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彩超机 医用超 超高档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招标公告(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超声医学中心更新1台产检彩超机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05日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的超声医学中心更新1台产检彩超机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超声医学中心更新1台产检彩超机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2024]0268号
3、委托代理编号:2911-20241205-445
4、采购项目预算:2,18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90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2,180,000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详见采购需求
1
2,180,0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所投货物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备案凭证);
(2)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适用的备案凭证)。所投货物不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货物不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2月06日 至2024年12月25日,
全天, 在
http://czggzy.czs.gov.cn/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http://czggzy.czs.gov.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http://www.czggzyzx.cn/TPBidder
3、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 09:30
4、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2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电话:0735-2343960、0735-2343967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地 址:郴州市罗家井 102 号
(3)联系人: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4)邮 编:423400
(5)电 话:0735-2343960、0735-2343967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芳头小区 2 单元 4 楼
(3)联系人:文慧、苏海东
(4)邮 编:423400
(5)电 话:18169200831 0735-2869669
(6)电子邮箱:/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3)电 话:0735-2299020
(4)电子邮箱:/
附件下载:
采购需求.docx
招标文件正文.doc
第5章采购需求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包号 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最高限价节能产品进口产品1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超声医学中心更新1台产检彩超机项目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超声医学中心更新1台产检彩超机项目妇产科、盆底超声、经阴道子宫输卵管超声造影,满足产科超声诊断,妇科疑难病例超声诊断,腹部,泌尿,心脏,浅表小器官,外周血管及科研(具体参数详见采购需求)1套218万元218万元□□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元人民币):16788.00元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具体标的。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标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第二节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标的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标的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第二节、技术参数需求科室超声科设备名称超高档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数量1套应用范围妇科,产科,生殖安装场地超声诊室环境要求恒温恒湿网络要求医院内网端口主要功能妇产科、盆底超声、经阴道子宫输卵管超声造影,满足产科超声诊断,妇科疑难病例超声诊断,腹部,泌尿,心脏,浅表小器官,外周血管及科研。质保期限≥2年 配置清单序号主要配置或组件名称数量备注1主机1(把/台) 2腔内探头1(把/台) 3腔内容积探头1(把/台) 4腹部单晶体探头1(把/台) 5腹部容积探头1(把/台)设备技术参数序号技术参数及要求核心参数设置理由一超高档实时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二数量:1套(四把探头)三设备用途:妇产科、腹部、胎儿心脏、新生儿、心脏、泌尿科、浅表组织与小器官、外周血管及科研的高档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尤其在妇产科、胎儿心脏、盆底超声、经阴道子宫输卵管超声造影领域具有突出优势,满足产科超声诊断,妇科疑难病例超声诊断,胎儿畸形产前诊断及科研,四主要规格及系统概述4.1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包括:4.1.1主机一体化LCD显示器 ≥22英寸,全方位关节臂旋转4.1.2液晶触摸屏≥12.1英寸, 可通过触控屏的多点触控进行容积图像的旋转、放大、切割等直观操作,也可以通过触屏上手势划线实现任意切面成像以及多光源调节功能。4.1.3数字化二维灰阶成像单元4.1.4数字化彩色多普勒单元4.1.5数字化能量多普勒成像单元4.1.6PW脉冲波多普勒成像单元4.1.7CW连续波多普勒成像单元4.1.8实时四维成像单元4.1.9二维凸阵探头可以支持CW连续波多普勒成像,便于进行胎儿心脏血流速度测量4.1.10胎儿心脏成像模式,可以同时实现2条解剖M型▲4.1.11二维灰阶血流成像技术,采用非多普勒原理,无彩色取样框限制,不需要造影剂,可以对血流进行实时显示,反应血流动力学真实状态。全视野范围内直接观察血流动力学特性和血管壁结构,彻底消除在彩色血流图方式下观察血管时彩色图叠加造成的图象遮盖和彩色混叠伪影,同时获得比彩色多普勒血流图高3倍的帧频和空间分辨率4.1.12二维立体血流成像技术,二维探头即可呈现立体血流形态,增强血流边界的显示及可视化效果。4.1.13具有二维超低速血流显示技术,三维超低速血流显示技术,全面显示组织器官微血流灌注状态。4.1.14组织多普勒成像技术4.1.15弹性成像技术4.1.6宽景成像技术,支持所有凸阵和线阵探头4.1.7主机内置ESHRE(欧洲人类生殖与胚胎学学会)与ESGE(欧洲妇科内镜学会)指南推荐的子宫形态分类方法,可以直接根据示意图,判断子宫形态。4.1.8具备IDEA(国际深度子宫内膜异位症组织)专家共识推荐的标准超声图文评估流程助手,帮助使用者对深度子宫内膜异位症进行标准化评估。4.1.9支持机械指数和热指数警报设置,可自定义声输出限制并将其设定到系统中,将在扫描时提供超预设警报。4.1.10具有声影抑制消除技术,提升声影区域图像显示效果。4.2容积四维成像技术:▲4.2.1支持灰阶及血流三维/四维成像模式,具有虚拟光源移动技术,最大支持3个独立的可移动光源。可实现表面成像和透视剪影成像,同时观察组织的外部轮廓和内部结构。每一个光源包括三种类型的、可选择—平行光源、点状光源、遮罩光源。平行光源可调节空间位置,点光源可调节空间位置和距离,遮罩光源可调节空间位置、距离、入射角度和旋转方向。4.2.2断层超声显像技术4.2.3具有胎儿自动识别技术,可实时自动跟踪胎儿运动并调整容积成像框位置,快速获得胎儿表面容积成像,提高工作效率。4.2.4卵泡智能容积成像,自动彩色编码显示,并按照体积大小排序及计数。▲4.2.5专用窦卵泡智能容积成像,自动彩色编码显示,并按照体积大小排序及计数。用于生殖医学的卵泡生长智能监测,包括卵泡体积测量、排序和生长曲线。4.2.6时间空间相关成像技术▲4.2.7胎心容积导航技术,2步自动获取包括四腔心、左室流出道、右室流出道、胃泡、静脉连接、导管弓、主动脉弓、三血管气管切面。基于容积超声的胎儿心脏数据,进行智能切面识别,通过计算机辅助智能化诊断,提供了标准的四腔心、左室流出道、右室流出道、胃泡、静脉连接、三血管、主动脉弓和导管弓等切面4.2.8具有实时四维穿刺引导功能,有穿刺引导线。4.2.9腔内容积探头具有四维实时对比谐波造影功能,支持阴道子宫输卵管超声造影检查。4.2.10胎儿颅脑自动分析功能,基于深度学习算法支持,一键自动获取胎儿颅脑正中矢状面,经丘脑平面,经小脑平面,经侧脑室平面。一键自动同时测量BPD,HC,OFD, CM 后颅窝池, Cerebellum小脑横径, Vp 侧脑室后脚。4.2.11具备智能三维产程监测功能,能够测量胎儿头部进程、旋转和方向,并同时自动产生一个包括了超声波客观数据、手动输入数据在内的产程报告。4.3测量和分析(B型、M型、频谱多普勒、彩色模式)4.3.1一般测量4.3.2多普勒血流测量与分析,具有自动包络功能4.3.3妇产,心脏,血管,儿科等测量与分析4.3.4胎儿生长指标自动测量功能,包括胎儿双顶径、枕额径、头围、腹围、股骨长、肱骨长4.3.5自动NT测量技术4.3.6自动IT测量技术4.3.7不规则体积测量技术,快速测量一个或多个低回声的不规则体的体积4.3.8容积能量模式直方图技术,结合不规则体积测量可计算血管指数VI,FI和VFI4.4图像存储、管理及回放重现 4.4.1输入/输出信号:USB, HDMI, S-Video, VGA4.4.2连通性:医学数字图像和通信DICOM 3.04.4.3超声图像存档与病案管理系统4.4.4回放重现单元4.4.5硬盘容量≥2 T4.4.6一体化剪帖板:(在屏幕上)可以存储和回放动态及静态图像4.4.7配置具有单独医疗器械注册证的3D/4D容积数据离线处理软件,实现与主机相同的3D超声影像数据分析功能。数据可通过DICOM接口、USB或者DVD光盘传输,满足教学、培训和科研的要求。4.4.8配置妇产超声医学一站式管理平台软件,具有单独医疗器械注册证,通过设备 DICOM端口,采集超声图像、测量值以及三维原始数据,传入软件系统,实现在客户端电脑对数据进行后期处理,包括风险计算,数据检索,输出超声图文报告。4.4.9配置数字化软硬件智能超声方案,内置超声设备操作视频和学习课程,用户可以随时学习观看。在连接互联网的情况下,可与服务器同步下载课程资料,学习最新机器操作知识。4.4.10支持一键式输出3D打印格式,包括STL、OBJ、PLY、3MF、XYZ格式4.5技术参数要求4.5.1监视器≥22英寸高分辨率LCD监视器4.5.2操作控制台,可单键电动垂直调节高度,并可左右转动、前后移动和锁定4.5.3探头接口:≥4个,探头接口为无针式接口4.5.4≥12英寸多点触控触摸屏4.5.5空间分辨率:符合GB10152-2009国家标准4.5.6超声功率输出调节:B/M、PWD、Color Doppler输出功率可调4.6探头4.6.1频率:超宽频、变频探头,工作频率可显示,变频探头中心频率可选择≥3种,多普勒频率≥3种。4.6.2单晶面阵容积探头:超声频率2.0 — 8.0 MHz4.6.4腔内容积凸阵探头:超声频率4.0 — 9.0 MHz4.6.6腹部二维凸阵探头:超声频率2.0 — 5.0 MHz4.6.7腔内凸阵探头:超声频率4.0 — 9.0 MHz4.7二维灰阶及容积成像主要参数4.7.1凸阵探头(腹部探头),全视野,17cm深度时,在最高线密度下,二维帧频≥30帧/秒;4.7.2凸阵容积探头(腹部探头),全视野,17cm深度时,四维成像帧频≥30帧/秒 4.7.3数字集成化智能TGC分段≥8,无实体按键▲4.7.4二维成像扫描深度≥45cm孕晚期和特殊病人有更好的观察效果4.7.5回放重现:灰阶图像回放≥4000幅,四维图像回放≥400容积帧。4.7.6系统动态范围≥410dB4.7.7预设条件 针对不同的检查脏器,预置最佳化图像的检查条件,减少操作时的调节,及常用所需的外部调节及组合调节4.8频谱多普勒4.8.1方式:PW,CW4.8.2多普勒发射频率可视可调,中心频率明确显示4.8.3PWD:血流速度≥10m/s;CWD:血流速度≥21m/s4.8.4最低测量速度:≤0.3mm/s (非噪声信号)4.8.5零位移动:≥10级4.9彩色多普勒4.9.1显示方式:能量显示,速度显示、二维立体血流显示4.9.2凸阵探头(腹部探头),全视野,17cm深度时,在最高线密度下,彩色帧频≥10帧/秒;4.9.3凸阵容积探头(腹部探头),全视野,17cm深度时,四维彩色成像帧频≥9帧/秒4.9.4彩色显示速度:最低平均血流测量速度≤5mm/s(非噪声信号)4.9.5彩色增强功能:彩色多普勒能量图,方向性能量图五备件,资料及技术服务5.1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厂商应在中国境内方便的地点设置备件库,存入所有必须的备件,并保证8年以上的供应期。