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绿化养护服务招标公告(苏州市虎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24)
项目概况 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 JSZC-320500-CCCC-G2024-004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31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0-CCCC-G2024-0047
项目名称: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
预算金额:33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叁佰叁拾伍万元整(3350000.00元)
采购需求:
2025年虎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绿化养护范围包括虎丘景区、枫桥景区管辖区域内所有日常开放区域、半开放区域、待建设区域及外围缓冲区域。具体详见第四章招标书。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服务的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同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3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
2、报名: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4、CA办理:“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使用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数字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上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府服务中心4楼交易中心窗口,窗口电话:0512—69820834)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512-69820854;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成交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敬请留意。
4、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5、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虎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单位地址:苏州市虎丘山门内8号
联系人:夏文杰
联系电话: 0512-65579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东吴北路221号惠康新地7楼
联系人:蒯珊珊、朱琳
联系电话:0512-69157588*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蒯珊珊、朱琳
电话:0512-69157588*809
JSZC-320500-CCCC-G2024-0047采购文件.doc
苏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00-CCCC-G2024-0047采购人:苏州市虎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采购内容: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 7/11永诚建设咨询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十二月投标须知前附表下述关于要采购的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附表为准。项号名称内容1采购人名称:苏州市虎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虎丘山门内8号联系人:夏文杰联系电话:0512-65579105 2招标编号JSZC-320500-CCCC-G2024-00473招标内容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4采购预算人民币叁佰叁拾伍万元整(3350000.00元)5服务期限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6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日)7投标保证金无,投标文件内提供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格式见附件。8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东吴北路221号惠康新地7楼联系人:蒯珊珊联系电话:0512-69157588*809 传真:0512-65268668 9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后需自行从报名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投标单位需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单位,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10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可对文件提出质疑并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及网上报名确认单与质疑函一起递交。质疑函应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原件当场送达或邮寄,邮寄不得到付)递交至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在采购活动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或从采购活动受益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1投标文件份数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电子标书),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盖章版响应文件纸质版,份数为四份(一正三副)。纸面投标文件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用于存档备案。12投标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上传),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14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12月31日14:30(北京时间)“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1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的七日内按规定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或双方协商的其他方式提交至采购人,否则将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在合同期满后且缺陷更正,并配合主管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后,招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如中标人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招标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合同期间中标人收到扣款通知后,还需在7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16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预算金额1000-5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5%;注:代理服务费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后收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单位向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为 40850.00元。