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施工 充电站招标公告(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



投标

项目编号

WH020NY24SG3369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8-12340200099502886M-20241206-001049-4

一、项目编号:WH020NY24SG336901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施工单位采购项目一标段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芜湖市。建设规模: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计划实施3564根充电桩的施工,其中直流桩728根、交流桩2788根、4套液冷超充600kW一拖十二(液冷主机,5台一机双枪直流终端、2台单枪液冷超充终端)。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充电站20kV及以下配电设备等采购(其中充电桩、预装式变电站及电缆为甲供材)、安装及充电站建设、调试、送电、供电验收,以及各种施工审批手续办理、地貌恢复及外协赔偿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补遗、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包括项目内容范围、建设地点和规模等)。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止,招标人委托的建设项目全部完工为止。每单个充电站施工工期(含通电)不超过55日历 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2.标段划分: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施工单位采购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本招标项目为一标段,范围包括:江北区、镜湖区、繁昌区、弋江区、经开区、老旧小区(以上5个区域分配),总预算1389.84万元。
投标人可对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施工单位采购项目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同一投标人可兼投但仅可中一个标段。本项目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芜湖市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包含的充电站,合同服务期限内,施工单位需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相关项目的施工,并在约定工期内完成竣工验收。
3.合同估算价:本标段预算为1389.84万元。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承装类、承修类和承试类均为四级及以上),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充电站施工业绩,且单个项目中充电设施总装机容量在1000kW及以上。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专业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本条不作要求。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7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hsggzy.wuhu.gov.cn/TPBidderNew,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45。
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45。
2.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八、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2.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3.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4.投标保证金账号:
①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
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326482
②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芜湖分行金桥支行
账号:126301010400377840000001954
③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
账号:188762913001
④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
账号:6232811650000117915
5.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异议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受理异议、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十条。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天门山街道天香苑菜场综合楼406室
联系人:吴工、张工
电话:0553-5810637、0551-62225633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
联系人:王田丰
电话:18156022964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9楼
电话:0553-3121659
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
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53-5932710,400-998-0000(技术咨询)。
十一、注册事项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
2.潜在投标人如参与投标,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计划.pdf

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施工单位采购项目一标段(项目编号:WH020NY24SG336901)招标文件招标人: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子签章)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日期:2024年12月6日-1-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20-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2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22-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不良行为记录要求).......................................-23-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24-本招标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26-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5-第五章工程量清单..............................................................-72-第六章图纸....................................................................-73-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7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76--2-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编号:WH020NY24SG336901二、项目名称: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施工单位采购项目一标段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芜湖市。建设规模: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计划实施3564根充电桩的施工,其中直流桩728根、交流桩2788根、4套液冷超充600kW一拖十二(液冷主机,5台一机双枪直流终端、2台单枪液冷超充终端)。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充电站20kV及以下配电设备等采购(其中充电桩、预装式变电站及电缆为甲供材)、安装及充电站建设、调试、送电、供电验收,以及各种施工审批手续办理、地貌恢复及外协赔偿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补遗、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包括项目内容范围、建设地点和规模等)。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止,招标人委托的建设项目全部完工为止。每单个充电站施工工期(含通电)不超过55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2.标段划分: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施工单位采购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本招标项目为一标段,范围包括:江北区、镜湖区、繁昌区、弋江区、经开区、老旧小区(以上5个区域分配),总预算1389.84万元。投标人可对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施工单位采购项目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同一投标人可兼投但仅可中一个标段。本项目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芜湖市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包含的充电站,合同服务期限内,施工单位需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相关项目的施工,并在约定工期内完成竣工验收。3.合同估算价:本标段预算为1389.84万元。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承装类、承修类和承试类均为四级及以上),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充电站施工业绩,且单个项目中充电设施总装机容量在1000kW及以上。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3-二级及以上(专业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6.不良行为披露■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本条不作要求。7.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2)其他要求:无。