5.2专用工具:如有专用工具,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设备维护的专用工具。5.3卖方须向买方提供操作手册一套。5.4卖方须向买方提供设备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要求。5.5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卖方应在 7 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买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 费用。5.6设备安装后,项目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5.7在中国境内有相应的零配件库和维修机构.六、技术培训要求6.1现场培训:卖方应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各种功能。6.2网络培训:具有专用的网址或公众号,在线提供高级临床应用直播及产品操作指导。【郴州】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综合评分法(电子标)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超声医学中心更新1台产检彩超机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2024]0268号委托代理编号:HNXXZG2024-CZ-051采购人: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2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5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5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5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5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五、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7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7七、招标文件公告期限:7八、疑问及质疑:8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8十、其它补充事宜8第二章投标须知10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10第二节投标须知14一、总则14二、招标文件15三、投标文件16四、投标20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1六、中标信息公布23七、合同签订23八、政府采购政策24九、其他规定24第三章资格审查271.资格审查主体272.资格审查273.资格审查结果28附表1资格审查表29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30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31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32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32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341.评标方法342.评标程序34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44.投标文件的澄清34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56.推荐中标候选人367.编写评标报告368.评标报告复核369.停止评标3610.废标36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37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8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39附表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40附表3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41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42第五章采购需求48第二节、商务要求50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59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59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62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8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9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70一、开标一览表71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72三、授权委托书73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74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75附件4-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76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79附件4-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80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81五、投标函82六、分项报价84附件6-1分项报价说明84附件6-2分项报价明细表84七、采购需求响应85附件7-1响应-览表85八、合同条款偏离表86九、采购需求(技术、商务)偏离表87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88附件10-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88附件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0附件10-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91附件10-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92附页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93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94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95电子招投标相关规定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招标文件的下载、上传、解密,开评标均通过互联网操作,电子招标文件免费提供。2、招标文件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并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办事指南--招投标相关”)进行学习,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联系方式:客服电话0735-2369157,4009980000。三、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办事系统均需使用数字证书登陆进行操作。四、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移到互联网,招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组织线上开标,投标人通过互联网远程参加开标,并共同完成交易文件解密、唱标、异议和答复、开标确认、交流互动等开标活动。五、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可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办事系统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进入(http://www.czggzy.net/BidOpening)。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备具有上网卡和音视频功能的电脑自行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办事系统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http://www.czggzy.net/BidOpening),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开标期间,投标人在开标大厅与招标人进行相关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各交易主体的行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CA或账号密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出疑问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开标、唱标等实时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七、开评标全过程中,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1.第一章投标邀请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超声医学中心更新1台产检彩超机项目招标公告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人名称)的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超声医学中心更新1台产检彩超机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1.1.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超声医学中心更新1台产检彩超机项目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2024]0268号3、委托代理编号:HNXXZG2024-CZ-0514、采购项目预算:2180000.00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_/____________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___工业__6、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7、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90天9、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1.2.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包号 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最高限价节能产品进口产品1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超声医学中心更新1台产检彩超机项目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超声医学中心更新1台产检彩超机项目妇产科、盆底超声、经阴道子宫输卵管超声造影,满足产科超声诊断,妇科疑难病例超声诊断,腹部,泌尿,心脏,浅表小器官,外周血管及科研(具体参数详见采购需求)1套218万元218万元□□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元人民币):16788.00元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1.3.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2)¨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4、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所投货物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备案凭证);(2)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适用的备案凭证)。