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招标公告(杭州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杭州市电化教育馆)2024)
留印工程咨询(浙江)有限公司关于新湾高中(暂名)项目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湾高中(暂名)项目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杭州市教育局非依法招标(小额)项目平台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9日 13: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FWZX-2024-021
项目名称:新湾高中(暂名)项目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
预算金额(元):811452.6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湾高中(暂名)项目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811452.6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工期与桩基施工、基坑施工同步进行(满足检测条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
2.财务要求:申请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证书;(3)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含“基坑监测”、“桩基检测”子项)且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杭州市教育局非依法招标(小额)项目平台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杭州市教育局非依法招标(小额)项目平台https://hzjyg.lecaiyun.com/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 13: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乐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 13:00
开标地点:https://hzjyg.lecaiyun.com/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重机巷56号5楼
联系方式:0571-87083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留印工程咨询(浙江)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塘航空大厦2幢19楼
联系方式:18737253601
项目联系人:张家乐
附件信息:
新湾高中(暂名)项目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项目采购文件(发布版)20241210.doc555.6K
新湾高中(暂名)项目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采购文件(电子交易)编号:FZFWZX-2024-021杭州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留印工程咨询(浙江)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审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项目概况新湾高中(暂名)项目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乐采云平台(https://hzjyg.lecaiyun.com/)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9日13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ZFWZX-2024-021项目名称:新湾高中(暂名)项目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预算金额(元):811452.6最高限价(元):811452.6采购需求:新湾高中(暂名)项目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主要内容:新湾高中(暂名)项目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工期与桩基施工、基坑施工同步进行(满足检测条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是,þ否。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þ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证书;(3)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含“基坑监测”、“桩基检测”子项)且在有效期内;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3.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本项目无须现场报名,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日(2024年12月19日下午13:00)前在指定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网址):杭州市教育局非依法招标(小额)项目平台(https://hzjyg.lecaiyun.com)方式:供应商登录后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1.4.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杭州市教育局非依法招标(小额)项目平台(https://hzjyg.lecaiyun.com/)1.5.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9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杭州市教育局非依法招标(小额)项目平台(https://hzjyg.lecaiyun.com/)本工程招标人将于上述开启时间,在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重机巷56号10楼开标室举行开标会议,投标单位代表不需要参加开标会议。1.6.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1.7.七、其他补充事宜/1.8.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重机巷56号5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方老师、夏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083771质疑联系人:余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8991039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留印工程咨询(浙江)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塘航空大厦2幢19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家乐、倪梅、何必珏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188695质疑联系人:汤超燕质疑联系方式:0571-8518070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乐采云(https://hzjyg.lecaiyun.com/),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2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工程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1.(1)标的:新湾高中(暂名)项目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属于 建筑业 行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þ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施工劳务 工作分包。þ B同意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 C不同意分包。5招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þ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审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þ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 ;检测内容: / 。(5)提供样品的时间: / ;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机构将通知未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þA不组织。