五、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7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hsggzy.wuhu.gov.cn/TPBidderNew,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售价:0元。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45。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45。2.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八、其他公告内容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投标保证金账号:-4-①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326482②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农业银行芜湖分行金桥支行账号:126301010400377840000001954③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账号:188762913001④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账号:62328116500001179155.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异议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受理异议、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十条。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十、联系方式1.招标人名称: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天门山街道天香苑菜场综合楼406室联系人:吴工、张工电话:0553-5810637、0551-62225633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5-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联系人:王田丰电话:18156022964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招标监督管理机构: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9楼电话:0553-3121659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53-5932710,400-998-0000(技术咨询)。十一、注册事项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2.潜在投标人如参与投标,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并下载招标文件。-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见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1.1.4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1.1.5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见招标公告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止,招标人委托的建设项目全部完工为止。每单个充电站施工工期(含通电)不超过55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每单个充电站施工工期(含通电)不超过55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1.3.4付款方式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附录1(2)业绩要求:见附录2(3)项目负责人要求:见附录3(4)不良行为记录要求:见附录4(5)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求:见附录5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工0553-5810637□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形式:/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相关澄清、补充文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提出澄清要求(或疑问、问题)。如投标截止时间顺延,投标人可按新的投标截止时间提出。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形式:相关的澄清要求(或疑问、问题)可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以发出/发布日期为准),发布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投标人应自行下载。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务必到(https://whsggzy.wuhu.gov.cn)网上澄清公告栏查询是否有招标文件澄清,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以发出/发布日期为准),发布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投标人应自行下载。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务必到(https://whsggzy.wuhu.gov.cn)网上澄清公告栏查询是否有招标文件修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2.1增值税税金相关要求(1)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2)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3)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其它:注册地不在芜湖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无为市、南陵县)的中标人,应按照《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1389.84万元。投标人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该标段投标作否决处理。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包括三大项:安装、土建、电缆安装。以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金额除以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1389.84万元得出投标费率(如0.95,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投标人中标后,安装、电缆安装、土建三项按照中标费率进行打折,以该费率×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全费用综合单价限价×实际数量进行结算。(3)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招标人2024-2025年度投资计划建设充电站,如各标段已完成的充电站施工结算金额达到相应标段的预算金额,则相应标段合同终止。如实际建设的充电站数量与政府主管部门和招标人2024-2025年度投资计划存在偏差,以致实际结算金额与相应标段预算金额存在较大偏差,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人追究责任。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3.4.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如下:(1)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2)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形式)或现金(电汇、转账)。①采用保函形式:投标人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线上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生成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保函、保证保险平台地址:https://whsggzy.wuhu.gov.cn/financeplatform/index.html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whsggzy.wuhu.gov.cn/zygg/002001/20200310/cb299bb1-f047-4968-a1d4-1bb23b884796.html②采用现金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指定账户(见招标公告)。(4)是否减免投标保证金:□是。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投标人需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填写“投标人免缴/少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未提交“投标人免缴/少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的,视为不满足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否。注:免缴或少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其违法、违规、违约责任,除依法承担行政违法责任外,由招标人追缴投标人免缴或少缴的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要求其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4.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招标不成功的,在招标不成功信息发布后,直接退还至该投标人汇入账户。(2)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发布后,直接退还至该投标人汇入账户。(3)备选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后,直接退还至该备选中标人汇入账户。(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3.4.4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①(3)/。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特殊要求☑明标。□暗标。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1)施工组织设计不得出现任何可能识别投标人的字样、标识或内容,不得出现页码。否则,该施工组织设计作零分处理。(2)施工组织设计排版要求①标书内容及排版(各类图表除外):统一使用A4幅面,字形、字体一律采用3号宋体,黑色,每页28行,每行28字。②各类图表:图表用纸幅面小于A4的用A4幅面,大于A4幅面的一律使用A3幅面。(3)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得出现在商务文件、报价文件中。(4)施工组织设计页数:页。②注: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与此要求不一致的,以此要求为准。