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林高等教育数字化及医疗提升 数字化透视摄影X线摄影系统 医用全自动电子血压计招标公告(吉林农业大学2024)



2024高质量发展项目——农林高等教育数字化及医疗提升(一标段)竞争性谈判

公告

项目概况
2024高质量发展项目--农林高等教育数字化及医疗提升(一标段)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www.ggzyzx.jl.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GMZB-2024-121
1.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4]-04102号
1.3项目名称:2024高质量发展项目--农林高等教育数字化及医疗提升(一标段)
1.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5预算金额:1500000元
1.6最高限价:1500000元
1.7采购需求:数字化透视摄影X线摄影系统、医用全自动电子血压计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8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送货上门服务。
1.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医疗制造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的优质产品。
1.10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限):合同订立后30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3.2供应商资质要求,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 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良好承诺书)。
3.4供应商须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拒绝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www.ggzyzx.jl.gov.cn)。
3.方式:
3.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人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3.2.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四室(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四室(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农业大学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新城大街2888号
联系人:王芳
电话:0431-84533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迈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5A-16室
联系方式:0431-80609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兵
电 话:0431-80609773

2024高质量发展项目--农林高等教育数字化及医疗提升(一标段)谈判文件确定时间版(1).doc

来源:
初审:王珊珊
复审:陈兵
终审:王芳

2024高质量发展项目--农林高等教育数字化及医疗提升(一标段)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GMZB-2024-1211.1采购人:吉林农业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国迈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4年1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5第三章合同条款20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27第五章技术参数与要求29第六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36第七章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58第九章附件622.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2024高质量发展项目--农林高等教育数字化及医疗提升(一标段)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www.ggzyzx.jl.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GMZB-2024-1211.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4]-04102号1.3项目名称:2024高质量发展项目--农林高等教育数字化及医疗提升(一标段)1.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1.5预算金额:1500000元1.6最高限价:1500000元1.7采购需求:数字化透视摄影X线摄影系统、医用全自动电子血压计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1.8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送货上门服务。1.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医疗制造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的优质产品。1.10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限):合同订立后30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3.2供应商资质要求,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良好承诺书)。3.4供应商须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3.5信誉要求: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拒绝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1.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www.ggzyzx.jl.gov.cn)。3.方式:3.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人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3.2.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3.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四室(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五、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四室(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2.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吉林农业大学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新城大街2888号联系人:王芳电话:0431-845332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国迈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5A-16室联系方式:0431-8060977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兵电话:0431-8060977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采购人名称:吉林农业大学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新城大街2888号联系人:王芳电话:0431-845332561.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国迈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5A-16室:联系人:陈兵电话:0431-806097731.1.3项目名称2024高质量发展项目--农林高等教育数字化及医疗提升(一标段)1.1.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送货上门服务。l.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3采购内容数字化透视摄影X线摄影系统、医用全自动电子血压计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1.3.1招标范围数字化透视摄影X线摄影系统、医用全自动电子血压计等,具体详见谈判文件1.3.2供货期合同订立后30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1.3.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医疗制造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的优质产品。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3.2供应商资质要求,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 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良好承诺书)。3.4供应商须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拒绝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5.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1.5.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时间:谈判截止时间前3天供应商将对招标文件不清楚的问题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兵电话:0431-806097731.5.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谈判截止时间前3天1.6分包√不允许允许1.7偏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2.2.1供应商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前3天2.2.2谈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2.2.3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24小时以内2.3.1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修改的时间24小时以内3.