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党费专用账户开立招标公告(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2024)
浙江省本级 | null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15〕16号)等相关规定,决定就下列项目开展党费专用账户开立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竞争。
一、采购编号:SZFC2024H-GK-005
二、项目名称: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党费专用账户开立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单位、服务期限等):
标项
采购内容
资金规模
单位
银行数量
存放方式
1
党费专用账户开立
约600万元/年
家
1
活期存款、协定存款等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参与投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杭州市主城区内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
(四)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允许以省分行或者省分行授权支行为投标主体。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上午9:30。
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银行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模块,在“竞标项目”选择本项目按规定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
3、文件售价: 0元
备注:
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9点30分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9点30分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九、其他说明
(一)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前提交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银行入驻申请并成为公款存放正式供应商,否则无法参与线上公款竞争性存放业务。
(二)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网上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公款竞争性存放-操作流程,查看文档。
(三)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均
联系电话:15924129124
地址:省府路8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辰豪
联系电话:13706517533
地址:宝石一路3-1号
质疑联系人:余昭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114877
附件信息:
GK005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党费专用账户开立(终稿).doc331.4K
GK005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党费专用账户开立(终稿).doc
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党费专用账户开立项目(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SZFC2024H-GK-005招标文件采购单位: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代理机构: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招标采购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0第四章招标需求23第五章协议主要条款指引2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8第一章招标采购公告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15〕16号)等相关规定,决定就下列项目开展党费专用账户开立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竞争。一、采购编号:SZFC2024H-GK-005二、项目名称: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党费专用账户开立项目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单位、服务期限等):标项采购内容资金规模单位银行数量存放方式1党费专用账户开立约600万元/年家1活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参与投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杭州市主城区内设有分支机构;(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三)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四)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允许以省分行或者省分行授权支行为投标主体。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上午9:3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银行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模块,在“竞标项目”选择本项目按规定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3、文件售价:0元备注: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9点30分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八、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9点30分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九、其他说明(一)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前提交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银行入驻申请并成为公款存放正式供应商,否则无法参与线上公款竞争性存放业务。(二)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网上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公款竞争性存放-操作流程,查看文档。(三)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十、业务咨询代理机构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1号咨询事项联系人联系方式备注项目报名及报名叶先生13706517533项目咨询、报名登记十一、采购需求咨询采购单位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咨询事项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备注采购需求等张先生1592412912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及内容等详见第一章《招标采购公告》、第四章《招标需求》2投标报价本项目以利率增加利率(BP)报价;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有关的全部费用。 3投标保证金交纳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退还无5转包与分包否6联合体投标否7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否8现场踏勘不组织 9中标银行数量1家10公告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11投标文件递交在线上传递交。如认为需要,投标人可以选择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1号。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叶辰豪 13706517533。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风险。12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1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招标采购公告》14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招标采购公告》15采购结果公示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代理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发布结果公告,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16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8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为4800元整,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2、代理服务费支付:缴纳形式:转账/电汇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银行账号:3301 0401 6000 9558 4803、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 19特别说明(1)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调价函。