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大宗食材招标公告(邵阳工业学校2024)


邵阳工业学校的邵阳工业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三次)投标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 2024-12-02
投标邀请(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邵阳工业学校的邵阳工业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三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ys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4]000268 ;采购代理编号:SZC-2024-0063;项目编号:HNSZZFCG-2024-0907。
2、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工业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三次)
3、采购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小写:21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万元整人民币。
4、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品目编码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供货期限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01
邵阳工业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三次)
A07030000 
1批
¥2100000.00
¥2100000.00
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7月31日
本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5、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7月31日。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其他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8、 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食品销售)备案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http:// ggzy.shaoyang.gov.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9:00至2024年12月9日17:00时止。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ggzy.shaoyang.gov.cn)点击“交易主体入口”进入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类”登录进入交易系统。
3、供应商按照《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见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附件)所述方式和步骤进行文件下载。
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进行操作,供应商须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ggzy.shaoyang.gov.cn)的交易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并绑定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3日9:30,解密时长: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2、开标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3、开标时间: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人未在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交易系统中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公告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交保证金,供应商提供《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格式)。
2、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邵阳工业学校
联  系  人:李爱青
电      话:13574974808
地      址:邵阳工业学校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采购代理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联 系 人:蒋蕾蕾
(3)电话:18574760009
(4)地址:邵阳市双清区邵水东路保宁1巷
(5)邮编:422000
(6)电子邮箱:771225910@qq.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0739-8996698 
(3)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财政监管部门:湖南省邵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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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货物)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工业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三次)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4]000268项目编号:HNSZZFCG-2024-0907采购代理编号:SZC-2024-0063采购人:邵阳工业学校采购代理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12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3第二章投标须知6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6一、总则10二、招标文件11三、投标文件12四、投标16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18六、中标信息公布19七、合同签订20八、政府采购政策21九、其他规定23第三章资格审查24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27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7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29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3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37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39第五章采购需求44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44第二节技术要求49第三节商务要求62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69第一节邵阳市工业学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69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81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85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87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项目概况:邵阳工业学校的邵阳工业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三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ys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1、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4]000268;采购代理编号:SZC-2024-0063;项目编号:HNSZZFCG-2024-0907。2、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工业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三次)3、采购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小写:21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万元整人民币。4、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号包名称品目编码数量采购项目预算(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元人民币)供货期限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01邵阳工业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三次)A07030000 1批¥2100000.00¥2100000.00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7月31日本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不收取代理服务费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7月31日。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其他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食品销售)备案证》。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http://ggzy.shaoyang.gov.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9:00至2024年12月9日17:00时止。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点击“交易主体入口”进入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类”登录进入交易系统。3、供应商按照《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见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附件)所述方式和步骤进行文件下载。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进行操作,供应商须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的交易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并绑定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3日9:30,解密时长: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2、开标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3、开标时间: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人未在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交易系统中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五、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公告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交保证金,供应商提供《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格式)。2、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名称:邵阳工业学校联系人:李爱青电话:13574974808地址:邵阳工业学校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采购代理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2)联系人:蒋蕾蕾(3)电话:18574760009(4)地址:邵阳市双清区邵水东路保宁1巷(5)邮编:422000(6)电子邮箱:771225910@qq.com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1)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0739-8996698(3)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财政监管部门:湖南省邵阳市财政局第二章投标须知1.1.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邵阳工业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三次)第1.2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注: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采购人名称:邵阳工业学校联 系 人: 李爱青电 话: 13574974808地 址:邵阳工业学校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蒋蕾蕾电话:18574760009地址:邵阳市双清区邵水东路保宁1巷第2.5款采购进口产品不接受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第3.2款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第5.1款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第一章第5.2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采购人不组织,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前往。□ 采购人组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地点:/。二、招标文件第7.4款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10项将导致无效投标。注:带“★”条款为必须满足的商务或技术服务要求(参数),不满足视为投标无效。第9.1款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投标文件第13.2款最高限价预算金额:2100000.00元,最高限价2100000.00元;说明:(1)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7月31日。(2)各投标人所报投标价不得高于采购人最高限价,否则投标将被拒绝。(3)食材单价折扣率不得高于100%,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第13.8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以折扣率进行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报价。