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服务招标公告(泽普县人民医院2024)
泽普县人民医院采购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项目(五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泽普县人民医院采购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项目(五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PDL(2024)059-5
项目名称:泽普县人民医院采购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项目(五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泽普县人民医院采购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项目(五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项目服务期两年,在服务内容及预算不变且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每年 60万,共两年。若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满足采购人需求,采购人可不续签合同,具体以签到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有效期内的包含医学检验科目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证书及人员上岗证书; 获得国家级或自治区临检中心认证的室间质评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3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 ,供应商需要使用 CA 加密设备 ,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 CA 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 CA 设备 ,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 CA ,可与新疆 CA 联系 ,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 ,无需重复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 CA 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 ,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下载专区查看 ,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及电脑 ,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 ,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 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项号+投标保证金。否则 ,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7. 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 , 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 ,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 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 ,网址为 :https://service.zcygov.cn/#/help ,“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 获取操作指南 ,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 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 1 号群 :30349928(如已加入 1-11 群 ,无需重复加入 ,十一个群联动直播) ,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 ,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泽普县人民医院
地 址:泽普县团结西路13号
联系方式:0998-82417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喀什天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深喀大道经济开发区浙商大厦12楼
联系方式:19190048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 话:19190048877
附件信息:
泽普县人民医院采购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项目(五次)磋商文件12.2定稿.pdf393.9K
泽普县人民医院采购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项目(五次)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PDL(2024)059-5项目名称泽普县人民医院采购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项目(五次)文件编号ZPDL(2024)059-5招标人泽普县人民医院招标采购机构喀什天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许工电话19190048877地址喀什市深喀大道经济开发区浙商大厦12楼发出日期:2024年12月目录第1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磋商开启及评审六确定成交第2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磋商报价表及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报价表2.可扫描二维码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被授权人须为公司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该公司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4.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5由税务局出具的近3个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的电子版或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税种分别为缴税相关);5.供应商依法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会资金缴纳证明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信用信息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为准,投标企业自行下载放入投标文件中,下载日期需在投标截止日内);8.(自拟)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及反商业受贿承诺书9.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回执单或保函、支票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0.有效期内的包含医学检验科目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1.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证书及人员上岗证书;12.获得国家级或自治区临检中心认证的室间质评证书;13.提供有利于磋商的其他证明材料;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1.磋商函3.技术偏离表4.商务条款偏离表5.中小企业声明函6.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7.其他有利于磋商的技术条件响应文件第3章磋商邀请第4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5章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第6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符合性审查表商务符合性审查表综合评分表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泽普县人民医院采购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项目(五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PDL(2024)059-5第一册第1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共同磋商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磋商协议磋商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4.8对联合体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或给予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的任何有价值物品或服务。一经发现,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3.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竞争性磋商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构成5.1磋商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1章供应商须知第2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二册第3章磋商邀请第4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5章服务需求第6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三册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磋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为了保证对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供应商准备磋商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成交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磋商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磋商,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8.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磋商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磋商,如仅响应分包中的部分内容,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8.3无论磋商文件第5章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构成9.1投标单位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投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9.2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0.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10.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磋商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1.磋商报价11.1所有响应文件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主体磋商标的的赠与行为,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1.2供应商应在标的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货物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1.3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1.4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磋商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1.5竞争性磋商共有两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未成交的供应商;12.磋商保证金12.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的一部分。12.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磋商有效期内,撤销磋商的;(2)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的;(4)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磋商担保函原件。12.4供应商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磋商资格将被认定为无效。12.4.1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12.4.2采用支票形式的,供应商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磋商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供应商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磋商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12.5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2.6.1成交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12.6.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12.6.3政府采购磋商担保函不予退回。12.7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磋商有效期13.1磋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磋商资格将被认定为无效。