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协审服务招标公告(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2024)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5日
项目概况
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征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5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DCG202439(NBITC-202411664GK)
项目名称: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框架协议采购类型:封闭式
最高限制单价:详见征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详见征集文件第五部分。
协议履行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适用本次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单笔采购金额未达到服务类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第一阶段征集入围数量:4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征集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征集文件。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征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征集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征集文件,未在规定的征集文件获取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征集文件的,其响应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征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30(北京时间)。
响应地点(网址):慈溪市庵东镇文体中心北四楼(慈溪市庵东镇邮电东路往东)/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30。
开标地点(网址):慈溪市庵东镇文体中心北四楼(慈溪市庵东镇邮电东路往东)/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
地址:慈溪市庵东镇邮电路427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3475767
质疑联系人:李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4-63475767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八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洁、刘晓晓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98579
质疑联系人:姜春辉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760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前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宁波前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
传真:/
联系人:单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347151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征集文件OK.doc2.5M

T宁波国招NBITC政府采购项目框架协议征集文件项目编号:ADCG2439(NBITC-202411664GK)项目名称: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标有限征集人: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盖章)画山备案单位:慈溪市庵东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盖章)me和福33020510166编制日期:2024年12月政府采购项目框架协议征集文件项目编号:ADCG202439(NBITC-202411664GK)项目名称: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人: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盖章)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盖章)备案单位:慈溪市庵东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盖章)编制日期:2024年12月目录第一部分征集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4第三部分拟签订的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18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及确定入围供应商方式27第五部分采购需求35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37第一部分征集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5日项目概况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征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5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ADCG202439(NBITC-202411664GK)项目名称: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类型:封闭式最高限制单价:详见征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详见征集文件第五部分。协议履行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适用本次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单笔采购金额未达到服务类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第一阶段征集入围数量:4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征集文件时间: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征集文件。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征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征集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征集文件,未在规定的征集文件获取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征集文件的,其响应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征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30(北京时间)。响应地点(网址):慈溪市庵东镇文体中心北四楼(慈溪市庵东镇邮电东路往东)/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30。开标地点(网址):慈溪市庵东镇文体中心北四楼(慈溪市庵东镇邮电东路往东)/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征集人信息名称: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地址:慈溪市庵东镇邮电路427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潘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3475767质疑联系人:李工质疑联系方式:0574-63475767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八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洁、刘晓晓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98579质疑联系人:姜春辉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7605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前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地址:宁波前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传真:/联系人:单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6347151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前附表是本次征集项目的具体要求,如与“供应商须知”和征集文件中其他相关条款有矛盾,应以此表为准。条款号内容及具体要求说明1征集人名称: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 2征集人联系人(询问):潘工联系方式(询问):0574-63475767质疑联系人:李工质疑联系方式:0574-634757673框架协议采购类型: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名称: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4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供应商▲5合格供应商来源:国内▲6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部分征集公告第二条。响应报价▲7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年。最高限制单价:本征集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一中的《收费标准》。▲8响应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包括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人力成本、办公费用、管理费、税金以及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即征集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征集文件的编制和递交9响应文件组成:符合征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7条规定的“响应文件的组成”。