所投货物不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货物不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声明函(格式自拟)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______/_______。1.4.五、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2、公开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中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用户登录”“我要投标”“下载文件”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3、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4、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及解密,具体操作:投标人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czggzyzx.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ww.czggzyzx.cn/BidOpening)在规定时间自行远程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建议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容量为200MB以内。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30分钟1.6.七、招标文件公告期限: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4年12月6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2日17时00分止(5个工作日)。2、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1.7.八、疑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8.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1)名称: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地址:郴州市罗家井102号(3)联系人:廖先生、欧阳老师(4)电话:0735-2343960、0735-23439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芳头小区2单元4楼(3)联系人:文慧、苏海东(4)电话:181692008310735-2869669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1)名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地址: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联系人:政府采购科(4)电话:0735-22990201.9.十、其它补充事宜1、本公告选项:R表示选择£表示不选择。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3、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均由采购人支付。4、请投标人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公共资源版)”、“湖南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czggzy.czs.gov.cn/18375/18376/index.htm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zip5、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移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0731-82817876,介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地址: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大厅,咨询电话:4006682666、18175580110。6、由于投标人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各投标人在工作时间段上传投标文件,选择IE11浏览器进行文件解密,在操作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7、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而影响招投标活动,采购人将采取项目延期、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8、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4009980000第二章投标须知1.10.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超声医学中心更新1台产检彩超机项目第1.2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第2.1款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2.5款采购进口产品□接受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拒绝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3.2款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接受☑不接受第5.1款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5.2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不组织□ 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说明事项:二、招标文件第7.4款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条款偏离项数之和≥ 12项将导致无效投标。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招标文件中,凡编排有单独的中文序数或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序列号等字符的条款算一项商务或技术要求项数,相同内容的条款不重复计算项数。第9.1款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三、投标文件第13.2款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218.00万元。第13.8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进行一次性报价。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采用数据电文形式,并根据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14.1款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14.1(3)项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15.3款样品提供的规定☑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的时间: 地点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及第四章。2、中标人提供的样品保管、封存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16.1款投标有效期90日(日历日),如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90日的,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第17.1款分包分包要求: / 四、投标第19.1款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第22.1(4)款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限及方式投标人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起 30 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如因交易平台出现系统故障,导致解密无法完成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酌情延长解密时间)六、中标信息公布第26.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当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随机抽取第27.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投标人应当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并提交书面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采购人联系部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735-2343960通讯地址: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联系电话:0735-3239888通讯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鹿洞街道青年大道芳头小区 2 单元 4 楼注: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八、其他规定第32.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集中采购机构不收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第33.1款其他规定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若因投标人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各投标人在工作时间段内上传投标文件,在操作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2、投标人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继续进行。若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交易系统技术故障等情形,导致解密无法完成而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采购人有权采取非加密文件上传、纸质标书评审方式或将项目延期、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3、合同备案 3.1中标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日历日)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应当在合同签订后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公示,并将合同原件交采购代理机构存档。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提供四份纸制投标文件(装订成册)至采购代理机构。纸制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5、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制造商产品彩页、虚假业绩、虚假证书等)、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行政监管部门严肃查处。6、免责声明 6.1 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因何种因素导致招标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人未中标、项目终止招标的,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投标人的投标费用。 6.2 投标人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1.11.第二节投标须知1.11.1.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2.