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大数据办案平台总平台和检察分平台建设招标公告(陕西省人民检察院2024)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二期)总平台和检察分平台建设项目(采购包2)(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陕西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二期)总平台和检察分平台建设项目(采购包2)(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3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4-SC-082
项目名称:陕西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二期)总平台和检察分平台建设项目(采购包2)(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287,7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1年内交付。 质保期:自项目终验合格后1年,驻场运维人员不少于1人。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检察系统分平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11日 至 2024年12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绿色采购政策:******《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4)信用融资政策:《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3〕5号。(5)《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1〕20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西新街1号
联系方式:029-87265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西段成长大厦8楼
联系方式:17791690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军超
电话:17791690198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10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陕西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二期)总平台和检察分平台建设项目(采购包2)(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省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
陕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14:1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09:30
开标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预算金额
¥628.77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军超
项目联系电话
17791690198
采购单位
省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
西安市新城区西新街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9-87265062
代理机构名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西段成长大厦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7791690198
附件:
附件1
采购包2:参数性质序号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检察院分平台(优化升级)1第一章概述本要求是对陕西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检察业务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建设的需求调研、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软件编码、安装部署、调试测试、对接联调、试运行、项目验收、技术文档、技术培训及12个月免费维保等服务提出的最低要求,并与投标文件一起作为合同附件。投标人供货及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陕西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检察业务建设项目(二期)建设的需求调研、需求分析、方案设计、概要设计、详细设计、软件编码、安装部署、调试测试、对接联调、试运行、项目验收、技术文档、技术培训及12个月免费维保等服务。投标人提供的系统应完全满足该要求的全部内容和该要求中可能遗漏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需要的内容。投标总费用包含陕西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检察业务建设项目(二期)建设的需求调研、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软件编码、安装部署、调试测试、试运行、对接联调、项目验收、技术文档、技术培训等费用。