效。说明:1.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2.资格性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不进入下一环节审查。符合性审查序号审查要求审查标准1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是否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格式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是否按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全部符合,即为有效,否则,响应无效。2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是否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格式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是否按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全部符合,即为有效,否则,响应无效。3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函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是否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格式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是否按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全部符合,即为有效,否则,响应无效。4对供应商的报价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是否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格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进行了签署、盖章。1.报价一览表若存在漏项、缺项,报价无效;2.报价若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报价无效。说明: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2.响应文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形的,可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澄清;如响应文件中所涉及内容全部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评审内容及标准商务部分评审因素分值评审标准商务部分业绩10分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内同类型项目案例,有一项得5分,本项最高10分。(以合同或协议书为记分依据,要求提供合同或协议书首页、项目内容及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扫描件)注:近三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同类型项目为实训类建设项目。合同案例中的乙方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供应商名称发生过变更,须提供证明文件。商务部分产品证书4分提供核心产品的软件著作权证书:(1)提供应急救援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得2分。(2)提供教学模拟舱模拟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得2分。(须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技术部分技术指标25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得25分。(1)标注“★”的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不满足则视为无效投标。(注:需提供证明材料,是指能充分证明技术参数的资料,包括模型设计图纸或产品彩页资料等相关证明材料)。(2)标注“▲”的为重要技术指标,每有一项经评审小组认定为负偏离项的扣2分,扣完为止。(3)一般参数每有一项经评审小组认定为负偏离项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供应商须根据投标产品实际参数如实填写技术参数偏离表,如经评审小组评定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参数的此项记为0分。技术部分项目实施方案15分(1)实训平台建设流程3分;(2)供货及安装调试方案3分;(3)实施期限及进度安排3分;(4)项目团队架构及人员配置3分;(5)技术要点实施详细步骤3分。技术部分售后服务方案8分(1)提供7×24小时标准电话技术支持得2分;(2)保证立即响应,3小时内到现场,6小时内排除故障的得2分;(3)定期巡检方案得2分;(4)售后服务人员具有高级管理师证书得2分。(要求提供售后服务高级管理师证书扫描件)技术部分培训方案8分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及时对使用人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使用人员能够熟练使用所供设备。(1)培训内容2分;(2)培训方式2分;(3)培训人员安排2分;(4)培训时间安排2分。以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的扣2分;每项中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扣0.5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方案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前后矛盾;方案内容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符;培训时间安排存在逻辑错误)报价部分报价分值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晋财购[2022]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依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基准价和报价得分。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再给予价格优惠。第四部分技术参数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舱门训练器1.机型:A320机型。▲2.主体:舱体需为半开放式A320舱段,包括前门区和客舱段,教员控制台设置在舱体前部。★3.模拟器尺寸:≥长5.3米*宽2.5米*高2.3米;钢板:Q235材质,厚度≥1.5mm;地板:≥13MM厚木板+≥8MM厚地毯。▲4.功能:舱门可进行正常/紧急开启训练(含外部开门)、翼上出口开启训练、客舱紧急广播。5.舱门配置:A320机型的左一门,航材舱门模块或仿件;功能要求:可反复进行正常和紧急方式的操作。6.内饰:顶棚、舷窗、侧壁板等需与真实飞机一致;侧壁板尺寸:≥宽1000MM*高1320MM。7.灯光系统:训练舱内需配置简易照明灯光、仿真应急灯和仿真出口标志灯。8.