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图书编目招标公告(重庆市万州区图书馆2024)



馆校合作图书编目(WZQ24C00092)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馆校合作图书编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WZQ24C00092
项目名称:馆校合作图书编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最高限价: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馆校合作图书编目
900,000.00元
1


最高限价总计:9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12月12日 至 2024年12月18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 “个人中心” → “在线开评标” → “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1、CA数字证书的办理:首次参加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进入”在线开评标” → “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CA办理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首次参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12日 09: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09:30
磋商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万州区图书馆
采购经办人:宋老师
采购人电话:13330317998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太白街道白岩路15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博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陈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5123592939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玉龙路786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5123592939

九、附件

附件下载: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zip
附件下载:馆校合作图书编目.doc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号:WZQ24C00092采购执行编号:WZZFCG1956磋商项目名称:馆校合作图书编目采购人:重庆市万州区图书馆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博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四、磋商有关说明-3-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7-六、其它有关规定-7-七、联系方式-7-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9-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1-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3-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5-二、评审标准-17-三、无效响应-19-四、采购终止-20-第五篇供应商须知-21-一、磋商费用-21-二、竞争性磋商文件-21-三、磋商要求-21-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23-五、成交通知-23-六、关于质疑和投诉-23-七、采购代理服务费-25-八、交易服务费-25-九、签订合同-25-十、项目验收-25-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5-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26-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8-一、经济部分-29-二、服务部分-31-三、商务部分-33-四、资格条件-35-五、其他资料-40-1.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博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万州区图书馆(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馆校合作图书编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1.2.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包号及名称最高限价(元)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备注馆校合作图书编目900000.00工业/1.3.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约为900000.00元。1.4.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5.四、磋商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磋商不提供纸质版磋商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供应商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三)采购公告所附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在“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磋商将被拒绝。即:若供应商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流程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供应商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供应商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要求操作。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位(含32位)”、“CA证书及签章驱动”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操作。(四)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及售价: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包。