☐B组织。(1)在评审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20分钟,讲解次序以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审小组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11.1。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文件无效。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涉及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报价单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塘航空大厦2幢19楼招标代理部;备份响应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倪工0571-85188695 。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2其它说明/1.9.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采购邀请、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审、成交供应商确定、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机构。2.3“供应商”系指是指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参与招标文件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招标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工程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不适用)。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不适用)。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本项目不适用)。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不适用);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不适用)。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项目不适用)。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不适用)。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4.3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或登录杭州市财政局(http://czj.hangzhou.gov.cn/art/2019/7/30/art_1229269470_1825550.html)“公告公示”专栏,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3.6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补偿救济4.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2供应商质疑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4.2.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4事实依据;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2.5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4.2.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3供应商投诉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1.10.二、采购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采购文件的构成5.1采购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供应商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审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6.2采购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11.三、提交响应文件7.采购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8.招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招标前答疑会的,潜在供应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招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1.5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声明。序号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提供《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以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为准11.1.2联合协议(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1.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2)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3)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含“基坑监测”、“桩基检测”子项)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11.2资信技术文件:11.2.1响应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符合性审查资料;11.2.4评审标准相应的资信技术资料;11.2.5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报价单;11.3.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12.响应文件的编制12.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评审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2.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4.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备份响应文件15.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5.2备份响应文件须在“乐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U盘或DVD光盘中。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合体参与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先将备份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5.5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16.响应文件的无效处理有采购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17.响应文件有效期17.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响应文件无效。17.2响应文件合格投递后,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12.四、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响应文件开启18.1采购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18.2响应文件开启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响应文件开启后,评审小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9.2评审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9.3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响应文件无效。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5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审。19.6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13.五、评审21.评审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审工作职责,并按照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成交的供应商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审办法。