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手术类设备 电动液压手术床 电动手术台 电动止血带 高频电刀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 手术无影灯 手术器械柜 手术器械台 骨科手术器械包 普外科手术器械包招标公告(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



手术类(基础)设备一批(QIJ24A02008)询价公告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手术类(基础)设备一批”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8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QIJ24A02008
项目名称:手术类(基础)设备一批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760,000.00元
最高限价:1,672,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手术类(基础)设备一批
1,672,000.00元
1


最高限价总计:1,672,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12月12日 至 2024年12月16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 “个人中心” → “在线开评标” → “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1、CA数字证书的办理:首次参加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进入”在线开评标” → “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CA办理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首次参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四、响应文件提交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10: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8日 10: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评审信息

询价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18日 10:00
询价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采购经办人:李老师
采购人电话:79310218
采购人地址:城西六路24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邹亚
代理机构电话:023-79233618
代理机构地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亚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79233618

九、附件

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zip
手术类(基础)设备一批询价通知书(二次).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采购计划编号:QIJ24A02008询价项目名称:手术类(基础)设备一批(二次)采购人: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二〇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篇询价邀请书2一、询价项目内容2二、资金来源2三、供应商资格要求2四、询价有关说明2五、询价保证金5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7七、其他有关规定7八、联系方式8第二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9-一、项目一览表-9-二、项目质量及技术规格-9-第三篇询价项目服务需求-16-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16-二、报价要求-16-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6-四、付款方式-17-五、知识产权-17-(六)培训-18-(七)其他商务要求内容-18-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19-一、采购程序-19-二、评定成交的标准-20-三、无效报价-21-四、采购终止-21-第五篇供应商须知-23-第六篇格式合同-29-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33-一、经济部分-33-二、技术(质量)部分-33-三、服务部分-33-四、资格条件及其他-33-五、其他资料-34-第1篇询价邀请书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按照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并受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委托,对手术类(基础)设备一批(二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1、询价项目内容包号及名称保证金(万元)最高限价(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手术类(基础)设备一批(二次)3167.21工业二、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176万元。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询价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询价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以及图纸、澄清等询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询价不提供纸质版询价通知书)的获取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注: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电子标书无须CA证书,CA证书仅用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三)询价公告所附询价通知书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即:若供应商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流程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供应商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供应商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必看手册)24-4版》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询价响应失败的,其后果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其中要求操作。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统一签章客户端(正式版)”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要求操作。(四)询价通知书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五)询价通知书获取期限及询价通知书售价1.询价通知书获取期限: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6日。2.询价通知书阅览:详见本项目询价公告的附件。3.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0.00元/包。(六)电子响应文件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供应商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内找到对应响应项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北京时间10:00—2024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10:00(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其他时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送达)。(七)询价信息1.询价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10:002.询价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询价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用于在线询价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询价开始时间前30分钟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询价开始后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引导来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查看开标一览汇总表等工作。