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3.2投标有效期谈判截止之日后60天(日历天),从谈判截止之日算起。3.3谈判保证金金额:叁万元整;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账户:收款人全称:国迈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一汽支行账 号:61030078801100001162保证金的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其他要求:备注信息过长可适当简写,如果没注明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投标保证金账户,以到帐为准。注:投标单位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凭证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715692116@qq.com。进行确认。3.4.1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21、2022、2023)3.4.3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1年-投标截止日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6.1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6.2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U盘2份3.6.3装订要求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整齐、牢固,编制目录,便于保管和利用,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4.1封套上写明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附件4.2.1递交谈判文件地点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四室收件人:国迈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4.2.2是否退还响应文件不退还5谈判时间2024年12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6.1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构成:3人;谈判小组确定方式:吉林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聘组成。7.1是否授权谈判委员会确定成交商否,推荐一名成交候选人7.2.1履约、支付担保金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交。7.2.2付款方式货物配送、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采购人使用测试无问题后20个日历天内向成交商支付合同总价款100%。7.2.3质保期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8个月。8.1采购预算15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按废标处理。(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8.3评审办法经评审最低评标价法8.4低于成本报价依据财政部第87号令第60条: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8.5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预算的2%收取。8.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对小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注:(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财库【2014】68号文件)。(2)小微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财库[2017]141 号)。(4)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8.7项目类别货物类8.8项目所属行业医疗设备1. 竞争性谈判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竞争性谈判公告内容为准。2.竞争性谈判公告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为准。供应商须知1.适用法律:本次招标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2.定义:2.1“招标代理机构”指国迈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工作。2.2“采购人”指吉林农业大学,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2.3“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参数与要求》。2.4“潜在供应商”指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5“供应商”指响应本谈判文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3.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见公告。以上各款关于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求均须提供中文文本,否则无效,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的相关规定提交。4.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 开5.投标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谈判文件:6.1谈判文件的构成: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第五章技术参数与要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第七章评审办法第八章附件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7.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谈判截止期3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视所提问题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同时寄给每个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或由供应商直接到采购方领取。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的答复文件。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人对收到的供应商书面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规章的规定处理。7.2采购人可在谈判截止时间3日前(含)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补充。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将以当面交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潜在供应商发出。7.3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而无论其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包括答疑会纪要)。供应商若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则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7.4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在谈判截止时间3日前(含)自行决定酌情延长谈判截止时间,延长谈判截止时间的公告将在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发告,并以当面交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谈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谈判截止时间。8.响应文件构成:8.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的投标资格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8.2供应商应提交本谈判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规定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要求提交的谈判保证金。9.响应文件的编制9.1投标语言: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9.2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响应文件规格应采用A4幅面,打印,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为便于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谈判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制作。9.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在投标、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9.5采购人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10.投标报价10.1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在控制范围内,超出此范围的投标报价为废标。投标货币: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10.2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1.谈判保证金11.1见须知前附表要求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有效期为自谈判截止时间之时起90天。响应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采购人要求修改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12.3成交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等同于合同履行期。