广播系统:需在乘务员站位配置1部内话手机,具有客舱广播功能,内话手机功能、外观颜色、按键布局与真实飞机上话机一致。9.乘务员控制系统:门区和客舱灯光控制。乘务员控制面板的形状、大小、功能需与真实飞机的相一致。10. 乘务员座椅:仿真双联乘务员座椅或真机拆件,要求操作要与真实飞机的乘务员座椅一致,包括外观、功能和安全带等。11.旅客座椅:仿真旅客座椅或真实拆机件,需配置2排经济舱三联旅客座椅,共6座。经济座尺寸:≥宽1500mm*高1130mm*长580mm。12.行李箱:仿真行李箱或真实拆机件,行李箱尺寸:≥宽780MM *高度360MM。13.旅客服务面板配备功能要求:旅客呼叫功能阅读灯可操作功能服务面板喇叭“请勿吸烟”和“系好安全带”指示灯。▲14.通过模拟舱模拟系统可实现氧气面罩的自动脱落。套12水上模拟平台1.机型:A320机型。▲2.主体:舱体需为半开放式A320舱段,包括前门区和客舱段,教员控制台设置在舱体前部;开放侧安装护栏。★3.模拟器尺寸≥长5.3米*宽2.5米*高2.6米;钢板:Q235材质,厚度≥1.5mm;地板:≥13MM厚木板+≥8MM厚地毯。▲4.功能:可培训乘务员在飞机处于着水状态下,正确熟练地开启飞机舱门;利用1L舱门从客舱紧急水上撤离训练。可通过应急救援系统发出应急撤离信号。5.舱门配置:A320机型的左一门,航材舱门模块或仿件;功能要求:可反复进行正常和紧急方式的操作。6.内饰:客舱内装饰:顶棚、舷窗、侧壁板等,需与真实飞机一致。侧壁板尺寸:≥宽1000MM*高1320MM。7.灯光系统:训练舱内需配置简易照明灯光、仿真应急灯和仿真出口标志灯。8.广播系统:需在乘务员站位配置1部内话手机,具有客舱广播功能。内话手机功能、外观颜色、按键布局与真实飞机上话机一致。9.乘务员控制系统:门区和客舱灯光控制。乘务员控制面板的形状、大小、功能与真实飞机的相一致。10.乘务员座椅:仿真双联乘务员座椅或真机拆件。钢板+皮革+海棉垫子制作而成,要求操作与真实飞机的乘务员座椅一致,包括外观、功能和安全带等。11.旅客座椅:仿真旅客座椅或真实拆机件,需配置2排经济舱三联旅客座椅,共6座。经济座尺寸:≥宽1500mm*高1130mm*长580mm。12.行李箱:仿真行李箱或真实拆机件,行李箱尺寸:≥宽780MM *高度360MM。13.旅客服务面板配备功能要求:旅客呼叫功能阅读灯可操作功能服务面板喇叭“请勿吸烟”和“系好安全带”指示灯。▲14.通过模拟舱模拟系统可实现氧气面罩的自动脱落。套13综合紧急撤离舱1.机型:737机型。▲2.主体:舱体需为737舱段,包括前门区和客舱段,教员控制台设置在舱体前部。★3.模拟器尺寸≥长5.4米*宽2.5米*高5.6米;钢板:Q235材质,厚度≥1.5mm;地板:≥13MM厚木板+≥8MM厚地毯。▲4.功能:可进行舱门正常/紧开启训练;滑梯充气模拟系统;客舱紧急广播。5.舱门配置:737机型的左一门,模拟门制作;功能要求:可反复进行正常和紧急方式的操作。6.内饰:顶棚、舷窗、侧壁板等,需与真实飞机一致。侧壁板尺寸:≥宽1000MM*高1320MM。7.灯光系统:需配置简易照明灯光、仿真应急灯和仿真出口标志灯。8.广播系统:需在乘务员站位配置1部内话手机,具有客舱广播功能。内话手机功能、外观颜色、按键布局与真实飞机上一致。9.充气滑梯: 1)材质:加强尼龙布; 2)具有双层滑道,上层滑道可以更换; 3)滑梯底部和舱门连接端有耐磨保护层,防止滑梯磨损; 4)具有自动充气、压力测量、过充自动放气的功能,具有人工充气口; 5)滑梯舱门需与训练舱L1门连接;滑梯下侧安装保护网。10.乘务员控制系统:门区和客舱灯光控制。乘务员控制面板的形状、大小、功能需与真实飞机一致。11.乘务员座椅:仿真双联乘务员座椅或真机拆件。钢板+皮革+海棉垫子制作而成,要求操作与真实飞机的乘务员座椅一致,包括外观、功能和安全带等。12.旅客座椅:仿真旅客座椅或真实拆机件,需配置2排经济舱三联旅客座椅,共6座。经济座尺寸:≥宽1500mm*高1130mm*长580mm。13.行李箱:仿真行李箱或真实拆机件,行李箱尺寸:≥宽780MM *高度360MM。14.旅客服务面板配备功能要求:旅客呼叫功能阅读灯可操作功能服务面板喇叭“请勿吸烟”和“系好安全带”指示灯。▲15.通过模拟舱模拟系统可实现氧气面罩的自动脱落。16.模拟舱平台:主结构为方型钢管,采用背侧楼梯登舱,结构合理牢固安全。套14功放1.低漏磁变压器供电;2.具备开机延时、短路、过载、直流、超高温保护功能;3.支持MP3播放,USB接口,SD卡接口;4.≥2路话筒接入口,≥2路线路接入口;5.配备有线或无线话筒。套15音箱1.单元配置 Driver LF:≥10""×1,HF:≥3""×2;2.阻抗≥8Ω;3.灵敏度 ≥91DB;4.额定功率 ≥100W;5.最大功率≥200W;6.最大声压≥ 114DB。套2第五部分合同协议书(格式仅供参考,内容以成交后双方实际签订合同内容为准)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1款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并按“政采云系统”中规定的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判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要求提交。封皮(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日期:年月日目录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7.磋商保证金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若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此项)3.磋商函4.近三年同类型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5.技术参数偏离表6.项目实施方案7.售后服务方案8.培训方案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如有)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2.报价明细表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信用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基本信息如下: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日期: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信用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通过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合格且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等文件。商业信誉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日期: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信用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日期: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信用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严格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享受国家免税优惠政策),并提供依法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日期: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经查证,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均为0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也为0记录。