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轨道交通安全评估技术服务 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2024)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技术服务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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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询价须知资料表

序号
须  知  信  息

1
询价人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广州之窗 邮      编:510290 联系方式: 项目部经理      关  兴    18620667642 项目部总工      谢煜新    13902323240 项目部商务部    李俊杰    13750105156

2
工程项目名称: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施工第六合同段

3
询价项目名称:涉轨道交通安全评估技术服务

4
工程地点:东莞市黄江镇

5
服务期限:暂定30天。

6
现场勘察及答疑地点:不统一组织,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施工场地考察并承担相关费用。

7
报价截止时间:以采购系统发出的招标报价时间为准,请投标单位注意信息查收,逾期按废标处理。

8
报价书递交:采购系统报价。

9
报价书份数:采购系统报价(要求签名加盖公司公章后扫描件),中交新采购子平台系统未上传报价书扫描件的,当废标处理。

10
质量要求:以询价单位要求为准。

第二部分  报价说明

一、 
项目
概况

1、工程名称: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施工第六合同段
2、工程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二、
服务内容

1.报价单位根据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其周边环境的勘察情况,结合其他相关资料,与设计单位的沟通,梳理本工程与轨道交通的相互位置关系,充分了解项目意图及技术要点、难点;进行三维有限元数值模拟影响性分析,模拟施工过程中的应力分布变形等现象,预测工程可能对轨道交通造成的影响,确保涉轨道交通工程满足轨道交通安全的要求;编制涉轨道交通安全评估报告,报告应内容齐全、结论明确、数据准确、满足项目需求。
2.将编制完成的成果报告按规定程序参加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报告修编,将修编后的评估报告送询价单位。
3.本次需评估的项目为:报价单位均须按询价单位要求完成安全评估报告编制及组织专家评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三、双方义务
(一)询价单位义务
1.提供报价单位现场调查、收集论证研究已有的各项资料。
2.指派联系人负责与报价单位的工作联系及协调工作关系。
3.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技术咨询费用。
(二)报价单位义务
1.及时组织人员进场进行调查、收集资料。
2.报价单位应按本合同的要求进行本项目改扩建期间施工及营运的影响进行风险评估,并编制报告报告。报告的编制、组织评审、报告修编及其他伴随服务。
3. 按时向询价单位提交符合要求的评估报告,并对其技术质量负责;负责报告的修改完善工作,并按合同要求向询价单位提供含电子版的最终评估报告。
4.报价单位在进行现场调查过程中,必须接受询价单位委派的监理人或其他询价单位代理的监督和稽查。
5.询价单位向报价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本合同)均为保密资料,报价单位除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可经询价单位同意向受雇于报价单位的相关研究人员透露外,不能在任何情况下(包括本合同有效期内及之后)向第三方透露,并受本合同保密条款的约束,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后期询价单位不再支付报价单位任何费用。

四、
服务期限

在询价单位提供项目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报价单位应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的技术咨询工作:
1.合同签订后,报价单位收到询价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15日内完成阶段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并按询价单位要求组织评估报告评审会;
2. 评审会议结束后3日内完成评估报告修编,并提交最终成果报告给询价单位。

五、
进度款
支付

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报价单位为完成本合同所规定义务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单位应付的人工、材料、设备费用、企业管理费、保险及利润、税金以及现场调查、编制报告与组织安全评估报告评审的专家费、会务费等费用。
本合同为总价包干合同,在整个合同期内不予调整。
2、支付方式
(1)在乙方完成安全评估报告编制,报送相关部门初步审查,召开专家评审会,通过专家评审,并通过相关部门及轨道产权单位审批后,乙方将甲方所需存档相关资料及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给甲方,甲方于30天内一次性支付本次服务全款金额。
(2)技术服务费付款前,报价单位须按结算金额向询价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询价单位有权延付或拒付上述款项,且无须承担任何迟延支付责任。
六、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七、
保密及其他