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也可以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在线询价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询价开始时间前,到达线下指定询价地点(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室(重庆市黔江区城西八路18号))参加在线询价。供应商线下持对应设备到线下指定询价地点参与在线询价都是由供应商主观自行决定。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参与询价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线下指定询价地点: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室(重庆市黔江区城西八路18号)。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询价开始时间前的30分钟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环节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设备运行环境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如未在规定解密时长(系统默认30分钟解密时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约定:(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长。供应商在仍不能正常解密的情况下,供应商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供应商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供应商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响应资格。(2)因供应商主观原因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已申请启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长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情况,都视为供应商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无效且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必看手册)24-4版》(《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对应手册要求完成操作。五、询价保证金(一)询价保证金的缴纳本项目询价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方式一: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询价保证金1、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应足额缴纳询价保证金(询价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询价内容),并汇至所投分包对应的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的账号上,询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供应商应按照项目(或各分包)账户缴纳保证金。户名: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黔江分行营业部账号:9558853100003106600(1)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2)供应商在缴纳询价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询价保证金专用账户。方式二:以纸质保函形式缴纳询价保证金1.纸质保函缴纳形式及要求:(1)缴纳形式:供应商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纸质保函。纸质保函开具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保函业务的通知》(渝财采购〔2023〕7号)的要求执行。(2)具体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一份纸质保函正本和一份纸质保函正本纸质复制件、一份纸质保函正本电子复制件并加盖投供应商单位鲜章。一份电子复制件须装在“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五、其他(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的电子响应文件中,另一份纸质复印件和纸质保函正本原件单独密封装订,并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谈判前的现场递交给采购人审查、保管。纸质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与询价文件规定的询价保证金金额一致;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询价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注:(1)若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2)采购人负责对纸质保函正本内容进行形式审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保函无效。纸质保函正本原件由采购人负责保管。2.以纸质保函形式提供询价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询价内容”。3.供应商对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4.供应商在询价开始前现场递交的纸质保函原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纸质保函正本电子复制件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原件为准。5.如果发现供应商递交的纸质保函存在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方式三:以电子保函形式缴纳询价保证金1.电子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入重庆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选择专题栏目→选择采购金融服务→在线申请投标保函。(具体操作请下载项目招标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必看手册)24-4版》(《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手册》),若当前电子保函功能不能满足区域性选择时,供应商需提供纸质投标保函或其他缴纳保证金方式。2.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询价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3.若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投标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保函无效。4.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5.电子投标保函以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电子投标保函交纳情况为准,供应商在响应时无须再提供电子投标保函的相关资料。6.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主办方(主体)提供电子投标保函。7.电子投标保函的注销: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自行与保函出具机构咨询协商。(二)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作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没有在询价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缴纳询价保证金的;(2)询价保证金无法进行认定的;(3)所缴纳的询价保证金金额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金额不相符的。(三)询价保证金是否有效,由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将各供应商缴纳询价保证金到账时间、到账账户、到账金额的资料提交给询价小组认定;以纸质保函形式缴纳的询价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由询价小组认定。(四)询价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成交供应商: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注:1、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询价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原件交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项目承办人处备案。