1.14.六、成交供应商确定22.确定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成交通知与成交结果公告23.1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成交通知。23.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成交情况说明、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1.15.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当天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等相关费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5.6如投标人配合不好,招标方约谈了还不能配合到位,招标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列入教育系统黑名单等。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供应商履约评价为满分的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当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最高比例由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采购单位鼓励供应商采取履约保函形式提供信用保证;供应商提供保函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1.16.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1、总则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施工。2.供应商提供的施工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审小组鉴定供应商施工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施工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供应商提供的施工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施工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项目所需做的所有施工。2、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新湾高中(暂名),新建60班寄宿制普通高级中学。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体育活动场所、绿化道路工程、地下停车库与设备用房等。总建筑面积9647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023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245平方米(本项目不设置社会公共停车库)。2.建设地点:本项目选址位于杭州市钱塘区新湾街道北一路与求智路(又名新四路)东南角,项目地块东至创新村(为规划道路新湾路北段),南至创新村(在建江东大道北侧绿化带),西侧隔求智路(又名新四路)与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钱塘校区相邻,北至现状道路北一路,隔路为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大江东校区)。3.采购项目:新湾高中(暂名)项目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采购预算:人民币811452.6元整▲最高限价:人民币811452.6元整▲工期:工期与桩基施工同步进行(满足检测条件)▲质量目标:合格3、采购范围及要求1.采购范围:新湾高中(暂名)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检测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静载荷试验(慢速堆载)、抗拔试验、桩身完整性检测、低应变法、声波透射法等。监测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深层土体水平位移监测、地下水位监测、冠梁水平位移监测、基坑周边地表沉降观测、基坑周边建筑及道路沉降观测等。2.采购要求:实行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总承包。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4、其他1.如投标人配合不好,招标方约谈了还不能配合到位,招标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列入教育系统黑名单等;5、招标内容新湾高中(暂名)项目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1)检测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静载荷试验(慢速堆载)、抗拔试验、桩身完整性检测、低应变法、声波透射法等。(2)监测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深层土体水平位移监测、地下水位监测、冠梁水平位移监测、基坑周边地表沉降观测、基坑周边建筑及道路沉降观测等。(1)桩基检测序号楼栋检测内容桩径(mm)极限值(KN)总桩数检测数(根)序号楼栋检测内容桩径(mm)极限值(KN)总桩数检测数(根)11#宿舍单桩竖向抗压7002400146321#宿舍单桩竖向抗压31#宿舍大直径桩声波透射法检测41#宿舍低应变700/14614651#宿舍低应变62#宿舍单桩竖向抗压7002400126372#宿舍单桩竖向抗压82#宿舍大直径桩声波透射法检测92#宿舍低应变700/126126102#宿舍低应变113#宿舍单桩竖向抗压70024001253123#宿舍单桩竖向抗压133#宿舍大直径桩声波透射法检测143#宿舍低应变700/125125153#宿舍低应变164#宿舍单桩竖向抗压70024001663174#宿舍低应变700/166166181#教学楼单桩竖向抗压70024002763191#教学楼单桩竖向抗压201#教学楼低应变700/276276211#教学楼低应变222#教学楼单桩竖向抗压7002400933232#教学楼单桩竖向抗压242#教学楼大直径桩声波透射法检测252#教学楼低应变700/9393262#教学楼低应变273#教学楼单桩竖向抗压70024002103283#教学楼单桩竖向抗压293#教学楼大直径桩声波透射法检测303#教学楼低应变700/210210313#教学楼低应变32体艺楼 单桩竖向抗压7002400128333体艺楼 单桩竖向抗压34体艺楼 大直径桩声波透射法检测35体艺楼 低应变700/12812836体艺楼 低应变38地下室(桩基包含报告厅、食堂、综合楼)单桩竖向抗压(BZ1-600、YZ1-600、BZ1-800、YZ1-800)7002440338739地下室(桩基包含报告厅、食堂、综合楼)单桩竖向抗压(BZ1-600、YZ1-600、BZ1-800、YZ1-800)400170013101740地下室(桩基包含报告厅、食堂、综合楼)单桩竖向抗拔(BZ1-600、BZ1-800)40065013101741地下室(桩基包含报告厅、食堂、综合楼)单桩竖向抗拔(BZ1-600、BZ1-800)42地下室(桩基包含报告厅、食堂、综合楼)大直径桩声波透射法检测43地下室(桩基包含报告厅、食堂、综合楼)低应变600/33833844地下室(桩基包含报告厅、食堂、综合楼)低应变400/13101310注:1.综合楼连廊有24根灌注复合桩统计到1#教学楼里(276=252+24)。2.地下室里已经统计了施工前的静载试桩。3.其余无地下室的静载试桩3根未统计的表格里。(2)基坑监测内容序号检测项目单位数量布置要求检测频率监测预警值孔深次数(暂估)序号检测项目单位数量布置要求检测频率监测预警值(暂估)(m)孔深序号检测项目单位数量布置要求检测频率累积量增加量孔深1桩后土体深层位移监测孔孔35孔深为该部位围护体深度+5.0m正常情况:1次/天; 异常情况:2次/天;45mm连续三天大于3mm/d,或当日超过5mm/d24902水位观测孔孔35孔深为该部位开挖深度+5.0m1000mm当日超过500mm/d9903坡顶水平位移监测点点35每隔30米布置一个45mm连续三天大于3mm/d,或当日超过5mm/d/904坡顶水平竖向位移监测点点35每隔30米布置一个45mm连续三天大于3mm/d,或当日超过5mm/d/905冠梁水平位移监测孔孔35每隔30米布置一个45mm连续三天大于3mm/d,或当日超过5mm/d/906水平支撑轴力点10被测杆件1/3跨处(每断面4个钢筋计)3000kN607立柱沉降点8立柱桩顶20mm608斜支撑轴力点32被测杆件1/3跨处(每断面4个钢筋计)2900kN606、招标人要求6.1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有关项目的经过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核验(包括试验数量、比例和分布位置等);按照验收规范、技术标准、规程及其他相关的规定,结合施工图设计具体要求等,满足试验技术要求。6.2投标人对所承担试验项目在试验前应进行现场踏勘,解决试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有关问题,按照现行规范、标准、规程和技术条例,提供试验仪器及设备,配备现场设备的安装和试验,进行现场试验。6.3在资料齐全前提下,自现场试验完成之日第二天起7个工作日内分析试验成果,向招标人提供满足项目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备案要求的《基桩检测报告》,报告份数须满足招标要求和项目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备案要求。