10响应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要求交纳。11响应保证金形式: / 。12响应保证金交纳要求: / 。▲13响应有效期:90天。有效期自开标日起计算,不能小于征集文件的要求。14响应文件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供应商应准备以下响应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交,但因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供应商又未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无效。(3)纸质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入围后根据征集人要求另行提供。15(1)响应文件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2、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密封后按以下方式送达。方式一: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可安排授权代表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送至开标地点:慈溪市庵东镇文体中心北四楼(慈溪市庵东镇邮电东路往东)。方式二:邮寄送达,送达地址: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015室),联系方式:刘晓晓,0574-87198579。供应商邮寄后请将邮件单号、联系电话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349534963@qq.com),并致电代理机构,以便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竞争性采购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交,但因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供应商又未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撤回,投标无效。(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商务要求条款16按照征集文件的规定、入围供应商的响应、入围通知书确定的内容签订合同。17框架协议签订时间: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18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19付款方式:见合同条款。20履约保证金金额:无。其他注意事项21▲(1)本次采购不允许有响应备选方案。(2)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征集前答疑:不组织22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以及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为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2、电子响应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征集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为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4、响应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响应文件的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规定1、参加征集的供应商应于响应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入围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代理服务费1、收费标准:向入围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由入围供应商平摊。2、入围供应商在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3、征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账户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银行账号:94090154800000191注意:1、本前附表内打有“▲”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响应文件对这些条款的任何负偏离将视为没有对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因政采云版本设置,本文中“采购文件”、“开标”、“投标”、“投标文件”分别指“征集文件”、“响应”、“响应”、“响应文件”。供应商须知1、合格的供应商和合格的响应货物或服务1.1合格的供应商应该是:符合前附表“供应商”条款(条款号▲6)的要求。“供应商”/“投标人”均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2合格的响应货物或服务:1.2.1应该是中国境内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若响应货物或服务是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产品或服务,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征集文件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响应货物是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响应产品为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在中国海关完税的可合法销售的货物。1.2.2国家规定有标准及规范的,货物或服务应按有效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应符合国家及征集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1.2.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等)的索赔或起诉,否则,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2、供应商代表2.1若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或《组织授权书》(适用非法人的其它组织,格式参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2若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须符合本须知第7.2.条(2)款的要求。3、响应费用不论征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征集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4、征集文件的组成4.1征集文件共一册有六部分。内容如下:第一部分征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框架协议及采购合同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及确定入围供应商方式第五部分采购需求第六部分附件(格式)供应商应详细阅读征集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不按征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征集文件中标注有“▲”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响应文件对这些条款的任何负偏离将视为没有对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5、征集文件的获取征集文件的获取见第一部分征集公告。6、征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征集人可以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征集人将在响应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政采云上通知所有获取征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征集人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6.2更正公告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征集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6.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征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6.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征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征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7、响应文件的组成:7.1第一册:资格文件(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附件1);(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7.2第二册:商务和技术文件(1)响应函(附件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4,若供应商代表系法定代表人,响应文件可以无本授权书);(4)商务条款响应表(附件5);(5)采购需求响应表(附件6);(6)“评审标准(兼评委打分表)”中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内容(附件7);(7)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它技术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7.3第三册:报价文件(1)响应报价表(附件8);(2)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9);(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0)。注:征集文件第六部分附件(格式)有要求的必须按照格式要求提供,征集文件未规定格式要求的,可以自行拟定格式;征集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征集文件未要求原件的,可以提供扫描件但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编制目录和评分索引表以方便查询。