若逾期未提交的,造成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不能按时退还的,责任由采购人承担。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其他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询价,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五)、本项目所有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黔江区)(www.cqggzy.com/qianjiangweb)网站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六)、超过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恕不接受。(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3)79310218(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1、联系人:邹老师电话:(023)79233618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8路18号3、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联系人:谭老师电话:023-88158029(工作日)18315002442(节假日)(三)数字证书: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何晓伦电话:023-88257082023-63153662第2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一、项目一览表设备名称数量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备注电动液压手术床3张176167.2电动手术台2张176167.2电动止血带3个176167.2高频电刀3把176167.2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3个176167.2手术无影灯3个176167.2手术器械柜12个176167.2手术器械台(方形)3个176167.2手术器械台(弧形)3个176167.2骨科手术器械包3包176167.2普外科手术器械包3包176167.2合计41176167.2注:本项目所投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二、项目质量及技术规格设备一:电动液压手术床1.手术床体采用四段式设计,由头板、背板、臀板、腿板、四部分组成。2.全电动液压手术床,以下体位必须采用电动液压控制:水平升降、头/脚倾、左/右倾、背板上/下折等;3.底座应设有红色的一键急停装置,用于手术过程中的紧急切断电路4.手术床液压系统应无渗漏现象,液压历时5h,手术台下降距离应不大于1mm。5.配有减压记忆床垫,由抗静电材料制成,舒适的减压记忆床垫可减轻长时间手术对病患末肢组织造成的压力伤害。6.手术床应具有手持器控制、侧面板控制双重控制方式。7.床体在正常位置工作承重≥280kg,在升降过程中极限承重≥350kg。8.床体整机的防水等级≥IPX4,脚踏控制器防水等级≥IPX8。9.手术床移动轻巧省力,在坚硬的水平地面上,移动手术床的推动力应≤80N。10.手术床应配备可移动脚轮,配有机械刹车或电动刹车,刹车锁止时,水平施加200N的推力应不发生移动。11.床面高度可调范围:670mm-1040mm。12.床面长度≥2050mm,床面宽度≥510mm。13.床面头倾、脚倾实际检验结果≥28°14.床面左倾≥22°±5°,床面右倾≥22°±5°。背板上倾≥82°±5°,背板下倾≥43°±5°。15.腿板上倾≥35°±5°,腿板下倾≥90°±5°,腿板外展≥90°±5°。每台设备配置清单:手持遥控器+立柱控制面板:1套记忆海绵床垫:1套夹持器(圆形):1个麻醉屏架:1个托手架:2个设备二:电动手术台基本功能满足背板电动上折下折,电动前后倾斜,电动左右倾斜,电动台面整体升降。带有平移功能,台面板采用高强度透光板制成,便于射线观察。床身整体符合人体工程学,可以方便调节颈椎、腰椎、脊椎等手术所需要的各种体位。床身整体各个部位的驱动方式均为电动推杆实现。遥控面板操作简便,配有脚踏刹车,安全可靠,稳定性高。技术参数长2050±50mm前倾≥20°腿板下折≥90°宽500±20mm后倾≥20°腿板外展≥90°台面最高920±10mm头板上折≥45°腰板上升100±10mm台面最低670±10mm头板下折≥90°台面平移280-420mm左倾≥20°背板上折≥76°电源AC220±10%,50HZ右倾≥20°背板下折≥10°包装1405×725×885mm每台设备配置清单序号名 称数 量备 注1主体(含电机、床垫)12臂托23肩卡24腰卡25腿托2 6控制器17麻醉架18脚踏刹车1设备三:电动止血带1、自检功能:每次充放气自主步进式检测程序是否正确自主检测管路是否漏气。保险功能:工作时间到自动阶梯放气,防止患者心、脑突然缺血。工作压力超过80KPa,显示屏闪烁报警压力自动补偿。2、报警功能:声音报警:手术剩余时间10分、5分、1分时报警:提醒操作员充、放气功能快速充气:防止动脉闭塞前,血液充盈动脉。3、放气:3.1、以3KPa为梯度的脉动式释放机制3.2、瞬间放气。4、计时器功能:4.1手术工作压力:手术剩余时间:手术累计时间记忆5、记忆功能:将上次手术使用参数自动记忆,以供下次参照在该基础上设定,可节省设定时间。6、压力设定范围:0-80KPa压力稳定精度:士3KPa.7、时间设定范围:0-120min初始充气时间:<60s.设备四:高频电刀1、三个单极切割模式:纯切、混切1、混切2;单极切割最大输出功率300W。2、二个单极凝血模式:喷射凝、强力凝;单极凝血最大输出功率120W,3、二个双极模式:标准双极电凝、双极强力电凝,双极最大功率120W。4、采用手控或脚控功能控制输出;主机在激活前可根据手术需求调节功率输出,功率调节1-40W以1W为单位精确增减,40-100W以5W为单位增减,100W以上以10W为单位增减。5、采用高分辨率液晶屏显示。6、三路输出功率,输出时伴有不同的声光指示。7、采用CPU控制,可记忆关机前的工作状态。8、具备病人回路电极板接触质量检测系统、功率自动补偿系统。9、刀笔具有遥控调节加减功率功能。10、无外置风扇散热,适用于层流净化手术室。11、具有开机自检功能,错误报警提示。12、配合合适的转接头可以连接各种内镜系统(胸腔镜、腹腔镜、前列腺汽化镜、胃肠镜、胆道镜等)。13、具有开路、短路、过功率、过电流自动保护功能。14、防电击保护类型IECI类,防电击保护程度CF型,除颤型。15、工作频率:400KHz-480KHZ。16、供电电源:AC220V±22V,50Hz±1Hz。17、运行条件:环境温度:5℃~40℃,相对湿度:≤80%RH,大气压力:86.0kPa~106.0kPa。18、每台设备配置高频电刀主机1台;电刀笔5把;中性电极10片;中性电极电缆线1条;脚踏开关1个;高频转接线1条;双极电凝镊1把;双极镊连线1条;电源线1条。设备五: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1.设备总容积:130±5L;2.舱体结构及材质:腔体结构为矩形(不接受圆形或椭圆形),采用优质航空铝材,厚度≥16mm3.门结构及功能:采用优质铝合金,厚度≥20mm;采用顶杆驱动电动升降门,脚踢开关,具有门障碍功能;4.过氧化氢加注方式:卡匣式加注(不接受密封瓶自动刺破加注),每个卡匣≥12个,设备自动识别卡匣信息如生产日期、批号、是否启用等信息,H2O2用量误差≤1%,PH≤2.6,54℃放置14d含量下降率≤3.04%;5.压力传感器:设置压力传感器总数≥3个,内室检测压力≥2个,提纯室和灭菌室压变单独设置;6.过氧化氢过滤器:具有排气过滤系统,使H202气体浓度≤.6mg/m3;7.控制系统:操作屏>5寸,可显示温度,压力,时间,循环模式,过程阶段、胶囊使用数量和报警信息等。通过免维护热敏打印机实时打印记录:程序名称、灭菌日期、灭菌锅次、灭菌起始结束时间和灭菌过程的压力、温度、阶段时间、电源功率和结束状态等信息,可重复打印,不接受色带打印,并提供打印样品,可导出设备生命全周期运行信息;8.程序运行时间:全循环循环≤55分钟;软镜循环≤45分钟;快速循环≤26分钟,可选配管腔联动干燥程序。9.灭菌能力:聚四氟乙烯管腔直径≤1mm,长度≥2000mm;不锈钢管腔直径≤1mm,长度≥500mm;每台设备配置清单:标配主机1台不锈钢篮筐2个过氧化氢过滤器1个装机附件1箱设备六:手术无影灯1.可调聚焦。2.灯头体罩壳为优质铝板液压成型,其它部分采用优质钢材制作,表面采用粉末喷涂。3.适用于手术和检查部位照明之用。4.利用多组不同冷光源,通过调焦旋钮,使光束从不同位置照射手术和检查部位,减少医务人员头、手等部位造成的阴影。5.无影灯照度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节。6.≥九孔LED冷光源作为手术照明。技术规格:照度≥90,000lx色温4000±500K显色指数100≥Ra≥85光束深度≥500mm总辐照度与照度比值:<6mW/m2lx电源电压AC220V±10﹪50Hz灯泡额定电压AC24V灯泡额定功率225W输入功率280±10%VA每台设备配置清单:灯座1件,活动臂1件,平衡箱1件,灯头体1件,长拉管1件,熔丝管2个。设备七、手术器械柜要求304不锈钢材质,厚度0.8厘米,带钢柱、能承担≥50KG的重量、带围栏、可移动、耐酸碱腐蚀。大小参数:400*800*850mm设备八、手术器械台(方形)要求304不锈钢材质,厚度0.8厘米,带钢柱、能承担≥50KG的重量、带围栏、可移动、耐酸碱腐蚀。大小参数:1400*800*850mm设备九:手术器械台(弧形)要求304不锈钢材质,厚度0.8厘米,带钢柱、能承担≥50KG的重量、带围栏、可移动、耐酸碱腐蚀。