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及慧办平台上线实施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2024)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及慧办平台上线实施项目(二包)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及慧办平台上线实施项目(二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qinghailianxiang@163.com邮箱或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4号时代盛华写字楼13楼113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联祥公招(服务)2024-SW03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及慧办平台上线实施项目(二包)
预算金额:255.724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5.724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完成部署慧办平台22个创新场景、32个数字化转型功能、20个数据赋能功能,应用支撑平台支撑慧办平台部分(以下简称“税智撑”),以及慧办平台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统一身份管理平台、全国统一电子税务局、税务地理信息应用系统、征纳互动服务、核心征管、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相关系统的关联关系同步。基于拟定的标准化推广实施方案,完成采购人慧办平台基础资源准备、环境部署、系统初始化、数据加工、集成联调、业务测试、压力测试、上线切换和技术保障等相关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完成青海省税务人端(慧办平台)上线实施工作,确保青海省税务人端(慧办平台)上线稳定运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进行查询)。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6日 至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qinghailianxiang@163.com邮箱或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4号时代盛华写字楼13楼11304室
方式:提供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邮箱购买(qinghailianxiang@163.com)或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4号时代盛华写字楼13楼113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文化街11号        
联系方式:柳老师 0971-82264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4号时代盛华写字楼13楼11304室            
联系方式:马女士 0971-6511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老师
电 话:  0971-822172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及慧办平台上线实施项目(二包)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行政区域
青海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5日 19:1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qinghailianxiang@163.com邮箱或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4号时代盛华写字楼13楼11304室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09:30

开标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4号时代盛华写字楼13楼11304室

预算金额
¥255.724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孔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971-8221722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文化街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柳老师 0971-8226460

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4号时代盛华写字楼13楼113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马女士 0971-6511500

附件: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及慧办平台上线实施项目(二包)-招标文件.docx

招标文件(商务部分)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及慧办平台上线实施项目(二包)项目编号:青海联祥公招(服务)2024-SW033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2024年12月05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24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30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41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68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及慧办平台上线实施项目(二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qinghailianxiang@163.com邮箱或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4号时代盛华写字楼13楼113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品目:C16020300-软件集成实施服务项目编号:青海联祥公招(服务)2024-SW033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及慧办平台上线实施项目(二包)预算金额:255.7241万元最高限价:255.7241万元采购需求:完成部署慧办平台22个创新场景、32个数字化转型功能、20个数据赋能功能,应用支撑平台支撑慧办平台部分(以下简称“税智撑”),以及慧办平台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统一身份管理平台、全国统一电子税务局、税务地理信息应用系统、征纳互动服务、核心征管、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相关系统的关联关系同步。基于拟定的标准化推广实施方案,完成采购人慧办平台基础资源准备、环境部署、系统初始化、数据加工、集成联调、业务测试、压力测试、上线切换和技术保障等相关工作。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完成青海省税务人端(慧办平台)上线实施工作,确保青海省税务人端(慧办平台)上线稳定运行。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进行查询)。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qinghailianxiang@163.com邮箱或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4号时代盛华写字楼13楼11304室。方式:提供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邮箱购买(qinghailianxiang@163.com)或现场购买。售价:500元/包(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4号时代盛华写字楼13楼11304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文化街11号联系方式:0971-82264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4号时代盛华写字楼13楼11304室联系方式:0971-651150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技术联系人:孔老师联系方式:0971-8221722项目商务联系人:柳老师联系方式:0971-8226460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12月05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 号类 别内 容1项目名称、编号、预算及最高限价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及慧办平台上线实施项目(二包)1项目名称、编号、预算及最高限价项目编号:青海联祥公招(服务)2024-SW0331项目名称、编号、预算及最高限价项目预算:255.7241万元1项目名称、编号、预算及最高限价最高限价:255.7241万元2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3项目属性和类别项目属性:货物 服务项目类别:信息化项目 非信息化项目4采购人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文化街11号项目技术联系人:孔老师联系方式:0971-8221722项目商务联系人:柳老师联系方式:0971-82264605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4号时代盛华写字楼13楼11304室电 话:0971-6511500联系人:马女士邮箱:qinghailianxiang@163.com收款单位: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西支行银行账号:630013736370502160126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进行查询)。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否则无须提供。)8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许□允许,(写明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10核心产品货物类项目填写此栏无有产品名称: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 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 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1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其他____________12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qinghai.chinatax.gov.cn)1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等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qinghailianxiang@163.com邮箱或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4号时代盛华写字楼13楼11304室。方式:提供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邮箱购买(qinghailianxiang@163.com)或现场购买。14现场考察/踏勘不组织现场考察/踏勘组织现场考察/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午 (北京时间)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要求: 15样品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16投标文件组成商务部分一、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同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3.★依法缴纳税收:2024年6月以来不少于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公司按成立月份提供)4.★社会保障资金:2024年6月以来不少于2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公司按成立月份提供)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关材料,不限于人员资质、企业资质、服务经验、设备发票、项目业绩、承诺等,如在响应文件其它地方已提供,则注明相应的页码即可。)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16投标文件组成商务部分二、开标一览表:1.★投标报价表;16投标文件组成商务部分三、其他文件及资料:1.★授权委托书(参考投标文件格式1);2.★投标函(参考投标文件格式2);3.★商务条款偏离表;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投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印发)《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此函);5.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提交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文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提交此函);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16投标文件组成技术部分1.★技术条款偏离表;2.服务方案;3.技术人员简历表4.技术力量一览表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16投标文件组成1.