第14.1款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详见《资格审查表》第16.1款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第17.1款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交保证金,供应商须提交《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格式)。第18.1款分包不允许分包;第19.1款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网络传输递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网络传输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shaoyang.gov.cn/)”,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收,视为放弃投标。四、投标第21.1款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详见第一章;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第24.1款解密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点后30分钟内。第24.2款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见“开标一览表”。六、中标信息公布第28.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前三名排序中标候选人■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七、合同签订第31.1款履约担保■ 要求提供,为中标金额的10%,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支付,支付方式为转账或汇票或保函(保函指的是非融资性保函或银行保函)。九、其他规定第33.2款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记★符号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品目,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第33.3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给与参与投标的小微企业10 %的价格折扣。第35.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不收取代理服务费。第36.1款其他规定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澄清、修改或者终止等所有公告信息书面通知方式为公告通知,因此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交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并盖单位公章,最终结果以开标当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查询甄别结果为准。(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出之日止(可往后延,不得提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或截图或复印扫描件。第36.1款其他规定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建议投标人提交响应文件CA与签章CA为同一CA证书)。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2、本项目报名、下载、上传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投标人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3、参与网上开标的投标人,请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页的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开标、投标文件解密均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投标人使用网上开标系统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网上开标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网上开标系统,根据操作手册(进入相应项目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CA或账号密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开标、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第二节投标须知1.1.1.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2.定义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5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1.1.2.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8.询问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9.4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1.1.3.三、投标文件10.投标语言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计量单位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封面一、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附件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4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附件5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附件6特定资格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第二部分商务文件封面二、投标函三、开标一览表四、分项报价五、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六、投标保证金七、中小企业声明函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九、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证明文件十、进口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文件封面十一、货物说明一览表十二、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十三、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2.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3.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3.5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13.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2款的有关要求。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15.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7.投标保证金17.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相关资料。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相关资料,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8.分包18.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8.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8.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9.投标文件的组成19.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9.1.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时,应按照统一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公共资源版))”和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投标技术要求及相关要求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19.1.2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19.1.3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9.1.4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1.5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CA印章。电子投标文件若无CA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文件。19.1.6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19.1.7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19.1.8合同签订时,供应商须提供与交易系统上传的电子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投标文件纸质签章文件2份至采购人处。19.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具体格式和内容见第七章。1.1.4.四、投标20.投标文件的加密和递交20.1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电子开标软件将无法接受,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20.2由于对网上招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的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邵阳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负任何责任。建议于开标前1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21.投标截止期21.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加密上传。21.2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指定栏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方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再重新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撤销或修改。23.串通投标行为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1.5.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4.开标24.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不得进入评标:(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电子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3)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4)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24.2电子开标程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视频,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方、采购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投标人名称并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5)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二次解密,当众开标。(6)唱标。(7)投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通过电子开标软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24.3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25.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25.2采购人通过数字证书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后进入“资格审查”,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部分逐一进行审查后汇总,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评标委员会商务技术评审程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告知其原因。26.评标委员会26.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6.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6.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7.评标27.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方面进行审查,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27.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1.1.6.六、中标信息公布28.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导出打印后送采购人确认。28.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投标人询问及质疑29.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9.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9.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29.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1.1.7.七、合同签订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0.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1.履约担保31.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1.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1.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1.8.八、政府采购政策33.政府采购政策33.1优先采购:(1)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3.2强制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3.