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安防系统维保及技防报警联网服务招标公告(福州市博物馆2024)



福州市博物馆安防系统维保及技防报警联网服务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福州市博物馆安防系统维保及技防报警联网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TZBCS-2024215
项目名称:福州市博物馆安防系统维保及技防报警联网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采购标的
品目
数量
主要服务要求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磋商保证金(元)
行业划分

1
福州市博物馆安防系统维保及技防报警联网服务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1项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30000
13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为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格标准(所有证明材料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无效):(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作为供应商代表直接响应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但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证明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3)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5)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6)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8)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或工程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格式。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采购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1)特殊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服务范围包含安全技术防范(仅限于开展报警运营服务),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12):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采购文件模板关于资格承诺函表述调整为:“①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2日 至2024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方式:可现场获取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须将贵公司所要获取磋商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至本公司电子信箱(1623009936@qq.com)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费及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35050101100100000019
2、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江滨路支行
账 号:761211018260001847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博物馆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文博路8号        
联系方式:董毅0591-83924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联系方式:陈东英、郑济生、刘传玉、潘碧宏0591-87803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东英、郑济生、刘传玉、潘碧宏
电 话:  0591-8780350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州市博物馆安防系统维保及技防报警联网服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福州市博物馆

行政区域
福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17:0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9日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预算金额
¥1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东英、郑济生、刘传玉、潘碧宏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7803505

采购单位
福州市博物馆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文博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董毅0591-83924686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东英、郑济生、刘传玉、潘碧宏0591-87803505

附件:

附件1
招标(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doc

附件2
附件: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docx

\n\n\n\n\n附件:\n\n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n\n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n\n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n\n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n\n法定代表人(负责人):\n\n联系地址和电话:\n\n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n\n一、我单位(本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n\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n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n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n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n\n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n\n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n\n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n\n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n\n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n\n 年 月 日\n\n注:\n\n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n\n2.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防系统维保及技防报警联网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