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17导致废标因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8导致无效标因素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三)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四)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同一标段中部分内容;(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评委会认为不应雷同的;不同投标人制作响应文件的机器码一致的;(七)投标有效期短于90天的;(八)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九)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目录投标须知前附表2第一章投标邀请函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4第四章招标书46第五章合同文本51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59第一章投标邀请函项目概况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00-CCCC-G2024-0047项目名称: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预算金额:叁佰叁拾伍万元整(3350000.00元)服务期限: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采购需求:2025年虎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绿化养护范围包括虎丘景区、枫桥景区管辖区域内所有日常开放区域、半开放区域、待建设区域及外围缓冲区域。具体详见第四章招标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服务的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同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4.其他要求: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期限及方式: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2、报名: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4、CA办理:“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使用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数字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上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府服务中心4楼交易中心窗口,窗口电话:0512—69820834)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512-69820854;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四、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成交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敬请留意。2、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4、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苏州市虎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虎丘山门内8号联系人:夏文杰电话:0512-65579105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东吴北路221号7楼联系人:蒯珊珊、朱琳电话:0512-69157588*80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蒯珊珊电话:0512-69157588*809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第二章投标人须知A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3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响应: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5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6甲方(采购人):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7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8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9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10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1天:日历日。2.12时间:除特别说明,均指北京时间。2.13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4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5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6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7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8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19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20核心产品:根据本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的产品。B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无。5.投标人代表5.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6.投标费用6.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7.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C招标文件的说明8.招标文件8.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2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不是直接从苏州政府采购网上获得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9.招标文件的澄清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并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外进行发布。9.2对于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9.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对外发布。9.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10.投标答疑10.1勘察现场:10.1.1根据自身投标需要,投标人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0.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0.1.3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发生意外的责任及风险。10.1.4投标人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10.2投标答疑包括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可以回答且不会引起投标人误解的相关问题和答复,答疑的副本将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于投标答疑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更正公告的方式发出。D投标文件说明11.提示与要求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1.2无论是否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2.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报价部分(格式见第三章):13.1.1投标函(格式见第三章);13.1.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三章);13.1.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三章);13.2资格及技术部分(部分格式见第三章):13.2.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投标人与其他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13.2.2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3.2.3投标人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13.2.4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3.2.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2.6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所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13.2.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3.2.