(2)如果发现本采购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答疑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书面提出,逾期视同自动放弃疑问提出的权利或采购人不作答复。(3)该项目成交公示期间,成交供应商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4)本招标文件中出现的时间均指北京时间。(5)采购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一、总则(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人”系指委托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在本招标文件及其合同条款中也称“采购人”、“甲方”。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也称“代理机构”。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投标文件”系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的投标文件。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7、“服务”系指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专用账户开立、资金存放和结算、保密及解锁、对帐服务、分账核算、各类查询、原路退款、电话咨询、网上银行服务等,及其他财政、监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各项服务义务。8、“收费”系指在招标人通过本项目在银行办理业务、接受服务时银行收取的全部收费项目报价。9、“利率”系指在招标人通过本项目在银行存放资金利率。(三)投标人及委托有关说明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员工(或投标人控股公司正式员工)。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活动。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四)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五)质疑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标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六)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于通知之日起2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招标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布更正信息,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逾期提出招标方将不予受理。2、招标方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招标方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等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二、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1、开标一览表(见附件);2、评分对应表(见附件);3、投标声明书(见附件);4、投标主体是支行的,提供省分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5、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6、《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复印件;7、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年度综合评价复印件;8、营业执照复印件;9、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0、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及需要说明的资料。11、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12、现有金融服务(见附件);13、服务承诺对照表(见附件);14、近三年提供金融支持(见附件);15、特色服务承诺方案(见附件);16、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小组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7、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响应方案(格式自拟);18、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19、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投标主体是支行的,提供省分行相关材料复印件。所有的复印件,在提供时请仔细检查当期是否有效,并请加盖投标人公章)(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简体字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文件中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部分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五)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六)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七)备份投标文件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八)投标报价(1)本次招标采购采用一次性闭口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投标方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提供给招标人最优惠的报价。(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招标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招标方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九)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十)投标无效的情形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方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6、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价的;存款利率违反国家利率政策规定的;7、投标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的报价的;8、未按本章“二、投标文件的编制”第五点投标报价要求报价的;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3、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十一)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明细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经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三、开标、资格审查与评标程序(一)开标1、采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二)资格审查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含)以上单数的人员组成,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评标委员会成员严格执行利益回避的相关规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评标,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三)评标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2.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4.若无法联系或拒绝澄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5.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银行排序名单。6.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四、评审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五、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原则1、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规定提出中标候选人排序评选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服务水平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且服务水平得分相同的,则根据利率水平、经营状况、经济贡献评审的分值依次排序,全部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表决,得票多的优先。