★系统必须在信创平台下进行开发和部署(提供承诺书)。第二章建设目标陕西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检察业务建设项目(二期)项目旨在政法大数据业务协同办案平台一期的基础上,完善协同办案业务流程,检察机关可以实现与其他政法机关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办案,使政法各部门案件办理实现网上流转。基于陕西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项目建设要求和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工作开展实际,结合陕西省关于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相关要求开展建设。改扩建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检察院分平台(优化升级)1台检察院分平台,新建业务协同智能辅助应用和数据安全管理系统,实现刑事业务案件核心流程的跨部门网上协同办理,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第三章建设规模本项目基于国产化信创环境开发建设,改扩建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检察院分平台,新建业务协同智能辅助应用系统,购买数据安全管理系统成品软件,共3个系统。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检察院分平台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和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总平台对接,实现公检法司各部门间的刑事业务协同流转。项目整体部署于陕西省政法云检察院专区上。项目建设需符合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和国产密码要求,通过等级保护三级测评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第四章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定制开发2项、成品软件采购1项。改扩建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检察院分平台应用系统(优化升级)。依托于检察工作网的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与其他政法单位进行协同互联,横向贯穿整个案件办理流程,使原有的政法部门之间的办案交互环节从线下转移到线上,从而提高衔接效率。新建业务协同智能辅助应用系统(新建)。针对跨部门大数据办案业务协同中的音视频流转、涉案财物流转、减刑假释案件的生成和审查场景,是一个高效、集成化的平台,旨在通过智能化技术提升业务流程的协同性和效率。采购数据安全管理系统成品软件(新建)。用于保障业务协同智能辅助应用、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检察院分平台信息系统数据安全,具备敏感数据发现、免改造数据防护、基于权限的动态脱敏、数据检测与响应等能力,提供数据安全管理与支撑能力,统一管理业务系统数据防护策略,为系统数据流转、存储、交换等环节提供安全保障。4.1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检察院分平台(优化升级)本次平台的建设核心是依托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与其他政法单位进行协同互联,横向贯穿整个案件办理流程,使原有的政法部门之间的办案交互环节从线下转移到线上,从而提高衔接效率。在此基础上累计政法部门的案件办理交互类数据,为后续的智慧检务工程提供有效的、可用的案件信息资源。4.1.1.协同服务模块协同服务需要与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总平台的协同办案服务进行交互,实现跨部门协同办案过程中案件接受和移送中的案件卷宗文书的实时数据交换,需包含接收案件服务和移送案件服务两部分内容。接收案件服务:实现监控案件数据来源、下载获取案件数据包、案件数据包完整校验、案件数据包解密、案件数据包解压、结构化数据解析、接收案件数据清洗、案件文书解析校验、案件卷宗解析校验、生成发送校验消息、生成等待接收记录、已有案件受理、新案件受理、案件结构化数据回填、接收文书文件上传、接收卷宗上传、生成发送接收消息、更新等待接收记录、生成发送退回消息功能。移送案件服务:实现订阅移送案件消息、获取移送案件数据、移送案件数据清洗、获取移送文书数据、获取移送卷宗数据、生成等待移送记录、生成移送案件文件、电子卷宗打包任务、订阅卷宗打包消息、下载打包卷宗文件、下载移送文书文件、移送文书文件转版、移送案件数据压缩、移送案件数据加密、上传移送案件数据功能。4.1.2.协同配置模块系统应允许管理员根据部门的特定需求进行配置,包含收案配置、送案配置、基础功能三个功能模块。其中收案配置包含收案节点配置、收案模板配置、收案映射、统一接收映射、监控配置、解压配置、收案配置等功能。送案配置包含送案节点配置、送案模板配置、送案映射、送案配置、送案通信配置、统一送案配置功能。基础功能包含代码管理、名词翻译、代码对照、目录配置、作业配置、关系单位功能。4.1.3.协同功能模块系统需要具备一系列协同功能,以支持跨部门的工作,此模块是嵌入检察业务系统的功能模块,是针对于检察管与案管的功能操作。主要包含协同功能、协同统计、换押生成三个功能模块。协同功能包含检察官协同送案、检察官送案查询、检察官接收查询、案管送案查询、案管送案、案管收案查询、案管收案、送案权限配置、接收权限配置。协同统计包含接收单位类型分析、接收发送单位分析、接收案件状态分析、接收案件类别分析、移送单位类型分析、移送发送单位分析、移送案件状态分析、移送案件类别分析、数据协同区域分析。