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家级课程建设招标公告(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4)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X-ZJGS202401G(重发)
项目名称: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2月2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A.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B.供应商须申领CA,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绑定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5)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多次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受理该投标人的第一次有效质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22346
质疑联系人: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22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紫诚路清华宁波科创园2号楼11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毛工、黄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3816102,15258368500
质疑联系人:俞德委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026807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12.24)ZJZX-ZJGS202401G(重发)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docx288.9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15:2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24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14:00

开标地点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预算金额
¥4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毛工、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74-63816102,15258368500

采购单位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4-87422346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紫诚路清华宁波科创园2号楼1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74-63816102,15258368500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标文件(电子交易)项目名称: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JZX-ZJGS202401G(重发)采购人: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时间:二〇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7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1第四部分评标办法25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3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39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国家级课程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ZX-ZJGS202401G(重发)项目名称: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预算金额(元):400000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建筑与艺术学院国家级课程建设数量:1预算金额(元):4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A.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B.供应商须申领CA,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绑定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5)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多次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受理该投标人的第一次有效质疑。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22175项目质疑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4-874222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紫诚路清华宁波科创园2号楼11层业务联系人:毛工、黄工联系电话:0574-63816102传真:质疑联系人:俞德委联系电话:0571-88026807网站系统问题咨询:注册、账号等,4008817190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建筑与艺术学院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审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视频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15分钟,演示以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演示内容详见评分标准。(2)演示方式:系统演示及讲解过程录制视频,该录制视频演示时长不超过15分钟以mp4格式存储于U盘。演示视频可以EMS或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宁波市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公共培训平台大楼A座1108室。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未提供演示,投标无效。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注:供应商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前准备好报价核算、报价明细、报价说明等材料,以备评审专家核查。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11投标文件形式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三种形式的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纸质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必须提供)2.“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用于供应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以U盘形式提供。(不强制要求提供)3.“备份纸质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用于采购人存档,一正一副。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宁波市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公共培训平台大楼A座1108室。12采购机构代理费用1、采购代理服务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50%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若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3500元的,统一按3500元计。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若未按上述规定办理,需承担招标代理机构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催讨车旅费、保全担保费等)。3、招标代理服务费以现金或电汇方式支付。户名: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开户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宁波路林小微企业专营支行账号:33030100201000007592行号:313332070157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重要技术参数,“”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1.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3中小企业声明函。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目录11.2.2投标函;11.2.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1.2.4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5投标人股权信息表;11.2.6详细的“交货清单”;11.2.7技术规范偏离表;11.2.8商务条款偏离表;11.2.9完成的类似项目一览表(附合同复印件);11.2.10项目实施方案;11.2.11专业拍摄设备;11.2.12教学视频拍摄制作基地;11.2.13制作团队;11.2.14服务要求响应;11.2.15政府采购政策;11.2.16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资料。