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工程治理招标公告(内江市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



内江市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兴区2024年第一批中央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工程治理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兴区2024年第一批中央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工程治理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7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0112024000061
项目名称:东兴区2024年第一批中央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工程治理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应当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若本采购包采取供应商库抽取的,则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与该供应商确认随机抽取时提交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保持一致。;(2)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的承诺。供应商需在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受理单位:内江市东兴区财政局。
投诉电话:0832-2262730,联系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466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江市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222号
联系方式:13551905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
联系方式:0832-2029224(评审)、2263953(文件)、2022630(开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832-2029224(评审)、2263953(文件)、2022630(开标)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04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东兴区2024年第一批中央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工程治理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内江市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政区域
东兴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16:3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
¥21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832-2029224(评审)、2263953(文件)、2022630(开标)

采购单位
内江市东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单位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2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551905220

代理机构名称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32-2029224(评审)、2263953(文件)、2022630(开标)

附件:

附件1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1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746,606.95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其他专业施工东兴区2024年第一批中央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工程治理项1.00(项)1,746,606.95建筑业否否否否是1其他专业施工目1.00(项)1,746,606.95建筑业否否否否是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单价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东兴区2024年第一批中央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工程治理项目1.00(项)1,746,606.95(元)1,746,606.95总价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作为响应文件响应报价的组成明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扉页(仅指报价总价扉页)应由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印章。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承诺,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承诺,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其他专业施工东兴区2024年第一批中央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工程治理项目水泥、混凝土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承诺,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东兴区2024年第一批中央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工程治理项目序号符号标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序号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项目概况东兴区2024年第一批中央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工程治理项目。主要功能或目标:新江街道新江1社、高梁镇清溪村4组普陀岩、双才镇高屋村12社艾家湾等崩塌治理工程。二、技术、服务要求(一)质量要求:1、按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图纸、设计说明、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达到或超过国家规范和相关质量要求。2、施工过程中出现隐蔽施工的,隐蔽项目完工后先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3、对于本工程原材料进场检验、隐蔽工程、施工关键工序等由采购人委托的监理进行全过程旁站式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如出现未按照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质量要求提供合格产品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直至产品合格为止;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影响工程质量的,供应商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为止。4、对分部分项工程分阶段进行验收。5、主要材料提供产品合格证,采购人根据需要对材料进行抽检。6、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达到或超过国家规范和相关质量要求。★(二)材料要求:按要求供应施工材料,所有材料均为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生产厂商的质量要求的全新货物,如工程量清单中存在产品品牌均不作为指定品牌,只作为产品质量参考。1★(三)安全责任:工程在运输、安装、调试等整个工程活动期间,在工程实施地点范围内,所有工程安全责任(含事故)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在进场后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无条件遵从监理单位提出的科学、规范、合理意见。(四)环境要求:施工现场必须设立警戒标志,施工材料器具整齐存放,建渣统一堆放,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需做好防尘降噪处理。(五)施工、人员配备要求:供应商需根据施工需要配备施工设备和组建项目部,项目部团队最少应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施工、质量、安全、材料及造价人员)构成。(六)质保售后:供应商需按国家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质保及售后服务。(七)资料要求:验收合格后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给予采购人备案,若有图纸资料还须提供纸质及电子版。★(八)人员要求: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等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四、其他要求1、缺陷责任期:12个月2、漏项工程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工程的,该漏项工程作为本项目本章采购需求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供应商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签订不超过成交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2★“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无无无无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2★施工地点由采购人指定3★支付方式分期付款4★付款进度安排1、签订合同后支付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2、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3、项目完成结(决)算审核并综合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7.00%4、质保金按相关规定在缺陷责任期满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5★验收、交1、工程完工后,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成交供应商配合进行。5★付标准和方法如果施工达不到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应在10日内进行改正,如果届时工程仍未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采购人相关损失。工程价款按照通过验收部分的工程量计算(工程完工后,组织验收时间不计入工期)。2、双方对工程验收结果产生异议,应向双方认可的质量机构申请工程质量鉴定,并以鉴定结果为最终结果。质量鉴定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所导致成交供应商对义务执行的时间延长,不计入成交供应商履行义务时间。3、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双方就合同条款的解释、执行及工程密切相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友好的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好,可持本合同到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3.4.其他要求采购包1: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央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工程治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