换押生成包含受理换押信息查询、受理换押信息填录、受理换押信息校验、受理换押信息保存、获取受理换押证文书模版、受理换押证文书信息填录、受理换押证文书回写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发起换押信息查询、发起换押信息填录、发起换押信息校验、发起换押信息保存、创建发起换押证文书、获取发起换押证文书模版、发起换押证文书信息填录、发起换押证文书回写检察业务应用系统。4.1.4.协同对接模块为了实现与现有系统的无缝集成,包括与各部门现有业务系统的API集成、数据同步、服务调用等,确保新系统能够与现有的IT基础设施兼容,需包含协同消息对接、用印对接、文书二次用印功能。协同消息需实现与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检察院分平台和其他单位系统间的消息协同;用印对接需实现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检察院分平台与检察机关用印系统进行对接,下载印后的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文书移送到其他政法机关。文书二次用印需实现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检察院分平台与检察机关用印系统进行对接,对接收到的PDF法律文书进行二次签章,确保可以满足电子换押二次用章、多次用章需要。4.1.5.业务协同模块为完成政法各部门之间核心刑事业务案件实现网上办理,完成侦查阶段、起诉阶段、审判阶段、执行阶段的协同业务,需包含逮捕、不捕异议、变更强制措施、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移送审查起诉、不诉异议、一审公诉、二审上诉、二审抗诉、审理期间交互、交付监所执行、监狱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交付社矫执行、解除和终止-解除矫正、法律援助、变更羁押期限、补充材料、网上电子换押20项核心业务流程功能。4.2业务协同智能辅助应用(新建)业务协同智能辅助应用由一系列子系统组成。这些子系统在功能层面上并无相关联性,每个子系统向分平台提供不同维度的业务支撑。故在设计上并没有将这些辅助功能定义为单一应用下的不同模块,而是作为不同的子系统,通过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统一单点登录,形成一个松耦合的应用。4.2.1音视频资源管理音视频资源管理的主要功能是通过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和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检察院分平台对接,实现公安、法院、司法机关推送的音视频文件统一管理,为检察官提供音视频文件在线预览功能,达到在同一平台实现对所有音视频的集中管理和集中调阅的效果,有效地解决当前检察院系统存在的音视频数据分散,联动性差的问题。管理功能包括音视频采集、音视频中心、查询统计、系统管理、系统接口功能。其中查询统计功能需满足单位播放统计、案件播放统计等功能;系统管理是系统基础配置管理功能,包含代码管理、系统资源管理;系统接口需提供音视频上传、音视频获取接口系统需嵌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实现音视频管理和授权管理。音视频管理功能是为检察官提供音视频上传、音视频查询、音视频播放、音视频下载、音视频删除、权限设置、权限申请功能,为非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提供撤回申请、音视频播放、音视频下载功能;授权管理是将非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提请的音视频权限申请进行授权,可对申请记录进行查询、授权操作,授权时可更改申请内容。4.2.2涉案财物协同管理检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系统与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总平台进行涉案财物对接,涉案财物信息采集、信息上报,形成政法部门间可跨部门的涉案财物清单,实现信息共享,确保涉案财物管理规范、移送顺畅、处置及时。包含涉案财物管理和涉案财物对接两大模块。涉案财物管理包含款项管理、物品管理、附件管理、生成处理意见、存储管理、处置管理。其中款项管理对涉案财物(款项)信息进行查询、编辑、保存操作,对财物(款项)组成、财物(款项)入账进行查询、添加、编辑、删除操作。物品管理对财物(物品)进行查询、编辑、保存操作,对财物(物品)个性化属性、财物(物品)鉴定信息进行查询、添加、编辑、删除操作。附件管理包含附件查询、附件编辑、上传附件、删除附件。生成处理意见包含填写处理意见、创建处理意见表、获取处理意见表、填录处理意见表、回传处理意见表。存储管理包含入库、借调、归还、出库等操作。处置管理包含基本信息、上缴国库信息、处置拍卖信息、长期保存信息、处置变卖信息、返还当事人信息、销毁信息、退回信息等相关操作涉案财物对接包含月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对接和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检察院分平台对接。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通过实时共享接口或者人工导入导出的方式进行实现数据对接。与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检察院分平台对接包含涉案财物写入、涉案财物读取、涉案财物附件同步4.2.3减刑假释智能审查减刑假释智慧监督平台是刑事执行检察领域新的探索与应用,即需要解决通过与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检察院分平台、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对接,破解减刑假释案件收案工作量大、办理过程重复、繁琐,送案过程复杂等制约执检工作的瓶颈。