(六)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供应商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递交。(七)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09:00—2024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09:30(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其他时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送达)。(八)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9:30(九)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磋商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用于在线磋商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磋商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磋商开始后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引导在电子开标室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查看开标一览汇总表等工作。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也可以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在线开标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开标时间前,到达线下指定磋商地点(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重庆市万州区陈家坝街道江南大道295号(万州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参加在线磋商。供应商线下持对应设备到线下指定磋商地点参与在线磋商都是由供应商主观自行决定。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参与在线磋商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线下指定磋商地点: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重庆市万州区陈家坝街道江南大道295号(万州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注: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时间前的半个小时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环节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设备运行环境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十)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如未在规定解密时长(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候后30分钟为解密时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投标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约定:(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长。供应商在仍不能正常解密的情况下,供应商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2)因供应商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已申请启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长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情况,都视为供应商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无效且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不予退还。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对应手册要求完成操作。1.5.1.五、磋商保证金为响应国家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6.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1.7.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8.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万州区图书馆联系人:宋老师电话:13330317998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太白街道白岩路159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博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老师电话:15123592939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玉龙路786号1.9.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电子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1.10.※一、项目情况一览表1.11.序号名称数量具体要求及说明1图书回溯建库分类整理册按万州区图书馆分类管理要求,所有回溯在架流通图书按中图分类法,套书分类标准进行图书下架、分类、套书合并整理。非图书类:期刊、音像制品等挑选出来,单独堆放于指定地点。1.在整理过程中,发现有出暴利、色情、邪教、政治敏感等类型图书,单独堆放于指定定点。2.在整理过程中如发现图书过于破旧和霉变图书,单独堆放于指定地点。3.在架图书整理复本:复本超过3册的图书,录入复本不超过3本。多余复本图书挑选出来单独堆放于指定地点。2图书回溯建库MARC编目加工册以CNMARC格式的字段为纲,依据ISBD(M)即《专著出版物国际标准书目著录》、《普通图书著录规则》(GB3782-85)中文著录原则、《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GB3792.3-85),同时也参考了《中文文献编目规则》、《普通图书著录规则》2000年修订报批稿等制定此规则。需要核对主要字段:主要字段说明001记录控制。由系统自动生成。010ISBN号。其中@a是国际标准书号(ISBN)号;@b是装订形式,平装不录,精装则录“精装”,线装书则录“线装”;@d是价格,人民币前需注明“CNY”标志,多卷本价格(如上、中、下等)需在价格后注明,如50.00(全三册),有分册价格的按册实价处理。