12.4供应商应对投标有效期作出承诺,并加盖公章法人章,否则按废标处理。13.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3.1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凡要求签署和/或加盖公章的,均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和/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符;响应文件必须由法人进行逐页小签,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否绝。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第六章规定的格式提交)。13.2响应文件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采购人必须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14.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对响应文件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4.3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包括谈判一览表的内容)。14.4从谈判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15.投标15.1按谈判文件要求进行递交响应文件16.谈判16.1采购人将在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备审查。16.2谈判会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谈判前,由监督人员或者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情况,然后供应商退场,等待二次报价。16.3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6.4按照供应商须知第14条的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撤回的投标书将原封退回供应商。16.5招标代理机构将做谈判记录,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16.3款的规定宣读的全部内容。谈判记录将由监督人员签字确认。16.7评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1)响应文件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递交的;(2)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签章的;(4)未提交单独密封的谈判一览表或者谈判一览表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5)谈判文件规定开标时属于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6)未按规定出具承诺函的。16.8谈判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宣布本项目废标:(1)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首次招标废标后将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仍出现本款情形的,可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处理。17.评标过程的保密性: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直至向中标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除按谈判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8.评标18.1评标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委员会负责。谈判委员会由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谈判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省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委派。需要设立谈判委员会主任的,谈判委员会主任由专家担任,由谈判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评标工作。谈判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标,负责完成评标的全过程直至评定预成交商。招标代理机构只负责评标组织工作,不参加评标。18.2审查是否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予废标。18.3审查供应商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谈判委员会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评标结束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报告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错、漏之处相同的;(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3)一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供应商公章的;(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项目成员出现同一人的;(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制作非正常一致的;(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7)一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供应商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予代理人签名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供应商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9)《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2号)第三条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10)供应商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18.4对响应文件商务部分(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谈判委员会将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商务(供应商资格)审查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8.5对响应文件报价部分进行审查:18.5.1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与谈判文件规定的事项、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18.6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和保留,将作废标处理:(1)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所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或者提交的文件无效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2)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或加盖公章;(3)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4)响应文件明显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5)响应文件载明的服务标准等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8.7谈判委员会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8.8谈判委员会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8.9投标报价的审查:谈判委员会将对商务审查、技术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的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和累加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投标报价以《谈判一览表》的报价为准,《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报价与《谈判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供应商应按《谈判一览表》的报价相应修改《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报价,并相应修改分项报价。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标价,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后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按照上述原则修正其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8.10报价方式采用两次报价方式。供应商在提交的报价文件中进行第一次报价,在谈判后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两次报价所报的价格均应为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单价和总价。18.11澄清:谈判委员会对于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离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澄清细微偏离由谈判委员会依据谈判文件集体决定并由谈判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限内(在评标结束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签字人身份证件并与响应文件签字人一致),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谈判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接受细微偏离有利于采购成功,不应因细微偏离而废标。19.