评选委员会按排列顺序推荐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选报告。2、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代理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含)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方签发书面《中标通知书》,根据报名时预留地址寄送或至招标方现场领取。六、协议授予签订协议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协议。2、中标人拖延、拒签协议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七、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八、资金存放、支取、还本付息1、招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向中标银行划款,办理存款相关手续。2、中标银行收到划拨资金后2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开具存款证明,存款证明应当记录存款银行名称、存款金额、利率以及期限等要素。3、招标人可提前全部或部分支取存款,即招标人提前支取部分或全部本金存款时,按照该存款的实际存期、提供靠档利率方案及未支付部分的计息方案等。4、存款存放银行出现以下情形,招标人财务部门有权提前收回存款,并取消其在以后竞争性存放的投标资格。⑴出现资金安全事故和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或财务恶化;⑵监管评级降低,监管部门认为存在较大运营风险;⑶进行严重不正当投标;⑷未按照中标协议承诺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⑸擅自降低服务条件和服务内容;⑹出现银行挤兑、存款被盗或其他可能妨害资金安全的情形。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资格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当评标总分相同时,依次按服务水平指标分值由高到低排名推荐,若服务水平指标分值相同的,则根据利率水平、经营状况、经济贡献评审的分值依次排序。全部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表决,得票多的优先。二、分值的计算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三、评标内容及标准评分项目指标评审内容及评分细则分值备注利率水平(10分)活期利率投标利率应符合国家利率政策规定和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范围。根据投标银行报价利率(较人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上浮基点BP)进行排名,上浮基点最高的得(5)分,每少1个BP扣(0.2)分。5利率水平(10分)协定利率投标利率应符合国家利率政策规定和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范围。根据投标银行报价利率(较人行协定存款基准利率上浮基点BP)进行排名,上浮基点最高的得(5)分,每少1个BP扣(0.2)分。5经营状况(20分)资产质量根据投标银行不良贷款率进行排名。排名第1得(5)分,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2)分。5由省财政厅向人民银行、税务、金监局等相关部门获取后统一提供经营状况(20分)运营状况根据投标银行利润总额进行排名。排名第1得(5)分,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2)分。5由省财政厅向人民银行、税务、金监局等相关部门获取后统一提供经营状况(20分)偿付能力根据投标银行法人拨备覆盖率进行排名。排名第1得(5)分,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2)分。5由省财政厅向人民银行、税务、金监局等相关部门获取后统一提供经营状况(20分)内控水平根据2023年末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结果进行排名。排名第1得(5)分,排名每降低一名(等级)相应递减(0.2)分。5由省财政厅向人民银行、税务、金监局等相关部门获取后统一提供经济贡献(30分)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根据投标银行浙江省政府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评价结果进行评分。获得一等奖得(6)分,二等奖得(4)分,三等奖得(2)分,其他不得分。6由省财政厅向人民银行、税务、金监局等相关部门获取后统一提供经济贡献(30分)支持制造业情况根据投标银行制造业贷款余额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1得4分,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2)分。4由省财政厅向人民银行、税务、金监局等相关部门获取后统一提供经济贡献(30分)助力共同富裕建设情况根据投标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1得4分,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2)分。4由省财政厅向人民银行、税务、金监局等相关部门获取后统一提供经济贡献(30分)助力共同富裕建设情况根据投标银行涉农贷款余额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1得4分,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2)分。4由省财政厅向人民银行、税务、金监局等相关部门获取后统一提供经济贡献(30分)纳税情况根据投标银行纳税总额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1得4分,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2)分。4由省财政厅向人民银行、税务、金监局等相关部门获取后统一提供经济贡献(30分)支持科技情况根据投标银行科技贷款余额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1得4分,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2)分。4由省财政厅向人民银行、税务、金监局等相关部门获取后统一提供经济贡献(30分)绿色金融情况根据投标银行绿色贷款余额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1得4分,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2)分。4由省财政厅向人民银行、税务、金监局等相关部门获取后统一提供服务水平(40分)123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考核情况根据投标银行2021-2023年浙江省财政厅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综合考核情况评分,每获得一次“优秀”得(2)分,“良好”得(1)分,其他不得分。6服务水平(40分)123以往履约情况根据投标银行近三年(2021-2023)为浙江省级机关及其下属单位提供过金融服务的评价,每个单位满意得0.5分,最高得5分。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结算服务、定期存款、工资代发(含津补贴)、ETC、公务卡等其他合作业务等方面的评价。(需提供浙江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出具评价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5服务水平(40分)123以往履约情况根据投标银行对各省级机关及其下属单位近三年(2021-2023)人员驻点支持情况进行评分。每年都有人员驻点支持的得5分,两年有人员驻点支持的得3分,一年有人员驻点支持的得1分,无支持的不得分。5服务水平(40分)123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根据投标银行信息系统建设是否完善、数据安全保障情况、操作流程是否清晰、便捷,密钥等远程操作的安全性、便捷性等综合打分。优秀得(4)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服务水平(40分)1234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根据提供的服务费用情况及优惠措施进行综合评分(0-4)分(提供一般业务服务费用清单及优惠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管理费、网银转账、电汇转账、通存通兑、存款证明、保函、账户维护、回单卡、结算卡等手续费及工本费)。其中,银行自收的各项服务费用全免得满分,优惠措施不明显的酌情扣分。不提供清单及优惠措施的不得分。4服务水平(40分)1234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根据投标银行及同一法人机构在杭州范围内服务的人工网点数量进行评分。网点数量合计200(不含)家及以上得(4)分,150(不含)-200(含)家得(3)分,150(含)家-50家得(2)分,不足50家得(1)分。(提供网点名称及地址,不提供不得分)4服务水平(40分)1234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承诺以下日常服务得(6)分,一项不满足扣(2)分:1.设立专业化服务团队,指派资深的客户经理专职对接本单位具体项目等;2.承诺获悉贵单位需求时15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上门服务;3.承诺可及时告知银行出现的重大安全事故,遇到银行故障或本单位工作遇到疑问时,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12小时内解决。6服务水平(40分)1234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针对采购单位工作特点,提供合理可行的特色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网点绿色通道服务、人员上门服务、财务管理等内容)方案综合打分。优秀得(5-6)分,良好得(3-5)分,一般得(0-3)分,不提供不得分。