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等加工服务招标公告(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2024)


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6年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等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2024-12-04

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6年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等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2024-12-04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6年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等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建设单位
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A3301010060101559001291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4日

开标时间
2024/12/27 10:00:00
开标地点
杭州市之江路925号(临江金座2号楼)

主管部门
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管部门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
姚工
招标联系电话
18770810648

所属地区
市区
项目分类
其他

代理公司
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毛哲鹏
代理联系电话
15215990805

是否联合体投标

最高/最低限价
12595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法定代表人
朱佳峰
联系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舟山东路198号宸创大厦16层1628室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备注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访问地址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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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6年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等加工服务采购项目.pdf】(若出现下载失败,请使用ie浏览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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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监管部门: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投诉电话:暂无

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6年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等加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招标编号:330101006010155900121招标人: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电子公章)监管单位: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单位电子公章)2024年12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用户需求书...................................................-23-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49-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54-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76-第一章招标公告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年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等加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投标2025-2026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如下:,316L1、招标编号:A3301010060101559001291。2、项目名称: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6年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等加工服务采购项目。3、项目地点:杭州市。4、项目本期概算:14232.96(万元);最高限价:12595.00(万元)(不含增值税);资金来源:自筹。5、招标范围及内容: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6年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等加工服务及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6、投标人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下同)复制件(加盖公章)】(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投标人年月日(含)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具有不锈钢套筒和外挂槽道的加工销售业绩,且合同内不锈钢套筒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201911,万元。【证明材料:合同及发票的复制件(加盖公章)。合同能体现金额的,提供该项目任一发票即可;合同不能体现金,200额的,按照所提供的该项目发票金额累加。如合同不能体现服务内容等关键信息的,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或中标通知书等)复制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证明材料: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声明(复制件加盖公章)】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注:上述证明资料须齐全、有效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无特别说明所盖印章均为电子印章,下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7、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补充文件(若有)、相关技术资料和图纸(若有))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2)下载网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链接地址:https://hzctc.hangzhou.gov.cn、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同。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交易信息→综合-1-其他→本项目招标公告→相关附件或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角色登录→投标人管理平台→招投标服务→招标文件下载);(3)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17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凡首次参加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完成“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和“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的办理(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保证项目可不办理“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手续办理: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的“主体注册”栏目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并完成“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关于开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入库工作的通知》)。咨询电话:400-087-8198。◆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办理:投标人可携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原件和复制件(加盖物理印章)、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制件(加盖物理印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窗口办理。咨询电话:0571-85085377、0571-85085379。8、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27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使用专用密钥加密上传壹份电子投标文件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见下面电子招投标说明)。9、电子招投标说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交易方式,具体说明如下: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完成上面“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并申领CA数字证书;③招标/补充文件的获取:登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补充文件(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交易信息→综合其他→本项目招标公告→相关附件或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角色登录→投标人管理平台→招投标服务→招标文件下载);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管理平台→综合交易投标文件制作”中完成“本地Pdf签章版投标文件上传”、“填写投标函信息”、“投标文件关联评审项设置”、“生成.HzTbs电子投标文件”等操作;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托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本项目的所有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活动;⑥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⑦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截止时间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开启开标、发起解密指令,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导入电子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或无法导入成-2-功的,将被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无效;⑧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中心-帮助文档-特色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投标人”;⑨若对项目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问题拨打服务电话:400-696-0866,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400-087-8198。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相关公告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发布,如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为准。11、联系方式招标人: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舟山东路198号宸创大厦16层1628室联系人:姚工电话:18770810648招标代理: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九和路520号铁汇发展中心T4楼308室联系人:刘工电话:15715721958电子邮件:1083274297@qq.com监管单位: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九和路516号地铁集团总部T2楼联系人:徐女士电话:0571-86000822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2月04日-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组织形式本项目采用委托招标/自行招标方式。1.1.3招标人名称: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舟山东路198号宸创大厦16层1628室联系人:姚工联系电话:187708106481.1.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九和路520号铁汇发展中心T4楼308室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5715721958邮箱:1083274297@qq.com1.1.5项目概况招标编号:详见招标公告。项目名称:详见招标公告。项目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项目本期概算:详见招标公告;最高限价:详见招标公告。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2.1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公告。1.4.11.4.2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条件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1.5.1联合体投标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第1.5.2项。1.6.1关联性投标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7.1分包、转包(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非关键内容);分包金额要求:。(2)本项目不得转包。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8响应和偏差对投标响应和偏差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8款。1.8.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招标公告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中用符号“★”标注的条款、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中否决投标的全部条款。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补充文件(若有)2.2.1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要求详见招标公告。2.3.1对招标文件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方式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17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出问题方式:投标人请在上述时间前将所有问题一次性以E-mail形式发送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到指定邮箱:1083274297@qq.com。(未按此要求提出的问题,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3.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形式☑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答复,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在开标前,请投标人务必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页面关注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一一通知。3.4.2(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投标人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管理平台→综合交易投标文件制作”中完成“本地Pdf签章版投标文件上传”、“填写投标函信息”、“投标文件关联评审项设置”、“生成.HzTbs电子投标文件”等操作,在线完成后缀名为“.HzTbs”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并下载到本地电脑。具体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中心-帮助文档-特色交易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文件、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其它内容等部分,各部分内容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1款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3.4.2(2)电子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具体要求◆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2(2)电子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具体要求章即可。联合体协议书复制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4.1.1项要求完成“投标人登记入库”并申领CA证书,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4.1.1投标人登记入库投标人登记入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4.2.1投标报名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4.3.1踏勘现场本项目是否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联系人;联系电话:;踏勘时间:;踏勘地点:。