8、响应文件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征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征集文件要求格式编写响应文件,以使其响应对征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没有对征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响应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8.2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数据必须真实可靠。若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数据不详,或提供了虚假数据,或提供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并按相关规定处理。9、响应文件格式和编写9.1响应文件按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的要求编写。9.2响应语言:中文,当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9.3响应报价表系在开标仪式上唱价的内容(电子标供应商在网上开标大厅自行查看)。响应报价表应按格式完整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9.4供应商在响应征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时按以下要求填写:(1)对征集文件中设有表B“技术要求条款表”的情况,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表的逐条要求在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中的“技术条款响应表”逐项应答。(2)对征集文件未设表B“技术要求条款表”的情况,响应文件应对征集文件的采购需求做出明确、完整的响应性叙述,编制“采购需求响应书”。9.5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征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6响应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征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响应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响应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响应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4)评审过程中有需要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均在政采云网上进行,具体操作程序详见征集文件。10、响应报价10.1所有响应报价必须以人民币报价,不接受外币报价。具体要求见本征集文件“前附表”。10.2响应声明应载明在“响应报价表”中,供开标时唱出(公布)。10.3响应文件应该只有一个响应报价,而且响应文件一经开启,响应报价不得变更。如果出现有两个及以上的响应报价,则将认定为无效响应,但征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响应的除外。10.4响应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而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在本征集文件“前附表”中作出规定,有效期自开标日起计算,不能小于征集文件的要求。11.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应征集人的要求,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的提出和供应商的答复都应以书面(含传真)的形式进行。供应商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其响应失效,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也不会被要求或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12、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装订▲13.1征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要求提供的各种文件,供应商应按要求填写、签署和加盖公章。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或加盖对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电子签名或签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3.2响应文件分“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个部分。13.3响应文件因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4、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14.1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1)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网站-服务中心-项目采购-电子招标响应操作指南”及本征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并加密。(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用封袋分别密封后递交。(3)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须在封袋上分别注明:注明:“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子包(如有多个子包须填写):;在年月日(规定的开启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供应商的名称:。供应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14.2响应文件的递交具体要求见本征集文件“前附表”。15、响应截止时间15.1在征集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电子响应文件必须上传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需邮寄到达或派人送达指定的响应地点。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以后寄达和送达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5.2征集人因故需推迟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时,代理机构应提前在发布招标(征集)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延期公告。延期公告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征集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16、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也应重新制作。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要求撤销响应文件的,应向征集人提交正式文件,并承担相应后果。17、开启响应文件(一阶段)17.1代理机构按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启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参加的或迟到的,视同该供应商默认开启过程和结果,不得事后对开启过程和结果提出任何异议。17.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启和网上评审程序,包括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一次开启。(1)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审”功能页面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无论是否启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或所提供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法读取的、或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响应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的,均视为响应文件撤回。(2)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3)响应文件开启结束。开启结束,供应商代表如对开启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对开启过程无异议。(4)评审委员会开始评审。(5)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17.3在开启时没有解密的响应文件且无法启用的备份响应文件的,不进入评审程序,视为响应文件撤回。17.4响应截止时间止,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解密),本次采购活动终止。17.5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响应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上述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a)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b)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c)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d)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e)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18、评审委员会18.1受征集人的委托,代理机构将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征集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将按规定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示之前依法保密。