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处置招标公告(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2024)


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含运输)项目 2024-12-06

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含运输)项目
2024-12-06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含运输)项目

建设单位
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A3301131280100398001291
公告登记日期
2024年12月5日

开标时间
2024/12/26 9:00:00
 
 

报名地点
临平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

监管部门
杭州余杭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郁志杰
招标联系电话
0571-86169170

所属地区
临平区
项目分类
其他

代理公司
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刘小庆
代理联系电话
0571-86235827

是否联合体投标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杭州市临平区

法定代表人
支政星
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东湖南路与杭甬高速交叉口临平净水厂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投资总额(万元)
 
本期概算(万元)
0

备注
 

技术规模指标

指标项

指标单位

 
 
 

企业及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对投标人的承包资质要求
 

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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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地址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访问方法
互联网访问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

 

相关附件:

【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含运输)项目(发布稿)doc(2).doc】(若出现下载失败,请使用ie浏览器下载)
【招标公告 (22).pdf】(若出现下载失败,请使用ie浏览器下载)
【招标公告非正式公告.pdf】(若出现下载失败,请使用ie浏览器下载)

本项目监管部门:杭州余杭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投诉电话:暂无

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含运输)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A3301131280100398001291)招标人: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2月目录投标人注意事项1。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5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2-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27-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1-投标人注意事项一、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或是歧视性、排他性等不公正条款或其它违法违规内容时,为保证招标文件的修改留出充足时间,请在2024年12月13日16:00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询问或递交书面质疑书,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二、投标人在制作投标前务必仔细阅读“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中的前附表、评标程序、被拒绝投标、无效投标、废标等条款及有关表格样张。三、如遇投标截止时间推迟、采购需求变动等,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在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原招标信息发布媒介。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务必自行关注。投标人因上述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1.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现就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含运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含运输)项目(编号:A3301131280100398001291)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三、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含运输)项目,本次项目分为①临平净水厂污泥处置(含运输)和②塘栖污水厂、崇贤污水厂、开发区污水厂、临平第二净水厂(在建)污泥处置(含运输),本项目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优先选择①或②,第二中标候选人负责剩余部分。采购内容为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含运输)项目,污泥的装卸、运输、处置及堆场现场卫生,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为污泥处置单位的,须提供污泥处置利用等符合国家标准的资质证明,同时投标人须具备不少于300吨/日污泥处置能力,提供污泥处置单位的环评批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和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无运输车辆,须提供与运输单位签订的用于本项目的运输服务合同,同时须提供运输单位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4、投标人为污泥运输单位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运输资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同时须提供与污泥处置单位签订的针对本项目的污泥处置合同,污泥处置能力不小于300吨/日,提供污泥处置单位的环评批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和营业执照;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本项目无需报名,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单独提供以下资料(无需密封):(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6、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七、招标代理公司: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玩月街88号1幢1001室、1101室);联系人:刘小庆;联系电话:13396555617;八、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招标人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杭州市临平区水美公园;联系人:郁志杰电话:0571-86169170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2024年12月5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目内 容1项目名称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含运输)项目2项目编号A33011312801003980012913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4投标有效期投标书递交后60天内有效5投标文件份数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7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24年12月26 日 9时00分临平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临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8开标时间与地点2024年12月26日9时00分临平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临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9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保函的形式进行递交,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二、投标保函有效期: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三、投标保函的方式:1、银行保函。2、投标保函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应的保函复印件。注:保函抬头应为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投标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前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101)本项目预算公开,暂定量:102200吨/年,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69 元/吨(污泥运输及处置费),风险控制价为人民币295元/吨 。当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时,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差额=(风险控制价-投标报价)*暂定量)否则视为放弃中标,且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损失费用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2)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即双方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各污水厂或净水厂的处置服务单价不再调整;本项目处置量仅为暂定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以实际处置量为准,即结算合同价=固定的处置单价(含运输)×实际处置量。