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排水更新改造工程 非开挖修复专业分包 非开挖管网修复工程招标公告(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
市区排水更新改造工程-非开挖修复专业分包预招标公告
市区排水更新改造工程
-非开挖修复专业分包预
招标
公告
一、招标人:
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
仅限于
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协作单位
名录库单位。
三、报价方式
投标人根据现场勘查情况、合同、技术规范等结合自身实力填写一个合理的
报价
。
四、项目概况
市区排水更新改造工程
-非开挖修复专业分包招标文件
,详情
可至上善公司工程技术部咨询
。
五、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采用
合理低价评分
法确定中标人。
2、如果遇到相同报价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决定。
六、承包方式及范围:
1、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
2、中标人须严格按照?施工协作单位考
核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等配备相关管理人员,积极协助甲方与现场监理和跟踪审计进行对接工作,做好项目资料编制及现场文明施工。
七、
结算方式:
本合同价款采用
建设单位最终审定价
*中标费率
,甲方有权扣除、修正建设单位审定价中不合理费用。
八、
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合同
九、投标时间:
202
4
年
12
月
11
日-
202
4
年
12月13
日下午
1
6
:00
开标地点:上善公司
三
楼会议室
电话:
15298452220
十、投标文件的编制
(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1、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不能涂改。投标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2、投标文件应密装,并且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及投标人的名称。
3、投标文件须含投标报价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
4
年
12
月
11
日
市区排水更新改造工程-非开挖修复专业分包预招标清单.pdf
市区排水更新改造工程-非开挖修复专业分包预招标文件.doc
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市区排水更新改造工程:建筑面积.000平方米:结构类型:结构层次:工程造价1608781154元:.经济指标/元平方米:编制人审核人::编制单位:编制时间: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表工程名称:标段三非开挖修复--专业分包,第1页共1页其中:(元)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安全文明暂估价施工费规费1非开挖管网修复工程16087811.54其中:(元)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安全文明暂估价施工费规费1非开挖管网修复工程16087811.54其中:(元)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安全文明暂估价施工费规费1非开挖管网修复工程16087811.54其中:(元)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安全文明暂估价施工费规费1非开挖管网修复工程16087811.54其中:(元)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安全文明暂估价施工费规费1非开挖管网修复工程16087811.54其中:(元)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安全文明暂估价施工费规费1非开挖管网修复工程16087811.54合计合计16087811.54【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V10.3.6】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非开挖管网修复工程,标段:,第1页共1页金额(元)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工程量其中单位综合单价合价暂估价0405非开挖修复管网工程金额(元)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工程量其中单位综合单价合价暂估价0405非开挖修复管网工程金额(元)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工程量其中单位综合单价合价暂估价0405非开挖修复管网工程金额(元)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工程量其中单位综合单价合价暂估价0405非开挖修复管网工程金额(元)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工程量其中单位综合单价合价暂估价0405非开挖修复管网工程金额(元)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工程量其中单位综合单价合价暂估价0405非开挖修复管网工程金额(元)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工程量其中单位综合单价合价暂估价0405非开挖修复管网工程金额(元)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工程量其中单位综合单价合价暂估价0405非开挖修复管网工程金额(元)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工程量其中单位综合单价合价暂估价0405非开挖修复管网工程1040501002002污水管紫外光整管固化污水管紫外光整管固化DN400m21002163.904544190.002040501002003污水管紫外光整管固化污水管紫外光整管固化DN500m15602435.333799114.803040501002004污水管紫外光整管固化污水管紫外光整管固化DN600m10502819.512960485.504040501002005污水管紫外光整管固化污水管紫外光整管固化DN1000m404660.03186401.205040501014001点状固化修复点状固化修复DN400处4204974.272089193.40分部小计分部小计13579384.900405雷达空洞探测工程0405雷达空洞探测工程6040501002006雷达空洞探测雷达空洞探测、检测管道CCTV检测m8569913.771180075.23分部小计分部小计1180075.23分部分项合计分部分项合计14759460.13本页小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14759460.13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14759460.13【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V10.3.6】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工程名称:非开挖管网修复工程,标段:,第1页共1页序号1材料编码11610307材料名称橡胶止水带规格、型号等要求P250单位m数量333.984883单价(元)57.17合价(元)19093.92备注224170104黑胶布卷469.9830251.43672.08331010507TZ橡胶密封条m398.6562480.48191.35431150101水m3143.6978383.81547.495CL-D00001雷达空洞探测m8569913.771180075.236CLTZB31底膜DN400(mm)m2164.46818811.0924003.957CLTZB32底膜DN500(mm)m1625.82696814.0522842.878CLTZB33底膜DN600(mm)m1110.356117.0118887.169CLTZB37底膜DN1000(mm)m41.77278328.471189.2710CLTZB56扎头布DN40(mm)块88.501805259.5222967.9911CLTZB57扎头布DN50(mm)块66.479046308.3220496.8212CLTZB58扎头布DN60(mm)块45.40095357.1116213.1313CLTZB62扎头布DN100(mm)块1.708025554.53947.1514CLTZB63修复气囊300~400(mm)只7.83363922180.35173752.8515CLTZB67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DN400*3(mm)m2039.4083351108.982261663.0616CLTZB68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DN500*4(mm)m1531.8912441627.152492616.8417CLTZB69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DN600*5(mm)m1046.20321848.431933833.3818CLTZB73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