首次招标因评标过程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而废标,重新招标仍然出现前述情形的,以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项目出现前述情形的,如果采购人需求紧急需要直接变更方式采购,经采购人代表现场提出,谈判委员会专家成员和评标监督人员同意,可以在评标专家、采购人代表、评标监督人员、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以及采购中心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同时在场的情况下直接变更采购方式继续采购,并按下述规定办理:(1)采用招标方式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出现前述情形的,如果有两家供应商投标或者经评审有两家合格投标供应商,可以直接变更为两家供应商竞争性谈判或者向两家供应商询价采购。(2)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采购的项目,出现前述情形的,如果有两家供应商投标或者经评审由两家合格投标供应商,原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的,应当直接变更为两家供应商竞争性谈判;原采购方式为询价的,应当直接变更为两家供应商询价采购。(3)只有1家供应商投标,或者经评审只有1家合格供应商的,不得直接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采购人需要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应当在废标后向采购办申请批准。(4)招标失败后直接变更采购方式的项目,应当当场由评标专家、采购人代表、和相关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共同签署评标结果报告(5)招标失败后直接变更采购方式的条件应在采购文件中事先申明。20.评标方法和标准20.1谈判委员会将只对商务(供应商资格)审查和技术(符合性)审查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排序。20.2本项目采用最低投标价法评审:如果不需要进行资格后审,谈判小组将按照下述标准评定成交商和候选成交商:按评审后供应商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确定供应商的基本原则是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基础上,确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预成交商。预中标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相关媒体上公示,如果没有异议,预成交商确定为成交商。如果供应商对预中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的质疑事项应当具体、明确并提供事实依据。21.签订合同21.1采购人将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向成交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商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1.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成交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1.3成交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果成交商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供应商在被谈判委员会评定为预成交商(成交商)之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放弃中标的,按本条规定处理。21.4中标结果将在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成交商。2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订立采购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23.保密和披露23.1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23.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成交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响应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商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4.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合同价款的2%。第三章合同条款(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1.定义:除非另有约定,在本合同下列术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在合同中载明的合同各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构成合同的所有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2)“附件、附录”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供需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等的文件资料。(3)“合同价格”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4)“货物”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和/或其它材料。(5)“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承担的与供货和履行合同有关的辅助服务。(6)“需方”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使用单位。(7)“供方”指按照合同规定向需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8)“第三方”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9)“日、天”均指日历天数。(10)“工作日”指扣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11)“谈判文件”指《本项目谈判文件》。2.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仅适用。3.合同内容:详见谈判文件“技术规格与要求”及供方的响应文件。未尽事宜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4.合同价格、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方式、付款方式及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5.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6.保密条款6.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需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6.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7.合同的解释7.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7.2本合同中以日(天)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7.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8.包装要求: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包装。因包装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毁损的,由供方向需方直接承担责任。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9.包装标志:每一包装箱应用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相关标记。10.伴随服务10.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10.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在制造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提供与货物(产品)使用相关的技术推广培训、监测样品采集及交通保障等服务。10.3上述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11.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11.1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详见谈判文件的要求,供方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和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如果上述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11.2如果上述第11.1款无特别约定,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从需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之日起18个月。12.质量保证12.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条款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12.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他技术质量指标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索赔。12.3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在接到需方的通知后,应在本合同条款第11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12.4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合同条款第11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3.验收13.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检验验收,或由需方聘请当地质检(商检)部门或有关部门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检验费用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13.2验收过程中,如果供需双方对合同标的质量发生争议,应当聘请当地质检(商检)部门或有关部门对有争议的货物质量进行鉴定,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13.3按照规定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检验合格才允许使用的货物,由供方负责(需方配合)向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的报告(证书)或者使用许可证,费用包含在供方的投标总价中。