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锚地系缆设施改造工程 锚地系缆设施改造招标公告(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如皋分中心工作保障艇靠泊码头加固出新及水上服务区锚地系缆设施改造工程
项目类型:施工
所属行业:建筑业
项目预算:48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48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项目具体需求详见本项目询价文件第三章,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B、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格:
A、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立即赴本项目任职(提供任职承诺)】
C、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1个月(2024年9月或2024年10月或2024年1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3)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航道设施的施工或维护改造项目。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询价文件
1、请自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http://jtysj.nantong.gov.cn/)—公共资源交易栏目下载询价文件。
2、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7:30整(双休、节假日除外)按照询价公告下附件《申请函》的形式,回函(加盖单位章)发彩色扫描件至邮箱1016116903@qq.com中,并致电采购人确认邮件送达,确认是否参与本次投标的相关事宜。(刘阳:13601800339)
(注: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注:未按上述要求进行询价文件获取,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12月7日10时00分—10时30分整(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7日10时30分整(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如皋分中心四楼会议室(地址:如皋市福寿西路9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7日10时30分整(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如皋分中心四楼会议室(地址:如皋市福寿西路9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纸质文件,现场开标。
八、联系方式
名称: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如皋市福寿西路9号
联系人:刘阳
电话:13601800339
2024年12月3日
附件 如皋分中心工作保障艇靠泊码头加固出新及水上服务区锚地系缆设施改造工程(二次).rar

如皋分中心工作保障艇靠泊码头加固出新及水上服务区锚地系缆设施改造工程询价文件(二次)1.1采购人: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12月3日目录第一章询价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程序第五章合同授予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及格式2.第一章询价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如皋分中心工作保障艇靠泊码头加固出新及水上服务区锚地系缆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类型:施工所属行业:建筑业项目预算:48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48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项目具体需求详见本项目询价文件第三章,请仔细研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1)资质条件:A、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B、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C、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资格:A、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B、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立即赴本项目任职(提供任职承诺)】C、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1个月(2024年9月或2024年10月或2024年1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3)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航道设施的施工或维护改造项目。(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询价文件1、请自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http://jtysj.nantong.gov.cn/)—公共资源交易栏目下载询价文件。2、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7:30整(双休、节假日除外)按照询价公告下附件《申请函》的形式,回函(加盖单位章)发彩色扫描件至邮箱1016116903@qq.com中,并致电采购人确认邮件送达,确认是否参与本次投标的相关事宜。(刘阳:13601800339)(注: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注:未按上述要求进行询价文件获取,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四、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12月7日10时00分—10时30分整(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7日10时30分整(北京时间)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如皋分中心四楼会议室(地址:如皋市福寿西路9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五、开启1、时间:2024年12月7日10时30分整(北京时间)2、地点: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如皋分中心四楼会议室(地址:如皋市福寿西路9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响应保证金:免收。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纸质文件,现场开标。八、联系方式名称: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地址:如皋市福寿西路9号联系人:刘阳电话:136018003392024年12月3日附件1申请函致: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我公司已获悉贵单位发出的如皋分中心工作保障艇靠泊码头加固出新及水上服务区锚地系缆设施改造工程询价公告,经研究,我单位报名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现申请获取询价文件。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E-MAIL地址:单位:(盖章)年月日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本询价文件仅适用采购人组织的本次询价活动。2、询价活动及因本次询价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3、本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4、供应商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本项目询价公告及询价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内容或页码短缺、资格要求以及任何设置有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应在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的2日内提出询问或以书面实名制形式提出质疑;未提出询问、质疑或是未在规定期间内提出询问、质疑的,视作供应商接受本项目询价公告及询价文件中的全部内容;供应商不得在询价活动期间及询价结束后针对本项目询价公告及询价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投诉。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5、供应商应认真审阅询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该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二、询价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修改、答疑1、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2、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发布,且以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http://jtysj.nantong.gov.cn/)发布的信息为准。3、采购人对询价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将构成询价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响应询价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发布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除非采购人以书面的形式对询价文件做出澄清、修改及补充,供应商对涉及询价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负。