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共绿地及行道树管养招标公告(深圳市绿化管理处2024)


项目概况
2025年公共绿地及行道树管养项目(滨河、滨海大道段)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9:30(北京时间)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ZDL2024002208(CLF0124SZ17ZC33)
(二)项目名称:2025年公共绿地及行道树管养项目(滨河、滨海大道段)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8,442,415.00元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8,442,415.00元
(五)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同履行期限: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经费计算开始时间为原养护公司与本项目中标人交接之日起计算。
2.合同延期: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满可以续签,但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因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采购人保留不续签的权利。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服务参与投标。
(九)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深圳市财政局。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七)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7日9:30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7日9:30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并前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办事大厅4、5号窗口;电子密钥办理咨询电话:0755-83948165),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12月17日9: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二)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12月17日9:3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三)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09:30-10:0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二)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4年12月12日00:00(北京时间)前,投标人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4年12月14日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四)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https://cgj.sz.gov.cn/)、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3.以上媒体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公告内容为准。
(六)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办库〔2022〕35 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 号)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绿化管理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静逸街1号
联系方式:深圳市绿化管理处0755-8374673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755-88377572转2312
邮编:518040
邮箱:cailiansz@126.com

八、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szcz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PD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DOC:-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附件:(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后面附件-

通用附件:
1.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
2.供应商端操作手册。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6日

公告附件列表:

附件1:附录.中小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文件.zip

附件2:[SZDL2024002208-A]2025年公共绿地及行道树管养项目(滨河、滨海大道段).docx

附件3:[SZDL2024002208-A]2025年公共绿地及行道树管养项目(滨河、滨海大道段).pdf

附件4:招标文件附件.zip

附件5:[SZDL2024002208-A]2025年公共绿地及行道树管养项目(滨河、滨海大道段).szczf

\n附件3 道路绿化养护检查考评奖励措施\n附件3 道路绿化养护检查考评奖励措施\n附件3 道路绿化养护检查考评奖励措施\n附件3 道路绿化养护检查考评奖励措施\n\n序号\n条件\n奖励分数\n奖励金额(元)\n\n1\n受到国家、省层面表彰、报道\n奖励2分\n\n\n2\n受到市级层面表扬、报道\n奖励1.5分\n\n\n3\n养护路段效果突出、被选定为学习典型的示范点\n奖励1.5分\n\n\n4\n通过精心养护,使管养标段内悬挂绿化(不少于200米)生长茂盛、冠型饱满、形态优美\n奖励1分\n\n\n5\n通过精心养护,使管养标段内绿地(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植物生长茂盛、冠型饱满、形态优美,草坪平整美观。\n奖励1分\n\n\n6\n一个自然段悬挂绿化、一个连续路段内开花乔灌木开花效果高于正常水平的\n奖励0.5分\n\n\n7\n开展树穴整治取得良好效果的(按照自然段计算,连续200株以上)\n奖励0.5分\n\n\n8\n通过创新养护手段,使绿化景观效果明显改善提升\n奖励0.5分\n\n\n9\n采用科学化、智能化手段,有效解决绿地养护问题\n奖励1分\n\n\n10\n在应急抢险过程中快速反应、行动规范、效率高超的绿化队伍\n奖励1分\n\n\n备注:\n备注:\n备注:\n备注:\n\n\n1.优秀管理人员和养护工人由各绿化企业提出名单,其中管理人员共奖励3人,候选名单由各企业按照D1-4标各两个、D5标1个的名额上报,由监管中心管理人员评定或另外提名共奖励3人;养护工人按照各标段合同应上岗人数的3%上报候选名单,结合监管中心的提名并根据双月检排名结果确定奖励人数(排名第一的奖励人数为该企业应奖励人数的1.5倍、第二名按1倍、三名按0.5倍奖励)。\n1.优秀管理人员和养护工人由各绿化企业提出名单,其中管理人员共奖励3人,候选名单由各企业按照D1-4标各两个、D5标1个的名额上报,由监管中心管理人员评定或另外提名共奖励3人;养护工人按照各标段合同应上岗人数的3%上报候选名单,结合监管中心的提名并根据双月检排名结果确定奖励人数(排名第一的奖励人数为该企业应奖励人数的1.5倍、第二名按1倍、三名按0.5倍奖励)。\n1.优秀管理人员和养护工人由各绿化企业提出名单,其中管理人员共奖励3人,候选名单由各企业按照D1-4标各两个、D5标1个的名额上报,由监管中心管理人员评定或另外提名共奖励3人;养护工人按照各标段合同应上岗人数的3%上报候选名单,结合监管中心的提名并根据双月检排名结果确定奖励人数(排名第一的奖励人数为该企业应奖励人数的1.5倍、第二名按1倍、三名按0.5倍奖励)。\n\n\n3.每个标段同一地点同一申请内容只能申请一次奖励。\n\n\n\n\n4.每个双月考评中,每个标段同类申请奖项以1个封顶。\n\n\n\n\n\n\n\n\n附件5:检查考评流程图一.日常检查日常监管人员(至少一名监管人员+养护公司管理人员)发现问题扣分扣款整改(确定整改时间)跟踪整改(一周后复检未能完成整改双倍扣分扣款(一周为整改单位,直至问题完成整改为止))跟踪整改(逾期未整改按规定扣分扣款一周后复检仍未完成整改双倍扣分扣款(一周为整改周期,直至问题完成整改为止))工作日每日监管日常监管人员(至少一名监管人员+养护公司管理人员)发现问题扣分扣款整改(确定整改时间)跟踪整改(一周后复检未能完成整改双倍扣分扣款(一周为整改单位,直至问题完成整改为止))跟踪整改(逾期未整改按规定扣分扣款一周后复检仍未完成整改双倍扣分扣款(一周为整改周期,直至问题完成整改为止))工作日每日监管备注:1.检查内容包括规范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清洁、浇水等涉及安全、影响景观的养护问题,以及对养护计划完成进度,筛查养护遗漏缺位内容。2.上级部门检查、市容环境考核、民生诉求、人大代表建议、媒体曝光等涉及日常养护服务质量的个案,经绿化处核实属于养护公司责任的,直接计入日常检查扣分扣款。其他案件超期未整改的,转入日常检查扣款。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扣分扣款整改(确定整改时间)跟踪整改(一周后复检未能完成整改双倍扣分扣款(一周为整改单位,直至问题完成整改为止))跟踪整改(逾期未整改按规定扣分扣款一周后复检仍未完成整改双倍扣分扣款(一周为整改周期,直至问题完成整改为止))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人员(二人及以上)发现问题扣分扣款整改(确定整改时间)跟踪整改(一周后复检未能完成整改双倍扣分扣款(一周为整改单位,直至问题完成整改为止))跟踪整改(逾期未整改按规定扣分扣款一周后复检仍未完成整改双倍扣分扣款(一周为整改周期,直至问题完成整改为止))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人员(二人及以上)备注:检查内容和时间将提前通知养护公司三.双月检查双月检查人员(分为现场考评小组、内业考评小组)提交绿化养护资料样点查验抽取样点全面检查并评议考评结果同步进行录入、计算资料核查(绿地档案+管理台帐+人力投入资料、车辆机械设备+管养质量内控体系运行情况+其它养护资料)养护计划及其实施情况(对本检查周期两个月的养护计划及其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奖励评定现场考评内业考评双月检查人员(分为现场考评小组、内业考评小组)提交绿化养护资料样点查验抽取样点全面检查并评议考评结果同步进行录入、计算资料核查(绿地档案+管理台帐+人力投入资料、车辆机械设备+管养质量内控体系运行情况+其它养护资料)养护计划及其实施情况(对本检查周期两个月的养护计划及其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奖励评定现场考评内业考评备注:1.接管时间不足两个月的绿地,只考评不扣分扣款;调级时间不足两个月的绿地,按原级别标准进行考评。2.现场考评抽样比例如下:特级养护绿地按面积比例≥10%抽样;一级养护绿地按面积比例≥5%抽样;二、三级养护绿地合并按面积比例≥3%抽样;悬挂绿化按盆数(米数)比例≥5%抽样;行道树按株数比例≥5%抽样。