6第4章招标需求一、项目概况(一)为规范省委金融工委党费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开设账户管理、建立和完善银行开户择优机制,提高资金效益,促进财务工作阳光公开透明规范,对本单位的党费专用账户开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确定一家中标银行,中标银行开立党费专用账户。二、招标项目内容及期限(一)开设省委金融工委党费专用存款账户。(二)账户管理协议有效期5年。三、服务要求(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各项业务;(二)定期送达银行回单及对账单;(三)发生退款退库情况无需到银行现场办理;(四)网上对账功能;(五)账户资金变动短信提醒;(六)招标人要求的针对性服务,投标人认为能提供方便客户的服务,投标人自行承诺。1.提供优惠的服务费用;2.设立专业化服务团队,指派资深客户经理专职对接;3.快速响应和上门服务;4.网点绿色通道服务;5.人员上门服务;▲(七)提供财务管理服务,银行系统可自动按采购人要求形成会计凭证,并指派一名专职服务人员帮助采购人完成党费的年终结算等服务(须自拟格式承诺)。四、合同双方本项目合同甲方为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合同乙方为中标银行。五、其他要求(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对招标人的金融支持与服务举措、银行自收的各项服务费用。(二)评标细则内容中规定的相关内容及证明材料。1第五章协议主要条款指引(以最终协议为准,合同由最终使用单位与银行签订)使用单位(甲方):服务银行(乙方):根据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党费专用账户开立项目招标文件(编号:SZFC2024H-GK-005)和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15〕16号)等有关规定、相关法规要求,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服务有效期年,期满后需重新组织招标。第二条乙方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及时、无偿向甲方提供保密及解锁、对账服务、分账核算、各类查询、原路退款、电话咨询、网上银行服务等,不得提出本协议书内容之外的任何附加条件。第三条协议书签订后,乙方根据甲方管理的需求,结合财政监管、政府采购、银行管理的规定,向财政局申请新开账户,存放资金。第四条在账户正式运行过程中,乙方除要向甲方提供银行账户基本功能外,还要提供日常维护、按需更新等无偿后续服务。第五条乙方提供甲方活期存款利率为央行基准利率增加基点BP;协定存款利率为央行基准利率增加基点BP(如遇央行调整存款利率,存款利率根据增加基点数相应调整)。服务收费详见投标(开标)一览表报价(或全免)。第六条在委托协议期间,如发现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将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直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将乙方列入不良名单。(1)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其他投标人或者甲方恶意串通的;(4)向甲方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对有下列情况的乙方,视情节轻重予以具体处罚措施进行处理:(1)无故拖延或拒绝签订协议的,或拒绝按照承诺优惠条款执行的;(2)非法转包或未经同意将项目分包的;(3)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的或未能在承诺期限内提供服务;(4)被投诉质疑,经证实情况严重的;(5)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影响甲方正常采购活动的;(6)违反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的。以上对乙方的所有处罚都将记入乙方诚信评价体系,作为考核评价的依据。第七条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存放公款。(1)出现资金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或财务恶化;(2)监管评级降低,监管部门认为存在较大运营风险;(3)进行严重不正当投标;(4)未按照中标协议承诺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5)擅自降低服务条件和服务内容的;(6)出现银行挤兑、存款被盗或其他可能妨害公款安全的情形。第八条违约责任:1、双方要严格按协议履约。2、如发现乙方违反招投标文件和协议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根据招标文件和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对乙方进行处罚,并有权提前终止协议书。第九条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甲、乙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相关规定处理。第十条协议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书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书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所有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ZFC2024H-GK-005)、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甲 方:乙 方: (盖章)(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法人或授权代表:通讯地址:通讯地址:开 户 行:开 户 行:帐 号:帐 号:电 话:电 话: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附件1: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SZFC2024H-GK-005(标项)投标文件投标人全称:地址:时间:目录1、开标一览表(见附件);2、评分对应表(见附件);3、投标声明书(见附件);4、投标主体是支行的,提供省分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5、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6、《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复印件;7、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年度综合评价复印件;8、营业执照复印件;9、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0、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及需要说明的资料。11、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12、现有金融服务(见附件);13、服务承诺对照表(见附件);14、近三年提供金融支持(见附件);15、特色服务承诺方案(见附件);16、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小组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7、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响应方案(格式自拟);18、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19、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投标主体是支行的,提供省分行相关材料复印件。所有的复印件,在提供时请仔细检查当期是否有效,并请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件2: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名称国家基准利率(%)增加基点数(bp)本项目利率(%)=国家基准利率(%)+增加基点数(bp)活期存款协定存款23.备注:基点(bp):1个基点等于0.01%;4投标人全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3:评分对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评分项目投标文件对应资料投标文件页码对应第三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投标人全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4:投标声明书致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SZFC2024H-GK-005)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6、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投标人全称(公章):附件5:省分行授权委托书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系我分行在浙江的分支机构,现授权以该行的名义参加你中心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与此项目相关的全部具体事务和文件签署,承担授权指定的最终全权代表签字事项以及盖章确认事项的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省分行全称(公章):省分行负责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分行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本授权书格式参照,各投标人可自行制作,但需有上述意思表达和相关内容。)