4.4.1投标预备会本项目是否召开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4.5.1投标保证金交纳本项目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1)交纳金额:人民币50万元;(2)交纳形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从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交纳要求:户名:综合交易账户。帐户:75828100067166-005。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须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http://bzj.j-yi.com)按时足额缴存,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交纳人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同参与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5.1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建易投标保证金”系统打印《缴存确认单》,作为投标人保证金交纳依据和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具体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关于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办投标保证金专户调整的通知》中的“附件2: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投标人在线缴存操作手册”)。咨询电话:0571-85085377、0571-85085379。□◆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交纳要求:鼓励招标人采纳投标担保方式招标,担保交纳方式包括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各类投标担保证明文件作为投标人保证金交纳依据和投标文件的一部分。(3)交纳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前。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4.5.2投标保证金退还(1)正常退还: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中标结果公告后,由代收代退专户银行于下个工作日前退还项目未中标、已撤回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被拒收(详见投标人须知第5.3.1项)的投标人已关联的投标保证金(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下同);招标人自本项目书面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中标合同备案后,由代收代退专户银行于下个工作日前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项目因故终止招标或招标失败(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0.1.1项)的,招标人自终止招标或招标失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流标结果公告后,由代收代退专户银行于下个工作日前退还项目所有投标人已关联的投标保证金。(2)特殊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未关联项目、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打错账户的,专户银行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申请之日起即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若因投标人户名或账号有变更造成不能退付的,投标人须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变更资料办理变更,专户银行自收到投标人书面申请之日起即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3)自动清退:若投标人自投标保证金缴款之日起30天内未关联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5.2投标保证金退还项目且未申请退款的,应当由专户银行系统自动按原缴款路径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一致,一般为90天)到期仍未退还的,若无特殊原因由专户银行系统自动按原交纳路径退还投标保证金。注:本招标文件所述“投标保证金退还”仅适用以现金转账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以投标担保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须退还。4.5.3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3)投标人存在其他严重扰乱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的。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4.6.1投标样品本项目有无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招标人提供样品后投标人打样:☑无。□有,投标样品的要求:(1)投标样品的制作:◆根据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中有关投标样品的要求进行制作和标记;◆投标样品应当做好外部包装、标识和密封工作,防止信息泄露。(2)投标样品的递交:◆投标样品递交的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之江路925号临江金座2号楼)小件样品存放地点为4楼411样品室/家具等大件样品存放地点为3楼南面大厅或1楼活动区;◆投标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8-附件2,人员组成表-90-附件3,廉政协议甲方: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为了保持廉政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结合项目的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八、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项目承包、项目费用、材料设备供应、项目量变动、项目验收、项目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九、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高档娱乐性场所。十、乙方不得为甲方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十一、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纪检部门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十二、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万元~万元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35十三、严格执行***下发的中纪发【】号《******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十四、本廉政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盖章后立即生效。甲方工作人员违纪举报电话:,。15990134231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月日,年月日-91-附件4,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告知书(乙方名称):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是每一个公司进行生产、活动和服务时都必须考虑的问题。节约资源与能源,保护生态、保护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和进行自身劳动保护防护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加强双方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保护方面的合作,实现污染预防以及环境行为的持续改进,我司特作出以下要求:一、所提供的产品及产品的原材料、生产过程、服务应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减少包装材料。二、在生产、活动或服务过程中排放的超标污染物(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等)应制订计划、采取措施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废弃物排放需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要求。三、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应优先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的生产工艺、生产与施工设备、先进的施工方法等,不得采用国家或地方已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生产与施工设备。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必要的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并对施工现场的废弃物妥善处理。四、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危险品,应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在储运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事故,造成环境的污染。五、在储运过程中,应保证运输车辆状况良好,车辆排放的废气、噪声及车辆冲洗废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扰乱厂区附近居民的生活。六、在生产、活动、服务过程中,应确保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做好安全防护,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七、为了督促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行为,我司将对需重点施加影响的供应商、承包方、废弃物处理商等进行不定期的监督与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是否因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受到相关方的投诉;a.是否因环境污染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b.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八、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承包方、废弃物处理商等,我司将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符或c.拒绝整改、可能造成严重污染和事故的企业或已经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工伤事故的企业,我司将会采取减少订货、更换供应商等措施施加影响。-92-附件5,履约担保(甲方名称):鉴于,(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接受,(乙方名称,以下称“乙方”)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乙方履行与甲方订立的合同,向甲方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1.担保有效期自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2.在本担保有效期内,我方在收到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天内无条件支付。3,7.甲、乙双方按规定修改协议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4担保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93-担保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6,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甲方: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环境等法律法规和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施工安全管理,保障维护作业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工程项目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部地点:第二条甲方安全责任1、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将安全管理要求、作业区域设施设备、职业健康管理要求及相关安全风险等情况对乙方进行全面交底,并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操作/作业规程、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备案。3、甲方指定负责联系、检查与协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工作规定。4、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规范作业、施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乙方施工作业及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制止、纠正、责成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按照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制度及相关合同条款进行安全考核。第三条乙方安全责任乙方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是现场安全管理、作业区域环境保护的责任单位,承担由于自身管理不善,或因乙方施工人员过失,所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和施工质量事故、工地火灾以及一切人为责任事故的全部责任,而不应为此增加甲方费用或延迟施工进度。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消防治安、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程,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作业/操作规程、应急救援制度并将相关文件向甲方报备;按甲方要求开展安全风险预防控制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执行甲方关于工作许可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乙方指定负责项目安全管理,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协调、检查、监护工作,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好记录。3、乙方应确保所属人员作业前,已接受工作相关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作业有关的风险、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置方案。4、乙方应保证该项目的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对项目管理组织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94-5、乙方在进场前须认真学习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规定,并遵照规定严格执行。6、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报备甲方后实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施工过程需遵守以下规定:7.1乙方用于本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必须满足施工需要,经过检验符合安全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进行检查维护,作业携带的危化品不得存放现场,作业结束后出清现场。7.2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7.3乙方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病相关防护用具;以上用品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上岗资格证书。7.4乙方如实提供进场施工人员背景信息。8、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考核,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并反馈。9、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时,应立即报告甲方并及时处置,事后积极配合甲方调查处理。同时,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调查处理,并由乙方归口统计上报。10、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火灾、治安等事故或环境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第四条对由于第三者原因所造成与本项目有关的责任事故,由所牵涉到的一方自行解决。第五条对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对于乙方应预料到或已预料到,但未采取防范措施所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争议的处理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作为项目合同(简称主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八条其他约定(甲方归口管理部门可根据主合同的具体内容,增加专业相关安全条款。)第九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公章或合同-95-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所涉项目相关作业完成之日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日期:,日期:-96-考核细则本考核细则不适用于集团建设质保期内承包商及招标代理。1、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对承包商存在以下不良行为的,给予“承包商警告警示”;被警告警示的承包商须一次性缴纳相应违约金(签约合同金额小于等于100万元的,一次性缴纳5000元;签约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元的,一次性缴纳1万元)。