18.2评审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廉洁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并且只依据响应文件本身对征集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不考虑供应商在开标后提交的任何的补充声明、修正方案。18.3评审委员会将核对响应报价,对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详见“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及确定入围供应商方式”。19、评审方法19.1评审方法分为:质量优先法。质量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9.2本项目征集采用的评审方法载明在征集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及确定入围供应商方式”中。20、评审程序遵循初步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推荐入围候选供应商的程序依次进行。21、评审过程保密21.1入围结果公示发布之前,评审委员会名单应该保密。评审委员会成员、征集人和代理机构的有关参与人员应该对评审过程保密,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2、确定入围供应商、评审结果公示22.1征集人根据评审报告中推荐的入围候选供应商顺序(或评审委员会受征集人事先授权,按照入围候选供应商顺序直接确定入围供应商)确定入围供应商。入围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前附表注明的有关发布本次征集信息的媒体上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入围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的注册账号查看自己在本项目中的最终得分及排序。具体入围供应商数量详见“第四部分”相应条款。23、评审结果质疑23.1供应商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质疑有效期内向征集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文件应该符合供应商须知第30条的规定,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征集人或代理机构不受理无效的任何质疑。24、入围通知24.1在发布评审结果公告后,代理机构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向其他供应商发出入围结果通知书,入围通知书对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4.2在入围供应商按下述第25条规定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时,入围通知书是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5、签订框架协议及采购合同25.1入围供应商在“前附表”规定的框架协议签订时间内,应与征集人按照征集文件和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约定内容签订书面框架协议。25.2征集文件、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框架协议附件。2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26.1入围供应商应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向征集人提供“前附表”所规定形式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26.2履约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至入围供应商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时止。27、代理服务费入围供应商应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的收费依据及相关规定载明在征集文件的“前附表”。28、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进口产品不适用)28.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a)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b)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c)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征集文件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9.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响应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29.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29、对供应商质疑的有关规定:29.1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采购公告、征集文件、开标评审、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征集人、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征集人、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29.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征集文件的,不得就征集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29.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29.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29.5征集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29.6征集人、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9.7征集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采购公告。30、联合体规定(本项目不适用)30.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规定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要求。30.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认定资质等级。30.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31、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31.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1.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1.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31.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征集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31.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31.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32、关于知识产权32.1供应商必须保证,征集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征集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32.2响应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32.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33、关于其他组织投标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的,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上述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材料,但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第三部分拟签订的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一、框架协议甲方(征集人):乙方(入围供应商):甲方就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DCG202439(NBITC-202411664GK))进行框架协议采购,确定(入围供应商)为本项目入围供应商,根据征集文件和响应文件,双方就本项目采购内容达成如下协议:一、词语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协议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词语和用语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含义:1、“项目”是指甲方委托乙方实施概算协审服务的具体建设工程。2、“甲方”是指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3、“乙方”是指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DCG202439(NBITC-202411664GK))的入围供应商。4、“项目负责人”是指经甲方同意,由乙方任命的全面履行本协议的负责人。5、“征集文件”是指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DCG202439(NBITC-202411664GK))的“框架协议征集文件”。6、“响应文件”是指乙方针对“征集文件”的具体响应文件。二、协议范围及协议履行期限本协议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协议范围为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的概算协审服务等工作(单笔采购金额未达到服务类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三、双方义务和责任(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或应回避的参审人员;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审计过程中专项书面报告及查看必要的审计底稿。