\n道路绿化双月考评奖励事项申报表\n\n\n\n\n\n\n申请单位:(公章)\n\n\n申请日期:\n\n\n\n申请时间\n\n\n所在考评周期\n\n\n\n申请事项及编号\n申报条件描述\n\n佐证照片(如改造提升需前后对比照片)\n\n\n\n\n\n\n\n\n\n\n监管人员\n意见\n\n\n\n\n\n\n考评小组\n意见\n\n\n\n核定奖励分数\n核定奖励金额\n\n\n\n\n\n\n\n\n备注\n\n\n\n\n\n\n\n\n\n\n\n道路绿地养护重点工作年历月份工作重点草坪灌木乔木病虫害防治重点月份工作重点修剪施肥修剪施肥修剪施肥乔木月份工作重点大叶油草台湾草蟛蜞菊施肥绿篱和造型灌木木本花坛和单株灌木施肥行道树和行列树开花乔木绿地内树木施肥乔木1月清理落叶、抗旱保水、防火≥1次≥1次≥1次1次(根据不同植物类型进行整形修剪或适度重剪)1次(根据不同植物类型进行整形修剪或适度重剪)清除安全隐患清除安全隐患清除安全隐患榕管蓟马2月清理落叶、抗旱保水、防火≥1次≥1次≥1次1次(根据不同植物类型进行整形修剪或适度重剪)1次(根据不同植物类型进行整形修剪或适度重剪)结合修剪施有机肥下沿线、安全修剪、清除萌蘖、树穴补植、修理下垂枝、安全隐患、清除萌蘖下垂枝、安全隐患、清除萌蘖开花乔木追施复合肥榕管蓟马3月清理落叶、松土除杂、补植、填沆洼、清理过高土层≥1次≥1次≥1次追施复合肥1次(根据不同植物类型进行整形修剪或适度重剪)1次(根据不同植物类型进行整形修剪或适度重剪)结合修剪施有机肥下沿线、安全修剪、清除萌蘖、树穴补植、修理下垂枝、安全隐患、清除萌蘖下垂枝、安全隐患、清除萌蘖开花乔木追施复合肥榕管蓟马4月松土除杂、补植、树木扶正、护树设施松绑、填沆洼、清理过高土层≥1次≥1次≥1次1-2次1-2次结合修剪施有机肥防台风修剪:内膛枝、病虫枝、干枯枝、下垂枝,偏冠树树形调整防台风修剪:内膛枝、病虫枝、干枯枝、下垂枝,偏冠树树形调整防台风修剪:内膛枝、病虫枝、干枯枝、下垂枝,偏冠树树形调整开花乔木追施复合肥朱红毛斑蛾、榕管蓟马5月除杂、设施维护、草坪平整度调整、防汛防台风准备≥2次≥2次≥1次1-2次1-2次防台风修剪:内膛枝、病虫枝、干枯枝、下垂枝,偏冠树树形调整防台风修剪:内膛枝、病虫枝、干枯枝、下垂枝,偏冠树树形调整防台风修剪:内膛枝、病虫枝、干枯枝、下垂枝,偏冠树树形调整朱红毛斑蛾、榕管蓟马、绿翅娟野螟6月除杂、防汛防台风准备、部分板结草坪打孔铺沙2-3次≥2次≥1次追施复合肥1-2次1-2次3-5次防台风修剪:内膛枝、病虫枝、干枯枝、下垂枝,偏冠树树形调整防台风修剪:内膛枝、病虫枝、干枯枝、下垂枝,偏冠树树形调整防台风修剪:内膛枝、病虫枝、干枯枝、下垂枝,偏冠树树形调整朱红毛斑蛾7月除杂、防汛防台风及善后修复2-3次≥2次≥1次追施复合肥1-2次1-2次3-5次追施复合肥1-2次断枝、干枯枝修剪断枝、干枯枝修剪断枝、干枯枝修剪朱红毛斑蛾、凤凰木夜蛾8月除杂、防汛防台风及善后修复2-3次≥2次≥1次追施复合肥1-2次1-2次3-5次追施复合肥1-2次断枝、干枯枝修剪断枝、干枯枝修剪断枝、干枯枝修剪朱红毛斑蛾、凤凰木夜蛾9月除杂、防汛防台风及善后修复、树木扶正、疏草打孔铺沙2-3次≥2次≥1次施有机肥或土壤改良剂1-2次3-5次追施复合肥1-2次下沿线、安全隐患、清除萌蘖下垂枝、安全隐患、清除萌蘖下垂枝、安全隐患、清除萌蘖朱红毛斑蛾、棉卷叶野螟、凤凰木夜蛾10月除杂、设施维护、疏草打孔铺沙、清理落叶≥2次≥2次≥1次施有机肥或土壤改良剂1次3-5次下沿线、安全隐患、清除萌蘖下垂枝、安全隐患、清除萌蘖下垂枝、安全隐患、清除萌蘖开花乔木,其它新种植三年内、生长不良树木,棕榈科植物施有机肥朱红毛斑蛾11月清理落叶、抗旱保水、防火≥1次≥1次≥1次1-2次≥1次树干涂白树干涂白树干涂白开花乔木,其它新种植三年内、生长不良树木,棕榈科植物施有机肥12月清理落叶、抗旱保水、防火≥1次≥1次≥1次1-2次≥1次清除安全隐患、树干涂白清除安全隐患、树干涂白清除安全隐患、树干涂白备注:1、此表规定的修剪次数为特级和一级管养绿地的要求,二、三级管养绿地的修剪次数约为特级、一级管养的50%、25%。2、此表所列工作为阶段性重点工作,其它日常养护工作如清洁保洁、除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黄土裸露整治、缺株补植、设施维护、绿地巡查保护等应按精细化管理要求在每日正常开展。3、开花乔木根据开花时间,在花后剪去花后残枝和荚果或干果。4、开花灌木修剪时间应避开花芽分化期,根据开花时间,在花后剪去花后残枝和干果。附表4道路绿化养护成效及履约评价表道路绿地分级养护效果预期成效现场检查和实际履约评价备注道路绿地特级绿地绿地整洁无垃圾,无黄土裸露,修剪疏密有致,整体层次分明,舒朗大气;草地修剪整齐,无积水、无坑洼,植物生长健康,叶色饱满,花期正常,景观自然优美;无病虫害为害,无枯枝、死苗,无安全隐患;各类设施无缺损,维护情况优良。道路绿地一级绿地绿地整洁无垃圾,无黄土裸露,整体自然有序;草地修剪整齐,无积水、无坑洼,植物生长健康,叶色饱满,花期正常,景观效果好;无病明显虫害为害,无枯枝、死苗,无安全隐患;各类设施无缺损,维护情况好。道路绿地二级绿地绿地无垃圾,无黄土裸露,自然生态;草地平整,植物生长健康;无明显病虫害为害,无枯枝、死苗,基本无安全隐患;各类设施无缺损,维护情况较好。道路绿地三级绿地绿地无垃圾,无黄土裸露,自然生态;草地平整,植物生长健康;无严重病虫害为害等负面影响,基本无安全隐患;各类设施无缺损。道路绿地相邻林地林地完整没有被侵占,无生活垃圾,植物生长良好。行道树一级行道树针对新种行道树和50cm胸径以上老树行道树整齐,植物生长健壮,冠幅饱满;病虫害、创口和干枝等问题处理及时、规范,基本无安全隐患;树穴覆盖良好,无黄土裸露。(注:不包含高空作业和整型修剪及 8级以上台风后的抢险修剪、补苗。)行道树二级行道树针对已定植3年以上和50cm胸径以下的行道树行道树整齐,生长正常;病虫害、创口和干枝等问题处理及时、规范,基本无安全隐患;树穴覆盖良好,基本无黄土裸露。(注:不包含高空作业和整型修剪及 8级以上台风后的抢险修剪、补苗。)悬挂绿化保持栽植盆及苗木清洁,无垃圾杂物,叶面无积尘;及时浇水,保持土壤湿润;每年春季和秋冬季各施一次有机肥,并根据植物生长情况及时追肥;及时修剪,松土除杂和防治病虫害;及时对苗木更新复壮及对残旧缺损设施进行更换;及时检查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全天候派人看护,防止被盗;要保证景观效果,灌型饱满整齐,长势旺盛,花期盛开,盛花期开花率达85%,盛花期保持一个月以上。其他履约评价1.按要求配置各类人员、车辆和其他器械设备等;2.绿化养护技术水平高,水肥管理得当,修剪精致;3.对各级信息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拖延,不讨价还价;4.绿地养护安全作业规范细致,各类安全生产台账完整清晰;5.绿化养护服务贴心周到,作业期间不扰民,社会评价高。绿化管养精细化检查考评办法(2024版) 深圳市绿化管理处2024年6月一、总则(一)目的为深入贯彻“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理念,强化绿化养护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绿化景观品质不断提升,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结合深圳市绿化管养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绿化管理处(以下简称“绿化处”)直管绿地,作为绿化养护合同管理的依据之一,在合同期内因绿化管理要求需要重新修订的,按新修订的办法执行。为规范检查考评工作,强化绿化养护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绿化景观品质不断提升,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结合深圳市绿化管养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职责与分工(一)市绿化管理处市绿化管理处成立绿化精细化管养检查考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相关业务科室组成,负责监督绿化检查考评工作。绿地管理科负责具体业务工作,组织开展绿化管养检查考评工作,包括制定各项绿化管养制度和养护要求、组织检查、统计和公布检查数据、计算和发放经费、整理保存档案等;计划财务科负责经费审核和发放工作。(二)养护公司养护公司根据招标项目管理要求,结合各项养护制度、辖区绿地等实际情况,分析现状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养护方案计划报绿化处同意后实施,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养护制度、绿化处的要求,组织做好养护任务的质量内控检查、培训、制定目标和计划、提高履约服务质量。养护公司应组成法人和技术负责人领导的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安排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员、资料员等人员配合绿化处的养护监管、检查考评和参加管理工作会议。三、绿地样点公共绿地以5000平方米左右为一个样点,尽量以自然路口分界;悬挂绿化以行车方向和路口分界,500盆(米)左右为一个样点;行道树与树穴绿地整合,以自然路口分界,500株左右为一个样点。绿地样点的编号和位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变动。面积变为零时,样点作报停处理,编号保留。检查前一周,由养护公司提交更新后的样点表,报绿化处核实。四、养护投入核算根据“分项监管、单项核算”的原则,对养护作业内容的五项主要指标分项量化监管、单项核算,可根据监管工作实际需求作适当调整。(一)监管核算内容:人力投入、机械投入、苗木设施(苗木、设施、材料等)更新、施肥、用水等五个指标。绿化处依据绿化养护各项标准和绿地养护计划,对养护公司的投入量进行核实、签证。签证必须保留照片记录,当场签证、当天查收资料,不得过后补签。(二)人员组织:绿化处组织现场人员两人及以上进行分项监管。(三)监管核算1、人力投入监管核算。系统考勤与人工抽查考勤相结合。根据养护公司人员备案资料进行核查,对养护公司的项目部人员考勤,对岗位人员抽查和集中检查。定期检查人员资质证书、着装情况等,采用定位技术收集养护人员的在岗信息和作业轨迹。按统一比例抽查的到岗率作为总体人力投入的比例,以此计算人力投入经费;突击检查发现缺岗的,在按到岗率计算的人员经费基础上按附件1核减相应的人员费用。2、车辆机械投入监管核算。根据养护公司车辆机械安排计划,对车辆机械组织突击抽查和集中检查,对不达标情况按附表1核减车辆机械费用。3、施肥、用水、苗木设施费以此三项的投标报价之和为限额据实结算。其中:施肥监管核算:按施肥计划对施肥进行现场核实和签证,现场核实的抽样比例不低于5%,不按要求操作的则整批不予签证。用水监管核算:根据水费发票计算用水费用。中水、可循环水等供水来源可向管理单位提出申请,核实用量后按市政供水成本计算,列入用水费用。苗木设施(苗木、设施、材料等)更新监管核算:养护公司按照绿化处审批的绿地更新计划对绿地进行更新改造,经绿化处核实验收后,按信息价核算相关材料费,作为苗木设施(苗木、设施、材料等)更新费用。苗木设施(苗木、设施、材料等)更新费用不计正常的零星苗木补植,自然死亡行道树的补植苗木费可计入。五、检查考评检查考评包括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双月检查等三种方式。(一)日常检查日常检查由监管人员和养护公司共同执行。日常检查人员每天对管养范围进行巡检,重点检查规范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清洁、浇水等涉及安全、影响景观的养护问题,以及对照检查养护计划完成进度,全面筛查养护工作的遗漏缺位内容。日常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方式有整改和扣分扣款两种,具体参照《深圳市道路绿化养护检查考评评分表》(附件2)执行。属于直接扣分扣款项的,除按照要求进行扣分扣款外,还要跟踪整改情况,一周后对问题进行复检,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按照原扣分扣款项双倍处扣,并以一周为整改单位,直至问题完成整改为止;属于整改项的,要求养护公司按照整改时间要求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则直接扣分扣款,并在一周后对问题再次复检,仍未完成整改的,按照原扣分扣款项双倍处扣,以一周为整改周期,直至问题完成整改为止;其中如发现养护公司未按安全规范标准进行作业的,除按上述进行处理外,还应马上要求其暂停作业,通知项目经理或安全主管到现场。(二)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人员由二人及以上监管人员组成,根据绿地养护阶段性任务和重点工作的要求(包括安全生产检查、树木安全排查与处置、防台风工作、病虫害防治、黄土裸露补植、开花乔木施肥、杂草防除等),对各养护公司的落实情况和绿化养护效果,组织专项检查。发现不达标情况,则参照日常检查的原则做出书面整改或扣分扣款决定。(三)双月检查1、考评时间:双月检查两个月进行一次(计算方法详见结果计算)。2、考评形式:包括现场考评和内业考评。3、现场考评人员组成:组成人员5人(其中市管绿地管理科2人,另3人从《绿化精细化管养检查考评工作小组专家库》中抽取。要求养护公司法定代表人、技术主管或项目经理其中至少一人陪同检查。4、内业检查人员组成:组成人员3人,由市管绿地管理科选派。5、现场考评:考评内容包括管理范围内除相邻林地外的所有绿地,采取直接扣分扣款的方式,接管时间不足两个月的绿地,不参加考评;升级时间不足两个月的绿地,按原级别标准进行考评。考评开始前,抽出考评样点。考评小组全面检查并依据考评评分表扣分扣款,得出该样点的考评结果,派一名代表向养护公司作考评概况说明和改进要求。考评的绿地样点每半天抽取一次,已抽出的样点应由专人保管并保密,半天内未能考评的样点作废重抽。抽样比例如下:特级养护绿地按面积比例≥10%抽样;一级养护绿地按面积比例≥5%抽样;二、三级养护绿地合并按面积比例≥3%抽样;悬挂绿化按盆数(米数)比例≥5%抽样;行道树按株数比例≥5%抽样。