6.4投标人应对试验工作的质量负责,并对现场试验情况及试验报告内容保密。6.5桩基检测进场的材料、设备等在每次检测完毕后,由中标人自行处置、保管,不得影响其他现场施工;待本次全部桩基检测完毕后,其检测用材料、设备等须在5工作日内全部运离现场。6.6中标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检测。因中标人的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与招标人无关。6.7检测做完之后,开挖场地要求平整到检测前的水平。6.8检测过程中的场内交通道路组织由中标人根据现有情况,自行解决,且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6.9本项目的水电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和承担。6.10检测全过程须进行视频录像,影像资料须符合项目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的相关要求。6.11本项目静荷载试验必须采用混凝土配重块。6.12报价说明及要求:6.12.1本项目投标报价总价应包括现场工作在内的一切检测、监测相关的费用,含堆载前的临时支撑、工作面开挖、现场测试、检测用工具、整理材料等,并提供符合现行项目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要求的检测报告等。工具、设备、材料、人工、管理费、技术费、利润、规费及税金等检测、监测所需的一切费用都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一次性包干,结算时不做调整。6.12.2检测桩型及桩位位置等由招标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现场确定,各项检测费一次性包干,结算时不做调整,不因桩型、桩长、桩径、桩位、桩顶标高、检测数量变化、位置、市场价格波动、政策变化及所有不可预见等因素改变而增减。桩身检测和静载试验检测前的桩头处理由中标单位负责,所涉及费用含在报价中。6.12.3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多根桩同时检测,一旦招标人要求同时检测,应不得拒绝或要求增加任何费用。6.12.4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多次进出场检测所造成的检测费用(如人工消耗、机械搬运、混凝土块配重等材料损耗等等)的增加,因多次进出场检测所增加的费用招标人不予补偿。6.12.5首次观测成果是各周期观测的初始值,应具有比各周期观测成果更准确可靠的观测精度,宜采取适当增加测回数的措施。初始值不少于2次。6.12.6开挖至监测结束:监测频率严格按照图纸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当监测值超过警戒值时,适当加密监测次数。6.12.7应定期对使用的基准点或工作基点进行稳定性检测,点位稳定后,检测周期可适当延长,当对变形成果发生怀疑时,应随时进行检核。6.12.8观测前,对所有的仪器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校,并做好记录。6.12.9使用同一仪器和设备,固定观测人员,采用相同的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6.12.10尽可能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工作。6.12.11紧急状态的连续监测和及时通报,并协助招标人制定应急方案。6.12.12按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设置监测警戒值。6.12.13根据所定的监测计划进行现场监测,发现各监测对象的变化接近或超过警戒值时或其他异常现象,要及时通知招标人及有关部门,若发生不及时告知情形,中标人应对此负相应责任,包括法律责任。6.12.14在监测点(孔)埋设及监测过程中,应按规范要求操作,注意人身安全,如发生工伤事故,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和承担相应责任。当天的监测结果及时上报有关单位,如发现异常,应进行分析并及时通知有关各方进行处理。6.12.15要求监测单位申报基坑监测方案报监理及设计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6.13具体监测点及频率要求6.13.1深层土体位移监测:正常情况1次/天;开挖期间2次/天;其余需满足设计要求。6.13.2地下水位监测:正常情况1次/天;开挖期间2次/天;其余需满足设计要求。6.13.3基坑周边坡顶及地表沉降:正常情2次/天;其余需满足设计要求。6.13.4支撑轴力监测:正常情况1次/天;异常情况2次/天;6.13.5立柱沉降观测:正常情况1次/天;异常情况2次/天;6.13.6周边建筑物沉降监测:1次/10~15天;预警建议值:按《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执行;需满足设计要求。6.13.7监测频率需符合现场实际情况、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要求,预警建议值以设计及相关规范为准;6.13.8供应商在进行桩基检测和基坑监测期间,应根据施工现场道路和场地情况自行解决交通等问题并综合考虑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另外增加费用。7、验收标准和方式(按服务内容选择)1、《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2、《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3、《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规范》CJJ7-2007;4、《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340-2015;5、《熱轧H型钢和部分T型钢》GB/T11263-2010;6、《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12;7、《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8、《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9、《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10、基坑围护设计方案及现场监测需依据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要求。11、现行的有关国家、地方、行业技术规范、规程和规定。注:本技术要求所列的规范、标准不意味着全部的或最新的,投标人必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机构所有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且确保所采用的技术规范、标准必须是国家或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无论此版本在此有无提及。8、施工技术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文件执行。9、▲资信要求1.工期:工期与桩基施工同步进行(满足检测条件)2.质保期(保修期):2年3.付款方式:a、桩基检测静载试验完成,基坑监测点位埋设完毕且出具第一份报告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b、全部检测、监测工作完成,且按照甲方要求提交相应份数的正式报告后,一次性支付合同剩余款项;(3)乙方在工程款支付前需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4.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2%(保函形式提交)5.其它详见合同条款格式部分10、其他要求1.本招标文件中带“▲”的条款内容,为本次招标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必须全部响应,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的条款内容为重要性条款。2.投标响应供应商认为优于招标需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3.投标报价要求:总报价指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所支付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制作标书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4.文件中所提的是基本服务要求,供应商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机构特点,提供更为完善的服务。5.供应商在进行桩基检测和基坑监测期间,应根据施工现场道路和场地情况自行解决交通等问题并综合考虑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另外增加费用。