3、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乙方未及时向甲方进行汇报,而直接与建设单位沟通协调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本项目审核费用。4、甲方应当在项目委托时,将有关审计所需的详实工程资料移交给乙方,包括审计过程中需补充的资料。5、对乙方提出的有争议且不能解决的工程审计问题,甲方应协调有关部门配合解决。(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计价方法、定额套用,进行工程造价计算和核实工程量,有权拒绝各类人为的干涉。2、乙方应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出具审核报告。3、乙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甲方进行汇报和说明。4、审计期间建设单位确实需补充的有关资料,需经甲方认可,否则视其审计结果无效。5、乙方在出具正式报告前,应事先与甲方进行沟通和汇报,待甲方确认后,方能出具正式报告。6、乙方工作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保持职业的谨慎,同时应坚持廉政和优质服务原则。7、承担具体审计任务的协审人员具备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专业知识、从业资格和业务能力,完全胜任所承担的审计任务。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服务团队人员如需更换,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每人次1000元违约金,其中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按每人次10000元支付违约金。四、时限要求:1.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审核:一般要求送审金额5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7天;送审金额在50万元(含)至500万元以内的工程项目不超过10天;500万元(含)-2000万元以内的工程项目不超过12天;2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以内的工程不超过15天。特殊项目或情况,经甲方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审核期限。2.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时限:一般要求送审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15天;50万元(含)至200万元以内的工程项目不超过20天;200万元(含)-500万元以内的工程项目不超过30天;500万元(含)至2000万元以内的工程不超过40天,2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以内的工程不超过50天。特殊项目或情况,经甲方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审核期限。3、乙方无故延长审计时限,每超出一天,扣减项目审计服务费的2%,当年无故延期审计项目达到五个以上,暂停委托和组织审计业务一年。五、付款方式和条件1、预付款:甲方在具体项目接收后,将项目移交给乙方并出具委托书后15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40%(乙方在签订合同时,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款)。乙方需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甲方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开具正规发票。2、其他费用:项目审核完毕,乙方提交经甲方确认后出具《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审核费结算表》,且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后15天内,按考核结果一次性支付。六、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一。七、考核1、审计报告中协审人员资格章与项目实施人员不一致的扣咨询服务费20%。2、咨询人应将审计误差率控制在正负2%以内,如审计误差率在正负2%--3%之间(不含2%,含3%),送审价在200万元以内的,扣减当次审计服务费的10%,200万元以上的,扣减当次审计服务费的20%;如果误差率在正负3%--5%之间(不含3%,含5%),送审价在200万元及以内的,扣减当次审计服务费的20%,200万元以上的,扣减当次审计服务费的50%;如果误差率超过5%的,取消当次审计服务费;当年审计误差率超过5%以上累计发生3次及以上的,当年审计误差率在2%-5%(不含2%,含5%)之间累计发生8次及以上的,均暂停委托和组织审计业务一年。(差错额为正负的绝对值之和)3、时间要求:对单个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机构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踏勘现场及完成审计任务的扣除10%。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单个项目审核费不予计取。(1)违反审计“八不准”等审计纪律及廉政规定的;(2)未经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接受涉及造价增减的补充资料的;(3)因存在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引起法律诉讼;(4)误差率超过10%的项目。5、甲方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考核通过方可续订下一年合同。八、确定第二阶段入围供应商的方式:直接选定。由甲方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九、协议的终止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将取消乙方的服务资格,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将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权利;如乙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部门。1、因乙方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引起法律诉讼并败诉的;2、乙方或乙方委派的人员未能严守职业道德,如因弄虚作假、滥用职权、造成编审结果严重失实或发生其他重大过失、违约等情况或违反审核纪律和廉政要求的;3、乙方将甲方分配的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4、乙方1个年度内累计3次(含3次)以上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响应时间的。十、争议的解决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签约地的仲裁机构或法院申请调解或处理。十一、协议的生效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一份送慈溪市庵东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存档。3、相关征集文件、响应文件等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在每个具体项目进行前,乙方与甲方应单独签订《合同》。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开户账号: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一收费标准(一)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审核: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浙价服〔2009〕84号)标准下浮(下浮率见下述),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其中钢筋及预埋件审核费用不另行计取。其中建安工程造价在100万元(含)以内的部分按规定计费下浮20%;100万元至500万元(含)以内的部分按规定计费下浮32%;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以内的部分按规定计费下浮36%;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以内的部分按规定计费下浮40%;5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以内的部分按规定计费下浮44%;1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规定计费下浮52%。(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基本收费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浙价服〔2009〕84号)标准下浮(下浮率见下述),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其中送审工程造价在100万元(含)以内的部分按规定计费不下浮;100万元至500万元(含)以内的部分按规定计费下浮15%;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以内的部分按规定计费下浮20%;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以内的部分按规定计费下浮25%;5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以内的部分按规定计费下浮30%;1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规定计费下浮40%。(三)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核减额5%以上部分及核增部分的追加审核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四)每件咨询服务合同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费。其中工程造价10万元以下的项目,委托方根据实际情况可将若干项目打包计入同一个咨询服务合同。(五)按协审人数计项目计费标准计算基数最高计费标准同时具备部门经理(含)以上职务、高级职称的1600元/人/天(税前,下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1)部门经理以上;(2)具有高级职称。1400元/人/天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1)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同等执业资格,下同)3年以上;(2)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不满3年,同时拥有中级职称的。