1.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仅可将该商业秘密用于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只能由相关的人员使用。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不得未经授权使用、传播或公开商业秘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      
联 系 人:李俊杰      
电    话:13750105156    
        电子邮件:864503065@qq.com

  
  
  
2024年12月11日

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施工第六合同段涉轨道交通安全评估技术服务询价文件询价编号:GSGS-D1-2024-007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2024年12月目录第一部分询价须知资料表3第二部分报价说明4第三部分报价书格式及要求6第一部分询价须知资料表序号须 知 信 息1询价人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广州之窗邮 编:510290联系方式:项目部经理 关 兴 18620667642项目部总工 谢煜新 13902323240项目部商务部 李俊杰 137501051562工程项目名称: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施工第六合同段3询价项目名称:涉轨道交通安全评估技术服务4工程地点:东莞市黄江镇5服务期限:暂定30天。6现场勘察及答疑地点:不统一组织,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施工场地考察并承担相关费用。7报价截止时间:以采购系统发出的招标报价时间为准,请投标单位注意信息查收,逾期按废标处理。8报价书递交:采购系统报价。9报价书份数:采购系统报价(要求签名加盖公司公章后扫描件),中交新采购子平台系统未上传报价书扫描件的,当废标处理。10质量要求:以询价单位要求为准。第二部分报价说明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施工第六合同段2、工程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二、服务内容1.报价单位根据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其周边环境的勘察情况,结合其他相关资料,与设计单位的沟通,梳理本工程与轨道交通的相互位置关系,充分了解项目意图及技术要点、难点;进行三维有限元数值模拟影响性分析,模拟施工过程中的应力分布变形等现象,预测工程可能对轨道交通造成的影响,确保涉轨道交通工程满足轨道交通安全的要求;编制涉轨道交通安全评估报告,报告应内容齐全、结论明确、数据准确、满足项目需求。2.将编制完成的成果报告按规定程序参加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报告修编,将修编后的评估报告送询价单位。3.本次需评估的项目为:报价单位均须按询价单位要求完成安全评估报告编制及组织专家评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三、双方义务(一)询价单位义务1.提供报价单位现场调查、收集论证研究已有的各项资料。2.指派联系人负责与报价单位的工作联系及协调工作关系。3.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技术咨询费用。(二)报价单位义务1.及时组织人员进场进行调查、收集资料。2.报价单位应按本合同的要求进行本项目改扩建期间施工及营运的影响进行风险评估,并编制报告报告。报告的编制、组织评审、报告修编及其他伴随服务。3.按时向询价单位提交符合要求的评估报告,并对其技术质量负责;负责报告的修改完善工作,并按合同要求向询价单位提供含电子版的最终评估报告。4.报价单位在进行现场调查过程中,必须接受询价单位委派的监理人或其他询价单位代理的监督和稽查。5.询价单位向报价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本合同)均为保密资料,报价单位除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可经询价单位同意向受雇于报价单位的相关研究人员透露外,不能在任何情况下(包括本合同有效期内及之后)向第三方透露,并受本合同保密条款的约束,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后期询价单位不再支付报价单位任何费用。四、服务期限在询价单位提供项目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报价单位应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的技术咨询工作:1.合同签订后,报价单位收到询价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15日内完成阶段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并按询价单位要求组织评估报告评审会;2.评审会议结束后3日内完成评估报告修编,并提交最终成果报告给询价单位。五、进度款支付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报价单位为完成本合同所规定义务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单位应付的人工、材料、设备费用、企业管理费、保险及利润、税金以及现场调查、编制报告与组织安全评估报告评审的专家费、会务费等费用。本合同为总价包干合同,在整个合同期内不予调整。2、支付方式(1)在乙方完成安全评估报告编制,报送相关部门初步审查,召开专家评审会,通过专家评审,并通过相关部门及轨道产权单位审批后,乙方将甲方所需存档相关资料及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给甲方,甲方于30天内一次性支付本次服务全款金额。(2)技术服务费付款前,报价单位须按结算金额向询价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询价单位有权延付或拒付上述款项,且无须承担任何迟延支付责任。六、违约责任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七、保密及其他1.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仅可将该商业秘密用于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只能由相关的人员使用。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不得未经授权使用、传播或公开商业秘密。第三部分报价书格式及要求一、报价要求1、投标人应自行到现场勘察,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的要求进行报价,同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服务过程中各种风险,询价人视为投标人已充分了解本工程,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报价。2、报价文件的组成:1)报价文件封面2)投标函3)投标报价4)投标人资格文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明文件等复印件和能够证明其最近业绩的资料等,复印件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提交)。3、报价文件应按有关格式要求填写,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二、附件附件一报价文件封面附件二投标函附件三投标报价附件四报价单位资格文件附件五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附件六信用承诺书附件七信誉情况承诺函附件一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施工第六合同段涉轨道交通安全评估技术服务报价文件报价人:(单位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编制时间:附件二:投标函致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1、我司仔细研究了涉轨道交通安全评估技术服务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司愿根据业主招标(合同)要求等的条件要求,考虑所有风险、措施等承包该项目的涉轨道交通安全评估技术服务工程。2、一旦我方中标,我公司将按询价文件和合同的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3、我司此次参加的投标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如有虚假,我司愿意接受你司做出的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决定,同时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其他处罚决定。