4.2投标文件的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2)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三份纸质投标文件给招标人,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直接打印成册,与电子投标文件应保持一致。4.2.2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5.2开标程序(3)解密时间:30分钟(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多标段开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开标系统进入方式:☑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芜湖市)选择“市场主体”-“电子交易系统”登录,在我的项目-开标签到解密。(见《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注: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如参加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温馨提示:(1)投标企业解密的CA锁均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锁,否则开标时将无法正常进行解密工作。(2)在开标前,应注意尽量避免更换CA锁中的基本信息,例如: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等。更换信息、续费均会导致CA锁中序列号发生变化,从而导致现场CA无法解密文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依法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①招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细化确定。②页数不超过400页,具体页数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如出现大型、特殊项目,篇幅无法满足实际需求,招标人可适当调整,但原则上不超过600页。-10-工程变更管理政策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单位已知悉《芜湖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芜政办〔2016〕12号)内容(县、区按照当地标准执行),如我方中标,将遵守并执行该办法规定。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年月日-96-附件1: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⑫一、注册登记(一)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已完成信息登记的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二)会员应及时对注册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主体库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人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现场办理或在线网上办理。投标人需通过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二、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期内登录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如有补遗、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在网上澄清公告栏发布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三、制作投标文件(一)投标人在使用计价软件编制投标报价前,须进行计价软件实名登记并绑定。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将进行强制校验,投标人如使用未实名登记或未绑定的计价软件编制投标报价,该报价将无法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因投标人未及时进行计价软件实名登记并绑定,从而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启动计价软件实名制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s://whsggj.wuhu.gov.cn/xwzx/tzgg/8383498.html(二)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0553-3121801;软件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为:https://whsggzy.wuhu.gov.cn/bszn/003004/subpage.html。(三)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会员库中挑选;投标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五)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采用保函形式:投标人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线上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生成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采用现金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到指定账户。五、投标(一)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⑫如有更新,以更新后的文件为准。-97-(三)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六、开标(一)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人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90分钟内登录芜湖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否则视为放弃投标)。(二)开标程序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人名称;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3、招标人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4、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工期及其他内容;5、抽取相关系数(根据评标办法规定);6、开标结束。(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选择开标现场解密的,允许解密三次,当三次解密均不成功时,视为其投标不成功;3、投标人选择远程解密的,应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如需延长解密时间,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延长后,远程解密的投标人应在延长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否则,视为其投标不成功;4、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6、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七、评标(一)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标工作,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联系畅通,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质询,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三)投标人需补充会员库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完成。(四)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后续评审:1、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八、意外情况的处理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投标系统的;(二)网上招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市行政监督部门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报告。经批准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九、其他如本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98-十、其他材料(格式自拟)-99-附件2: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芜政办〔2016〕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芜湖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6年4月22日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5月10日芜湖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市本级政府性资金(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地**府发行债券、政府统筹资金或融资)安排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按照建设程序,实行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以投资估算控制设计概算,以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以施工图预算控制工程结算。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业经审查部门批准后,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按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组织实施,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不得肢解工程变更规避审批。工程建设中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审批,未经审查批准的工程变更不得实施。第六条工程变更应以确保工程安全、提高工程质量、节省建设资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动技术进步为目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范,符合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要求。第二章职责和分工第七条工程变更一般由项目行政主管单位牵头组织审查。-100-市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为工程变更审查固定参加单位,其余参加单位由牵头审查单位按照工程性质和职能分工通知参加变更审查。