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日期: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信用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日期:7.磋商保证金附保证金提交凭证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料。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一)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文件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供应商提供多家生产企业产品时,须一一列明,如未列明或提供不完整时,不享受优惠政策。(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无需提供此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日期:(3)监狱企业声明函(如不涉及,无需提供此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日期:注: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正反两面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正反两面扫描件注: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则无需提供此授权委托书。3.磋商函格式磋商函(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采购活动,为此我方对以下内容作出完全响应: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响应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响应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响应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响应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质量。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次响应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日期:注:除需填报的内容外,对本磋商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被拒绝。4.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同类型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近三年同类型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格式)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采购人名称备注...附:合同首页、项目内容及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日期:5.技术参数偏离表格式技术参数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对应内容偏离情况偏离说明…注: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全面披露各项指标响应程度。(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为正偏离、低于磋商文件要求得为负偏离、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无偏离)。如有正偏离或负偏离情况,供应商需在本表“偏离说明”一栏对偏离情况做详细说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日期:6.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7.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8.培训方案(格式自拟)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如有)(一)强制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无需提供此明细表)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日期:注: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二)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无需提供此明细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注: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日期:(三)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不涉及,无需提供此承诺书)正版软件承诺书(格式)(采购人名称):我公司现参与项目采购活动,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日期:(四)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附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如不涉及,无需提供)(五)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附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不涉及,无需提供)(六)供应商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提供证明材料。(如不涉及,无需提供)(七)其他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格式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磋商报价大写:磋商报价小写: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时间)质保期质量要求备注说明: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而本表中无相应栏目的,请在“备注”一栏中说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日期:2.报价明细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人民币/元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备注1舱门训练器套12水上模拟平台套13综合紧急撤离舱套14功放套15音箱套2合计 元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航空服务实训基地建设 舱门训练器 水上模拟平台 音箱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