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为全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全权代表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负责人签名或签名章:职务:全权代表签名:职务:全权代表身份证号码:(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背面)现有金融服务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公章):全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服务承诺对照表项目编号: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其他……投标人全称(公章):全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近三年提供金融支持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公章):全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5特色服务承诺方案项目编号:年月日投标人全称(公章):全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小组人员情况一览表项目编号:年月日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投标人全称(公章):全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本表格如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小组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请提供复印件。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党费专用账户开立项目(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SZFC2024H-GK-005招标文件采购单位: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代理机构: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招标采购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0第四章招标需求23第五章协议主要条款指引2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8第一章招标采购公告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15〕16号)等相关规定,决定就下列项目开展党费专用账户开立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竞争。一、采购编号:SZFC2024H-GK-005二、项目名称: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党费专用账户开立项目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单位、服务期限等):标项采购内容资金规模单位银行数量存放方式1党费专用账户开立约600万元/年家1活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参与投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杭州市主城区内设有分支机构;(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三)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四)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允许以省分行或者省分行授权支行为投标主体。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上午9:3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银行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模块,在“竞标项目”选择本项目按规定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3、文件售价:0元备注: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9点30分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八、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9点30分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九、其他说明(一)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前提交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银行入驻申请并成为公款存放正式供应商,否则无法参与线上公款竞争性存放业务。(二)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网上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公款竞争性存放-操作流程,查看文档。(三)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十、业务咨询代理机构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1号咨询事项联系人联系方式备注项目报名及报名叶先生13706517533项目咨询、报名登记十一、采购需求咨询采购单位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咨询事项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备注采购需求等张先生1592412912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及内容等详见第一章《招标采购公告》、第四章《招标需求》2投标报价本项目以利率增加利率(BP)报价;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有关的全部费用。 3投标保证金交纳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退还无5转包与分包否6联合体投标否7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否8现场踏勘不组织 9中标银行数量1家10公告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11投标文件递交在线上传递交。如认为需要,投标人可以选择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1号。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叶辰豪 13706517533。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风险。12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1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招标采购公告》14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招标采购公告》15采购结果公示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代理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发布结果公告,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16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8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为4800元整,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2、代理服务费支付:缴纳形式:转账/电汇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银行账号:3301 0401 6000 9558 4803、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 19特别说明(1)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调价函。(2)如果发现本采购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答疑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书面提出,逾期视同自动放弃疑问提出的权利或采购人不作答复。(3)该项目成交公示期间,成交供应商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4)本招标文件中出现的时间均指北京时间。(5)采购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一、总则(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人”系指委托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在本招标文件及其合同条款中也称“采购人”、“甲方”。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也称“代理机构”。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投标文件”系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的投标文件。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7、“服务”系指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专用账户开立、资金存放和结算、保密及解锁、对帐服务、分账核算、各类查询、原路退款、电话咨询、网上银行服务等,及其他财政、监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各项服务义务。