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扶持政策的企业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并按要求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2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投标须知前附表】注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有中小企业方可参与投标。(3)【投标须知前附表】注明本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符合5.3(1)条件的供应商,价格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3.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33.5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提供部分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以及部分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投标人应按本章第33.6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提供相关报价)。33.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3.1款、第33.2款、第33.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中小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3.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1.1.9.九、其他规定34.招标不足三家处理3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4.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5.招标代理服务费35.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服务费承诺书。3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6.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7.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第三章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主体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附表1“资格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2.3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不适用);(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不适用)。(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投标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盖章,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做入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材料部分。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该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以虚假响应处理。3.资格审查结果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4.其他4.1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附表1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第二章 第14.1款2投标人为营利法人或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第二章 第14.1款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第二章 第14.1款4信用查询结果第三章 第2.4(2)项5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第二章 第17.1款6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第二章 第13.2款7资格证明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二章 第14.3款、第19款8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食品销售)备案证》第二章 第14.3款14. (3)款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2.1.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3款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第3.4款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大米;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第4.2款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按评标方法及标准正文部分4.2规定修正第5.2(1)项相同品牌产品投标报价相同的/第5.4(1)项价格评审优惠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2、给予联合体中的一方是小微企业的服务价给予4%—6%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说明:以上小微企业包括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企业。第5.2(2)项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第5.3(2)项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符号的, 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节能产品价格比重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4%、价格4%。(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比重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4%、价格4%。第6.1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第6.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报价且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方式确定。2.2.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1.评标方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最低评标价,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3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规范前附表”(以下简称【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评标程序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3.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3.3款规定处理。4.投标文件的澄清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数据电文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电子扫描件);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1)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报价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5.2(1)、5.2(2)款规定处理。5.3政府采购政策:(1)价格评审优惠: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6.推荐中标候选人6.1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6.2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7.编写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评标报告复核8.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8.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8.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9.停止评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0.废标10.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招标人项目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2.3.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应按本章本节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投标无效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未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3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无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6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条款等实质性条款★(5)投标人须承诺自身及所配送的所有相关产品,未发生过食品安全问题,投标人须对所承诺的内容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承诺,采购人一经查实,报财政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提供承诺函,承诺格式自拟。) 结论附表1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投标人名称符合性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原因附表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合格投标人名称2.4.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1.综合评分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3(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3.投标报价评价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报价权重分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3(2)项以及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5.评标总得分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2.4.1.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2.4.2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序号项 目权值的取值1报价(A1)40%2技术(A2)30%3商务(A3)30% 合计1.00附表1.1投标报价评审标准表序号评标因素(分值)评标标准1价格评价项(F1=100分)1、经评标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折扣率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折扣率,其价格得分计满分。 2、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折扣率)/(1-投标报价折扣率)×100分 3、备注:根据“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投标无效处理。 附表1.2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序号评标因素(分值)评标标准1技术评价项(F2=100分)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方案(28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食品质量控制措施、②食品卫生保障措施、③食品安全保障措施、④突发事态紧急预案处理措施。由评委按以下标准进行打分:未提供方案本项计0分;有标题无实质性描述每个内容扣4分;其中每处缺陷扣4分,本项扣完28分为止。(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技术评价项(F2=100分)特殊情况应急预案(15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特殊情况应急预案进行评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紧急供货预案;②车辆安全事故预案;③食品安全事故预案。由评委按以下标准进行打分:未提供方案本项计0分;有标题无实质性描述每个内容扣3分;其中每处缺陷扣3分,本项扣完15分为止。(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技术评价项(F2=100分)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15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规范化采购方案;②质量检验方案;③存储保管方案。由评委按以下标准进行打分:未提供方案本项计0分;有标题无实质性描述每个内容扣3分;其中每处缺陷扣3分,本项扣完15分为止。(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技术评价项(F2=100分)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 (18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退换货管理制度;②退换货流程;③退换货响应时间。由评委按以下标准进行打分:未提供方案本项计0分;有标题无实质性描述每个内容扣3分;其中每处缺陷扣3分,本项扣完18分为止。(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技术评价项(F2=100分)服务承诺方案(18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方案进行评分,具体评价①配送承诺:能否为采购方设专人服务、专人跟踪、快速处理突发事件;服务人员是否经过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专职采购员、验货员、配送员、品管员是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程序作业,能否每日提供所有物品的检测合格证书;能否遵守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遵循采购人需求及签订合同条款的内容进行食材物资的配送;能否在规定时限内对食材进行配送,并提前准备好应急预案,沟通协调与采购人所需食材配送工作。