DN1000*10(mm)m39.3592883401.08133864.0919CLTZB74玻璃纤维毡布宽1.3(m)m832.262447369.69307679.1020CLTZB75长管式呼吸器个55.337646764.0142278.5121CLTZB76长袖胶手套双2000.06656711.4322860.7622CLTZB77堵漏王kg2278.2221594.7110730.4323CLTZB78防水头灯个55.33764623.331291.0324CLTZB79防水衣裤套109.227297116.6612742.4625CLTZB81聚乙烯薄膜m2416.3267117.393076.6526CLTZB85树脂A+B料kg2210.488484369.68817173.3827CLTZB86塑料彩条纺织布m22321.7175161.573645.1028CLTZB87扎头绑带B50型支404.18081846.5818826.74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9564162.79【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V10.3.6】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工程名称:非开挖管网修复工程,标段:,第1页共1页序号1项目名称规费计算基础环境保护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计算基数(元)计算费率(%)100.000金额(元)1.1社会保险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14759460.131.2住房公积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14759460.131.3环境保护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14759460.132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除税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1.0114759460.139.0001328351.41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1328351.41【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V10.3.6】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市区排水更新改造工程非开挖修复专业分包预招标文件招标人: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放日期:2024年12月11日目录第1章投标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报价5、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6、开标7、评标与定标8、授予合同第一章投标须知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名称市区排水更新改造工程非开挖修复专业分包建设地点扬州市招标方式1、☑库内公开招标 □库外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磋商2、□零星维修库 □消防维保库 □劳务机械库 □非开挖管道库 ☑污水管道疏通检测库 □GB1燃气管道库 □GB2热力管道库□装修装饰、古建库 □景观绿化库投标报价方式费率报价最高限价16087811.54 元(费率84.7%,投标费率不得高于84.7%)计划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工期进度须服从建设单位总进度计划安排,如需顺延工期,必须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质量要求合格承包范围包工包料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要求正本 壹 份现场查勘投标人自行查勘现场澄清及答疑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12 日方式: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24年 12 月 12 日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 12 月 11 日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投标有效期30天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扬州市立新路14号地点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开标会时间待定地址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标书装订及密封要求所有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和标段及投标人的名称。所有投标文件封面、封袋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评分法合同结算方式本合同价款采用建设单位最终审定价*中标费率,甲方有权扣除、修正建设单位审定价中不合理费用。质量保修及付款方式1、下文中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2、工程质量保修承诺:本工程缺陷责任期范围内发生质量问题由承包方免费维修,缺陷责任期限同发包方与建设单位约定期限同步。3、分包款支付:发包人每个月支付经建设单位跟踪审计审核合格工程量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经建设单位跟踪审计审核合格工程量70%;工程结算终审结束后付至分包结算审定价款的97%;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付清(不计息)。以上专业分包工程款支付,需满足建设单位工程款已入账。联系方式招标人: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 址:扬州市立新路14号电 话:15298452220联系人: 毛正秋其他本次招标为预招标,若上善公司未中标该项目,则本次招标结果自动作废。招标文件编制人:毛正秋单位(盖章):一、总则第1条招标项目1.1本工程共划分/标段:1.2本次招标范围:市区排水更新改造工程非开挖修复专业分包。1.3已具备的施工条件1.3.1施工用水、电:满足施工要求;第2条投标人资格、资质2.1投标人须为上善公司污水管道疏通检测名录库内协作单位第3条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第4条招标文件的组成4.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六)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4.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第5条勘察现场及答疑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自行踏勘。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第6条招标文件的澄清6.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6.2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1日内书面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通知的方式发出。如这些资料具有合同意义将并入将来的合同文件中。第7条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日期1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7.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7.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三、投标报价第8条投标报价8.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8.2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费率报价。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充分考虑现场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政策性调整,交通疏导、管线保护、迁移费用、矛盾协调,确定风险系数;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变化,采用的临时措施;招标文件要求工程创优和缩短工期等因素计入总报价,报价组成包含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等,各项费用均为全费用价格(包含规费及税金等),今后不作调整,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更的内容除外。四、投标文件的编制第9条投标文件的组成9.