第四部分评审办法1、评审办法前附表序号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分值一资信标(20分)1体系证书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3分2项目组人员情况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岗位证书(专业为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高级职称资格的,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2)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岗位证书(专业为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具有高级职称(专业类别为工程检测专业)的,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3)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岗位证书(专业为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书及开标截止前一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14分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桩基检测或基坑监测业绩的,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项目特征的,则还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复印件或其他能反映项目特征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3分二技术标(60分)4技术方案检测技术方案的可行、可靠、合理、有先进性。8分≤“优”得分≤10分,4分≤“一般”得分<8分,0分≤“差”得分<4分。10分4技术方案监测技术方案的可行、可靠、合理、有先进性。8分≤“优”得分≤10分,4分≤“一般”得分<8分,0分≤“差”得分<4分。10分4技术方案检测、监测管理等服务的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全面、具有针对性。8分≤“优”得分≤10分,4分≤“一般”得分<8分,0分≤“差”得分<4分。10分4技术方案项目的管理、进度保证措施,层次分明,分工明确,进度安排得当,管理高效,包括在不同层次工作过程中与招标人及其他单位的协调、沟通。8分≤“优”得分≤10分,4分≤“一般”得分<8分,0分≤“差”得分<4分。10分4技术方案检测仪器及设备、监测仪器及设备、软件、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资源的配备情况。5分≤“优”得分≤6分,2分≤“一般”得分<5分,0分≤“差”得分<2分。6分4技术方案针对本工程检测、监测和现场服务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3分≤“优”得分≤4分,2分≤“一般”得分<3分,0分≤“差”得分<2分。4分4技术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响应及承诺、优惠条件及其他承诺情况。5分≤“优”得分≤6分,2分≤“一般”得分<5分,0分≤“差”得分<2分。6分4技术方案投标文件编制质量。3分≤“优”得分≤4分,2分≤“一般”得分<3分,0分≤“差”得分<2分。4分三报价评分(20分)当有效投标人少于等于 5 家时,以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人多于 5 家时,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扣除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其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出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评分值: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20分。评标基准价以下的,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 0.5 分。评标基准价以上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 1分。20分*备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资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审标准相应的资信技术资料。综合得分=资信技术评分+报价评分。1、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评标专家组成,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专家不少于2/3,评标专家均在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评审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审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无效。3.4综合评分。评审小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3.5汇总资信技术得分。评审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资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资信技术得分情况。评审小组成员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以及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由评审小组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评审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3.6报价评审3.6.1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6.1.1响应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为准;3.6.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6.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6.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乐采云平台填报的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与上传的报价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报价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价格为准,修正平台上的投标报价。3.4.1.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6.2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无效。3.6.3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无效。3.6.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7排序与推荐。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3.8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4、评审中的其他事项4.1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响应文件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4.2.1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的;4.2.6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4.2.7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4.2.11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4.2.13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终止招标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招标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招标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除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6、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6.1未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2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6.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成交无效的,依照6.1-6.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具体文本以实际签署的为准)项目名称:新湾高中(暂名)项目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招标编号:FZFWZX-2024-021甲方:(招标人)乙方:(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新湾高中(暂名)项目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项目概况1、项目地点:本项目选址位于杭州市钱塘区新湾街道北一路与求智路(又名新四路)东南角,项目地块东至创新村(为规划道路新湾路北段),南至创新村(在建江东大道北侧绿化带),西侧隔求智路(又名新四路)与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钱塘校区相邻,北至现状道路北一路,隔路为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大江东校区)。