14.索赔14.1需方有权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或其他具有法定资格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14.2如果供方对缺陷负有责任而需方提出索赔,供方应按照需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供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低劣、损坏程度以及需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供方应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4.3如果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供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如供方未能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需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上述第14.2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需方同意,需方有权从应付货款或从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4.4验收发现恶意提供劣质标的,如以次充好、低于招标样品质量、同批货物中明显有不合格产品等情况,采购人无论使用与否,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退货,并承担所有与认证鉴定有关的全部费用及采购人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15.履约延误15.1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15.2如果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或列入黑名单;如果需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或者需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需方(或供方)在收到供方(或需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和/或延期提供服务,或者终止合同。16.误期赔偿16.1除本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的情形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每周按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16.2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货款和/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按需方要求支付费用。16.3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需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16.4在收取误期赔偿费期间,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16.5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7.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18.不可抗力18.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但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8.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18.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9.税费19.1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19.2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19.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20.争议解决方式20.1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双方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书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二种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仲裁(诉讼)的,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违约终止合同21.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供方在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采取了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需方的合法权益。21.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第21.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将被作为需方采取上述补救措施的购买资金的一部分。并且,供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1.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2.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供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23.合同转让和分包:本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24.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25.适用法律: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6.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26.1合同应用中文书写。供需双方所有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26.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7.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以与采购人签订的为准)合同编号:需方: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需方)需求的(货物名称)经国迈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编号为的招标文件在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定(供方)为中标供应商。供需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1.合同标的: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详细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元)小计金额(元)2.合同价格: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3.交货时间、地点、方式3.1交货时间:3.2交货地点:3.3交货方式:4.付款方式财政付款:需方在合同标的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办提交《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等合同约定的付款文件,采购办在收到《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和合同约定的付款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采用银行转帐方式将合同价款中财政付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供方。5.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6.质量保证金无。7.合同补充条款:7.1供方按标书规定和需方实际需求,提供与货物(产品)使用相关的技术推广培训、监测样品采集及交通保障等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7.2中标货物(产品)由供方代存,根据需方工作实际和要求分期分批供货。8.争议解决方式:供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项目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合同构成: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1本合同书;9.2中标通知书;9.3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补遗文件;9.4供方的响应文件及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文件;9.5产品样本、样品(样机)、说明书、图纸等有关资料;9.6合同的其它附件。上述组成合同的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10.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一份、需方三份。10.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后生效。11.合同修改:除供需双方和采购中心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第五章技术参数与要求序号货物名称功能配置及技术指标数量单位1数字化透视摄影X线摄影系统数字化透视摄影X线摄影系统一、基本要求1、功能要求:整机简约型UC臂机架式结构加动态平板探测器系统,具备数字摄影、数字透视、数字造影功能,利用它可以进行胸部和腹部透视、消化道造影、泌尿生殖系统造影、胆道造影以及下肢静脉等多种造影以及头颅、胸部、腹部和四肢等部位的DR摄影。二、技术要求1.机架系统1.1探测器升降行程:≥1250mm*1.2探测器旋转范围:≥±70°,提供注册证或检验报告证明1.3X线管球支持独立旋转功能,旋转范围:≥±120°1.4UC臂旋转范围:≥-35°~+125°1.5焦片距范围:≥1000mm~1800mm1.6系统支持卧位、立位1000mm、1800mm一键电动到位1.7系统可通过实体按钮控制UC臂旋转、升降及焦片距调节2.移动式摄影床2.1床面板尺寸:≥2000×620×690mm2.2承重:≥200kg2.3可移动式,支持任意锁止3.