检查后,将考评结果同步进行录入、计算。检查后,将考评结果同步进行录入、计算。6、内业考评内业考评在现场考评结束后安排,由内业考评小组负责核查养护公司的绿化养护资料(养护公司须在现场考评前一天把下列相关绿化养护资料提交给考评小组),如有需要,可进行现场核实。考评内容包括绿地档案、绿地管理台帐及其它事先通知准备的养护资料等。7、奖励评定奖励评定由现场考评小组负责,绿地养护达到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3)的养护公司可在本考评周期内的工作日提交奖励事项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现场考评开始前一天。申请事项由监管人员到现场核实并提出初步意见,现场考评小组在现场考评结束后,安排对申请进行奖励评定,如有需要,可进行现场核实。六、检查考评结果的产生(一)结果复议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中,养护公司项目经理或技术主管对整改、扣分扣款通知书现场签名确认(其它签名人须由法人代表委托),如有异议可当场复议,复议不成功的可在检查通知书上注明原因,双方保留证据,在24小时内向绿化处书面提出复议,由绿化处重新核实,经核实无误后如养护公司仍拒绝签字的,由检查成员联合签名确认,并留存相关有效证据。在双月现场考评中,养护公司法定代表人、技术主管或项目经理当场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议(离开现场后不再接受复议),由考评小组重新核实,经核实无误后如养护公司仍拒绝签字的,可由考评小组成员联合签名确认,并留存相关有效证据。(二)结果计算以两个月为一个考评周期,检查考评结果每两个月核算一次。1、双月现场考评结果计算(1)样点评分评分计算时,每个样点每个单项扣分超过30分的按30分计,各个评分分值低于0分的按0分计。样点评分=100-样点现场考评扣分(2)现场考评综合评分绿地现场检查综合评分=[∑特级绿地样点评分÷A(抽取特级样点数)×本期参与检查特级绿地经费÷本期参与检查的所有样点总经费]+[∑一级绿地样点评分÷B(抽取一级样点数)×本期参与检查一级绿地经费÷本期参与检查的所有样点总经费]+[∑二、三级绿地样点评分÷C(抽取二、三级样点数)×本期参与检查二、三级绿地经费÷本期参与检查的所有样点总经费]+[∑行道树样点评分÷D(抽取行道树样点数)×本期参与检查行道树级别经费÷本期参与检查的所有样点总经费]悬挂绿化现场考评综合评分=∑悬挂绿化样点评分÷n(抽取样点数)2、内业考评结果计算各项目评分=100-不达标扣分内业考评评分=∑各项目评分÷n(检查项目数)3、日常检查的结果计算每月日常检查现场评分=100-本月现场扣分(每个单项扣分超过15分的按15分计,各个评分分值低于0分的按0分计)本期日常检查评分=∑各月日常检查现场评分÷月数4、专项检查的结果计算每月专项检查现场评分=100-本月现场扣分(每个单项扣分超过15分的按15分计,各个评分分值低于0分的按0分计)本期专项检查评分=∑各月专项检查现场评分÷月数5、本期综合评分计算本期综合评分=双月现场考评评分×55%+内业考评评分×5%+日常检查评分×20%+专项检查评分×20%+本期奖励分数6、年度综合评分年度综合评分=∑各期评分÷6(期数)(三)结果公布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应在当天通知,双月检查应在考评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示。每周期的检查总结果应在下一个月上旬公布和通报。七、考评结果应用(一)养护经费计算以两个月为一个检查考评周期,考评结果每两个月核算一次,经费核发金额以分项量化监管结果为依据,按照实际的人力投入、车辆机械、施肥、浇水、苗木设施(苗木、设施、材料等)更新等的养护经费投入,再扣除本期全部扣款,则为本期实发养护经费。在双月现场考评中被抽取到的样点,如现场考评评分低于85分者,则相应将此样点在本考评周期的级别经费向下调整一个级别(如特级降为一级,一级降为二级,最低降到三级),如现场考评评分低于60分者,则相应将此样点在本考评周期的级别经费向下调整两个级别(如特级降为二级,一级降为三级,最低降到三级)。复查达标后,方可恢复原有级别。(二)扣款的应用各养护公司的检查扣款,经审批同意后,可用于对管辖绿地进行绿地提升或新技术推广应用。(三)检查考评等级评定检查考评年度综合评分用于评定养护公司的年度检查考评等级。养护合同内未发生生态灾害、重大伤亡事故,年度考评综合评分90分以上评定为优秀;年度检查考评综合评分达85分以上评定为达标;发生生态灾害、重大伤亡事故或年度检查考评综合评分为85分以下的,评定为不达标。八、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件1:分项监管核算表附件2:道路绿化养护检查考评评分表附件3:道路绿化养护检查考评奖励措施附件4:道路绿地养护分级成效检查评价表附件5:检查考评流程图附件6:道路绿化双月考评奖励事项申报表附件7:绿化精细化管养检查考评工作小组专家库附件1:分项监管核算表项目监管方式核算方式备注人力投入抽查和集中检查按到岗率计算人力投入经费后,再扣减违约处理金额管理人员缺岗一次核减3000元人力投入抽查和集中检查按到岗率计算人力投入经费后,再扣减违约处理金额一线岗位工人缺岗一次核减1000元机械投入抽查和集中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单项费用扣减违约处理金额各类工作用车缺岗一次核减3000元机械投入抽查和集中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单项费用扣减违约处理金额各类园林机械缺岗一次核减1000元施肥按计划现场核实并签证以此三项的投标报价之和为限额据实结算。用水核对水费发票,中水、可循环水等供水来源可向管理单位提出申请以此三项的投标报价之和为限额据实结算。中水、可再生水价格参照自来水水成本苗木设施更新按计划现场核实并签证以此三项的投标报价之和为限额据实结算。按信息价核算苗木设施费,不计其它取费。不计正常的零星苗木补植,自然死亡行道树的补植苗木费可计入。附件2道路绿化养护检查考评评分表序号项目条款内 容单位处分方式序号项目条款内 容单位整改(天)扣分扣款序号项目条款内 容单位整改(天)扣分(分)扣款(金额:元)序号项目条款内 容单位整改(天)扣分(分)特级绿地、悬挂绿化、行道树一级绿地二级绿地三级绿地11养护投入检查1.1企业管理层人员不按要求参加会议或甲方组织的各类检查每人次/3300021养护投入检查1.2甲方不定期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5个工作日内均无正当理由缺席每人次//2000031养护投入检查1.3项目组管理人员缺岗或无上岗记录每人次/3300041养护投入检查1.4一线岗位工人一人携带多台定位器▲每台/3300051养护投入检查1.5一线岗位工人缺岗每人次/1100061养护投入检查1.6工作日有效上岗的一线岗位工人人数低于工人人数的75%,节假日低于45%每天1%/1100071养护投入检查1.7某月实际上岗的一线工人工日低于应上岗总工日的90%每1%/2200081养护投入检查1.8某月车辆实际工作台班数低于应出车台班数的90%每1%/2200091养护投入检查1.9正常工作日,管理用车缺岗每车次/33000101养护投入检查1.10一辆车携带多台定位器每台/33000111养护投入检查1.11各类生产工作用车未按养护计划到岗每车次/33000121养护投入检查1.12车辆无通行证件或过期每天/台/0.5500131养护投入检查1.13未按要求使用园林机械大型每台次/33000131养护投入检查1.13未按要求使用园林机械小型每台次/0.5500141养护投入检查1.14执行施肥计划时,实际施用量低于计划量的90%,按实签证并处每批次/22000151养护投入检查1.15过度浇灌、浪费用水或浇水计划不合理每处/次/11000162安全作业检查2.1绿地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死亡200000元/人、重伤100000元/人、轻伤20000元/人172安全作业检查2.2因绿地养护不当造成群众伤亡▲///死亡200000元/人、重伤100000元/人、轻伤20000元/人182安全作业检查2.3未按时办理占道作业许可证每天/11000192安全作业检查2.4高风险作业,作业前未报备或作业后未报告,无安全技术交底表、安全核查表每项/11000202安全作业检查2.5高风险作业现场安全员缺岗或无证上岗▲每次/33000212安全作业检查2.6安全员证件过期每次/11000222安全作业检查2.7高风险作业现场安全员的着装、标识不规范每人次/0.5500232安全作业检查2.8高风险作业现场人员着装不规范、防护设施不全每人次/0.2200242安全作业检查2.9作业车辆安全标识等不符合要求的每台次/11000252安全作业检查2.10高风险作业时安全员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每次/22000262安全作业检查2.11高风险作业现场安全标识摆放不规范,作业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每次/11000272安全作业检查2.12高风险作业现场作业人员超出工作区域每人次/11000282安全作业检查2.13高空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人次/11000292安全作业检查2.14绿化养护安全台账不符合要求,不按规范报送 每人次/11000302安全作业检查2.15绿地内明显的安全未妥善处置每处/11000312安全作业检查2.16养护作业人员违反交通规则每人次/0.2200322安全作业检查2.17危化品或农药及用具管理不当每次/11000332安全作业检查2.18不按要求组织应急抢险演练每次/88000342安全作业检查2.19应急抢险演练中,不符合预案的规程,出现失误每项/12000352安全作业检查2.20应急抢险投入人员数量不符合要求每人次/11000362安全作业检查2.21应急抢险投入车辆数量不符合要求每车次/22000372安全作业检查2.22应急抢险投入机械数量不符合要求每台次/22000382安全作业检查2.23应急抢险任务延误,未达到预期目标每次/88000392安全作业检查2.24应急抢险过程中人员装备、操作不符合规程每人次/11000402安全作业检查2.25发生安全事故未按规定程序上报▲每人次/55000412安全作业检查2.26绿化遮挡交通标识牌每处3天0.5500422安全作业检查2.27倒树、断枝占道未及时清理每处/11000432安全作业检查2.28仓库、宿舍消防、用电、用气不符合要求每处/11000443规范作业检查3规范作业检查3.1一线岗位工人着装和装备不规范或作业行为不文明每人次/0.2200453规范作业检查3规范作业检查3.2各类作业车辆标识、配套设施、车容车貎不规范每车次/0.5500463规范作业检查3规范作业检查3.3对违法占用绿地、破坏绿化的行为未及时制止,或未及时上报每次/1010000473规范作业检查3规范作业检查3.4占道作业不规范、无占道作业许可证或证件过期每次/22000483规范作业检查3规范作业检查3.5对超范围占用绿地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和上报每超1㎡/0.5500(10万元封顶)493规范作业检查3规范作业检查3.6对占用单位的不文明施工行为未能及时制止并纠正每次/11000503规范作业检查3规范作业检查3.7对绿地改造工程监管不到位,对违规行为未及时制止每次/11000513规范作业检查3规范作业检查3.8对突发事件造成的绿地损坏未及时恢复每天/11000523规范作业检查3规范作业检查3.9护树设施、树穴设施不规范每株7天0.5500350250150533规范作业检查3规范作业检查3.10绿地上有共享单车乱停放每辆0.220014010060543规范作业检查3规范作业检查3.11绿化垃圾未按要求的时间清运,乱堆放每㎡/处/0.220014010060553规范作业检查3规范作业检查3.12园路、铺装地未按要求清洁或清洗每㎡/0.1100705030563规范作业检查3规范作业检查3.13车辆作业不规范,如高峰期上路、沿途跑冒滴漏、把泥土冲出路面、浇水洒到行人等每车次/22000573规范作业检查3规范作业检查3.14绿地样点标识和养护责任公示牌设置不规范、不清晰每个/0.2200583规范作业检查3规范作业检查3.15病虫害防治操作违反操作规程,或防护措施不到位每人次/0.5500593规范作业检查3规范作业检查3.16病虫害防治方法不当每次/11000603规范作业检查3规范作业检查3.17未及时防控而导致病虫害爆发每株/ ㎡/0.1100613规范作业检查3规范作业检查3.18要求提交的资料或系统录入的资料上报不及时、缺失或不真实、不完整、不规范、弄虚作假每次/天/0.2200623规范作业检查3规范作业检查3.19日常养护计划缺项每次/0.2200633规范作业检查3规范作业检查3.20日常养护计划未执行每项/0.2200643规范作业检查3规范作业检查3.21日常养护计划执行不符合规范要求每项/0.2200653规范作业检查3规范作业检查3.22提交的报告不符合要求每次/0.550066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1景观节点的养护效果不符合要求每㎡7天1100070050030067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2绿地内出现黄土裸露现象,不论何种原因每㎡7天0.550035025015068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3绿地干旱缺水每50㎡1天0.110070503069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4绿地长时间积水每㎡1天0.110070503070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5绿化植物生长不良每株/10 ㎡7天0.110070503071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6乔、灌木、花坛、绿篱、地被未按要求松土每10㎡/m2天0.110070503071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6松土的边沟过宽或不顺、不美观或草坪草超出绿地范围每㎡/m2天0.110070503072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7土层过高每㎡7天0.110070503073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8绿地内杂草超过规定范围每10㎡3天0.110070503074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9草坪坑洼不平每㎡7天0.110070503075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10草坪枯黄不绿每20㎡7天0.110070503076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11因养护措施不当导致观花乔灌木开花效果低于正常水平▲乔木每株/220001400100060076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11因养护措施不当导致观花乔灌木开花效果低于正常水平▲灌木地被每株/ ㎡/0.550035025015077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12乔木或单株灌木修剪不当,影响景观灌木每株/0.110070503077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12乔木或单株灌木修剪不当,影响景观乔木每株/0.550035025015078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13花坛、绿篱、地被、草坪修剪不当或未按时修剪每20㎡/0.110070503079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14开花植物修剪不当,影响观赏效果每株/ ㎡/0.22001401006080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15乔灌木歪斜30度以上乔木每株2天0.22001401006081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15乔灌木歪斜30度以上灌木每株2天0.110070503082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16绿化植物的断口、伤口处理不规范每个1天0.110070503083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17死树未及时处理每个2天0.110070503084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18树桩未按要求及时清理每个2天0.110070503085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19乔木缺植或补植不符合要求每株7天0.550035025015086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20灌木缺植或补植不符合要求每株/ ㎡7天0.110070503087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21地被缺植或补植不符合要求每㎡7天0.110070503088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22植物配置不符合要求每㎡7天0.110070503089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23绿地内可见检疫性有害生物(如薇甘菊、菟丝子、椰子织蛾、红火蚁等)每株/处/㎡3天0.550035025015090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24乔木受有害生物侵害程度达至明显影响景观每株3天0.22001401006091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25地被、草坪、灌木受有害生物侵害程度达至明显影响景观每株/㎡3天0.110070503092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26植物出现明显肥害或药害每株/㎡/0.110070503093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27绿地上有垃圾每处/㎡/0.110070503094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28树上有干枯枝未及时清理每处/株2天0.110070503095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29绿地上落叶未及时清理每㎡1天0.110070503096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30园路、铺装和游憩设施上存在污物、污渍、积水、泥沙每处/ ㎡2天0.110070503097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31绿地范围内设施残缺每处/ ㎡15天0.22001401006098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32绿地范围内设施未及时保养、维修和翻新每处/ ㎡7天0.110070503099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33景观灯、水景等绿地范围内设施未开放提供正常服务每处1天0.220014010060100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绿地养护效果检查4.34照明灯光不按规范开放使用每处1天0.55003502501501015立体绿化养护效果检查5.1立体绿化设施残缺每㎡/m7天0.2200140100601025立体绿化养护效果检查5.2立体绿化安装不规范、不整齐每㎡/m3天0.11007050301035立体绿化养护效果检查5.3立体绿化植物缺植每株/㎡7天0.2200140100601045立体绿化养护效果检查5.4立体绿化植物生长不良每㎡/m7天0.11007050301055立体绿化养护效果检查5.5立体绿化植物修剪不当每㎡/m2天0.11007050301065立体绿化养护效果检查5.6立体绿化植物干旱缺水每㎡/m1天0.11007050301075立体绿化养护效果检查5.7立体绿化植物覆盖度不符合要求每㎡/m/0.11007050301085立体绿化养护效果检查5.8立体绿化开花低于正常水平每㎡/m/0.2200140100601096投诉处理检查6.1上级部门检查、市容环境考核、民生诉求、人大代表建议、媒体曝光等涉及日常养护服务质量的个案,经绿化处核实属于养护企业责任的,直接计入日常检查扣分扣款。每宗//1001106投诉处理检查6.2其他案件超期未整改的,转入日常检查扣款。每宗/11001116投诉处理检查6.3“顾客满意度调查”中提出的问题在期限内未得到改进每项/11001127培训体系检查7.1培训计划达不到覆盖范围每次/110001137培训体系检查7.2培训工作未向监管方报备或报告每次/0.55001147培训体系检查7.3培训记录资料不足每次/0.55001157培训体系检查7.4通过考核的人员不足每人/0.2200备注:1、第4项绿地养护效果检查和第5项立体绿化养护效果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的扣分按评分表执行,扣款按评分表扣款金额的20%执行;2、双月考评每个样点每个单项累计扣分超过30分后只扣款不扣分,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每个单项累计扣分超过15分后只扣款不扣分。3、大型园林机械包括:树枝粉碎机、大型车载绿篱修剪机、剪草车、草坪打孔机、梳草机、手推车式高压喷雾打药机、植保无人机;小型园林机械包括:油锯、高枝油锯、剪草机、割灌机、绿篱机、吹叶机、高压冲洗机、背负式电动喷雾打药机。2024年11月份绿化养护重点工作根据《道路绿地养护重点工作年历》,11月份绿化养护工作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一、做好绿地安全管理工作(一)绿地树木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按照《深圳市绿化管理处关于开展市管道路绿地树木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深圳市绿化管理处关于开展市管道路绿地树木倒伏折断安全隐患防控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开展绿地树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从树冠、树干、树根部位全线排查干枯枝、歪斜、空腐、根冠比失衡等各类隐患并针对性采取措施进行整治,要求对人流量密集区树木干枯枝及异样生长树木进行全线排查整治,降低树木伤人伤物风险。排查整治情况应建立“一树一档”整治跟踪记录表,并作为内业检查的一项内容。(持续性工作,11月中下旬开展树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检查工作。)(二)开展安全规范作业培训加强绿化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要求在开展高空修剪、占道等高危绿化作业前务必做好岗前安全培训、技术交底和安全核查等各项准备工作,规范使用各类园林机械设备,确保绿化作业人员安全规范作业。(要求11月底前至少完成一次安全培训)二、做好绿地的浇水保湿保绿管理工作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做好绿地的浇水保湿工作,确保绿地四季常绿。特别是针对干旱缺水影响较大的草坪地被和花坛,要求合理安排浇水时间和频次,务必浇足浇透,提高浇水质量,控制水压避免水喷洒到路面造成浪费。(11月中下旬开展抗旱保湿专项检查工作)三、做好树木和绿篱花坛修剪工作组织人员对行道树、行列树及人行道和车行道周边树木进行针对性修剪,重点针对树冠较大、可能在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中易造成折断、倒伏的树木,合理修剪内膛枝、干枯枝、交叉枝、阴生枝等不良枝条,降低树木风阻,及时修剪下缘线过低、遮挡交通指示牌的树木枝条,减少潜在隐患。(持续开展该项工作)持续做好绿地内草坪、绿篱、花坛的清杂和修剪工作,重点做好北环大道中间带绿篱、深南大道新接管中间带花坛、各立交桥悬挂绿化等关键节点的杂藤清理工作。合理安排修剪频次,适当控制簕杜鹃、蟛蜞菊、翠芦莉、可爱花等花坛高度。(持续性工作)四、及时做好树木松绑、加固支撑、树木扶正等工作全面检查现有树木支撑设施绑带情况,及时进行松绑、加固,对支撑设施受损或缺失的,应及时进行修复或增设树木支撑,增加树木稳固性,并做好树木的扶正工作。(持续开展此项工作)五、围绕市容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开展绿地管理各项工作按照《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2024年市容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绿美保护提升工作,集中精力整治道路绿地垃圾、绿地杂草、死树缺株、影响市政设施的树木、树池树穴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清理绿地内的落叶。加强做好绿地病虫害防治和四害消杀以及红火蚁、薇甘菊等外来入侵生物的监测和防治工作,全面排查梳理绿地黄土裸露,及时进行苗木更新和补植。(持续性工作)六、做好开花乔灌木促花控花工作为提升小叶紫薇、黄花风铃木、宫粉紫荆、毛杜鹃等开花乔灌木的景观效果,合理安排促花施肥及控花修剪工作,要求11月开始对黄花风铃木、宫粉紫荆开展促花施肥(磷酸二氢钾)工作,对北环大道的毛杜鹃花坛开展松土除杂施肥工作,请各单位结合标段开花树木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促花施肥计划,满足树木花芽分化期所需营养元素,增加本周期的开花量。