行为分类不良行为管理行为1、未按合同、协议等要求,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抢修或应急处置、关键节点验收等管理制度。管理行为2、未按合同、协议等要求,对重点施工作业开展风险辨识、未制定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或未按要求编制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并履行审核批准手续。管理行为3、进场设施设备、材料不符合运营要求,或已用于施工作业的材料、设施设备不符合相关消防、技术、质量等要求。管理行为4、安全管理、考勤、应急演练、安全教育培训等台账造假或提报、上传不及时影响生产。管理行为5、未按合同、协议等要求,编制施工、监测等方案,或应组织专家论证的方案实际未组织即实施。管理行为6、未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监测工作,或擅自减少监测频率或停测,监测运转体系不正常。作业行为1、现场负责人违章指挥作业。作业行为2、作业人员存在不规范施工行为的,如高空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违规接电用电等。作业行为3、未经运营允许擅自进入设备房,或擅动其他专业管辖的设备。作业行为4、未按运营要求办理或完善相关作业手续,擅自进场施工或离场。作业行为5、未按施工方案施工,或实际作业内容与施工计划不符。作业行为6、未按要求办理有限空间、动火作业等特种作业审批手续。作业行为7、发生严重违章(规)事件或引发乘客投诉、媒体曝光等对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经查负有责任的。作业行为8、造成5-10分钟(不含10分钟)晚点的。作业行为9、相关规章、协议、合同内规定的其他降低质量标准、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2、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对承包商存在以下不良行为的,给予“承包商黄牌警示”;被黄牌警示的承包商须一次性缴纳相应违约金(签约合同金额小于等于100万元的,一次性缴纳1万元;签约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元的,一次性缴纳2万元)。-97-行为分类不良行为管理行为1、未按合同、协议等要求,组建安全(质量)生产领导小组或项目安全(质量)专职管理机构。管理行为2、未按合同、协议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考核奖惩制度、未建立安全管理目标及其考核制度。管理行为3、未按合同、协议等要求,有效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生较大及以上隐患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安全防护措施无效的情况。管理行为4、中标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未履职或未按规定擅自变更相关管理人员。管理行为5、未按合同、协议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人员配备不符合相关规定。管理行为6、地铁保护及工务相关监测数据或巡查结果达到预警标准时未及时进行警情报送;当出现警情或异常等情况时未提高监测及巡查频率。管理行为7、发生同类问题被集团或上级行业主管部门通报两次及以上的。管理行为8、私自外传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内控资料,擅自发布地铁相关信息的。管理行为9、合同期内累计收到3次及以上警告警示的。管理行为10、安全管理、考勤、安全教育培训等台账造假或提报、上传不及时导致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经济受损。作业行为1、因违规施工、强令指挥、检维修质量不过关、巡查不到位、提供设备物资质量不达标等原因,导致发生运营险情或造成设备设施受损(如车辆刮擦受损、设备冒烟、区间限速等)。作业行为2、随意翻越扩张网(铁门)侵入轨行区限界。作业行为3、不服从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管理,未按要求请销点、出清作业区域或整改隐患。作业行为4、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对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工器具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作业行为5、未做好作业安全保障措施,导致相关人员受伤。作业行为6、造成10-15分钟(不含15分钟)晚点的。作业行为7、发生事苗、事件,经查负有主要责任的。作业行为8、其他情节较重的、可能会造成造成事苗、事件的不安全行为。3、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对承包商存在以下不良行为的,给予“承包商红牌警示”;被红牌警示的承包商须一次性缴纳相应违约金(签约合同金额小于等于100万元的,一次性缴纳2万元;签约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元的,一次性缴纳5万元)。行为分类不良行为管理行为1、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材料,未及时整改到位。管理行为2、偷工减料或弄虚作假,降低检维修质量;或伪造检测(监测)数据,提供虚假检测(监测)报告。管理行为3、因项目部管理问题(如拖欠工资等)引发上访或舆情事件,导致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声誉受损。管理行为4、对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停工整改通知拒不执行的。管理行为5、合同期内累计收到3次及以上黄牌警示的。作业行为1、因违规施工、强令指挥、检维修质量不过关、巡查不到位、提供设备物资质量不达标等原因,导致发生运营严重险情、运营车站关站、运营区间停运、火灾、隧道被钻穿等。作业行为2、未做好作业安全保障措施,导致相关人员重伤或死亡。作业行为3、发生突发事故(件)谎报、瞒报。作业行为4、突发事故(件)发生后,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或未按照预案要求及时组织抢险,造成风险增大、险情恶化。作业行为5、造成15分钟以上晚点。作业行为6、发生险性事故、一般及以上事故,经查负有主要责任的。作业行为7、其他被严厉禁止的、可能会造成安全事故的不安全行为。-99-第一章招标公告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年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等加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投标2025-2026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如下:,316L1、招标编号:A3301010060101559001291。2、项目名称: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6年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等加工服务采购项目。3、项目地点:杭州市。4、项目本期概算:14232.96(万元);最高限价:12595.00(万元)(不含增值税);资金来源:自筹。5、招标范围及内容: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6年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等加工服务及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6、投标人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下同)复制件(加盖公章)】(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投标人年月日(含)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具有不锈钢套筒和外挂槽道的加工销售业绩,且合同内不锈钢套筒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201911,万元。【证明材料:合同及发票的复制件(加盖公章)。合同能体现金额的,提供该项目任一发票即可;合同不能体现金,200额的,按照所提供的该项目发票金额累加。如合同不能体现服务内容等关键信息的,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或中标通知书等)复制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证明材料: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声明(复制件加盖公章)】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注:上述证明资料须齐全、有效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无特别说明所盖印章均为电子印章,下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7、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补充文件(若有)、相关技术资料和图纸(若有))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2)下载网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链接地址:https://hzctc.hangzhou.gov.cn、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同。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交易信息→综合-1-其他→本项目招标公告→相关附件或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角色登录→投标人管理平台→招投标服务→招标文件下载);(3)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17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凡首次参加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完成“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和“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的办理(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保证项目可不办理“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手续办理: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的“主体注册”栏目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并完成“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关于开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入库工作的通知》)。咨询电话:400-087-8198。◆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办理:投标人可携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原件和复制件(加盖物理印章)、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制件(加盖物理印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窗口办理。咨询电话:0571-85085377、0571-85085379。8、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27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使用专用密钥加密上传壹份电子投标文件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见下面电子招投标说明)。9、电子招投标说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交易方式,具体说明如下: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完成上面“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并申领CA数字证书;③招标/补充文件的获取:登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补充文件(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交易信息→综合其他→本项目招标公告→相关附件或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角色登录→投标人管理平台→招投标服务→招标文件下载);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管理平台→综合交易投标文件制作”中完成“本地Pdf签章版投标文件上传”、“填写投标函信息”、“投标文件关联评审项设置”、“生成.HzTbs电子投标文件”等操作;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托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本项目的所有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活动;⑥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⑦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截止时间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开启开标、发起解密指令,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导入电子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或无法导入成-2-功的,将被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无效;⑧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中心一帮助文档-特色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一投标人”;⑨若对项目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问题拨打服务电话:400-696-0866,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400-087-8198。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相关公告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口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发布,如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为准。11、联系方式招标人: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舟山东路198号宸创大厦16层1628室联系人:姚工电话:18770810648招标代理: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杭州市上城区九和路520号铁汇发展中心T4楼308室联系人:刘工电话:15715721958电子邮件:1083274297@qq.com监管单位: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九和路516号地铁集团总部T2楼联系人:徐女士电话:0571-86000822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2月日-3-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6年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等加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招标编号:A3301010060101559001291招 标 人: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电子公章)监管单位: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单位电子公章)2024年12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用户需求书-23-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49-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54-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76-1.第一章招标公告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6年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等加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如下:1、招标编号:A3301010060101559001291。2、项目名称: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6年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等加工服务采购项目。R3、项目地点:杭州市。4、R项目本期概算:14232.96(万元);最高限价:12595.00(万元)(不含增值税);R资金来源:自筹。5、招标范围及内容: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6年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等加工服务及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6、投标人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下同)复制件(加盖公章)】(2)R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R(3)投标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具有不锈钢套筒和外挂槽道的加工销售业绩,且合同内不锈钢套筒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证明材料:合同及发票的复制件(加盖公章)。合同能体现金额的,提供该项目任一发票即可;合同不能体现金额的,按照所提供的该项目发票金额累加。如合同不能体现服务内容等关键信息的,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或中标通知书等)复制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证明材料: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声明(复制件加盖公章)】(5)本项目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注:上述证明资料须齐全、有效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无特别说明所盖印章均为电子印章,下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7、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补充文件(若有)、相关技术资料和图纸(若有))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2)下载网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链接地址:https://hzctc.hangzhou.gov.cn、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同。