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一体化平台软件运维服务 预算招标公告(兴化市财政局2024)
项目概况 兴化市财政局2025年度预算一体化平台软件运维服务 JSZC-321281-JZCG-G2024-003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3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81-JZCG-G2024-0033
项目名称:兴化市财政局2025年度预算一体化平台软件运维服务
预算金额:8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不设定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市本级一体化运维服务;乡镇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共计26个乡镇(街道)等(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方式: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3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方式进行,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可自行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 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及相关资料,按照《操作指南》规定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指南》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参加电子响应文件的开启活动及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等。
2.按照《操作指南》规定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原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6号窗口。联系电话:0523-81568158。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4.如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中有任何疑问,请拨打电子化政府采购技术支持电话:智先生:0523-86897512;张先生:0523-87633965。客服QQ:1195486789,709339244。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兴化市财政局(机关)
单位地址:兴化市五里东路2号(金融大厦)
联系人:沙先生
联系电话:0523-820205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兴化市长安中路13-1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23-83388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523-83388218
JSZC-321281-JZCG-G2024-0033采购文件.doc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兴化市财政局2025年度预算一体化平台软件运维服务项目编号:JSZC-321281-JZCG-G2024-0033(全流程电子化-货物类项目,适用苏采云系统)江苏省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二○二四年十二月兴化市政府采购不见面交易相关提醒1、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功能告知提醒今年我市已正式启用“苏采云”系统,目前已全面开通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功能。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征平台发起贷款申请贷款。1.1“政采贷”业务流程供应商供应商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与供应商登录选择金融机构与产品,融资申请审批通过后签订中征平台向金融机构发起融资申请进行审批协议与放款供应商金融机构有融资意向合同推送回款账号推送取得中标、回款成交通知书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苏采云采购人通知采购人合同公示时签订采购合同回款账号锁定支付办理确认融资意向1.2操作流程苏采云合同公示时,当供应商向采购人报备有融资贷款需求,并且在中征平台已经发起贷款申请。采购人需要在合同公示第三点其他信息中供应商账户信息第一行【供应商是否融资】选项里面设置为是。1.3常见问题Q1:哪些企业能申请“政采贷”?答:江苏省内采用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采贷"。Q2:供应商在哪里申请“政采贷”?答:中标供应商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简称“中征平台”)上向意向银行发起融资申请Q3:中标供应商要注意什么?答:中标供应商要加强和采购单位的沟通协调,尽早确定融资需求。需要“政采贷”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号应当空置。Q4:采购单位要做什么?答:采购单位在“苏采云”系统中公示政府采购合同时,要勾选融资标识,为中标供应商融资提供便利。如后续融资失败,采购单位要及时维护中标供应商相关账号信息,按时支付款项。Q5:“政采贷”融资失败怎么办?答:经合作银行审核后不予放款,或者贷款审核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的,视为融资失败,该项目回到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支付资金。融资失败的,无法重新线上申请“政采贷”。1.4网址及联系方式政采贷: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paying.html中征平台:https://www.crcrfsp.com/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523-820206052、竞争性谈判、招标不见面交易注意事项2.1安装调试音视频设备。各供应商在投标前按照要求装好耳麦、摄像头等通讯工具。2.2确保音视频畅通。竞争性谈判、招标项目需要进行谈判、招标程序,请各供应商在投标前按照要求对耳麦、摄像头等通讯工具进行最终调试,可以利用微信或qq等相关软件进行测试,确保在谈判、招标过程可以正常进行。2.3及时完成最终报价。竞争性谈判、招标项目需要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请各供应商在项目评标结束之前不要擅自离开“苏采云”交易系统开标大厅,待评审专家开启最终报价程序后,及时准确完成最终报价。3、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提醒政府采购不见面交易实现了供应商在家报名、在线提交投标文件,最大限度降低交易成本。为避免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等问题,希各供应商客观真实编制投标响应文件、规范报价行为、依法签订履行合同,持续营造我市风清气正的政府采购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成交无效。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四、政府采购政策4.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1.1中小企业定义:4.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4.1.1.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1.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1.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1.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1.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1.4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如涉及)。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2.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方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2.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4.2.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如涉及)。4.3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根据财政部就联合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三部门对外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对于项目中所涉及商品和快递包装的,参考招标文件中的项目需求对产品进行绿色包装。