6、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询价文件内容有修改,采购人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三、投标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1、询价文件所提供的项目相关数据仅做参考,根据自身需要,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递交之日前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查,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采购人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3、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供应商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4、投标供应商应认真踏勘现场。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四、响应文件的编写及装订1、供应商按“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及格式”编写响应文件,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除另有规定者外,响应人不得修改。2、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纸(图纸等除外)。3、按照询价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制目录,逐页编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牢固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4、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和退还1、响应文件由:A.资格审查文件、B.报价文件共2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前缀号代称)。2、纸质响应文件均为一式肆份,其中“正本”壹份和“副本”叁份。3、在每份纸质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对应的响应文件名称(资格审查文件/报价文件)、供应商的全称、日期、“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4、响应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按询价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5、开标程序顺利进行后,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未拆封的除外)。六、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供应商须将本项目响应文件【A】【B】分别单独密封。2、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或封箱上标明正、副本字样。3、密封后,应在封袋或封箱上明确标注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资格审查文件/报价文件)、供应商的全称及日期,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4、在边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骑缝签字。5、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特别提醒:响应文件中的【A】中的“正本”或“副本”中,均不得含有任何“【B】”中报价表(报价单)的内容,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七、响应报价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2、响应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币种。3、报价表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按无效响应处理。5、本项目为固定总价报价,响应报价包括供应商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施工、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包括不计免赔)、第三者责任保险(包括不计免赔)、承包人必须为本项目使用的未按用人单位参保的人员(包括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设备险、人身意外伤害险]、附属工程、临时设施工程费、安全生产费、各类措施费、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6、在合同执行期间,采购人不提供完成本合同所需的其它任何生活(含食宿)、办公设施及交通、通讯工具等,相关费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到相关报价中。7、成交后,报价即为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由于价格上涨、政策性调整等因素对项目成本的影响,采购人对合同价(总价)不予调整,因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实施期间的各种风险。8、供应商应自行认真填写响应文件“报价清单”,供应商没有报价的项目,采购人将认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其它项目之中,不另行支付。9、根据合同规定,应由供应商支付的所有税费都应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报价清单”各项的报价之中,成交后,采购人不另行支付。10、供应商应承担其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1、投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不按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按无效响应处理。八、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址投标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九、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十、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十一、有关费用供应商承担参与投标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十二、询价响应有效期询价响应有效期为询价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询价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十三、支付办法1、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完成并通过验收且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已经确认后付至审定价的100%;2、款项由甲方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合规的发票(以上支付不计利息)。十四、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3章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如皋分中心工作保障艇靠泊码头扶梯及栈桥设施老旧且存在安全隐患,需改造出新;连申线如皋水上服务区水上服务区系缆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需重新设计改造。二、工程量清单序号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单位预估工程量1工作保障艇靠泊码头加固出新4根工作艇系泊桩直径45cm需从顶端除锈油漆至水沫线,桩间连接杆除锈油漆,廊桥及上下踏步(含扶手)整体除锈油漆,围栏门除锈油漆出新。(油漆为镀锌底漆,面漆为防腐面漆)项1廊桥因工作艇长期碰撞导致下部桩基变形,需更换变形桩基。所有焊接点除锈加焊,坡道扶梯更换至西侧且上下连贯。项1码头后侧坍塌处采用水泥土回填夯实项12水上服务区系缆设施改造割除系缆桩原上部盖板,采用直径40cm,高20cm圆形无锐角预制桩帽满焊至系缆柱顶部以下10cm处,桩帽与系缆桩内部加焊六块肋板并满灌混凝土。个35序号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单位预估工程量1工作保障艇靠泊码头加固出新4根工作艇系泊桩直径45cm需从顶端除锈油漆至水沫线,桩间连接杆除锈油漆,廊桥及上下踏步(含扶手)整体除锈油漆,围栏门除锈油漆出新。(油漆为镀锌底漆,面漆为防腐面漆)项1廊桥因工作艇长期碰撞导致下部桩基变形,需更换变形桩基。所有焊接点除锈加焊,坡道扶梯更换至西侧且上下连贯。项1码头后侧坍塌处采用水泥土回填夯实项12水上服务区系缆设施改造割除系缆桩原上部盖板,采用直径40cm,高20cm圆形无锐角预制桩帽满焊至系缆柱顶部以下10cm处,桩帽与系缆桩内部加焊六块肋板并满灌混凝土。个35注:以上工程量为采购人预估数量,最终以施工现场实际实施为准,结算时合同价不予调整。三、工期及质量保修期1.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2.质量保修期:本项目保修期为1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12个月。四、验收标准1.质量要求:合格。2.安全目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3.环保要求:落实环保及节能减排主体责任和相关要求,确保不发生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关于环保问题的通报。五、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报价形式:固定总价报价,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现场勘察的实际情况等确定投标报价。2.投标供应商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3.投标供应商确定投标报价,同时应考虑合同价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4.本工程施工期间涉及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以及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的安全的费用等,投标供应商均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5.