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工验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南通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24)



受南通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睿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工程交工验收技术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项目概况
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工程交工验收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http://jtysj.nantong.gov.cn/)查看采购公告,并于2024年12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工程交工验收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32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具体项目需求说明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交工验收结束为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现场核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自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1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7:30整(节假日除外)按照竞争性谈判公告下附件《申请函》的形式,回函(加盖公章)发彩色扫描件至邮箱jsrzcnt@126.com中,并致电代理机构确认邮件送达,确认是否参与本次采购项目及支付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的相关事宜。(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15851317775)
2.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注: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及支付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四、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12 日9时30分,地点为南通市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工程建设指挥部三楼会议室【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狮子桥村一组(原南通市通州区地方海事处)】,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履约保证金:免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郑峰
联系方式:18862936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睿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江南路697号金轮星际中心A1栋7楼
联系人:尹建、陈小龙
电话:18906275357(尹建),18932207883(陈小龙)

2024年12月6日
竞争性谈判-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工程交工验收技术服务项目.doc
申请函.doc

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工程交工验收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后审)采购人:南通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睿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部分谈判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六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受南通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睿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工程交工验收技术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项目概况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工程交工验收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http://jtysj.nantong.gov.cn/)查看采购公告,并于2024年12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工程交工验收技术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2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具体项目需求说明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交工验收结束为止。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现场核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自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1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7:30整(节假日除外)按照竞争性谈判公告下附件《申请函》的形式,回函(加盖公章)发彩色扫描件至邮箱jsrzcnt@126.com中,并致电代理机构确认邮件送达,确认是否参与本次采购项目及支付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的相关事宜。(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15851317775)2.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注: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及支付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四、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南通市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工程建设指挥部三楼会议室【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狮子桥村一组(原南通市通州区地方海事处)】,如有变动,另行通知。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履约保证金:免收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通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联系人:白郑峰联系方式:188629360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睿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江南路697号金轮星际中心A1栋7楼联系人:尹建、陈小龙电话:18906275357(尹建),18932207883(陈小龙)附件:申请函致:南通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我公司已获悉贵单位发出的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工程交工验收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经研究,我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E-MAIL地址:单位:(盖章)年月日第二部分谈判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谈判供应商2.1满足竞争性谈判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谈判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谈判费用4.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为“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收费标准的89%(折扣率),即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为8900元,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取得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5.谈判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谈判文件的解释6.1谈判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由采购人解释,其它部分由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二)谈判文件1.谈判文件构成1.1谈判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竞争性谈判公告(2)谈判须知(3)项目需求(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响应文件组成(7)附件请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谈判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谈判文件的澄清2.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按竞争性谈判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3.谈判文件的修改3.1在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3.2采购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谈判日期。3.3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构成2.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价格标文件。供应商按“第六部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3.谈判响应有效期3.1谈判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谈判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4.谈判响应有效期的延长4.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谈判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谈判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谈判响应,同意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谈判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5.