(11月中下旬开展促花肥专项检查工作)七、开展绿地有害生物防控和防寒抗冻工作为做好绿地树木有害生物防治及防寒抗冻工作,请各单位结合标段范围内树木结构特点,合理安排树木的防冻涂白工作,可参照往年经验配比(四方明白树木涂白剂(25kg/桶):漆乐涂内外墙高浓度色浆(500g/瓶)=1桶:4瓶)进行调制配剂,对树木1米高度以下树干进行防冻涂白,从而降低树木的冻害和病虫害损伤。同时加强绿地内朱红毛斑蛾、风铃木蚜虫等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控工作,一经发现,应尽快采取相应措施尽早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持续性工作)八、做好绿地打孔铺砂工作针对新接管的深南大道中间带、笋岗路中间带等原有基础较差或长势欠佳的草地,需通过采取疏草、打孔、铺砂等措施,改良绿地土壤,增加草地抗性,提高绿地景观效果。(持续性工作)九、做好园林绿化指数测评和民生诉求处置工作根据局工作部署,园林绿化指数测评检查组将于每周对我处直管道路绿地进行检查考评,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做好迎检工作,重点比对检查考察指标做好养护工作,并及时对10月份检查发现的绿地问题进行整改,要求于11月中旬前全面完成整改。(11月底根据检查结果进行通报)高度重视民生诉求的办理情况,尤其涉及树木伤人伤物赔偿、树木修剪、砍伐等敏感的诉求,要求各单位尽快落实具体情况,并积极高效处置市民诉求,努力争取市民的满意。(11月底对本周期内的民生诉求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财政部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1—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12月18日-2-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石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1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2(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走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又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3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4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5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又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6第十八条主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7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2.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8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9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0附2(单位名称)××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万元,占××%。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序号项目名称预留选项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合同链接(填写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填写“采购项(精确到万元)(填写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含有关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填写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目整体预留”、“设置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除“采购项目全部预留”外,还应当填写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精确到万元)(填写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含有关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部门(单位)名称:日期:11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抄送:军委后勤保障部采购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机关采购中心,财政部各地监管局。财政部办公厅2020年12月23日印发附件6: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已正式实施,现对2011年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保持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结构框架和适用范围,仅将所涉及的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对应关系,进行相应调整,形成《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现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印发给你们,请在统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订说明。国家统计局2017年12月28日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40000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80000Z≥80000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300≤Z<5000Y<3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Y≥4000020≤X<2005000≤Y<400005≤X<201000≤Y<5000X<5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2000050≤X<300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Y≥30000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0Y≥100000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1000≤Y<1000010≤X<10050≤Y<1000X<1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200000Z≥10000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5000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资产总额(Z)人万元X≥300Z≥120000100≤X<3008000≤Z<12000010≤X<100100≤Z<8000X<1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1)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3)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4)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财政部司法部2014年6月10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8月22日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docx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ChoicelinkGroup采联集团福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ZDL2024002208(CLF0124SZ17ZC33)项目名称:2025年公共绿地及行道树管养项目(滨河、滨海大道段)深圳市绿化管理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二○二四年警示条款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四、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信息不公开部分)”,并经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注: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五、不同投标供应商使用同一网络或同一设备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可能涉嫌串通投标违法行为而被立案调查,请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温馨提示1、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2、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签署日期。3、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有)。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4、如投标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扫描件。5、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6、投标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7、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深圳市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举措。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及试点金融机构订单融资服务承诺可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信息公开栏目或深圳政府采购网(cgzx.sz.gov.cn)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栏目。