滤线器及限束器3.1可拔插式结构3.2栅比:≥10:13.3栅密度:≥80lp/cm3.4限束器具有双旋钮结构,通过旋钮快速调节光野尺寸3.5具有测距卷尺4.X线管侧近台液晶触摸屏4.1尺寸:≥9英寸4.2材质:彩色lcd触摸屏4.3患者信息显示模块:具备4.4曝光参数显示及调节模块:具备1台4.5系统错误代码显示模块:具备4.6实时摆位引导图示模块:具备4.7屏幕自适应旋转功能:具备4.8近台操控系统具有屏内、屏外两种机架运动调节模式,支持机架微调及一键卧位、一键立位1000mm及1800mm5.遥控器5.1遥控器信号传输:有线遥控5.2遥控器功能:各运动轴微调、一键卧位、一键立位1000mm、1800mm自动到位6.X线球管6.1管电压范围:≥40-150kV6.2焦点尺寸:≤0.6/1.2mm6.3焦点功率:≥80kW6.4阳极热容量:≥350kHU6.5管组件热容量:≥1350KHU6.6阳极转速≥10000转/分7.高压发生器7.1输入电源规格:380V7.2标称输出功率:≥70kW7.3摄影管电压范围:≥40kV~150kV7.4 透视管电压范围:≥40kV~125kV7.5摄影管电流范围:≥10-800mA7.6最大连续透视管电流:≥20mA*7.7最大脉冲透视管电流:≥60mA,提供注册证或检验报告证明7.8最大电流时间积:≥1000mAs7.9发生器参数状态可与采集工作站集成显示7.10自动APR联动功能7.11支持软件AEC自动曝光功能(非物理电离室)7.12故障自诊断功能 8.平板探测器8.1类型:动态平板探测器8.2闪烁体材料;碘化铯8.3成像尺寸:≥17×17英寸8.4采集矩阵:≥3k×3k8.5像素尺寸:≤139μm*8.6空间分辨率:≥3.7lp/mm8.7动态范围:≥168.8动态采集帧率:≥30f/s8.9数据传输:千兆以太网9.采集工作站主机9.1屏幕尺寸:≥24英寸单色显示器9.2分辨率:≥1920×10809.3操作系统:Win109.4 内存:≥8G,硬盘:≥1TB10.软件系统10.1图像采集功能10.1.1透视/点片切换;10.1.2透视环存储功能10.1.3连续数字点片功能10.1.4降噪力度/增强力度调节*10.1.5极速抓拍功能,抓拍速度≤0.7S,提供注册证或检验报告证明10.1.6具有采集过程中透视视野切换功能、任意视野组合功能10.1.7采集过程中透视图像缩放功能10.1.8连续摄影剂量控制功能10.1.9点片帧率可选及透视帧率自定义功能10.1.10采集过程中透视图像实时反白功能10.1.11透视时间统计功能10.2图像处理功能10.2.1窗宽窗位调整,多幅图像并行显示;图像放大、缩小、局部放大、图像移动等10.2.2图像回放:透视环自动(可选速率) 回放、前后单帧回放10.2.3图像翻转:水平翻转、垂直翻转、90°翻转 10.2.4图像滤波:降噪程度、骨骼层次、组织细节、对比度等10.2.5标注功能:文本标注、箭头、左右标注、游离位标注、立位标注、卧位标注等多种标注及删改10.2.6图像测量:距离测量、角度测量、矩形测量功能10.2.7图像调整:图像移动、标注选择、图像裁剪等处理10.3图像管理功能10.3.1 DICOM功能及数据库管理:系统支持标准的DICOM3.0功能,可将数据传到其他的医学影像工作站10.3.2多种激光胶片打印功能:支持多种尺寸的胶片打印方式10.3.3数据刻录:系统支持数据刻录功能10.4病例管理功能10.4.1可以存储、检索、查询病历,还可以对病例进行删除、清理、浏览等10.4.2打印诊断报告功能:具有打印诊断报告功能,系统内置诊断报告模板和和知识库,可输出图文一体化报告10.5高级功能*10.5.1具备AI肺结核功能。10.5.2双能量减影功能:只需一次曝光即可获得常规胸片、纯骨窗影像、纯肺窗影像(非骨抑制功能)10.5.3剂量控制功能,可显示每次曝光指数EI(Exposure Index )以及相应的DAP(Dose Area Product)值11.整机质保五年12.含小牙片室放射防护建设。DR增加了骨龄功能,二楼口腔科CT防辐射防护建设增加了移动式铅门1樘 13.包含放射机房防护建设。14.由供货方负责设备安装条件改造和设备安装调试。2医用全自动电子血压计1 测量原理 示波法2 显示 LCD数字显示3 测量位置 左右臂均可 4 手臂周长 17~42cm以上5 测量范围 血压量程:0~299mmHg 脉搏数:40~180次/分6 手臂伸入检测功能 手臂伸入臂筒时,感知测量开始,启动语音引导 7 测量精度 压力显示精度: ±3mmHg(±0.4KPa);脉搏测量精度: ±2%±2次/分(取最大者)8 肘部位置传感器 电子肘部位置传感器,并有图标提示手臂放置位置是否正确。9 臂筒角度 自动上下浮动式臂筒(臂筒可根据测量者的坐姿高度自动上下调节≥10度)10 平均测量模式 可进行2-3次测量,并自动得出平均值(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推荐的诊室测量方法)11 二维码打印 测量结果可以二维码形式打印出来 打印装置 热敏打印机、多种打印模式可选并打印显示干扰波形图12 抗菌设计对应 外壳:抗菌树脂 袖带:抗菌布套13 臂筒组件交换功能 臂筒可自主拆卸更换,并具备自检自校功能14 语音功能 测量过程语音提示、测量结束播报测量结果15 用户教育 根据测量结果,显示提示信息16 外形尺寸\重量: ≥ 长400mm × 高200mm × 宽400mm\ 约不小于4KG17 专用桌椅 配备专用测量桌、椅此款型号带移动台车,可免费开放LIS端口以便于连接LIS系统以及体检系统2台2医用全自动电子血压计1 测量原理 示波法2 显示 LCD数字显示3 测量位置 左右臂均可 4 手臂周长 17~42cm以上5 测量范围 血压量程:0~299mmHg 脉搏数:40~180次/分6 手臂伸入检测功能 手臂伸入臂筒时,感知测量开始,启动语音引导 7 测量精度 压力显示精度: ±3mmHg(±0.4KPa);脉搏测量精度: ±2%±2次/分(取最大者)8 肘部位置传感器 电子肘部位置传感器,并有图标提示手臂放置位置是否正确。9 臂筒角度 自动上下浮动式臂筒(臂筒可根据测量者的坐姿高度自动上下调节≥10度)10 平均测量模式 可进行2-3次测量,并自动得出平均值(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推荐的诊室测量方法)11 二维码打印 测量结果可以二维码形式打印出来 打印装置 热敏打印机、多种打印模式可选并打印显示干扰波形图12 抗菌设计对应 外壳:抗菌树脂 袖带:抗菌布套13 臂筒组件交换功能 臂筒可自主拆卸更换,并具备自检自校功能14 语音功能 测量过程语音提示、测量结束播报测量结果15 用户教育 根据测量结果,显示提示信息16 外形尺寸\重量: ≥ 长400mm × 高200mm × 宽400mm\ 约不小于4KG17 专用桌椅 配备专用测量桌、椅此款型号带移动台车,可免费开放LIS端口以便于连接LIS系统以及体检系统2台3身高体重仪1、操作方式:全自动2、身高测量方式:超声波测量3、体重测量方式:精密平衡梁式压力传感器称重4、显示方式:≥5.0英寸1024*600分辨率彩色触摸屏 5、测量范围:身高:30-205CM,体重:5-300KG6、精确度:身高:±0.5CM ,体重:±0.1KG7、外形设计:机身采用不少于二段折叠式设计,便于外出体检时携带8、打印方式:微型高速热敏打印机、自动打印测量结果9、语音提示:测量结束时采用语音和文字同步提醒10、体型:国际通用体格指数(BMI)11、整机重量:≥ 20Kg12、机身尺寸:≥600(长)mm *300(宽)mm*2200(高)mm13、数据输出格式:RS-232C数据传输接口14、电源电压:AC220V/50Hz,40VA15、防护设计:机身折叠处双重安全防护16、安全性:符合国际医用设备标准验证2台4X射线防护服铅当量mmPb :0.5 连体半袖:S/M/L/可定制,国产轻铅面料:1、采用高分子纳米技术面料,内衬和表面材料均有双面防水涂层,具有双面防水功能,耐汗防止汗渍侵蚀核心防护材料。面料防水指数>1000,表面抗沾湿性>4级;2、表面材料结实,抗撕裂,耐磨性能好,不会被轻易划伤划破,人体穿戴不过敏;3、便于清洁、消毒处理)。 核心材质:1、精选超轻、超薄、超柔软含铅的复合材料组合而成,分布均匀,能够有效屏蔽弥漫性散射线,防护严密。2、内部防护材料用4层0.125铅当量材料叠加设计。产品柔软舒适度,穿着在身上没有束缚感。 产品介绍 1、衣服重叠设计,使胸前部位的铅当量达到甚至超过0.50mmpb。2、人体工程学设计,穿着舒适、灵活,裙子后背有松紧,双层腰带护腰设计,不脱落。3、肩部带有柔软衬垫,使得产品穿戴非常柔软、舒适,并能在无人协助的情况下,方便穿上和脱下。4、卡口组:大牌卡扣,卡扣对接精准,结合度紧密,链接牢固,不易脱扣;万次试验不变形,不断裂,弹性更好;耐磨, 使用时间长。5、魔术贴毛刺:采用品牌毛刺,粘合强度高,粘合力度大,可通过5万余次粘连,终身保修。 6、包边条:包边条材料经久耐用,结实耐磨。与衣服边角吻合严密,不漏针跑边。 二、铅围领 产品介绍:围脖针眼处双层防护,防止针眼处漏射线,甲状腺部位双层防护铅当量可达0.5mmpb,防护严密。三、铅帽铅当量: 0.5 mmpb。精选超轻、超薄、超柔软含铅的复合材料组合而成,分布均匀,能够有效屏蔽弥漫性散射线,防护严密2台5升降式移动防护铅屏风1、摄片架防护装置,规格:≥2000*1200*700,行程650mm,底座φ700*H150,高度:≥2000,两块帘间隔距离最大:550mm,铅当量0.5 2、上帘尺寸≥600*350mm下帘尺寸≥600*350mm 3、材质:国产新型铅胶皮,材料牢固,具有很好的拉扯耐磨性,不易撕裂,抗磨性能绝佳,抗高温,防水防静电,长时间使用后可以很方便的清洁打理,即使消毒处理也很便利;这种材料抗腐蚀非常安全,遇到常见的医用碘伏,血液或者体液等污染,都不会影响,让您的清洁更轻松。 4、防护帘采用柔软型防护材料;PU布料,立柱采用高厚度的不锈钢管制作,结实耐用,经久耐磨; 5、底部带有专门的静音滚轮设计,在移动或经常活动中无噪音 6、独特的多个可旋转支脚设计,可满足14*17、14*14、10*12不同规格的胶皮和正位、侧位、颈椎及不同胖瘦体型人的拍摄需求,适应更广泛2台6铅板铅板厚度≥2毫米,铅当量≥2mmPb,铅板纯度含铅量≥90%以上,具有很强的防腐蚀,耐酸碱的性能,在医用防辐射,X光,CT室射线防护、加重、隔音等许多方面表现出色 依据YY/T0128-2004医用诊断X射线辐射防护器具装置及用具标准检测合格37台7铅衣架采用不锈钢材料加工,规格:≥600*500*1500mm,顶部配置8个衣帽钩,中间横梁配置6个衣挂,底部采用静音万向轮,推行灵活,移动灵活方便,转向准确,制动可靠 不锈钢材料:防污、易清洁、耐酒精、碘伏、双氧水等溶剂腐蚀。 衣帽钩,挂钩设计合理实用,防滑脱2台8铅门平开式,≥900*2000mm,材质内包铅板,外皮包304不锈钢1个9铅门推拉式,≥1200*2000mm,材质内包铅板,外皮包304不锈钢1个10牙科综合治疗机一、设备性能参数:(一)、移动式医生工作台:1、高速手机2支:带光快换接头式。 2、气动低速手机1支:转速≥310000转/分钟。3、三用枪1支:可喷水、气、雾,枪头可进行135℃高温和真空灭菌消毒。4、医生位控制面板设有薄膜控制按键,包括:设置键、复位键、水杯加热键、口腔灯键、漱口水键、冲盂水键、痰位键、观片灯键、复合键SEL1、复合键SEL2、复合键+、复合键-、牙椅升、降、俯、仰键、3组医生椅位记忆按键(椅位记忆1、椅位记忆2、椅位记忆3,每组可独立设置3个记忆椅位),定位准确,功能丰富,有效提升医生工作效率。6、具备痰位冲盂联动、灯椅联动、漱口冲盂联动设置(痰盂与漱口本身不联动),有效提高医生工作效率。7、医生操作台内置有≥3.2寸液晶显示屏,具有显示故障代码、水杯缺水指示、取水状态显示、闹铃显示、系统时间、手术灯状态、加热状态、漱口水状态、冲盂状态、观片灯状态、牙椅运行状态等。8、在参数设置界面中,可分别进入:漱口水时间设置、感应取水设置、冲盂时间设置、闹铃设置、光纤手机灯亮度设置、医生选择设置、观片灯延时设置、联动状态设置、系统设置等界面。9、医生位内置有3.5寸安全低压观片灯,采用背光源设计,方便医护人员查看。*10、电动升降,带自锁脚轮。(二)、助手操作台:1、三用枪1支:可喷水、气、雾,枪头可进行135℃高温和真空灭菌消毒。2、多节旋转式助手架,方便四手操作,扩大助手诊疗范围。3、助手位设有薄膜控制按键:具有口腔灯、漱口水、冲盂水、痰位键、复位键,定位准确,功能丰富,有效提升助手工作效率。4、助手位有≥4个器械挂架:三用枪、强吸、弱吸、光固化(预留),满足助手配合治疗的操作需求。5、助手位配有小型置物盒:尺寸:≤175mm(长)X 95mm(宽),承重1千克,方便助手配合使用。2台(三)、感应式LED口腔灯:1、操作模式:自动感应。2、口腔灯控制键位于灯的上部、医生控制台、助手控制台、脚控开关四个位置,方便医生操作。3、口腔灯采用无级调光,光照柔和,长时间使用不废眼。4、口腔灯电压:AC12V-24V;功率:8W;照度:3000lux—35000lux;色温:5000K;光斑:150X80mm。