以上带★的文件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的无效,则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 60 日历日。18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提交方式:(纸质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方式:(线下开标)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4号时代盛华写字楼13楼11304室开标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4号时代盛华写字楼13楼11304室 联系电话: 0971-6511500 19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金额:采购包1:人民币 元。(2)提交方式: 收款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20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有视为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3)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4)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5)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注: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0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21信用记录审查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查询结果将留存在采购档案中。在上述指定网站不能查询信用信息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22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鼓励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满足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即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满足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说明: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 2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24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25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货物名称:/注:投标人所投上述产品必须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25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中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货物名称:/25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26评标方法及分值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价格分值为 10 分,其他因素分值为 90 分,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27履约保证金不要求提供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8接收质疑的方式、部门、电话和通讯地址质疑联系方式:(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 现场提供纸质版质疑函书面材料 (2)联系部门: 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联系电话: 0971-6511500 (4)通讯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4号时代盛华写字楼13楼11304室 (5)电子邮箱: qinghailianxiang@163.com 29需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需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1)正本1份、副本 4 份。(2)电子文件 2 份(☑扫描件 □Word)。采用光盘或U盘刻录提交。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1份。投标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投标文件可分册,每册装订的厚度不超过3cm(≤3cm)。30代理费用代理费用:(1)本项目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2)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执行。(若最终服务费低于5000元则按5000元收取)31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1.最低评标价法: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2.综合评分法: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确定。32定标原则1.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随机抽取☑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3其他补充事项1、投标人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2、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3、招标内容如有变动,以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为准。一、总则1.预算资金及来源1.1本项目已经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批准立项。1.2本项目预算资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已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预算。2.合格的产品和服务2.1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均应来自中国境内(指关境内),合同金额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产品和服务。2.2合格的产品和服务即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2.3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的请求及起诉。3.合格的投标人3.1一般规定3.1.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3.1.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3资格条件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3.1.4信用记录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2联合体3.2.1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则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3.2.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第二章要求提供资格条件材料。3.2.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2.4联合体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3.2.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2.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禁止规定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均无效。3.3.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第一部分商务部分(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方法及标准(4)政府采购合同文本(5)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技术部分6.招标文件询问、澄清或修改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如有必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6.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6.3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线上采购项目还应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管理系统”)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评审管理系统(适用于线上采购,下同)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5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编制7.1投标文件的编制7.1.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7.1.2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7.2投标文件的语言7.2.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并使用中文简化字,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简化字文本为准。7.2.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属于非中文描述的,应同时提供中文简化字译本。7.2.3除在招标文件的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前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网站《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使用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线上采购项目适用)8.投标文件的组成8.1投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8.2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主要包括的文件和资料:8.2.1资格证明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2其他文件及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主要包括的文件及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4证明资料如标明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9.报价要求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线上采购项目还须按照投标工具的流程和提示编制并上传投标报价表。9.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9.3本项目以投标报价为依据计算价格分。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所有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9.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0.投标文件的书写、密封、签署、盖章10.1书写10.1.1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10.1.2投标文件内容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若有前述改动,在改动处应由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10.2密封10.2.1投标文件应胶装或装订成册,避免材料散装、脱落。10.2.2投标文件应使用不透明的牛皮纸或档案袋等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文档”或“开标一览表”,以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标时间等信息,避免投标文件被误拆或提前拆封。投标文件正本应按上述要求制作。副本可按上述要求制作,也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10.3签署、盖章10.3.1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处应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10.3.2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出文件格式的签署要求进行签署。10.3.3投标人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应当按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格式文件要求签署全名或加盖名章。10.3.4投标文件中的“盖章”指加盖投标人的“公章”,而非“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其他非公章。10.3.5线上采购项目可以使用电子签章。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四、投标文件递交12.投标文件递交12.