8、“收费”系指在招标人通过本项目在银行办理业务、接受服务时银行收取的全部收费项目报价。9、“利率”系指在招标人通过本项目在银行存放资金利率。(三)投标人及委托有关说明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员工(或投标人控股公司正式员工)。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活动。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四)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五)质疑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标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六)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于通知之日起2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招标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布更正信息,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逾期提出招标方将不予受理。2、招标方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招标方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等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二、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1、开标一览表(见附件);2、评分对应表(见附件);3、投标声明书(见附件);4、投标主体是支行的,提供省分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5、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6、《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复印件;7、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年度综合评价复印件;8、营业执照复印件;9、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0、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及需要说明的资料。11、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12、现有金融服务(见附件);13、服务承诺对照表(见附件);14、近三年提供金融支持(见附件);15、特色服务承诺方案(见附件);16、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小组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7、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响应方案(格式自拟);18、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19、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投标主体是支行的,提供省分行相关材料复印件。所有的复印件,在提供时请仔细检查当期是否有效,并请加盖投标人公章)(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简体字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文件中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部分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五)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六)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七)备份投标文件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八)投标报价(1)本次招标采购采用一次性闭口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投标方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提供给招标人最优惠的报价。(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招标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招标方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九)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十)投标无效的情形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方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6、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价的;存款利率违反国家利率政策规定的;7、投标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的报价的;8、未按本章“二、投标文件的编制”第五点投标报价要求报价的;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3、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十一)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明细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经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三、开标、资格审查与评标程序(一)开标1、采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二)资格审查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含)以上单数的人员组成,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评标委员会成员严格执行利益回避的相关规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评标,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三)评标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2.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4.若无法联系或拒绝澄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5.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银行排序名单。6.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四、评审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五、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原则1、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规定提出中标候选人排序评选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服务水平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且服务水平得分相同的,则根据利率水平、经营状况、经济贡献评审的分值依次排序,全部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表决,得票多的优先。评选委员会按排列顺序推荐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选报告。2、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代理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含)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方签发书面《中标通知书》,根据报名时预留地址寄送或至招标方现场领取。六、协议授予签订协议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协议。2、中标人拖延、拒签协议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七、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八、资金存放、支取、还本付息1、招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向中标银行划款,办理存款相关手续。2、中标银行收到划拨资金后2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开具存款证明,存款证明应当记录存款银行名称、存款金额、利率以及期限等要素。3、招标人可提前全部或部分支取存款,即招标人提前支取部分或全部本金存款时,按照该存款的实际存期、提供靠档利率方案及未支付部分的计息方案等。4、存款存放银行出现以下情形,招标人财务部门有权提前收回存款,并取消其在以后竞争性存放的投标资格。⑴出现资金安全事故和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或财务恶化;⑵监管评级降低,监管部门认为存在较大运营风险;⑶进行严重不正当投标;⑷未按照中标协议承诺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⑸擅自降低服务条件和服务内容;⑹出现银行挤兑、存款被盗或其他可能妨害资金安全的情形。