大小参数:1400*400*850mm设备十:骨科手术器械包(每包须配备以下器械)名称要求规格数量骨膜剥离器标准220*16mm2持骨钳中心化持骨钳大号2复位钳带尖复位钳大号2钢针钳平头钢丝钳I型φ 2.5mm2钢丝穿引器标准大号2骨科钻头钻头Ф3.2*1502骨牵引针牵引针Ф2.0*2502骨测量器测深器120mm2咬骨钳双关节直头240*4mm2骨钩提骨钩大号32mm2折弯钳克氏针折弯器Φ2.0\Φ2.52骨拉钩微创肌肉拉钩40*802持骨钳中心化持骨钳小号2医用电动钻锯WY-Z-1A-12001骨刀方骨刀专家型280*15mm1骨锉平台锉100*16mm1骨锤骨锤硅胶柄500g1咬骨钳双关节直头240*5mm1钢板弯曲器重建型/1内固定取出器械包断钉取出器械包DDQC-01II型1设备十一:普外手术器械包(每包须配备以下器械)序号商品名称规格要求数量1腹壁拉钩28cm圆柄式22深部拉钩30cm板式叶宽48x15213深部拉钩25cm板式叶宽36x11514深部拉钩20cm板式叶宽24x10015手术刀柄4#16手术刀柄7#17压肠板30cm板式28止血钳12.5cm蚊式弯全齿89止血钳16cm弯全齿810止血钳18cm弯全齿611组织钳16cm头宽5612海绵钳弯有齿 头宽10213海绵钳直无齿头宽12314分离结扎钳22cm角弯90°x18全齿215肠钳22cm直斜齿116止血钳18cm直有钩117止血钳22cm直有钩118组织剪16cm直119组织剪16cm弯120手术剪16cm直尖121手术剪16cm直圆122持针钳14cm粗针123持针钳18cm粗针124直角钳22cm全齿225肛门镜直筒式和喇叭式各1226探子227刮勺(匙)228布巾钳大小各4829鼠钳齿大小各4830电动吸引器1第三篇询价项目服务需求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交货时间: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20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基层医疗机构。(三)验收方式:3.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3.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3.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3.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3.3在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3.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3.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3.5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竞争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3.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3.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3.8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说明书(纸质版与电子版各一套)、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且预先提供验收标准,填写验收报告书,供最终双方确认所用。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3.9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双方邀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并由第三机构出具验收报告;如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给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二、报价要求1.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与医院信息系统对接服务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2.耗材及易损件:若有配套易损件或耗材的,需同时报价,费用不计入项目总金额。(如有,另附报价表,格式自拟)。3.若涉及专机专耗产品,须承诺耗材价格不能超过药交所平台实时最低价格(格式自拟)。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其响应产品整机质量保证期、维保期不低于5年,手术器械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1年,并由成交供应商出具售后服务承诺函。每季度到设备现场维护保养一次,并填写设备维保记录,维保记录必须由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签字确认。质保期内,采购人遇到使用技术,维修问题,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应在2小时内响应,电话不能咨询解决的,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应在24小时到达现场进行处理,设备最长维修时间为48小时内,48小时内无法维修的,应提供备用机。2.质保期内设备完好率应不低于95%。如完好率低于95%,则按1:10天数顺延保修期。(完好率=设备正常运行天数/设备总运行天数)×100%。3.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免费升级服务。4.质量保证期外,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采购人需要继续原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若不涉及更换配件,应免费维修;若涉及更换配件的,乙方按现有易损件报价优惠10%以上价格提供。四、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退还按照渝财采购〔2021〕13号执行。2.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后提交验收申请,采购人收到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3.成交供应商提交安装单、培训单、验收报告及申请表等材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4.本项目支付办法及比例: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提供税务局开具的发票,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金额80%的设备款(须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保函开具按(渝财采购〔2023〕7号)执行),全部设备安装完工经第三方验收合格且正常运行满7天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五、知识产权1.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2.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六)培训成交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七)其他商务要求内容1.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一、采购程序(一)询价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二)由本项目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三)保证金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实质性响应审查。询价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询价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电子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数量和须提交的相关原件数量(如果有)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3响应文件内容对询价通知书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询价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3询价有效期电子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询价小组在对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电子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电子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电子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电子开标室的“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PDF文档当中)。(四)评审的依据为询价通知书和电子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询价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二、评定成交的标准(一)询价小组将依照本询价通知书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注:政策性扣减方式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询价的,对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篇附表格式)。3、询价响应报价政策性扣减是指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篇附表格式),否则不予认定。注:(1)对于成交小微企业,在评审过程中按照政府采购政策享受了报价扣除的,成交结果公告中应公告成交货物的制造商的企业类型。(2)对于未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严肃处罚。