3)本项目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即投标报价>预算价),其投标视为无效;4)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11履约保证金金额:50万元。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每家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将履约保证金转账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内。中标单位在运行服务期满无质量问题,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返。12采购需求中带“●”条款为实质性内容,投标人须提供《采购需求实质性内容响应表》(格式见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如有任意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3本次项目分为①临平净水厂污泥处置(含运输)和②塘栖污水厂、崇贤污水厂、开发区污水厂、临平第二净水厂(在建)污泥处置(含运输),本项目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优先选择①或②,第二中标候选人负责剩余部分。13如中标单位为运输单位的,中标单位须与招标人及中标单位提供的处置单位签订三方协议第一节投标人须知之通用条款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2、定义2.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本项目采购人。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2.3、“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5、投标费用: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6、特别说明: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2本次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业绩等)应为投标企业自有,不可使用控股子公司、母公司或关联企业的相关证明文件。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务必自行关注。投标人因上述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7.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8.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8.2、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外文资料不予认可。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不符的,均不予认可。翻译严重错误的,将视同提供虚假资料。8.3、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8.4、投标文件中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9、投标文件组成详见“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之专用条款”中相关条款。10、投标有效期10.1、投标书递交后60天内有效。10.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11、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保证金用于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引起的风险。11.2、投标保证金缴纳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的前附表相关条款。11.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1.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1.4.1、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凭合同到采购人处办理退还手续;11.4.2、本项目如存在质疑、投诉情况,保函将延期退还。11.5、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函将不予退还:11.5.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11.5.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11.5.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1.5.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11.5.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和投标保函的情况。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标识不清、编写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拆、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采购单位要求进行,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修改处不予认可。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2.3、投标文件提倡采用A4幅面双面打印,并按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12.4、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均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卡条、抽杆夹、订书机及其他胶装以外装订形式均视为活页装订),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作无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3.1、投标人应按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各四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商务、技术文件可合并装订(但须明显区分)。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注明“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字样,同时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3.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13.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14、投标文件的包装和递交14.1、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价文件必须单独密封包装,除报价文件之外其他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14.2、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注明“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可参考“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4.3、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规定标记的投标文件,一经发现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14.4、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授权代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将投标文件送至招标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到达开标现场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将被拒绝投标。14.5、投标文件一经拆封均不退回。15、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5.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采购单位指定地点。15.2、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的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经开标工作人员确认后,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五、开标17、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递交标书并需要签到。18、开标程序:18.1、开标时,由现场工作人员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商务技术文件并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18.2、商务技术评分结束后,开报价文件,由招标代理检查各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报价文件,并清点报价文件正、副本数量,若报价文件数量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工作人员进行唱标,唱标内容为报价文件正本中“开标一览表”内容并作记录。18.3、开标会结束。六、评标19、组建评标委员会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或以上单数。20、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21、评标程序21.1、本项目评标一般将按以下程序进行: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投标文件技术与商务部分的比较与评审、报价文件的比较与评审、推荐中标投标人和编写评标报告等。21.2、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1.2.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则无须继续进行符合性检查,并且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21.2.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21.2.3、投标文件初审结论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后续程序。21.3、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21.4、比较与评审。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价格比较和评审。21.5、推荐中标候选人。