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按规定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4.2所有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4.3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依照电子交易管理规范,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不存在泄密风险。(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识别、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等问题,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15.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将被拒绝接收。16.磋商截止1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解密时间30分钟,逾期未解密的视为响应无效。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供应商出具以下签收回执。17.3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新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加密、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7.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7.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响应文件概不退回。综合评分表项目项目分值评审内容投标报价部分(30分)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折扣率的最低值,有效投标报价折扣率等于评标基准价(值)的得满分3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折扣率/有效投标报价折扣率)×30分(价格权重×100)。商务及技术部分(70分)项目实施方案10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组织机构;2.运作流程与规划:标本采集、储存、运送、派送、接收、检测、出具报告时间及发送流程、标本保存、处理等;(如标本交接、申请单交接、知情同意书交接、耗材交接、特殊物品回执交接、其他物品交接、纸质报告单交接、结算票据、发票签收回执的交接等)3.项目岗位设置及服务团队配置情况;4.项目的管理措施。5.财力调配评审标准:①投标人每提供一项以上内容,且内容完整清晰的,得1分,最多得5分;每有一项内容一般或有缺陷的,扣0.5分,未提供不得分。②在上述得分基础上,每有一项内容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加1分,本项最多加5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是指:内容等与本项目对应,不存在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的情形,不存在内容无法实施或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不存在套用其他项目的情形。)商务及技术部分(70分)类似业绩4需提供投标单位2021年9月9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每提供1项业绩得1分,满分4分,未提供证明资料的,不得分。商务及技术部分(70分)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检测操作流程9包括但不限于:①供应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检测操作流程是否规范满足项目要求。②供应商实验室按期提供实验室质量手册、SOP等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检测操作流程是否规范满足项目要求。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检测操作流程详细完善、严谨、科学合理,有针对性。评审标准:①投标人每提供一项以上内容,且内容完整清晰的,得2分,最多得6分;内容一般或有缺陷的,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②在上述得分基础上,每有一项内容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加1分,本项最多加3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是指:内容等与本项目对应,不存在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的情形,不存在内容无法实施或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不存在套用其他项目的情形。)商务及技术部分(70分)应急处理预案8根据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标本在送检过程中出现延迟、遗漏、丢失、投诉和纠纷等情况的1.突发事件处理;(包含检测结果异议、质量事故、检测报告丢失商务及技术部分(70分)应急处理预案8、标本丢失、医院急诊项目或其他突发事件等相关内容)2.应急措施;3.应急人员调配方案;4.应急处置保障队伍等。评审标准:①投标人每提供一项以上内容,且内容完整清晰的,得1分,最多得4分内容一般或有缺陷的,扣0.5分,未提供不得分。②在上述得分基础上,每有一项内容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加1分,本项最多加4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是指:内容等与本项目对应,不存在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的情形,不存在内容无法实施或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不存在套用其他项目的情形。)商务及技术部分(70分)冷链设备21.投标人的物流标本箱具备GPS定位和温度监控功能,且可实现全程实时监测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商务及技术部分(70分)冷链物流服务能力8根据投标人物流运输能力及冷链情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能否保证样本运输安全,样本运输冷链是否完整;2.技术装备水平,保障机制;3.是否能做到全程直立、冷藏、封闭;4.冷链配送车辆情况;评审标准:①投标人每提供一项以上内容,且内容完整清晰的,得1分,最多得4分;内容一般或有缺陷的,扣0.5分,未提供不得分。②在上述得分基础上,每有一项内容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加1分,本项最多加4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是指:内容等与本项目对应,不存在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的情形,不存在内容无法实施或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不存在套用其他项目的情形。)商务及技术部分(70分)标本运输与安全保障措施6根据投标人的保障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质量的保障;2.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保障;3.检测人员的安全防护保障等;评审标准:①投标人每提供一项以上内容,且内容完整清晰的,得1分,最多得3分;内容一般或有缺陷的,扣0.5分,未提供不得分。②在上述得分基础上,每有一项内容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加1分,本项最多加3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是指:内容等与本项目对应,不存在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的情形,不存在内容无法实施或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不存在套用其他项目的情形。)商务及技术部分(70分)检验信息化服务能力方检验信息化服务能力方4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检验信息化服务能力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需提供能够与医院HIS或LIS接入方案)进行评审;评审标准:①投标人提供以上内容且内容完整清晰的,得2分,容一般或有缺陷的,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②在上述得分基础上,内容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加1分,本项最多加2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是指:内容等与本项目对应,不存在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的情形,不存在内容无法实施或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不存在套用其他项目的情形)服务团队10根据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的职称进行评分:1.项目团队成员中具备高级检验师职称,每提供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2.项目团队成员中具备中级检验师职称或高级医师职称人员,每提供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同一人员不重复得分,须提供项目团队成员相关有效证书的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培训方案6根据投标人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检测人员和采购人人员进行培训等)1.培训计划;2.培训内容;3.培训预期效果等①投标人每提供一项以上内容,且内容完整清晰的,得1分,最多得3分;容一般或有缺陷的,扣0.5分,未提供不得分。②在上述得分基础上,每有一项内容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加1分,本项最多加3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是指:内容等与本项目对应,不存在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的情形,不存在内容无法实施或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不存在套用其他项目的情形。)服务能力31.投标人的实验室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ISO15189实验室认证,得1分;2.投标人的实验室获得省级或以上临检中心颁发的室间质评合格证书,得1分;3.投标人具有独立开办的医学检验机构(含医学检验所、医学检验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泽普县人民医院采购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项目(五次)项目编号:ZPDL(2024)059-5第三册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此条款为格式范本,最终合同以双方协商为准)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1甲方(需方)即招标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2、服务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服务项目名称、服务提供地点、服务期限、服务标准等内容。3、合同价格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2合同价格包括人员工资、各类社保费用、税费、为保证服务质量所购买或租赁设备的费用等。4、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内容,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服务质量保证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5.2乙方提供的服务标准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者,除承担相应责任外,将按失信行为处置。6、付款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章”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7、检查考核7.1按甲乙双方约定的考核办法监督检查。8、合同争议的解决8.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8.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招标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9、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0、合同生效及其它10.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10.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10.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10.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二、合同(格式)合同书项目编号:项目名称:--71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甲方:电话:传真:/地址:乙方:电话:传真:地址: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根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服务内容二、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三、服务期限、服务地点1.服务期限:2.服务地点:四、付款方式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五、服务考核办法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六、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2.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七、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合同双方一致同意提请喀什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九、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检验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