(二)若供应商的报价经扣减后价格相同,按技术(质量)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所有都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三、无效报价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三)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五)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六)供应商不接受询价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报价的;(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九)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的;(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十一)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一、询价费用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与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询价通知书(一)询价通知书由询价采购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商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和合同范本、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询价通知书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电子响应文件(一)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对询价通知书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电子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1.电子响应文件组成电子响应文件主题内容由“第七篇询价采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询价采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进行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根据《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五章内容,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信息填写、响应文件(PDF格式)的导入、条款页码关联、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章签署、下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等工作。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评审。2.联合体2.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与报价。2.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联合协议,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响应和澄清。共同联合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协议装在“第七篇询价采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五、其他(二)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格式自定)”的电子响应文件中。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处。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5联合体业绩计算,按照共同联合协议分工认定。2.6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中的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2.7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8以联合体报价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报价和澄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3.报价有效期:电子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二)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报价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三)修正错误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或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展示的报价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所展示的报价为准。询价小组或采购人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报价。(四)电子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响应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提交通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供应商须在电子开标室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供应商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询价通知书“第七篇询价采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七章流程操作。2.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如果有):应完整封装,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递交时间地点同询价开始时间线下指定询价地点。(六)电子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可派1-2名代表参与询价,其中1人应为法人代表或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黔江区)网站(www.cqggzy.com/qianjiangweb)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9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依法获取询价通知书截图证明(获取询价通知书状态截图证明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找到该项目点击“查看详情”进行项目获取询价通知书信息截图);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黔江区)网站(www.cqggzy.com/qianjiangweb)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1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询价通知书、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询价通知书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八、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九、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第六篇格式合同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手术类(基础)设备一批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乙方(供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厂家数量单价(元)总价(元)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同签订后20日内采购人指定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此价为合同总价,包含产品到医院指定地点的装卸、搬运、运输、 仓储、安装、调试、培训、与医院信息系统对接接口费等所有费用。1.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其响应产品整机质量保证期、维保期不低于5年,并由成交供应商出具售后服务承诺函。每季度到设备现场维护保养一次,并填写设备维保记录,维保记录必须由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签字确认。质保期内,采购人遇到使用技术,维修问题,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应在2小时内响应,电话不能咨询解决的,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应在24小时到达现场进行处理,设备最长维修时间为48小时内,48小时内无法维修的,应提供备用机。2. 质保期内设备完好率应不低于95%。如完好率低于95%,则按1:10天数顺延保修期。(完好率=设备正常运行天数/设备总运行天数)×100%。3. 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免费升级服务。