定义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5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2.6电子招标投标:是指电子招标投标参与各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用网络信息技术,使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签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1.11.2.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8.询问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9.4通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1.11.3.三、投标文件10.投标语言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计量单位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开标一览表(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4)投标函(5)分项报价(6)采购需求响应(7)合同条款偏离表(8)采购需求偏离表(9)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0)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2.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3.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3.5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13.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15.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7.分包17.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7.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7.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8.电子投标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8.1投标人确认投标后,应当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认可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制作投标文件(含澄清、说明文件)并进行固化、加密;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18.2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资格证明文件,不得将其编制上传到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否则,由于编制上传位置失误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由此所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3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商务、技术及综合评分表相关资料。必须按招标文件目录和节点对应位置上传或填写相应资料,否则,由于编制上传位置失误,系统将判断投标人未提交此项资料,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4投标人应注意压缩电子文件,上传的有关扫描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复印件,无法阅读、识别和判断的,由此可能导致的不予计分、废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5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指定签章处采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进行签章。18.6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19.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提交19.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后,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平台的对应项目。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9.2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19.3建议投标人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系统将显示“上传成功”。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提交文件或与系统运维机构联系。由于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0.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20.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了修改、澄清文件的,投标人应按照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21.串通投标行为2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2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签章;1.11.4.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2.开标22.1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电子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加密的;(3)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至交易平台的;(4)投标人未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时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5)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2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在交易平台上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投标人参加。22.3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网上开标系统,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22.4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读。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登根据系统显示宣布报名的投标人数量和上传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2)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根据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提示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限见第二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解密成功的为有效投标人,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当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开标不再继续。(3)唱标。以投标人《开标一览表》为准,由系统在线公布投标人名单、开标关键数据。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即时生成《开标记录表》,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可以在线即时查看、下载。(4)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确认。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2.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处理。22.7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1)投标人未按要求配置开标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导致解密失败的;(2)投标人电脑故障或无法上网,导致解密失败的;(3)投标人电子CA证书发生故障、失效、错误等,导致解密失败的;(4)解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5)其他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效的情形。23.资格审查23.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8“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2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经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24.评标委员会24.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4.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4.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5.评标25.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1.11.5.六、中标信息公布26.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26.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6.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投标人询问及质疑27.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7.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7.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7.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27.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1.11.6.七、合同签订28.签订合同28.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8.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8.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8.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9.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29.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11.7.八、政府采购政策30.政府采购政策30.1优先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对该部分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0.2强制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0.3价格评审优惠:(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小微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的服务、工程情形的,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5)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中小企业,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6)本章第1.2款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预留部分不再享受本款“价格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30.