市发改委负责工程变更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相关工程变更的审查。市财政局负责工程投资预算监管,对工程变更费用进行审查。市审计局负责工程变更审计监督,对工程变更费用进行审查。市住建委、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港航局、教育局、卫计委、信息办等负责各自行业内工程变更的审查、指导、监督、检查。第八条实施工程变更相关单位的职责(一)项目建设单位。本办法所称项目建设单位是指负责组织项目建设的责任单位。项目建设单位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项目工程变更进行有效控制、管理、审核及上报工作,负责督促工程变更批准意见的落实,负责各类工程变更资料的台账整理和管理工作。(二)参加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负责各类工程变更的勘察、设计相关工作,参与各类工程变更审核,并提出技术性意见。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负责工程变更的监理工作,审核工程变更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工程变更方案及费用提出审核意见,并对工程变更的实施进行监理。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工程变更的实施方案及工程变更费用预算等工作,根据工程变更批准的意见具体实施。第三章变更内容第九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是指项目自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在实施阶段所发生的工程规模、技术标准、工作内容、工程数量、结构型式等进行的调整和修改。第十条工程变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设计文件或工程量清单中错漏缺项引起的调整;(二)施工现场条件等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等技术资料不符引起的现场签证及变更;(三)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施工方案的变更;(四)重要材料与设备的改变;(五)其他需要工程变更的。-101-第十一条工程变更按照变更造价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工程变更。变更造价以项目建设单位书面提出的工程变更工程量清单和计价表数据为准。(一)分部分项变更造价在10万元以下且未超过中标价5%(含)的为一般工程变更;(二)分部分项变更造价在1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以下且未超过中标价5%(含)的为较大工程变更;(三)分部分项变更造价在50万元(含)以上或工程变更金额超中标价5%以上的为重大工程变更。第四章变更申报、会审和审批第十二条申报程序(一)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完成变更的施工图设计,并会同施工及监理单位对工程变更的方案、内容、造价等进行初审。初审同意后,项目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注明变更理由。(二)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1.工程变更会审申请函。会审申请函须包含项目基本情况、变更原因、责任分析和对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建议等;2.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签字盖章的工程变更申报表;经监理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审核同意的工程变更的工程量清单和计价表;3.工程变更部位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工程变更部位的原施工图纸和变更后的设计方案、图纸、工程联系单或技术核定单等;4.较大工程变更(含)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对变更方案的必要性和经济性进行论证并形成会议纪要,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论证;5.招投标文件,工程变更现场影像图片资料等;6.其他必要的补充资料。第十三条会审程序(一)除一般工程变更外,工程变更审查会由项目行政主管单位或市发改委会同固定参加单位、其他参加审查单位进行会审,必要时邀请相关专家参加。(二)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工程变更会审原则上采用例会制。(三)工程变更会审主要就申请变更内容的必要性、合理性等进行审查。需要进行现场确认的,会审单位应当对现场进行踏勘。工程变更的量和价,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定价原则按照项目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及市政府相关规定执行。-102-第十四条审批程序(一)会审牵头单位,应当在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参加会审单位的审查意见应在会审会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牵头会审单位,审查意见须经单位负责同志签字盖章。会审单位半数以上(含)不同意的,变更不予认可。(二)对于会审单位现场确认和会审通过的工程变更项目,需项目建设单位重新复核或另行补充资料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予以完善。变更资料齐全后,牵头审查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发变更会审纪要。(三)工程变更实行分级管理。一般工程变更: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审查,审查结果报项目行政主管单位备案。较大工程变更:由项目行政主管单位组织相关单位会审,审查结果报市审计局备案。重大工程变更:1.变更造价在50-100万元之间且未超中标价5%,由项目行政主管单位组织固定参加审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会审,审查结果报该项目分管市领导审定;2.变更造价在100万元以上且未超中标价5%,或虽超中标价5%但变更造价未超过100万元的,由市发改委组织项目行政主管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和其他相关单位会审,审查结果经该项目分管市领导审查后,报市长审定;3.变更造价在100万元以上且超过中标价5%,由市发改委组织项目行政主管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和其他相关单位会审,审查结果经该项目分管市领导审查后,提交市政府投资委员会审定。(四)为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对各分部分项变更总额超过中标价5%的项目,所有工程变更(包括已审查的部分)均需提交市政府投资委员会审定。第五章相关要求第十五条对遇到自然灾害紧急情况,或出现危及人身、重大财产安全及不可抗力事件时,可按应急抢险工程的相关规定执行。建设单位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本办法的规定补办相关手续。第十六条未经审查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变更的项目一律不予认可。会审通过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再次变更;会审未通过的项目,不得提出复议或以其他理由再次提出。严禁将变更内容进行拆分申报。第十七条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进行规划调整的,由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办理相关规划调整手续,并将相关批复等资料交付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本办法履行变更报审程序。-103-第十八条因征地拆迁范围发生调整等原因造成工程变更的,由属地政府会同项目建设单位向原规划批准部门提出申请,原规划批准部门审核办理相关规划调整手续后,将相关批复等资料交付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本办法履行变更报审程序。第十九条工程变更涉及重大方案变化及概算调整的,项目建设单位需将重大方案变化报请经市政府同意后,按照相关要求由市发改委进行概算调整。第二十条变更工程原则上由原施工单位实施。原施工单位不具备实施变更工程资质等级的,应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施工单位。第六章责任追究第二十一条项目建设单位违反本暂行办法,工程变更未经审查、审查手续不到位或先实施后报审的,概算审批部门不得调整概算,在办理工程款支付和工程价款结算时,其变更引起的相关费用,财政、审计部门不得认可。第二十二条按照先追究、后变更的原则,凡非客观原因造成的不合理变更,相关部门要先提出责任追究意见后方可变更。第二十三条因勘察、设计单位责任造成工程变更,参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因工程量清单编审单位责任造成工程变更,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该项目工程咨询招标文件中约定的相应条款追究工程量清单编审单位违约责任,建设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工程量清单编审单位作出相应处罚。因施工、监理单位责任造成工程变更的,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自行承担,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相应处罚。因勘察、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审、施工、监理单位造成工程变更造价超过中标价(合同价)5%,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责任大小、造成损失及原因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批准。第二十四条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相互串通,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涉及国家工作人员违纪的,由行政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第二十五条审查单位工作人员在工程变更审查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以及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的,由行政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七章附则-104-第二十六条以中央、省投资为主的项目,国家、省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省没有规定的,按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各县、区、开发区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相应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05-芜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施工单位采购项目Page1of3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18:08:12长辈版无障碍标题检索请输入关键词公平高效规范首页交易信息监管信息信用信息专家服务信息公开服务指南监管信息信用信息专家服务互动交流信息公开当前位置:首页交易信息>建设工程>招标计划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施工单位采购项目招标计标前公项目登招标公答疑变开标信中标候中标结投标保中标通通合同信负责人合同变履约信项目异划示记告更息选人公果公示证金退知书息变更更信息息常示还2024-...