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餐饮服务招标公告(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2024)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机关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2025年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ML2024-HD-F148)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4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2025年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L2024-HD-F148

项目名称: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2025年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万元

最高限价:28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80
280
餐饮服务
2025年餐饮服务,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评审过程中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本单位代表参加磋商。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本项目禁止关联企业共同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04日到
2024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书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半年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所属日期为2024年1月份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40号

联系方式:022-24188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联系方式:022-27155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继芃

电 话:022-27155065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ML2024-HD-F148项目需求书.pdf
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4日

项目需求书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一)工作范围1.严格按照国家及天津市餐饮行业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负责餐品的加工制作、成本核算、餐具用具和设备的清洗、消毒工作。2.负责食品原材料的验收和保管。3.负责食堂整体的保洁服务。4.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就餐任务。(二)服务内容1.供餐模式早餐、午餐均采用自助模式供餐。2.供餐品种(1)早餐:小菜3种、养生醋泡2种、咸菜2种、汤粥2种、面食4种、小吃1种、鸡蛋2种。(2)午餐:热菜4种(其中1主荤、1副荤、2素菜)、风味小吃1种、主食、杂粮2种、汤粥2种、水果1种。(3)菜单制作应考虑满足回民就餐需求。(4)节日就餐可根据就餐需求增加相应品种(如:春节、中秋节、端午节等)。(5)菜单每周一更新,每日供应品种80%不重样;口味应融汇南北及西部地区风味,重点体现天津特色,口味丰富。3.就餐人数周一至周五:早餐320人、午餐320人。4.餐饮标准20元/人/天(不含税)(三)人员要求1.食堂配置的工作人员不少于12人:项目经理1人(40周岁以下)、厨师2人、面点师2人、切配员1人、服务员3人、洗刷保洁3人,若需其他人员由供应商自行配备。2.食堂全体工作人员具备有效健康证。(四)基本要求1.供应商在近3年内在其从事服务保障期间,没有发生员工违反采购人安全、保密等各项管理规定的行为。2.供应商法人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任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责任事故,且在以往餐饮经营活动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3.供应商的各项操作流程应遵循国家、天津市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如卫生防疫、消防、食品加工制作、健康证、食品留样等。4.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应急预案、健全的服务满意度调查制度及投诉解决机制。5.工作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员工健康证明。6.工作人员工服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支付此项费用。(五)供应商其他要求1.对员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确保每名员工政治可靠、身体健康、业务过硬。2.加强对员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做到仪表干净整洁,服务周到、热情大方。3.就餐、操作环境达到干净、干燥、无污染、无杂物、无残渣、无异味、无油垢、无虫、无蝇鼠等标准。4.员工日常管理、各岗位操作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5.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擅自拆改任何设施设备。6.供应商须对员工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按规范操作。7.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误饭、断供、食品安全问题,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按合同约定接受当日标的额10%处罚。8.建立食品48小时留样备查制度。9.供应商库管人员需随时记录食材出入库情况,每月形成报表,并定期配合采购人对库房进行盘点。(六)双方负责情况1.采购人负责(1)采购人负责无偿提供用于餐饮服务的场地以及配套的后厨设备设施、餐具、厨具厨杂,并提供办公室及办公用品。(2)采购人负责免费提供用于餐饮服务的水、电、燃气等能源。(3)采购人负责免费提供保洁工具、清洁消毒用品及低值易耗品。(4)采购人负责食堂内外区域定期消杀灭“四害”工作及烟道清洗工作并负担相关费用。(5)采购人负责厨房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保养。2.供应商负责(1)供应商负责工作人员的聘用、管理、培训并负担员工工资、保险、服装、福利等支出。(2)供应商按照要求准时出餐,保证食品安全。注:标记“★”要求为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中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餐饮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