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30.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0.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0.1款、第30.2款、第30.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中小企业:货物类采购项目,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服务类采购项目,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件规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0.7执行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策的规定:(1)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应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应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成员)、分包企业(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0.8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30.9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1.11.8.九、其他规定31.招标不足三家处理31.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1.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2.招标代理服务费32.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4.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34.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运行,影响到招投标活动无法继续开展时,按交易中心应急预案措施执行:(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网络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6)电力中断等其他特殊情况。34.2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经交易中心相关部门确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选择采取如下措施,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1)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文件解密时间,采取远程解密等,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继续实施;(2)项目作延期开标处理,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开标活动;(3)对已在评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酌情延期进行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评审工作。2.第三章资格审查2.0.1.1.资格审查主体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2.0.2.2.资格审查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2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名、盖章的;(4)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3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湖南(https://credit.fgw.hunan.gov.cn/)、信用郴州(http://xycz.czs.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0.3.3.资格审查结果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2.0.3.1.附表1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基本资格证明资料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特定资格证明材料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特定资格证明材料的3按湘财购[2022]17号文件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投标人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供应商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说明供应商提交《投标人资格声明》,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交《投标人资格声明》,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7签署、盖章资格证明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盖章的8信用记录信用记录符合要求的 9其他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10.....结论2.0.3.2.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采购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日期:年月日2.0.3.3.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合格投标人名称采购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第1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3款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第3.4款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第4.2款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按本章正文规定修正第5.2(1)项相同品牌产品投标报价相同的/第5.2(2)项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第5.4(1)项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 10%-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 2、给予联合体 / %的价格扣除。本文件所称联合体价格扣除是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3、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评审中价格扣除参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扣除比例标准,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第5.4(1)项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评审中价格扣除参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扣除比例标准,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第5.4(1)项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评审中价格扣除参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扣除比例标准,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第5.4(1)项价格评审优惠个体工商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第5.4(2)项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发布)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4 %,价格 4 %。第5.4(2)项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发布)内的: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4 %、价格 4 %。第5.4(2)项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1、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中小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1、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中小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第6.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1.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2.1.4.1.评标方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规范前附表”(以下简称【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1.5.2.评标程序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2.1.6.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3.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3.3款规定处理。2.1.7.4.投标文件的澄清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数据电文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电子签名或者加盖单位电子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数据电文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电子签名,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至交易平台。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5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2.1.8.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5.2款规定处理。5.4政府采购政策:(1)价格评审优惠: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2.1.9.6.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1.10.7.编写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电子签名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1.11.8.评标报告复核8.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8.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8.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1.12.9.停止评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1.13.10.废标10.