包含数据管理、收送案管理、办理辅助、审查辅助、案件法律监督、计分考核、统计查询7个模块。数据管理模块是为支撑减刑假释案件办理和同步监督的数据信息的采集,包括监狱提供的数据进行数据解析、管理数据清洗、管理数据转换、非结构化数据处置。收送案管理模块是与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检察院分平台的对接,通过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检察院分平台获取到监狱、法院移送的减刑假释案件数据进行案件受理;文书移送时,也能通过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检察院分平台把案件审查数据移送给监狱和法院。包括协同收案和文书移送。办理辅助模块是辅助减刑假释审查案件的快速、方便的办理,模块主要包括的功能有填写案卡、案件审查、文书制作、发送审批、文书入卷、申请用印、用印打印、案件办结功能。其中案件审查包含未审查案件查询、已审查案件查询、未审查案件展示、已审查案件展示、批量案件审查、案件重新审查、案件手动重新审查、审查案件个案页面进入等按钮。审查辅助模块是对辅助系统对减刑假释审查案件的审查办理管理。根据审查规则判断审查结论,再生成相应阶段的结论文书,并补充文书内容,最后由检察人员对结论文书进行确认,后向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案件中回写审查结果。包含征求意见阶段文书生成、提取建议书副本审查及开庭文书生成、批量审查、审查结论预览、审查结论回填、重点案件审查、减刑幅度预测功能。案件法律监督模块包含监督模型管理、监督模型规则、监督线索引擎、线索质量管理、监督线索跟踪办理、案件受理。计分考核模块包含日常计分、等级评定、考核程序及规则功能。统计查询模块是为领导关注的数据提供统计与查询,统计查询模块主要包括统计数据有检察官办案数统计、减假受案情况统计、减假审查情况统计、减假案件办理查询和罪犯减假全景图。4.3数据安全管理系统(新建)4.3.1.数据安全管理系统-基本模块数据资产识别是数据保护的第一步,数据安全管理系统-基本模块旨在实现常见数据库、大数据组件、ftp/sftp等存储介质中敏感数据识别定位与分类分级,支持自定义敏感数据识别策略、自定义配置任务参数,支持全量数据或增量数据扫描,支持手动扫描或周期自动扫描,帮助客户掌握海量存储数据中敏感数据分布及分类分级情况,指导陕西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检察业务的安全运维团队基于数据价值进行针对性的保护。(1)具备集敏感数据发现、潜在数据资产自动发掘、数据分类分级及分析功能,具有高性能、高易用性、高灵活性、高管理融合性等特点,可对各类静态存储数据或动态数据进行扫描识别分类分级,可高效地应用于企业数据资产安全状况摸底及数据资产管理工作中。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预置多套数据识别方案,同时支持用户自定义方案,用户使用灵活度强;(2)▲支持麒麟、统信、海光、飞腾、鲲鹏、兆芯等信创平台;(提供截图证明材料)(3)支持多种国密标准算法,包括SM4国密算法,支持SM4的ECB、CBC、OFB、CFB、GCM、CCM等多种算法模式;(4)支持基于SM4算法的各种类型的格式保留加密算法,包括身份证格式保留加密、电子邮箱格式保留加密、数字格式保留加密;(提供截图证明材料)(5)支持对结构化数据实现精确到字段级(列)的精细化防护,支持如CHAR、VARCHAR2、VARCHAR、BLOB、JSON等数据类型的加密。(6)支持结构化数据的明密文双写;(提供截图证明材料)(7)支持对应用系统已有的历史存量数据进行全量加密,可以一次性将相应数据库中已经存在的敏感数据进行批量加密;(8)支持在原敏感字段内同时存在明文及密文数据,并可实现明密文数据辨识,避免二次加密;(提供截图证明材料)(9)支持密文模糊查询:在数据加密后,可以支持模糊查询;(提供截图证明材料)(10)支持但不限于以下数据库:达梦、人大金仓、南大通用GBase、神舟通用、华为GaussDB;(提供截图证明材料)(11)支持对数据库管理工具(DBeaver等工具)的管控,授权看到明文;(提供截图证明材料)(12)支持提供集中式统一的可视化策略管理控制台,用户可通过可视化管理界面对敏感字段配置加密和脱敏策略,并针对不同字段使用不同的加密密钥;(提供截图证明材料)(13)对于应用系统较多的情况,支持“分布式部署、集中式管控”的部署方式,即:在数据中心部署一套统一的管理平台,负责整体的策略管理和密钥管理,在各个应用系统中部署插件的方式,实现策略和密钥统一管理,加解密在各个应用系统分布执行的目的;(提供截图证明材料)(14)支持HA高可用方式部署,支持主、从互备,也支持“多地多中心”的高可用部署模式,防止主机故障、网络故障、程序故障引起的业务损失;(15)经过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的信创(或安可)测试,并具备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提供截图证明材料)(16)▲产品具有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并符合GM/T0028二级要求;(提供截图证明材料)4.3.2.数据安全管理系统-应用数据安全防护模块应用数据安全防护模块通过部署在应用的服务端,获取数据安全管理系统-基本模块下发的策略规则,包括加密规则、访问控制规则、脱敏规则等,实现向数据库存储密文,并且对敏感重要的数据进行完整性保护的效果。模块应具备基于SM4算法的高性能数据加密的能力。(1)▲与数据安全管理系统-基本模块为同一品牌,受其统一管理、配套使用,无需二次定制开发;(2)共计5套,对接4个应用系统(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检察院分平台、业务协同智能辅助应用-音视频资源管理子系统、业务协同智能辅助应用-涉案财物协同管理子系统、业务协同智能辅助应用-减刑假释智能审查子系统)所涉及的5台应用服务器。