②价格承诺:食材配送价格按送货质量标准以及市场行情为定价依据,双方协商确定,随时提供市场行情分析,告之市场产品的动向。③安全保障承诺:供应食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食材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配送的蔬菜肉类需具有追踪溯源体系,并可追踪溯源。由评委按以下标准进行打分:未提供方案本项计0分;有标题无实质性描述每个内容扣3分;其中每处缺陷扣3分,本项扣完18分为止。(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技术评价项(F2=100分)精细化管理(6分)投标人具有专业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从事配送服务,系统至少具备采购管理、仓储管理、销售管理等3项系统功能的计6分,每缺失一项扣2分。(提供相关系统截图,系统页面相关用户名称,需体现投标人。否则不计分)2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一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F2=F+ F优先采购加分附表1.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序号评标因素(分值)评标标准1商务评价项(F3=100分)类似业绩(21分)2020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前投标人有学校、机关、医院、部队、企事业等单位食堂配送项目业绩的,每个项目计7分,最多21分,同一服务对象不累计重复计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含服务内容、双方签字盖章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1商务评价项(F3=100分)食品安全责任险(15分)供应商中标后必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根据供应商提供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承诺情况进行评分:年投保总保额≥人民币1000万元,得15分人民币1000万元>年投保总保额≥人民币500万元,得10分;人民币500万元>年投保总保额≥人民币200万元,得5分;年投保总额200万以下不得分。证明材料:提供书面购买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资料提供不全的不得分。1商务评价项(F3=100分)企业管理体系(12分)供应商具有 I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每具有一项计4分。(提供有效期内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网站确认有效的网页截图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1商务评价项(F3=100分)种植基地(10分)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蔬菜种植基地,有较强的蔬菜供应能力。(证明材料:①自有基地提供土地流转合同,租赁基地提供租赁合同或类似租赁协议;②提供附带基地地址的现场照片。)以上内容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有计10分,否则不得分。1商务评价项(F3=100分)食品安全质量检测能力(12分)投标人具有以下食品安全检测设备:①重金属检测设备②农药残留检测设备③兽药残留检测设备的。每具有一项计4分。(需提供自有设备设施照片、对应设备的购买发票(设备购买人需为投标人且发票日期为招标文件发布时间前)、出厂方出具的设备检测项目证明及有效证书,所有资料需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商务评价项(F3=100分)配送能力(18分)供应商自有或租用物资配送专用车辆(冷藏车辆、厢式货车) 3 台(含)以上的计18分, 2台(含)以上的计12 分, 1台(含)以上的计6分; 未提供,不计分。(自有的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购车发票扫描件(发票抬头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及车辆的照片;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及车辆行驶证扫描件。车辆照片须能体现车辆牌照与行驶证信息一致,且以上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计分。)商务评价项(F3=100分)储藏冷库(12分)投标人储藏冷库情况:具有自有或租赁冷库得12分;无冷库不计分。证明材料:提供冷库的照片和产权证明(租赁的:提供产权证明及合同或协议)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2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一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F3=F+ F优先采购加分说明:1、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计分。2、经查实属于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将情况报同级财政主管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第五章采购需求2.5.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包号 包名称标的名称品目代码简要服务要求数量供货期限服务地点1邵阳工业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三次)邵阳工业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三次)A07030000-农林牧渔业产品对食堂米面、油、蔬菜、肉类、水产、禽蛋、干货、调味、其他类等食材配送采购。1项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7月31日邵阳工业学校内采购清单一览表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荤菜类1猪肉新鲜现杀2牛肉新鲜现杀3羊肉新鲜现杀4排骨生鲜5牛腩生鲜6猪脚生鲜7牛排生鲜8猪肚生鲜9猪耳朵生鲜10筒子骨生鲜家禽类11鸡新鲜现杀12鸭新鲜现杀13鹅新鲜现杀水产类14黄鸭叫新鲜现杀15鳝鱼新鲜现杀16鳊鱼新鲜现杀17草鱼新鲜现杀18鳜鱼新鲜现杀19鲈鱼新鲜现杀20泥鳅新鲜现杀21鱿鱼生鲜22小河虾生鲜禽蛋类23鸭蛋生鲜24鸡蛋生鲜蔬菜类25小红椒新鲜26大红椒新鲜27小白菜新鲜28大白菜新鲜29包菜新鲜30油麦菜新鲜31西红柿新鲜32黄瓜新鲜33苦瓜新鲜34冬瓜新鲜35南瓜新鲜36白瓜新鲜37丝瓜新鲜38西湖瓜新鲜39土豆新鲜40香芋新鲜41藕新鲜42青皮豆新鲜43玉米新鲜44小南瓜新鲜45白萝卜新鲜46红萝卜新鲜47芹菜新鲜48白菜苔新鲜49萝卜菜新鲜50红菜苔新鲜51黄菜新鲜52菠菜新鲜53莴笋新鲜54山药新鲜55西兰花新鲜56茄子新鲜57淮山新鲜58洋葱新鲜59韭菜新鲜60金针菇新鲜61豆芽新鲜62杏鲍菇新鲜63娃娃菜新鲜64西葫芦新鲜65姜新鲜66大蒜子新鲜67蒜叶新鲜68葱新鲜69蒜苗新鲜豆制品70油豆腐新鲜71干油豆腐丝新鲜72水豆腐新鲜73串串豆腐新鲜74卤豆腐丝新鲜75魔芋豆腐新鲜76片片油豆腐新鲜77千帐豆腐丝新鲜78三角豆腐新鲜79香干新鲜80烟熏卤香干新鲜81腰子豆腐新鲜82米豆腐新鲜83拉丝豆腐新鲜84长香干新鲜85干货调料86食用盐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87蚝油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88香油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89香料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90孜然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91红枣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92花椒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95八角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96桂皮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97辣椒粉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98辣椒皮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99枸杞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100党参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101白糖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102红糖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103冰糖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104粉条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105陈醋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106白醋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107生抽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108蒸鱼油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109老干妈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110干椒粉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111云耳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112鸡精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113酵母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114酱油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115味精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116酱类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米面粮油138米粉当天制作139面条当天制作140大米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141小麦粉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142食用植物油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143食用油脂制品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145食用动物油脂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其它类146甜酒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147生粉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148纯牛奶生鲜149油条当天制作150鸡蛋饼当天制作151麻团当天制作152酥饼当天制作153汤圆当天制作注:1、本项目整包采购,未实行分包。2、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上述产品品种进行适当调整。3、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4、食材等主要需求或规格:详见“采购需求”中的食材质量要求。2.6.第二节技术要求一、项目概述1、项目情况:邵阳工业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三次),即对邵阳工业学校食堂米面、油、蔬菜、肉类、水产、禽蛋、干货、调味、其他类等食材进行配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的投标人。2、采购项目预算:2100000.00元/年。3、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100000.00元/年。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各投标人的报价不能高于采购人限定的上限值。否则其投标无效。4、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7月31日。5、报价范围:本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邵阳工业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食材供应及配送全过程服务范围内的人工费、食材费、机械设备费、运输费、管理费、税金、利润、人员加工、第三方食品样品检测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应对应急突发事件发生的费用),以及售后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二、食材配送投标人的选择方式本次招标共确定一家投标人作为邵阳工业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投标人。采购人将不定期考察市场价格做对比,发现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采购人有权提出异议进行调整,并纳入中标人的考核。三、考核机制学校每学期将对食材投标人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不达标的,进入整改程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符合规定,因食材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或有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律行为等任一情况的,将解除或终止合同,企业损失自行负责,并承担采购人(含学生)相关损失和相应法律责任。四、食品供应要求中标人提供的食品不得有质量问题和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现象,如供货期限内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因服务或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退货,造成影响的视情形给予警告或暂停供货处罚,造成严重影响的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五、提供的食材质量要求(一)粮食加工品(1.大米2.小麦粉3.面条)名称质量标准基本要求计量单位一级大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米》(GB/T1354-2018)1、色泽:符合应有品种的色泽,呈透明、半透明或白色,有光泽;2、形状:符合应有品种的粒形;3、气味:具有新鲜米的特有香气,无异味;4、滋味:生米无异味,煮熟后有鲜香味;5、外来杂物:无;6、非转基因大米;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公斤小麦粉符合GB 19295-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小麦粉国家质量标准(GB/T 1355-2021)1、灰分(干基),% ≤0.60,面筋量(14%水分)%≥ 32.0,面筋指数≥ 70,水分≤ 14.5%;颜色泽微黄色或白色,均匀不发暗,粉末细、具有正常的面粉气味、手握面粉松手后松散不成团、味道正常,无发酸、刺喉,咀嚼时没有牙碜感、无杂物,拥有“SC”食品安全认证、非转基因原料加工;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公斤面条GB/T42206-2022挂面标准1、符合GB 19295-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小麦粉国家质量标准(GB/T 1355-202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公斤鲜米粉及面料制品鲜米粉、面皮、馄饨皮等1、符合:米粉参照DBS45/ 050-2018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调制鲜湿米粉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米》(GB/T1354-2018)。