100处理数据。其中第0-7位字符为记录生成时间,第8位字符为出版时间类型,第9-12位字符为出版年1,第13-16位字符为出版年2,第17-19位字符为阅读对象代码,第20位字符为政府出版物代码,第21位字符为修改记录代码,第22-24位字符为编目语种代码,第25位字符为音译代码,第26-29位字符为字符集,第30-33位字符为补充字符集,第34-35位字符为题名语系代码。102出版或制作国别。其中@a为出版或制作国别;@b为出版地区代码。105编码数据。其中第0-3位字符为图表代码,第4-7位字符为内容类型代码,第8位字符为会议代码,第9位字符为纪念文集指示符,第10位字符为索引指示符,第11位字符为文学体裁代码,第12位字符为传记代码。106文字资料特征。d=大型印刷品e=报纸形式f=盲文本g=微型印刷品h=手写本(抄本、手稿、手绘本)i=多种媒体(如:带有缩微平片补编的普通印刷出版物)j=小型印刷品r=普通印刷品z=其它形式的文字资料200题名与责任说明。@a为正题名;@d为并列题名,即题名的另一种语言文字;@e为副题名和其他题名信息,副书名也称解释书名,其他题名信息即说明书名文字,是位于书名前后,对图书的内容范围、编辑方式、体裁、读者对象及用途的说明文字,农村版、少年版、缩写本等也可在此录入;@f为第一责任说明,即主要责任者,同一责任方式中有两个责任者的用“,”隔开,三个及三个以上责任者的只录第一个责任者,后面加“等”字。集体责任者必须完全录入,不能以“本书”、“本社”等方式录入。个人文集,有编者的(责任编辑不算),须在@f中录入著者,再在@g中录入编辑者,如《郭沫若全集》郭沫若全集编辑出版委员会编:@f郭沫若著@g郭沫若全集编辑出版委员会编;@g其余责任说明,即另一责任方式的责任者,有三个及三个以上责任者的录入方法与@f相同;@h为分辑号;@i为分辑题名。205版本说明。@a为版本说明,如@a2版;@b为版次和附加版本说明,如@b修订本,@b增订本。210出版发行项。在该字段按F4可自动生成@a和@c。@a为出版地即出版社所在地名;@c为出版社名,如由ISBN号自动生成的出版社名与书上的出版社名不符的,以书上的为准,如有多个出版社的应分别设置单独的子字段,并置于其相应出版地之后,如@a北京@c荣宝斋,@a东京@c岩波书店。@d为出版日期。215载体形态项。@a为页数,即正文页数,正文前后的页数较少可从略不计,页数较多,则分段依次著录,中间用“,”;单独著录的多卷(册)图书,如分册页数连贯编码,著录其起迄页码,如“421-853”;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正文合辑的图书,各自编码,应分别著录页数,中隔“,”,但对于页数较为复杂的合辑图书,可著录为“1册”;图书未载明页数,需统计全书页数著录,加“[]”,或著录为“1册”;@c为其它形态细节,即有图或照片的,著录为“插图”、“照片”,如主要由图组成或书名已明确为图,则不再重复著录;@d为图书尺寸,需量出书的长度,以厘米为单位;@e附件,如“图集一册”、“磁带一盒”、“磁盘一张”、“光盘一张”等等。225为丛编项。著录丛编的正题名、并列题名、其它题名信息、责任说明、分丛编名、卷册标识及有关丛编的其它信息,如@a为丛编题名。300一般性附注。包含书目文献或与其相关记录的任何方面的附注。如凡对著录正文进行的补充说明与图书的重要附录,如参考书目、索引、参考资料等,均可著录于附注项,并根据其位置,注明“书前冠”或“书后附”。410字段用于实现著录实体与含有该实体的丛编的连接,当200字段所著录的图书是某丛编的一个单册时,用本字段来实现其与丛编的向上连接。本字段可重复。410字段中丛编的检索点必须是规范的丛编名称。410字段只连接|a丛编正题名子字段和|v卷标识子字段。若某一专著同时隶属于两种或两级丛编,可以重复410字段。当分丛编无独立检索意义时,只做一个410连接主丛编即可606学科名称主题。全国图书馆联合编目中心对主题词不作主次区分,指示符值固定0。@a为款目元素;@j为形式复分;@x为学科主题复分;@y为地区复分;@z为年代复分。690中图法分类号。@a为分类号;@v为版次。701个人名称-等同知识责任@a主标目@b外国人名的其他部分@f年代(包括朝代)@4责任方式@A主标目的汉语拼音702个人名称-次要知识责任子字段同701711团体名称-主要知识责任指示符1:0团体名称1会议;指示符2:0名称以倒序方式著录1名称以地区或辖区著录2名称以直序方式著录(中文会议或团体一般选用此知识符)@a主标目@4著作责任@A主标目汉语拼音712团体名称-次要知识责任(指示符和子字段同711)905馆藏信息。@a为本馆代码;@b为登录号(等同为条码号);@f索书号;@k馆藏地点;@s复本数外文图书MARC数据编目:1.书号020##﹩aISBN(pbk.)﹩cCNY价格2.中图分类号091##﹩a中图分类号﹩253.图书来源093##﹩a×××××××.4.个人名称1001#﹩a姓名.5.题名责任者2451#﹩a题名/﹩c著者(照抄).6.版本项250##﹩a版次.7.出版发行260##﹩a出版地:﹩出版社,﹩c出版年.8.300##﹩a页数p.:﹩bill.;﹩c尺寸cm.9.附注项500##﹩a×××××××.10.主题6500#﹩a×××××××.11.个人名称附注7001#﹩a姓名.12.按套书集中分类,始用同一个套书种次号,手动健配卷册号。13.所有图书编目加工数据录入到Dlibs图书馆管理系统中。3图书条码、书标粘贴册贴条形码1个:题名页贴一个。要求:离题名页出版社上方0.5-1cm处,正贴、居中,平展,上下位置适当。如有图片或文字,拣空白处贴。条码规格:3.9*1.6cm,第一排写万州区图书馆某某学校,第二排是条形码,第三排是阿拉伯数字。1.贴书标并覆透明模:贴在离书脊下方3cm处,横向贴,字头朝上。书标规格:4.2*2.8红色边框,中间无分排线。2.图书索书号,由学校名字、架位号、分类号/种次号和卷册号、条码号四部分组成,种次号的基本原则是一套书一个号,不允许同书异号或异书同号。索书号的第一行为学校名称、第二行架位号,第三行为种次号:卷册号。上中下册用()区分,第四行为图书条码号。同一种不同卷册的多卷书取一个种次号,不同卷册号。若分类号是组配分类号,取冒号前的分类号作为索书号中的分类号。索书号打印在书标上贴在离书脊底部3cm处,同时用碳素墨水在题名页左上角手写一次(此处也可打印书标张贴)3.去掉外壳后封面没有题名的图书,要把外壳粘到图书上。4图书盖馆藏章册1.盖藏书章2个:题名页、切口正中各盖藏书章一个。使用蓝色印章,要求:正盖、居中、清晰、上下位置适当。如有图片或文字,拣空白处盖章。5RFID芯片粘贴及转换数据册1.埋RFID超高频智能图书标签:要求使用须符合国际相关行业标准ISO18000-6C标准,工作频率860~960MHz的RFID标签,并保证质量,每册图书埋一根,标签粘贴于倒数10页内,往书脊隐蔽深处贴,不外露。图书借阅时标签故障(无法读写)率不超过1%,期限为1年。2.RFID超高频智能图书标签注册转换:要求转换成功率达到99%。此项按馆校合作协议服务,若有需求则按以上两条标准完成,若没有可忽略。6图书排架上架册1.所有馆校图书按万州区图书馆要求排架上架。2.依据《中国图书馆)第五版图书分类法》的分类体系,所有图书均采用种次号顺序上架至各馆校图书书库。3.类号相同按图书大小顺序排列。4.多卷书(或连续出版物)依卷、册次的顺序排,不同卷、册的各种版本,把同一版本中不同卷、册集中,再按各卷出版时间先后顺序排。5.丛书的排列,无论其是否单独著录,排列方法与普通图书相同。6.图书排列顺序按架次,由左至右,由上至下排列。7.合理规划基藏图书上架,保证后期管理的合理性及延展性。完工后书架粘贴架位指引标识。序号名称数量具体要求及说明1图书回溯建库分类整理册按万州区图书馆分类管理要求,所有回溯在架流通图书按中图分类法,套书分类标准进行图书下架、分类、套书合并整理。非图书类:期刊、音像制品等挑选出来,单独堆放于指定地点。1.在整理过程中,发现有出暴利、色情、邪教、政治敏感等类型图书,单独堆放于指定定点。2.在整理过程中如发现图书过于破旧和霉变图书,单独堆放于指定地点。3.在架图书整理复本:复本超过3册的图书,录入复本不超过3本。多余复本图书挑选出来单独堆放于指定地点。