投标报价5.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5.2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货币单位。5.3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署。5.4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技术需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出响应报价。供应商任何漏项、漏报、少报、错报所产生的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责任。5.5本项目为固定总价报价。5.5.1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是指为优质完成本项目:工程交工验收准备工作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计划,汇编各参建单位的工作报告;为本工程交工验收提供技术服务。(应当包括:技术服务人员费用、报告汇编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资料出版费、公司取费、法定税金、利润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费用)。投标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5.5.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采购人不提供现场办公场所,技术服务单位可自行考虑是否设立现场办公室,但必须满足交工验收技术服务工作需要,相关技术服务人员的差旅费、设备以及交通工具等由技术服务单位自备、自购或租用,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中。技术服务工作结束后,其产权仍归技术服务单位所有。(2)工程一切险和第双方责任险由技术服务单位自行投保,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3)技术服务单位的雇员及装备的保险由技术服务单位自行投保,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4)技术服务单位在投标时应主动查阅本项目的有关设计文件、技术资料等。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技术服务单位,应充分考虑到采购人提供的清单以及相关资料和数据与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存有的偏差。技术服务单位应综合考虑到报价中,采购人对技术服务单位的合同总价不因此而进行调整。(5)技术服务单位在技术服务工作开展之前应提供本项目交工验收技术服务工作大纲,经采购人批准后方可进行。5.6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成交的供应商(以下称成交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成交人的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组成及装订1.1谈判响应文件由“A.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B.价格标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共3部分组成(以下由谈判响应文件前缀号代称)。1.2供应商按谈判响应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纸质谈判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纸质谈判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修改错漏处,须经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称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1.3价格标文件中的所有报价表,必须装订成册。2.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2.1纸质谈判响应文件均为壹份“正本”和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2.2在每一份纸质谈判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谈判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供应商全称、“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2.3纸质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正本”,须为打印的,其正文内容由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2.4电子版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为所有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价格标文件的电子资料存放在U盘中,U盘放置在价格标文件密封包中,响应报价明细表为excel格式,其他内容均采用word格式。同时提供所有盖公章后纸质版响应文件的扫描件。电子文件不得设置密码并保证无病毒。3.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3.1供应商须将本项目谈判响应文件:【A.】、【B.】谈判响应文件分别单独密封,【C.】密封至【B.】的封袋内。3.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件上明确标注谈判项目名称、谈判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投标供应商全称及日期,同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特别提醒:谈判响应文件中的【A】的“正本”或“副本”内,均不得含有任何【B】中的报价表(报价单)的内容,否则作无效谈判处理。(五)谈判与评审1.谈判仪式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开始仪式,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2.竞争性谈判小组2.1谈判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人将立即组织竞争性谈判小组进行评审。2.2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2.3谈判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人。3.谈判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谈判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2在谈判评审过程中,谈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3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4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谈判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5在评审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3.6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4.评审过程的澄清4.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4.2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以书面形式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4.3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由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审查。5.1.2符合性审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由谈判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现场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5.2在正式谈判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4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谈判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谈判报价总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谈判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5谈判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并通过书面形式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谈判活动将被拒绝。5.6谈判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5.7供应商在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及谈判小组联系。6.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6.1.1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及主要资料不齐全的。6.1.2谈判响应文件的资料有虚报或者谎报的。6.1.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6.1.4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6.1.5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6.1.7后一轮报价高于自己前一轮的。6.1.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1.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1.10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书面形式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1.11其他法律、法规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6.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失败。6.2.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2.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2.3谈判小组认定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6.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6.3.1如出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及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1.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规定。