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件/包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注明以上所用食材的品牌或出处,未注明品牌或出处的视为不满足参数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品牌或出处购买食材。(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食用植物油、2.食用油脂制品、3.食用动物油脂)名称质量标准基本要求计量单位食用植物油符合GB/T 15680-2009标准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2716-2018)及相关标准1、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6-2018(具有产品正常的色泽,澄清透明,气味口感较好,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密封良好,无沉淀,产品标识规范,拥有“SC”食品安全认证,非转基因原料加工);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3、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公斤或升食用油脂制品符合GB 15196-2015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公斤或升食用动物油脂符合GB 10146-20151、色泽:具有特有的色泽,呈白色或微黄,无污渍;2、滋味、气味:具有特殊的气味、滋味,无酸臭腐败及其他气味;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公斤或升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注明以上所用食材的品牌或出处,未注明品牌或出处的视为不满足参数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品牌或出处购买食材。(三)鲜肉类(鲜猪肉、牛肉、羊肉、肉制品)名 称质量标准基本要求规格计量 单位鲜猪肉符合GB 2707-2016标准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提供产品时必须出具与供货企业或供货人名称相符的《动物检验检疫证明》或《肉品品质检验报告》。一级公斤鲜牛肉符合GB 2707-2016标准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提供产品时必须出具与供货企业或供货人名称相符的《动物检验检疫证明》。一级公斤鲜羊肉符合GB 2707-2016标准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提供产品时必须出具与供货企业或供货人名称相符的《动物检验检疫证明》。一级公斤其他要求1、供货时所提供的鲜肉类食品必须保证是当天宰杀,并提供每批次(实时)的《动物检验检疫证明》或《肉品品质检验报告》(具体合同约定)。 2、鲜肉制品需提供近期的《动物检验检疫证明》或《肉品品质检验报告》;3、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注明以上所用食材的品牌或出处,未注明品牌或出处的视为不满足参数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品牌或出处购买食材。(四)家禽类(鸡、鸭、鹅、养殖性禽类)名称质量标准基本要求计量单位鸡、鸭、鹅、养殖性禽肉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畜、禽产品GB 2707-2016鲜活、无病态;无异味、无注水;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件/公斤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出具所供产品相关的动物检验检疫证明。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注明以上所用食材的品牌或出处,未注明品牌或出处的视为不满足参数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品牌或出处购买食材。(五)海、水产品类(海鲜、水养殖产品(鱼、虾、蛙、贝类等)名 称质量标准基本要求规格计量单位活草鱼、活雄鱼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2015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眼球饱满凸出,角膜光亮透明。鳃盖紧闭,鳃丝鲜红清晰,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鳞片,黏液润滑透明,无异味。2公斤左右/条公斤活鳅鱼活鲇鱼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2015鱼体光泽,表体无损伤,黏液润滑透明,无异味。公斤活基围虾及鲜活贝类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2015活虾应活蹦乱跳、澄清而有光泽;鲜活贝类,颜色应鲜艳湿润,壳体完整无损,双壳紧闭,用手掰不开,或双壳自动裂开,稍有触及则立即闭合。公斤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注明以上所用食材的品牌或出处,未注明品牌或出处的视为不满足参数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品牌或出处购买食材。2、活草鱼、活雄鱼等鲜活产品配送投标人应将活鱼送至学校食堂验收合格后再现场进行加工处理(由中标人负责加工)。(六)豆制品名 称质量标准基本要求规格计量单位各类豆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符合 GB/T 23494-2009 、GB 2712-2014 标准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 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 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油豆腐为金黄色或棕黄色,色彩鲜艳而有光泽, 块形整齐,有弹性,皮脆, 内里蜂窝状,不粘不散,无杂质,具有豆腐泡特有的清香风味,无其他任何不良气味,取样品细细咀嚼,外皮酥脆 适口,泡内软嫩,咸香适度,具有豆腐泡固有的 滋味。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 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 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公斤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注明以上所用食材的品牌或出处,未注明品牌或出处的视为不满足参数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品牌或出处购买食材。(七)禽蛋名 称质量标准基本要求规格计量单位鸡蛋、鸭蛋等符合 GB2707、GB2762、GB2763 最新标准。要求禽蛋大小均匀,形状一致,无畸形,颜色鲜洁,蛋壳略显粗糙,表面附着一层霜状胶质薄膜。将蛋放在耳边轻摇,蛋内黏度大无响声。/件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注明以上所用食材的品牌或出处,未注明品牌或出处的视为不满足参数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品牌或出处购买食材。(八)果蔬类(鲜蔬菜)名称质量标准基本要求计量单位叶菜类茎叶挺实、质地鲜嫩、无明显黄叶、腐叶与多泥根、水分充足,无萎蔫、不成熟现象。公斤瓜类瓜形大小粗细均匀、规则协调、成熟新鲜、外皮无斑点、无软化、腐烂等现象,不使用催熟剂、色素等。公斤根茎类根茎挺实、无软化、腐烂、带泥过多、色泽正常、无侧芽萌生现象。公斤果菜类无腐烂、色泽鲜艳光亮、成熟度适中、形状正常、外皮无斑点、无软化、腐烂等现象。不使用催熟剂、色素等。公斤豆角类生鲜豆类、无变质、坏色、异味、杂质、豆荚饱满、外皮无斑点,色泽鲜艳光亮。公斤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注明以上所用食材的品牌或出处,未注明品牌或出处的视为不满足参数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品牌或出处购买食材。1、附:部分蔬菜检测报告标准附:部分蔬菜检测报告标准项目指标(mg/kg)甲拌磷不得检出氧化乐果不得检出甲基对硫磷不得检出呋喃丹不得检出百菌清≤1.0多菌灵≤0.5汞(以 Hg 计)≤0.01铅(以 Pb 计)≤0.2砷(以 As 计)≤0.5氟(以 F 计)≤0.5硝酸盐(以 NaNO3 计)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4(九)干货类名 称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规格计量单位干货香菇、木耳、海带、笋子、干豆角、红枣、银耳、莲子、薏米、干蘑菇、粉丝、墨鱼、鱿鱼、紫菜、黄豆、绿豆、其他干货等 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最新标准;包装完好、外表完整、无霉斑、无不良异味、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二分之一以上。/斤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注明以上所用食材的品牌或出处,未注明品牌或出处的视为不满足参数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品牌或出处购买食材。(十)调味品及南货(1.酱油2.食醋3.味精4.酱类5.调味料6.食糖7水产制品8.淀粉及淀粉制品9.鸡蛋、蛋制品)名称质量标准基本要求计量单位酱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件/瓶食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GB 2719-201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件/瓶味精谷氨酸钠(味精) GB 5009.43-202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件/包酱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酿造酱GB 2718-201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3、半固态调味料(‌酱)‌应符合GB 2730、‌GB 2707、‌GB/T 317等最新规定等。件/瓶调味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产调味品GB 10133-2014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 2721-2015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调味料GB 31644-201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3、辣椒制品应符合GB 2760、‌GB 2762、‌GB 2763等最新规定,‌以及特定的感官指标和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限量、‌技术要求。件/瓶食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 13104-201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件/包水产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2015;干海带SC/T 3202-2012;虾米SC/T 3204-2021;淡菜SC/T 3209-201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件/包淀粉及淀粉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GB 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淀粉制品GB 2713-2015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件/包乳制品干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干酪》生乳GB 19301-2010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 GB 11674-2010浓缩乳制品 GB 13102-2022发酵乳 GB 19302-2010乳粉 GB 19644-2010巴氏杀菌乳 GB 19645-2010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 GB 19646-2010灭菌乳 GB 25190-2010调制乳 GB 25191-2010再制干酪和干酪制品 GB 25192-2022蜂蜜 GB 14963-2011件/包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注明以上所用食材的品牌或出处,未注明品牌或出处的视为不满足参数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品牌或出处购买食材。(十一)食堂易耗品名 称质量标准基本要求规格计量单位食堂易耗品如纸巾、牙签、清洁用品、用餐盘子、碗筷等低值易耗品,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1-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提供所供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注明以上所用食材的品牌或出处,未注明品牌或出处的视为不满足参数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品牌或出处购买食材。注:(1)采购方按需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产品),中标方必须满足采购方实际需求。(2)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符合要求;所有提供的产品均须检验合格,并符合现有效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项目在实施期内有最新标准、规定或要求等更新,则应符合最新国家质量、安全、卫生标准。(3)中标单位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必须为原厂产品原包装,如有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中标单位须向采购人承担1万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4)中标单位的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5)投标人须承诺自身及所配送的所有相关产品,未发生过食品安全问题,投标人须对所承诺的内容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承诺,采购人一经查实,报财政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提供承诺函,承诺格式自拟。)(6)干货、调料、粮油等(干货类不能有异味、霉点,应确保干货类的原有气味,同时保证色泽良好),生产厂家定量预包装的食材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规定,标识内容必须包括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保证应标示食品的制造、包装或经销单位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六、供货及服务要求1.交货地点:每个交货日(包含多次、分期分批到货等)按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将所下单的货物分别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2.中标人配送各类食材出厂和运输时必须有良好的冷链措施,防止食材变质或受污染3.