根据评标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22、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2.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中文大写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中文大写表示的金额为准;22.2、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合价为准,重新修正单价。22.4、因投标人自身失误造成多算、少算、漏算的,不予调整。22.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23.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3.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24、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25、无效投标的情形25.1、被拒绝的投标文件;25.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参见招标公告之“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5.3、投标文件封面、开标一览表、投标响应函、授权委托书,任意一项未加盖单位公章;25.4、开标一览表或投标响应函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25.5、授权代表与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所载内容有异;25.6、提供虚假证明材料;25.7、投标文件不响应采购需求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能确认为有效;25.8、投标文件中对于采购需求中的实质性内容的响应表述不清,评标委员会不能确认为有效;25.9、投标文件组成中带“▲”资料提供不全的;25.10、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25.11、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或存在备选(替代)投标方案;25.12、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25.13、未提供投标保证金保函复印件的;25.14、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25.1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25.16、投标单价及投标总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投标人又不能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5.17、不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或投标文件有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5.18、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应当作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26、废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6.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4家的;2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6.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一条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作为废标外可经批准后继续按原采购方式进行或采取其它采购方式。废标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就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7、评标内容的保密27.1、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漏。27.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单位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违规行为,都将导致其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七、定标28、推荐中标单位28.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以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为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后,对实质上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方法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高低顺序排列;如均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投票表决决定排名先后。28.2、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家数≥4家,总得分最高的前2家单位为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①临平净水厂污泥处置(含运输)和②塘栖污水厂、崇贤污水厂、开发区污水厂、临平第二净水厂(在建)污泥处置(含运输),本项目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优先选择①或②,第二中标候选人负责剩余部分;有效投标人家数<4家,则本次招标无效。28.3、评标结果报经批准,最终确定中标单位。29、评标29.1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29.2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书进行符合性审核,凡投标书实质性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认定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废除。29.3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方式进行。29.4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小组及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9.5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发现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评标小组有权否决此次招标。30、定标30.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对于未中标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30.2、中标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后,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八、合同签订及其他31、签订合同31.1、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31.2、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2、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32.1、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根据不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而定。32.2、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均由采购人收取。33、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合同要求服务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1至3年内禁止参加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采购活动的处罚,对拒不改正的将无限期禁止其参加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采购活动,同时将处罚结果上网进行公示。34、质疑与投诉34.1、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诉,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诉应一次性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投诉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答复,质疑、投诉应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34.2、投标人如认为采购结果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诉,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诉应一次性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投诉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答复,质疑、投诉应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34.3、质疑、投诉范本:http://download.ccgp.gov.cn/2018/zhiyihanfanben.zip。投标人须知之专用条款35、投标文件组成(加“▲”的资料为必须提供,否则将视为无效标处理)部分格式可参考“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参考格式的由投标人根据相关要求自行编制。投标文件一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报价文件和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注意:投标文件封面、开标一览表、投标响应函、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开标一览表、投标响应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5.1、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应单独密封,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35.1.1、开标一览表;▲35.1.2、分项报价表;35.1.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和资料。投标报价注意事项:1)所报价格应包括人工费、培训费、处置费、车辆运输费、过路费、车辆油费、装卸费、临时污泥堆放费、装卸现场卫生清扫费、装卸铲车维护维修费用、铲车油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全部费用。