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2.6.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声明函。13.2.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应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3.2.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13.2.6.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3.2.6.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不可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13.2.7《服务要求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三章);13.2.8《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格式见第三章);13.2.9《项目组人员一览表》、《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格式见第三章);13.2.10《服务实施方案》(格式见第三章);13.2.11《类似业绩一览表》(格式见第三章);13.2.12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13.2.12.1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13.2.12.2价格折扣文件:中小企业此处重复上传一遍“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或监狱企业证明”。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13.1.1—13.2.9款规定的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13.3投标文件由13.1、13.2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13.4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13.5开评标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4.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14.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5.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5.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开标一览表》中的全部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需的人员工资、加班费、服装、福利、器材保养、耗材、意外险、高温费、节假日补贴以及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管理费、人员培训费、通讯、胸卡、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5.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5.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15.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全部内容的每一单项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该表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15.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5.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6.投标保证金: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7.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但投标保证金仍予以退还。E投标文件的递交18.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制作18.1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请投标人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下载客户端(参与项目页面可下载客户端及客户端使用说明),在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进行CA加密。操作步骤详见“苏采云”系统页面提示和《操作手册》。18.2电子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指引,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上传,未按要求成功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未递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注:(1)请投标人务必保管好编制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如因丢失、损坏等原因更换CA锁时,需重新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递交,否则可能无法解密,因此导致的响应失败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如本项目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了更正(补充)公告,请供应商务必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根据更正后的采购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递交,否则可能无法解密,因此导致的响应失败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投标无效。18.4联合体投标:如招标(采购)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上传操作如下:第一步: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上传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第二步;在投标(响应)文件中,由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制作投标(响应)文件。18.5如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信息一致,视为不同投标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无效。18.6技术支持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512-69820854;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撤回投标(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F开标和评标20.开标20.1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线主持,邀请投标人在线参加。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0.2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确认投标价格,如投标人未在线参加开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价格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0.3资格审查20.3.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无效投标。20.3.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20.3.2.1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3.2.2查询渠道: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20.3.2.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等应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并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信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归入采购档案妥善保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登录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0.3.4经查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2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21.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21.