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12.2线上采购项目应登录评审管理系统并使用投标工具加密上传投标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投标人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络传输时间等因素,合理安排上传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评审管理系统不提供投标文件上传功能。投标人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13.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1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2线上采购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登录评审管理系统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补充、修改、重新提交。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13.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不支持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作任何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五、开标与评标14.开标14.1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4.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4.4开标过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4.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4.6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包括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14.7对线上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进行电子开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通过登录评审管理系统进入开标大厅远程参加。15.投标资格审查15.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具体审查因素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附表1《资格审查一览表》。15.1.1审查投标人按照8.2.1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5.1.2信用记录审查。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15.3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6.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17.投标符合性审查(具体审查因素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附表2《符合性审查一览表》)17.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7.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17.3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应予以废标。18.投标文件的澄清18.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8.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线上采购项目的通过评审管理系统上传加盖电子公章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3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1)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节第18.1条规定执行。(2)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①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无法澄清的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②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3)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18.4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以外,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询问、说明、更改及文件。18.5投标人的澄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19.核价原则19.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18.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0.投标无效20.1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投标文件组成中“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无效的;(3)未通过信用记录审查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20.2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投标文件组成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条款相关文件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0.3除20.1及20.2情形外,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材料的;(2)投标人串通投标的;(3)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比较与评价21.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2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分别给予扣除,并以扣除后的报价计算价格分。未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价格不予扣除。同一投标人不得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21.3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得出每个投标人的评审得分。21.4评标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1.5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21.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2.废标22.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六、中标和合同23.中标2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采购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线上采购项目,通过评审管理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同时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3.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3.5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4.签订合同24.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线上采购项目可通过评审管理系统签订合同。24.2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4.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4.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履约保证金25.1需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七、询问和质疑26.询问26.1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7.质疑27.1潜在投标人、投标人(统称质疑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线上采购项目可以通过评审管理系统提交)。联系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2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27.3质疑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7.4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公章。27.5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7.6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27.7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其他28.保密28.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8.2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9.知识产权与规避专利、版权纠纷29.1知识产权29.1.1项目系统的版权属于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开放并提供涉及本项目软件开发、升级完善、运行维护等工作的全部源代码(含保证期内的后续升级版本)。由本项目系统形成的技术和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29.2规避专利、版权纠纷29.2.1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方案中的有关软件、文件、图纸等没有违反有关专利和版权等知识产权的规定。29.2.2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本项目成果任何一部分、或接受乙方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起诉。29.2.3如果采购人在使用本项目任何一部分时被任何第三方诉称侵犯了第三方知识产权或任何其它权利,中标人应负责处理这一指控并应以中标人的名义自负费用向起诉方提出抗辩。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29.2.4如果采购人发现任何第三方在采购人未被许可的范围内非法使用采购人获得的知识产权,采购人应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4天内采取行动制止非法使用行为,否则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1.评标方法1.1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2.评标标准2.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主要内容如下表。2.2价格分值为10分,其余评审因素分值为90分。评审标准如下表:评审标准:序号类别评审因素主要内容指标要求细项分值1价格分 (10分)报价价格得分S=(Pmin/P)×10,其中:Pmin为所有投标人的最低有效报价,P为投标人有效报价。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的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102客观分 (53分)履约能力相关证书1.具有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2.具有ISO/IEC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3.具有ISO/IEC 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资质,得2分。(以上各项资质证书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3客观分 (53分)履约能力成功案例投标人2021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类似项目案例。(合同复印件应能清晰体现合同甲乙双方、合同时间、合同金额、合同主要内容等,并提供对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否则不能获得相应分值)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54客观分 (53分)履约能力技术力量1.投入本项目团队负责人有参与实施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工作经验的,得1分,最高1分,同时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得3分,最高3分。2.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有参与实施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工作经验的,每投入1人得1分,最高2分,同时每一人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得2分,最高4分。3.投入本项目远程服务人员有数据库系统工程师的1分,最高2分。注:1.需提供参与实施类似项目的证明资料,时间自2021年11月1日起。2.各项证书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人员须提供2024年5月以来至少2个月的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125客观分 (53分)技术和服务客观指标满足指标要求情况本项目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代表最关键指标项,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响应被拒绝;#代表重要指标项,满足或优于该指标项得2分,共计15项,共计30分。