11.2.1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2.18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8.4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人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附件),签署完成后,扫描发送至邮箱:253656196@qq.com;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有失实或弄虚作假的、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或不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的,采购人可视情况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6.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6.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6.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6.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6.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6.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7.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项目名称:国家资源库课程拍摄制作本项目主要有《影视剪辑》、《三维动画设计》、《影视后期特效与合成》、《数字交互设计》4门课程。二、服务、技术要求及其他(一)服务要求:1、具有丰富的课堂拍摄经验,拥有高效稳定的制作团队。2、拍摄前,制作公司须与校方及授课老师进行沟通,制定详细的总体拍摄方案,经校方审核通过后由制作公司实施,相关费用包含在中标价格中。3、拍摄时,制作公司须有专业人员布置好拍摄场地,保证录制流畅。4、创作人员须有独到的艺术理念,能够满足在线课程的制作要求和视听美感。5、配备专职独立制作,以保证按照校方要求交付合格成片。6、后期编辑制作需按照校方要求进行,并积极补拍镜头,确保整体效果。7、必须给对白、旁白和讲解添加字幕,字幕颜色原则上白色黑边,并以单独文件进行保存。如有变更,则与课程负责人协商确定。8、硬件设备要求:每个摄制组必须使用至少三套全高清专业摄像机,使用专业级话筒,满足在线课程摄制特殊要求的专业录音及相关拍摄装置以及配套的后期制作设备。(二)技术要求(课程拍摄制作技术标准):1、录制场地:根据课程性质由课程负责人选定录制场地,一般分为室内与室外。要求分别如下:①室内场地要求光线充足,配备必要的灯光设备;环境安静、整洁,避免在镜头中出现有广告嫌疑或与课程无关的标识等内容。②室外环境要求光线适宜,如有必要,需配备移动灯光设备;在室外环境录制时,需综合考虑灯光、声音等效果。2、录制要求①课程时长:在视频的后期制作中,应编辑删除与教学无关的内容,每门课程最终教学视频时长不少于900分钟。课程内容以能力点的形式切割成若干内容精简的小单元(小节),每一节视频以5—15分钟,且中间使用素材及工程需要制作方提供。②课程形式:成片视频和音频确保一般的电脑或移动终端都可以正常播放。③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及录制:教师在录制前应对授课过程中使用的多媒体课件(PPT、音视频、动画等)认真检查,确保内容无误,排版格式规范,版面简洁清晰,符合拍摄要求。在拍摄时应针对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拍摄方式,与后期制作统筹策划,确保成片中的多媒体演示、实物展示及板书完整、清晰。3、后期制作要求①片头与片尾:根据课程内容,以合适方式设计制作片头,片头不超过10秒。包括:学校LOGO、课程名称、节次、主讲教师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单位等信息。片尾包括版权单位、录制时间等信息。②动画:应充分满足在线课程内容要求,在此基础上采用生动简洁的动画表现形式设计制作。③技术指标a.视频信号源稳定性:全片音视频同步,性能稳定,无失帧现象,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视频对焦清晰。信噪比:图像信噪比不低于55dB,无明显杂波。色调: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b.音频信号源声道:中文内容音频信号采用双声道混音,包含:音乐、音效、同期声。电平指标:-2db——-8db声音应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音频信噪比不低于48db。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4、数字人制作要求①形象参数:利用虚拟演播室及高质量数字摄影机采集教师形象,需注重形象细节,确保视觉效果的真实与自然。②动作参数:通过优化动画技术和使用高级运动捕捉设备,体现流畅且自然的数字人动作,体现真实感。确保数字人动作的自然度和流畅度,以及授课视频中数字人嘴形的自然贴合。③语音与情感参数:具备优秀的语音识别和情感表达能力,使数字人更具人性化,通过采用先进的语音识别、语音合成技术和丰富的情感表现手法,提升数字人在这一方面的表现。④学习能力与适应性参数:通过引人深度学习、自然语言大模型等技术,提高数字人的自学能力和生成精度,使数字人能够更好地满足用户需求。数字人授课内容时长不少于300分钟(三)作品及原始素材的保管课程制作完成后,公司需将作品及原始素材及时上交至学校相关人员及课程负责人。交付完成后,公司还需保留作品及原始素材不少于三个月时间。(四)视、音频交付文件1、交付载体:所有视频文件刻录在DVD+R光盘或U盘上,对刻录光盘要做封口处理。每张DVD+R光盘可以刻录多讲内容,并在盘面上注明光盘中的内容清单(标记学校名称、课程名称、节次及标题、主讲教师、时长等)。2、视频压缩格式及技术参数①视频压缩采用H.264/AVC(MPEG-4Part10)编码(包含字幕)。②视频分辨率为1080p:画面尺寸设定为1920×1080。③视频画幅宽高比:采用高清16:9拍摄。④视频帧率为25帧/秒⑤扫描方式采用逐行扫描3、音频压缩格式及技术参数①音频压缩采用AAC(MPEG4Part3)格式②采样率48KHz③音频码流率128Kbps(恒定)④必须是双声道,必须做混音、压限等优化音频的处理三、商务条款序号项目招标需求内容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2验收按照第三部分:服务、技术要求及其他要求验收3付款方式付款方法和条件:付款条件:通过验收(初验和终验)。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40%的预付款(供应商需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款);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通过后,采购人支付中标人合同总价的60%。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开具正规、足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采购人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采购人需向财政国库支付机构提出申请支付令、办理国库支付手续,财政国库支付机构支付流程时间不计入采购人付款期限。4违约责任1、中标人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采购人每日偿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中标人逾期10日不能交货的,视为中标人不能交货,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2、中标人放弃中标、中标资格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审查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营业执照 (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注:以上材料需要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则签字)。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函提供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附后。3制造商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附件为准。4诚信记录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情况无不良记录。开标当日为准对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核实,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联合体响应非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附入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符合性审查表(可放弃关联)序号审查项目要求1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按采购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2实质性条款响应投标文件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无效响应条款投标投标文件没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5其他投标人无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情形。6其他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注: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评分表评分项目评 分 标 准 及 细 则投标报价(20分)价格分(20分)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参与评审价格中的最低价;评标基准价得分为满分。