8、上述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7一、项目基本情况7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7三、获取招标文件8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8五、公告期限9六、其他补充事宜9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0八、招标文件10第二章用户需求书12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23第四章投标人须知38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41一、总则41二、招标文件42三、投标文件的编制43四、投标文件的递交48五、开标、评标、定标与合同签订48六、询问、质疑与投诉53第五章合同格式条款(仅供参考)5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1(一)投标文件封面参考61(二)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62(三)投标分项报价表63(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66(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66(六)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68(七)政策功能情况(如有)69(八)投标函70(九)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72(十)声明函74(十一)拟投入的服务资源(车辆、场地、工具、机器等)情况75(十二)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76(十三)投标人获奖情况77(十四)投标人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78(十五)环保执行情况79(十六)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80(十七)法定代表人证明书81(十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2(十九)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承诺83(二十)用户需求书条款响应一览表86(二十一)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87(二十二)提供社会保险证明89(二十三)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90(二十四)投标人视为串通投标情形的自查表92(二十五)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93(二十六)开票资料说明函94(二十七)实施方案95(二十八)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96(二十九)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97(三十)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98(三十一)违约承诺99(三十二)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兼技术主管)情况(仅限一人)100(三十三)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101(三十四)拟投入的一线岗位工人情况102(三十五)管理团队服务响应时间103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2025年公共绿地及行道树管养项目(滨河、滨海大道段)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9:30(北京时间)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SZDL2024002208(CLF0124SZ17ZC33)(二)项目名称:2025年公共绿地及行道树管养项目(滨河、滨海大道段)(三)预算金额:人民币8,442,415.00元(四)最高限价:人民币8,442,415.00元(五)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六)合同履行期限: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经费计算开始时间为原养护公司与本项目中标人交接之日起计算。2.合同延期: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满可以续签,但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因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采购人保留不续签的权利。(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服务参与投标。(九)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深圳市财政局。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七)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7日9:30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方式:在线下载。售价:免费。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7日9:30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并前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办事大厅4、5号窗口;电子密钥办理咨询电话:0755-83948165),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12月17日9: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二)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12月17日9:3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三)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09:30-10:0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二)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4年12月12日00:00(北京时间)前,投标人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4年12月14日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四)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1.法定媒体: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2.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https://cgj.sz.gov.cn/)、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3.以上媒体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公告内容为准。(六)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办库〔2022〕35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等。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名称:深圳市绿化管理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静逸街1号联系方式:深圳市绿化管理处0755-83746731(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三)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小姐电话:0755-88377572转2312邮编:518040邮箱:cailiansz@126.com八、招标文件采购文件szczf:-详见后面附件-采购文件PDF:-详见后面附件-采购文件DOC:-详见后面附件-采购文件附件:(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后面附件-通用附件:1.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2.供应商端操作手册。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12月6日第二章用户需求书1、有关说明(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2)用户需求书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无效投标。(3)标准和规范的冲突处理:1.标准、规范之间发生冲突时,采用要求最为严格的标准、规范。2.标准、规范与本技术规格书要求之间发生冲突时,采用其中最为严格的要求。3.国内外规范标准发生矛盾时,以国内规范标准执行。4.如果国家有新的行业标准公布,则按新标准执行。2、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对滨河、滨海大道段公共绿地及行道树进行管养,管养范围包含管养范围包含滨河、滨海大道(宝安立交-南山大道路口)。项目总面积86.870223万平方米(含待接管6.70521万平方米),行道树4986株(含待接管300株)。其中现有一级绿地8.387573万平方米,二级绿地23.330998万平方米,三级绿地48.446442万平方米,一级行道树4686.00株;待接管一级绿地1.005160万平方米,二级绿地1.71万平方米,三级绿地3.99005万平方米,一级行道树300株。预算价8,442,415.00元。3、采购项目清单服务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人民币 元)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所属行业2025年公共绿地及行道树管养项目(滨河、滨海大道段)1项8,442,415.008,442,415.00其他未列明行业4、技术要求(一)绿化养护监管依据绿化养护要求参照深圳市《园林绿化管养规范》、《绿化迁移种植技术规范》、《社区公园管理维护技术规范》等标准,并按照《深圳市绿化管理处绿化管养精细化检查考评办法》等规定的工作要求执行(以上规定规范、办法在服务期内因绿化管理要求需要重新修订或补充其它管理规定的,按新修订的办法执行)。(二)绿化养护监管要求中标人需采用“深圳市道路绿化养护精细化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精细化系统)对道路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工作进行分项监管,中标人需具有创新的园林绿化技术能力,利用绿化相关的技术手段或信息化工具针对本项目提供更精细化的管理服务。(1)★合同开始后要求一线岗位工人的50%和全部管理团队成员(其中项目负责人需与投标文件配备人员一致)到岗,自合同开始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人员到岗。合同开始后30天内按实际上岗人数核定养护经费,只要满足一线岗位工人50%的上岗要求则不作扣罚。为保证日常养护工作的正常开展,合同生效后,半年内不得更换采购人审核通过的车辆,半年内管理团队成员更换比例不得超过20%,一年内管理团队成员更换比例不得超过40%。(2)本项目要求对人力投入、车辆机械、苗木设施更新(苗木、设施、材料等)、肥料用水5项费用实行分项监管。其中:人力投入按人员定位信息核查数据和现场查岗结合计算上岗率计算;车辆机械按车辆定位信息核查数据和现场使用情况结合计算车辆机械使用率计算;用水按申报的计划控制使用,根据水费发票和水位监测仪核算用水经费计算;苗木设施更新(苗木、设施、材料等)按申报的计划控制使用,根据现场签证计算苗木设施更新费;肥料(以有机肥为主,尿素不予签证)按申报的计划定点定时定量使用,根据现场签证计算肥料费;水、肥料和苗木的使用均由中标人提出需求计划,经采购人核实且同意后才可实施相应工作,并仅依此计划核算相应费用。结合以上要求,苗木设施更新(苗木、设施、材料等)、用水、肥料3项养护材料费用经采购人同意后可统筹分配使用。每月核算一次,按投入量计算养护费。人力或机械投入量不足的扣减养护费,人力投入或机械投入在一个合同周期内出现2次按月核算不能达到要求投入量的90%,则立即终止合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组织技术力量对标段绿地进行详细分析,制定绿地养护计划和目标,并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采购人评审通过。评审通过后,中标人再详细分解到每一天的养护计划,报采购人备案并录入精细化系统,采购人按养护计划核实签证,无计划的不予签证。现场签证将作为分项监管和经费核算的依据,因中标人的原因造成核算失误由中标人负责,不再补签和补发。(3)★投标人在项目实施地必须拥有足够的生产、生活基地。按该项目标段所要求的全部员工人数计算,中标人必须自行解决员工的生活基地,保证基地安全、卫生、整洁。