2图书回溯建库MARC编目加工册以CNMARC格式的字段为纲,依据ISBD(M)即《专著出版物国际标准书目著录》、《普通图书著录规则》(GB3782-85)中文著录原则、《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GB3792.3-85),同时也参考了《中文文献编目规则》、《普通图书著录规则》2000年修订报批稿等制定此规则。需要核对主要字段:主要字段说明001记录控制。由系统自动生成。010ISBN号。其中@a是国际标准书号(ISBN)号;@b是装订形式,平装不录,精装则录“精装”,线装书则录“线装”;@d是价格,人民币前需注明“CNY”标志,多卷本价格(如上、中、下等)需在价格后注明,如50.00(全三册),有分册价格的按册实价处理。100处理数据。其中第0-7位字符为记录生成时间,第8位字符为出版时间类型,第9-12位字符为出版年1,第13-16位字符为出版年2,第17-19位字符为阅读对象代码,第20位字符为政府出版物代码,第21位字符为修改记录代码,第22-24位字符为编目语种代码,第25位字符为音译代码,第26-29位字符为字符集,第30-33位字符为补充字符集,第34-35位字符为题名语系代码。102出版或制作国别。其中@a为出版或制作国别;@b为出版地区代码。105编码数据。其中第0-3位字符为图表代码,第4-7位字符为内容类型代码,第8位字符为会议代码,第9位字符为纪念文集指示符,第10位字符为索引指示符,第11位字符为文学体裁代码,第12位字符为传记代码。106文字资料特征。d=大型印刷品e=报纸形式f=盲文本g=微型印刷品h=手写本(抄本、手稿、手绘本)i=多种媒体(如:带有缩微平片补编的普通印刷出版物)j=小型印刷品r=普通印刷品z=其它形式的文字资料200题名与责任说明。@a为正题名;@d为并列题名,即题名的另一种语言文字;@e为副题名和其他题名信息,副书名也称解释书名,其他题名信息即说明书名文字,是位于书名前后,对图书的内容范围、编辑方式、体裁、读者对象及用途的说明文字,农村版、少年版、缩写本等也可在此录入;@f为第一责任说明,即主要责任者,同一责任方式中有两个责任者的用“,”隔开,三个及三个以上责任者的只录第一个责任者,后面加“等”字。集体责任者必须完全录入,不能以“本书”、“本社”等方式录入。个人文集,有编者的(责任编辑不算),须在@f中录入著者,再在@g中录入编辑者,如《郭沫若全集》郭沫若全集编辑出版委员会编:@f郭沫若著@g郭沫若全集编辑出版委员会编;@g其余责任说明,即另一责任方式的责任者,有三个及三个以上责任者的录入方法与@f相同;@h为分辑号;@i为分辑题名。205版本说明。@a为版本说明,如@a2版;@b为版次和附加版本说明,如@b修订本,@b增订本。210出版发行项。在该字段按F4可自动生成@a和@c。@a为出版地即出版社所在地名;@c为出版社名,如由ISBN号自动生成的出版社名与书上的出版社名不符的,以书上的为准,如有多个出版社的应分别设置单独的子字段,并置于其相应出版地之后,如@a北京@c荣宝斋,@a东京@c岩波书店。@d为出版日期。215载体形态项。@a为页数,即正文页数,正文前后的页数较少可从略不计,页数较多,则分段依次著录,中间用“,”;单独著录的多卷(册)图书,如分册页数连贯编码,著录其起迄页码,如“421-853”;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正文合辑的图书,各自编码,应分别著录页数,中隔“,”,但对于页数较为复杂的合辑图书,可著录为“1册”;图书未载明页数,需统计全书页数著录,加“[]”,或著录为“1册”;@c为其它形态细节,即有图或照片的,著录为“插图”、“照片”,如主要由图组成或书名已明确为图,则不再重复著录;@d为图书尺寸,需量出书的长度,以厘米为单位;@e附件,如“图集一册”、“磁带一盒”、“磁盘一张”、“光盘一张”等等。225为丛编项。著录丛编的正题名、并列题名、其它题名信息、责任说明、分丛编名、卷册标识及有关丛编的其它信息,如@a为丛编题名。300一般性附注。包含书目文献或与其相关记录的任何方面的附注。如凡对著录正文进行的补充说明与图书的重要附录,如参考书目、索引、参考资料等,均可著录于附注项,并根据其位置,注明“书前冠”或“书后附”。410字段用于实现著录实体与含有该实体的丛编的连接,当200字段所著录的图书是某丛编的一个单册时,用本字段来实现其与丛编的向上连接。本字段可重复。410字段中丛编的检索点必须是规范的丛编名称。410字段只连接|a丛编正题名子字段和|v卷标识子字段。若某一专著同时隶属于两种或两级丛编,可以重复410字段。当分丛编无独立检索意义时,只做一个410连接主丛编即可606学科名称主题。全国图书馆联合编目中心对主题词不作主次区分,指示符值固定0。@a为款目元素;@j为形式复分;@x为学科主题复分;@y为地区复分;@z为年代复分。690中图法分类号。@a为分类号;@v为版次。701个人名称-等同知识责任@a主标目@b外国人名的其他部分@f年代(包括朝代)@4责任方式@A主标目的汉语拼音702个人名称-次要知识责任子字段同701711团体名称-主要知识责任指示符1:0团体名称1会议;指示符2:0名称以倒序方式著录1名称以地区或辖区著录2名称以直序方式著录(中文会议或团体一般选用此知识符)@a主标目@4著作责任@A主标目汉语拼音712团体名称-次要知识责任(指示符和子字段同711)905馆藏信息。@a为本馆代码;@b为登录号(等同为条码号);@f索书号;@k馆藏地点;@s复本数外文图书MARC数据编目:1.书号020##﹩aISBN(pbk.)﹩cCNY价格2.中图分类号091##﹩a中图分类号﹩253.图书来源093##﹩a×××××××.4.个人名称1001#﹩a姓名.5.题名责任者2451#﹩a题名/﹩c著者(照抄).6.版本项250##﹩a版次.7.出版发行260##﹩a出版地:﹩出版社,﹩c出版年.8.300##﹩a页数p.:﹩bill.;﹩c尺寸cm.9.附注项500##﹩a×××××××.10.主题6500#﹩a×××××××.11.个人名称附注7001#﹩a姓名.12.按套书集中分类,始用同一个套书种次号,手动健配卷册号。13.所有图书编目加工数据录入到Dlibs图书馆管理系统中。3图书条码、书标粘贴册贴条形码1个:题名页贴一个。要求:离题名页出版社上方0.5-1cm处,正贴、居中,平展,上下位置适当。如有图片或文字,拣空白处贴。条码规格:3.9*1.6cm,第一排写万州区图书馆某某学校,第二排是条形码,第三排是阿拉伯数字。1.贴书标并覆透明模:贴在离书脊下方3cm处,横向贴,字头朝上。书标规格:4.2*2.8红色边框,中间无分排线。2.图书索书号,由学校名字、架位号、分类号/种次号和卷册号、条码号四部分组成,种次号的基本原则是一套书一个号,不允许同书异号或异书同号。索书号的第一行为学校名称、第二行架位号,第三行为种次号:卷册号。上中下册用()区分,第四行为图书条码号。同一种不同卷册的多卷书取一个种次号,不同卷册号。若分类号是组配分类号,取冒号前的分类号作为索书号中的分类号。索书号打印在书标上贴在离书脊底部3cm处,同时用碳素墨水在题名页左上角手写一次(此处也可打印书标张贴)3.去掉外壳后封面没有题名的图书,要把外壳粘到图书上。4图书盖馆藏章册1.盖藏书章2个:题名页、切口正中各盖藏书章一个。使用蓝色印章,要求:正盖、居中、清晰、上下位置适当。如有图片或文字,拣空白处盖章。5RFID芯片粘贴及转换数据册1.埋RFID超高频智能图书标签:要求使用须符合国际相关行业标准ISO18000-6C标准,工作频率860~960MHz的RFID标签,并保证质量,每册图书埋一根,标签粘贴于倒数10页内,往书脊隐蔽深处贴,不外露。图书借阅时标签故障(无法读写)率不超过1%,期限为1年。2.RFID超高频智能图书标签注册转换:要求转换成功率达到99%。此项按馆校合作协议服务,若有需求则按以上两条标准完成,若没有可忽略。6图书排架上架册1.所有馆校图书按万州区图书馆要求排架上架。2.依据《中国图书馆)第五版图书分类法》的分类体系,所有图书均采用种次号顺序上架至各馆校图书书库。3.类号相同按图书大小顺序排列。4.多卷书(或连续出版物)依卷、册次的顺序排,不同卷、册的各种版本,把同一版本中不同卷、册集中,再按各卷出版时间先后顺序排。