1200元/人/天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1)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3年以下;(2)具有中级职称;(3)审计或会计专业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且从事专业审计工作满3年1000元/人/天具备审计或会计专业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且从事专业审计工作满1年的800元/人/天合同附件二庵东镇政府政府性投资项目委托审计廉政合同委托方名称(甲方):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受托方名称(乙方):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做好工程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两方的各项活动,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确保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经两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两方的约定(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浙江省审计条例》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严格执行审计廉政纪律和职业道德,保守审计秘密。(二)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包括省、市)关于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三)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规定,自觉按合同办事。(四)双方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另有规定者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各方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五)有对本方人员开展廉政告知、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义务。应加强本方人员廉政监督,建立健全廉政制度,认真查处本方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六)发现一方在业务活动中有不廉洁行为时,有及时提醒对方并监督其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七)发现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或收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娱乐等活动。(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一)乙方在审计期间发现的违法和重大违纪违规问题随时向甲方汇报,及时向甲方提供在工程价款结算审计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疑点和线索的书面材料。(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和收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不得以任何名义在建设单位报销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娱乐等活动。(四)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或暗示建设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本合同作为庵东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协审服务合同的附件,与庵东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协审服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两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止。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二、合同甲方(全称):乙方(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概算协审服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二、概算协审服务范围和内容:同“框架协议”的相关约定。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1、框架协议;2、中标通知书;3、征集文件及更正公告;4、响应文件及其附件;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或补充订立的相关概算协审服务合同均为本合同文件的组成内容。四、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证书类别、专业、注册号:,职称、证书号:。五、其他约定:双方义务和责任、收费标准、付款方式和条件、考核、合同终止、争议的解决均同“框架协议”的相关约定。六、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二份。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及确定入围供应商方式一、评审方法(第一阶段入围)1.1本项目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质量优先法。1.2质量优先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评审委员会成员按照“附表3评审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以记名方式独立评定打分,汇总各评委对各供应商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即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向征集人推荐入围供应商。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入围供应商数量,确定入围供应商。1.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4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本次评审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征集文件第二部分第29条要求的服务承接企业为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入围,入围价格仍按照其报价进行公示。1.5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二、评审委员会2.1征集人依据相关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之前依法保密。2.2评审委员会将按照征集文件要求,只对初步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本征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且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不考虑响应文件开启后的任何补充声明、修正的方案。2.3评审程序终止:当初步审查的结果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或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时,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评审委员会将做出否决全部响应的决定依法终止评审程序的决定,此时征集程序也随之终止。三、评审程序(第一阶段入围)3.1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征集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审查表”的要求对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审委员会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响应处理。3.2比较与评价:评审委员会根据“附表3评审标准(兼评委打分表)”的要求,对照响应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商务和技术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3.3综合评估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之和。3.4推荐入围候选供应商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入围候选供应商,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3.5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征集人。征集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入围候选供应商按以下原则确定入围供应商。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拒绝与征集人签订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的,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不再补充征集供应商。确定入围供应商原则:按照淘汰比例不得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的原则确定,最多选择4名入围供应商。有效供应商入围供应商≥6家取前4名5家取前3名4家取前2名3家取第1名四、采购合同的授予(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方式:直接选定。由征集人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征集人应当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逐笔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五、响应文件的澄清5.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必须按照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期限、方式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5.