参与评审价格=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价格)×20分投标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商务(2分)业绩(2分)【客观分】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合同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为准):每提供1份合同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技术(78分)技术响应程度(20分)【客观分】对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条款(采购需求二、服务、技术要求及其他)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技术参数“▲”项为关键技术参数必须满足,不得出现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标,技术参数负偏离扣2分,20分扣完作无效标处理。不与演示重复扣分。技术(78分)项目实施方案(25分)【主观分】根据投标人制定本项目拍摄实施计划方案,方案全面详实,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5分;方案全面,针对性较强,基本满足采购要求得4分;方案有缺项或部分不满足,针对性弱,得3分;方案较差,无实质性内容,得1分。技术(78分)项目实施方案(25分)【主观分】根据投标人制定本项目制作实施计划方案,方案全面详实,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5分;方案全面,针对性较强,基本满足采购要求得4分;方案有缺项或部分不满足,针对性弱,得3分;方案较差,无实质性内容,得1分。技术(78分)项目实施方案(25分)【主观分】根据投标人制定本项目质量保障措施方案,方案全面详实,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5分;方案全面,针对性较强,基本满足采购要求得4分;方案有缺项或部分不满足,针对性弱,得3分;方案较差,无实质性内容,得1分。技术(78分)项目实施方案(25分)【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完善的培训指导方案,方案全面详实,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5分;方案全面,操作性较强,基本满足采购要求得4分;方案有缺项或部分不满足,操作性弱,得3分;方案较差,无实质性内容,得1分。技术(78分)项目实施方案(25分)【主观分】根据投标人能为采购方提供教学内所需素材及案例工程文件做为教学使用,课程当用使用音乐有版权,需能版权说明。方案全面详实,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5分;方案全面,操作性较强,基本满足采购要求得4分;方案有缺项或部分不满足,操作性弱,得3分;方案较差,无实质性内容,得1分。技术(78分)专业拍摄设备(5分)【主观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专业拍摄设备等情况综合评议、酌情打分:能满足多种拍摄需求、录制设备配置高的得5分;能满足多种拍摄需求、录制设备配置良好的得3分;能满足基本拍摄需求、录制设备配置一般的得1分。技术(78分)教学视频拍摄制作基地(8分)【主观分】投标人在学校内或附近2公里以内设置教学视频拍摄制作基地(包含影棚拍摄区、教师发展活动区、工作区等场地):投标人交通便利的拍摄制作场地且设备配置齐全的得8分;投标人有自有场地,且设备相对齐全得4分;投标人自有场地与采购人较远得1分,无场地不得分。须提供自有场地证明材料,第三方公司授权服务场地不得分。技术(78分)制作团队(5分)【主观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及制作团队数量、团队人员的配置、实施经验、能力等(拍摄团队必须是专注于从事高校慕课课程拍摄与制作的专业团队,在为我校服务期间应派遣专业课程制作团队,至少包含专业的课程策划师、视频录制人员、后期制作人员等,能够做到根据我校具体的课程拍摄数量及交付时间的要求,来安排拍摄团队的人员及团队数量)进行综合评议,酌情打分:组建的项目团队人员配备齐全,专业水平高,制作经验丰富的得5分;人员配备比较齐全,专业水平比较高,制作经验比较丰富的得3分;人员配备欠齐全,专业水平一般,制作经验较少的得1分。技术(78分)服务要求响应(5分)【客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要求响应情况进行打分。1、(提供不少于5×8小时的咨询服务,在接到售后服务或后期服务的要求,在30分钟内做出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得5分;2、(提供不少于5×8小时的咨询服务,在接到售后服务或后期服务的要求,在30分钟内做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得3分;3、(提供不少于5×8小时的咨询服务,在接到售后服务或后期服务的要求,在30分钟内做出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得1分。技术(78分)样片(10分)【主观分】投标人针对本次投标制作一个视频课程样片提交,包含数字人制作,(要求时长为5分钟,拷入U盘,未提供样片的投标无效,要求能用普通电脑播放,由投标人承担现场播放失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评委进行综合评议,对供应商样片(片头创作、音乐、后期动画制作等)制作水平包括相应学科课程特点提供的设计思想与制作手法、典型场景、景别设计、拍摄,动画制作,等进行综合打分,(评分范围:样片设计思想与制作手法、典型场景、景别设计、拍摄、动画制作、拍摄手法新颖,制作,数字人肢体动作、口型同步准确自然,动作丰富多样且符合教学情景,模式的得10分;样片设计思想与制作手法、典型场景、景别设计、拍摄、动画制作、拍摄手法新颖,制作,数字人肢体动作、口型同步准确自然,动作丰富多样且符合教学情景,模式较单一的得6分样片设计思想、制作手法、典型场景、景别设计、拍摄、动画制作、拍摄手法、制作,数字人肢体动作、口型同步准确自然,动作丰富多样且符合教学情景,模式模式有缺陷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项目名称: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项目项目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关于ABC单位XYZ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1、采购内容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单位)备注12、合同金额2.1本合同含税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3、质量保证期3.1质保期为年,时间从系统安装调试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包括服务期间平台维护工作,保障系统正常运行。4、技术资料4.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4.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6、产权担保6.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7、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8、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8.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完成系统上线并交付使用,如出现因乙方无法及时履行合同条款、无法及时实现系统需求、无法及时响应需求变更、无法及时保障实施过程等情况导致项目实施过程延误的,每延迟10日扣除合同金额5%。8.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9、货款支付9.1付款方式:9.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供应商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甲方的银行账户信息为:乙方的银行账户信息为:户名:户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乙方售后主要联系人:电话:10、税10.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1、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1.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11.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1.3乙方承诺项目上线后提供年的免费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平台升级、内容更新与运行维护。11.4乙方应在浙江省内或承诺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内设立服务机构,便于甲方购买备件,并在需要时安排技术服务。11.5乙方须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系人。系统发生故障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维护/维修相关要求后立即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修复普通故障,8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如遇现场无法修复的,将用同类产品代替使用,直至故障完全修复。保修期内乙方应提供每季度一次的免费现场巡检检修服务。11.6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应保证软件系统的年免费升级服务以及技术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服务。质保期后,乙方应继续提供系统使用运行的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包括故障排除及零配件的供应,乙方只收取配件成本费。质保服务到期后维护费不得高于中标价格的4%12、调试和验收12.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逐条响应合同及招标文件上提出的技术条款。若不能百分百完全满足技术条款的内容,甲方有权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照合同内容向甲方逐一核对货物的数量,演示并核对功能、性能、程序、达到的参数或/和指标等;如第一次调试未成功,乙方应找出失败的原因,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二次调试,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第二次调试结果仍不能完全符合验收文件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货物,乙方应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乙方提供的产品调试至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2.