部署在应用服务器上,实现对数据安全和身份鉴别、访问控制等防护。针对结构化数据,对敏感信息等关键数据字段进行加密;针对非结构化数据,对重要文件,图片等关键数据进行加密;实现关键数据的安全存储。(3)单颗CPU环境下,SM4加解密性能不低于100Gbps;(提供截图证明材料)(4)数据加解密模式无需对原有的应用系统进行代码级改造,只需在应用服务中部署插件,对配置文件进行少量修改,即可敏捷实施数据加密,能在较短时间以低风险实现数据安全防护效果。(提供截图证明材料)4.3.3.数据安全管理系统-数据安全检测与响应模块本模块旨在针对陕西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检察业务的应用系统提供资产清点、风险评估、合规基线、微隔离、入侵检测、Web防护、防病毒、威胁猎杀、威胁溯源等多种安全能力。通过资产清点和持续的风险监测分析,发现业务系统的资产中已经存在的敏感数据进行批量加密;(8)支持在原敏感字段内同时存在明文及密文数据,并可实现明密文数据辨识,避免二次加密;(提供截图证明材料)(9)支持密文模糊查询:在数据加密后,可以支持模糊查询;(提供截图证明材料)(10)支持但不限于以下数据库:达梦、人大金仓、南大通用GBase、神舟通用、华为GaussDB;(提供截图证明材料)(11)支持对数据库管理工具(DBeaver等工具)的管控,授权看到明文;(提供截图证明材料)(12)支持提供集中式统一的可视化策略管理控制台,用户可通过可视化管理界面对敏感字段配置加密和脱敏策略,并针对不同字段使用不同的加密密钥;(提供截图证明材料)(13)对于应用系统较多的情况,支持“分布式部署、集中式管控”的部署方式,即:在数据中心部署一套统一的管理平台,负责整体的策略管理和密钥管理,在各个应用系统中部署插件的方式,实现策略和密钥统一管理,加解密在各个应用系统分布执行的目的;(提供截图证明材料)(14)支持HA高可用方式部署,支持主、从互备,也支持“多地多中心”的高可用部署模式,防止主机故障、网络故障、程序故障引起的业务损失;(15)经过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的信创(或安可)测试,并具备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提供截图证明材料)(16)▲产品具有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并符合GM/T0028二级要求;(提供截图证明材料)3.2数据安全管理系统-应用数据安全防护模块3.3数据安全管理系统-数据安全检测与响应模块3.3数据安全管理系统-数据安全检测与响应模块(1)▲与数据安全管理系统-基本模块为同一品牌,受其统一管理、配套使用,无需二次定制开发;(2)共计5套,对接4个应用系统(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检察院分平台、业务协同智能辅助应用-音视频资源管理子系统、业务协同智能辅助应用-涉案财物协同管理子系统、业务协同智能辅助应用-减刑假释智能审查子系统)所涉及的5台应用服务器。部署在应用服务器上,实现对数据安全和身份鉴别、访问控制等防护。针对结构化数据,对敏感信息等关键数据字段进行加密;针对非结构化数据,对重要文件,图片等关键数据进行加密;实现关键数据的安全存储。(3)单颗CPU环境下,SM4加解密性能不低于100Gbps;(提供截图证明材料)(4)数据加解密模式无需对原有的应用系统进行代码级改造,只需在应用服务中部署插件,对配置文件进行少量修改,即可敏捷实施数据加密,能在较短时间以低风险实现数据安全防护效果。(提供截图证明材料)(1)支持国产化操作系统的主机统一管控。含100个客户端,需适配国密环境要求。(2)威胁溯源:支持威胁事件溯源能力,通过自主算法将多维度的告警日志进行关联聚合分析,按照时间顺序还原攻击过程,并以图形化的方式呈现攻击者入侵链路全景图,追踪攻击者的入侵链路,帮助安全人员识别攻击者使用的技战术以及涉事主机,支撑安全事件的溯源调查;(提供截图证明材料)(3)资产发现:支持通过主机客户端扫描探测网内其他未安装客户端的主机资产,支持创建多个主机发现任务,并进行管理,提供ARP、PING、NMAP三种方式探测未知主机,支持自定义扫描网段,以及选择获取操作信息,如主机IP、操作系统等信息;(提供截图证明材料)(4)补丁检测:支持定时或手动对主机存在的漏洞补丁进行扫描,提供补丁的权威解释、扫描验证信息及命令级的修复建议,提供精细化的补丁风险特征标识。(提供截图证明材料)(5)▲漏洞检测:支持对主流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进行漏洞检测,版本比对和POC脚本验证两种漏洞检测方式支持按需选择。支持自定义漏洞扫描,支持针对指定漏洞、指定主机、指定业务组进行漏洞扫描。漏洞详细信息包括:漏洞等级,漏洞名称、漏洞说明、漏洞类型、影响应用与版本、漏洞exp链接、修复建议、CVE编号、CVSS评分与详情、参考链接、引用链接、利用特征、CNNVD编号等信息,内置漏洞库不少于10W条;(提供截图证明材料)(6)恶意外连检测:实时检测主机内进程的恶意网络外连行为,提供仅告警、告警并阻止处置操作;(提供截图证明材料)(7)进程防护:支持通过进程学习或手动添加的方式生成进程白名单,当出现进程白名单以外的进程运行时,应能及时告警以及阻止;(提供截图证明材料)(8)宏病毒检测:支持对文档文件进行宏病毒检测,并提供宏病毒清除能力;(提供截图证明材料)(9)注册表保护:支持注册表保护,可自定义设置注册表键值进行完整性保护;(提供截图证明材料)(10)▲隔离策略智能推荐:支持根据业务流量拓扑自动生成智能化生成契合业务访问关系的隔离策略;(提供截图证明材料)(11)产品需具备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12)产品需具备由***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或具备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证书》;(13)产品需具备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IT产品信息安全认证证书》。