食材供应要求:中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配送食材。配送时,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商品,须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含名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4.数量/重量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数量及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重量为准,每次配送食材由中标人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5.每次根据采购人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数量不符或质量不合格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食用方发生安全事故时,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不免除采购人验收后发现质量问题时投标人退换补责任)。6.包装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7.运输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的运输人员和车辆相关相对固定。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舱,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异味;运输途中做好冷藏保鲜,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车辆应定期清洁和消毒,保持车厢内部卫生,避免交叉污染;配送人员需持有健康证,并遵守个人卫生规定,确保食品安全。8.时间要求:配送车辆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时间到达食堂,确保粮油干货包装完整度。对于临时调整的需求,配送方应尽快响应,并与采购人协调好新的配送时间。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和合同约定,确定合适的配送频次。可考虑采用定期定量配送的方式,确保商品供应的稳定性。9.中标人不对采购人所需的货物进行长时间储藏。10.中标人所供货物必须使用正规合法的厢式食品专用冷藏车辆和专用容器进行运输,不得敞露运输(部分无需冷藏的食材除外),确保所配送的食材保持新鲜优质。11.中标人应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及人员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12.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中标人应保证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符合国家、行业的最新相关规定。13.中标人在接到配送通知后,备齐食材,按时送抵交货地点。中标人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食材,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14.对采购人临时性补货需求,投标人应在一个小时之内按采购人要求送货到位。15.交接查验及验收(1)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的采购要求将订购食材运抵采购人(食堂)指定地点并负责食材的装卸。每次配送食材时,必须向采购人(食堂)提供该食品该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国家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2)中标人按要求将各食材送至采购人(食堂)指定地点,并在具备监控的环境下进行验收,并在交接查验过程中配合采购人称重。做到验收环境无监控死角,双方有争议有据可查。(3)原料留样:每次配送食品须投标人自行留样封存,留样封存的相关设备由投标人自行准备,每批次提供的食品原料投标人须留样封存48小时以上。学校有权对封存的食品原料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第三方检验,检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4)交接凭证:每次配送食品由中标人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16、投标人有完善的商品可追溯电子凭证:从进货渠道-物流配送-分拣-加工-进入学校食堂所有的追溯过程;能随时在电脑中查询任何环节(提供可追溯电子存档承诺书)。17、保证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配送任务,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做服务承诺,应配备不少于10人的服务团队。18、为确保物质新鲜按时送达各校,投标人还应承诺配备不少于1台冷藏车辆、2台厢式货车。19、投标人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来源管理制度;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经营各环节管理制度;仓储管理制度;配送及回收管理制度;人员及岗位管理制度等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度。20、投标人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退换货流程及保障措施等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的退换货方案。21、为保证优质的服务,投标人应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至少应包含有食品储存环境、食品卫生条件、食品检验及验收、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等制度。22、投标人还应有固定的加工、分拣场所;有完善的物流体系。23、由于涉及学生食品安全,投标人应提供:(1)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产品的进货渠道来源;产地各环节的质量保证;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物资验收管理制度等质量保障措施。(2)包括但不限于:①出现供货质量不合格情况的处理措施,②因货物质量原因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处置方案,③采购人临时增加食材需求应急供应方案,④配送过程中交通事故应急配送处理措施等应急预案。25、投标人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①出现供货质量不合格情况的处理措施,②因货物质量原因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处置方案,③采购人临时增加食材需求应急供应方案,④配送过程中交通事故应急配送处理措施等配送方案。26、投标人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计划、售后回访方案、售后服务承诺、售后人员配备及安排等售后服务方案。说明:1、凡有意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以确保充分清楚了解现场实际情况,科学精准编制切实可行的响应方案,踏勘的准确性投标人自负,踏勘的费用与可能导致的所有风险投标人自负。2、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否则作负偏离处理。2.7.第三节商务要求一、项目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7月31日。二、报价要求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折扣率报价,结算基准单价=食材单价*(1-投标报价折扣率)2.采购方每月进行不少于两次市场询价,以邵阳市沃尔玛超市、步步高超市、三眼井农贸市场食材零售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经采购人确认后,每月的货款将在确认后的单价基础上按投标报价的折扣率进行结算,供货期内价格折扣率固定不作调整。(1)投标人报价参照邵阳市沃尔玛超市、步步高超市、三眼井农贸市场同期市场食材零售价平均价格按折扣率报价,即价格折扣率。(即价格折扣率,如八折的折扣率为20%)。(2)折扣率不得高于100%,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本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食材费用、税费、运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服务费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3.由于中标方采取欺骗、隐瞒、虚报等手段,故意抬高货品价格的,采购方经调查发现价格虚高(高于基准价)的,按实际价格重新结算,并给予虚高价格差额部分的扣款。4.若采购人审计部门对本周期内供货价格有异议的,以采购人审计部门审计结论为准。上述价格中,已包含物资、运输、搬运、检验检疫、人工、管理、税金、利润、财务等各项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中标方有责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按双方约定的日期时间,向采购人提供商品的价格信息,如采购人对供货方提供的商品价格有异议,采购人出具有效凭证与成交方协商,供货方须及时调整。三、调价规则1、中标价为第一次供货的执行价。2、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将对所采购食材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查和测算,若调查发现市场调查价较前一次确定的市场调查价波动超过5%时,则启动调价机制,如价格涨跌超过5%时,则按照相应涨跌幅度对执行价进行调整(市场价格参考邵阳市沃尔玛超市、步步高超市、三眼井农贸市场同期市场价格)。3、每次调整后将对市场调查价进行更新。4、调整后的采购价=调整前的采购价×(本次市场调查价/前一次市场调查价)。5、采购人每个月(每月进行不少于两次)将对市场价格进行调查,以此作为定价依据。七、结算方式(1)根据验收结果开具合法合规发票,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2)付款人:邵阳工业学校。(3)合同结算方式:本项目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据实结算。无特殊情况送货款项结合当月考核情况每月结算一次,中标方提供正式发票,所有货款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给中标方。货款每月结算一次,当次货款经双方核对确认后,30天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付清。(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4)本项目产品的采购比例以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具体金额以结算金额为准。八、双方责任:1.采购方:(1)下订单:采购方向中标方订购的货品,须提前1天并在19:00之前以微信、电话、传真、书面等方式向中标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数量、质量等要求。(2)对中标方所提供的食材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和评估,最终决定是否使用。(3)安排专人进行食材的接收和存储,确保食材卫生安全。(4)按照双方约定的结算价格和时间支付相应货款。(5)中标方所送货物无质量、数量等问题,采购方不能拒收。(6)中标方供货用的器具(菜筐、油桶、豆腐板、充氧机等),中标方当天拿走,如采购方需要使用器具,采购方须保管好。(7)中标方所送货物的质量、品类等达不到要求的,采购方有权退货或换货及按照相应约定条款要求中标方向采购人承担违约金。2.中标方:(1)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食材并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进行配送。(2)对所提供的食材质量和数量负责,确保食材新鲜度和卫生安全。(3)提供的食材品质及有效期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最新要求等。(4)根据采购方要求,在食材配送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5)配送食材不得掺杂补料或其他低质量食材。(6)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人员伤亡及其他事故的,非采购方原因造成的,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7)中标方应当为其承担采购方配送任务的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8)中标方在实施产品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产品配送服务,产品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9)中标人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一切风险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10)若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中标方及其工作人员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安全事故、意外事故等,均由中标方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方提出索赔要求。(11)中标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警务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并遵守采购方关于保密管理的各项规定,对知悉的包括但不限于文档、资料、图片、数据等所有相关信息。(12)中标方在中标后应承诺:为确保全校师生用餐食品安全,针对项目所供货物(食品)的安全性,为在学校食堂就餐的师生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提供承诺书)九、考核机制1、中标方未按合同条款的要求送货,每次扣款500元,经三次约谈协商仍不改进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另有约定除外)。2、中标方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同一批次货物被采购方连续两次退回或协议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中标方违约,采购方可解除协议,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有权不支付所有货款,如造成损失的,均由中标方赔偿。3、中标人在供货期内出现以下情形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未按要求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1)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为假冒伪劣、腐败变质、三无产品中任意一项的。(2)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的。(3)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的。(4)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4、如有特殊原因任何一方需终止合同,都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5、中标后,采购方将对中标方进行实地考察,如与投标文件响应不一致,则视为提供虚假响应,则本次投标无效;并按排名依次替补。6、因政策调整、采购计划变更等情形,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应当予以理解、同意,并不得向采购人提出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要求等。7、考核办法7.1、考核时间安排:每月考核、日常考核。