2)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招标人将拒绝有选择的报价。3)本合同按单位价格进行招标,以实际运输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实际运输工程量变化,单价均不做调整。4)投标人的报价不应有漏项。如有漏项,在授标时将被认为已包含在其他已报明价格的项目中(即合同价格将不予增加),但在评标时将把其他有效标中的该项最高报价计入该投标人的评标价格之中。36.2、投标人的技术文件内容应当包含:36.2.1、目录;36.2.2、评分对应表;▲36.2.3、采购需求实质性内容响应表(格式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6.2.4、对应技术分评分细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根据要求盖章、提供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36.2.5、本项目完整的实施方案;36.2.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6.3、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内容应当包含:36.3.1、目录;36.3.2、评分对应表;▲36.3.3、投标响应函;▲36.3.4、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6.3.5、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36.3.6、提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36.3.7投标保证金保函复印件;36.3.8、商务标要求的证明材料。36.3.9、投标人能够提供其他实质性优惠承诺;36.3.10、关于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的话);36.3.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7、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7.1、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商务分)37.2、评标内容及标准37.2.1、价格分(50分)投标价格的合理性:本项目暂定量为102200吨/年,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369元/吨(含污泥运输费及污泥处置费),风险控制价为295元/吨(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所投投标报价和风险控制价的差额部分作为风险保证金,差额=(风险控制价-投标报价)*暂定量)分析投标价格是否合理,投标价格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投标价格不能为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价格分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37.2.2、技术、商务分(50分)1)技术、商务分的计算:技术、商务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商务分=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2)评分细则如下:1、技术部分(20分,打分值和得分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序号项目要求评分内容分值1污泥处置工艺投标人的污泥处置场地根据本项目的污泥消纳处置工艺的合理性、无害化、先进性和稳定性等进行打分:(1)描述合理科学,满足采购要求的:5分;(2)描述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采购要求的:3分;(3)描述较为简单或存在缺漏的:1分;(4)未提供不得分。5分2运输方案投标人具有详细的污泥装卸运输方案,要求方案科学、细致、详尽,规范得当。方案中对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情况和运输装卸全过程安全控制的保证措施手段是否科学、可靠、合理进行打分:(1)描述合理科学,满足采购要求的:3分;(2)描述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采购要求的:2分;(3)描述较为简单或存在缺漏的:1分;(4)未提供不得分。3分3投标人书面承诺及时性:针对采购人临时需求,承诺提供快速的服务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完成污泥外运和现场清扫等服务的得2分,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完成污泥外运和现场清扫等服务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格式自拟)2分4实质性优惠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实质性优惠的承诺进行打分,最高2分,没有不得分。2分5合理化建议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出的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或创新、其他服务承诺进行打分,本项最高得2分2分6针对本项目特点难点的分析1、针对本项目特点难点的分析:(1)内容详实,逻辑缜密,具有合理性、科学性、全面性,可实施性强:3分(2)内容基本详实,逻辑缜密一般,合理性、科学性、全面性一般,可实施性一般:2分(3)内容简单,逻辑紊乱,不具合理性、科学性、全面性,可实施性不强:1分(4)未提供不得分。3分7应急措施提供针对污泥处置、运输过程出现问题的应急预案进行打分:(1)内容详实,逻辑缜密,具有合理性、科学性、全面性,可实施性强:3分(2)内容基本详实,逻辑缜密一般,合理性、科学性、全面性一般,可实施性一般:2分(3)内容简单,逻辑紊乱,不具合理性、科学性、全面性,可实施性不强:1分(4)未提供不得分。32、商务分(30分):1企业证书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没有不得分。(体系认证证书须可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告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询,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供网上截图,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3分2合同业绩投标人自 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污泥处置或运输业绩的,50-100吨/日一个0.5分,100-200吨/日一个1分,200吨/日及以上的一个2分。本项最多得12分。注: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合同复制件、支付凭证加盖公章,如上述证明材料中未能体现具体服务内容的,还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复制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12分3车辆配置拟投入本项目机械设备配备情况:用于本项目的污泥运输车辆为密封、防水、不渗漏,车厢顶部能够自动闭合或装有全覆盖设施。投标人自备的,每提供1辆得1.5分;投标人租赁的,每提供1辆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6分)注:按国家规定必须办理行驶证车辆:①自有的必须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制件、车辆登记证复制件、购买发票复制件;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②租赁的必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复制件、车辆行驶证复制件、车辆登记证复制件、购买发票复制件,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64处置能力投标人提供的污泥处置场地需提供相关环评批复报告,环评批复报告需体现处置能力,处置能力400吨/天得1分,处置能力每增加100吨/天加1分,本项最多得6分。(提供相关环评批复报告复制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的不得分)65应急处置能力投标人提供用于本项目的1个污泥处置单位以外的污泥处置单位,要求污泥处置单位处置能力不小于200吨/日。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与污泥处置单位签订的针对本项目的污泥处置合同,污泥处置单位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所在地环保部门出具的关于污泥处置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或审查意见等合法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3注: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如有造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我公司采购黑名单。以上评分结果保留小数2位。36、解释权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有矛盾之处,以专用条款为准。凡涉及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与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第三部分采购需求采购需求中带“●”条款为实质性内容,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采购需求实质性内容响应表》(格式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如有任意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将被视为无效。1、项目概况:1、本次招标范围为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下属临平净水厂、崇贤、塘栖、开发区、临平第二净水厂(在建)共5家污水厂脱水后污泥运输及无害化处置。具体情况如下:(1)临平净水厂位于临平区南苑街道红联村(东湖高架以西,杭甬高速以南),含水率约80%,暂存于污水厂污泥料仓,投标人需根据污水厂实际生产情况及时运输料仓中的存泥开展污泥运输工作,装载过程中防止污泥撒落,并做好现场卫生清扫工作。临平净水厂为地埋式污水处理厂,预计日均污泥运输量约为200吨/天,(2)塘栖污水厂位于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李家桥村、崇贤污水厂位于杭州市临平区崇贤街道大安村、开发区污水厂位于杭州市临平区新丝路260号、临平第二净水厂位于杭州市临平区东方e谷产业园东北100米,望梅路西(在建),含水率约80%,暂存于污水厂污泥料仓,投标人需根据污水厂实际生产情况及时运输料仓中的存泥开展污泥运输工作,装载过程中防止污泥撒落,并做好现场卫生清扫工作。预计日均污泥运输量约为80吨/天。注:服务期内,如招标人下属其他污水厂脱水后污泥运输和无害化处置也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相应的污泥运输及处置费以本次招标中标单价为准,不额外增加费用。