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招标人项目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1.14.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2.2.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应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投标无效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2.1.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合同履行期限是否响应招标文件2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3投标文件中商务和技术文件的签署、盖章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5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如有),分项报价也不得超过采购项目的分项预算(如有)。6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没有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7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8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的实质性条款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结论注:1、上述内容符合的用“√”表示,不符合的用“×”表示,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2、以上内容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属于符合性审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其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比较和评价环节。2.2.2.附表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投标人名称符合性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原因2.2.3.附表3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合格投标人名称2.3.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1.综合评分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3(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3.投标报价评价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报价权重分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3(2)项以及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5.评标总得分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评标总得分=A投标报价得分+A技术项得分+A商务项得分+A优先采购加分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2.3.1.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评标方法及标准序号项 目权值的取值1报价(A1)0.302技术(A2)0.503商务(A3)0.20 合计1.00附表1投标报价评分表A1:(该部分所占权值30%)基本分:100分。1投标供应商名称供应商A供应商B供应商C供应商D供应商E1投标供应商报价2经评审的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名称供应商A供应商B供应商C供应商D供应商E2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价格3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低价优先法计算公式除评标基准价得报价满分的投标人外,其他合格投标人报价得分的计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5投标报价乘权后的得分6享受政策优惠的产品投标报价得分调整标准1.优先采购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价格加分比例为 4 %;2.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加分比例为 4 %;3.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价格加分比例:按本章第一节中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第5.4(1)项:价格评审优惠执行7享受政策优惠的计算公式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最终得分=价格得分+价格得分×价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8加上享受政策优惠的价格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全体签字:时间:附表2技术标评审评分表A2(所占权值:50%)该部分基本分为10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标准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进行评价、打分。序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说明分值供应商得分序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说明分值123技术部分对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功能响应程度的评价(80分)1、标注为“▲”的重要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50分,经评审小组审定负偏离项数在5项以内(含5项)每一项负偏离扣10分。负偏离超过5项,本项得0分。2、未标注“▲”的一般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30分,负偏离项数在6项以内(含6项)每一项负偏离扣5分。负偏离超过6项,本项得0分。注:①负偏离包括但不限于:缺漏项、技术参数不明、配置不详等。②“▲”参数要求提供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投标货物的印刷资料或彩页或投标产品的技术白皮书或技术说明书或产品注册证及附件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未提供的视为负偏离;如印刷资料或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技术说明书或产品注册证及附件与第三方检测报告不一致的,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需要提供证明文件的技术参数,在提供的证明文件上,建议醒目标注其技术指标相对应的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条款,方便专家查找)。80技术部分技术方案(20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组织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实施组织安排;2、实施计划;3、质量保证措施;4、设备配置清单等内容;上述小项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内容完整合理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每项得5分。存在一般缺陷的小项方案得3分 (一般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有缺失,不影响项目的实施)。未提供或存在重大缺陷的小项方案不得分(重大缺陷是指方案凭空编造、与采购项目和采购需求无关,无法指导项目实施)20合计100附表2-1享受政策优惠的产品技术得分调整表基本分:100分。单位:万元1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价格供应商A供应商B供应商C供应商D供应商E2享受政策优惠的产品技术得分调整标准1、优先采购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比例为 4 %;2、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比例为 4 %;3、优先采购两型产品:技术加分比例为 4 %。3享受政策优惠的计算公式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技术最终得分=技术得分+技术得分×加分比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4政策优惠类型5享受政策优惠的技术得分调整后的最终得分评委签字:附表3商务标评分表A3(所占权值:20%)该部分基本分为10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标准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进行评价、打分。注: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计分序号评审项目评价标准及方法分值供应商得分1231售后服务方案(60分)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售后服务方案,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售后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日常维保方案;2、应急响应方案;3、售后服务承诺;4、培训服务方案、5、软件版本升级服务方案;6、安装调试方案等;上述小项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内容完整合理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每项得10分。存在一般缺陷的小项方案得5分(一般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有缺失,不影响项目的实施)。未提供或存在重大缺陷的小项方案不得分(重大缺陷是指方案凭空编造、与采购项目和采购需求无关,无法指导项目实施)602对业绩的评价(40分)提供所投同类产品自2021年12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订时间为准)起至今(开标截止日前)的销售供货业绩,每有一份业绩得20分,最高得40分。(注: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能清楚的辨析所投产品名称与型号、合同需双方签字盖章、签署时间等合同内容。)40合计100序号评审项目评价标准及方法分值供应商得分1231售后服务方案(60分)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售后服务方案,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售后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日常维保方案;2、应急响应方案;3、售后服务承诺;4、培训服务方案、5、软件版本升级服务方案;6、安装调试方案等;上述小项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内容完整合理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每项得10分。存在一般缺陷的小项方案得5分(一般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有缺失,不影响项目的实施)。未提供或存在重大缺陷的小项方案不得分(重大缺陷是指方案凭空编造、与采购项目和采购需求无关,无法指导项目实施)602对业绩的评价(40分)提供所投同类产品自2021年12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订时间为准)起至今(开标截止日前)的销售供货业绩,每有一份业绩得20分,最高得40分。(注: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能清楚的辨析所投产品名称与型号、合同需双方签字盖章、签署时间等合同内容。)40合计100第5章采购需求2.4.