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1.2.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1.2.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1.2.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1.2.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1.2.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1.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1.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1.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1.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1.3.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21.3.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1.3.6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2.评标内容的保密22.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2.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2.3在评标期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23.对投标文件初审23.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在初审过程中有权拒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23.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制作的;23.1.2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23.1.3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23.1.4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3.1.5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23.1.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23.1.7其他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情况。23.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3.3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条款,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3.4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3.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25.1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3.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4.投标的澄清2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其单位电子公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本项目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废标25.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25.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5.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5.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5.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6.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6.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6.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单位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26.2.1投标者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26.2.2投标者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26.3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G授予合同27.中标单位的确认27.1由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含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磋商小组等,下同)在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27.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各投标人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该质疑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如投标人未在中标公告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28.合同授予标准28.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29.中标通知书29.1确定出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9.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9.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9.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30.合同的签订30.1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文件精神,采购人与中标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采购人与中标人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0.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0.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0.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1.履约保证金31.1中标的投标单位应按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1.2中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的七日内按规定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或双方协商的其他方式提交至采购人,否则将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1.3中标单位在合同期满后且缺陷更正,并配合主管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后,采购单位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如中标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单位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合同期间中标单位收到扣款通知后,还需在7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H其他事项32.代理服务费32.1中标单位须按前附表的规定计算并支付代理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32.2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诉讼的权利。33.监督和公证33.1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3.2采购代理机构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34.