2、招标范围:新湾高中(暂名)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项目。检测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静载荷试验(慢速堆载)、抗拔试验、桩身完整性检测、低应变法、声波透射法等。监测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深层土体水平位移监测、地下水位监测、冠梁水平位移监测、基坑周边地表沉降观测、基坑周边建筑及道路沉降观测等。2、双方的主要义务和责任(一)甲方承担的主要义务和责任:1、提供试验委托单;2、应向乙方提供有关项目的经过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时间和可靠性负责;3、在试验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时,1)路通,提供三相电资源等;2)试验场地填碴由施工单位给予配合完成;4、委托项目监理单位工作人员对试验项目、内容及过程进行现场见证;5、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试验费。6、做好协调工作,保证监测工作顺利进行。7、协助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做好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配合乙方落实测斜管及水平位移等观察点埋设所需的水电。8、向乙方提供工作现场地下已有埋藏物(电力、电讯、电缆及各种管道)的资料及其具体位置分布图。9、负责提供基坑开挖施工进度、线路安排计划,协助乙方制定具体监测日程安排。10、监测期间若发生计划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及时通知乙方。11、协助做好观测点保护措施,避免在监测期间因施工原因造成观测点破坏而影响监测工作。(二)乙方承担的主要义务和责任1、按照甲方提供的有关项目的经过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核验(包括试验数量、比例和分布位置等);按照验收规范、技术标准、规程及其他相关的规定,结合施工图设计具体要求等,满足试验技术要求;2、乙方对所承担试验项目在试验前应进行现场踏勘,解决试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有关问题,按照现行规范、标准、规程和技术条例,提供试验仪器及设备,配备现场设备的安装和试验,进行现场试验;3、在资料齐全前提下,根据合同约定,自现场试验完成之日第二天起7个工作日内分析试验成果,向甲方提供满足项目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备案要求的《基桩检测报告》,报告份数须满足项目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备案要求;4、对试验工作的质量负责,并对现场试验情况及试验报告内容保密。5、本项目合同须满足备案要求,如因投标人投标报价等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备案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6、基桩检测进场的材料、设备等在每次检测完毕后,由乙方自行处置、保管,不得影响总承包单位现场施工;待本次全部基桩检测完毕后,其检测用材料、设备等须在5工作日内全部运离现场。7、检测做完之后,开挖场地要求平整到检测前的水平。8、检测过程中的场内交通道路组织由乙方根据现有情况,自行解决,且费用已包含在乙方投标报价中。9、检测全过程须进行视频录像,影像资料须符合项目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的相关要求。10、当天试验结束后24小时内向甲方出具试验结果快报。11、在资料齐全前提下,自现场试验完成之日第二天起7个工作日内分析试验成果,向甲方提供满足项目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备案要求的《基桩检测报告》,报告份数须满足招标要求和项目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备案要求,并对其质量负责。12、乙方对其提供的报告、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补充,由于乙方的遗漏、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乙方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减收或免收直接受损部分的岩土工程量,根据受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不得向第三人扩散,转让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文件,若发生上述情况,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索赔。14、负责所有观测点的平面布置。15、负责落实监测所需的材料、设备和仪器。16、负责测斜管和水平位移等所有观测点(孔)埋设及相应保护措施。17、根据所定的监测计划进行现场监测,发现各监测对象的变化接近或超过警戒值时或其他异常现象,要及时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若发生不及时告知情形,乙方应对此负相应责任,包括法律责任。18、在监测点(孔)埋设及监测过程中,应按规范要求操作,注意人身安全,如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19、要求乙方申报基坑监测方案报监理及设计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3、合同履行的计划1、成果要求:按时完成并提交检测、监测成果报告,检测、监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2、质量要求:满足项目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相关要求,甲方如要求分批提交检测报告/监测报告的,必须满足甲方的时间。3、安全要求:无安全事故。4、项目须检测、监测时提前2天通知乙方,进行检测、监测准备;5、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检测、监测。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6、如乙方配合不好,甲方约谈了还不能配合到位,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列入教育系统黑名单等。4、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本合同金额为:万元(大写:),一次性包干,后期不做调整。待财政预算资金下达后,按以下节点支付:1、支付方式:(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2)本工程合同款项支付节点:a、桩基检测静载试验完成,基坑监测点位埋设完毕且出具第一份报告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b、全部检测、监测工作完成,且按照甲方要求提交相应份数的正式报告后,一次性支付合同剩余款项;(3)乙方在工程款支付前需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甲方签订合同前,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2%的履约保证,履约保证金缴纳的形式:转账支票或电汇或工程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等。本合同到期终止后30天内,甲乙双方不存在争议,甲方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6、验收标准和方式(按服务内容选择)1、《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2、《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3、《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规范》CJJ7-2007;4、《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340-2015;5、《熱轧H型钢和部分T型钢》GB/T11263-2010;6、《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12;7、《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8、《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9、《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10、基坑围护设计方案及现场监测需依据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要求。11、现行的有关国家、地方、行业技术规范、规程和规定。