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包号 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最高限价节能产品进口产品1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超声医学中心更新1台产检彩超机项目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超声医学中心更新1台产检彩超机项目妇产科、盆底超声、经阴道子宫输卵管超声造影,满足产科超声诊断,妇科疑难病例超声诊断,腹部,泌尿,心脏,浅表小器官,外周血管及科研(具体参数详见采购需求)1套218万元218万元□□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元人民币):16788.00元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具体标的。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标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第二节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标的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标的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第二节、技术参数需求科室超声科设备名称超高档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数量1套应用范围妇科,产科,生殖安装场地超声诊室环境要求恒温恒湿网络要求医院内网端口主要功能妇产科、盆底超声、经阴道子宫输卵管超声造影,满足产科超声诊断,妇科疑难病例超声诊断,腹部,泌尿,心脏,浅表小器官,外周血管及科研。质保期限≥2年 配置清单序号主要配置或组件名称数量备注1主机1(把/台) 2腔内探头1(把/台) 3腔内容积探头1(把/台) 4腹部单晶体探头1(把/台) 5腹部容积探头1(把/台)设备技术参数序号技术参数及要求核心参数设置理由一超高档实时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二数量:1套(四把探头)三设备用途:妇产科、腹部、胎儿心脏、新生儿、心脏、泌尿科、浅表组织与小器官、外周血管及科研的高档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尤其在妇产科、胎儿心脏、盆底超声、经阴道子宫输卵管超声造影领域具有突出优势,满足产科超声诊断,妇科疑难病例超声诊断,胎儿畸形产前诊断及科研,四主要规格及系统概述4.1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包括:4.1.1主机一体化LCD显示器 ≥22英寸,全方位关节臂旋转4.1.2液晶触摸屏≥12.1英寸, 可通过触控屏的多点触控进行容积图像的旋转、放大、切割等直观操作,也可以通过触屏上手势划线实现任意切面成像以及多光源调节功能。4.1.3数字化二维灰阶成像单元4.1.4数字化彩色多普勒单元4.1.5数字化能量多普勒成像单元4.1.6PW脉冲波多普勒成像单元4.1.7CW连续波多普勒成像单元4.1.8实时四维成像单元4.1.9二维凸阵探头可以支持CW连续波多普勒成像,便于进行胎儿心脏血流速度测量4.1.10胎儿心脏成像模式,可以同时实现2条解剖M型▲4.1.11二维灰阶血流成像技术,采用非多普勒原理,无彩色取样框限制,不需要造影剂,可以对血流进行实时显示,反应血流动力学真实状态。全视野范围内直接观察血流动力学特性和血管壁结构,彻底消除在彩色血流图方式下观察血管时彩色图叠加造成的图象遮盖和彩色混叠伪影,同时获得比彩色多普勒血流图高3倍的帧频和空间分辨率4.1.12二维立体血流成像技术,二维探头即可呈现立体血流形态,增强血流边界的显示及可视化效果。4.1.13具有二维超低速血流显示技术,三维超低速血流显示技术,全面显示组织器官微血流灌注状态。4.1.14组织多普勒成像技术4.1.15弹性成像技术4.1.6宽景成像技术,支持所有凸阵和线阵探头4.1.7主机内置ESHRE(欧洲人类生殖与胚胎学学会)与ESGE(欧洲妇科内镜学会)指南推荐的子宫形态分类方法,可以直接根据示意图,判断子宫形态。4.1.8具备IDEA(国际深度子宫内膜异位症组织)专家共识推荐的标准超声图文评估流程助手,帮助使用者对深度子宫内膜异位症进行标准化评估。4.1.9支持机械指数和热指数警报设置,可自定义声输出限制并将其设定到系统中,将在扫描时提供超预设警报。4.1.10具有声影抑制消除技术,提升声影区域图像显示效果。4.2容积四维成像技术:▲4.2.1支持灰阶及血流三维/四维成像模式,具有虚拟光源移动技术,最大支持3个独立的可移动光源。可实现表面成像和透视剪影成像,同时观察组织的外部轮廓和内部结构。每一个光源包括三种类型的、可选择—平行光源、点状光源、遮罩光源。平行光源可调节空间位置,点光源可调节空间位置和距离,遮罩光源可调节空间位置、距离、入射角度和旋转方向。4.2.2断层超声显像技术4.2.3具有胎儿自动识别技术,可实时自动跟踪胎儿运动并调整容积成像框位置,快速获得胎儿表面容积成像,提高工作效率。4.2.4卵泡智能容积成像,自动彩色编码显示,并按照体积大小排序及计数。▲4.2.5专用窦卵泡智能容积成像,自动彩色编码显示,并按照体积大小排序及计数。用于生殖医学的卵泡生长智能监测,包括卵泡体积测量、排序和生长曲线。4.2.6时间空间相关成像技术▲4.2.7胎心容积导航技术,2步自动获取包括四腔心、左室流出道、右室流出道、胃泡、静脉连接、导管弓、主动脉弓、三血管气管切面。基于容积超声的胎儿心脏数据,进行智能切面识别,通过计算机辅助智能化诊断,提供了标准的四腔心、左室流出道、右室流出道、胃泡、静脉连接、三血管、主动脉弓和导管弓等切面4.2.8具有实时四维穿刺引导功能,有穿刺引导线。4.2.9腔内容积探头具有四维实时对比谐波造影功能,支持阴道子宫输卵管超声造影检查。4.2.10胎儿颅脑自动分析功能,基于深度学习算法支持,一键自动获取胎儿颅脑正中矢状面,经丘脑平面,经小脑平面,经侧脑室平面。一键自动同时测量BPD,HC,OFD, CM 后颅窝池, Cerebellum小脑横径, Vp 侧脑室后脚。4.2.11具备智能三维产程监测功能,能够测量胎儿头部进程、旋转和方向,并同时自动产生一个包括了超声波客观数据、手动输入数据在内的产程报告。4.3测量和分析(B型、M型、频谱多普勒、彩色模式)4.3.1一般测量4.3.2多普勒血流测量与分析,具有自动包络功能4.3.3妇产,心脏,血管,儿科等测量与分析4.3.4胎儿生长指标自动测量功能,包括胎儿双顶径、枕额径、头围、腹围、股骨长、肱骨长4.3.5自动NT测量技术4.3.6自动IT测量技术4.3.7不规则体积测量技术,快速测量一个或多个低回声的不规则体的体积4.3.8容积能量模式直方图技术,结合不规则体积测量可计算血管指数VI,FI和VFI4.4图像存储、管理及回放重现 4.4.1输入/输出信号:USB, HDMI, S-Video, VGA4.4.2连通性:医学数字图像和通信DICOM 3.04.4.3超声图像存档与病案管理系统4.4.4回放重现单元4.4.5硬盘容量≥2 T4.4.6一体化剪帖板:(在屏幕上)可以存储和回放动态及静态图像4.4.7配置具有单独医疗器械注册证的3D/4D容积数据离线处理软件,实现与主机相同的3D超声影像数据分析功能。数据可通过DICOM接口、USB或者DVD光盘传输,满足教学、培训和科研的要求。4.4.8配置妇产超声医学一站式管理平台软件,具有单独医疗器械注册证,通过设备 DICOM端口,采集超声图像、测量值以及三维原始数据,传入软件系统,实现在客户端电脑对数据进行后期处理,包括风险计算,数据检索,输出超声图文报告。4.4.9配置数字化软硬件智能超声方案,内置超声设备操作视频和学习课程,用户可以随时学习观看。在连接互联网的情况下,可与服务器同步下载课程资料,学习最新机器操作知识。4.4.10支持一键式输出3D打印格式,包括STL、OBJ、PLY、3MF、XYZ格式4.5技术参数要求4.5.1监视器≥22英寸高分辨率LCD监视器4.5.2操作控制台,可单键电动垂直调节高度,并可左右转动、前后移动和锁定4.5.3探头接口:≥4个,探头接口为无针式接口4.5.4≥12英寸多点触控触摸屏4.5.5空间分辨率:符合GB10152-2009国家标准4.5.6超声功率输出调节:B/M、PWD、Color Doppler输出功率可调4.6探头4.6.1频率:超宽频、变频探头,工作频率可显示,变频探头中心频率可选择≥3种,多普勒频率≥3种。4.6.2单晶面阵容积探头:超声频率2.0 — 8.0 MHz4.6.4腔内容积凸阵探头:超声频率4.0 — 9.0 MHz4.6.6腹部二维凸阵探头:超声频率2.0 — 5.0 MHz4.6.7腔内凸阵探头:超声频率4.0 — 9.0 MHz4.7二维灰阶及容积成像主要参数4.7.1凸阵探头(腹部探头),全视野,17cm深度时,在最高线密度下,二维帧频≥30帧/秒;4.7.2凸阵容积探头(腹部探头),全视野,17cm深度时,四维成像帧频≥30帧/秒 4.7.3数字集成化智能TGC分段≥8,无实体按键▲4.7.4二维成像扫描深度≥45cm孕晚期和特殊病人有更好的观察效果4.7.5回放重现:灰阶图像回放≥4000幅,四维图像回放≥400容积帧。4.7.6系统动态范围≥410dB4.7.7预设条件 针对不同的检查脏器,预置最佳化图像的检查条件,减少操作时的调节,及常用所需的外部调节及组合调节4.8频谱多普勒4.8.1方式:PW,CW4.8.2多普勒发射频率可视可调,中心频率明确显示4.8.3PWD:血流速度≥10m/s;CWD:血流速度≥21m/s4.8.4最低测量速度:≤0.3mm/s (非噪声信号)4.8.5零位移动:≥10级4.9彩色多普勒4.9.1显示方式:能量显示,速度显示、二维立体血流显示4.9.2凸阵探头(腹部探头),全视野,17cm深度时,在最高线密度下,彩色帧频≥10帧/秒;4.9.3凸阵容积探头(腹部探头),全视野,17cm深度时,四维彩色成像帧频≥9帧/秒4.9.4彩色显示速度:最低平均血流测量速度≤5mm/s(非噪声信号)4.9.5彩色增强功能:彩色多普勒能量图,方向性能量图五备件,资料及技术服务5.1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厂商应在中国境内方便的地点设置备件库,存入所有必须的备件,并保证8年以上的供应期。5.2专用工具:如有专用工具,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设备维护的专用工具。5.3卖方须向买方提供操作手册一套。5.4卖方须向买方提供设备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要求。5.5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卖方应在 7 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买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 费用。5.6设备安装后,项目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5.7在中国境内有相应的零配件库和维修机构.六、技术培训要求6.1现场培训:卖方应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各种功能。6.2网络培训:具有专用的网址或公众号,在线提供高级临床应用直播及产品操作指导。345.第三节、商务要求一、验收要求、标准和方法1、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对到货产品的数量、型号、外观质量、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要求中标人提供验收方案(包括货物部分和工程部分),由采购人书面审定后实施,与采购人协商后确定。要求中标人在验收前向采购人提供汇集成册的全套技术文件及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以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2、项目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如需委托专家验收,验收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3、验收地点:产品安装地。4、因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则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检测,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5、验收之前须对该项目所有软硬件系统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系统操作人员能熟练使用,提交培训相关文档。二、项目实施要求1、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使用单位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1.2中标人负责设备在现场的保管,直至验收合格。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2、包装:原厂原包装送货,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指定人员验证后方可开箱。3、安装调试及施工等:3.1本项目的安装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应对产品和系统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为顺利安装运行提供完全技术保证。3.2中标人须加强设备安装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3.3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设备资料、技术文档、使用说明书等,移交采购人。3.