每两个月报备一次工人居住点和检查记录。车辆、机械、设备、农药必须集中管理,符合采购人绿化管养的有关规定、要求。中标人在人员招聘时应优先聘用深圳户籍失业人员。(三)人员配备和人员管理要求1、★绿地养护人员配备标准:绿地养护一线岗位工人人数,按特级绿地4500平方米/人、一级绿地5500平方米/人、二级绿地7500平方米/人、三级绿地18000平方米/人、相邻林地40000平方米/人、一级行道树2000株/人、二级行道树2500株/人计算,其中一线岗位工人上岗后由中标人制定培训计划,2025年6月30日前全部一线岗位工人接受过园林绿化技能培训且持证上岗(“持证”指持有园林绿化工职业技能等级证,该证分一至五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或持有园林绿化工人培训结业证书)。一线岗位工人人数按中标人预中标标段所要求人数配备,其中须有5年以上较丰富绿化管养经验的人员10人、水电工3人、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且有高空修剪作业经验人员3名。要求上岗30天内,所有人员必须全部到岗。附表:本项目人力投入要求标段号标段名称一线岗位工人人数(人)D3滨河、滨海大道段82备注:该人力投入表的要求不代表合同期内固定的人员投入,具体需按管养面积或级别调整变化进行调整,调整准则参照绿地养护人员配备标准。2、管理人员配备标准:(1)项目服务团队包括一线岗位工人和管理团队,半年内管理团队成员更换比例不得超过20%,一年内管理团队成员更换比例不得超过40%,所有人员必须只服务于本标段,合同签订后30天内全部配齐,一线工人穿上工作服。项目管理团队5人(项目负责人(兼技术主管)1名、技术员(兼资料员)1名、现场主管1名、专职安全员2名)。要求项目负责人(兼技术主管)需具备园林园艺类、植物生产类、林学类、草学类、植物保护类任一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具备园林或园艺或林业类专业高级职称;技术员(兼资料员)需具备园林园艺类、植物生产类、林学类、草学类、植物保护类任一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园林或园艺或林业类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安全员需具备安全员资格证书(C证)或以上资格证,现场主管要求具备5年以上绿化管理经验。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必须报采购人备案,更换时须提前向采购人申请,获得同意后方可离岗,否则按缺岗处理。(2)项目负责人(兼技术主管)负责整个项目的策划、统筹管理、技术把关和质量内控工作,分析项目需求、制定计划和目标,全面部署养护工作,制定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等,监控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技术员(兼资料员)负责现场的技术指导工作和技术研究试验、绿地更新改造设计、项目相关资料的制作、核实和报送等工作。安全员负责项目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要求占道作业与安全作业必须有安全员在场。现场主管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合理调配人员并安排每天工作任务,负责一线工人考勤和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注: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员承担的养护项目的年度履约评价等级为“中”及以下者,延续合同不得担任类似岗位)。(3)★管理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法定工作日上岗(节假日须安排人员在深值班值守),一线工人每月上岗时间为25天,要求到岗率必须100%(中标人需按照劳动法规定自行考虑轮休事宜),否则将扣除相应的岗位费用。(4)以上人员配备数量为满足本项目标段的最低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标段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人员。3、管理要求:(1)法定工作日期间,项目负责人(兼技术主管)配合采购人实施管理和检查,技术员(兼资料员)携带办公设备到采购人指定办公室配合采购人做好绿化管养台账资料和精细化系统的数据维护等。(2)采购人组织的全体养护公司的工作会议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参加,日常工作例会须由项目负责人或技术员参加。采购人还将不定期约谈中标人法定代表人,中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应约到场。中标人法定代表人至少每季度对标段进行现场巡查一次。(3)本项目要求一线岗位人员佩带智能定位终端设备,工作时间内定位信息接入精细化系统,定位信息将作为人力投入分项监管和核算的依据,因不正确使用定位设备而造成人力投入分项监管核算的误差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需自购或租赁符合要求的定位设备统一接入精细化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并由采购人分配相关权限通过采购人分配给养护企业的账号实现养护企业对人员的定位管理需要。(4)中标人需每月组织对项目服务团队所有成员进行安全和技术等方面培训与考核,且每次岗前由班组长进行安全培训。(四)★车辆和机械设备要求1、车辆和机械设备配备要求:(1)车辆:包括新能源单排座厢式货车2辆(货箱长度4米或以上),新能源5吨或以上水车2辆,7座或以上小型普通客车2辆,22米或以上高空作业车1辆,防撞缓冲保护车2辆。上述车辆要求须是深圳本地车号牌,车辆与行驶证车辆类型一致,非改装车辆。(2)设备:新能源大型车载绿篱修剪机1台、链锯10台(含)以上(其中5台(含)以上为新能源链锯)、高枝电锯10台(含)以上(其中5台(含)以上为新能源电锯)、新能源剪草车1台、剪草机(配备收草袋)15台(含)以上(其中5台(含)以上为新能源)、割灌机5台(含)以上(其中2台(含)以上为新能源)、草坪打孔机2台(含)以上、梳草机1台、绿篱机10台(含)以上(其中5台(含)以上为新能源)、吹吸一体机20台(含)以上(其中10台(含)以上为新能源)、新能源高压冲洗机2台(含)以上、手推车式高压喷雾打药机1台、背负式电动喷雾打药机2台。(3)以上车辆和设备需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配齐,车辆必须是深圳本地车号牌。参与审核的车辆设备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半年内不得更换。车辆和机械设备的信息需录入精细化系统,并将资料交至采购人备案。车辆使用情况将按照分项监管的情况进行单项核算。所有车辆和机械设备只在本标段使用,保养记录和存放地点须向采购人备案,随时预备检查。所有车辆、机械设备均应在闲时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期间如发生故障,应由同等规格的车辆、机械设备顶替。所有车辆必须符合当前深圳市道路无通行限制的环保标准,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6133-2010《非道路移动小型点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测量方法》。(4)以上车辆机械设备数量为满足本项目标段的最低配备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本项目标段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车辆机械设备,不得以车辆设备不足为由影响正常绿化作业。(5)车辆、机械设备全部按照《深圳市园林绿化机械设备涂装规范化设计方案》进行规范涂装。2、车辆和机械设备管理要求:(1)中标人的车辆和机械设备按《深圳市道路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办法》的要求在精细化系统上备案,调整变更必须提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存放地点报采购人备案,随时备检。车辆全部安装车载定位设备(防撞车除外),并接入精细化系统,工作时间内采集定位和轨迹信息,作为车辆投入分项监管和核算的依据。中标人需自购或租赁符合要求的定位设备统一接入精细化系统。2辆7座以上小型普通客车作为管理用车,工作日必须由专职司机开至采购人办公室配合绿地现场检查考评、分项监管、绿地保护巡查工作。(2)因为作业时间不固定,中标人须24小时响应采购人要求,自行解决禁行路段车辆通行的审批问题,如因车辆禁行而影响工作的,不管何种原因,一律按缺岗处理。所有车辆需保持车容、车容、车貌和车况良好,安全警示标志明晰,作业车辆不得在交通高峰期(非节假日7:30-9:30,17:30-19:30)上路,并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678.2-2022)、《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和深圳市《占道作业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指引》等要求做好非高峰期间占道作业的安全工作。(五)中标人的服务要求1.中标人应具有一定规模和技术实力,能按项目要求配备服务团队和投入机械设备物料,为标段管理内容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目标,达到项目管理要求。履约过程中,除配合采购人进行检查考评以外,还应建立完善的质量自检系统,对服务过程开展有效的监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养护质量。2.★中标人按现状接管中标绿地,合同签订后一个月之内按采购人要求自行完成承包地块内存在问题(如缺株、人为破坏、黄土裸露、设施缺损等)的治理,并防止新的人为破坏产生。在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中标人需通过绿地养护和景观提升促进承包地块的养护水平达到任务明细表中养护级别的标准。3.绿地的交接工作按照绿化处的相关规定进行,中标人在管养任务到期或解除合同关系的,需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再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项目在管养经费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追扣费用,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4.中标人需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统计更新绿地数据,并上传精细化系统。5.中标人应负责绿地保护工作,每天巡查所有绿地,一旦发现绿地被侵占破坏应立即报告采购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防止侵占扩大,按采购人的要求恢复。6.中标人应负责借占用绿地的现场监管,包括核实占用范围,迁移树木数量,监管绿地恢复等。7.中标人应负责绿地安全防护和应急抢险工作,承担绿地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安全和意外事故的赔偿责任。中标人应按照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开展安全管理,制定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抢险队伍,进行系统的培训和应急演练,有序组织安全抢险和灾后恢复工作。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养护费中。8.中标人应严格按相关规范,结合标段实际情况,编制养护方案和实施计划,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9.中标人要按照《道路绿地养护重点工作年历》、《月度绿化养护重点工作》要求完成绿化管养各项工作,确保绿地完整、整洁美观、设施完善、操作规范细致、服务到位,保持无黄土裸露、无缺株、无垃圾乱堆放、无失效设施、无不当操作、无安全隐患等。10.中标人应做好绿地及树木安全隐患排查及处置工作,如绿地、树木及绿化设施等对人或物品造成损害的(如乔灌木伤人或伤物、绿地设施伤人或伤物等),一概由中标人负责处置并承担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如因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采购人将视影响程度作出违约判定。11.中标人应自行办理履约所需要的许可证明。如因中标人主观原因导致占道作业许可证缺失,即可认定不具备履约能力。12.