●2、为合理安排生产,招标人有权对脱泥时间进行调整,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的安排,做到随叫随到(接到通知2小时内到场),不得拖延导致污泥料仓满溢,从而影响生产。遇污泥处置单位限产、停产等因素导致污泥处置困难时,投标人自行进行堆放或选择其他经污泥处置单位所在地环保部门和招标人共同认可的污泥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处置前投标人需制定完善的处置方案并经招标人认可同意后,方可实施),相应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不额外增加费用;遇中标单位原因导致的污泥无法运输时,若投标人无法至污泥处置单位进行污泥处置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如投标人无法至污泥处置单位进行污泥处置超过48小时,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有权停止支付服务费,投标人承担招标人相应经济损失。●3、投标人需根据各污水厂实际生产情况及时运输污泥堆场(料仓)中的存泥,装载过程中防止污泥撒落,并做好现场卫生清扫工作,相应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运输污泥服务,影响招标人污泥脱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有权停止支付服务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4、考虑污泥处置安全性,在合同期,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污泥处置情况,调整污泥处置工作,相应的污泥运输及处置费以本次招标中标单价为准,不额外增加费用。●5、在合同期,中标单位不能及时完成招标人下属各污水厂污泥处置(含运输)任务,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处置(含运输),实际污泥处置(含运输)费单价按照中标价执行。中标单位停止污泥处置(含运输)服务连续48小时,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有权停止支付服务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6、投标人负责污泥的装卸。装卸污泥所需的铲车由招标人提供,铲车的驾驶、日常维护、维修费、铲车油费等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需将该部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7、污泥重量计量以招标人自有地磅称重数量为准。如果双方对污泥计量存在分歧,任何一方有权提请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验确定,费用由过失方承担。8、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管理,全力保障安全生产。要明确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要对运行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安全培训时长需满足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率达100%。要出台详细的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有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并全员遵行。应当按照劳动保护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若在合同期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人员伤亡事故,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及所引发的一切费用。9、投标人必须与派驻招标人现场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依法缴纳社保(含工伤保险),切实保障现场人员的劳动权益。任何涉及中标单位派驻招标人现场人员的劳动纠纷均与招标人无关。10、在污泥装卸、运输过程中,投标人不得损坏招标人厂站构筑物、建筑物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投标人必须立即进行修复、维修或赔偿相应损失。11、工作或逗留于招标人管辖区的投标人人员必须守时、诚信、品行端正,如由于投标人人员原因造成招标人财产损失或设备损坏的,投标人必须照价赔偿。12、投标人对污泥的装卸、运输和处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违反,引起的相关部门的处罚,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3、投标人提供用于本项目的污泥运输车辆需安装GPS系统,招标人有权对污泥运输车辆路线等污泥转用环节进行定期抽查。14、所报价格应包括人工费、培训费、处置费、车辆运输费、过路费、车辆油费、装卸费、临时污泥堆放费、装卸现场卫生清扫费、装卸铲车维护维修费、铲车油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全部费用。●15、根据现场实际空间大小,投标人所提供的运输车辆外廊尺寸不得大于10700x2600x3700mm,装载后满载四轴货车总重量不得超过35吨,装载后满载三轴货车总重量不得超过30吨。●16、投标人固废信息系统需要按时确认,处置单位需及时返还污泥联系单。2、采购清单序号类别年度运输处置数量(吨)日均运输处置数量(吨)1含水率80%污泥102200280年度运输总量序号污水厂含水率80%污泥运输量(吨/日)1临平净水厂2002塘栖污水厂、崇贤污水厂、开发区污水厂,临平第二净水厂(在建)80合计280具体明细表注:1、以上表格中的污泥运输及处置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运输处置量为准。2、如招标人下属其他污水厂脱水后污泥运输和无害化处置也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3、塘栖污水厂、崇贤污水厂、开发区污水厂污泥处置(含运输)存在服务期未到期情况(将于2025年6月19日到期),具体以实际服务期结束后按实结算,请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4、在应急情况下,第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互为应急备用,处置价按各投标人的中标价处置,超出部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按照甲方要求处置。●三、服务期限:1、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合同,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合同期内,如遇特殊情况(污泥处置方式调整、技术创新、政策变化等原因),招标人有权提前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无须就提前解除合同向中标单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需提前30天告知中标单位。2、如中标单位在服务期内违反合同约定,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有权停止支付服务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四、服务费的结算及支付1、合同签订生效后,服务费用每月按实支付一次。2、中标单位在每月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供该月服务报告和服务费用申请,招标人在收到服务报告和服务费用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对服务报告和服务费用进行初审,对中标单位该月服务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最终该月服务费用。3、如中标单位对考核结果有争议,应在考核结果出具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招标人,双方就争议部分进行协商,也可提请有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审核确定。如双方对考核结果均无异议,则招标人应在收到中标单位提交的服务报告、服务费用申请和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的30天内一次性支付该月服务费。4、污泥处置费及污泥运输费发票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污泥处置费税率为6%,污泥运输费税率为9%,合同执行期间若遇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则调整相应税率。5、招标人对中标单位的服务按月考核,考核满分为100分,实行倒扣分制和超额全额扣方式。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不扣服务费;低于90分(不含90分),每扣1分,扣该月服务费的0.5%;低于80分(不含80分),每扣1分,扣该月服务费的1%;低于70分(不含70分),每扣1分,扣该月服务费的1.5%;低于60分(不含60分),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有权停止支付服务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服务考核表详见附件一)6、每月服务费用=污泥运输及处置单价×每月污泥实际运输处置量-每月扣减金额(违约金、服务考核扣款等)7、支付方式以人民币支付。●五、质量保证1、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确保污泥运输效率和质量。2、如因招标人造成的问题,中标单位应配合解决,但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六、履约保证金7.1中标单位应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50万元。7.2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将履约保证金转账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内。7.3由于中标单位的原因而引起合同终止后,招标人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7.4中标单位在运行服务期满无质量问题,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返。附合同附件一服务考核表考评时间: 年 月序号考评条款当期扣分1污泥处置、运输量达不到污泥脱水生产要求,每发现一次达不到要求,按次数叠加扣分,单次扣20分。2未将污泥运输至指定地点进行安全处置的,每发现一次扣50分。3丢失、涂改污泥转运联单或填写字迹不清晰的,污泥联单内容填写、盖章不完整的,每发现一次扣20分。4处置、运输过程中出现异常,未及时排除故障的,组织维修,未及时报告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影响甲方生产的双倍扣分。5未按生产实际编制各类生产数据记录表单,发现一次扣5分。6因甲方生产需求调整脱泥时间,乙方不配合甲方的安排,每发现一次扣10分。7未制定和及时修订《生产管理制度》、《生产区域安全规定》和《应急预案》等相关规章制度,每发现一项扣5分。8未按照编制规程、制度、规定和预案组织生产运行工作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9污泥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问题,每发现一次扣10分。10污泥装卸运输现场卫生较差,每发现一次扣2分。