对于同一指标项中的多条(行)描述,有一条(行)描述不满足,该项不得分。306主观分 (37分)技术和服务水平项目需求理解根据供应商对项目背景、建设思路、系统功能及采购需求等内容理解分析是否全面、准确、详细等进行打分。——对项目需求理解全面、准确、阐述的内容针对性强、详细、透彻且有独到的思考和分析,得9分;——对项目需求理解到位,阐述的内容有一定的分析但不够详尽,得6分;——对项目需求基本理解,阐述的内容简单重复(响应)采购需求,得3分;——对项目需求不理解或理解错误,以及未提供需求理解的,得0分。97主观分 (37分)技术和服务水平管理实施方案根据方案中关于项目组织、项目实施计划、进度管理、范围管理、风险管理、质量管理、资源管理等工作内容的响应情况是否完整、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等进行打分。——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阐述的内容针对性强、具体、透彻,能结合项目特点制定方案,得9分;——方案内容完整,有具体措施描述,但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够强,得6分;——方案内容仅简单重复(响应)采购需求,得3分;——方案内容不完整、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不可行的,以及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98主观分 (37分)技术和服务水平保密方案根据方案中关于严格落实保密要求等工作内容的响应情况是否完整、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等进行打分。——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阐述的内容针对性强、具体、透彻,能结合项目特点制定方案,得7分;——方案内容完整,有具体措施描述,但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够强,得5分;——方案内容仅简单重复(响应)采购需求,得3分;——方案内容不完整、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不可行的,以及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79主观分 (37分)技术和服务水平测试方案根据方案中关于测试内容、数据要求、测试范围、测试工具与测试方法、完成准则等工作内容的响应情况是否完整、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等进行打分。——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阐述的内容针对性强、具体、透彻,能结合项目特点制定方案,得9分;——方案内容完整,有具体措施描述,但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够强,得6分;——方案内容仅简单重复(响应)采购需求,得3分;——方案内容不完整、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不可行的,以及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910主观分 (37分)技术和服务水平验收准备方案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中验收要求,提供专门针对本项目的验收准备方案,根据方案中的验收资料等工作内容的响应情况是否完整、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等进行打分。——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阐述的内容针对性强、具体、透彻,能结合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得3分;——方案内容完整,有具体措施描述,但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够强,得2分;——方案内容仅简单重复(响应)采购需求的,得1分;——方案内容不完整、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不可行的,以及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3合计100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规则: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规则享受价格扣除的条件节约能源政策//保护环境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4推荐中标候选人2.4.1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2.4.2中标人数量:1家。附表1:资格审查一览表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审查内容投标人1投标人2投标人3…1营业执照副本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5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相关说明6信用记录查询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8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资格审查结果不通过理由说明注:1.资格审查合格的打“√”,不合格的打“×”。2.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打“√”,不通过的打“×”。3.请填写不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负责资格审查的人员签字:附表2:符合性审查一览表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审查内容投标人1投标人2投标人3…1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要求签署、盖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投标报价表4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投标有效期6商务部分实质性要求条款响应7技术部分实质性要求条款响应8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实质性要求条款响应9其他符合性审查结果不通过理由说明注: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打“√”,不合格的打“×”。2.符合性审查结果,通过打“√”,不通过的打“×”。3.请填写不通过审查的供应商的原因。评标委员会人员签字: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合同书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及慧办平台上线实施项目(二包)合同编号:QHLX-2024-SW033甲方: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乙方:日期:年月日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 容1合同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及慧办平台上线实施项目(二包)2合同编号QHLX-2024-SW0333合同类型政府采购服务类合同4定价方式固定总价5甲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5甲方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文化街11号5甲方相关部门甲方采购部门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5甲方相关部门联系人蔡老师5甲方相关部门联系电话0971-82264605甲方相关部门甲方需求部门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5甲方相关部门联系人孔老师5甲方相关部门联系电话0971-82217226乙方名称6乙方企业性质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其他6乙方地址6乙方联系人6联系电话6传真7合同金额人民币 元整(¥ )。8服务内容本合同服务内容为:完成部署慧办平台22个创新场景、32个数字化转型功能、20个数据赋能功能,应用支撑平台支撑慧办平台部分(以下简称“税智撑”),以及慧办平台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统一身份管理平台、全国统一电子税务局、税务地理信息应用系统、征纳互动服务、核心征管、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相关系统的关联关系同步。基于拟定的标准化推广实施方案,完成采购人慧办平台基础资源准备、环境部署、系统初始化、数据加工、集成联调、业务测试、压力测试、上线切换和技术保障等相关工作。9合同付款(1)合同签订后,在中标人提供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10.00%的款项。(2)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并由中标人提供发票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90.00%的款项。10履约保证金及返还☑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元整(¥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提交甲方。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在合同履行期满,扣除应扣除的款项(如有)且双方无争议后,无息返还。办理返还履约保证金时,乙方应提供履约保证金返还申请(格式另附)、合同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甲方需求部门出具的项目终验意见或质量保证期(服务期)满验收意见。满足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的,甲方在收到返还相关信息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对核实结果无异议的,自完成核实之日起30日内,以 方式返还履约保证金或退回保函。1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所有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12项目质量保障期(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完成青海省税务人端(慧办平台)上线实施工作,确保青海省税务人端(慧办平台)上线稳定运行。13合同履约地点合同约定地点或甲方指定地点一合同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确定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及慧办平台上线实施项目(二包)》中标(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该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约定的内容,签署《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及慧办平台上线实施项目(二包)合同书》(合同编号:QHLX-2024-SW033,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通用条款;(2)报价表(总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3)招标(采购)文件;(4)投标(响应)文件。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整(¥)。4.付款条件(1)合同签订后,在中标人提供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10.00%的款项。(2)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并由中标人提供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90.00%的款项。5.合同签订及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乙方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乙方由被授权人签订合同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甲方:乙方:签字:签字:盖章: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或经办人:合同备案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二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甲方”是指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1.1.1“甲方采购部门”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5项“甲方采购部门”。1.1.2“甲方需求部门”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5项“甲方需求部门”。1.2“乙方”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6项“乙方名称”。1.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4“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2.标准2.1乙方为甲方交付或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2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服务3.1本项目的“服务”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8项“服务内容”。3.