注:本技术要求所列的规范、标准不意味着全部的或最新的,投标人必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机构所有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且确保所采用的技术规范、标准必须是国家或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无论此版本在此有无提及。7、违约责任1、甲方未能按时提供有关项目的经过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资料,影响乙方检测、监测进度或造成检测、监测成果失效,乙方可推迟交付检测、监测报告。2、甲方要求变更检测、监测要求,经乙方同意后,乙方可另行安排检测、监测时间,并相应推迟交付检测、监测报告。3、乙方未能按时提交检测、监测报告,或在检测、监测报告中出现明显差错,应及时采取必要和合理的技术措施,解决更正。4、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乙方应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办好各种施工手续。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5、关于退场情况的约定,检测、监测完成后,乙方自行组织退场,不得影响总包施工。6、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按每日历天5000元处罚。8、争议的解决办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第三方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仲裁委员会仲裁。(2)按司法程序解决。9、其他1、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增加补充条款,作为合同的有效部分。2、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服务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部分或全部义务转让给第三方。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章):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1.17.第一章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杭州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留印工程咨询(浙江)有限公司:我方参与新湾高中(暂名)项目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项目编号:FZFWZX-2024-021】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证书;(3)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含“基坑监测”、“桩基检测”子项)且在有效期内;1.18.第二章资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响应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4)评审标准相应的资信技术资料……………………………………………………(页码)(5)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响应函杭州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留印工程咨询(浙江)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新湾高中(暂名)项目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项目编号:FZFWZX-2024-021】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提交响应文件及报价。为此:1、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不少于90天),本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2资信技术文件:2.2.1响应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符合性审查资料;2.2.4评审标准相应的资信技术资料;2.2.5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报价单;2.3.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2.3.3中小企业声明函。2.3.4报价情况说明(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3、我方承诺除资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对响应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4、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4.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响应)杭州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留印工程咨询(浙江)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新湾高中(暂名)项目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项目编号:FZFWZX-2024-021】政府采购响应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供应商参加响应)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见响应文件第 页2采购人对供应商的特定资质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材料。见响应文件1.1.第 页3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不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函见响应文件第 页4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采购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采购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响应文件第 页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四、评审标准相应的资信技术资料(按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审办法前附表中“响应文件中评审标准相应的资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同时提供评审索引表资信技术标评审索引表序号评审内容分值投标文件对应页码项目组实施人员情况表(按本表填报)项目名称:序号姓名职务/职称上岗资格证明序号姓名职务/职称证书名称专业证号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班子。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杭州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留印工程咨询(浙江)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1.19.第三章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报价单…………………………………………………………………………(页码)(2)报价情况说明(如有)………………………………………………………(页码)(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页码)一、报价单杭州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留印工程咨询(浙江)有限公司:按你方采购文件要求,我们,本响应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报价单的价格完成新湾高中(暂名)项目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项目编号:FZFWZX-2024-021】的实施。报价单(单位均为人民币元)项目名称工期项目负责人备注(如果有)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注:1、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得将其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内容未包含在《报价单》名称栏中,供应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文件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予以公示。4、符合采购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二、报价情况说明(如果有)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本采购文件所提供清单报价)注:按采购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注明单价和合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