7.2、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评定结果: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采购人支付当月审定结算金额100%;85分(含85分)-90分,采购人支付当月审定结算金额95%;80分(含80分)-85分,采购人支付当月审定结算金额90%;80分以下的,采购人支付当月审定结算金额80%;75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期所有货款。连续两个月得75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与中标人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7.3考核扣分不影响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承担。十、违约责任1.因中标人不遵守约定或交付的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中标人为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予支付所有货款。2.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约定的数量、质量要求,若存在非采购人要求规格、假冒伪劣和以次充好、霉烂变质以及少斤短两的货物时,第一次采购人有权在4小时内与中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人进行约谈,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第二次处以所送该品种的2倍违约金;累计三次(含)后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3、因中标人未按照约定的货物价格执行,出现私自随意提高配送价格,如采购人在同期比价中发现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价格高于定价单的价格,第一次扣除当日配送品种的总价;第二次处以该品种的2倍违约金;累计三次(含)后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4、中标人应指定专人与采购人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因工作关系联络不上耽误采购人工作的每次承担违约金1000元,累计三次(含)后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5、履行过程中,中标人如要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否则中标人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6、中标人应当承担的违约金,采购人有权直接从中标人货款中扣除,采购人将在扣除时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7、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官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投标人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如出现危及安全的质量问题,按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否则作负偏离处理。邵阳工业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月度考核评分表时间:序号考核指标分值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及其标准分值1准时送货10要求:按约定的时间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扣分:迟到 15 分钟以内每次扣 1 分;迟到 15 分钟-30 分钟的每次扣 2 分;迟到 30 分钟以上的,每次扣 3 分。2食材品质35要求:所有食材均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扣分:发现变质、过期食材、“三无”产品、出现未按《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要求供货、食材质量不合格情况(如大米有异味或发霉;小麦粉发暗(发酸)或刺喉;食用油有焦臭(酸败)或其他异味;肉类产品不新鲜或有异味(异臭)或有焦斑(霉斑)或不是当天宰杀;家禽类产品不鲜活或呈病态或有异味或出现注水现象;水产品不鲜活或畸形或有病害或有死伤情况;果蔬类有明显腐烂或明显发黄或不新鲜或色泽明显不正常),每次扣 5 分;经我校或教育局或相关部门抽检不合格的,每次扣5分;包装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每次扣 1 分;没按采购人要求分装或者加工的每次扣 1 分;食材利用率低于 90%,每次扣 2 分;未提供相关检疫检验票的,少送或者漏送的每次扣 1 分。3服务质量15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服务。 扣分:每漏送或者少送一个品种扣 1 分/次;未及时补货的扣 3 分/次;未能满足采购人的临时采购要求,每次扣 2分;未按事先协商确定的品牌采购,每错送一个品种的品牌及规格的扣 2 分;相关服务人员服务态度差或恶劣的扣2分;相关延伸服务未兑现的每次扣2分。4食材价格合理性35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合理定价及询价。 扣分:明显高于考核价格或高于《投标文件》报价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5结算及时性5要求:按月及时与采购人对账、结账。 扣分:因中标方原因,上月账未在该月度内结清的,扣 5分。6其他情况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分包)的或因配送企业原因出现食品安全事故而对学校造成负责影响的直接终止合同,并追究其造成的所有损失。考核人:邵阳工业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月度考核扣分汇总表时间:投标人名称供应项目序号时间扣分事由扣分值备 注 年 月考核得分考核人:供货商负责人: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2.8.第一节邵阳市工业学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甲方(需求方):地址:合同承办单位名称:合同承办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供货方):地址:电话:联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方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乙方为供货单位。甲乙双方在友好、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以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双方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及合同期限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物为生产的。2.合同期内的总采购量由甲方实际需要决定。3.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二、采购供货方式1、合同期内,甲方根据生产实际需求,通过电话或送货通知单的方式,把甲方的采购需求计划告知乙方。采购需求计划包括配送地点、所需的品种、品种的数量、需要送达的时间等信息。2、乙方根据甲方的采购计划、送货通知,按时间将甲方采购的货物送到指定地点。3、甲方有关工作人员对送达的有关货物的数量、质量等进行查验,检查合格后予以接收。4、货物应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送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当批次货物检验合格报告,否则甲方有权拒收。5.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配送周期,但每次要求送货前须提前两个工作日将需求信息通知乙方。三、乙方供货品种、供货价格及定价调价规则1.乙方的供货品种、供货价格如下表所示: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品牌供货价格(元/斤)备注说明: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对产品品种进行适当增减。2、定价模式2.1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将对各干货杂粮产品的市场调查价格进行调查和测算,若调查发现市场调查价较前一次确定的市场调查价波动超过5%时,则启动调价机制,如价格涨跌超过5%时,则按照相应涨跌幅度对执行价进行调整(市场价格参考邵阳市沃尔玛超市、步步高超市、三眼井农贸市场同期市场挂牌平均价格);2.2每次调整后将对市场调查价进行更新;2.3调整后的采购价=调整前的采购价*本次市场调查价/前一次市场调查价。2.4采购人每个月将对市场价格进行调查。3、以上价格为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甲方所需货物配送到指定地点并经检查合格验收后,乙方凭合法发票与甲方进行结算时的价格,包含乙方的生产成本、配送开支、税费等所有成本构成。四、验收及验收质量标准一、供货方提供的货物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食品卫生标准。搬运、储存等配送环节应符合有关要求。供货量应与食堂实际使用量相符,不得过量配送,长期储存。二、入库验收:(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关货物的发票、产品可溯源证明及相关产品合格证明。(2)甲方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验收小组在入库三联单签字确认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展验收工作。验收时,应建立采购验收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乙方1人共同签署并留存验收证明。(3)甲方有权对于采购的食材等应严格落实复秤、数量核对及质量检查工作机制并如实记录。对质量不合格的要拒绝收货入库,并要求乙方及时换货,乙方多次出现供应不合格商品的或在履约过程中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情形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八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五、结算与货款支付(1)根据验收结果开具合法合规发票,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2)付款人:邵阳工业学校。(3)合同结算方式:本项目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据实结算。无特殊情况送货款项结合当月考核情况每月结算一次,中标方提供正式发票,所有货款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给中标方。货款每月结算一次,当次货款经双方核对确认后,30天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付清。(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4)本项目产品的采购比例以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具体金额以结算金额为准。(5)每月8日前(如遇节假日则顺延),乙方根据上个月实际配送货物的货值开具合法正规发票,凭发票、货物配送验收清单等资料到甲方有关部门审验签字后,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支付手续。(6)审验手续齐全的合法发票等资料交到甲方财务部门后,甲方财务集中会审后财务部门将于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货款财政支付手续,财政审批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转账支付到位。(7)乙方账号信息如下(如乙方不另行通知,则甲方按如下执行):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按需制定每天或每次采购计划;对配送的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对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有权要求乙方调换配送人员;对乙方配送产品进行抽样检测。2.按照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对乙方的合同违约行为进行处理。3.按时结算并支付货款;按时进行配送货物验收工作;协助乙方处理好乙方与甲方部门人员的关系。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钱物礼品等。(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价格、数量按时向甲方提供所订购的货物。2.乙方必须使用冷链配送车进行配送。3.乙方指定专门的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合同涉及的相关事宜,包括向甲方配送货物、结算、售后服务等。乙方若调换负责人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甲方通报,将新责任人信息通报甲方。乙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为: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4.乙方须履行如下服务及质量缺陷召回承诺:(1)在接到甲方送货通知后,小时内按时、按质、按规格数量将所定货物配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食堂、餐厅);(2)保证配送至甲方的所有货物在质量及等级标准、配送量、配送时间、配送人员车辆及配送过程等均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有关要求;(3)如出现质量等级标准不符、生鲜产品不新鲜,农残检测不达标等问题的,保证在甲方指出后2小时内将不合格产品运走并送达合格产品,并愿意接受甲方进一步处理;(4)认真遵守本合同关于配送、货物质量等各项要求,如有违反愿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接受甲方的处理,包括甲方直接扣履约保证金及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等;5.乙方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确保配送等各环节的交通、消防等各类安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乙方的车辆、人员等给甲方、第三方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坏、伤害的,或乙方的车辆等财物及人员受到损坏、伤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6.甲方有权将乙方的相关产品送至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若送检的乙方产品为合格产品,则此批次的送检费用由甲方承担;若送检的乙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则甲方有权按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理,同时乙方须承担此批次产品的送检费用。7.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实施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七、履约保证金1、在本合同生效以前,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转账或汇票或履约保函等非现金方式。2、合同期内,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或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及其他工作失误等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乙方的保证金被扣后,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保证金补缴至足额履约保证金的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货款。