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3.3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约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约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的问题,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3.4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3.5除合同条款另行规定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4.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软件著作权、版权等)的起诉。4.2甲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享有永久使用权、复制权和修改权,其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4.3乙方不得利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另行自行开发本合同业务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或产品,不得利用开发便利变相收费或搭车收费。5.保密条款5.1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5.2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软硬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漏、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2)在开发过程中对数据的处理方式应事先得到甲方的许可;(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6)严禁在提交的软件产品中设置远程维护接口和后门程序;(7)不得进行系统软硬件设备的远程维护;(8)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5.3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5.4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6.履约验收要求6.1甲方需求部门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和安全标准,对供应商各项义务履行情况进行验收确认。未约定相关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和行业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意见,列明合同事项、验收标准及验收情况,由全体验收人员签字。6.2具体履约验收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7.履约保证金7.1需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乙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前附表”第10项“履约保证金及返还”提交履约保证金。7.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可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7.3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等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上述款项。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15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若逾期补充的,每日应按应补充金额的万分之五(0.05%)支付甲方违约金。7.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满后,扣除相应款项(如有)且双方无争议后,凭返还申请等资料一次性无息返还,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10项“履约保证金及返还”。8.履约延误8.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服务。8.2如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将从应付合同金额中扣除误期违约金,每延误一天误期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0.03%)计收。乙方支付的误期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8.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工期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8.4除不可抗力和根据合同规定延期取得甲方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乙方延误工期,将按合同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8.5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满足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的,甲方在收到返还相关信息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对核实结果无异议的,应当自完成核实之日起30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无特殊原因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特殊原因逾期返还的,双方协商解决。9.违约责任9.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按每违反一次从应付款项中扣除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1%)作为违约金;此外,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乙方支付的上述违约金、赔偿金等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9.2乙方没有按照时限要求提供服务,且在甲方指定的延长期限内没有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自行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补救,乙方除按合同第8条约定向甲方支付误期违约金外,另外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从应付的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另行支付。9.3除应支付甲方违约金等外,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9.4如果乙方对差异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未作书面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着手解决索赔事宜,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9.5乙方利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另行自行开发本合同业务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或产品,或利用为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便利,向纳税人缴费人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的,或有其他失信行为的,纳入国家税务总局失信名单。对于影响恶劣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推送财政部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6如果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自甲方做出认定之日起三年内,税务系统各单位可以拒绝乙方参与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不良后果指造成数据失窃或丢失、敏感信息泄露、主要业务系统瘫痪等网络安全事件。9.7对于本协议未约定的、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约定的违约处理条款,按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相关约定执行;对本协议与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约定不同的违约处理条款,以本协议约定为准9.8中标或成交服务商应建立防止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中标或成交服务商聘用3年内离职的原从事过税收信息化及相关信息系统业务条线的税务人员。原从事过,是指离职前3年内从事过税收信息化工作及在相关信息系统业务条线工作)的风险控制制度,如出现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行为,经采购人查实将采取如下一项或几项措施,包括:要求中标或成交服务商限期改正、要求中标或成交服务商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3年内限制中标或成交服务商参加所聘人员原单位及下属单位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等。9.9按照《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要求,中标或成交后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不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设备,无正当理由不中断产品供应或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等。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10.不可抗力10.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10.2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10.4如因国家政策变化、技术实施所需的客观环境发生变化、重大技术变化、国家调减预算、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重大事故或变故、甲方工作计划调整及推广使用新应用系统导致本项目相关服务停止等原因,本合同不能继续全部或部分履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双方将按已经实际履行并验收合格的合同内容进行结算。11.争端的解决11.1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提起诉讼。11.3.1诉讼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3.2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1.3.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2.违约终止合同12.1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根据合同执行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已收取款项。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12.1.1乙方不履行合同业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12.1.2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12.1.3因乙方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问题造成甲方发生重大紧急故障,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12.1.4乙方对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故障、恢复正常运行的;12.1.5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整改无明显改进的;12.1.6在合同服务期内,同一个应用系统在升级完善、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5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用户投诉的;12.1.7乙方利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另行自行开发本合同业务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或产品的,或利用为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便利,向纳税人缴费人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的,或有其他失信行为的;12.1.8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12.1.9乙方提供的服务侵犯甲方、第三方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12.1.10乙方或乙方人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而拒不赔偿的;12.1.11乙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或未经甲方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12.1.12乙方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12.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2.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2.3在合同执行中,发现乙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其中标、成交无效,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根据合同执行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已收取款项。13.破产终止合同13.