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交易信息→综合其他→本项目招标公告→相关附件或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角色登录→投标人管理平台→招投标服务→招标文件下载);(3)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17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凡首次参加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完成“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和“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的办理(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保证项目可不办理“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手续办理: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的“主体注册”栏目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并完成“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关于开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入库工作的通知》)。咨询电话:400-087-8198。R◆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办理:投标人可携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原件和复制件(加盖物理印章)、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制件(加盖物理印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窗口办理。咨询电话:0571-85085377、0571-85085379。8、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27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使用专用密钥加密上传壹份电子投标文件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见下面电子招投标说明)。9、电子招投标说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交易方式,具体说明如下: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完成上面“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并申领CA数字证书;③招标/补充文件的获取:登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补充文件(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交易信息→综合其他→本项目招标公告→相关附件或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角色登录→投标人管理平台→招投标服务→招标文件下载);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管理平台→综合交易投标文件制作”中完成“本地Pdf签章版投标文件上传”、“填写投标函信息”、“投标文件关联评审项设置”、“生成.HzTbs电子投标文件”等操作;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托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本项目的所有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活动;⑥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⑦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截止时间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开启开标、发起解密指令,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导入电子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或无法导入成功的,将被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无效;⑧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中心-帮助文档-特色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投标人”;⑨若对项目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问题拨打服务电话:400-696-0866,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400-087-8198。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相关公告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发布,如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为准。11、联系方式招标人: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舟山东路198号宸创大厦16层1628室联系人:姚工电话:18770810648招标代理: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九和路520号铁汇发展中心T4楼308室联系人:刘工电话:15715721958电子邮件:1083274297@qq.com监管单位: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九和路516号地铁集团总部T2楼联系人:徐女士电话:0571-86000822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2月04日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组织形式本项目采用 R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方式。1.1.3招标人名 称: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舟山东路198号宸创大厦16层1628室联 系 人:姚工联系电话:187708106481.1.4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九和路520号铁汇发展中心T4楼308室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15715721958 邮 箱:1083274297@qq.com1.1.5项目概况招标编号:详见招标公告。项目名称:详见招标公告。R项目地点:详见招标公告。R项目本期概算:详见招标公告;最高限价:详见招标公告。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2.1R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公告。1.4.11.4.2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条件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R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1.5.1联合体投标要求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第1.5.2项。1.6.1关联性投标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7.1分包、转包(1)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非主体、非关键内容);分包金额要求: 。(2)本项目不得转包。1.8响应和偏差对投标响应和偏差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8款。1.8.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招标公告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中用符号“★”标注的条款、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中否决投标的全部条款。2.1R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补充文件(若有)2.2.1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要求详见招标公告。2.3.1对招标文件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方式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24年12月 13 日17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出问题方式:投标人请在上述时间前将所有问题一次性以E-mail形式发送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到指定邮箱:1083274297@qq.com。(未按此要求提出的问题,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3.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形式☑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答复,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在开标前,请投标人务必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页面关注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一一通知。3.4.2(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投标人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管理平台→综合交易投标文件制作”中完成“本地Pdf签章版投标文件上传”、“填写投标函信息”、“投标文件关联评审项设置”、“生成.HzTbs电子投标文件”等操作,在线完成后缀名为“.HzTbs”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并下载到本地电脑。具体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中心-帮助文档-特色交易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文件、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其它内容等部分,各部分内容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1款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3.4.2(2)电子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具体要求◆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联合体协议书复制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4.1.1项要求完成“投标人登记入库”并申领CA证书,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4.1.1投标人登记入库投标人登记入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4.2.1投标报名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4.3.1踏勘现场本项目是否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 组织,联系人 ;联系电话: ;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4.4.1投标预备会本项目是否召开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4.5.1投标保证金交纳本项目 £ 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 R 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1)交纳金额:人民币50万元;(2)交纳形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从基本账户转出)R ◆转账交纳要求:户名:综合交易账户。帐户:75828100067166-005。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须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http://bzj.j-yi.com)按时足额缴存,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交纳人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建易投标保证金”系统打印《缴存确认单》,作为投标人保证金交纳依据和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具体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关于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办投标保证金专户调整的通知》中的“附件2: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投标人在线缴存操作手册”)。咨询电话:0571-85085377、0571-85085379。□ ◆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交纳要求:鼓励招标人采纳投标担保方式招标,担保交纳方式包括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各类投标担保证明文件作为投标人保证金交纳依据和投标文件的一部分。(3)交纳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前。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4.5.2投标保证金退还(1)正常退还: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中标结果公告后,由代收代退专户银行于下个工作日前退还项目未中标、已撤回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被拒收(详见投标人须知第5.3.1项)的投标人已关联的投标保证金(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下同);招标人自本项目书面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中标合同备案后,由代收代退专户银行于下个工作日前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项目因故终止招标或招标失败(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0.1.1项)的,招标人自终止招标或招标失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流标结果公告后,由代收代退专户银行于下个工作日前退还项目所有投标人已关联的投标保证金。(2)特殊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未关联项目、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打错账户的,专户银行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申请之日起即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若因投标人户名或账号有变更造成不能退付的,投标人须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变更资料办理变更,专户银行自收到投标人书面申请之日起即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3)自动清退:若投标人自投标保证金缴款之日起30天内未关联项目且未申请退款的,应当由专户银行系统自动按原缴款路径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一致,一般为90天)到期仍未退还的,若无特殊原因由专户银行系统自动按原交纳路径退还投标保证金。注:本招标文件所述“投标保证金退还”仅适用以现金转账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以投标担保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须退还。4.5.3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3)投标人存在其他严重扰乱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的。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4.6.1投标样品本项目有无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招标人提供样品后投标人打样:☑ 无。□ 有,投标样品的要求:(1)投标样品的制作:◆根据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中有关投标样品的要求进行制作和标记;◆投标样品应当做好外部包装、标识和密封工作,防止信息泄露。(2)投标样品的递交:◆投标样品递交的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之江路925号临江金座2号楼)小件样品存放地点为4楼411样品室/家具等大件样品存放地点为3楼南面大厅或1楼活动区;◆投标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样品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接收,投标人按指引有序进场,划分区域做好标识登记,避免相互混淆,禁止投标人对其他单位样品进行拍照,不得损坏相关设施设备,不得影响周边区域正常办公。 对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样品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价标准”相关评分规则处理。□◆投标样品暗标编号:投标样品递交时间截止后,专家评审开始前,指定暗标编号人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单独对投标样品进行外部包装拆封,并对投标样品进行暗标编号(该样品暗标编号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区域。)(3)投标样品的撤离、退还:◆投标样品撤离:交易中心不允许投标样品在样品室滞留过夜,项目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协调在当天把样品及时撤离样品室,进行集中封存保管,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征得交易中心同意;◆本项目投标样品是/否退还:□否。□是,投标样品退还的要求:待本项目合同签订以后,除中标人以外,其他未中标投标人的样品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予以退还;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招标人继续封存保管,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若项目因故终止招标或招标失败(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0.1.1项)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样品。