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2.3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2.4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12.5乙方应免费提供详细的专业管理和技术培训方案及措施,无条件提供免费的软件安装、调试工作,必须对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进行不少于2次(至少1天)的现场培训工作,以保证甲方人员熟练使用。13、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3.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3.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3.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3.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3.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14、违约责任14.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4.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以银行出具的转账或电汇凭证日期为准)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4.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4.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4.5质保期内,乙方未按本合同之约定提供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付款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响应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提供售后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5、缔约过失责任15.1本合同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乙方应标时应当知悉,缔约过失条款独立于本合同提前成立并生效。中标通知发出后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签订本合同,否则甲方有权乙方承担相当于合同总金额20%的缔约过失责任,并按损失额赔偿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等费用。16、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7、诉讼17.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及其它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年。18.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8.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8.4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2份,(其他用途)。甲方有权依据招标文件修改本合同,个别条款如有冲突应以招标文件为准。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营业执照复印件………………………………………………………(页码)(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3)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4)。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页码)(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4)投标人股权信息表…………………………………………………………(页码)(5)详细的“交货清单”………………………………………………………(页码)(6)技术规范偏离表……………………………………………………………(页码)(7)商务条款偏离表……………………………………………………………(页码)(8)完成的类似项目一览表(附合同复印件)………………………………(页码)(9)项目实施方案………………………………………………………………(页码)(10)专业拍摄设备………………………………………………………………(页码)(11)教学视频拍摄制作基地……………………………………………………(页码)(12)制作团队……………………………………………………………………(页码)(13)服务要求响应………………………………………………………………(页码)(14)政府采购政策………………………………………………………………(页码)(15)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资料………………………………(页码)(1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17)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3、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3.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3.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4、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三、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特此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人名称(盖章):签发日期:年月日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人参加投标,可不提供委托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磋商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盖章):签发日期:年月日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附授权代表近六个月任一月缴纳社保证明四、投标人股权信息表投标人股权信息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序号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股权比例)董事监事授权代表1投标人全称(盖章):五、交货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及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及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六、技术规范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产品名称技术要求 投标响应偏离情况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七、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偏离情况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八、完成的类似项目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时间年/月使用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项目合同金额(单位:万元)备 注1234567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九、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十、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在你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中若获成交,我方保证于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标准及方式,向你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我方理解并承诺,若未能按时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我方自行承担。我方承诺,本承诺书一旦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标项号项目名称投标总价(人民币:元)投标人申明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予以公示。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二、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内 容报 价(元)备 注123456789合计合计(大写): 元整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4)。]四、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_单位的_(项目名称)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建筑与艺术学院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附件5: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参加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编号:ZJZX-ZJGS202401G(重发))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2024年月日注: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签署完成后,扫描发送至邮箱:253656196@qq.com;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家级课程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