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13.2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14.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14.1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或变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14.2在服务期内,由于甲方工作计划调整,推广使用新应用系统导致本项目相关服务停止的,甲方可以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15.合同修改或变更15.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5.2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或变更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15.3由于采购人项目统一规划等原因导致本项目停止部分服务的,甲方将启动合同变更程序,与乙方协商变更相关合同条款。16.转让和分包16.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6.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乙方就采购项目及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7.合同语言17.1本合同语言为中文。17.2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18.适用法律18.1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8.2本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19.税费19.1合同服务的所有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20.合同生效20.1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按下列文本格式,如实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和真实有效的其他文件资料,任何不按下列文本格式提供或有实质性变更将由投标人承担风险。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章规定填写和提交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资格声明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提交。6.以下格式文件为要求填写内容的固定格式,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格式,其他未提供格式的文件和资料由投标人自行设计编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日期:格式1授权委托书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代表参加投标)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___________(投标人住址)的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_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_______(被授权投标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投标代表,就贵方组织的《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及慧办平台上线实施项目(二包)》项目编号:青海联祥公招(服务)2024-SW033)投标、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投标代表无转委托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投标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投标代表联系电话: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特别说明:1.投标人如由被授权投标代表参与投标活动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线上采购项目提供扫描件,下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按本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线上采购项目应上传扫描件)。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特别说明:投标人如由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与投标活动的,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线上采购项目提供扫描件,下同)。1-3自然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自然人投标)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本授权书声明:我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以本人名义参加《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及慧办平台上线实施项目(二包)》(项目编号:青海联祥公招(服务)2024-SW033)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年月日特别说明:投标人如由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活动的,须提供《自然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应当按本格式要求签字并由自然人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格式2投标函致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及慧办平台上线实施项目(二包))(项目编号:青海联祥公招(服务)2024-SW033)的招标公告,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______(投标人名称、地址)参加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据此函,作如下承诺:1.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60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具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5.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函),理解投标人须知的所有条款。6.完全理解贵方“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的规定。7.接受招标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9.愿意提供任何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等。若贵方需要,愿意提供一切证明材料。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对本次招标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保密。12.已知悉并承诺遵守《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关于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和结果应用的相关规定,及对于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围猎”税务人员、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电子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失信行为,3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投标代表(签字):____________投标人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当按上述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按要求盖章和签字,线上采购项目应上传扫描件。格式3投标报价表1.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服务类项目适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报价大写:人民币______元小写:¥______元1服务期限2…备注特别说明:1.本项目总价及分项报价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2.本项目执行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计入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相关要求填报。4.如报价不一致,按照投标人须知“19.核价原则”进行修正。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分项报价表(服务类项目适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服务内容报价备注(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12345678总计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 元特别说明:1.本项目总价及分项报价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2.如报价不一致,按照投标人须知“19.核价原则”进行修正。4.本表可扩展。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4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无/正/负)说明所在页码1234……特别说明:1.商务条款无需条对条应答,如无偏离,请在此表中填写“无偏离”;如有偏离,请在此表中应答为“正/负偏离”并说明偏离情况。2.如《招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有标注★号的,则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应答为“负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3.本表可扩展。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5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证明文件5-1投标人基本情况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政编码授权代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5-2财务状况报告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供相应材料。5-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供相应材料。5-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供相应材料。5-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供相应材料。5-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5-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供相应材料。5-8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适用)致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成员:1.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二、__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____________(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__。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____________。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__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成员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备注: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5-9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的(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及慧办平台上线实施项目(二包))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及慧办平台上线实施项目(二包),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格式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交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文件]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格式8成功案例一览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调整)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甲方合同时间合同金额合同主要内容用 户联系人用户联系电话备注12345……特别说明:1.投标人提供2021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成功案例。