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单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附件三: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施工第六合同段涉轨道交通安全评估技术服务工程量清单序号项目单位工程量不含税单价(元)不含税合价(元)备注1涉轨道交通安全评估技术服务项12增值税: %3含税总价(A+B)投标人:(盖公司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附件四资格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书、业绩证明材料(如有)等。附件五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根据《关于印发〈中交四航局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四航局党纪发〔2022〕107号)的要求,请合作单位了解以下内容:一、联合惩戒规定对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1.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2.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3.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且致使公司人员受到党纪轻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或政务轻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4.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且致使公司人员违法犯罪或受到党纪重处分(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政务重处分(撤职、开除)的,对长期连续性采购或分包合作商给予公司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一次性采购或分包合作商给予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5.对于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因发生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引起公司人员违纪违法的,给予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6.因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下的一般质量问题;因环保问题导致公司或所属单位受到罚款超过50万元(含),或被省部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省部级环保督察组通报、约谈等,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7.因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一般质量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重大质量问题;因环保问题导致公司或所属单位受到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环境污染犯罪,给予公司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8.因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问题;因环保问题引发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经各级政府认定的环境事故(事件);在省域及以上范围内被联合惩戒等其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环保事件;导致公司或所属单位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的,给予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9.对于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因发生禁止行为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重大环保问题的,给予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10.在公司开展的供应商考核评价中,连续两次得分60分以下的,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11.存在围标串标、哄抬物价或以虚假方式骗取成交行为1次的,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2次以上的,视情节给予公司范围内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12.遭三个及以上项目/单位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视情节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二、认定标准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列入主要包含不廉洁行为、不诚信行为两类失信情形和其他情形。(一)不廉洁行为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3.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4.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9.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二)不诚信行为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5.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8.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三)其他情形。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三、处置措施1、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各单位应立即停止与其合作,特殊情况需继续履行合同的,由申请单位填写《让步使用审批单》,经申请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公司归口管理部门核实,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让步使用市场主体,在合作期间予以重点监管,严禁超比例支付款项,保障合同正确履行,到期后终止合作。2、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四、信用修复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五、申诉处理联系人:纪委办联系电话:020-28126610附件六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做出以下承诺:(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七信誉情况承诺函信誉情况承诺函(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如下:我公司不存在以下情形:(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供应商;(7)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供应商;(8)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供应商;(9)其他:。如在发出成交通知书之前发现我公司存在上述~条所列情形,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成交资格。我公司承诺以上信息均属实,如发现我公司存在漏报、瞒报或虚假填报的,我公司将接受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按弄虚作假处理我公司参与采购活动的不良行为。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轨道交通安全评估技术服务 改扩建工程施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