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异地评审工作流程招标公告(2024)
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工作流程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财购〔2024〕953号)、盟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通知》(锡财综〔2024〕172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优化市场营商环境,防范廉政风险,从根本上解决评审专家不足、专家不专的问题,确保远程异地评审活动规范、有序开展,根据中心相关科室工作职责以及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工作流程。
一、主场项目
(一)政府采购科/社会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工作的通知》所列明的适用范围,并征求采购人意见,选择区内或者跨区开展远程异地评审,如有特殊原因不采用远程异地评审的,采购人应根据盟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出书面说明并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报盟财政局审核。
(二)发布公告时,政府采购科/社会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交易执行-远程异地评标场地管理”菜单中线上预约场地机位,并提交预约成功的场地信息。
(三)采购公告发布后,政府采购科/社会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知采购人按照预约好的场地机位信息在“交易执行-远程异地评标-远程异地评标登记”菜单中明确专家数量,完成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登记。
(四)中心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流转至交易见证科、指派开评标负责人。见证科或社会代理机构确定开评标负责人后,由交易受理科工作人员联系副场机位所在地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对接。
提示:区外省市项目,需要给副场提供专家人数和专业、专家签章设备信息、专家评标系统地址信息、评标系统操作手册。
(五)开标前1个工作日,政府采购科/社会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知采购人进行专家需求录入,再次明确主场、副场抽取专家数量和专业,并提交审核。
提示:区外省市项目,主场采购人只需要录入主场专家需求信息即可,副场评审专家从副场所在省份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六)主场开、评标管理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执行。副场评标管理按照副场所在地交易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七)评审报告签署后,交易见证科/社会代理机构对相关评审文件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专家再行离开评标室。
(八)评审结束后,交易见证科工作人员按规定向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后进行评审费发放。社会代理机构项目自行支付评审费用。
(九)社会代理机构应在采购活动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下载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全过程档案,并进行归集。交易管理科负责保存开评标环境音视频资料。社会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结束后7日内到交易管理科拷贝开评标环境音视频资料,并进行归集、存储。
二、副场项目
(一)接到盟市(旗县)或者区外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起的远程异地评审项目后,由交易受理科指派工作人员。
提示:区外省市项目,开标前3个工作日,交易受理科工作人员需联系主场地交易中心负责人,进行对接,确认副场专家人数和专业、项目、专家签章设备、专家评标系统地址以及主场专家评标系统操作手册信息。
(二)交易见证科工作人员应提前熟悉项目,与主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时沟通联系。
三、其他事项
(一)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副场。
(二)其他事项按照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工作的通知》、盟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工作流程图
确定远程异地评标项目(采购人→政府采购科/社会代理机构)V联络远程评标合作城市,商定评标相关事宜,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交易受理科)主副场各自进行系统调试、网络调试、音视频监控调试(博思数采公司、网络科)主副场评标过程中系统技术问题(博思数采公司)L主副场远程异地评标(采购人代表及专家)做好场所相关服务和见证(交易见证科)评标结束支付专家评审费用(社会代理项目:自行支付:中心代理项目:交易见证科→办公室)口社会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15日内下载电子档案、7日内拷贝开评标环境音视频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远程异地评审工作流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