第五章非功能性要求5.1性能要求系统用户数约8000人,支持不少于300并发用户。根据业务处理类型的不同,把作业划分为交互类业务、查询类业务和统计分析类业务,最大响应时间要求如下:1.交互类业务交互类业务是指平时工作中在系统中进行的业务处理,如录入,修改或删除一条记录等操作。最大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2.查询类业务如信息查询、统计报表生成或决策支持的信息查询等。查询业务由于受到查询的复杂程度、查询的数据量大小等因素的影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简单查询最大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复杂查询最大响应时间不超过10秒。3.统计分析类业务一般统计最大响应时间不超过10秒,一般分析最大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5.2可靠性及稳定性要求系统稳定性:要求系统软硬件整体及其功能模块具有稳定性,避免出现死机现象,更不能出现系统崩溃现象。系统可靠性:平台满足7×24小时不间断的运行要求,确保省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5.3可用性要求系统要遵循界面友好、直观,菜单要简洁、菜单格式、快捷键等要充分考虑用户习惯,满足用户使用方便的原则,用户只要了解实际工作的工作流程,无需复杂的技术培训和繁琐的编程即可很方便地使用。5.4可维护性要求要求系统的数据、应用维护方便、快捷。5.5可扩展性要求系统集成架构能够适应未来业务变化和发展需求,系统从规模上、功能上易于扩展和升级,并预留相应的接口。5.6安全性要求项目建设需符合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和国产密码要求,通过等级保护三级测评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5.7兼容性要求本项目要求以科学、合法的方式获取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数据,不能影响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正常运行。5.8对接要求外部对接: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检察院分平台需与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总平台的协同办案服务交换节点进行数据交换,然后在总平台中进行业务流程编排,总平台通过在其他各单位部署的协同办案服务交换节点进行数据交换,实现跨部门办案网上协同,打通办案数据在业务协同层面流转。内部对接: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检察院分平台接收或移送案件时,需向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请求或写入案件文书、电子卷宗等相关数据。如果涉及音视频流转、涉案财物流转、减刑假释案件场景时,向业务协同智能辅助应用请求或写入相关的数据,并进行数据处理,其中,业务协同智能辅助应用的音视频管理子系统和涉案财物协同管理子系统通过嵌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的方式,实现音视频数据和涉案财务数据的查看和发送,通过减刑假释智能审查子系统生成减刑假释案件然后写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5.9数据接口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与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总平台和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对接。1、需与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总平台对接接口如下:送案消息接收接口、收案消息接收接口、业务消息通知接口、业务受理消息接口、机构信息同步接口。2、需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对接接口如下: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进行身份认证对接以满足对接交互的场景需要;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按业务实现结构化数据回填、按业务实现结构化数据获取、文书附件回传接口、文书附件下载接口、电子卷宗下载接口、电子卷宗回传接口等接口对接实现业务协同。此外,由于目前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中流转的文书格式为PDF,因此在建设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检察院分平台时需对接文书转版服务(主要为OFD转PDF)和换押证回填服务。5.10功能演示要求供应商现场演示或录制视频播放演示。演示内容如下:1、收案流程演示:案件管理检察官查询接收记录、查看接收案件数据、文书和电子卷宗,对待接收的案件进行受理,受理完成后回写案件数据和上传文书、电子卷宗到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送案流程演示:案件承办检察官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向其他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移送时需要选择移送嫌疑人、文书和电子卷宗。承办检察官移送完成后,案件管理检察官能查询到案件承办检察官移送的移送案件记录,能够查看移送的案件信息、文书和电子卷宗,对待移送的案件进行确认,确认后系统将移送的案件打包发送到总平台。