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资格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当评标总分相同时,依次按服务水平指标分值由高到低排名推荐,若服务水平指标分值相同的,则根据利率水平、经营状况、经济贡献评审的分值依次排序。全部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表决,得票多的优先。二、分值的计算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三、评标内容及标准评分项目指标评审内容及评分细则分值备注利率水平(10分)活期利率投标利率应符合国家利率政策规定和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范围。根据投标银行报价利率(较人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上浮基点BP)进行排名,上浮基点最高的得(5)分,每少1个BP扣(0.2)分。5利率水平(10分)协定利率投标利率应符合国家利率政策规定和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范围。根据投标银行报价利率(较人行协定存款基准利率上浮基点BP)进行排名,上浮基点最高的得(5)分,每少1个BP扣(0.2)分。5经营状况(20分)资产质量根据投标银行不良贷款率进行排名。排名第1得(5)分,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2)分。5由省财政厅向人民银行、税务、金监局等相关部门获取后统一提供经营状况(20分)运营状况根据投标银行利润总额进行排名。排名第1得(5)分,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2)分。5由省财政厅向人民银行、税务、金监局等相关部门获取后统一提供经营状况(20分)偿付能力根据投标银行法人拨备覆盖率进行排名。排名第1得(5)分,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2)分。5由省财政厅向人民银行、税务、金监局等相关部门获取后统一提供经营状况(20分)内控水平根据2023年末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结果进行排名。排名第1得(5)分,排名每降低一名(等级)相应递减(0.2)分。5由省财政厅向人民银行、税务、金监局等相关部门获取后统一提供经济贡献(30分)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根据投标银行浙江省政府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评价结果进行评分。获得一等奖得(6)分,二等奖得(4)分,三等奖得(2)分,其他不得分。6由省财政厅向人民银行、税务、金监局等相关部门获取后统一提供经济贡献(30分)支持制造业情况根据投标银行制造业贷款余额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1得4分,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2)分。4由省财政厅向人民银行、税务、金监局等相关部门获取后统一提供经济贡献(30分)助力共同富裕建设情况根据投标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1得4分,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2)分。4由省财政厅向人民银行、税务、金监局等相关部门获取后统一提供经济贡献(30分)助力共同富裕建设情况根据投标银行涉农贷款余额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1得4分,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2)分。4由省财政厅向人民银行、税务、金监局等相关部门获取后统一提供经济贡献(30分)纳税情况根据投标银行纳税总额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1得4分,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2)分。4由省财政厅向人民银行、税务、金监局等相关部门获取后统一提供经济贡献(30分)支持科技情况根据投标银行科技贷款余额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1得4分,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2)分。4由省财政厅向人民银行、税务、金监局等相关部门获取后统一提供经济贡献(30分)绿色金融情况根据投标银行绿色贷款余额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1得4分,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2)分。4由省财政厅向人民银行、税务、金监局等相关部门获取后统一提供服务水平(40分)123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考核情况根据投标银行2021-2023年浙江省财政厅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综合考核情况评分,每获得一次“优秀”得(2)分,“良好”得(1)分,其他不得分。6服务水平(40分)123以往履约情况根据投标银行近三年(2021-2023)为浙江省级机关及其下属单位提供过金融服务的评价,每个单位满意得0.5分,最高得5分。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结算服务、定期存款、工资代发(含津补贴)、ETC、公务卡等其他合作业务等方面的评价。(需提供浙江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出具评价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5服务水平(40分)123以往履约情况根据投标银行对各省级机关及其下属单位近三年(2021-2023)人员驻点支持情况进行评分。每年都有人员驻点支持的得5分,两年有人员驻点支持的得3分,一年有人员驻点支持的得1分,无支持的不得分。5服务水平(40分)123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根据投标银行信息系统建设是否完善、数据安全保障情况、操作流程是否清晰、便捷,密钥等远程操作的安全性、便捷性等综合打分。优秀得(4)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服务水平(40分)1234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根据提供的服务费用情况及优惠措施进行综合评分(0-4)分(提供一般业务服务费用清单及优惠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管理费、网银转账、电汇转账、通存通兑、存款证明、保函、账户维护、回单卡、结算卡等手续费及工本费)。其中,银行自收的各项服务费用全免得满分,优惠措施不明显的酌情扣分。不提供清单及优惠措施的不得分。4服务水平(40分)1234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根据投标银行及同一法人机构在杭州范围内服务的人工网点数量进行评分。网点数量合计200(不含)家及以上得(4)分,150(不含)-200(含)家得(3)分,150(含)家-50家得(2)分,不足50家得(1)分。(提供网点名称及地址,不提供不得分)4服务水平(40分)1234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承诺以下日常服务得(6)分,一项不满足扣(2)分:1.设立专业化服务团队,指派资深的客户经理专职对接本单位具体项目等;2.承诺获悉贵单位需求时15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上门服务;3.承诺可及时告知银行出现的重大安全事故,遇到银行故障或本单位工作遇到疑问时,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12小时内解决。6服务水平(40分)1234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针对采购单位工作特点,提供合理可行的特色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网点绿色通道服务、人员上门服务、财务管理等内容)方案综合打分。优秀得(5-6)分,良好得(3-5)分,一般得(0-3)分,不提供不得分。6第4章招标需求一、项目概况(一)为规范省委金融工委党费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开设账户管理、建立和完善银行开户择优机制,提高资金效益,促进财务工作阳光公开透明规范,对本单位的党费专用账户开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确定一家中标银行,中标银行开立党费专用账户。二、招标项目内容及期限(一)开设省委金融工委党费专用存款账户。(二)账户管理协议有效期5年。三、服务要求(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各项业务;(二)定期送达银行回单及对账单;(三)发生退款退库情况无需到银行现场办理;(四)网上对账功能;(五)账户资金变动短信提醒;(六)招标人要求的针对性服务,投标人认为能提供方便客户的服务,投标人自行承诺。1.提供优惠的服务费用;2.设立专业化服务团队,指派资深客户经理专职对接;3.快速响应和上门服务;4.网点绿色通道服务;5.人员上门服务;▲(七)提供财务管理服务,银行系统可自动按采购人要求形成会计凭证,并指派一名专职服务人员帮助采购人完成党费的年终结算等服务(须自拟格式承诺)。四、合同双方本项目合同甲方为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合同乙方为中标银行。五、其他要求(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对招标人的金融支持与服务举措、银行自收的各项服务费用。(二)评标细则内容中规定的相关内容及证明材料。1第五章协议主要条款指引(以最终协议为准,合同由最终使用单位与银行签订)使用单位(甲方):服务银行(乙方):根据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党费专用账户开立项目招标文件(编号:SZFC2024H-GK-005)和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15〕16号)等有关规定、相关法规要求,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服务有效期年,期满后需重新组织招标。