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投标人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招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投标函投标函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我们收到贵公司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我们对《开标一览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需的人员工资、加班费、服装、福利、器材保养、耗材、意外险、高温费、节假日补贴以及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管理费、人员培训费、通讯、胸卡、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果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投标截止日起九十天。5、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6、我们声明:我们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我们愿意遵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8、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9、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10、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11、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12、综合说明:(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3)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4)其它说明。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元)服务期限1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2025年01月01日-2025年12月31日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报价明细表序号条目价格1人工成本2劳保3服装4福利5器材保养6耗材7保险8人员培训9管理费10税费12…合计大写:人民币注:(1)明细表包含投标单位各项成本核算和投入的成本明细。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金额一致;否则,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凡涉及到的费用应按劳动法规定执行。(3)本项目人员的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要求,并按我国《劳动合同法》要求签订劳动合同。遇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工资调整,其中人工费用相应浮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本项目所有人员须按国家规定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5)分项报价条目举例如下:人工成本、劳保、服装、福利、器材保养、耗材、保险、人员培训、管理费、税费等各项费用等等,条目可自行添加或删除。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服务要求部分)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投标人对所投标的物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服务要求偏离表服务要求偏离表序号项目名称服务要求响应要求偏离/响应说明注: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等,所响应的要求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申明与服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投标人对所投标的物关于服务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服务实施方案服务实施方案提示:1、供应商应根据本次采购项目要求,对所投服务进行详细的说明与描述,包括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特点及具体情况编写中标后拟采取的实施方案等。2、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项目组人员一览表项目组人员一览表序号项目组所任职务姓名性别年龄职称专业/资格从事本工作时间典型业务与技术专长1 2 3 4 5 6 7 8 9 10 … 注:响应单位需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人员最低配置要求,并列明拟派人员清单,注明相应信息,不满足以上要求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9、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备注(自有/租赁/新购)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类似业绩一览表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合同名称业主单位项目时间合同金额备注1234567…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1、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拟对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2)投标人情况表投标人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 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2023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3年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苏州市虎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的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注:(企业类型选填一项)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5)《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4.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投标(响应)人:(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6)投标人与其他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投标人与其他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存在直接股权关系与投标人存在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是否为大型企业(填写“是”或 “否”)是否直接控股(填写“是”或 “否”)直接控股关系情况说明(持股比例等)单位名称是否为大型企业(填写“是”或 “否”)直接管理关系情况说明注:1、本表仅须填写与投标人存在直接股权、管理关系的企业情况。投标人应按上表要求据实填写,如填写“无”或不填写,均视为投标人声明不存在有关情形。2、其中“直接控股”是指投标人与大型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投资并控股(非普通持股)的关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2、开票信息开票信息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税号开户行银行账号注:(1)供应商中标(成交)后应依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依法开具相应发票。(2)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须按上表要求提供开票信息,并制作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中标(成交)后,代理机构将按所提供的开票信息就代理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将直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3)采购代理机构仅对开票信息内容填写完整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材料信息内容的差错缺漏等而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中标(成交)供应商凭已缴纳代理服务费的银行回单至代理机构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第四章招标书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虎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的委托,就其所需要招标的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采购编号:JSZC-320500-CCCC-G2024-0047二、项目名称: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三、服务内容及要求:2025年虎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绿化养护范围包括虎丘景区、枫桥景区管辖区域内所有日常开放区域、半开放区域、待建设区域及外围缓冲区域。