4.4绿色数据中心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要求,4.4.1采购人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4.4.2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4.4.3采购人在项目的投标、响应环节,原则上不对数据中心相关设备、服务进行检测、认证,也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认证报告,供应商出具符合相关要求的承诺函可视为符合规定。4.4.4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4.4.5对于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设备或服务的,采购人应当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于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予以处理。4.5信息安全产品4.5.1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应采用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投标无效。4.5.2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4.6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根据兴化市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兴财购〔2023〕25号)要求,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成本,我市全面启用政府采购履约保函(保险)。政府采购履约保函(保险)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第三方机构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或保险。如中标、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要求规范履行合同义务,由第三方机构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数额对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省财政厅通过政府采购流程确定开鑫科技有限公司为“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提供系统技术服务,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与该司进行技术对接。平台可通过域名www.jsdzbh.com直接访问,也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首次使用需注册)。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即可。供应商可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相关保函(保单)信息、理赔信息和开具发票。供应商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栏目(网址: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签订合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核验(如:白皮书、彩页、手册、网站截图、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等)供采购人核查)总目录第1章投标邀请……………………………………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合同文本……………………………………第4章采购需求……………………………………第5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兴化市财政局2025年度预算一体化平台软件运维服务(JSZC-321281-JZCG-G2024-0033)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281-JZCG-G2024-00332.项目名称:兴化市财政局2025年度预算一体化平台软件运维服务3.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85.0000万元),报价超出预算价的将视为无效响应。4.本项目不设定最高限价5.采购需求(简介):市本级一体化运维服务;乡镇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共计26个乡镇(街道)等(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方式: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12-319:3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方式进行,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可自行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及相关资料,按照《操作指南》规定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指南》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参加电子响应文件的开启活动及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等。2.按照《操作指南》规定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原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6号窗口。联系电话:0523-81568158。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4.如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中有任何疑问,请拨打电子化政府采购技术支持电话:智先生:0523-86897512;张先生:0523-87633965。客服QQ:1195486789,70933924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兴化市财政局地址:兴化市五里东路2号(金融大厦)联系方式:沙先生0523-820205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兴化市五里东路与长安南路交汇处西北角(兴化市交通运输局北侧)联系方式:潘先生0523-8338821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政务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政务中心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政务中心。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政务中心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政务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政务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投标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12.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5.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政务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7、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政务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政务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8.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9、投标截止日期19.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9.2政务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投标文件的拒收20.1政务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投标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1.2投标文件的修改21.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1.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政务中心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2.2开标仪式由政务中心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2.