第六章项目实施、培训及服务要求6.1项目组织管理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质和信誉,与用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在响应时间、用户培训等方面作出明确承诺并采取具体措施。6.2项目组织机构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实施本项目拟采用的团队组织方法和具体组织机构,保证在此应用软件开发期间具有足够的人力投入,并提交该项目开发组人员构成及名单。中标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后项目启动到免费服务期结束期间,须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后项目启动到终验合格期间安排不少于2人在现场工作。6.3项目过程控制投标人应根据软件工程有关国家标准规范,就本项目提出明确的实施过程及控制方法,并以此作为项目开发过程管理依据。6.4项目进度控制投标人应就本项目提供实施计划及日程安排,最终的计划进度表由用户、开发商、工程监理单位共同确定。6.5项目质量控制投标人必须按照软件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提出具体措施,确保应用软件开发质量。6.6项目配置控制投标人应明确说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配置管理方法,并保障在项目生命周期中各个阶段成果的有效版本控制。6.7项目风险控制投标人应充分认识到项目风险管理的重要,在响应文件中必须分析识别项目中的各类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对策。6.8项目运维管理投标人应充分说明系统建设的运行维护措施,提出详细的系统维护和安全稳定运行的保障方案。6.9项目详细部署方案根据规划,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检察院分平台、业务智能辅助应用、数据安全管理系统部署在陕西省政法云检察院专区,与检察工作网的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进行对接,投标人需结合陕西省政法云和检察工作网等网络情况实际,制定详细的系统部署方案,包括项目部署地点及具体部署方式等。6.10测试及验收中标人须在软件系统开发完成后进行深入的单元测试、集成测试和系统测试,确保开发的应用软件符合预定要求,系统运行正常,不再发现新的错误后,提出验收申请。中标人、采购人和工程监理单位三方共同实施测试与初、终验收工作,结果和验收报告经三方确认后生效。项目终验由政法委、公检法司、数政局联合验收。6.11培训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系统建设、管理、维护等要求的技术培训服务,并达到预定的培训目标,培训地点由业主单位指定地点。投标人应根据培训对象提供合理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课程、时间、方式等。培训范围与项目实施范围一致,投标人提供师资力量和教材,场地和培训组织由业主单位提供。投标人须根据本次招标文件所制定的目标和范围,提出相应的培训内容及计划,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投标人须就系统使用、管理方法等提供针对系统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培训。6.12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中标人应提供经用户认可的需求规格说明书、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等应用软件相关文档。后期维护中,中标人对文档的修改也应有相应的文件提交。项目终验后,需提供12个月的免费维护和升级服务,维护时间从终验后起算。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必须明确承诺达到用户的服务响应要求:7×24小时400电话或电子邮件服务,发生故障后在2小时以内完成应用系统故障修复处理,应用系统运行维护响应时间控制在30分钟及以内。投标人向招标人说明并承诺维护期满后,有义务继续进行平台功能扩充和维护升级,收费维护内容及服务方式、范围按类似产品、技术、模块在国内服务的相关收费标准实行优惠并再行磋商确定,费用不计入本次采购总价。6.13成果提交中标人应提交的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档:《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软件方案设计说明书》、《软件概要设计说明书》、《软件详细设计说明书》、《软件测试计划》等。实现文档:《系统测试报告》、《试运行报告》、《验收报告》等。维护文档:《用户操作手册》、《软件安装部署手册》、《项目总结报告》等。管理文档:《用户培训计划》、《项目实施计划》等。代码类:包括源代码、配置文件等代码类电子材料,刻盘交付。6.14知识产权本项目所开发软件的知识产权(使用权与所有权)属采购人所有。非经采购人同意,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转让或许可有关的技术成果、秘密信息、技术资料、标准和规范文件。注:本项目采购包1: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总平台与采购包2: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检察系统分平台的中标人不得为同一投标人(兼投不兼中)。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数据办案平台总平台和检察分平台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