中标人应对绿地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减量处理,尽可能循环利用。生活垃圾应根据管理权限督促环卫部门清理;绿化垃圾原则上在标段绿地内回用。中标人应不断改进养护工艺,提高垃圾优化处置能力。中标人应错峰时间作业进行垃圾归集和运输,确保每天8:00-18:00绿地内无垃圾堆放,不得在绿地及路旁遗留垃圾。修剪等养护工作时应连同垃圾清运一并操作。13.中标人应做好绿地上除“四害”消杀工作,中标人须落实除“四害”工作长效机制,根据“四害”孳生、密度消长等情况,及时采取有效防制措施,将“四害”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减少蚊媒等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14.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统计上报绿地数据和情况小结资料,不允许发生资料与实际不符或缺漏等情况。15.中标人应完善培训体系,编写各项养护操作规程,制定培训计划,使一线岗位熟练掌握并切实遵守。(六)★应急抢险、防意外及修复工作要求中标人要制定应急抢险工作预案、建立应急机制,组织应急队伍,配备完善应急设备及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抢险技能培训和实操练习。在重大灾害时需及时调度增派人员、车辆和机械满足抢险需要。在紧急抢险时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在重大灾害时需及时调度增派人员、车辆和机械满足抢险需要。防台风应急抢险人员、车辆、机械设备配备要求如下:中标人应在台风来临前做好各项防御工作,对管辖范围所有绿地进行隐患排查、树木修剪、加固等措施。应急抢险期间,车辆、机械因故离岗都必须派同规格的车辆、机械顶替。1、一级应急抢险(普通级别台风)要求标段应急抢险人员人数24小时保持绿地养护一线岗位工人人数、链锯手人数为应急抢险人员总数的25%、高空作业车增加2台、吊车1台、抓机1台、链锯增加20把(含高枝锯)、其它机械设备依情况增加。2、二级应急抢险(强台风以上级别)要求标段必须配备额外增加人员,应急抢险人员人数为绿地养护一线岗位工人人数的2倍、链锯手人数为应急抢险人员总数的25%、高空作业车增加4台、吊车2台(其中1台25吨以上)、抓机2台、树枝粉碎机增加1台(功率80马力以上)、链锯增加30把(含高枝锯)、其它机械设备依情况增加。因应急抢险需要增加的人力物力和机械设备投入,均已包含在项目管养成本,不另外计算费用。(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七)绿地养护管理要求特级绿地:绿地整洁无垃圾,无黄土裸露,修剪疏密有致,整体层次分明,舒朗大气;草地修剪整齐,无积水、无坑洼,植物生长健康,叶色饱满,花期正常,景观自然优美;无病虫害为害,无枯枝、死苗,无安全隐患;各类设施无缺损,维护情况优良。一级绿地:绿地整洁无垃圾,无黄土裸露,整体自然有序;草地修剪整齐,无积水、无坑洼,植物生长健康,叶色饱满,花期正常,景观效果好;无病明显虫害为害,无枯枝、死苗,无安全隐患;各类设施无缺损,维护情况好。二级绿地:绿地无垃圾,无黄土裸露,自然生态;草地平整,植物生长健康;无明显病虫害为害,无枯枝、死苗,基本无安全隐患;各类设施无缺损,维护情况较好。三级绿地:绿地无垃圾,无黄土裸露,自然生态;草地平整,植物生长健康;无严重病虫害为害等负面影响,基本无安全隐患;各类设施无缺损。相邻林地:林地完整没有被侵占,无生活垃圾,植物生长良好。一级行道树:针对新种行道树和50cm胸径以上老树,行道树整齐,植物生长健壮,冠幅饱满;病虫害、创口和干枝等问题处理及时、规范,基本无安全隐患;树穴覆盖良好,无黄土裸露。(注:不包含高空作业和整型修剪及8级以上台风后的抢险修剪、补苗。)二级行道树:针对已定植3年以上和50cm胸径以下的行道树,行道树整齐,生长正常;病虫害、创口和干枝等问题处理及时、规范,基本无安全隐患;树穴覆盖良好,基本无黄土裸露。(注:不包含高空作业和整型修剪及8级以上台风后的抢险修剪、补苗。)中标人需重点强化以下工作:1.重点强化草坪养护,采用人工防除结合使用除草剂以确保草坪纯度,并按规范要求定期修剪草坪,每次修剪前须全面除杂一次,结合疏草、打孔、铺沙、施肥等措施以促进草坪生长,其中特、一级草地要求每年打孔铺沙不少于一次;草坪上已有的凹凸不平(如树坑、车轮印、管沟、草坪土层高于道牙等),应及时开挖填平或降低。观赏草坪须常年保绿,保证平整度。2.加强树木养护和安全隐患排查与处置,要求至少每月开展一次地毯式树木安全隐患排查及处置工作(汛期、台风期可视情况增加排查频次),采取扶正、松绑、支撑加固、修剪、复壮、清理等手段,对绿地隐患树木进行处置,消除树木安全隐患,提升树木安全水平和景观效果;3.根据观花植物(行道树、二级及以上绿地内)生长特性与立地条件因素,合理运用水肥(每年针对性施肥不少于2次)、修剪等控制手段,确保观花植物花期盛放;4.重点加强社区公园管理,包括设施维护和公众服务以及保持地面清洁,每周用高压清洗机清洗一次。5.加强有害生物防治。开展绿地内蛀干类害虫、朱红毛斑蛾、秋枫叶蝉、棉卷叶野螟、凤凰木夜蛾、红火蚁、薇甘菊、非洲大蜗牛等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控工作,采取科学环保措施进行防治,对树木顶端病虫害(如朱红毛斑蛾等)须使用无人打药机进行防控,防止有害生物在绿地内大面积爆发。6.加强中间绿化带的养护管理,按规范要求定期修剪,每年修剪次数不少于12次,保持绿篱平整无安全隐患。7.全天候保护绿地红线不被侵占,对破坏绿化及影响绿化景观的现象及时制止并报案,对侵占和破坏绿地的自然人及时劝离和制止,对劝阻无效的,应在事故发生半小时内通知采购人;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包括由管养公司自行出资安装防护设施等),防止绿地被侵占或人为破坏。8.黄土裸露整治及行道树树池整治措施。全线排查整治绿地黄土裸露,做到“发现一起消灭一处”。对行道树树池进行清理和整治,重点对树穴内裸露、树篦子缺失、树根拱坏树池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9.加强树木及设施防台风管理(包括台风前、台风中和台风后的措施)。台风前组织人员对行道树、行列树及人行道和车行道周边树木进行针对性修剪,重点针对树冠较大、可能在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中易造成折断、倒伏的树木,合理修剪内膛枝、交叉枝、阴生枝等不良枝条,降低树木风阻,减少潜在隐患。台风中组织巡逻队伍开展绿地全面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及时赶赴现场开展道路清障工作。台风后对绿地内歪斜树木进行扶正加固、修剪树木压低的下缘线、清理断枝残枝。10.加强夜间占道作业及其他绿化作业安全管理。现场负责人及安全员做好安全工作培训与检查,完善上岗员工岗前培训、安全交底和安全核查举措,养护工作开展前应确保场地具备相应的作业安全条件。占道作业按照操作规范及要求进行,做好安全措施、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和四个一律后方能实施。占道作业、高大树木修剪等配有专职安全员现场指挥,重点关注工人规范作业情况。绿化垃圾,立产立清,工完场清,保质保量。同时要留意天气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如遇恶劣天气,一定要把作业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确保作业人员安全、做到万无一失。11.定期开展树木修剪。依据深圳市《园林绿化管养规范》(DB4403/T87-2020)中规定的各类型植物修剪整形频次、其他注意事项等要求进行修剪,消除安全隐患,促进植物健康生长,维持良好树形。12.及时做好民生诉求、舆情和信访等的处置和回复,并对民生诉求、舆情和信访等进行提前预防和回头看,杜绝案件发生、发酵。(八)安全保障措施1.中标人应制定应急抢险工作预案、建立应急机制,组织应急队伍,配备完善应急设备及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抢险技能培训和实操练习。在重大灾害时需及时调度增派人员、车辆和机械满足抢险需要。如应急抢险处理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一概由中标人承担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2.占道作业时,中标人必须按照交管部门的许可意见、《深圳绿化作业安全规范指引》和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标准进行作业,并按要求在作业现场配备防撞保护车,如发生交通事故,由中标人负责处理事故,并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3.要求中标人购买公众责任险中的第三者和施救费保险,保额需求:(1)年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2)其中每次事故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200万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万元。保单应当特别约定事项:①保单扩展承保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由被保险人依法所需承担的第三者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赔偿责任。②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第三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要求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提供保单和发票复印件给采购人,保单期限内不得退保。如保额不达标,中标人应追加保额,采购人暂不支付预付款,直至中标人为该项目投保保额满足采购人需求。如若中标人在一个月内仍未按此约定投保,采购人可解除本合同或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本合同标的额的10%计算。4.在项目范围内因中标人管理不善导致人员伤亡或财物受损的,由中标人负责处理,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九)其他补充要求1.因本项目位于市区主干道和重点区域,难度较高、影响重大,在实施绿地养护过程中,中标人需服从采购人的指挥和合理调配。2.本项目要求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订购统一的一线岗位工人的工作服,并要求上岗人员统一穿着。3.中标人需配备完善的应急抢险设备、物资、统一应急服装,链锯操作人员要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制定应急抢险方案,如应急抢险处理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一概由中标人承担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4.项目中标价包含绿化垃圾的清运、处理等相关费用,中标人应自行考虑垃圾处理问题。(十)本项目主要费用构成项目内容费用构成具体内容备注人工费管理团队(5人)人工费包括项目负责人(兼技术主管)1名、技术员(兼资料员)1名、现场主管1名、专职安全员2名。为固定费用,按《各级别管养分项报价》中的价格执行一线工人人工费人数按本项目标段所要求人数配备,其中具备5年以上较丰富绿化管养经验的人员不少于10人、水电工3人、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且有高空修剪作业经验人员3名。车辆设备费车辆包括新能源单排座厢式货车2辆(货箱长度4米或以上),新能源5吨或以上水车2辆,7座或以上小型普通客车2辆,22米或以上高空作业车1辆,防撞缓冲保护车2辆。/设备新能源大型车载绿篱修剪机1台、链锯10台(含)以上(其中5台(含)以上为新能源链锯)、高枝电锯10台(含)以上(其中5台(含)以上为新能源电锯)、新能备注:上述“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将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它信息仅是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概括性表述,不作为评审依据。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点击【生成标书】按钮进入【填写开标一览表界面】界面,在该界面填写完开标一览表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投标文件生成环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共绿地及行道树管养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