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评标委员会23.1开标后,政务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3.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政务中心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4.3政务中心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政务中心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政务中心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政务中心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6.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6.7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政务中心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7、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7.1无效投标条款27.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7.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7.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7.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7.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7.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7.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7.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7.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7.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7.2废标条款27.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7.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7.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7.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8、确定中标单位28.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8.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8.3政务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4.2向采购人、政务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8.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8.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8.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8.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8.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8.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政务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政务中心、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政务中心提出,由政务中心负责答复。采购人及政务中心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政务中心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政务中心质疑接收部门为政府采购科(联系地址:兴化市长安中路13-1,联系电话:0523-83388218。)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政务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中标通知书30.l中标结果确定后,政务中心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0.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1.2标的质量:1.3标的数量(规模):1.4履行时间(期限):1.5履行地点:1.6履行方式: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圆(_______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本项目乙方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乙方(卖方)收款账户信息:单位名称:帐号:开户行:行号: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项目验收10.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0.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0.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0.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0.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0.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价款总值的违约金。11.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4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4.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1、采购技术要求(对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斜体且有下划线方式提示)★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85.0000万元),响应报价超出预算价的将视为无效响应。3、本次采购属于软件服务业。4、本次采购范围为2025年兴化市财政局预算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兴化市预算一体化系统12个月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需求书一、项目提出的背景及依据2019年,财政部提出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目标:以建设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含会计核算)、决算和财务报告管理等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为基础,逐步纳入资产管理和债务管理等,形成预算管理一体化。2020年3月,财政部出台试行新的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江苏省财政厅遵循财政部的标准规范,相应制定了《江苏省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苏财办﹝2020﹞41号),启动江苏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建设。我市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新版预算一体化系统自2020年10月开始实施部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为了全面保障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稳定运行。选择在财政领域大型信息应用系统和综合数据维护管理方面具有运行维护成功经验的软件服务商,以标准化运维体系结合派遣专业队伍常驻我局的方式为我市财政业务系统提供运维服务,利用科学的、统一的运维管理规范、运维服务流程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提供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保障服务,从而保证业务系统的可用性,保障系统的各类数据真实、完整、可用、可看、可管,真正提高财政的社会服务水平。