1.2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3采购代理将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http://jtysj.nantong.gov.cn/)”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4.2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谈判小组会发现的。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谈判,响应无效:1.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1.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质疑处理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谈判文件的,可以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2.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2.1对可以质疑的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谈判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2.4对采购方式、谈判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谈判文件第一部分。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谈判文件第一部分。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5.1内容不符合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5.2超出期限的质疑。2.5.3未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或在谈判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成交通知书3.l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谈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1.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2.1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一、项目实施要求工程交工验收准备工作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计划,汇总各参建单位的工作报告,为本工程交工验收提供技术服务。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承担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工程交工验收会议具体会务;(2)收集项目参建单位的工作报告,汇编形成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工程交工验收工作报告及PPT,提交汇编材料纸质版(具体数量以实际需要为准),并提供相应电子版1份;(3)配合完成交工验收会议中其他准备工作。包括会场安排,会场布置,参会人员住宿、就餐,现场踏勘车辆安排,会务资料准备等内容;二、主要成果部分(1)《交工验收会务手册》;(2)《交工验收报告汇编》;3、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交工验收结束为止。4、法律法规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6)《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各部门和省地震局省气象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苏政发[2014]119号);(7)《关于印发的通知》(交财发[2000]207号);(8)《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9)《江苏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苏档发[2007]27号)。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谈判方式采购代理将在竞争性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二、谈判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谈判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谈判小组的各轮谈判,在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最后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按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填报最终报价,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现场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除非在谈判中谈判小组对采购人需求内容作了调整增加,或对采购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否则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高于自己前一轮的投标报价。第二轮报价(最后报价)只需报总价,除暂列金额、暂估价(其具体金额或比例)外各子目按第二轮报价较首轮报价下浮率同比例下浮。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各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如谈判小组认为最后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成本,涉嫌恶意竞争,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则有权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拒绝说明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说明,或虽有书面说明但仍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谈判小组有权取消其谈判成交资格,按顺序由最后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评委在认真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一)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二)谈判小组对符合资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三)成交供应商的确定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四)采购人代表宣布评审结果。(五)公告成交结果自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http://jtysj.nantong.gov.cn/)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六)发放成交通知书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第5部分合同主要条款一、定义与解释本合同条款下述定义和解释仅限于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使用。1、委托方(采购人):本合同的委托方为南通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受托方(供应商):是指其投标响应文件已为委托方所接受,并与委托方签订了合同书承担本项目交工验收技术服务的机构,以及取得该当事机构资格的合法继承人。3、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受托方书面委任的负责本项目质量技术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者。4、暂定金额:是指暂未定的。包括在合同中,并在费用清单中以此名称标明的金额,用于进行本合同的任何工作或作为不可预见费用,这项金额根据委托方的书面指示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根本不动用,该费用按受托方投标报价中相应项目的基本单位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经委托方核实后采购人支付。5、天:指日历日。年、月、日按公历计算。6、时间: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二、委托的项目名称: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工程交工验收技术服务项目三、委托的内容和成果要求1、委托的内容工程交工验收准备工作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计划,汇总各参建单位的工作报告,为本工程交工验收提供技术服务。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承担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工程交工验收会议具体会务;(2)收集项目参建单位的工作报告,汇编形成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工程交工验收工作报告及PPT,提交汇编材料纸质版(具体数量以实际需要为准),并提供相应电子版1份;(3)配合完成交工验收会议中其他准备工作。包括会场安排,会场布置,参会人员住宿、就餐,现场踏勘车辆安排,会务资料准备等内容;2、主要成果部分(1)《交工验收会务手册》;(2)《交工验收报告汇编》;四、各方的责任(一)委托方的责任:1、按合同的约定负责承担并支付受托方的相关费用;2、委托方负责本项目的管理,辅助协调受托人工作范围不同建设方和参建单位;3、对交工验收技术服务过程、结果进行监督、对受托方履约情况进行考核;4、委托方负责提供项目基本情况资料等;指定专人负责与受托方的工作联系,协调各方面工作,帮助受托方的工作队伍进入现场工作;5、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就受托方书面提交并要求答复的重大问题,作出书面决定;6、有权对受托方派出的机构与人员组织提出要求,对不称职的、严重失职的人员有权要求受托方更换;(二)受托方的责任:1、受托方负责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和委托方的要求开展交工验收技术服务;2、受托方在工作开展之前应提供本项目交工验收技术服务工作大纲,经委托方批准后方可进行,经委托方批准后方可进行;3、受托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投入的人员必须与投标响应文件所列一致,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更换;4、在合同期内,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若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时,须提前3天提交与拟更换人员具备同等或更高资质的人员资质报委托方批准,经委托方批准后,受托方必须按照“五、违约责任”支付委托方违约金;5、若委托方提出人员更换要求,受托方应在接到通知的3天内选派资格和经验为委托方接受的人员进行更换。由于更换人员引起的费用由受托方承担;6、受托方应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作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应按期、按质、按量地完成委托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技术服务的数据、结果负法律责任;7、受托方应为其完成本合同的人员和设备进行保险,费用由受托方承担。