5.丛书的排列,无论其是否单独著录,排列方法与普通图书相同。6.图书排列顺序按架次,由左至右,由上至下排列。7.合理规划基藏图书上架,保证后期管理的合理性及延展性。完工后书架粘贴架位指引标识。1.11.11.11.21.11.31.11.41.11.51.11.61.11.71.11.81.11.9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11.10.“※”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电子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1.11.11.※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二)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1、成交供应商用防水防潮牛皮纸进行图书包装。每个包件需标明包件编号,做到一包一单;同时提供总送货单,严格按照《纸质图书采购清单》所示图书顺序填写每种图书对应的包件号(提供2份纸质清单及电子版),便于采购人清点核对。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1.11.12.※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或货物产品价、辅材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保险费、编目、上架、税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供应商可自行到项目实施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实际情况,若有任何其他足以影响价格的情况或误解项目实际情况而导致报价少报、漏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质量保证1、供应产品质量保证期:一年。2、供应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二)售后服务内容1、成交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电话咨询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1.11.13.※四、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付款前,供应商须提供合法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延迟付款至提供合法发票为止,采购项目价款支付到供应商基本账户。1.11.14.※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六、培训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七、其他商务要求内容(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三)供应商可对本项目加工现场自行踏勘并充分了解本项目风险和义务,以便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数据。供应商需自行承诺在经过充分考虑后,认可本项目的服务要求、现场情况以及风险,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1.12.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13.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方式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视频在线磋商。在视频在线磋商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方授权代表1名,其余2名评审专家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电子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电子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有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以※号标注的部分、第三篇以※号标注的部分。3响应程度审查磋商有效期电子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电子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电子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电子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文档当中)。(五)本次项目采取的是视频在线磋商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必须在电子开标室及时响应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和磋商小组的磋商邀请,并及时点击“在线谈判”按钮,参与视频在线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商务条款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线上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档(PDF格式),如供应商通过线上方式提交,还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电子档(PDF格式)。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电子档(PDF格式)。(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并将签字后的书面承诺扫描成PDF格式,按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的递交方式,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八)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方式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系统界面会自动提示,供应商须完成以下步骤:①点击“二次报价”按钮,进入二次报价界面。②在“本轮报价”里输入第二次报价的金额。如需上传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附件,可以点击“报价附件”→“上传文件”按钮,完成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附件的上传。③提交报价,然后完成报价表签章,二次报价就操作成功了。注:已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最后一次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电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1.14.