2021年4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就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出了相关意见。2022年7月,根据《江苏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工作方案》,为积极稳妥推进全省乡镇财政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如期完成我省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全覆盖工作目标,江苏省财政厅下发了苏财办发〔2022〕12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乡镇财政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实施我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将基层财政项目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最基本、最核心业务全部纳入我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形成预算管理“顺向逐级控制、逆向实时反馈”的全省大集中应用管理信息系统和覆盖全省各级财政的完整管理闭环,为完善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提供全面保障。二、项目建设目标做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现有模块(预算编制板块、绩效板块、预算执行板块)的运维保障和完善服务,保障兴化市本级财政部门及各预算单位使用省厅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顺利开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各项工作;通过科学、标准、专业、安全的运维服务,提高软件运维管理水平,促进IT建设投资向财政管理价值的转化。确保我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软件平稳运行,达到加强我市财政管理水平,同时整合数据资源,充分发挥财政信息化系统建设价值、保证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运用。按照《江苏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工作方案》统一规划和要求,结合兴化市乡镇(街道)财政管理现状和工作实际,按照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具体负责、系统开发厂商后台支撑、服务团队现场保障模式组织运维服务,保障乡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三、采购预算项目采购总预算:85万元,其中:1、市本级一体化运维服务:48万元;2、乡镇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万元/乡镇,共计26个乡镇(街道),预算为37万元;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分项报价及总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四、运维实施服务范围及服务对象市本级一体化系统:江苏省预算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板块、绩效板块、预算执行板块)。乡镇一体化系统:乡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板块、绩效板块、预算执行板块)。服务对象包括兴化市财政用户、市本级预算单位用户、银行用户、乡镇街道用户等。五、项目建设要求及内容(一)市本级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要求及内容1、技术及业务层面要求(1)系统总体认识和理解:供应商结合所需要提供服务的系统和《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规范》等相关内容,提供对市本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总体认识和理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系统理解(系统业务架构、技术架构、应用架构、网络架构等内容的理解)②业务理解(基础信息管理、项目库管理、预算编制、预算批复、预算调整和调剂、预算执行等内容的理解)(2)系统逻辑框架、技术框架、数据框架认识和理解:供应商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技术标准》,提供对市本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系统逻辑框架、技术框架、数据框架认识和理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逻辑框架(系统整体框架、应用框架和系统逻辑描述等相关内容)②技术框架(系统技术框架设计思路、外部接口管理等相关内容)③数据框架(一体化数据架构模型等相关内容)(3)预算编制和绩效板块年度工作理解:供应商结合《兴化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板块)需求规格说明书》、《兴化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绩效管理板块)需求规格说明书》,提供年度工作和理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业务需求理解(预算编制和绩效板块需求内容理解)②系统模块配置(基础数据整理、基础信息库流程配置、项目库流程配置、预算编制流程配置、绩效流程配置、支出试算配置、报表编制等)(4)预算执行版块年度工作理解:供应商结合《兴化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执行板块)需求规格说明书》,提供年度工作和理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业务需求理解(预算执行板块需求内容理解)②系统模块配置(基础数据整理、预算调整调剂、预算执行流程配置、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5)与其他财政业务系统对接熟悉程度方案:供应商根据项目运维实施部署要求,结合兴化市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现状,制定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与兴化市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关于非税一体化过账及退付的业务熟悉程度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兴化市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现状②关于非税一体化过账及退付的业务流程和相关对接接口的熟悉程度方案2、系统日常维护要求系统日常维护相关工作主要包括:(1)提供日常操作业务咨询,修复异常业务操作。(2)编制查询报表,以及报表模板调整。(3)对系统进行初始化和日常调整、配置工作,如配置系统参数、业务参数、凭单格式、打印设置、计算公式、视图和查询报表等。(4)协调省系统开发人员进行版本升级、打补丁,调整中间件、插件等相关设置,排除系统运行中出现的故障等。(5)收集整理各类系统故障记录,分析具体原因并改进。(6)系统省厅服务器端做好系统数据备份服务,确保数据安全性。(7)提供系统运行维护文档,包括且不限于用户手册、系统手册、应急预案、故障紧急处理措施等。3、系统功能完善根据兴化市的需求,与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发、运维团队对接,对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功能拓展开发和功能优化,实现更好应用操作友好性。主要包括:(1)收集、梳理兴化市财政局优化系统操作的合理需求,积极与省厅开发、运维公司对接;(2)根据财政业务管理模式的微调和变更等需求,对接配合软件开发商,进行需求的调研,调整方案的制定,并完成测试及更新上线。(3)对系统运行中发现的系统设计缺陷进行收集并与开发厂家沟通。(4)根据用户需求,配合软件开发商完成软件性能的优化,提高系统的运行效率。4、系统培训服务对系统用户提供咨询、操作指导和培训服务。系统培训包括两种:(1)最终用户培训:针对预算单位或财政业务人员的操作培训,侧重业务管理与系统的管理操作。不限于集中培训和上门辅导培训服务等方式。(2)系统管理用户培训:针对系统管理人员的培训,侧重系统管理、配置、维护的培训,包括基础数据管理、用户角色授权、工作流管理、报表管理、银行接口交换中心、安全认证管理等。5、系统应急服务提供系统应急服务,主要包括:(1)为降低系统运行风险,在系统上线或更新前需提交应急事件处理方案,用于应对系统上线或更新后的问题处理。应急事件处理方案内容包括应急处置范围,应急处置方案风险分析,应急处置验证通过和失败准则,应急处置方法,应急处置问题跟踪策略等。(2)为保障业务高峰期内系统平稳运行,需根据财政业务周期性特点,加大运维保障力度,增加驻场服务,以缓解业务高峰期间的系统压力风险。6、应用优化服务年度结转服务,建立新年度帐、年底业务数据调整、数据结转等。基于业务应用的定制优化服务。7、专业增值服务由于业务的微调,导致软件相关模块功能的调整,需要开发商对软件进行微调;由于业务管理模式的变更,需要开发商对软件进行功能性修改。上述修改在日常维护过程中会经常出现,需要运维公司配合开发商进行需求调研,重新制定流程方案,对软件相关模块进行测试及更新。