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委员会对响应文件有疑问,由评审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5.3征集现场,供应商安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的,则由评审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采购响应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澄清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5.4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六、重新征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征集人将重新征集:6.1响应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6.2评审委员会评审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6.3评审委员会发现征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征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征集人或者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征集人或者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征集文件,重新组织征集活动。附表1:资格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附件1);(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1、上述资格文件未按征集文件要求附入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3、征集人、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入围公示期间对入围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入围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征集人将依法取消其入围资格。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响应有效期:符合第二部分前附表“▲13”的要求。提供“响应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响应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符合第二部分“响应须知”第13.1条的要求。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4完全响应第五部分采购需求约定的付费标准的执行,不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提供“响应报价表”5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被评审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的。不得有所述情形。6对同个子包不允许提供两个响应方案。是否有两个响应方案。7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不得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8评审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虚假应标、串通响应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不得有所述情形。9符合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中所规定无效响应情形和未响应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实质性要求征集文件中“▲”标记)不得有所述情形。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非联合体。符合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序号5-序号10在政采云上无须添加关联点。评审标准(兼评委打分表)项目编号:ADCG202439(NBITC-202411664GK)供应商分值分值技术商务分90分1、评委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工作思路进行评议:(15分)工作思路清晰、缜密、完整、全面的得15-10分;工作思路基本可行的得10-5分;工作思路存在明显缺陷的得5-0分。15技术商务分90分2、评委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工作基本规范、基本程序进行评议:(8分)规范、程序严谨、规范的得8-5分;规范、程序基本可行的得5-2分;规范、程序存在明显缺陷的得2-0分。8技术商务分90分3、评委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及相应对策进行评议:(8分)分析及对策科学、合理、可行的得8-5分;分析及对策基本可行的得5-2分;分析及对策存在明显缺陷的得2-0分。8技术商务分90分4、评委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进行评议:(12分)措施科学、合理、可行的得12-8分;措施基本可行的得8-4分;措施存在明显缺陷的得4-0分。12技术商务分90分5、评委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经验、服务场所、服务便捷性和对指令响应速度的服务能力进行评议:(16分)经验丰富,服务响应速度快、便捷,承诺科学、合理、可行的得16-10分;服务能力基本可行的得10-5分;服务能力明显不合理的得5-0分。16技术商务分90分6、评委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内部控制制度(审核程序、依据、原则、方法、组织管理、质量管理、档案管理、进度控制、风险控制等)进行评议:(12分)制度严谨、规范、科学的得12-8分;制度基本可行的得8-4分;制度存在明显缺陷的得4-0分。12技术商务分90分7、评委对供应商投入的服务团队情况进行评议:(18分)服务团队人员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符合以下要求,否则本项不得分。在职人员要求如下:A、非退休人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24年8月-10月连续三个月供应商单位为团队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B、退休人员:提供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劳动雇佣合同,且人数不能超过总服务团队人员的10%。项目负责人不能是退休人员。(1)拟派项目负责人:(4分)同时具备土木建筑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得4分,同时具备土木建筑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中级职称资格,得2分。(2)拟派团队中其他人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14分)服务团队人员素质高、数量多、专业多样化、经验丰富的得14-9分;服务团队人员素质较好、专业丰富、有一定经验的得9-4分;服务团队人员专业单一、缺乏经验的得4-0分。提供团队人员情况表,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专业分为:房建、安装、市政道路、交通、水利、绿化景观)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注册造价师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甲级造价师证书、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证书都可用。18技术商务分90分8、业绩:(1分)2021年7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供应商有政府投资(含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协审业务业绩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以上业绩需要提供审计、发改等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证明格式详见附件),否则不得分。1价格分10分(a)供应商承诺响应报价按照本征集文件合同附件一中的《收费标准》执行,且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得10分。(b)供应商承诺响应报价按照本征集文件合同附件一中的《收费标准》执行,但不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得9分。(c)供应商承诺响应报价不按照本征集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一中的《收费标准》执行的作无效响应处理。10总分100分100注:1、各评委成员自行按以上参考分值评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2、以上分值重复的地方,下限不含,上限含。3、响应文件中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评委签名:年月日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一、服务要求:1、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宁波杭州湾新区相关通知文件执行,包括但不仅限于关于印发《宁波杭州湾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通知(甬新办发〔2017〕49号)等。服务期限内,上述文件如有更新,以更新后的文件为准。2、服务响应时间要求入围供应商在接到征集人服务要求的情况下,应在1小时以内响应,3小时以内到达指定服务地点。入围供应商1个年度内累计3次(含3次)以上没有达到此要求的,征集人有权终止合同。3、出具报告的时间要求:(1)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审核:一般要求送审金额5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7天;送审金额在50万元(含)至500万元以内的工程项目不超过10天;500万元(含)-2000万元以内的工程项目不超过12天;2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以内的工程不超过15天。特殊项目或情况,经征集人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审核期限。(2)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时限:一般要求送审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15天;50万元(含)至200万元以内的工程项目不超过20天;200万元(含)-500万元以内的工程项目不超过30天;500万元(含)至2000万元以内的工程不超过40天,2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以内的工程不超过50天。