5、口腔灯把手方便拉伸、锁定和拆卸,可高温消毒,避免交叉感染。(四)、主箱体:采用注塑工艺,抗黄变设计,方便擦洗消毒。主箱体可向外旋转70°,有效扩大助手配合治疗空间。(五)、强、弱吸吸唾系统:外置式强、弱吸铝合金手柄,可调节吸力大小,配有清洗过滤网,方便拆卸和清洗消毒。(六)、痰盂:1、一体式整体陶瓷漱口盆,易清洁消毒。可向患者位旋转90°,方便患者漱口吐痰使用。2、漱口水具有手动出水和感应出水两种方式,方便患者漱口吐痰使用。(七)、净化水系统:采用手动泻压与增压,可灵活选择自来水或纯净水;加注口外置于主箱体上部,方便加水。(八)、冲盂漱口定量给水自动控制系统:品牌电磁阀控制冲盂、漱口水,可设定给水时间,漱口水配有可自动加热恒温系统,水温适中,方便患者使用。(九)、牙科(患者)椅:1、采用品牌直流电机驱动。低噪音,动力稳定,运行平稳。*2、靠背背板为铸铝材质,整体注塑框架工艺制成,靠背背板与牙椅框架整体连接,结实可靠,连接稳固,运行更安全。3、靠背采用挂钩形式连接,座垫采用搭扣形式连接,免用工具就可方便更换与维修。 4、患者椅具有带记忆电机,记忆永存,断电不丢失。*5、患者椅采用变频防抖技术,牙椅运行平稳。座椅和靠背联动设计,避免患者背部牵拉及搓背感,靠背运动≤0°—≥70°,有效提升患者舒适感。*6、患者椅运行平稳,启停柔和。牙椅具有水平运动补偿结构,最低椅位:≤410mm,最高椅位:≥750mm,方便患者上下牙椅。7、多关节折叠式头枕,可多角度调整并固定头枕,且可拉伸和锁定,伸缩范围达150mm,满足成人和老人、儿童、残障人士使用。8、牙科椅承载能力≥150Kg,满足各类患者治疗使用。牙椅皮垫采用优质皮革面料一次压注成型,柔软舒适耐磨,方便擦洗消毒。9、双扶手设计,外扶手可向下翻转,方便患者治疗和上下牙科椅使用。*10、牙科椅可向外水平旋转30°,方便患者上下牙科椅使用。(十)、脚开关:1、可控制患者椅位运动;可控制高速手机、低速手机、洁牙机等动态器械。2、可控制高速手机单喷气/无水操作。3、可控制高速手机吹屑气操作。4、可控制手术灯开启及关闭。(十二)、全自动管路消毒系统:一键式全自动手机管理消毒系统。自动消毒,无需值守,消毒范围包含医生位手机、三用枪、洁牙机等所有器械。做好准备工作后一键启动,轻松实现整个消毒过程。(十三)、医生座椅:1、医生椅椅背高度可单独调节、靠背倾斜度可调,给不同体型的医生腰部提供良好的支撑。座垫可在水平面内360°灵活旋转; 医生椅高度可调,最低椅位 440mm;行程:120mm。 2、医生座椅采用五个万向铝合金材质脚轮滚动,方便移动和锁止,座椅框架和底座部分全部采用金属材质,结实耐用。增加内置洁牙机系统一套、光纤管线1套、负压集中抽吸系统1套、增加座椅选色功能11移动技工车带喷砂功能 输入功率1500w/220v50-60hz输入电压220v50-60hz设备尺寸高≥100cm宽40cm操作高度70cm配 置800w吸尘器HEPA高效过滤网集尘袋90型打磨机、550w空压机、脚控式氧化铝喷砂机、LED无影灯,过载泄压阀选配紫外线灯定时消毒1台技术参数中*项需提供佐证材料,本项目所有技术参数指标不允许负偏离。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日期:年月日目录(供应商格式自拟)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1)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招标代表投标方(供应商名称),提交谈判文件规定数量的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和准确的。据此函,签字人同意如下:1.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供货物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2.如果我方中标,我们保证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具体供货期承诺如下:。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履约责任,保证按时签定合同并于合同签字生效后立即开始依合同要求履行相关义务。4.我们已详细阅读了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的附件,我们接受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条件,并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投标书和履行一切必要手续。5.我们对谈判文件关于时限、程序方面的规定没有异议,保证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参加投标活动。6.我们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7.我们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们的谈判保证金。8.我们保证向你方提供你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9.我们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0.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天内有效。11.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将被处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其他供应商、招标机构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招标机构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被评定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订立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谈判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7)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8)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邮编:日期:(2)投标函附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 号条款内容约定内容是否响应1供货期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医疗制造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的优质产品。3联合体投标不接受4分包不允许5响应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 天(日历天),从开标截止之日算起。7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备注:供应商在响应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3、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2.12.2.4、开标一览表2.3.(第一次报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元)供货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备注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开标一览表”仅用于开标时唱标使用,应单独密封和标记,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2.“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以及响应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一致。如果“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以及响应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不一致,则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为准。3、“开标一览表”中各个栏目都必须完整、准确填写。开标时,“开标一览表”的所有内容都不允许补充或者修改。4、“开标一览表”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必须按要求签署和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5、投标报价及明细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货物明细表:(单位:万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分项总价…合计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2.42.5.6、偏离表商务条款及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条款号名称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明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注:如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有任何负偏离,则必须在该表中全部列明,如供应商将此表空白,视为供应商无偏离。7、投标服务技术文件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实力以及经验,结合采购人需求编制科学、合理、可行性的项目技术和实施方案等相关介绍:目录一、企业介绍二、项目服务团队三、实施方案8、供应商资格声明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和你公司发布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文件》的规定,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1、我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地点为,公司全称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公司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6、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未受到任何地**府采购部门作出的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二、我公司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你中心以及本项目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三、我公司已经按照你公司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所要求提交的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全部文件材料,并保证随时按照你公司的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9、供应商基本情况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技术人员: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注:后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相关证书或凭证10、公司财务状况一、开户情况开户银行银行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联系人及职务:开户银行传真:电传:二、近三年每年的资产负债情况财务状况(单位:元)近 三 年财务状况(单位:元)年年年1、总资产2、流动资产3、总负债4、流动负债5、税前利润6、税后利润7、固定资产8、净资产总值备注:本表后附财务证明材料,11、类似项目经验序号采购人项目名称采购内容中标金额供货期采购人联系电话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备注:类似项目经验,本表后附业绩证明材料,并标明序号。