(4)其他注意事项:◆递交、撤离样品时请走交易中心“样品专用通道”;◆投标样品的递交、退还等事宜须服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安排,并遵守交易中心相关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运输、安装、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评标结束后封存、保管样品的费用由招标人负责。4.7.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人按投标须知第3.4.2项制作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HzTbs”的电子投标文件)须通过“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专用CA密钥加密的方式进行投标,以确保投标文件的保密性,防止投标文件在开标前关键信息被泄漏,影响最终投标结果。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4.7.2电子投标文件的标识按投标须知第3.4.2项要求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HzTbs”的电子投标文件),由“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动添加对应招标项目及投标人身份信息的标识。4.8.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10时00分00秒。注: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200M以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4.8.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1.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壹 份。详见招标公告。4.8.2投标文件上传成功通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妥善保存并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4.10.1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2 开标室。开标平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5.2.1开标程序(1)至开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开启开标,“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动提取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公布已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托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起开始解密指令进行在线解密,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已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不足3家的,视作招标失败,不再进入后续评标环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或无法导入成功的,将被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无效)(3)采用已递交且未撤回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作为本项目有效投标人签到信息;(4)解密全部完成后,向所有投标人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且未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作为开标记录信息;(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投标人、投标人不足3家、已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不足3家的,不公布报价等信息)(5)投标人代表按照平台提示对开标记录信息在线进行确认,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开标会议但未及时在线上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的,均视同认可开标结果;(6)招标人、代理机构、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名确认;(7)宣布开标结束。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充分了解电子投标中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风险,并须签署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电子投标承诺书”。5.3.1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拒收并提示);□(3)其他: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人数: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三分之一,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组成方式: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专家产生程序:本项目专家从“杭州市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货物、服务招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若库内专家不满足要求或项目需要特殊专业专家,按规定经监管部门备案后由招标人按1:3(或其他更高比例)提供专家名单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临时专家库进行随机抽取。更换评标委员会专家程序与上述规定一致。6.3.3评标办法及否决投标条款☑综合评估法。□经评审最低价法。否决投标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价标准”。6.3.4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7个。8.2.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保函: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支行及以上分支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 现金转账: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现金转账提交的☑ 合同签订前 / 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9.1.1电子交易活动中止情形的处置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中止,不影响招标公平、公正性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据监管部门意见可以待上述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招标公平、公正性的,视作招标失败。注: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的,可以延期进行或者以纸质形式等其他形式进行。10.1.1招标失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项目招标失败,除项目终止外应当重新招标:(1)招标文件的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存在重大缺陷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的;(2)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数不足3家的;(3)开标后已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不足3家的(电子交易活动因故中止并启用备份纸质投标文件情形除外);(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5)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未选择其余中标候选人的;(6)电子交易活动因故中止,并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招标公平、公正性情形的;(7)项目因故终止招标的。12.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2.1.1中标原则招标人将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本次招标入围7家,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均确定为中标人,拟中标单位需承诺无条件接受各中标候选人各分项综合单价报价的最低价作为最终成交价,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同意本中标原则。12.1.2备注(1)投标人须知内容和本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中所载内容为准。(2)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内容时,请在投标人须知第2.3.1项规定的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指定的书面形式反映,逾期不再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提出的问题。☑(3)招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A.本招标文件中出现的时间均指北京时间;B.如对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用“★”标注的具体条款未响应或存在负偏离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无效标处理。1、总则1.1项目说明1.1.1本项目招标适用于以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杭州市国资委《市属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工作指引》。1.1.2招标组织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及内容1.3.1招标范围及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条件1.4.1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联合体投标1.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提交联合体协议,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3)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1.6关联性投标1.6.1项目关联性投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分包、转包1.7.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转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满足以下要求:1)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要求,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部分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2)接受分包一方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内容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一方就分包内容承担连带责任。1.8响应和偏差1.8.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明确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离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1.8.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全面衡量投标人技术、商务或其他存在不满足、不符合招标要求的偏差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或作出差异性的评审量化。1.9投标费用1.9.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理。1.10保密1.10.1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投标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资料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1语言文字1.11.1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12计量单位1.12.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3标准时间1.13.1本招标文件中出现的时间均指北京时间。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用户需求书;(4)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5)投标文件格式;(6)合同条款及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须知第2.3款、第4.4款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修改、答疑内容,共同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除上述所列内容外,招标人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2.2招标文件的获取2.2.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3.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对招标文件提出问题截止时间、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3.2招标人因投标人的澄清、异议要求而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该澄清或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澄清或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3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须知第2.3.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文件(电子投标承诺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有),联合体协议书(若有));(2)商务文件(投标函,投标报价明细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证明(若有),商务偏离表,商务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若有));(3)资信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类似业绩情况表(若有));(4)技术文件(技术与服务解决方案,技术偏离表,技术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若有));(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内容(包括与评分细则有关的内容)。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须知第3.1.1(1)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须知第3.1.1(2)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证明。3.2资格审查资料3.2.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1.4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格审查资料。3.2.2“资格文件”中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是指:(1)投标人根据企业、非企业性质不同,可分别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制件;(2)保险、金融、电信、通信特殊行业可视行业实际情况提供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登记证书及总公司唯一授权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制件。3.2.3“资格文件”中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应提供与项目的特殊要求存在实质性关联的相关特定行业资格许可证或授权许可证的证书复制件,或招标人认为确需增加的其他资格条件相关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制件。3.3投标报价3.3.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有关本项目建设或采购所需的所有费用均计入报价(含税费)。《投标函》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3.3.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3.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3.4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3.4投标文件的编制3.4.1投标文件分资格文件、商务文件、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其它内容等部分,应按本须知第3.1款规定的内容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没有规定的可自行编制格式。3.4.2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电子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人登记入库4.1.1投标人登记入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报名(一般不设置报名环节)4.2.1投标报名方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踏勘现场4.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未参加现场踏勘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4.3.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3.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情况和提供的资料,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4.4投标预备会4.4.1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召开投标预备会,潜在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自行派出代表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投标预备会。