1、绿化养护范围虎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所管辖区域内所有开放区域和半开放区域及办公区域的绿化养护工作,包括:虎丘景区核心景区、花神苑、塔影园、一榭园、孙武祠、枫桥景区江枫洲全岛、寒山别院、渔隐小圃、铁铃关和外围缓冲区等,面积约38万平方米。具体绿化面积按现场实际勘察为准。(各响应单位投标前须落实专人踏勘现场,应充分评估景区精细化管理和人流量大等特点,以现场实有绿化植物、绿地面积为准,如有差异成交单位须按实际绿化面积及数量进行养护管理,且成交金额不作调整)2、人员要求养护人员(含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以由常驻绿化工兼任)要求每日人数不低于35人,项目所需的所有人员需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其中50周岁以下常驻养护技工人数不低于5人,熟练工不低于10人,要求熟悉绿化养护的方法和要求,具备树木修剪经验,从事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能严格按照园林绿化工作标准开展工作,身体健康,服从指挥。响应单位需满足人员最低配置要求,并列明拟派人员清单,注明相应信息,不满足以上要求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合同履约期间,若采购人对人员需求有变动,成交单位应无条件配合,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3、工作内容绿色植物浇水、施肥、松土、修剪、病虫害防治、除草、园内补植(含养护不周、人为踩踏等原因补植补缺)、移植等,协助甲方制定科学方案,提出优化绿化结构合理建议,帮助甲方提升环境质量;并制定科学工作方案,每月向甲方管理部门书面报批,并在此框架内安排、落实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接受虎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技术指导和具体管理要求。4、服务要求(1)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要求:绿化植物保存率100%,绿化辅助设施完好率100%。养护合同期间,出现植物死亡等养护缺陷,如因养护不当、人为踩踏等各类原因造成树木、花卉、草坪、地被等死亡、缺失的由养护方按原规格进行补植,养护不当导致造型树死亡的,须按原规格补植并予以经济处罚。年补植量,草坪不低于10000平,麦冬、南天竹、络石、常春藤等地被植物不低于15000平,养护方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项费用。(2)为切实维护景区景观效果,成交单位须在24小时内响应管理处提出的养护(修剪、抗旱浇水、排除险情等)、补植通知,做到即踩即补。超过24小时仍未响应,且48小时内仍未完成相关工作,管理处有权自行安排工作任务,发生费用从合同金额中扣除,并进行经济处罚。以上费用包含在养护费中。(3)养护中要及时检查清除枯枝危膀、避免断枝掉落伤人伤物等安全事件发生。如因修剪等养护作业或断枝倒伏等造成养护人员、游客及他人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养护方承担全部责任。(4)养护单位负责及时清理绿化养护现场产生的废弃物(树叶、树枝、杂草、竹类、荷叶等),做到工完场清,及时清运处理绿化垃圾废弃物至集中堆放点,严禁焚烧,养护方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绿化废弃物归集、短驳的费用。(5)甲方不定期抽查养护工到岗人数,人员未按合同约定缺少的或有缺勤的,按缺勤人数、考核办法和扣分标准处罚,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养护合同。甲方应明确告知乙方需从事绿化养护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乙方工作人员如不胜任养护工作要求,乙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更换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6)在台风、暴风雨、大雪、高温等极端天气、园林局考核(创三优检查、半年度、年度考核)、重大节日等情况、除草、修剪等养护高峰期以及甲方安排的其他重大任务,养护方须增加临时养护工人数,用于树木扶正、修剪、道路清障、抗旱浇水、人工除草等工作,否则采购方将按考核办法和扣分标准处罚。以上发生费用包含在养护费中,养护方报价应充分考虑此项费用。(7)本项目所需农药、除草剂等均由成交方提供,采购方核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除草剂(以人工除草为主)。养护方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项费用。园艺设备工具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设备存放到采购方指定位置,不使用老、破、旧设备,不使用破损漏水的水管,新购置设备均满足日常养护需求,养护期内不得把上述设备调离本项目养护范围。(8)成交单位在成交后与苏州市虎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签订文明操作安全协议。(9)养护方应有专职资料员管理绿化养护台帐和文件往来,管理资料记录详细、资料分类清楚、数据详实,符合甲方要求。台账资料包括养护方案、病虫害防治计划、月度计划、养护工作日志、养护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考勤表等,上报的月计划需根据季节和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病虫害防治、浇水、苗木补种、施肥等工作,资料简明、准确、及时,并做好半年度、年度总结。(10)本项目在确定成交后严禁分包或转包他人。为加强管理,制定《虎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绿化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11)成交单位在履行合同期间,若所提供的服务不能令采购人满意,如减少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服务人员的素质水平、工作态度等,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单位在指定时间内更换管理及服务人员。(12)成交单位养护人员须遵守管理处出入园、用电、用油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3)养护人员应遵守管理处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管理处的管理要求开展工作,做好相应台账,特殊养护措施实施前须向管理处汇报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法,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杜绝因盲目工作而违反了园林管理的相关条例;(14)养护期间如有必要应进行安全隔离,设置警戒线和相应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人现场指挥协调和对游客进行解释,防止对游客造成伤害,避免有责投诉;(15)养护单位需按管理处要求进行修剪,修剪质量符合规范标准,确保观赏效果。如发现不按规定和管理处要求修剪的情况,造成植被破坏,其损失由养护单位自行承担。(16)如因修剪不到位或造成树木、地被植物受伤,养护单位需及时进行补救和维护,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养护单位自行承担(17)因服务期间操作不当造成建筑、假山、铺地、路灯等损坏,由养护单位负责赔偿经济损失,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复。5、技术要求修剪乔灌木冬季修剪在12月底前完成,春季修剪在植物生长开始前完成。乔木主要修剪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等,无枯枝危膀,要求树型优美。花灌木秋冬季修剪要有利于短枝和花芽的形成。绿篱、地被要及时修剪,促其分枝,保持全株枝叶丰满,加速覆盖。球形灌木应常年保持形态完整,色块灌木应保持一定高度,常年保持完整,曲线清晰流畅,无缺株、无空洞。具有特殊造型的景观树修剪按照盆景要求进行。所有植物种植要修剪到位,确保成活率,修剪剩余物要及时清理,保证现场整洁,防止滋生病虫害。浇水植物种植后浇水应根据不同的立地条件、季节差异和生长状况及时进行,并要浇透。对于名贵树木及新植树木,视天气干旱情况和植物生长情况对树干和树体进行喷雾。对于球类、色块等植物要每周进行冲洗蒙尘,保持植物叶面清洁卫生,色泽光洁。植物周围雨后积水应及时排除。松土、除草树木根部周围的土壤要保持疏松,松土深度以不伤根系生长为限。种植在草坪内的树木在树穴周围对草坪切边,乔、灌木下的杂草应及时铲除。地被植物在未覆盖前,应及时进行松土、除草,松土除草时要防止损伤根系和地下茎。草坪杂草应及时连根清除,做到除早、除小、除净,草坪覆盖度不少于95%,集中空秃不大于1平方米。病虫害防治做好植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时防治、控制,用药配比正确,安全操作。发现病虫害应在上报甲方后2天内治理完毕,病虫害应控制在以不影响观赏效果的范围之内。喷药时间宜在清早或傍晚,为防止产生抗药性,应轮流使用多种药剂。保护初冬需对新种树进行抗冻处理,在树木休眠期内进行扶正。对树体上出现的伤口应清理并消毒,涂保护剂或抹灰膏。出现树洞要及时修补,防止腐朽进一步扩大;对腐烂部位进行处理。台风季节,做好高大乔木抗风暴的预防工作,根据树木的实际情况,采取立支柱、绑扎、加土、扶正、疏枝等措施。一旦风暴来临,应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用于支撑、固定的材料应坚固耐用美观,并采用软性材料同植物接触。补植新种树木,在养护期内,发现枯枝、死枝必须48小时内处理完毕;如出现乔木死亡,及时报批、倒伐和补植,对枯死的树木应连同根部在一周内挖除,并填平挖穴。6、物资保障1.登高车1辆,卡车一辆,新能源货车1辆,巡逻车1辆,深水泵不低于8台,油锯、电锯不低于10把,由管理处统一调配;割灌机5台,移动绿篱机4台,打草机2台,打药机2台,草坪打孔机1台,高枝锯4把,高梯2架。