3.履约保证金由乙方以保函形式递交至甲方财务部门。4.本合同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或甲方寒暑假则顺延),乙方凭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开具的收据,到甲方有关部门审签后,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八、违约处理办法(一)甲方违约处理办法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货款的,每推迟1天按100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二)乙方违约处理办法1.合同期内,乙方有如下情况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没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甲方或第三方受到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总额的,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追偿:(1)因乙方向甲方配送的货物的质量问题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或因乙方配送货物的质量问题、乙方工作中的其他问题等原因引发群体性事件的;(2)因乙方所配送货物的质量问题、乙方工作中的其他问题等原因,造成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受到政府职能部门处罚,或被新闻媒体负面报道的;(3)乙方配送至甲方的货物存在发生霉变、含有非法添加物、生产过程中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等严重质量问题的;(4)乙方受到国家或地**府部门处罚失去生产、配送本合同涉及的有关货物的资格,或乙方有关证照未能按时通过年审等审验导致有关证照超过有效期的;(5)乙方有拒绝接受甲方订单、拒绝配送合同约定货物等拒不履行合同的行为的。乙方因企业重大变动、国家行为、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应提前15天或于事发日的第二天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将被视为拒不履行合同;(6)乙方因货物质量问题遭受政府部门处罚或者造成任何食品安全事故(无论是否涉及甲方所购买的货物);(7)乙方向甲方配送非合同约定品牌产品、非合同约定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或开具虚假发票的;(8)乙方有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钱物礼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2.乙方配送至甲方的货物存在质量等级标准不符、袋内分量不足等问题的,每次按当批次货值5%(最低2000元)的标准扣履约保证金,且乙方须于日内将当批次物资替换为合格产品,类似情况累计出现2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3.乙方在配送过程中若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具有乙方标志的配送车进行配送,每次扣违约金2000元,发现2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4.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将货物配送至指定地点的,每迟交货1天,按当次订单货值的5%(最低1000元/天)的标准扣违约金,超过3天还未送达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5.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按时足量将货物配送至指定地点的,按所缺部分货值5%(最低1000元)扣违约金,且乙方须在3天内将不足部分配送到位,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6.乙方因特殊原因需临时性短时间推迟货物配送,应当在收到订单后12小时内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同意,否则参照本款乙方违约处理办法中的第4、5项执行。7.合同期内乙方未能及时足额完成货物配送、主动申请推迟货物配送等情况累计出现超过2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8.乙方未按时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货款结算手续的,每推迟1天扣履约保证金100元。9.合同期内乙方被处扣履约保证金次数累计超过3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九、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订立书面文件,该类文件经合同各方盖章生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均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一、本合同包含以下附件,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仅为合同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具体要求进行修订。邵阳工业学校项目考核办法为加强对邵阳工业学校采购工作的管理,确保配送企业为学生配送优质安全的食材,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一、组织机构成立邵阳工业学校食材配送监督(考核)小组,组长由(校纪检领导)担任,由(学校相关管理人员)成员,邀请(老师和家长代表或相关职能部门人员或食材加工服务人员)组成。二、考核范围主要从准时送货、食材品质、服务质量、结算及时性几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细则见附件《邵阳工业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考评细则》。三、考核办法(一)定期考核:每月组织一次考核,由考核组到食堂实地检查,并对照《邵阳工业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考评细则》量化打分;每月组织一次食材满意度调查,随机对就餐人员或食材加工服务人员或教师职工或家长代表进行无记名测评,填写《食材满意度调查表》。(二)日常监督:根据就餐人员的反馈意见,对食堂食材配送采购企业进行督导。四、考核结果运用4.1、考核时间安排:每月考核、日常考核。4.2、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评定结果: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采购人支付当月审定结算金额100%;85分(含85分)-90分,采购人支付当月审定结算金额95%;80分(含80分)-85分,采购人支付当月审定结算金额90%;80分以下的,采购人支付当月审定结算金额80%;75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期所有货款。连续两个月得75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与中标人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4.3考核扣分不影响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承担。五、在日常监督中,委托人有权责令中标人加强问题整改。六、本办法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施行,由邵阳工业学校负责解释。附件:1.邵阳工业学校食材满意度调查表。2.邵阳工业学校食材满意度调查汇总表。3.邵阳工业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考评细则附件1:邵阳市工业学校食材满意度调查表调查时间:年月日序号调查项目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1食材品质2服务态度3卫生状况您对食材的意见和建议:1.2.3.注:1.请在相应的空格内画“√”,一栏只画一个“√”。2.满意度调查范围主要为用餐人员。3.后勤处协同相关部门组织满意度调查。签名:附件2:邵阳工业学校食材满意度调查汇总表参加调查人数:人汇总时间:年月日序号调查项目调查得票数满意率=(满意票数/调查总票数)序号调查项目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满意率=(满意票数/调查总票数)1食材品质2服务态度3卫生状况意见和建议汇总:注:计算满意率保留一位小数,计算满意度保留整数。后勤处签字:调查汇总人签字:附件3:邵阳工业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考评细则序号考核指标分值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及其标准分值1准时送货10要求:按约定的时间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扣分:迟到 15 分钟以内每次扣 1 分;迟到 15 分钟-30 分钟的每次扣 2 分;迟到 30 分钟以上的,每次扣 3 分。2食材品质35要求:所有食材均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扣分:发现变质、过期食材、“三无”产品、出现未按《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要求供货、食材质量不合格情况(如大米有异味或发霉;小麦粉发暗(发酸)或刺喉;食用油有焦臭(酸败)或其他异味;肉类产品不新鲜或有异味(异臭)或有焦斑(霉斑)或不是当天宰杀;家禽类产品不鲜活或呈病态或有异味或出现注水现象;水产品不鲜活或畸形或有病害或有死伤情况;果蔬类有明显腐烂或明显发黄或不新鲜或色泽明显不正常),每次扣 5 分;经我校或教育局或相关部门抽检不合格的,每次扣5分;包装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每次扣 1 分;没按采购人要求分装或者加工的每次扣 1 分;食材利用率低于 90%,每次扣 2 分;未提供相关检疫检验票的,少送或者漏送的每次扣 1 分。3服务质量15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服务。 扣分:每漏送或者少送一个品种扣 1 分/次;未及时补货的扣 3 分/次;未能满足采购人的临时采购要求,每次扣 2分;未按事先协商确定的品牌采购,每错送一个品种的品牌及规格的扣 2 分;相关服务人员服务态度差或恶劣的扣2分;相关延伸服务未兑现的每次扣2分。4食材价格合理性35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合理定价及询价。 扣分:明显高于考核价格或高于《投标文件》报价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5结算及时性5要求:按月及时与采购人对账、结账。 扣分:因中标方原因,上月账未在该月度内结清的,扣 5分。6其他情况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分包)的或因配送企业原因出现食品安全事故而对学校造成负责影响的直接终止合同,并追究其造成的所有损失。考核人:邵阳市工业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月度考核扣分汇总表时间:投标人名称供应项目序号时间扣分事由扣分值备 注 年 月考核得分考核人:供货商负责人:说明:考核标准根据实际情况修改调整,具体按与采购人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4)“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文件约定的全部条款。(5)“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服务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服务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质量标准和保证6.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7.知识产权保护7.1乙方对其所提供的服务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7.2甲方享受乙方提供的服务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7.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服务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8.保密义务8.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9.合同价款支付9.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9.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服务质量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9.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9.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9.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0.乙方应提供的服务10.1乙方提供的所有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0.2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到现场进行服务。11.合同的变更11.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1.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1.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2.合同中止与终止12.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2.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3.合同转让和分包13.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3.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4.不可抗力14.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4.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4.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15.解决争议的方法15.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15.2调解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16.法律适用16.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17.通知17.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17.2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18.合同未尽事项18.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19.合同生效19.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9.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本章第二节第1.1款甲方名称、地址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本章第二节第1.2(6)项项目现场邵阳工业学校本章第二节第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大宗食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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