随着系统使用的时间越来越长,累计的数据也越来越多,会导致系统运行速度变慢,效率变低,需要运维公司定期进行优化,尽量使系统运行效率更高。8、其他服务甲方及系统用户的其他相关服务要求。(二)乡镇(街道)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乡镇一体化系统日常维护相关工作主要包括:1、提供日常操作业务咨询,修复异常业务操作。2、编制查询报表,以及报表模板调整。3、对系统进行初始化和日常调整、配置工作,如配置系统参数、业务参数、凭单格式、打印设置、计算公式、视图和查询报表等。4、与省系统开发人员协调系统版本升级、打补丁,调整中间件、插件等相关设置,排除系统运行中出现的故障等。5、收集整理各类系统故障记录,分析具体原因并协调各方改进。6、协调省厅服务器端做好系统数据备份服务,确保数据安全性。7、提供系统运行维护文档,包括且不限于用户手册、系统手册、应急预案、故障紧急处理措施等。8、年度结转服务,建立新年度帐、年底业务数据调整、数据结转等。基于业务应用的定制优化服务。9、其他相关乡镇一体化系统服务。六、运维服务要求(一)运维服务的工作要求运维服务要充分考虑容错、应急、负载等要求,依托运维服务平台,结合严谨的测试管理,以保证系统的高可用性。运维服务模式包括现场支持、电话咨询、Email等。1、现场服务:运维服务商负责提供服务支持小组7*24小时现场服务。服务工作包括软件使用咨询、软件异常情况处理、数据异常维护、系统缺陷修复、系统迁移、重新安装等服务。并根据用户需要,派技术服务人员到用户现场服务。包括软件使用咨询、软件异常情况处理、软件数据异常的维护等。现场指导用户完成系统操作,对系统的功能操作或用户提出的其他系统问题进行现场讲解,对用户进行系统操作培训等。2、电话服务标准:运维服务商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在日常技术支持服务中,服务团队接听财政用户、预算单位用户的热线电话,详细记录问题并解答用户提出的问题,及时更新对应系统的运维知识库,做好问题跟踪记录。对电话服务要求如下:工作日内实时响应客户电话。非工作日30分钟内回复客户电话。3、故障响应标准:积极与系统开发运维团队沟通协调,对一般故障,在半小时内响应并在2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在24小时内解决。4、服务人员要求:为保障运维服务质量,需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组建至少5人的服务团队,其中市本级一体化运维本地驻场运维人员不少于2人。并设计人力资源保障解决方案,要求服务人员配备充足、分工合理,计划科学。驻场服务人员在兴化市财政局的统一领导下开展运维服务工作。服务人员能力要求:参与本地维护的技术人员必须具有承担过财政一体化系的业务经验,能够与用户进行良好沟通,具备相关产品维护能力。培训:为持续提升运维服务人员服务管理水平及业务技能,供应商应遵照采购人的培训计划及要求,按时参加由采购人指定的系统相关的信息技术及项目管理的培训,供应商承担由此发生的与供应商驻场服务人员的相关费用。人员变更:供应商保证项目经理和驻场服务人员的稳定,响应文件中指定的项目经理及驻场服务人员必须与合同中的人员一致,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及驻场服务人员,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及驻场服务人员的视为供应商主动终止合同,并承担相应责任。如确实因特殊原因需更换项目经理及驻场服务人员,供应商应报财政局确认。(二)安全保障及保密要求1、安全运维管理要求。供应商必须规范日常的安全操作,符合财政部总体安全策略,通过运维必要的安全运行维护措施,配合采购人定期开展网络安全自查,自查内容至少包括系统日常运行情况、系统漏洞等。配合采购人定期进行安全审计,审计内容至少包括系统账号、权限、操作行为和安全技术措施有效性等,及时发现和处理信息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减少或避免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2、技术安全防护要求。规范管理信息化设备的安全维护;根据工作所需设置最小访问权限;禁止将系统管理员权限授予其他人员;禁止绕过运维安全审计系统对基础软件进行远程维护;严格控制运维工具的使用,经过采购人审核后才可接入财政网络进行操作;规范财政网络和信息系统软硬件的配置管理,信息系统配置、升级或改造等方面的变更按照审批流程操作。因运维人员配置错误、操作错误,造成系统、设备、资金损失,追究相关公司责任。3、信息保密要求。供应商承诺对采购人提供的内部资料、数据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许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成交供应商应与驻场运维服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督促运维服务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三)项目管理要求1、供应商必须成立合理的维护团队,建立健全保障项目维护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2、供应商必须指定专职于本地维护的人员,配置相应的项目维护、系统分析、开发、测试、集成、培训、质量保证等人员,保证有足够的高素质人员参加本地维护。3、供应商应对上述内容列出详细人员计划,包括人员姓名、经验、学历和在维护中的职责分工等。4、供应商应根据维护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切实可行的维护工作方案。七、采购项目行业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软件服务业。八、其他要求为确保供应商具备一体化系统的运维能力,供应商需在中标后,一个月内提供本项目开发厂商的培训考核并获得实施资格能力证明,如未提供该项能力证明,采购方将有权解除采购合同,重新进行招标。九、服务时间和地点(一)服务时间市本级一体化系统运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乡镇一体化系统运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二)服务地点供应商驻场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甲方负责安排场地。十、验收及付款自合同签订之日先行预支总成交价的30%,运维服务期结束后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一个月内支付尾款70%。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分包**选取3名中标候选人。一、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微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本项目不同意联合体参加投标。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办法规定的各项因素综合评定打分。本项目选取3名中标候选人。2、采购人确定最终得分最高且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若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附评分办法)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价格F1(10分)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10技术F2(30)2系统总体认识和理解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的系统总体认识和理解进行综合评定,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63系统逻辑框架、技术框架、数据框架认识和理解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中江苏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逻辑框架、技术框架、数据框架认识和理解进行综合评定,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64预算编制和绩效板块年度工作理解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中江苏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和绩效板块)的年度工作认识和理解进行综合评定,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数据整理、基础信息库流程配置、项目库流程配置、预算编制流程配置、绩效流程配置、支出试算配置、报表编制、重点难点分析)。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65预算执行版块年度工作理解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中江苏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执行板块)的年度工作认识和理解进行综合评定,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数据整理、预算调整调剂、预算执行流程配置、会计核算、报表编制、重点难点分析)。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66与其他财政业务系统对接熟悉程度方案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中提供对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熟悉程度方案行综合评定,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4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6质量管理、服务及培训F3(33)7质量保证方案质量保证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68服务管理体系服务管理体系。