(未列明工具以管理处要求为准)2.负责提供各类工具的油料保障;3.提供满足日常养护需求的工具(包含但不限于小叶剪、大草剪、大力剪、高枝剪、高枝锯、截锯、斧、铲、大力锹、耙、草坪修剪机、绿篱修剪机、喷药机、打药车、洒水车、登高车、吊车、翻地机、挖坑机等作业工具和辅料,有特殊数量要求的见第一条)。所有工具小故障1日内修复完成,大故障3日内修复完成,如不能完成,1日内替补工具必须到位。肥料、农药由管理处负责提供。4.养护单位应具备专业养护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过程中无违章操作现象,无安全事故,养护单位负责工人安全,尤其是进入坡地及水边养护人员注意安全。养护单位须为投入本项目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7、其他有关要求1.养护人员工作服由采购方指定款式,养护方须根据采购方要求支付工作服费用或采购符合采购方要求的工作服及劳动保护用品,所提供用品设备必须保障能正常使用并符合安全规程。2.所有工作人员名册应报管理处备案,人员应相对固定,经管理处核对,用工人员及人数与名册不符时,在合同期内发生2次(含2次)以上,视为乙方违约,我处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常驻服务人员。如确有必要,则更换人员情况需及时与管理处通报备案,人员变动率每月低于10%,新到岗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3.逢“春节”、“五一”、“国庆”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及遇园内各项重大活动、文明城市测评期间、各类检查以及管理处安排的其他任务时;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景区管理处的工作要求安排加班,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延长工作时间,如中标单位人数配备不到位,管理处有权按缺岗人数比例扣除当月相应服务费并进行处罚,以保障游客正常的游览环境,具体情况由管理处临时通知为准。并充分考虑员工的加班费用。4.中标单位需熟悉景区应急预案,制定本公司工作区域各工种、各岗位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处理突发事件。中标单位在进行日常工作中如有人身意外伤害等事故发生,所有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承担。5.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安排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如有劳动纠纷,由中标单位与其工作人员自行解决,管理处概不负责。6.园内建筑设施及陈设被损坏或失窃,在安保部门分清责任人的情况下,若是中标单位人员责任则由中标单位给予赔偿。7.中标单位需自行准备部分管理用房及工具摆放场所,在使用期间做好清洁卫生和秩序管理,不得私自拉接各类电线、不得擅自使用各类电热设备、擅自改变建筑格局、夜晚不得在内住宿。8.工作人员电瓶车统一集中充电,不得进入景区游览地区或者停放其他地方。第五章合同文本依据甲方委托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政府采购(采购编号:)的采购结果,确定乙方为本次中标供应商,现依照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标的物和合同价格组成:1、采购的服务内容概述:详见招标文件要求。2、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3、合同价款的组成:合同价款包含甲方应付乙方的全部款项。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判断:1、中标通知书。2、乙方中标的投标(响应)文件。3、招标文件。4、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上述文件与本合同内容存在冲突的,双方认可按照本合同约定内容执行。三、合同价格支付:1、合同价格:人民币元2、付款步骤:(1)签订合同后预付中标金额的10%;(2)养护进度款按月度支付,采购人根据当月考核、上级检查情况于次月付养护进度款;养护期最后一月养护款次年支付。(3)月度养护款进度款=中标金额*7.4%-考勤考核检查等处罚扣款,项目验收合格后付清尾款。养护进度款乙方根据甲方月考核、上级检查情况于下个月开具正规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正规发票后支付。如乙方未按约提供上述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每次支付养护款前乙方先向甲方提供:A、合格的发票。(1)甲方每月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评。(2)扣款:因未按甲方养护管理要求等原因从当月养护费中扣除的款项,具体扣罚标准详见附件。3、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0%。(1)乙方必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的七日内按规定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或甲乙双方协商的其他方式提交至采购人,否则将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乙方在合同期满后且缺陷更正,并配合主管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后,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如乙方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合同期间乙方收到扣款通知后,还需在7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四、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五、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因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4、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六、违约责任: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当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3、乙方违约责任。(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按照考核办法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2)乙方承担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要去乙方继续赔偿。(3)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改正,乙方拒不改正或已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责任。七、争议解决办法: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八、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经单位盖章后生效。九、附则:1、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2、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采购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附件:1.绿化养护标准要求2.绿化养护检查考核办法3.绿化检查考核扣罚标准附件1:绿化养护标准要求一、总体要求乙方实行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实行上下岗动态管理,按规定着装,服装整洁,胸佩工作号码牌,文明服务,遵守虎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有关规章制度和职工文明行为规范。节假日期间,乙方根据虎丘山管理处开放时间调整养护时段,并提高工作标准和要求。二、人员要求1、准时打卡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特殊情况管理处允许的除外;2、按规定着装,衣冠整洁,不得有敞怀、赤膊等影响景区形象的行为;3、熟悉景区情况,及时解答游客咨询;4、不得在工作期间抽烟、聚众聊天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三、养护要求1、及时清除杂草;2、脚芽、侧芽、内膛枝应及时清除,不得超过1.5米;3、及时发现绿化缺损,及时补种;4、及时发现树木病虫害、树木倒伏、枯死等风险,及时处理,并上报管理处;5、及时清理枯枝、藤蔓,保持绿化美观;6、绿化工作完成后,工完场清,原地不得留有垃圾;7、各类器械、工具放置有序,不得随意摆放;8、各类垃圾堆放至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堆放。四、应急抢险管理处及会同养护单位制定应急抢险预案,组织应急抢险队伍,配备抢险车辆、设备和工具,当有险情发生时能及时组织人员开展抢险处置。如险情处置过程对古树本身影响较小,可由管理实施单位代表到场后组织抢险人员现场排除险情,如险情处置过程影响古树的存活(如整体倒伏、主干断裂、根部塌方等),在必要的初步处理后需上报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再采取相应措施。附件2:绿化养护检查考核办法一、考核方式1、考核以科室、部门考核的方式同步进行,分为日常检查、月考核两种方式;日常检查由各片区自行组织,认真填写检查考核表,每周召开一次甲乙双方参加的例会,通报检查情况和整改意见;月检查由科室牵头,每月组织一次,并不定期抽查。2、各片区(含枫桥景区)分别对各自区域内的绿化人员、养护效果进行巡查,填写检查考核表,月初将上月的考核检查表汇总至科室。