(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所有都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若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1.15.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审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20%)20分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2服务部分(40%)项目具体实施方案(1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需求,提供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组织、设备、材料、工艺及质量监督、工期、加工流程等方面。人员组织合理性强,设备、材料操作切实可行,工艺及质量监督、工期、加工流程等方面内容全面完整,得10分;人员组织合理性较强,设备、材料操作基本可行,工艺及质量监督、工期、加工流程等方面内容较完整,得5分;人员组织合理性一般,设备、材料操作性一般,工艺及质量监督、工期、加工流程等方面内容不够全面,得2分;人员组织合理性差,设备、材料无操作性,工艺及质量监督、工期、加工流程等方面内容未提供,得0分。2服务部分(40%)进度管理(10分)进度管理方案内容包括不限于:进度管理、人员配置等。进度管理操作切实可行且内容全面完整,人员配置合理性强的,得10分;进度管理操作基本可行且内容较完整,人员配置合理性较强的,得5分;进度管理操作性一般但内容较全面,人员配置合理性一般的,得2分;进度管理无操作性或该内容未提供,人员配置合理性差的,得0分。2服务部分(40%)服务质量(10分)服务质量内容包括不限于: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量承诺等。质量控制方案操作切实可行且合理性强,服务质量内容全面完整的,得10分;质量控制方案操作基本可行但合理性较强,服务质量内容较全面的,得5分;质量控制方案操作性一般且合理性一般,服务质量内容较全面的,得2分;质量控制方案无操作性或合理性差,服务质量方案未提供的,得0分。2服务部分(40%)现场管理与风险防范预案(10分)现场管理与风险防范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管理制度与措施、针对突发情况的风险防范预案。现场管理制度与措施合理性强,针对突发情况的风险防范预案操作切实可行且内容全面完整的,得10分;现场管理制度与措施合理性一般,针对突发情况的风险防范预案操作基本可行且内容较全面的,得5分;现场管理制度与措施合理性差,针对突发情况的风险防范预案操作可行但内容不够全面的,得2分;现场管理制度与措施合理性差,针对突发情况的风险防范预案无操作性或未提供该方案的,得0分;3商务部分(40%)售后服务(2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需求,提供项目具体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不限于:售后人员的配置、保障措施、技术支持、响应时间、维护措施等。售后人员的配置、响应时间、维护措施合理性强,保障措施、技术支持操作切实可行且内容全面完整的,得20分;售后人员的配置、响应时间、维护措施合理性一般,保障措施、技术支持操作基本可行但内容较全面完整的,得10分;售后人员的配置、响应时间、维护措施合理性一般,保障措施、技术支持操作基本可行但内容不够全面的,得5分;售后人员的配置、响应时间、维护措施合理性差,保障措施、技术支持操作不可行或未提供的,得0分。3商务部分(40%)人员配备(12分)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人员须取得国家图书馆编目上岗证书,一个得2分,最多得8分,不满足或未提供得0分。2.供应商在服务周期内长期驻馆编目加工,为采购人提供及时、高效、准确的服务。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完全承诺,得4分,未承诺或不满足得0分。1.提供本项目编目人员国家图书馆编目上岗培训证书复印件及2024年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或新入职的员工可提供正式的劳动合同)。2.响应文件所涉及编目人员资料信息与实际驻馆编目加工人员必须完全一致,否则判定为提供虚假材料应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承担违约责任。提供承诺书。3商务部分(40%)业绩(8分)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至磋商开始时间止,供应商具有完成川渝一卡通数据录入,编目加工、整理及上架服务项目,每提供一份项目合同或项目验收有效凭据得2分,最多得8分。1.提供合同或项目有效验收凭据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原件于签订合同之日查验,若成交供应商无法按照响应文件提供响应文件对应合同,则判定为虚假响应。1.16.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九)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17.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1.18.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19.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与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0.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文件的内容。(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电子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电子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21.三、磋商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电子响应文件组成电子响应文件主体内容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进行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根据《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五章内容,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信息填写、页码关联、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章签署、下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等工作。(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三)磋商有效期:电子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磋商保证金:无。