若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人员伤亡或财产的损失,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受托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委托方和发包人方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受托方应确保安全生产,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8、在合同有效期间或合同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未经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泄露委托方与本项目、本工程、本合同有关的保密资料。受托方在技术服务期间及合格的交工验收技术服务工作数据交付后3年时间内,不得将工程的任何资料向第三方泄露,除非征得委托方的书面同意;9、受托方如需查阅本工程的有关设计文件、技术资料等,应征得委托方同意;10、受托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获得委托方等相关单位必要的帮助与配合。五、违约责任1、委托方的违约:合同生效后,因委托方原因,委托方提出终止合同,委托方将给予受托方2万~4万元违约罚款。2、受托方的违约(1)如果受托方将任务转包或者分包,除整改外委托方将按合同价的5%~10%扣除受托方的违约金。(2)受托方未按委托方规定的时间进场开展工作,或未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或规范开展工作,或未根据委托方的指令进行变更,或受托方因自身原因未按期向委托方提交交工验收技术服务成果,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等,如发生上述任何行为,委托方将按合同价的5%~10%扣除受托方的违约金。(3)合同生效后,如受托方提出终止合同,应给予委托方2万~5万元违约罚款。(4)未经委托方许可,本项目更换项目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时,受托方必须支付委托方2万元人员违约金。(5)违反本合同有关廉洁条款的规定,委托方将给予受托方1万~2万元违约罚款。(6)上述(1)~(5)款累计违约金限额为50万元。若发生上述(1)~(5)情况中任一款委托方有权收回已委托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受托方无条件接受。3、责任的期限受托方与委托方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期限为合同协议书或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范围。六、安全措施在现场工作时,受托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采购人及有关单位安全保卫制度,并对其人员的安全负责,受托方应对由于自己或其代理人的过错包括侵犯版权或发明权而给委托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在作业现场,受托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应保障委托方免于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诉讼、争执、索赔、罚款。七、保险本项目的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受托方装备险和受托方职工的(人身)事故险均由受托方投保,保险费由受托方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受托方雇员的人身死亡或伤残,或财产(设备)的损失或损害,由受托方自行负责,委托方不予赔偿。八、合同费用与支付1、服务费用支付方式:①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15天内,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②余款待项目实施结束并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以上付款不计息。2、合同采用固定总价的合同方式。合同价是指为优质完成本项目:工程交工验收准备工作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计划,编制交工报告、工程试运行报告;汇总并复核各参建单位的工作报告;汇总分析设计变更、绘制交工总图;整理专项验收成果以及交工验收所需的其他资料;准备交工验收申请材料,为本工程交工验收提供技术服务。(应当包括:技术服务人员费用、成果报告编制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资料出版费、公司取费、法定税金、利润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费用)。3、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技术服务工作如有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服务期限,应相应延长服务期,但并不因技术服务期的延长原因调整各项单价及总价。九、合同的调价在签订本合同后,因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引起该技术服务费变化,以及因物价变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等其他因素而引起费用变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十、转包与分包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十一、不可抗力1、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不可抗力系指委托方和受托方都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超出认识控制和防范能力的事件。这类事件使合同一方的履约已变得不可能。不可抗力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1)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2)叛乱、革命、暴动或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3)暴乱、骚乱或混乱,但对于完全局限在受托方雇用人员内部并且是由于从事本工程而发生的事件除外;(4)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5)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飞行器坠落;(6)自然灾害(地震、洪水、海啸、飓风、超强台风、雷击)。2、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因此影响合同执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情发生后15天内,提供事件详细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3、因合同一方拖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拖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十二、索赔1、当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2、委托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委托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受托方的经济损失,受托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后28日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日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3)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内给予答复或未对受托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4)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受托方应当阶段性向委托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日内,向委托方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的程序与(2)、(3)规定相同。3、受托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对委托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委托方可按本合同上述第2款确定的时限和方式向受托方提出索赔。十三、合同生效、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1、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书面补充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委托方如果要求受托方全部或部分中止执行交工验收技术服务或终止合同,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受托方,受托方应当立即安排停止执行技术服务工作。3、如受托方发生违约行为,受托方除偿付委托方违约金和损失赔偿费外,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委托方不承担责任。4、双方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5、一方根据上述条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14日告知对方,通知达到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第十五条“2、争议的解决”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清理和损害赔偿条款及争议的效力。十四、廉洁条款委托方和受托方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江苏省关于建设工程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十五、其它1、法律和法规本合同必须服从国家的现行法律和法规,对合同的解释应以国家的现行法律和法规为准。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交工验收技术服务合同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端、纠纷或因违反、终止本合同而引起的对损失损害的任何赔偿,应事先协商,在受托方和委托方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若仍不能达成一致,双方约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仲裁机构为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决定具有最终法律效力,其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3、利益的冲突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受托方及其雇员不应接受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利益和报酬。4、本合同中的暂定金是委托方和委托方为本项目工程量的增加或留作不可预见费,由委托方和委托方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使用,或者根本不予使用。5、版权对受托方拥有版权并已用于本交工验收技术服务中的所有文件,委托方有权在合同项目中使用或复制。