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能清晰体现合同甲乙双方、合同时间、合同金额、合同主要内容等,并提供对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否则不能获得相应分值)。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日期:格式9技术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序号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要求投标文件应答情况偏离(无/正/负)所在页码备注12345……特别说明:1、此表应根据采购项目需求中的技术要求填写,若全部无偏离的,则标明所有技术条款无偏离;若有部分偏离的则需列明偏离内容及其余技术条款无偏离。2、如《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中有标注★号的,则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应答为“负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0服务方案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六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说明。服务方案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一、项目需求理解二、管理实施方案三、保密方案四、测试方案五、验收准备方案格式11技术力量一览表序号姓 名技术职称人员级别工作年限本项目中担任职务认证情况一、团队负责人12……二、团队人员12……三、XX人员12……四、XX人员12……特别说明:投标人须按照上述格式填写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相关信息。格式12技术人员简历表姓 名性 别出生日期学 历毕业学校技术职称公司职务任职时间本项目任职人员级别从事类似项目相关信息系统运维工作年限认证证书工作简历及主要业绩特别说明:1.供应商应提供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简历。2.按照评审办法要求提供相应资料。格式13采购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示例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及慧办平台上线实施项目(二包)项目编号:青海联祥公招(服务)2024-SW033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2024年12月05日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项目最高限价:255.7241万元目录1项目概述701.1项目背景701.1.1项目目的、意义及背景701.2项目内容701.2.1项目建设思路701.2.2采购内容701.2.3项目实施要求711.2.4系统情况721.3其他要求731.3.1采购标的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732投标/响应要求742.1对供应商的要求742.1.1必备资质752.1.2优选资质/优选指标752.1.3是否允许联合体752.1.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752.1.5其他要求752.2技术部分投标/响应内容762.2.1技术投标/响应总要求762.2.2投标/响应方案要求763项目需求773.1总体要求773.2服务内容和要求773.2.1技术和服务客观指标773.2.2技术和服务其他要求804人员要求804.1总体要求804.2管理团队814.2.1项目总监错误!未定义书签。4.2.2项目经理814.3技术团队814.4优选资质/优选指标错误!未定义书签。5管理实施要求816保密要求817知识转移要求828风险管控要求829履约验收要求839.1总体要求839.2具体要求8310其他要求8410.1必备要求8410.1.1★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8410.1.2★供应链安全管理要求8410.1.3★信息化服务运维人员要求8610.1.4其他8610.2知识产权要求8710.3付款安排建议871项目概述1.1项目背景1.1.1项目目的、意义及背景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神和总局相关工作部署,青海省税务局作为税务人智慧办公平台(以下简称“慧办平台”)推广上线单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电子化改革统一部署和“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分批上线”的基本思路,合理安排分批上线策略,稳步拓展上线范围,以零差错、零投诉、零舆情的工作标准,实现慧办平台平顺利上线,有序扩围、平稳运行。1.2项目内容1.2.1项目建设思路慧办平台通过智能化创新业务场景建设,整合集成金三、金四业务系统相关功能,在现有征收管理类系统(主要涉及核心征管系统和一体式)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和调优补齐。1.2.2采购内容完成部署慧办平台22个创新场景、32个数字化转型功能、20个数据赋能功能,应用支撑平台支撑慧办平台部分(以下简称“税智撑”),以及慧办平台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统一身份管理平台、全国统一电子税务局、税务地理信息应用系统、征纳互动服务、核心征管、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相关系统的关联关系同步。基于拟定的标准化推广实施方案,完成采购人慧办平台基础资源准备、环境部署、系统初始化、数据加工、集成联调、业务测试、压力测试、上线切换和技术保障等相关工作。1.2.3项目实施要求1.2.3.1实施范围要求本项目的实施范围为:慧办平台是一个集成办公平台,业务涵盖智能化创新业务场景、数字化转型的业务处理、智能工作场景创新和集成整合复用业务功能。其中建设实施的主要内容是创新场景和数字化转型业务,共规划设计创新场景22个、数字化转型业务32个。慧办平台与金三核心数据交互采用单侧存储方式,即纯税务人端业务功能的表单过程数据和业务结果数据直接落地云上业务库,数字化转型业务和集成复用业务的表单过程数据和业务结果数据保持原有实现,相关功能业务结果数据落地在云下核心征管。云上功能的表单过程数据存储在云上业务库,业务结果数据通过金三代理调用核心业务服务存储在云下核心生产库,业务结果以云下存量应用为准。慧办平台集成现有系统的税务人端的功能,在整体业务上与现有各系统的关系有:1、慧办平台依托税智撑智能驱动能力,以数据+规则的方式驱动税务人端创新任务,同时汇集同步税务人端的业务数据,完成税务系统的统一汇聚。2、慧办平台为新电局提供交互数据通过接口,保证纳税人端相关业务数据高效写入。3、慧办平台通过接口和界面集成电子发票平台功能,实现与税务人端相关业务的交互,如税务人端查看发票票样,可通过直接跳转电票平台实现。4、慧办平台通过接口和界面集成征纳互动系统,实现与税务人端相关业务的交互,如通过征纳互动接口发送短信给纳税人。5、慧办平台调用统一身份平台接口集成权限岗责和功能菜单数据,门户依据此信息实现跨系统界面集成。1.2.3.2实施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完成青海省税务人端(慧办平台)上线实施工作,确保青海省税务人端(慧办平台)上线稳定运行。1.2.3.3实施地点要求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指定地点。1.2.4系统情况1.2.4.1现有软件系统的主要功能无1.2.4.2业务和技术体系架构及部署业务覆盖方面,将税收业务分为五大部分,对应信息报告、税费服务、税务监管、救济与追责、其他事项,慧办平台目前设计的创新场景覆盖了信息报告、税费服务、税务监管,具体情况如下:1、信息报告包括非正常户、税收优惠日常管理、委托代征综合监管、未办税户管理、注销管理、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破产企业管理、税费种认定管理、三代手续费管理、异常企业人员关联查询等场景。2、税费服务包含欠税综合治理、定期定额户核定管理、税费退还管理等、现金税费征缴管理、延期缴纳税款管理、代开数电发票场景。3、税务监管包含调查巡查管理场景等场景。4、救济与追责包含行政处罚管理等场景。5、其他事项包含任务统筹、门户平台、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公告、数据赋能、文书管理等场景。1.3其他要求1.3.1采购标的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一)总体技术要求投标供应商需承诺严格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22239-2019(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不低于第二级技术要求进行开发设计。(二)具体技术要求1.采用开放、规范、成熟的技术。2.遵循国家税务总局金税四期工程的相关技术规范,保证系统的互联性和开放性。3.可用性业务系统应满足7×24小时可以使用。4.易用性(1)系统所有的业务功能界面风格和操作流程一致。(2)业务表单应做到所见即所得。(3)界面美观、简洁、高效。(4)界面提示清晰、窗口大小适当,使用方便。5.易操作(1)信息录入能够完全通过键盘完成。(2)无论逻辑步骤还是操作步骤都应避免繁杂。6.易学习提供符合税务行业习惯,详细、易读、易理解的操作使用手册。7.问题解答(1)中标供应商应对系统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解答;(2)处理建议应以前台操作为主,能够通过前台操作完成的,不能在后台调整;(3)操作中出现的常见问题,应及时通过技术支持网站予以发布;(4)中标供应商应对问题解答风险负责,如因中标供应商解答不当,造成招标人的损失,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三)故障处理(1)系统运行、升级期间出现故障由中标供应商及时到现场进行处理、解决;(2)在系统出现非停机性质的故障,如系统运行缓慢时,视同系统故障;(3)在系统故障原因不明时,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故障诊断;(4)中标供应商应对系统故障提出处理建议,经招标人同意后,由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理;2投标/响应要求2.1对供应商的要求2.1.1必备资质2.1.1.1投标供应商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2.1.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1.2优选资质/优选指标2.1.2.1相关证书序号证书名称颁发部门相关要求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IEC 27001)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2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IEC 20000)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2.1.2.2成功案例投标供应商2021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类似项目案例。(合同复印件应能清晰体现合同甲乙双方、合同时间、合同金额、合同主要内容等,并提供对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否则不能获得相应分值)2.1.3是否允许联合体否2.1.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1.5其他要求无2.2技术部分投标/响应内容2.2.1技术投标/响应总要求投标供应商需承诺严格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22239-2019(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不低于第二级技术要求进行开发设计。2.2.2投标/响应方案要求以下相关方案,若作为评审因素,则投标供应商应在满足★关键指标项要求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制定更为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一、项目需求理解:投标供应商必须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描述的业务功能需求和技术需求的基础上,根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材料,提供对本项目的理解和详细描述,包括项目背景、建设思路、系统功能及采购需求等内容。二、项目管理实施方案: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所列需求的范围和边界内,结合应用系统现状,提供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包括项目组织、项目实施计划、进度管理、范围管理、风险管理、质量管理、资源管理等。三、项目保密方案: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保密方案。方案至少包括落实保密要求的措施、方法、制度、惩罚措施等内容。四、项目测试方案: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所列需求的范围和边界内,结合应用系统现状提出详细、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的系统测试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测试内容、数据要求、测试范围、测试工具与测试方法、完成准则等。对测试后的结果产出相关测试报告,并在报告中对发现的问题给出具体的处理方案,配合采购人进行问题处理。五、验收准备方案:投标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的验收要求提供详细、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的验收准备方案。根据需要验收的内容,提出切实可行的验收流程。对采购文件要求的各项验收指标,提出明确的验收前提条件和验收依据及标准,列明需要移交和交付的各类文档及产出物。对验收中可能发现的问题,投标供应商应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3项目需求3.1总体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合理安排上线工作,稳步拓展上线范围,以零差错、零投诉、零舆情的工作标准,实现慧办平台平稳上线。3.2服务内容和要求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有标注★号的,为必备服务要求,必须满足,如未作出响应,将导致响应无效;#为重要服务内容、△为一般服务内容。3.2.1技术和服务客观指标3.2.1.1服务1序号指标种类指标名称指标内容重要性是否需要证明材料1管控优化服务管控优化服务在慧办平台总体架构的基础上,应用先进科学的服务体系和工具手段,对慧办平台基础环境进行统一的协调调度、集成管控、运行监控、科学维护,提升系统整体运行效果和标准化程度,保障应用系统安全高效上线使用。