供应商应独立、有效地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6.供应商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考虑因各种困难因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在投标报价中予以体现,以后不得以此为由提出额外增加费用的要求。水、电接驳,按采购人指定地点,定量表记、接至施工现场管线(电缆)由供应商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现场自来水及电源接入点现场具体位置由供应商现场踏勘。7.供应商应自行踏勘施工现场,并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施工机械设备、材料进出场、二次搬运等涉及所有费用并计入报价,成交后不得以场地现状及条件为由提出额外要求和增加工程费用,采购人不再对此项费用另行签证。8.供应商必须认真仔细踏勘施工现场,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并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赶工措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临时设施费等总价措施费项目,并计入报价,该费用一次性保定,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如有损坏,应按照不低于原设计标准恢复,费用列入报价。9.供应商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并在报价中充分考虑施工现场情况、施工期的各种风险及施工期间或以后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并计入工程报价,一旦中标,不得提出额外增加费用要求。10.因施工场地狭小等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考虑,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11.工程量清单未注明施工方法的项目,请按照自身施工经验及相应规范做法自行组价,并列入综合单价内。12.本工程清单应与询价文件、技术要求、技术规范等文件结合起来阅读,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中未列明或项目特征描述不全,但供应商为满足采购人要求而必须完成的工作,供应商应计入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中,工程结算时采购人不为此类项目另外支付费用。13.供应商须在工程竣工前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机械设备、硬化场地后的拆除等建筑垃圾及剩余材料全部清运出场,相关费用由供应商在报价时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清理标准应得到采购人的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则由采购人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14.本工程所有乙供材料均由供应商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自行采购,材料价格按照中档的质量自行市场询价进入报价。采购人对材料的质量有认定权(如采购人对供应商采购的材料认定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必须重新采购,直至合格为止),施工时供应商需提供样品供采购人选择,涉及到的价格不再调整。15.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因素,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对周边相关构筑物、设施损坏的,供应商必须负责更换或修复,直至得到采购人的认可,期间涉及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该项费用,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16.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收集齐全所有隐蔽项目施工全过程影像视频资料以供后期审计使用,在送审结算资料必须一并提交。所有签证资料必须附有详细影像彩色照片,所摄照片必须有可参照性。如影像资料未能反映签证、清单或采购文件列明的工作内容,则结算时该项内容不予认可。17.供应商工地踏勘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及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8.供应商必须保护现有道路、结构物等成品,如有损坏,应按照不低于原设计标准恢复,费用列入报价,结算时不予调整。19.在实际施工中,采购人可以无条件要求供应商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购进的材料设备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时,由供应商无条件退货,如因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各项指标的材料,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20.供应商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现行规定,自行根据可行的施工方案对措施费自行增加清单进行报价,结算时,除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外,供应商不得以采购工程措施项目缺项为由要求新增措施项目,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21.供应商不得拒绝完成建设单位在施工地点范围内变更或要求增加和减少的工程内容。22.临时设施费、赶工措施费、夜间施工费、冬雨季施工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由各供应商自行报价,该类措施项目费一次性包定,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23.本工程垂直运输及安装脚手架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计入报价,结算时一律不做调整。24.项目施工完工后供应商须完成施工范围内的保洁工作,达到采购人要求,该费用包含在报价中,一次性包死,结算时不做调整。25.本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详见施工合同。第四章评审方法和程序一、采购人组织询价采购活动1、成立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织。2、采购人将在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二、评审小组1、评审小组负责具体的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1)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询价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按照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推荐按响应报价,价格由低到高按次序排列第一的成交人名单。(2)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供应商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询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其实质性内容。(3)评审小组发现询价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询价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确认后,应当修改询价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询价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3)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澄清;(5)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6)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的投诉处理工作;(7)配合采购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3、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4、开标后直到就公告项目成交结果,发出成交通知书并授予成交人合同为止,凡属于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等的相关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第三方及人员泄露。5、评审期间,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仍有可能被评审小组根据规定判为无效投标。6、在响应文件的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和评审小组成员有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可能的成交资格。三、评审原则及方法1、采购人将委托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询价。2、评审小组严格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要求、条件标准,判定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供应商后,针对其报价进行最终判定。3、本次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480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4、报价的评审包括分析总价及各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无重大错漏项。如报价中有漏项且漏项构成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按无效询价响应处理。5、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原则即为: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内容“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最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代表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人。