11服务方人员不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影响生产的双倍扣分。12服务方人员在工作期间擅离职守,或出现饮酒作业、带病作业等,每发现一次扣10分。影响生产的双倍扣分。13在各级部门的检查中,因污泥处置、运输管理不到位等,被处罚或者考核扣分的,每出现一次扣10分。14装卸、运输过程中,损坏甲方的构筑物、建筑物及相关设备设施,每发生一次扣3分。15服务方不配合甲方调遣,每发生一次扣10分。16污泥处置、运输费用结算不及时的(未在污泥运输费用发生3个月后进行结算),每发生一次扣5分。17采用污泥临时堆场堆放污泥时,服务方需做好污泥临时堆场的环境卫生维护警示等相关管理工作,现场卫生等情况较差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18污泥车辆随意停泊在厂区道路内部,每发生一次扣2分。19处置单位固废信息系统确认不及时,每发生一次扣2分,在各级部门的检查中,被处罚或者考核扣分的,双倍扣分。20处置单位无法及时返还污泥联单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21处置单位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的,每次发生扣5分,影响甲方生产的双倍扣分。合计扣分 最终得分 注:1.考核时,根据实际结合条款分值酌情扣分。2.招标人对中标单位的服务按月考核,考核满分为100分,实行倒扣分制和超额全额扣方式。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不扣服务费;低于90分(不含90分),每扣1分,扣该月服务费的0.5%;低于80分(不含80分),每扣1分,扣该月服务费的1%;低于70分(不含70分),每扣1分,扣该月服务费的1.5%;低于60分(不含60分),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有权停止支付服务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年度考核为12个月的平均值,考核得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3.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甲方: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乙方:根据甲方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含运输)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标的物数量及合同价款单位:元人民币序号名称单价(元/吨)数量1污泥处置费2污泥运输费备注:处置数量为暂定数量,以实际处置量为准。上述价格已完整、准确且包含乙方为实现合同目的所需的一切费用,乙方承担市场价格波动、报价缺漏项等一应风险,吨处置价不因任何原因进行调整。二、污泥处置的基本内容1.处置物:甲方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含水率为80%左右的湿污泥进行深度脱水后焚烧处置。2.交付地点:乙方污泥处置场所(具体地址:)3.处置内容:将甲方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含水率为80%左右的湿污泥进行深度脱水后焚烧处置。4.处置量:日均处置约吨。5.合同期限:2024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三、污泥处置的计算(验收)1.每月甲方与乙方核实处置量,并对服务质量和接受处置污泥的及时性进行评价验收。污泥处置量确认无误且处置单位及时足量接收消纳、处置甲方的湿污泥、满足甲方服务要求视为验收合格。2.污泥处置量以甲方地磅计量称重为准。3.计量结果由甲方和乙方委派人员于次月3日前对上月转运量记录台账进行共同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四、费用结算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贰拾万元整),在乙方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经甲方全部验收合格后两周内,甲、乙双方不存在争议,在扣除需支付的违约金后,余额退还(无息)。2.污泥运输及处置单价为元/吨(其中污泥运输费单价为元/吨,污泥处置费单价为元/吨),费用结算应根据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的原则核算当月的处置量,次月结算上月费用,结算无误后一次付清.3、合同签订生效后,服务费用每月按实支付一次。4、中标单位在每月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供该月服务报告和服务费用申请,招标人在收到服务报告和服务费用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对服务报告和服务费用进行初审,对中标单位该月服务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最终该月服务费用。5、如中标单位对考核结果有争议,应在考核结果出具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招标人,双方就争议部分进行协商,也可提请有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审核确定。如双方对考核结果均无异议,则招标人应在收到中标单位提交的服务报告、服务费用申请和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的30天内一次性支付该月服务费。6、污泥处置费及污泥运输费发票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污泥处置费税率为6%,污泥运输费税率为9%,合同执行期间若遇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则调整相应税率。7、招标人对中标单位的服务按月考核,考核满分为100分,实行倒扣分制和超额全额扣方式。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不扣服务费;低于90分(不含90分),每扣1分,扣该月服务费的0.5%;低于80分(不含80分),每扣1分,扣该月服务费的1%;低于70分(不含70分),每扣1分,扣该月服务费的1.5%;低于60分(不含60分),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有权停止支付服务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服务考核表详见附件一)8、每月服务费用=污泥运输及处置单价×每月污泥实际运输处置量-每月扣减金额(违约金、服务考核扣款等)9、支付方式以人民币支付。五、甲方主要权利义务1.甲方享有污泥调配权,有权根据管辖污水处理厂的污泥生产实际情况,调整当日的污泥处置量。甲方因生产运行情况需要乙方加大处置量或因生产运行情况不能提供污泥时,提前2天通知乙方。2.甲方有权对乙方污泥处置、运输全过程实施监督及考核评价,安排监督员不定时查看乙方处置情况及相关台账资料等,对发现的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或建议。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处置污泥或受污泥处置政策变动因素影响,甲方有权暂停外运或提前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应以书面形式提前10日通知乙方。4.乙方负责将污泥运至乙方处置单位,并负责污泥出厂计量工作,并随车出示污泥处置转运联单。运输污泥车辆进入乙方场地内,乙方应确保运输过程中安全、文明和卫生,如果操作不当引起污泥洒落,以及损坏设施、厂房的,由甲方负责清理地面、修复设施或赔偿损失。5.应按合同约定按月结算支付污泥处置费用,不得无故拖欠,否则以收到乙方催款单起按照银行公布的同期LPR支付滞纳金。6.合同期内,如遇特殊情况(污泥处置方式调整、技术创新、政策变化等原因),甲方有权提前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无须就提前解除合同向中标单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需提前30天告知乙方。六、乙方主要权利义务1.乙方采用深度脱水和污泥焚烧方式及时清理处置甲方的污泥。甲方产生的污泥内含有石块、绳索、布袋等杂物影响乙方生产的,乙方有权拒收、退回。2.乙方负责污泥运输、焚烧处置系统的生产运行管理,承担生产处理过程的废气、废水处理等污染防治责任,承诺各环节均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不造成二次污染,脱水干泥焚烧的后续处置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否则需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对于有预见性的产能问题,乙方应提前2周告知甲方,协商调整污泥处理量;紧急情况下,乙方有权随时调配污泥处置量。4.原则上确保日均湿污泥吨的处置量,由于生产运行情况无法处置污泥时,需提前二天书面通知甲方。5.必须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所在地税务部门要求的正规机打发票,开票内容为“污泥处理”,如有不合规范情况,责任由乙方负责。6.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要求处置污泥,擅自倾倒污泥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7.按规定做好污泥深度脱水、焚烧处置各环节的管理,根据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要求落实全过程的污染防治,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8.根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在污泥深度脱水、焚烧等各过程中发生污染、行车及安全等各类事故,后果均由乙方自负。9.按规定办理污泥处置及处置后产物的应用销售等相关手续。10.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交于甲方备案。七、违约责任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要求处置或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整改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同时,整改期间,乙方应每日向甲方偿付合同价款0.0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还应按合同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八、通知与送达1.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任何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可以通过专人递送或特快专递、电子邮件发送到本合同载明的各方地址。2.如果通过专人递送或发送电子邮件形式,该等通知在接收时即应视为已经送达;如果通过特快专递,该等通知在发出之日后3个工作日即应视为已经送达。一方变更联系信息,应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其他方变更后的联系方式。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不利后果。3.本协议项下的地址、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均为双方有效的送达地址(包括但不限于接收通知、文件以及债务催收和诉讼文书等)。双方一致确认可以将前述送达地址直接作为相关文件或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九、其他约定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附件等均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合同组成部分不得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需求,否则以招标文件为准。