(五)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初始报价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报价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报价为准。3.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六)电子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响应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提交通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供应商须在电子开标室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供应商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电子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七)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按照《全程电子化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签章版本)》第七章流程操作。2.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如果有):应完整封装,且在封套上注明采购文件编号、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递交时间地点同磋商开始时间地点。(八)开始磋商1.22.1.磋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1.23.2.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开始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1.24.3.磋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供应商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1.25.4.采取电子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进行磋商。1.26.5.磋商过程由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同步记录,并存档备查。1.27.6.供应商未参加磋商的,视同认可磋商结果。1.28.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1.29.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30.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9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图证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状态截图证明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找到该项目点击“查看详情”进行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信息截图);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1.31.七、采购代理服务费1.32.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重庆市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招标代理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渝招投协〔2015〕11号文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该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1.33.八、交易服务费本项目因使用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场地,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一次性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万州发改价【2024】2号文件规定的金额收取。1.34.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35.十、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1.36.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1.37.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采购合同:服务名称服务具体内容服务期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和质量保证:二、服务方式:三、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四、付款方式:(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五、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六、其他约定事项:1.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1.38.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1.391.4022.1.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2.2.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项目初始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壹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2.3(二)明细报价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人工费/9运输费/10其他费用/11……/12总计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本表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扩展。2.3.12.3.22.3.32.4.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2.5.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2.6.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2.7.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图书编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