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管理体系进行综合评定,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69现场运维服务方案现场运维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现场运维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610安全保障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系统安全保障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511应急预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应急预案,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512系统培训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系统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5综合能力F4(27)13公司实力(1)供应商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2)供应商具有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3)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4)供应商具有国产化适配能力,持有任意国产操作系统兼容认证证书,得2分,没有证书或证书不全不得分。814项目成员资质与能力(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实施人员具有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4分。(2)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实施人员具有国产数据库技术认证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4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证明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提供的不得分。815业绩经验根据供应商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实施的类似信息化项目案例业绩进行评定。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9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业绩合同(包括合同首页、标的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同一用户不同年度合同不累计得分。916团队稳定性承诺供应商提供内容为“承诺项目有效期内驻场实施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团队成员”承诺书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2综合得分=F1+F2+F3+F4声明:当出现损害国家和采购人利益情况时,采购人、本中心有选择或拒绝任何供应商的权利,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主动说明原因。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投标文件目录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设置特定资格要求,则需要提供)七、法人授权书八、投标函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小微企业声明函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一、联合体协议十二、投标分项报价表十三、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四、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五、开标一览表招标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1.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2.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扫描件,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扫描件,或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六、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必须提供。七、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八、投标函致: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根据贵方的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九、小微企业声明函(货物)(分包号:**)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名称)(分包号:**)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号:**)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分包号:**)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分包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十一、联合体协议(参考格式)(分包号:**)(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供应商1),(供应商2),……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采购编号为(编号全称),(项目全称)项目(分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我联合体指定(供应商*)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联合体成员)。2、若我们联合中标、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全称)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企业,且我们约定该公司/单位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备注:本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CA电子签章的地方,仅需加盖牵头单位的CA电子签章。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十二、投标分项报价表(分包号:***)序号123456781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交付期数量分项单价分项总价234………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备注:1.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所投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2.“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一致。(备注:该表仅适用于项目采用货币报价的情形。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的,如需要填写投标分项报价表,请项目经办人自行设计表格。招标文件定稿后该备注删除。)十三、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分包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四、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分包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五、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 投标总报价小写: (人民币:元)核心产品品牌日期:年月日十五、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 投标总报价小写: (人民币:元)日期:年月日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预算一体化平台软件运维服务 预算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