4. 质量保证期外,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采购人需要继续原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若不涉及更换配件,应免费维修;若涉及更换配件的,乙方按现有易损件报价优惠10%以上价格提供。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1.交货时间:在采购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交货方式:3.1 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3.2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3 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3.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3.3.2 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3.3 在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3.3.4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3.4 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3.5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竞争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3.6 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3.7 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3.8 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说明书(纸质版与电子版各一套)、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且预先提供验收标准,填写验收报告书,供最终双方确认所用。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3.9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双方邀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并由第三机构出具验收报告;如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给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四、验收标准、方法1.设备质量、安全验收严格按照国家医疗器械检测标准或医疗器械行业技术规范执行,依据设备配置要求的功能、性能、技术指标。2.设备安装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安装调试报告,双方邀请第三方机构依据上述要求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五、付款方式1. 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完成后全额无息退还;2. 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后提交验收申请,采购人收到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3. 成交供应商提交安装单、培训单、验收报告及申请表等材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4. 本项目支付办法及比例: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税务局开具的发票,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金额80%的设备款(乙方须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全部设备安装完工经第三方验收合格且正常运行满7天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6、质量保证1.甲方所购买的设备及其附属配置为注册生产厂家生产、原装、全新产品,且生产日期为近3个月内。2.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3.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七、技术培训1.乙方负责现场操作、维修培训,保证相关人员能独立操作相关设备,同时能完成一般常见故障的维修工作。提供免费培训,使甲方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日常维护和简单的故障处理,同时提供相关的学术支持。2. 乙方提供全套中文操作、维修手册(密码)、系统备份等技术资料。八、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每延误1天按合同总额1‰赔偿给甲方,且保修期顺延10天。逾期超过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给甲方。2.甲方不得无故拖延设备验收和付款。3.乙方违反服务响应时间约定的,除应继续响应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违反设备完好率的规定在质保期内低于95%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更换全新设备,且有权按1:10天数顺延保修期,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5.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甲方通过诉讼维权的,乙方还应承担甲方维权所产生的全部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等)。九、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补遗文件、响应文件、承诺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十、附件 1.设备配置清单2.售后服务承诺书3.医疗器械购销廉洁协议书甲(需)方(签章):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街道城西六路24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023-7931033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供)方(签章):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一)询价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询价项目名称)的询价通知书,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询价项目的报价。1.愿意按照询价通知书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项目初始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壹份。3.我方承诺:本次报价的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询价通知书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询价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询价通知书》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报价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同意按询价通知书规定,交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保证金。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项目号:询价项目名称: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及产地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12345678/9/10/11……/12总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项目号:询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拟)。(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询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询价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询价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询价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报价、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手术类设备 电动液压手术床 电动手术台 电动止血带 高频电刀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 手术无影灯 手术器械柜 手术器械台 骨科手术器械包 普外科手术器械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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