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招标公告(政和县浩宇城乡建设有限公司2024)
政和县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姜屯支线)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福建同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联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宝峰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福建省磊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世联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
地利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裕隆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强禹建设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政和县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姜屯支线)已由政和县浩宇城乡
建设有限公司以会议纪要(2024)23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政和县浩宇城乡
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政和县浩宇城乡建设有限公
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政和县姜屯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室外园林建筑和绿化种植、路灯工程等,具体以招
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室外园林建筑和绿化种植,路灯工程等,具体以招
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
〔2018〕11 号)工程规模:500 万元>单项合同额≤1200 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572999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
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
及其他国家、行业地方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与园林绿化工
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
专业中级及以上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
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
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35 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
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50 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
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
标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完
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
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
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并遵守工程建设
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
录,并在福建 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
(http://220.160.52.164:98/yllh)查询。2、本招标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兼任
两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3、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
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
13 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
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
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
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
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
通知》(闽建建〔2021〕2 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
制度的条款除外)。5、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因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被行
业主管部门做出行政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6、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
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05 08:00:00 至 2024-12-18 17:30:00
通过政和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s://ggzy.np.gov.cn/zh/)免费下载电
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
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
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人民币 0 元,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等 10 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发
改 法规(2023)27 号)、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规范工程建设
项目投标保证金进一步优化提升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实
施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 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
则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中“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要求补缴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2-19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和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s://ggzy.np.gov.cn/zh/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4-12-19 09:30:00 前使用本单位 CA
证书通过政和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s://ggzy.np.gov.cn/zh/予以确认
(确认函格式见附件 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
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政和县浩宇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政和县文工路 2 号工人文化宫(石圳湾游客中心)2 楼,邮编:353600
电子邮箱:/
电话:13358455226,传真:/
联系人:何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祥云路 39 号万达中央华城 45 幢 601,
邮编: 353600
电子邮箱:/
电话:15080503561,传真:/
联系人:王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政和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s://ggzy.np.gov.cn/zh/
联系电话:0599-332601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政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政和县胜利街 319 号
联系电话:0599-605190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政和县朝阳路 8 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99-3326013
投标邀请书.pdf
投标邀请书.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