6、评审小组如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询价响应处理。7、本投标项目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①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5%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③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①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①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③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8、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询价采购活动开始后的任何外来证明(上述第6点除外)。9、询价活动开始后,评审小组成员对询价文件的细则若有争议,由评审小组成员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10、对落标的供应商不做落标原因的解释。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部分出现商务报价的内容;3、不具备询价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供应商有欺诈行为或隐瞒自身违规问题的,提供虚假、伪造、变造、过期资料的;7、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所有投标供应商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被取消的;4、经评审小组资格符合性评审后,通过资格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5、评审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废标的其他情况。七、成交通知询价评审活动结束后,采购人将成交结果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ysj.nantong.gov.cn/)公告3个日历天,公告结束后无异议,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成交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4.第五章合同授予一、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二、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人串通或要求成交人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人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成交人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四、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无效投标处理。每次付款前,成交人须根据结算金额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出合法发票交采购方办理付款手续。附:合同格式条款如皋分中心工作保障艇靠泊码头加固出新及水上服务区锚地系缆设施改造工程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质量要求:2、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3、合同工期:开工时间:年月日,竣工时间:年月日,施工总工期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5、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6、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小写):¥元7、工地代表7.1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职权:;7.2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职权:;8、发包人的工作8.1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发包人于开工前办理好施工所需证件、批件。8.2施工交底时间:开工前一周内。8.3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视具体情况协商解决。9、承包人的工作9.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向发包人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9.2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周边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9.3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做好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的保护工作,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财产和人身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9.4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施工时做到文明施工,树立企业形象,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10.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10.1工期:以合同工期为准,因承包人责任未按合同工期要求竣工,按每拖延壹天按合同总价的1%处罚;如因业主原因影响,承包方须凭书面报告,得到发包方代表和监理的签字认可,否则不顺延工期。10.2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应安全文明施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环境污染,则由承包人按有关部门要求负责及时清理。否则每拖延一天按合同总价的1%处罚。11、工程款支付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完成并通过验收且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已经确认后付至审定价的100%;款项由甲方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合规的发票(以上支付不计利息)。发包方有权直接从进度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应收取的违约金。12、竣工结算12.1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实际施工期间的政策性调整及市场风险(含材料价格、人工工资的调整等)及其他应考虑到的风险。投标时,投标供应商应将人工、材料、机械等方面的风险因素一并考虑后进行报价。12.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竣工决算时不作任何调整。12.3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竣工决算时不作任何调整。13、争议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南通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及承包人投标响应文件和承诺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备忘、合同补充文件;(2)询价文件及书面答疑等补充修改文件;(3)发包人认可的设计变更;(4)经发包人确认有效的工程签证单。15、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16、本工程在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7、补充条款:17.1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的管理监督,施工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因承包人原因被责令停工和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17.2如果工程中标后,因自身的原因,未能兑现其投标时承诺条件或工程质量较差,或其工期进度严重脱节,发包人同意后有权终止合同,并且已完成的有效工程量只按60%计量结算。17.3施工中所用水、电费用在成交价中一次性包死,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17.4供承包人使用的场地以发包人规定的现场为界,凡需要使用该区域之外的场地,必须事先获得发包人和有关管理部门的同意。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或罚款。17.5当发现下列任一情况,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提出调换施工管理人员直至终止本合同:(1)施工管理人员资历和能力不足以胜任所担负的职责时。(2)驻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时。17.6承包人应遵守的规定:(1)无条件接受工程师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及造价等的监督管理。(2)派驻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保持稳定,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任意调换和撤离。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承包人: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如皋分中心工作保障艇靠泊码头加固出新及水上服务区锚地系缆设施改造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所施工的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本项目保修期为1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4.