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首先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甲方双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诉讼过程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合理费用。3.合同经双方盖章生效。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签约地点: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签订日期:年月日▲此仅为合同书样本,中标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和采购人签订相应的合同!合同附件一服务考核表考评时间: 年 月序号考评条款当期扣分1污泥处置、运输量达不到污泥脱水生产要求,每发现一次达不到要求,按次数叠加扣分,单次扣20分。2未将污泥运输至指定地点进行安全处置的,每发现一次扣50分。3丢失、涂改污泥转运联单或填写字迹不清晰的,污泥联单内容填写、盖章不完整的,每发现一次扣20分。4处置、运输过程中出现异常,未及时排除故障的,组织维修,未及时报告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响甲方生产的双倍扣分。5未按生产实际编制各类生产数据记录表单,发现一次扣5分。6因甲方生产需求调整脱泥时间,乙方不配合甲方的安排,每发现一次扣10分。7未制定和及时修订《生产管理制度》、《生产区域安全规定》和《应急预案》等相关规章制度,每发现一项扣5分。8未按照编制规程、制度、规定和预案组织生产运行工作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9污泥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问题,每发现一次扣10分。10污泥装卸运输现场卫生较差,每发现一次扣2分。11服务方人员不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影响生产的双倍扣分。12服务方人员在工作期间擅离职守,或出现饮酒作业、带病作业等,每发现一次扣10分。影响生产的双倍扣分。13在各级部门的检查中,因污泥处置、运输管理不到位等,被处罚或者考核扣分的,每出现一次扣10分。14装卸、运输过程中,损坏甲方的构筑物、建筑物及相关设备设施,每发生一次扣3分。15服务方不配合甲方调遣,每发生一次扣10分。16污泥处置、运输费用结算不及时的(未在污泥运输费用发生3个月后进行结算),每发生一次扣5分。17采用污泥临时堆场堆放污泥时,服务方需做好污泥临时堆场的环境卫生维护警示等相关管理工作,现场卫生等情况较差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18污泥车辆随意停泊在厂区道路内部,每发生一次扣2分。19处置单位固废信息系统确认不及时,每发生一次扣2分,在各级部门的检查中,被处罚或者考核扣分的,双倍扣分。20处置单位无法及时返还污泥联单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21处置单位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的,每次发生扣5分,影响甲方生产的双倍扣分。合计扣分 最终得分 注:1.考核时,根据实际结合条款分值酌情扣分。2.考核满分为100分,实行倒扣分制,按月考核。考核在90分以上(含90分)不扣服务费;低于90分(不含90分)但高于80分(含80分),扣该期服务费的5%;低于80分(不含80分)但高于70分(含70分),扣该期服务费的15%;低于70分(不含70分)但高于60分(含60分),扣该期服务费的30%;低于60分(不含60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书为在杭州临平净水公司污泥运输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生产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单位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书: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协议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维修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地方和中国交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安全总监、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维保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运维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人,确保人人有责。运维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应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配备数量和资质条件满足法规要求和现场安全管理需要的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规范等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参加运输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生产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运维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甲方有权根据相关制度进行处罚。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运维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安全责任事故为零,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9、乙方需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工作指导;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乙方需无条件地按甲方的要求组织进行整改完善;对施工生产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乙方需无条件接受甲方按有关规定实施的处罚。10、乙方委派安全管理证书编号:作为本项目安全负责人。三、安全生产目标本运维项目生产中员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率为零;员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重伤率为零;一般及以上等级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为零;重大机损责任事故为零;一般及以上等级的火灾事故为零;一般及以上等级的施工塌方事故为零;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的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重大危害因素、较大及以上等级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整改合格率达100%,重大环境因素管理受控率达到100%;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状态良好,安全准用手续办理面达100%;分包或租赁特种设备安全验收合格率100%,使用合法,过程受控;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人员配置合规,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并满足相关监管部门规定;员工安全教育覆盖面达100%,分包及协作队伍安全管理受控率达100%;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及时,数据准确。四、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五、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甲方:(盖单位章)乙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廉政合同为做好污泥运输过程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运维管理高效优质,本项目招标单位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1.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杭州临平净水公司污泥运输合同条款,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乙方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有关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其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其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廉政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合同结算之日后止。7.本廉政合同作为临平净水厂污泥运输合同的附件,与补偿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8.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甲方:(盖单位章)乙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约地点: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日期:年月日此仅为合同书样本,中标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和采购人签订相应的合同!4.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本项目投标单价(污泥运输及处置)大写:人民币 元整/吨小写:¥ 元/吨备注:大写单价与小写单价不一致,以大写单价为准。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年月日二、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本项目分项报价表类别数量(吨)单价(元/吨)处置点备注污泥运输费 102200污泥处置费 102200合计备注:1、以上采购清单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运输数量为准。2、所报价格应包括人工费、培训费、处置费、车辆运输费、过路费、车辆油费、装卸费、临时污泥堆放费、装卸现场卫生清扫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全部费用。3、分项报价表中合计单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相应报价相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报价为准。