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9.1.1商务文件(1)投标函(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影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4)投标项目经理具有二级以及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证书影印件及在投标人单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5)配备专职安全员1名,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提供证书影印件及在投标人单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6)质量承诺书。(7)工期承诺书9.1.2技术文件☑不需要□技术分投标部分:不超过20页(技术标投标部分,不包括业绩资料)。第10条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0.1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0.2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10.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文件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印鉴。10.4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正、副本,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10.5投标人应将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开装订成册,文件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页并逐条对应文件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第11条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1.1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封面需标明相关标示。11.2所有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标段(如有)及投标人名称。11.3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印鉴。11.4所有投标文件(正、副)内页须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印鉴(如有)。第12条投标截止期12.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封袋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并在投标签收登记簿登记。12.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七)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12.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12.4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第13条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3.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更改、撤回投标文件。13.2投标文件的修改应按本文件相关条款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字样)。13.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未确定中标人前,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六、开标第14条开标14.1招标人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14.2开标一般程序(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经确认无误后,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2)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签字的;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交的相关资料的。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七、评标、定标第15条评标15.1评标工作评审工作小组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精神和本招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法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会对文件有疑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在充分熟悉和把握招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评标工作。15.2重大偏差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6)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9)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费率/报价的;(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审工作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11)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2)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13)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4)经评审工作小组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1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与报名资格预审合格时的成员不一致的;(16)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交的相关资料的;(1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8)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15.2.1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工作小组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15.2.2评审工作小组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审工作小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15.3初步评审15.3.1评审工作小组应对投标文件进行完整性、符合性鉴定,核查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签署;15.3.2依据招标要求,评审工作小组应核查投标人资格条件;15.3.3评审工作小组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15.4投标文件的澄清15.4.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审工作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工作小组可以否决其投标。15.4.2核查报价计算的正确性;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评审工作小组按上述原则改正错误调整投标文件的报价,经过投标授权人签字确认,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投标人不接受改正错误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5.5详细评审15.5.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审工作小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对其投标文件作进一步评审、比较。15.5.2评标标准和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15.5.3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是指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15.6定标原则15.6.1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5.6.2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15.6.3评分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第16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八、授予合同第17条中标17.1根据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工作小组推荐排序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未有质疑的,招标人将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通知其他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7.