未出席投标预备会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4.4.2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在投标预备会上进行解释。4.4.3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该答疑纪要文件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并按本须知第2.3.2项要求予以公布并通知。4.5投标保证金4.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4.5.2投标保证金委托设立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的银行窗口,根据招标人要求统一退还(仅适用于以现金转账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情形进行退还。4.5.3如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对不予退还或没收的投标保证金,将根据有关规定统一上缴财政或转入指定账户。4.5.4因项目中止、异议、投诉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期间,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恢复招标后仍按原规定处理;投标人有违法行为,在调查处理期间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4.6样品提供4.6.1本项目投标样品提供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7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标识4.7.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7.2电子投标文件的标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8投标文件的递交4.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递交投标文件。4.8.2投标文件上传成功通知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8.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8.4招标人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4.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和撤销4.9.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按照本须知第3条、第4条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加密、标识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9.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4.10投标有效期4.10.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4.10.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4.10.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4.5款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本项目采用在线电子开标方式,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通过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简称投标人代表,下同)准时参加在线开标会议。5.2开标程序5.2.1开标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程序进行开标。开标现场实时进行“开标直播”。5.2.2投标人代表如发现唱标内容或记录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应在开标会议结束前在线提出予以纠正。5.2.3监标人负责在线电子开标全过程的现场监督工作。5.2.4开标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以存档备查。5.3电子投标文件拒收5.3.1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6.1.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方面专家的组成方式、产生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6.1.2评标委员会组成成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项目评标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项目评标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项目评标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参加项目论证、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5)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6)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招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6.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会议6.3.1电子评标应当在有效监控和保密的环境下在线进行。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登录招标项目所使用的“电子评标系统”进行评标。6.3.2评标委员会原则上要推选一位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评标委员会组长负责组织评标工作。6.3.3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及否决投标条款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和比较。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4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4评标过程的保密6.4.1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过程中凡是与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信息,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标有关的人员均应严格保密。6.4.2评标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以存档备查。6.4.3评标过程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评标委员会各司其责。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独立评审期间,不得进入评标室。7、定标7.1中标候选人公示7.1.1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以数据电文形式在发布招标公告的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间的最后1天应当为工作日,否则应当将公示期的最后1天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7.2定标方式7.2.1招标人应当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3中标通知7.3.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在本须知第4.10.1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应及时通过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7.3.2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作为招标档案资料存档之用,中标人应当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8、合同的授予8.1签订合同8.1.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通过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1.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仅适用于以现金转账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要求招标人赔偿损失。8.1.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2履约保证金8.2.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递交时间和招标文件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5%。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8.2.2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8.2.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9、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9.1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9.1.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中止情形的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招标失败10.1招标失败10.1.1项目招标失败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异议、投诉、监督11.1异议10.1.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0.1.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网上开标时在线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0.1.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1.2投诉11.2.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11.2.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1.1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11.2.1项规定的期限内。11.2.3相关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投诉处理期间,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1.3纪律和监督11.3.1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1.3.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1.3.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价标准”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1.3.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2.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2.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第三章用户需求书1.项目概况1.1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含定位尼龙件及橡胶垫圈、密封堵头等安装辅材)、外挂槽道(用于地铁隧道管片)的加工服务及相关服务,其中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的原材料甲供,定位尼龙件及橡胶垫圈、密封堵头、外挂槽道的原材料乙供。1.2中标人须将加工完成的产品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1.3中标人须向招标人及管片建造单位提供安装在管片模具上的金属底座,并提供在管片模具上开孔及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安装定位的技术指导服务。2.合同有效期及服务期2.1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生效后,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满2年。合同期限届满前,中标人至少提前120天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续签本合同的申请,在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保持不变且本合同未提前终止的前提下,经招标人同意,双方可续签合同1年。如中标人未在前述要求的期限内提出续签合同申请,则视为中标人放弃续签。2.2续签合同上限金额为签约合同价(含增值税)的0.57倍,结算金额(含增值税)达到上限金额97%(含)以上时续签合同自行终止。2.3服务期限:同合同有效期。3.加工服务技术要求3.1技术要求3.1.1投标人加工货物的型号、规格、参数须满足或优于本用户需求书的要求,且须为全新、原装产品,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证明书”。投标人加工货物的型号、规格、参数较本用户需求书如有偏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偏离表中加以详细描述。★3.1.2投标人对本项目货物的设计、制造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相关行业标准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安全标准、环保标准,这些标准或规定必须为有关机构最新颁布。本用户需求书并未充分引用有关技术条文和标准规范,设置的需求为最基本的技术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用户需求书和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以满足使用可靠、技术先进、操作简单、维护方便的要求。3.1.3投标人加工货物所执行的标准如与本用户需求书所使用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照较高标准执行,同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加以注明。3.1.4中标人对本用户需求书的技术响应文件将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同等效力。3.1.5本用户需求书中的计量单位如未另作规定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2定义3.2.1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预埋在管片内用于固定外挂槽道,并将外力传递给衬砌混凝土的专用不锈钢制件。3.2.2定位尼龙件及橡胶垫圈将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固定到管片模具模板上的专用辅助件。3.2.3密封堵头管片生产完成后,采用过盈配合安装在套筒孔端,用于防止异物进入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螺孔的辅助件。3.2.4金属底座安装在管片模具上,用于固定定位尼龙件的专用辅助件。3.2.5外挂槽道通过与管片纵向螺栓连接挂设在隧道管片内壁上,用于固定设备、支架及疏散平台的经热轧工艺生产的专用C型钢。3.2.6扭转度外挂槽道加工中产生的槽道长度方向的扭曲变形。3.2.7拉伸承载力FL沿T型螺栓轴线方向单个螺栓对外挂槽道产生的最大(拉伸)工作承载力。3.2.8剪切承载力FJ同时垂直于T型螺栓及外挂槽道轴线方向,单个螺栓对外挂槽道产生的最大(剪切)工作承载力。3.2.9滑动承载力FH单根螺栓沿外挂槽道轴向的允许(滑动)承载力。3.3产品型号3.3.1型号表示方法3.3.1.1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型号根据不锈钢管外径、加工长度和不锈钢牌号按下列形式表示。HTK-YT--×-022Cr17Ni12Mo2不锈钢号牌套筒加工长度(mm)配套T型螺栓直径(mm)预埋套筒厂家代号3.3.1.2外挂槽道型号规格根据外挂槽道的截面宽度、截面高度、加工长度按下列形式表示。HTK-WC-0/口-一槽道外弧半径(mm)直线记为Z槽道加工长度(mm)槽道截面高度(mm)槽道截面宽度(mm)外挂槽道厂家代号3.3.2型号要求3.3.2.1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加工设计图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采用316L不锈钢,其截面几何形状、示意尺寸应符合下图中的要求,允许偏差符合T/CAMET02002中9.2.2相关要求。14,5R1,214,5R1,214,5R1,214,5R1,214,5R1,214,5R1,214,5R1,214,5R1,214,5R1,214,5R1,214,5R1,214,5R1,2R1,2R1,2M4,51R1,2QR5QR5QR5QR5QR5QR5QR5QR5QR5R1,2QR5QR5QR5QR5QR5QR5QR5QR5QR5403,5403,5403,544,5R544,5R544,5R544,5R544,5R544,5R544,5R5403,5403,5403,544,5R5403,5403,5403,5SECTIONB-BSECTIONB-BSECTIONB-BSECTIONB-BSECTIONB-BSECTIONB-BSECTIONA-ASECTIONA-A02403,5403,5403,5403,5403,5403,510,5.50,50,5AB3MMQL口27,5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大样图3.3.2.2定位尼龙件及橡胶垫圈在管片预埋施工时,起到在钢模上定位、固定套筒和防止水泥漏浆进入套筒的作用,外形尺寸及构成如下图所示。29.5ACZMaw18.523.729.52Z25123T13710,3o定位尼龙件及橡胶垫圈示意图3.3.2.3密封堵头密封堵头用于内置固定构件螺孔的保护,使用橡胶材质,以免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使用前其螺孔受到损坏,同时满足安装和拆卸方便。密封堵头设计应具有防掉落措施。颜色为黑色和橙色。密封堵头表面应无明显影响使用的飞边、毛刺、气泡、裂痕、变形等缺陷。产品尺寸如下图所示。双排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密封堵头采用橙色以示区分。27278LI123112堵头密封堵头示意图3.3.2.4金属底座管片模具开孔扣,金属底座安装在管片模具上,用于固定定位尼龙件。5AA-A102:1M22x2.04.O金属底座示意图3.3.2.5外挂槽道外挂槽道截面几何形状、尺寸应符合下图中的要求,尺寸偏差应符合下表中的要求。1q2q8q平齿型外挂槽道示意图表3.3.2.5-1平齿型外挂槽道主要外形尺寸、角度及允许偏差表型号尺寸mm角度型号bhh1b1db2h2αβ50×2650±126±18±0.521±14.5+0.53.0±0.290°±2°60°±1°3.4材料3.4.1一般规定3.4.1.1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外挂槽道及两者之间的配套零件应按本要求和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等技术文件制造。3.4.1.2原材料应采用本要求和图纸规定的材料牌号,应符合相关材料标准的化学成分和技术要求。3.4.1.3外观要求1)外挂槽道涂层表面应光滑、平整、清洁、无划痕。2)外挂槽道、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及T型螺栓表面不应有杂质、裂纹、斑点。