第二条乙方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及时、无偿向甲方提供保密及解锁、对账服务、分账核算、各类查询、原路退款、电话咨询、网上银行服务等,不得提出本协议书内容之外的任何附加条件。第三条协议书签订后,乙方根据甲方管理的需求,结合财政监管、政府采购、银行管理的规定,向财政局申请新开账户,存放资金。第四条在账户正式运行过程中,乙方除要向甲方提供银行账户基本功能外,还要提供日常维护、按需更新等无偿后续服务。第五条乙方提供甲方活期存款利率为央行基准利率增加基点BP;协定存款利率为央行基准利率增加基点BP(如遇央行调整存款利率,存款利率根据增加基点数相应调整)。服务收费详见投标(开标)一览表报价(或全免)。第六条在委托协议期间,如发现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将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直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将乙方列入不良名单。(1)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其他投标人或者甲方恶意串通的;(4)向甲方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对有下列情况的乙方,视情节轻重予以具体处罚措施进行处理:(1)无故拖延或拒绝签订协议的,或拒绝按照承诺优惠条款执行的;(2)非法转包或未经同意将项目分包的;(3)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的或未能在承诺期限内提供服务;(4)被投诉质疑,经证实情况严重的;(5)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影响甲方正常采购活动的;(6)违反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的。以上对乙方的所有处罚都将记入乙方诚信评价体系,作为考核评价的依据。第七条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存放公款。(1)出现资金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或财务恶化;(2)监管评级降低,监管部门认为存在较大运营风险;(3)进行严重不正当投标;(4)未按照中标协议承诺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5)擅自降低服务条件和服务内容的;(6)出现银行挤兑、存款被盗或其他可能妨害公款安全的情形。第八条违约责任:1、双方要严格按协议履约。2、如发现乙方违反招投标文件和协议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根据招标文件和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对乙方进行处罚,并有权提前终止协议书。第九条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甲、乙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相关规定处理。第十条协议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书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书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所有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ZFC2024H-GK-005)、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甲 方:乙 方: (盖章)(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法人或授权代表:通讯地址:通讯地址:开 户 行:开 户 行:帐 号:帐 号:电 话:电 话: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附件1: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SZFC2024H-GK-005(标项)投标文件投标人全称:地址:时间:目录1、开标一览表(见附件);2、评分对应表(见附件);3、投标声明书(见附件);4、投标主体是支行的,提供省分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5、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6、《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复印件;7、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年度综合评价复印件;8、营业执照复印件;9、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0、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及需要说明的资料。11、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12、现有金融服务(见附件);13、服务承诺对照表(见附件);14、近三年提供金融支持(见附件);15、特色服务承诺方案(见附件);16、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小组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7、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响应方案(格式自拟);18、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19、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投标主体是支行的,提供省分行相关材料复印件。所有的复印件,在提供时请仔细检查当期是否有效,并请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件2: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名称国家基准利率(%)增加基点数(bp)本项目利率(%)=国家基准利率(%)+增加基点数(bp)活期存款协定存款23.备注:基点(bp):1个基点等于0.01%;4投标人全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3:评分对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评分项目投标文件对应资料投标文件页码对应第三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投标人全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4:投标声明书致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SZFC2024H-GK-005)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6、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投标人全称(公章):附件5:省分行授权委托书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系我分行在浙江的分支机构,现授权以该行的名义参加你中心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与此项目相关的全部具体事务和文件签署,承担授权指定的最终全权代表签字事项以及盖章确认事项的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省分行全称(公章):省分行负责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分行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本授权书格式参照,各投标人可自行制作,但需有上述意思表达和相关内容。)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为全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全权代表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负责人签名或签名章:职务:全权代表签名:职务:全权代表身份证号码:(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背面)现有金融服务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公章):全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服务承诺对照表项目编号: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其他……投标人全称(公章):全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近三年提供金融支持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公章):全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5特色服务承诺方案项目编号:年月日投标人全称(公章):全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小组人员情况一览表项目编号:年月日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投标人全称(公章):全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本表格如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小组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请提供复印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党费专用账户开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