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7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赔偿。第18条合同签订18.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书面施工合同。投标函招标人:1、根据已收到的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费率投标该项目,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建设单位要求的工期内竣工,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5、我方承诺经过初步评审的相关文件及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所作出的澄清、说明、补正内容,成为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我方中标,施工合同将以包含上述文件的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内容为基准进行签订和执行。6、我方承诺为本工程投入的项目人员符合贵公司相关规定,如有虚假,我方愿接受业主的相关处罚,并记入企业的诚信管理档案。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号码:日期:年月日质量承诺书致: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工程的投标,并作以下承诺:本工程缺陷责任期范围内发生质量问题由我公司免费维修,缺陷责任期限同发包方与建设单位约定期限同步。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工期承诺书致: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工程的投标,并作以下承诺:该项目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工期进度须服从建设单位总进度计划安排,如需顺延工期,必须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影印件年月日合同编号:0专业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甲方: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包方)乙方:(分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为依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专业分包2、工程地点:扬州市第二条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等。第三条承包方式1、本专业分包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安全、包验收、包风险、包保修等承包方式,保质保量地承包等。2、结算办法:建设单位最终结算审定价*中标费率。第四条工期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根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的规格、数量、质量要求,自行生产、运输、安装、调试及维修。乙方须在年月日前进场施工,于年月日止完成施工。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权利,工期不予顺延:(1)变更设计而影响到工程项目进度的;(2)不可抗力因素。第五条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等施工必须按施工图及国家现行的规范与标准执行。2、该工程中涉及的所有材料品牌、图案、规格、设置必须符合施工图及国家现行的规范与标准的技术要求,同时必须满足在正常条件下的使用期限要求;使用期限自本工程项目通过甲方、监理、建设方及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交工验收合格证明之日起计算。3、专业分包工程完工后,乙方应绘制竣工图和提供有关工程验收资料,竣工图上应注明数量及规格并经甲方严格审定。双方签字后,双方在现场核点工程数量及检查工程质量;交工验收时,经甲乙双方、监理(如有)、建设方办理签字验收手续后,乙方按甲方规定负责办理工程移交工作。第六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一)本专业分包工程暂定含税合同价约为人民币元(大写:)。最终以建设单位审定价*中标费率,进行结算。(二)付款方式发包人每个月支付经建设单位跟踪审计审核合格工程量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经建设单位跟踪审计审核合格工程量70%;工程结算终审结束后付至分包结算审定价款的97%;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付清(不计息),质保期同发包方与建设单位约定期限同步,质保期范围内发生问题由乙方免费维护。申请支付时,需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申请支付资料履行审计流程,结算时,需提供符合甲方审计流程的结算资料。每次申请付款须开具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以上专业分包工程款支付,需满足建设单位工程款已入账。第七条缺陷责任及保修期1、在缺陷责任期内,乙方应尽快完成在交工验收证书中写明的未完成工作,并完成对本分项工程缺陷的修复或监理人指令的修补工作。2、保修期:自交工验收证书签发日期起计算2年。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重叠的期间内,乙方的保修责任同缺陷责任。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的保修期内,承包人可不在工地留有办事人员和机械设备,但必须随时与甲方保持联系,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自费进行修复。3、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于甲方通知之日起1天内,应无条件予以维修。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修金内扣除,超出保修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4、若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和责任,则乙方应承担由于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受到交通及其它主管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第八条双方义务(一)甲方义务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工程的初验、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提前通知乙方。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3、提供本分包工程施工图纸。4、及时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材料报验、样品验收、组织工程的初验,参加隐蔽工程验收。5、组织工程的交工验收。6、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各单位的关系,并协助解决材料堆放场地,费用由乙方承担。7、按相关规定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手续,提供有关的资料。(二)乙方义务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面管理。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2、乙方应根据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国家现行的规范与标准及施工要求和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3、该工程开工应提前3个工作日将完整的施工方案、工程主要负责人等名单报甲方确认、备案,如乙方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4、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时,应立即停工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扩大损失的自行负责,并承担恢复原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的违约责任。5、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应向甲方出具书面付款申请单,若乙方未及时提供前述资料,甲方可相应顺延付款时间。