3.4.1.4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外挂槽道及两者之间的连接配件材料应采用适当保护措施,满足在隧道环境下的耐腐蚀性,并考虑避免材料的电化学腐蚀。3.4.2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及配件3.4.2.1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材质为不锈钢316L,材料应符合GB/T1591-2018、GB/T20878-2007国家标准要求。机械性能应符合GB/T1220,化学成分应符合GB/T20878的相关规定。不锈钢的统一数字代号是:S31603,牌号是:022Cr17Ni12Mo2。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形状及尺寸应符合3.3.2条的规定。3.4.2.2生产好的管片中预埋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采用封堵头进行填充。3.4.3定位尼龙件材质为尼龙PA66。3.4.4密封堵头应具备防掉落措施,采用橡胶材质,燃烧性能等级需达到B2级。3.4.5外挂槽道及配套的紧固件设计工作年限为50年。外挂槽道的材质性能要求不低于国标合金低碳钢Q355B,材料应符合GB/T1591的要求。外挂槽道的形状及尺寸应符合设计图规定。外挂槽道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不锈钢套筒及螺栓副产生的电化学腐蚀。3.4.6外挂槽道、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和T型螺栓与设备支架的连接需考虑必要的防松动、防滑移措施,如配备双螺母、弹簧垫圈、斜面垫圈等装配型式,保障在使用环境中的牢固性。3.5加工制作3.5.1设计联络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定位尼龙件及橡胶垫圈、密封堵头的具体图纸及防伪标志待设计联络会时确定,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3.5.2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制造加工3.5.2.1外形尺寸:套筒产品外形参考尺寸见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大样图,均以毫米计量,未注尺寸公差的,按GB/T1804C级制造。参考图包含了其他能满足技术要求的优化尺寸和外形。3.5.2.2加工工艺: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应采用硅溶胶铸造一体成形工艺或更优的加工工艺,不得采用热镦或焊接等对不锈钢套筒的耐腐蚀性能和力学强度造成影响的加工工艺。3.5.2.3材质要求:材质为符合国家标准的316L不锈钢。316L不锈钢选用数字代号S31603、牌号022Cr17Ni12Mo2。3.5.2.4力学性能:套筒力学性能不低于GB/T3098.15的70级;3.5.3外挂槽道制造加工3.5.3.1外挂槽道材质:采用性能不低于Q355B的高强度低碳合金钢,热轧一次成型。3.5.3.2防腐涂层:外挂槽道表面宜采用热浸镀锌防腐工艺,应符合GB/T13912的规定,热浸镀锌为一级,外挂槽道热浸镀锌厚度不应小于85μm,内齿牙T型螺栓及组件的热浸镀锌厚度不应小于50μm。3.5.3.3外挂槽道生产要求:(1)外挂槽道背面弧度需与管片弧度相符,确保可完全贴合管片内壁。(2)外挂槽道弯曲度不大于1.5mm/m,总弯曲度不大于总长度的1.5%。(3)外挂槽道不允许有明显的扭转,扭转度小于1°/m。(4)弧形外挂槽道的半径公差不应大于土10mm。(5)外挂槽道应保证成品由一根型钢加工而成。(6)外挂槽道宜采用专用构件产品进行弧度加工。(7)外挂槽道生产加工应在工厂进行。3.6包装、标志、运输、贮存3.6.1标志、包装3.6.1.1包装应附带产品标志、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装箱单。3.6.1.2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的包装、标志按照GB/T90.2执行。3.6.1.3外挂槽道包装应采用货架,并应分件隔断、分层固定、分层隔断,每层产品之间应进行支撑。3.6.2运输采用汽运或铁路运输形式运送到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应加装一定的防护措施(如塑料布等),以免雨水、酸、碱及有机溶剂等有腐蚀性物质接触产品;产品应摆放平整、固定牢固,且不得破坏产品的几何形状,不得划伤产品表面。装卸时应增加保护措施,防止损坏产品。外挂槽道卸货中宜使用叉车整托卸货;采用吊车卸货时不应将吊点布置在外挂槽道上。3.6.3贮存3.6.3.1产品贮存应摆放整齐。3.6.3.2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仓库内,远离酸、碱及有机溶剂等有腐蚀性物质的场地。3.6.3.3若存放于露天场地时应有遮阳防雨措施。3.6.3.4在生产取件过程中应采取以层为单位取件,建议人工取件。3.6.3.5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不应露天存放,不应和酸、碱及有机溶剂等化学品同库存放,库房内温度不应超过60℃,距离热源不小于1m。3.6.3.6外挂槽道表面已做防腐处理,产品到达工地拆封后,不宜二次搬运。3.7产品性能要求3.7.1外观要求3.7.1.1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外挂槽道表面应平整、清洁、无划痕、无裂纹、无斑点。3.7.2机械性能要求3.7.2.1管片中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环向间距约为360mm,外挂槽道静态承载力应符合表3.7.2.1-1中的要求,同时满足在拉伸(FL)、剪切(FJ)、滑动(FH)工作静态承载力要求。挠度变形不大于1/500L,且不应大于1.6mm。表3.7.2.1-1外挂槽道所受的静态承载力型号FL(kN)FJ(kN)FH(kN)50×26888注1:FL沿T型螺栓轴线方向向单个螺栓对外挂槽道产生的最大(拉伸)工作承载力;注2:FJ同时垂直于T型螺栓及外挂槽道轴线方向,单个螺栓对预埋外挂槽道产生的最大(剪切)工作承载力;注3:FH单根螺栓沿外挂槽道轴向的允许(滑动)承载力。3.7.2.2在1.5倍FL、1.5倍FJ及1.5倍FH荷载作用下,外挂槽道应满足无塑性变形的要求。3.7.2.3对外挂槽道进行破坏荷载试验,其拉伸、剪切、滑动载荷分别不小于3倍的FL、FJ、FH荷载。3.7.2.4外挂槽道及T型螺栓组合构件应按照表3.7.2.4-1中要求进行疲劳试验,疲劳试验后外挂槽道槽口应未发生变形。按TB/T3329在FL、FH方向进行疲劳试验后的破坏载荷下降不大于5%。表3.7.2.4-1疲劳试验要求外挂槽道状态疲劳频率疲劳次数标准值及幅值外挂槽道1Hz~3Hz5×105FL±30%FL3.7.2.5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沿隧道径向的拉伸破坏荷载及沿任意方向的剪切破坏荷载均不小于30kN。3.7.2.6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悬臂梁冲击性能不应小于8kJ/m2。3.7.3防腐性能要求3.7.3.1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表面应进行酸洗钝化处理。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成品取样经晶间腐蚀试验后,不应有因晶间腐蚀而产生的裂纹。3.7.3.2外挂槽道耐盐雾性能:满足150h铜盐加速醋酸盐雾试验(CASS)或满足1200h中性盐雾试验(NSS试验),不出现红锈。3.7.3.3防腐层耐冲击性能:按GB/T1732要求进行冲击试验,1kg重锤由50cm高度落下,防腐层不应出现裂纹、皱纹及剥落现象。3.7.3.4槽道防腐涂层根据使用环境的不同可增加绝缘性能指标。3.7.3.5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外挂槽道及其连接配件按照GB/T26784-2011进行耐火试验后耐火承载力不丧失。耐火承载力及承载时间应符合表3.7.3-1的要求。表3.7.3-1耐火承载力及承载时间要求型号GB/T26784-2011(隧道火灾RABT-ZTV升温条件的标准温度-时间曲线)型号承载力(kN)时间(min)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及其连接配件1.012050系列槽道及连接配件1.01203.7.4防松动性能要求3.7.4.1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外挂槽道及其连接配件等相关紧固件按GJB150.16A的规定进行振动试验,在满足振动频率100Hz,波形为正弦波、振幅0.2mm及300万次的条件下,螺母等紧固件应无松动。3.8检验规则和方法3.8.1外观尺寸检验3.8.1.1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外观检测应符合以下要求:a)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外观采用肉眼和通用量具进行检查;b)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外形尺寸采用通用量具进行检查。3.8.1.2外挂槽道外观检测宜采用目测检查;尺寸检测宜使用精度为0.02mm的游标卡尺,长度检测宜使用米尺。3.8.2外挂槽道角度检测角度检测时宜先将外挂槽道用线切割沿垂直长度方向切成1mm厚薄片,宜用万能工具显微镜测量其角度。3.8.3外挂槽道弧度检测外挂槽道的主体弧度宜使用专用弧度(建议使用模板)检测仪、塞尺检验。3.8.4材质检测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材质检测应符合GB/T1220、GB/T20878的规定,外挂槽道及配套螺栓副材质检测应符合GB/T4336、GB/T228.1的规定。3.8.5外挂槽道扭转度检测按照GB/T37613中8.5的方法进行检测。3.8.6承载力检测3.8.6.1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承载力检测按照JGJ145的规定对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进行承载力检测。3.8.6.2外挂槽道承载力检测按照GB/T37613中8.6的方法进行检测。3.8.7疲劳性能检测3.8.7.1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疲劳性能检测按照GB/T37613中8.7的方法分别对裸件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及预埋在混凝土中的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进行检测。3.8.7.2外挂槽道疲劳性能检测按照GB/T37613中8.7的方法对外挂槽道裸件进行检测。3.8.8耐腐蚀性能检测3.8.8.1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耐腐蚀性能检测采用GB/T4334《金属和合金的腐蚀奥氏体及铁素体-奥氏体(双相)不锈钢晶间腐蚀试验方法》中方法E:铜-硫酸铜-16%硫酸腐蚀试验方法确定其耐腐蚀性。试验溶液、试验仪器和设备、试验条件和步骤、试验结果评定及试验报告应满足GB/T4334中方法E确定其耐腐蚀性的相关要求。3.8.8.2外挂槽道及配套螺栓副耐腐蚀性能检测(1)涂层厚度检测涂层厚度宜使用涂层测厚仪进行测量,涂层厚度采用磁性法测量时,测量方法应按GB/T4956的规定执行。(2)盐雾试验检测盐雾试验按GB/T10125的规定执行,评定等级应按GB/T6461的规定执行。3.8.9耐火性能检测按照GB/T37613中8.10的方法进行检测。3.8.10防松性能检测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外挂槽道及相关紧固件防松性能检测应按GJB150.16A的规定执行。3.8.11悬臂冲击检测按相关材料标准将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原料制备成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试样,根据GB/T1843进行检测。3.8.12检验规则3.8.12.1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外挂槽道应由供货方的技术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方能出厂。3.8.12.2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外挂槽道及连接配件检验类型分为型式检验、出厂检验、进场检验以及安装后检验(现场检验)等4类,检测报告的送检单位须为招标人。3.8.12.3型式检验(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1)新产品定型;2)正式定型后,如结构、材料、工艺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3)生产厂家停产后1年以上恢复生产时;4)进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5)每连续生产满3年时;6)生产厂家在初次供货时。(2)各产品型式检验的规则和方法详见表3.8-1;厂家自行组织型式检验并提供产品型式检验报告作为产品符合技术要求的佐证;3.8.12.4出厂检验(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1)每批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外挂槽道及连接配件在生产过程中,每个工序都进行监督检验。监督检验时,每个工序按照企业的质量体系要求进行抽检、巡检。(2)出厂检验时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外挂槽道及连接配件应按相应的产品标准逐件进行外观检验。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及连接配件宜按2000个、外挂槽道按2000m为一检验批次,不足2000个及2000m按一批次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确认使用。(3)检验项目不合格时,取双倍试样进行复验。当复验结果有任意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不合格。各产品出厂检验的规则和方法详见表3.12-1,3.12-2。表3.12-1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及连接配件型式检验及出厂检验规则和方法(每批)注:打“√”为必检项目,打“-”的为选择性检测项目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类型型式检验出厂检验项目数量项目数量1外观、尺寸及制造满足3.3、3.4、3.5的要求√5√52材质检测满足3.4的要求√2√23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静承载力拉力作用下满足3.7的要求√3√3剪力作用下√3√34耐火性能满足3.7的要求√3√35螺栓副防松性能满足3.7的要求√3——6抗疲劳性能满足3.7的要求√3——7晶间腐蚀试验满足3.7的要求√3——8标准紧固力矩试验满足3.7的要求√3√39悬臂梁冲击检测满足3.7的要求√3√3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类型型式检验出厂检验项目数量项目数量1外观、尺寸及制造满足3.3、3.4、3.5的要求√5√52材质检测满足3.4的要求√2√23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静承载力拉力作用下满足3.7的要求√3√3剪力作用下√3√34耐火性能满足3.7的要求√3√35螺栓副防松性能满足3.7的要求√3——6抗疲劳性能满足3.7的要求√3——7晶间腐蚀试验满足3.7的要求√3——8标准紧固力矩试验满足3.7的要求√3√39悬臂梁冲击检测满足3.7的要求√3√3表3.12-2外挂槽道及T型螺栓(含配件)出厂检验及型式检验规则和方法(每批)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型式检验出厂检验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项目数量项目数量1外观、尺寸及制造满足3.3、3.4、3.5的要求√5√52材质检测满足3.4的要求√3√33T型螺栓抗拉承载力满足3.7的要求√3√34槽道受拉弯承载力满足3.7的要求√3√35扭转度测量满足3.5的要求√2√26防腐层厚度满足3.5、3.7的要求√3√37剪力作用下槽口和螺栓的要和承载力满足3.7的要求√3√38标准紧固力矩试验满足3.7的要求√3√39疲劳试验满足3.7的要求√4——10盐雾试验满足3.7的要求√4——11耐火性能试验满足3.7的要求√4——12防松性能试验满足3.7的要求√4——注:打“√”为必检项目,打“-”的为选择性检测项目3.8.12.5进场检验(1)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在工程预埋前的进场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尺寸及制造等。2000个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或2000m外挂槽道为一个检验批,不足量时按一个检验批计算。(2)检验项目不合格时,应加倍取样并重新检验。若任有一件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不合格。(3)根据GB/T2828.1采用的抽样方案,现场供货的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每达10000个、外挂槽道每达10000m后,当合同规定时,应抽样至招标人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各项性能检验。各产品进场检验的规则和方法详见表3.12-3、3.12-4表3.12-3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及连接配件进场检验的规则和方法(每批)序号检验项目检验类型备注序号检验项目首次检验进场检验备注序号检验项目项目数量项目数量备注1外观、尺寸及制造√5√5检测单位检测2材质检测(316L不锈钢)√2√2检测单位检测3套筒静承载力拉力作用下√3√3检测单位检测3套筒静承载力剪力作用下√3√3检测单位检测4耐火性能√3——检测单位检测5螺栓副防松性能√2——检测单位检测6抗疲劳性能√2——检测单位检测7耐腐蚀试验√2——检测单位检测8标准紧固力矩试验√2——检测单位检测注:打“√”为必检项目,打“-”的为选择性检测项目表3.12-4外挂槽道及T型螺栓(含配件)进场检验(每批)序号检验项目首次检验进场检验备注序号检验项目项 目数 量项 目数 量备注1外观检测√5√5检测单位检测2尺寸检测√5√5检测单位检测3材质检测√2√2检测单位检测4扭转度测量√2√2检测单位检测5防腐层厚度√5√5检测单位检测6槽道承载力√2√2检测单位检测7标准紧固力矩试验√2√2检测单位检测8疲劳试验√1--检测单位检测9外挂槽道盐雾试验√1--检测单位检测10T型螺栓盐雾试验√1--检测单位检测11耐火性能试验√1--检测单位检测12防松动性能试验√1--检测单位检测注:打“√”为必检项目,打“-”的为选择性检测项目3.8.12.6现场检验(即预埋后检验)预埋后检验应符合以下要求:(1)带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的管片须提前在管片厂进行试拼装并进行外挂槽道安装,验收合格后方可批量生产带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的盾构管片;后续须在一个盾构区间中进行试验段安装(试装30环),验收合格后方可批量生产该类型的外挂槽道。(2)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及外挂槽道的盾构区间应进行现场检验。1)对于接触网环管片,接触网位置10个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及外挂槽道均需接触网施工单位进行检验。2)盾构区间疏散平台位置5个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及外挂槽道均需由疏散平台施工单位进行检验。3)对于其他位置的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每1000环管片进行5次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的拉伸和剪切试验检验,每次在单环管片进行不少于2个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的检验。(3)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和外挂槽道应与其同一供方的匹配螺栓副配套使用。(4)外挂槽道和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预埋后的现场检验为随机抽检,应进行非破坏性的拉力和剪力等力学性能检验。1)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预埋好以后,对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进行拉伸,在载荷为30kN的情况下,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及周围混凝土均应完好。