信息来源:国资委下属国企信息时间:2024-10-1817:08阅读次数:458次https://whsggzy.wuhu.gov.cn/whggzyjy/005/005001/005001012/20241018/efd7a5b5-87f5-4357-a553-982116538bfe.html2024-11-18芜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施工单位采购项目Page2of3项目招标计划表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施工单位采购项目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施工单位采购项目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施工单位采购项目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施工单位采购项目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施工单位采购项目发布时间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18日招标人招标人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553-58106370553-5810637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镜湖区发改委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404-340202-04-01-593859)镜湖区发改委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404-340202-04-01-593859)镜湖区发改委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404-340202-04-01-593859)镜湖区发改委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404-340202-04-01-593859)镜湖区发改委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404-340202-04-01-593859)资金来源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自筹资金项目概况项目概况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集中采购3516根充电桩,其中直流桩776根、交流桩2788根。本招标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拟分别采购一家施工单位承揽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施工及设备安装。施工单位需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相关项目的施工,并在约定工期内完成竣工验收。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集中采购3516根充电桩,其中直流桩776根、交流桩2788根。本招标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拟分别采购一家施工单位承揽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施工及设备安装。施工单位需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相关项目的施工,并在约定工期内完成竣工验收。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集中采购3516根充电桩,其中直流桩776根、交流桩2788根。本招标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拟分别采购一家施工单位承揽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施工及设备安装。施工单位需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相关项目的施工,并在约定工期内完成竣工验收。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集中采购3516根充电桩,其中直流桩776根、交流桩2788根。本招标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拟分别采购一家施工单位承揽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施工及设备安装。施工单位需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相关项目的施工,并在约定工期内完成竣工验收。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集中采购3516根充电桩,其中直流桩776根、交流桩2788根。本招标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拟分别采购一家施工单位承揽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施工及设备安装。施工单位需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相关项目的施工,并在约定工期内完成竣工验收。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集中采购3516根充电桩,其中直流桩776根、交流桩2788根。本招标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拟分别采购一家施工单位承揽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施工及设备安装。施工单位需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相关项目的施工,并在约定工期内完成竣工验收。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集中采购3516根充电桩,其中直流桩776根、交流桩2788根。本招标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拟分别采购一家施工单位承揽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施工及设备安装。施工单位需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相关项目的施工,并在约定工期内完成竣工验收。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集中采购3516根充电桩,其中直流桩776根、交流桩2788根。本招标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拟分别采购一家施工单位承揽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施工及设备安装。施工单位需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相关项目的施工,并在约定工期内完成竣工验收。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集中采购3516根充电桩,其中直流桩776根、交流桩2788根。本招标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拟分别采购一家施工单位承揽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施工及设备安装。施工单位需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相关项目的施工,并在约定工期内完成竣工验收。序号标段名称标段名称招标范围预估招标控制价(万元)招标方式交易系统交易系统计划招标时间计划招标时间备注1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施工单位采购项目标段一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施工单位采购项目标段一施工1390.95公开招标芜湖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芜湖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24年11月2024年11月2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施工单位采购项目标段二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施工单位采购项目标段二施工1043.55公开招标芜湖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芜湖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24年11月2024年11月注: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注: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注: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注: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注: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注: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注: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注: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注: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注: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注: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招标计划.pdfhttps://whsggzy.wuhu.gov.cn/whggzyjy/005/005001/005001012/20241018/efd7a5b5-87f5-4357-a553-982116538bfe.html2024-11-18芜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施工单位采购项目Page3of3国家都委省直部门省内地市市内相关联系我们网站地图程声网站使用帮助主办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访问量统计:79420地址: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6楼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53-3121944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ICP备案编号:皖ICP备07502922号网站标识码:3402000058皖公网安备34020702000436号https://whsggzy.wuhu.gov.cn/whggzyjy/005/005001/005001012/20241018/efd7a5b5-87f5-4357-a553-982116538bfe.html2024-11-1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施工 充电站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芜湖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