3、各片区考核分数独立结算,每月汇总,与科室考核结果结合得到最后考核得分。二、考核评定等级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差五档;(1)优秀情况正常,基本达标(95-100),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不作处罚;(2)良好情况尚可,评分标准在(85-95),每扣1分折合当月物业费人民币500元;(3)一般情况一般,评分标准在(75-85),每扣1分折合当月物业费人民币1000元;(4)较差情况较重,评分标准在(70-75),扣当月物业费10%,连续两次扣当月物业管理费的50%;(5)差情况严重,评分标准在(70分以下),扣当月物业费50%,连续两次终止合同。三、上级单位检查及其他重大检查时,发现乙方工作方面问题,给予同项三倍扣分。四、乙方工作人员违反《苏州市虎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职工行为规范》或其它制度规定,管理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且乙方必须执行。五、虎丘山管理处向乙方结算费用时,扣除乙方上月扣分合计金额。附件3:绿化养护标准检查考核扣罚标准一、巡查养护1、未能在一个巡查周期内发现乔灌木死亡、损毁或被擅自移植并及时上报管理单位的,每株扣2分。2、未能及时发现并上报管理单位乔灌木、植被有长势不良、严重病虫害、立地环境改变等可能引起长势衰退情况的,每处扣0.5分。3、未能及时发现树木存在枯危枝或其他安全隐患的,每株扣0.5分。4、未能在台风、暴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期间及时发现并上报管理单位树木受损情况的,每株扣0.5分。5、未及时清理树穴(含花坛、围栏)内垃圾杂物、枯枝落叶的,每株扣0.2分。6、日常养护如浇水、松土、修剪、除草、施肥等措施不到位的,每处扣0.5分。7、未及时疏果、摘花造成乔灌木枝条断裂、长势衰退的,每株扣0.5分。8、病虫害防治不及时不到位,造成有明显虫害的,每株扣1分。9、古树标识标牌、支撑设施出现松动、破损、掉落、遗失等情况未及时维护或更换的,每株扣0.2分。10、未按要求做到地被植物即踩即补的或补植植物于原有植被不一致的,每处扣0.5分。11、因巡查养护不到位引起古树严重损伤或死亡的,每株扣5分。12、未及时响应、未按要求完成管理单位部署的重大节假日及恶劣天气应急值班、古树抢险、古树救治、市民投诉处置等工作的,每次扣5分。13、养护过程中不服从管理,未根据管理方要求对树木采取修剪、病虫防治、修补树洞、支撑设立或加固等措施以保证树木正常生长的,每次扣5分。二、台账资料1、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上报巡查养护记录资料,每次扣2分。2、上报的养护记录资料(含照片)与现场或实际情况不符,每次扣2分。三、其他1、巡查养护现场负责人无故缺席工作例会、施工现场,每次扣1分。2、巡查养护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言行不和等引发矛盾投诉,或给甲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每次扣2分。3、因巡查养护不到位或安全措施未落实导致安全事故,每次扣5分。日常绿化检查考核表检查内容扣分扣分原因备注园艺修剪日常养护病虫害防治绿化补植管理奖励加分项考核单位:被考核单位:日期:日期:月度绿化检查考核表检查内容日常扣分累计扣分扣分原因备注园艺修剪日常养护病虫害防治绿化补植管理奖励加分项考核单位:被考核单位:日期:日期: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办法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相应标段的中标候选人。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人的标书技术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得分.3、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4、如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该标段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采购方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5、针对小微型企业的评审:5.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附件规定《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本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才可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6)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5.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视同小微企业,不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5.3、监狱企业根据苏财购【2019】10号文,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视为非监狱企业,不视同小微企业,不享受监狱企业政策。6、信用查询:凡经评审小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1、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2、查询渠道: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6.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6.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评审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凡经评审小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二、评分标准:(一)价格:(30分)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本次招标价格权值为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二)服务技术方案:60分1、对本项目管理的总体设想:10分。方案内容包括:方案项目特点与需求分析,项目运作设想,拟采用的管理模式及服务理念,项目组织管理组织结构图,项目内部管理机制,整体运作流程与计划。方案科学合理、操作性强、规范、高效描述详细的得10分;方案较合理、操作性较简单的得6分;方案可操作性差,内容描述特少的得2分,没有描述的不得分。2、技术方案:10分。方案内容包括:绿化养护管理方案、人员配备方案、安全文明措施方案及针对本项目提出创新的管理理念及举措等。方案最完整、科学、合理、全面的得10分;方案完整度一般、科学、合理的得6分;方案不够完整、科学、合理、且有重大缺陷的得2分,没有描述的不得分。3、管理制度:10分。方案内容包括:内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等。方案最完整合理、科学、全面的得10分;方案完整度一般、科学、较为全面的得6分;方案不够完整、科学、合理、且有重大缺陷的得2分,没有描述的不得分。4、突发应急方案:10分。紧急情况(节假日、重大活动、恶劣天气、疫情防控等)处理应急预案,具备安全文明作业的保障措施、作业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检查记录等。方案概述详细,切实可行且高效率,方案考虑周全等的得10分;方案概述较为详细,较为切实,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6分;方案简单,基本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2分;没有描述的不得分。5、进退场交接方案:10分。针对本项目进退场交接(图纸、资料,并对设施、设备逐项进行交接前得调试和测定等)。方案概述详细,切实可行且高效率,方案考虑周全等,得10分;方案概述较为详细,较为切实,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6分;方案简单,基本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2分;没有描述的不得分。6、设备配备工具耗材方案:10分。针对配备的工具、耗材等方面情况的方案进行评分。对本项目配备数量充足、功能齐全的得10分;针对本项目配备数量较充足、功能良好的得6分;针对本项目配备基本满足要求、功能一般的得2分;没有描述的不得分。(三)投标单位综合实力:10分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绿化养护类项目负责人经验的得4分,最高得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社保证明,证明材料须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2、投标单位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独立承担类似绿化养护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注:投标单位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单位企业业绩不可重复计分。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均应提供清晰明了的相关资料并做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对应评分项目不得分。(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养护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