但未经受托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将上述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项目、工程或服务之中。受托方应对由于自己或其代理人的过错包括侵犯版权或发明权而给委托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受托方要出版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资料,必须事先征得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合同协议书格式本协议书由(以下简称:甲方),与成交的服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共同订立。鉴于甲方已经原则上接受乙方就此提出的投标响应文件,并已委托乙方为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技术服务工作,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利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一)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合同条款”中所规定的定义相同。(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1、本合同协议书、安全生产合同及廉政合同;2、成交通知书;3、合同条款;4、竞争性谈判文件(含更正公告、澄清文件、补充通知等);5、投标响应文件;6、补充或修正文件。(三)甲方在此同意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技术服务工作条件。(四)乙方基于甲方的上述承诺,在此向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履行交工验收技术服务任务。(五)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七)合同采用固定总价的合同方式。合同价是指为优质完成本项目:工程交工验收准备工作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计划,编制交工报告、工程试运行报告;汇总并复核各参建单位的工作报告;汇总分析设计变更、绘制交工总图;整理专项验收成果以及交工验收所需的其他资料;准备交工验收申请材料,为本工程交工验收提供技术服务。(应当包括:技术服务人员费用、成果报告编制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资料出版费、公司取费、法定税金、利润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费用)。(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年月日生效,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结清交工验收技术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九)本协议书正本贰份、副本陆份,合同双方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甲方:(单位全称)(盖章)乙方:(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廉政合同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优质、高效、健康、有序地进行,(以下称甲方),与承担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合同内容的承包单位(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一、甲方、乙方约定1、甲方、乙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省、市以及行乙方管部门关于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2、甲方、乙方应认真执行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除非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甲方、乙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禁搞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的不正当交易。4、甲方、乙方应加强对本方人员的廉政监督,建立和健全廉政制度,认真查处本方的违法违纪行为。5、甲方、乙方有对本方人员开展廉政告知、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义务。6、甲方、乙方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不廉洁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并督促其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二、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旅游活动。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丙方介绍家属、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6、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丙方强行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强行要求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7、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家里或宿舍接待丙方有关工程事项的询访。三、乙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支需由其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由公款支付的娱乐性等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和高档办公用品。5、乙方人员不得到甲方人员家里或宿舍里询访有关工程建设事项。6、乙方不得向被服务单位卡、拿、要或接受其它好处。四、违约责任1、甲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1至5款和第二条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1至5款和第三条的,除按乙方单位的廉政建设规定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关行业规定处罚外,视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大小分别给予服务费的3%至5%(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罚款,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五、对见证单位的约定和授权双方授权见证单位主持本“合同”执行情况的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执行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处罚。六、检查方式本“合同”的履约情况检查由见证单位主持,甲方、乙方共同派人参加,检查方式为座谈、问卷调查、查看资料或由各方约定的其他方式等。检查时间、次数、检查结论和处罚意见等由各方协商确定,如无法达成一致的,由见证单位依据事实裁定。七、本“合同”有效期为其双方签署之日起至交工验收结束为止。八、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协议三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九、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送交见证部门二份。甲方:(单位全称)(盖章)乙方:(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第六部分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价格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三部分组成。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不能出现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1投标供应商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谈判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4.竞争性谈判公告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以下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明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5.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二、价格标文件1.报价总表(格式见附件4)。三、电子版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按“第二部分谈判须知”中电子版响应文件要求提供)。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工程交工验收技术服务项目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投标供应商声明函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声明如下: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供应商(盖章):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提供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竞争性谈判公告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以下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明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工程交工验收技术服务项目响应文件(价格标文件)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4报价总表项目名称报价备注总价大写:人民币 小写:¥ 税率: 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填写说明:1、报价总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无效)。2、此表为首轮报价,最终报价在谈判现场填写。附件5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申请函致:南通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我公司已获悉贵单位发出的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工程交工验收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经研究,我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E-MAIL地址:单位:(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工验收技术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