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年月日三、评分对应表项目编号: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页码一技术分1详见技术文件第几页2…………二商务分详见商务文件第几页……注:评分对应表主要用于作为专家评分的一个参考及查阅依据。四、技术偏离表项目编号:序号内 容招标文件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投标人应根据“产品参数及说明”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五、采购需求实质性内容响应表项目编号:序号实质性条款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承诺或说明满足情况12345678填表说明:1、“实质性内容”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带“●”条款,本表中所列条款仅供参考;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承诺或说明,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满足情况”栏注明“满足”或“不满足”;3、本项目“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所有带“●”条款,投标人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有任意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六、投标响应函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项目(项目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以及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合格递交之日起60日。3、如我方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5、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配合招标采购单位进行评标、验收等与本次采购相关工作。7、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并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规定。8、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通知(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9、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10、我方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联系人:邮政编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日期:年月日七、授权委托书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兹委派我公司先生/女士(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联系电话:,手机:,传真:,身份证号:)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项目(项目编号:)的一切事项,若中标则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合同,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特此告知。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职务:职务: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投标人(公章):授权委托日期:20年月日八、类似项目实施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简要描述项目金额(万元)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九、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供参考)1、报价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报价文件(唱标时启封)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2、商务/技术文件外层包装封面商务/技术文件(开标时启封)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十、投标文件封面(格式供参考)1、报价文件封面正本/副本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2、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正本/副本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招标公告现就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含运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含运输)项目(编号:A3301131280100398001291)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三、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含运输)项目,本次项目分为①临平净水厂污泥处置(含运输)和②塘栖污水厂、崇贤污水厂、开发区污水厂、临平第二净水厂(在建)污泥处置(含运输),本项目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优先选择①或②,第二中标候选人负责剩余部分。采购内容为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含运输)项目,污泥的装卸、运输、处置及堆场现场卫生,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为污泥处置单位的,须提供污泥处置利用等符合国家标准的资质证明,同时投标人须具备不少于300吨/日污泥处置能力,提供污泥处置单位的环评批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和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无运输车辆,须提供与运输单位签订的用于本项目的运输服务合同,同时须提供运输单位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4、投标人为污泥运输单位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运输资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同时须提供与污泥处置单位签订的针对本项目的污泥处置合同,污泥处置能力不小于300吨/日,提供污泥处置单位的环评批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和营业执照;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本项目无需报名,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单独提供以下资料(无需密封):(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六、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七、招标代理公司: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玩月街88号1幢1001室、1101室);联系人:刘小庆;联系电话:13396555617;八、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招标人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杭州市临平区水美公园;联系人:郁志杰电话:0571-86169170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2024年12月5日11招标公告现就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含运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含运输)项目(编号:)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三、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含运输)项目,本次项目分为①临平净水厂污泥处置(含运输)和②塘栖污水厂、崇贤污水厂、开发区污水厂、临平第二净水厂(在建)污泥处置(含运输),本项目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优先选择①或②,第二中标候选人负责剩余部分。采购内容为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含运输)项目,污泥的装卸、运输、处置及堆场现场卫生,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为污泥处置单位的,须提供污泥处置利用等符合国家标准的资质证明,同时投标人须具备不少于300吨/日污泥处置能力,提供污泥处置单位的环评批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和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无运输车辆,须提供与运输单位签订的用于本项目的运输服务合同,同时须提供运输单位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4、投标人为污泥运输单位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运输资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同时须提供与污泥处置单位签订的针对本项目的污泥处置合同,污泥处置能力不小于300吨/日,提供污泥处置单位的环评批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和营业执照;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本项目无需报名,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单独提供以下资料(无需密封):(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六、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七、招标代理公司: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玩月街88号1幢1001室、1101室);联系人:刘小庆;联系电话:13396555617;八、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招标人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杭州市临平区水美公园;联系人:郁志杰电话:0571-86169170杭州临平净水有限公司2024年12月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泥处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