6、严格执行国家主管部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环保等规定,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含对他人或自身员工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现场施工用水、用电及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7、乙方应处理好与其他在建专业施工队伍的关系,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符合相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到工完场清。8、工程交工验收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9、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现场的其他工程成品或半成品,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10、乙方与其员工之间的一切劳动纠纷由其自行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11、图纸外(现场变更、临时工程等)的工程签证,属于隐蔽工程的应于隐蔽前办理签证,非隐蔽工程应于完成后2天内办理签证。12、乙方须按施工图的规定进行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的工作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或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13、乙方必须与进场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劳务人员办理各种社会保险,支付保险费用。14、乙方须负责项目全过程资料,资料需符合档案移交。15、成品保护涉及的所有费用已含在报价中,工程交付使用前乙方自己发生的损坏或因乙方保护实施不当而产生的第三方对成品(半成品)的损坏,均由乙方自己负责对第三方成品的损坏负责赔偿。16、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定(如文物保护法)负贵承担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竹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并应在发现上述障碍物的24小时内通知监理工程师。17、施工过程中,要求现场工完料清,乙方应及时清除现场的所有不需要的障碍物,并应根据甲方及建设单位要求转移剩余材料,消除现场残物、垃圾或转移临时工作用具以及工程不再需要的施工设备。如果乙方清除现场垃圾不及时,甲方有权委派他人清除现场垃圾,由此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7天内按甲方指示拆除临时建筑、设施、清走器材、剩余材料,施工范围内的施工穿管、预埋件、场地平整清洁,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逾期未能执行,甲方有权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需费用由甲方从工程款中扣除。18、本工程所用水、电由乙方统一挂表管理,均由乙方承担并及时缴纳给供电公司和自来水公司。19、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建设单位协调解决外部矛盾,如外部矛盾发生时间在一周内,不作为工期不能完成的理由。20、乙方负责按甲方及建设单位要去做好迎接各类现场检查的配合工作,相关费用在投标中综合考虑。21、乙方每天须安排专职保洁人员及酒水车、雾炮等降尘设备对进出已建市政道路和施工便道、施工现场进行清扫、降尘、保洁,同时采用小网眼防尘网做好现场裸露土方的覆盖,产生的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入投标报价中,乙方须积极配合整个项目的流水穿插作业,同时应配合和参与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根据甲方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内让出影响后续工程的施工工作空间,其相关配合费用在投标中综合考虑。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否则视为默认,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但如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必须承担质量责任。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交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3、因乙方原因未能在合同约定工期内通过交工验收或逾期取得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的,每逾期一日,按300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300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5、乙方擅自中途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或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应人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五日内更换。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6、乙方施工须遵守甲方对工程管理的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7、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所产生的对乙方人员或第三人的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8、依据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工程资料,并在此期限内与甲方共同签证已完成的工程量。未经甲乙双方共同签证的工程量不得再要求结算。甲方在上述期限过后有权安排新的施工单位进场施工。9、乙方不按时进场开工,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后的3日内仍不进场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交安设施专业分包工程合同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或造成甲方其它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10、乙方擅自把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任何单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交安设施专业分包工程合同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1、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虚构事实或使用其他方式虚报签证工程量的,乙方应当返还因虚报所获得的工程款,并按虚报工程款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或政府政策的调整,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第十一条补充条款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不得高估冒算。1)竣工结算由第三方咨询单位审计的,若结算审计后核减额累计不超过乙方申报结算送审价5%时,审计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结算审计后核减额累计在乙方申报结算送审价5%-10%时(不含10%),其超出5%部分的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若该项目结算审计核减额累计超过乙方申报结算送审价10%时(含10%),则发生所有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含初审、复审咨询费用,咨询审计费用以甲方与审计单位合同为准),在结算中一并扣除。2)竣工结算由甲方内部进行审核的,若该项目结算审计核减额累计超过乙方申报结算送审价10%时(含10%),乙方按指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收费标准在结算中扣除工程费作为虚报工程结算的罚款。核减率=(送审价-审定价)/送审价,送审价指乙方送审金额,审定价指审计最终核定金额,送审价及审定价均指可审部分(不含中标固定价部分)。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其它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指定送达地址:指定送达地址:电话:电话: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更新改造工程 非开挖修复专业分包 非开挖管网修复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