特殊项目或情况,经征集人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审核期限。4、收费标准:详见合同附件一。二、项目委托原则1、征集人根据项目顺序按照入围供应商的排位依次轮流委托。2、特殊情况处理:(1)如入围供应商放弃委托的项目,则委托给排位次之的入围供应商,以此类推,放弃的入围供应商本轮轮空,可以参与下一轮委托。(2)入围供应商所轮项目无相关专业人员(专业分为:房建、安装、市政道路、交通、水利、绿化景观)的,则委托给排位次之的入围供应商,以此类推。入围供应商本轮轮空,可以参与下一轮委托。三、协审考核及其他相关说明:1、详见第四章合同。2、征集人不保证入围供应商的咨询服务收入。3、对审计复核中发现的入围供应商违反审计工作法律、法规、规章等的其他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审计部门依据情节轻重作出限期整改、警告、停止其接受委托工程预(结)算审核的资格、向行业管理部门建议暂扣、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理措施。4、征集人监督合同的执行,协调和处理履约过程中的问题。入围供应商应本着“客观、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正确执行计价依据,正确履行编制或审核职责,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请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7.响应文件的组成要求的文件目录的顺序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附件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致征集人:我单位承诺: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承诺。注:政府采购法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盖章):日期:附件2响应函致征集人:(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响应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在此就本次响应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2、提供征集文件中“响应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3、响应服务项目的响应报价为“响应报价表”载明的响应报价。4、本报价已经包含了所供服务项目应纳的税金及征集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应包含的其它费用。本报价在响应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5、本响应自响应开启之日起90天内有效。6、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征集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保证遵守征集文件有关条款规定。7、保证遵守征集文件有关条款规定。8、保证在入围后忠实地执行与征集人所签署的框架协议,并承担框架协议规定的责任义务。完全同意征集文件中有关代理服务费的条款,保证在入围后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向贵方一次性交纳代理服务费。我方如逾期未交纳(含未足额)的,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规定应交纳金额(含欠交纳)的200%交纳违约金和滞纳的银行利息。承诺在未交足上述违约金和利息前,同意不再参加贵方代理的其他项目,如果贵方不接受我们的响应,我们自愿放弃任何方式进行抗辩的权力。8、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响应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9、我们承诺,与为征集人采购本次采购的服务项目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10、我们郑重声明:我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日期: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征集人:(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征集响应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征集响应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职务:详细通讯地址:传真:电话:邮编: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盖章):日期:后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件5商务条款响应表序号征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注:1、供应商须与“第二部分商务要求条款”中的条款逐条比较,如对征集文件相关内容有偏离的,请在“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栏中对应填写偏离部分的内容,并在“偏离说明”中列明。2、若不填写此表,视为供应商完全接受征集文件的商务要求条款的要求。供应商(盖章):日期:附件6采购需求响应表序号征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注:1、供应商须与“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中的条款逐条比较,如对征集文件相关内容有偏离的,请在“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栏中对应填写偏离部分的内容,并在“偏离说明”中列明。2、若不填写此表,视为供应商完全接受征集文件的采购需求的要求。供应商(盖章):日期:附件7“评审标准(兼评委打分表)”中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内容部分格式如下:团队人员情况表序号岗位姓名年龄职称工作年限相关证书手机备注一项目负责人二房建专业2.1负责人2.2其他人员2.3……三安装专业3.1负责人3.2其他人员3.3……四市政道路、交通4.1负责人4.2其他人员4.3……五水利专业5.1负责人5.2其他人员5.3……六绿化景观6.1负责人6.2其他人员6.3……注:1、后附简历表;2、以上人员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必须征得征集人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供应商(盖章):日期:简历表人员资料姓名:出生年月:人员资料性别:执业或职业资格:人员资料学历:专业:人员资料职称:工作年限:人员资料获奖情况:其他证书情况:自至工作经验(业绩)年 月年 月年 月年 月年 月年 月年 月年 月年 月年 月年 月年 月注:1、团队人员每人一表,后附该人员“评审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如有)。2、以上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建议尽量一人一份。3、若征集人发现证书、业绩等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其入围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供应商(盖章):日期:证明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兹有(供应商名称)参与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DCG202439(NBITC-202411664GK))投标,其完成过以下业绩,特此证明: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委托咨询单位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国有资金)类型(协审服务)金额合同签订时间123……证明单位(审计、发改等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盖章)日期:附件8响应报价表征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响应报价(元)1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协审服务我方承诺,响应报价按照本征集文件合同附件一中的《收费标准》执行。注:1、本表所填内容与政采云系统“开标一览表”中录入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传的盖章版投标文件中本表所填内容为准。2、政采云系统中涉及需要填入数字的报价均统一填写为“0”,如无法填写“0”,可填任意数字。政采云系统中的数据仅为系统要求所填,与本次项目评标无关。供应商(盖章):日期: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审计协审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盖章):日期:附件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封面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响应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评分索引表(建议放在目录之前)供应商分值自评分资料所在页码注:1、供应商对客观分可以进行自评分,主观分可以不用自评分。2、本表只适用第四部分“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行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1、农林牧渔业500≤Y<2000050≤Y<500Y<50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3、建筑业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300≤Z<5000Y<300Z<3004、批发业20≤X<2005000≤Y<400005≤X<201000≤Y<5000X<5Y<10005、零售业50≤X<300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V<200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V<100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10≤X<10050≤Y<1000X<10Y<5013、房地产开发经营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8000≤Z<12000010≤X<100100≤Z<8000X<10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10≤X<100X<10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审计协审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