12、确保质量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我单位在项目中,一旦中标,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除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及履约合同内容外,并对做如下承诺:在服务期限内,一定要精心组织、精心策划,确保本项目目标的实现。在此服务期限中,以一流的服务,一流的质量。调动我方积极因素,做到小毛病不放过,大事故不出现,确保优良环境的实现。以上是我单位对该项目的质量承诺,若我方达不到发包人要求及我方承诺标准,出现问题与我方有直接责任时,我方愿受罚控制价的()%。严重时,甘愿受法律法规处罚,并自动撤出。供应商:(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日期:年月日1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是,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1.1.1.(标的名称),属于(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1.1.2.(标的名称),属于(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1.1.3.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6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16、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果是,提供)1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第八章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初步评审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2.1.1形式评审标准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2.1.1形式评审标准响应文件的编制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编制,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符合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为合格;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编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盖章及签字要求不符合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为不合格。2.1.1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合格: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合格: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2.1.1形式评审标准上述评审因素都合格为形式评审合格,有一项不合格为废标,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年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标书内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1.2资格评审标准资质要求供应商资质要求,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 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2.1.2资格评审标准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良好承诺书),标书内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1.2资格评审标准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标书内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1.2资格评审标准信誉要求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拒绝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标书内提供以上网站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1.2资格评审标准其它要求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标书内提供以上要求(1-3)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2.1.2资格评审标准上述评审因素都合格为资格评审合格,有一项不合格为废标,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谈判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供货期合同订立后30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医疗制造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的优质产品。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权利义务符合第三章“合同条款”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且不低于成本报价。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实质性响应条款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投标将被否决。2.1.3响应性评审标准上述评审因素都合格为响应性评审合格,有一项不合格为废标,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注:1、供应商分栏中填写“√”表示该项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表示该项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2、结论栏中填写“合格”表示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完全响应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合格”表示该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响应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结论汇总意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即超过半数评委的结论为“合格”该供应商初步评审通过,否则不通过。评委签名:一、评标须知1.关于评标方案(1)评标委员会的每位成员(简称评委)应认真地阅读并确认已经正确理解了评标方案;(2)评委如对评标方案有异议,应在评标开始前提出。2.关于评标纪律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3.关于评标责任(1)评委应在其书面评审意见上签字确认;(2)评委对其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关于回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如事先不知情的,应在宣读供应商名单及评标纪律后主动提出回避:(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5.关于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前款所称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外的因参与评标监督工作或者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评标情况的所有人员。二、评标原则具体方法如下:1.初步评审表1.1初步评审标准1.1.1形式评审标准:见初步评审表。投标供应商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形式评审标准,视为未通过形式评审,不再进入后续评标。1.1.2资格评审标准:见初步评审表。投标供应商有任何一项不满足资格评审标准,视为未通过资格评审,不再进入后续评标。1.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初步评审表。投标供应商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响应性评审标准,视为未通过响应性评审,不再进入后续评标。2.2.4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2.7.三、最终报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投标报价(元)保留两位小数备注说明:1、“最终报价”用于初步评审通过后第二次报价也就是最终报价时使用,不要装订在报价文件中,手持此表等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取。2、本表中各个栏目都必须完整、准确填写。本表递交后所有内容都不允许补充或者修改。3、“最终报价”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必须按要求签署和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九章附件投标文件封套标记格式投标文件(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内容: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递交地点: 开标一览表封套标记格式开标一览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内容:开标一览表1份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递交地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林高等教育数字化及医疗提升 数字化透视摄影X线摄影系统 医用全自动电子血压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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