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技术要求、验收要求和现场情况等,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辅材,以及运输、安装、网络接口、系统升级、调试、验收等人工、管理等全过程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4、调试:调试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必要条件。并应向采购人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系统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系统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5、人员培训要求:中标人应科学制定相配套的培训计划,对采购人的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切实有效的培训,确保产品能良好地运作。培训内容至少包括:对使用操作人员提供的正常使用和简单维护培训,应提供系统的培训教材,保证培训质量。培训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培训实施具体细节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共同商定。三、质量保证1、中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生产的设备、配件和软件,保证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涉及的软件必须为正版授权软件,本次采购的设备涉及操作系统的应为正版系统,并在中标后提供相关证明。2、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在投标书中对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做出说明,并完整地履行质保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3、软硬件授权不受使用期限限制,未经业主同意不得锁定、停机或停止授权。四、售后服务要求1、本项目整体项目的免费质保期要求≥2年(起算日期为验收通过日)。质保期内所有产品(所有软硬件设备)维护、巡检(每年不得低于4次)、维修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并建立检修记录,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质保期满后设备出现故障需更换配件,维修时只收取零配件费用,免收其他费用。(中标后提供厂家承诺函,格式自拟)2、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因设备配置、设备或零部件制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中标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更换,保证设备及时恢复正常,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零件及服务,并应及时有效。质保期后应提供长期优质服务。在使用寿命期内,中标人应保证对设备的零配件、易损件的供应。4、响应时间:中标人应能保证设备使用运行所需的备件和具备相关技术保障机制,并保证质保期内每周7×24小时技术支持,4小时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12小时内将设备故障排除完毕,若12小时内无法将设备故障排除,直接对该故障设备更换新设备建议增加。5、质保期外维修或提供配件均按成本价计。具体措施需在响应文件中注明。一般问题要求1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特殊问题应采用替换法保证买方的正常工作,如不能及时赶到,用户方委托其它单位维修,其费用由卖方承担。6、投标单位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或代理机构不能因为设备停产而拒绝提供备品备件,应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同类档次规格的设备。7、中标人应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名称、联系方法等。中标人的售后服务机构名称、联系方法等如有变化,应及时通知采购人。中标人不及时通知采购人,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8、中标人售后服务机构不履行本合同质量和售后服务有关规定,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9、投标人必须根据本次招标文件所制定的目标和范围,提出相应的技术及售后服务方案,明确指出技术支持服务提供者,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只有经安装调试并且技术性能达到用户需求书所述的技术要求后,采购方才能接受全部货物。10、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中标人所提供产品的质保期应满足清单中要求的质保时间,并保证长期提供系统正常工作所需的备品备件。11、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对项目进行设备维护人员培训,达到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并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五、其他要求及说明1.交货时间及地点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1.2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设备资料、技术文档、使用说明书等,移交采购人。六、付款方式和条件一期付款:甲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贰个月内付合同金额的97%给乙方,尾款3%于免费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给乙方。七、项目实施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的,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八、其他未尽事宜合同中约定★对于上述商务要求,投标人不得偏离,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未作出承诺的为无效投标。第6章政府采购合同(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本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本协议书仅供参考,不作限制)5.1.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4)项目负责人:。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4.付款:1、。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5.2.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4.乙方应提供的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3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0.解决争议的方法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2.通知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4.合同生效24.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5.3.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本章第二节第1.1款甲方名称、地址 名称: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超声医学中心更新1台产检彩超机项目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本章第二节第1.2(6)项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本章第二节第5.1款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履行合同的时间: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地点及方式: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本章第二节第9.2(1)项质量保证期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本章第二节第9.2(3)项响应时间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本章第二节第13.5款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本章第二节第14.2(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本章第二节第20.2款解决争议的方式协商解决。本章第二节第23.1款合同未尽事项合同中约定本节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四、投标函五、分项报价六、采购需求响应七、合同条款偏离表八、采购需求偏离表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十、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一、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注:1、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资格证明文件,不得将其编制到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否则,由于编制失误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商务和技术及综合评分表相关资料。否则,由于编制失误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政府采购投标文件5.4.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年月日5.4.2.一、开标一览表政府采购计划号:__________委托代理编号: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投标报价其他内容小写金额:__ _______(人民币元)大写金额:__ _______(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备注:1、本“开标一览表”所填报价应与交易平台上所填电子“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致,否则,以交易平台上所填电子“开标一览表”报价为准。2、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3、投标人提交两份及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且未书面说明哪个有效或以哪个为准的,其投标无效。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日期:年月日5.4.3.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日期:年月日5.4.4.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5.4.5.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须知1、投标人应按第二章第15.1款要求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4-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附件4-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书(本节附4-4)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5.4.5.4.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按第二章第14.1(2)项要求提供。(1)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2)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5.4.5.5.附件4-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投标人名称(盖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产检彩超机 医用超 超高档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