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如皋分中心工作保障艇靠泊码头加固出新及水上服务区锚地系缆设施改造工程廉洁合同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称发包人或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称承包人或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如皋分中心工作保障艇靠泊码头加固出新及水上服务区锚地系缆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影响合同履行的,可按照合同中关于合同解除的约定处理。第二条发包人的义务(一)发包人作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发包人责任。(二)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三)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四)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五)发包人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分包项目。第三条承包人的义务(一)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礼品。(二)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四)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五)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工作关系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物品,不得在工作关系单位报销任何应由承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六)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工作规程办事,不得损害发包人利益。第四条违约责任(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并按照违纪违法认定金额的双倍承担违约金。合同款项未完全支付的,违约金在支付时予以扣减;合同款已支付承包人或未支付款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承包人另行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第六条本合同作为连如皋分中心工作保障艇靠泊码头加固出新及水上服务区锚地系缆设施改造工程合同的附件,与本项目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七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发包人单位:(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如皋分中心工作保障艇靠泊码头加固出新及水上服务区锚地系缆设施改造工程安全生产合同为在如皋分中心工作保障艇靠泊码头加固出新及水上服务区锚地系缆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及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规定》等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发包人南通市港航事业发中心(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行业部门的条例,掌握安全动态。对上级相关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规定等及时向承包人传达,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规定》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项目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承包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项目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标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承包人应做好船艇来回及维修期间的安全防护措施,船艇来回及维修期间的安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盖章单位)承包人:(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5.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一、资格审查文件(单独装订密封,不能出现报价)1、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格式参见附件)。2、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参见附件)。3、提供声明函(格式参见附件)。4、提供法人或社会组织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5、提供供应商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6、投标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似项目(提供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若无法体现时间、工作内容等,则需提供其他由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7、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要求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二、报价文件(单独装订密封)1、响应报价总表(格式参见附件);2、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参见附件);附件:第一部分格式:封面正/副本(项目名称)项目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询价响应有效期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件2: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致: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我单位(供应商名称)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询价活动,并郑重承诺:1.在本项目的询价活动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2.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为我单位真实意愿表达,相关信息真实有效。3.无弄虚作假,无围标串标行为。4.若我方成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转包和违法分包。5.我方如有违背承诺,愿意接受国家和相关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处罚,并记入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信用档案,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开。响应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声明函我单位参加(项目名称)询价活动,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第二部分格式:封面正/副本(项目名称)项目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一、响应报价总表响应报价总表项目名称如皋分中心工作保障艇靠泊码头加固出新及水上服务区锚地系缆设施改造项目响应总报价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 付款条件完全接受并响应本项目询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表为格式表,不得改动,必须提供。(2)响应报价按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内容执行。(3)响应报价总表中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采购人仅接受一个价格。二、响应报价明细表序号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单位预估工程量1工作保障艇靠泊码头加固出新4根工作艇系泊桩直径45cm需从顶端除锈油漆至水沫线,桩间连接杆除锈油漆,廊桥及上下踏步(含扶手)整体除锈油漆,围栏门除锈油漆出新。(油漆为镀锌底漆,面漆为防腐面漆)项1廊桥因工作艇长期碰撞导致下部桩基变形,需更换变形桩基。所有焊接点除锈加焊,坡道扶梯更换至西侧且上下连贯。项1码头后侧坍塌处采用水泥土回填夯实项12水上服务区系缆设施改造割除系缆桩原上部盖板,采用直径40cm,高20cm圆形无锐角预制桩帽满焊至系缆柱顶部以下10cm处,桩帽与系缆桩内部加焊六块肋板并满灌混凝土。个35序号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单位预估工程量1工作保障艇靠泊码头加固出新4根工作艇系泊桩直径45cm需从顶端除锈油漆至水沫线,桩间连接杆除锈油漆,廊桥及上下踏步(含扶手)整体除锈油漆,围栏门除锈油漆出新。(油漆为镀锌底漆,面漆为防腐面漆)项1廊桥因工作艇长期碰撞导致下部桩基变形,需更换变形桩基。所有焊接点除锈加焊,坡道扶梯更换至西侧且上下连贯。项1码头后侧坍塌处采用水泥土回填夯实项12水上服务区系缆设施改造割除系缆桩原上部盖板,采用直径40cm,高20cm圆形无锐角预制桩帽满焊至系缆柱顶部以下10cm处,桩帽与系缆桩内部加焊六块肋板并满灌混凝土。个35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表为格式表,不得改动,必须提供。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申请函致: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我公司已获悉贵单位发出的如皋分中心工作保障艇靠泊码头加固出新及水上服务区锚地系缆设施改造工程询价公告,经研究,我单位报名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现申请获取询价文件。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E-MAIL地址:单位:(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锚地系缆设施改造工程 锚地系缆设施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