#否2集成联调服务集成联调服务协助采购人软件厂商完成关联关系分析与确定工作,与采购人软件厂商共同完成联调测试工作,保证关联软件正常运行。#否3环境搭建环境搭建按照金税云标准规范制定规范的部署流程,搭建青海省慧办平台准生产与预生产环境。#否4系统初始化系统初始化投标供应商协助采购人组织本省各级税务机关开展初始化采集工作,采集完成后推广上线单位需建立初始化数据基线,形成相关的初始化数据脚本,并在慧办平台的准生产环境、预生产环境中完成初始化配置。#否5业务测试支持业务测试支持首月由采购人选定试点区县局以及试点区县选取一定量业务数据,以慧办平台已完成的业务事项为主,对上线业务进行功能性和准确性验证。#否6数据准备数据准备做好原有相关系统的数据同步。税智撑加工所涉及试点区县的全量数据,推送到慧办平台库。将试点税务机关信息同步到预生产,并添加白名单。#否7持续优化持续优化在操作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通过固定渠道提交,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统一受理,按职责分工过滤、解答、处理,确认需要进行程序优化的,推送相关厂商实施优化;涉及系统架构、数据链路、业务需求的,出具明确意见和优化措施。#否8压力测试压力测试在系统正式上线前,结合投标响应,充分与采购人沟通,根据采购人用户数量和资源配置情况,制定详细的税务人端(慧办平台)的性能测试方案,保证性能测试的有效性,使性能测试有序高效进行。通过对系统业务处理能力、系统响应时间等性能进行测试,分析估算系统稳定运行所能承受的并发用户数、响应时间等系统主要性能参数指标,以识别在极限负载下生产系统的弱点并进行对应系统优化,确保系统上线后高效平稳运行。#否9安全测试安全测试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系统的漏洞扫描、渗透测试等工作及问题的处理;针对慧办平台的漏洞扫描与渗透测试结果负责给出基础环境的修复和安全加固方案和建议,如出现应用层漏洞,组织漏洞修复。#否10数据清理及上线切换支持数据清理及上线切换支持慧办平台生产环境上线切换前,对慧办平台准生产环境数据清理。清理对象是准生产环境在双轨验证过程中所产生的业务测试数据,需清理的数据包括在准生产环境中保存的交易数据、过程数据和日志数据等。清理过程包括清理脚本审核、清理脚本执行以及清理结果复核等任务项。准生产环境切换生产环境的工作包括制定切换计划、版本检查与升级、初始化检查与验证、生产环境配置检查、生产环境与存量系统的联调验证以及正式开放等步骤。切换过程是根据切换计划及切换方案依次执行切换任务的方式进行。#否11运行保障阶段问题处理保障对用户在双轨测试以及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的操作性、业务性、维护性等各类问题,技术支持人员应进行解答并帮助其解决问题。#否12运行保障阶段问题管理记录问题内容,根据问题提出的频率整理出技术支持问题列表和相应的文档资料,定期进行发布,帮助用户更好的理解和使用系统。对负责将没有解决方案的服务请求分发给各个后续环节,及时反馈寻求解决方案;具备良好的电话沟通技巧能力,相关的系统使用及支持技能,如操作问题解答等;供应商协助采购人收集省内知识库文档提交总局二线,同时接收总局二线下发知识库文档并协助采购人组织省内系统使用、管理相关人员。#否13运行保障阶段数据维护及查询统计根据问题分析定位并制定数据运维方案、制定数据运维脚本并提交申请;对数据运维方案进行评估,对数据运维脚本进行审核;对本次数据运维脚本授权执行;执行数据运维脚本,并进行归档。#否14运行保障阶段环境保障及版本发布负责慧办平台生产、预生产环境、公共应用环境升级工作;负责税务云租户端节点扩容和监控等工作。#否15技术支持服务技术支持服务主动发现并迅速解决问题,预防故障发生。及时响应总局慧办平台项目组的日常工作,配合应用运维岗及二线运维人员排查应用级别错误。#否3.2.2技术和服务其他要求无4人员要求4.1总体要求1、实施人员中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2、远程服务人员中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数据库系统工程师)3、团队负责人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4.2管理团队4.2.1项目经理团队负责人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4.3技术团队1、实施人员中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2、远程服务人员中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数据库系统工程师)5管理实施要求投标供应商对项目组织实施应具有良好的控制能力,项目实施和管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质量保证计划、风险管理、需求变更等具有全面的实施管理等内容。质量保证计划:投标供应商应派出经验丰富、结构合理、能力卓越的团队,应用成熟先进的技术和组件,确保规范管理实施。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1)在风险发生前尽量识别,降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2)在风险发生时启动应对措施,减轻负面影响;3)通过对风险进行跟踪监测为决策提供支持。需求变更管理:投标供应商应对项目范围、进度和交付物发生重大变更时进行有序控制。6保密要求中标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署专门的保密协议;根据项目相关信息安全要求,该项目各岗位维护人员与采购人、中标供应商签署项目保密协议,现场人员必须遵循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在合同终止时,须将系统的管理文档、用户名、密码、相关系统软件等全部技术文档无条件交给采购人,并保证其准确性。按采购人要求将本项目所有数据无条件交给采购人,并彻底删除中标供应商人员设备中有关采购人的全部数据且须确保以任何手段无法恢复相关数据。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产出物、交付物归采购人所有。7知识转移要求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若中标供应商需在采购人以外其他地方使用本项目成果或其中的一部分,必须经采购人书面授权。采购人若在其他方案中采用了中标供应商拥有的工具软件产品,则视同已将该工具软件产品的使用权授予采购人(仅限于采购人自用)。8风险管控要求按照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的相关规定,投标供应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发生下列失信行为,将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相应处理:(1)中标或成交服务商另行开发合同业务需求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的,经采购人查实将纳入失信名单;(2)中标或成交服务商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经采购人查实将纳入失信名单,3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3)中标或成交服务商应建立防止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中标或成交服务商聘用3年内离职的原从事过税收信息化及相关信息系统业务条线的税务人员。原从事过,是指离职前3年内从事过税收信息化工作及在相关信息系统业务条线工作)的风险控制制度,如出现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行为,经采购人查实将采取如下一项或几项措施,包括:要求中标或成交服务商限期改正、要求中标或成交服务商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3年内限制中标或成交服务商参加所聘人员原单位及下属单位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等;(4)按照《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要求,中标或成交后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不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设备,无正当理由不中断产品供应或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等。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供应商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的,将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责令限期退出。9履约验收要求9.1总体要求验收名称验收要求第1次验收项目完成合同规定的建设目标和任务。项目的功能等指标达到合同要求。项目服务期限达到合同要求。9.2具体要求(一)项目履约验收申请由中标方提出,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应满足以下前提条件:1.项目完成合同规定的建设目标和任务;2.项目的功能、性能等指标达到合同要求;3.项目服务期限达到合同要求。(二)中标方申请项目验收,至少需提交以下资料:1.项目履约验收申请书;2.合同书(复印件);3.项目工作总结(加盖公章);4.与项目成果有关的重要数据、技术资料;5.项目要求的其他验收资料。10其他要求10.1必备要求10.1.1★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供应商在采购以及后续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对于因失信行为纳入《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由采购人函告服务商;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由采购人约谈服务商主要负责人;对于违反合同约定的,依据合同约定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人可采取要求限期改正、在应付合同金额中扣除违约金、解除合同、拒绝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等措施;对于存在影响恶劣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由采购人按规定推送财政部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0.1.2★供应链安全管理要求1、人员资格要求(1)签订承诺书。供应商应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安全和保密管理要求,承担技术支持人员的网络安全和保密管理责任,按采购人要求签订协议和承诺书。(2)开展背景审查。供应商承担技术支持人员背景审查工作,提供其身份证明、履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并提交采购人进行备案。(3)设置网络安全负责人(由驻场运维人员兼任)。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一名网络安全负责人,该负责人具备独立决策能力并保持相对稳定,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负责网络安全工作,组织落实各项网络安全要求。2、日常行为规范要求(1)工作能力要求。供应商负责对技术支持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工作胜任力以及网络安全能力评估,对技术支持人员承担的工作进行安全保密风险分析,明确技术支持人员工作范围和边界,重点防范设备和资料失窃、误操作导致的软硬件故障、工作秘密和税费数据等信息泄露、信息系统越权访问和网络攻击等风险。(2)教育培训要求。供应商负责对技术支持人员进行网络和数据安全法律法规、网络安全意识、网络安全管理、网络安全技能、保密意识以及网络安全警示教育等培训,上岗前对其进行考核。3、违约惩戒措施供应商对供应链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安全事件或产生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按照《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税总办征科发〔2022〕1号)要求,组织对供应商进行失信行为认定,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10.1.3★信息化服务运维人员要求本项目涉及信息化服务运维人员的,运维人员应当是运维单位的正式人员,或者是与运维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工作满1年的人员,常驻运维人员应当为技术骨干。10.1.4其他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如有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相关章节。2.本项目中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2号《关于调整的公告》等相关文件要求,所投标(响应)设备或产品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二是已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中如涉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证书)、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证等市场准入类资质的,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上相关要求,由供应商在响应时应答,在履约验收中,采购人将按照采购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采购合同等对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验收,必要时依法依规开展相应检测、认证。10.2知识产权要求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若中标供应商需在采购人以外其他地方使用本项目成果或其中的一部分,必须经采购人书面授权。采购人若在其他方案中采用了中标供应商拥有的工具软件产品,则视同已将该工具软件产品的使用权授予采购人(仅限于采购人自用)。10.3付款安排建议付款名称付款要求付款比例(%)第1次付款签订合同并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10.0第2次付款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10 个工作日内9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及慧办平台上线实施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海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