2)在已经预埋好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的管片上连接好外挂槽道,对外挂槽道进行拉伸、剪切、滑移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每个螺栓沿任何方向的设计承载力不小于8kN,外挂槽道在1.5倍工作荷载作用下不产生塑性变形。在3倍工作荷载作用下,不应产生功能性失效破坏。(5)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和外挂槽道应达到推荐的安装扭矩后方可进行各项检验。(6)机电安装时,固定于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或外挂槽道的连接件安装后应检查连接件是否与槽口贴合密实,有间隙应使用不超过外挂槽道或套筒宽度的钢垫片进行填充。(7)机电安装时,T型螺栓不应安装在外挂槽道端部与相邻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之间的位置,且距外挂槽道端部应大于25mm。3.8.12.7其他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外挂槽道及连接配件等产品检验要求需同时满足(国家、行业、团体及企业)规范或标准、轨道交通各专业施工图的要求。3.9铭牌与标识(设计增加铭牌样图)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外挂槽道及其连接配件应安装铭牌或标签,标志或铭牌标志应含以下内容(具体按招标人要求定制):1)产品名称2)产品型号3)生产批次4)生产日期5)制造厂名称杭铁科技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杭铁科技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杭铁科技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产品名称产品型号生产批次生产日期制造厂名称铭牌样式示意图4.其他要求★4.1因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需要,中标人须向招标人及管片建造单位提供在管片模具上开孔及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安装定位的技术指导服务,指导内容包含模板开孔与定位螺塞安装、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安装,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4.2中标人需取得招标人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合法、有效的专利许可后方可进行本项目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的加工生产工作。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许可的专利用于其他项目进行加工生产。★4.3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使用其物资、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使用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赔偿全部损失。★4.4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须提供附件《服务清单》中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外挂槽道货物的由招标人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晶间腐蚀、拉伸承载力、剪切承载力、疲劳试验、化学成分、静承载力、冲击试验、防松性能、耐火性能)或中标人提供样品送往招标人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取得合格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晶间腐蚀、拉伸承载力、剪切承载力、疲劳试验、化学成分、静承载力、冲击试验、防松性能、耐火性能);如中标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或提供的样品检测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履约担保不予退还,中标人须承担因货物不合格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4.5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20日内,中标人须提供附件《服务清单》中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外挂槽道货物的由招标人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包含中性盐雾试验)或中标人提供样品送往招标人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取得合格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包含中性盐雾试验);如中标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或提供的样品检测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履约担保不予退还,中标人须承担因货物不合格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4.6甲供材料送至中标人处时,中标人需负责卸货,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人须在收到甲供材料之日起3日内完成验收,若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将不合格原因告知招标人;验收合格的,中标人提供的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外挂槽道若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交货按过磅重量计算,允许磅差为±3‰,磅差超过该范围的,按招标人、中标人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单位计算结果为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4.7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外挂槽道在隧道管片中安装完成后,如需进行隧道内机电试装,中标人须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试装,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4.8中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要求及招标人的实际工作需要,向招标人提供一名专业助勤人员,该助勤人员需驻点在招标人公司开展工作,以全力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以及其他与业务相关的各项工作任务。中标人应确保所提供助勤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以及与工作内容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且能够严格遵守招标人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招标人的工作安排与指挥调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如助勤人员出现不符合要求、不能胜任工作或违反招标人相关规定等情况,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5日内进行更换,直至符合招标人要求。5.质量保证5.1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设计、制造、交货等建立完整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应具有符合ISO9000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坚持实施,以确保货物的质量。5.2中标人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采用招标人提供的原材料和标准的工艺设计和制造,有关技术规格须与《用户需求书》的规定一致,否则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5.3中标人保证在施工现场和杭州现有条件下,供货范围内的货物在正常使用维护情况下,不会因中标人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的缺陷、错误及制造工艺的采用上的缺陷而产生质量安全事故。5.4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在正常施工维护条件下,不会因为任何潜在缺陷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若由于货物的潜在缺陷而导致质量安全事故,所有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进一步的责任应由中标人负责。5.5中标人保证给予招标人在中标人工厂检查其质保体系和生产流程的任一环节提供方便。5.6本合同项下的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均应来自于中标人生产基地生产的产品。5.7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包装标志须齐全、清晰,与内装的出厂品种、质量相符。包装物也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5.8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或规范要求,做好货物的储存、包装、发货与运输。5.9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或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和验收工作。5.10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或规范要求,进行质保期服务,并履行质量保证责任。5.11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或规范要求,向招标人提交货物检验、试验及其他所需的所有技术文件。5.12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或规范要求,提供现场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5.13招标人有权在供应过程中随机抽取所供应货物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出现检测不合格,后期将双倍检测频率抽检,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仍出现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调整供应范围或终止合同,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5.14中标人应对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在管片内的布置、固定方式和措施、做法进行深化设计,设计文件应包含布置、形状、尺寸、材料、螺纹规格及尺寸等。中标后,中标人应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需招标人认可的设计院确认后方可实施。深化设计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5.15中标人须对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质量全过程负责,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和外挂槽道安装处漏水或安装的外挂槽道出现锈蚀现象,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费用。隧道贯通后若发现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5.16中标人所供货物如因内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中标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5.17若验收时货物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指定的时间内更换,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有权提出索赔,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所有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5.18中标人须对所有货物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质保服务,货物质保期自该批次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限详见附件《服务清单》(货物依法标注有效期的,其有效期不得少于质保期)。5.19在质保期内,所供货物如遇质量问题,中标人需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免费服务,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或者更换工作;因为货物质量问题造成招标人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索赔。如果中标人未能及时完成修复或者更换工作,招标人有权让第三方进行修复或者更换,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6.交货与验收6.1交货:货物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6.2送货要求:中标人送货时须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按招标人《供应商送货规范》要求提供《送货单》。6.3货物包装要求:货物包装需符合招标人《供应商送货规范》与《用户需求书》的要求。6.4货物储存、包装、发货、运输和卸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中标人承担。6.5交货时,中标人须向招标人随车提交相应批号货物的合格证并出具其检测报告。若该合格证与检测报告不是原件,中标人应在该件上注明原件在何处并加盖单位印章。6.6货物交货时间早于供货计划所规定供货时间时,招标人如不需要,可以拒绝收货,中标人仍须按供货计划供货。6.7在交货地点,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按照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初步验收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外观、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包装、出厂日期、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并由双方签认验收结果。6.8货物验收数量以招标人和中标人现场验收结果为准。若一经查实货物的实际供货数量不足,可视为中标人当月的货物供货数量都不满足要求,在当月结算时按同比核减。6.9货物品种规格、质量标准、牌号商标、生产厂家不符合供货计划规定时,中标人负责按照招标人之要求包退、包换。6.10一经发现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招标人有权退换或拒绝接收该货物,中标人应按照合同规定负担相关费用并承担相应责任。6.11货物送至交货地点后,需由招标人对货物取样和签封。取样方法按有关国家行业标准进行。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用户需求书》为依据。6.12超出规范要求的抽检,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6.13如中标人所提供的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产品主要指标,经进场检验不合格,且复检仍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选择其他厂商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6.14货物验收时如有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拒收或退换货,并由中标人承担费用和违约责任。招标人收货后发现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质量异议后12小时内给予答复。如超时的,视为中标人认可异议,招标人有权退换货,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7.交货期交货期: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后,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分批向中标人发出货物清单中指定货物和数量的交货通知,中标人接到招标人交货通知后按《用户需求书》附件《货物清单》要求的交货期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期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交货期截止日。招标人有权调整交货日期,合同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不变,调整以交货通知为准。附件1:服务清单序号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单位数量交货期(日)质保期(月)备注1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加工(含定位尼龙件及橡胶垫圈、密封堵头等安装辅材,安装辅材不计入质量)详见用户需求书kg224000030(首批次交货为10日)60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的原材料甲供,定位尼龙件及橡胶垫圈、密封堵头的原材料乙供2外挂槽道(含固定配件)详见用户需求书m30030(首批次交货为10日)60原材料乙供报价要求:1、本表服务数量为合同有效期内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报价依据,不代表最终服务数量,最终按实际发生数量据实结算。2、除316L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以外的安装辅材(定位尼龙件及橡胶垫圈、密封堵头等)的数量须确保满足招标人需求,如因投标人考虑不周导致的不足部分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免费补足,直至满足项目需求为止,相应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综合单价。★3、报价不允许缺漏项。4、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模式,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含硬件及软件)、人工费、材料费(含加工过程中的甲供材料损耗)、精密铸造、酸洗、喷涂封闭防腐、模具固定件及堵头、安装在管片模具上的金属底座、模具费、深化设计费、培训费、技术指导费、技术交流费、检测费、测试费、仓储费(含甲供材料)、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质保期所需相关的服务费、通讯费、保险费、验收费、管理费、规费、利润及本项目所需相关的服务费用、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中标人应负担的一切税费。除此之外,招标人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应根据4.1.1.4.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不锈钢内置固定构件等加工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