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创鑫激光器 创新激光器招标公告(贵州盘江煤电多种经营开发有限公司2024)
贵州盘江煤电多种经营开发有限公司-2024.12.12-创鑫激光器-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贵州盘江煤电多种经营开发有限公司-2024-HW22903
项目概况:
创鑫激光器
招标人:
贵州盘江煤电多种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
监督联系人:
--
监督联系电话:
--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贵州盘江煤电多种经营开发有限公司-2024.12.12-创鑫激光器-询比采购
标段包/编号:
贵州盘江煤电多种经营开发有限公司-2024-HW22903-001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2-12 10:23:31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2-16 15:50:00
截标/开标时间:
2024-12-16 16:00:00
文件获取地点: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12-12 10:23:31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2-16 15:50:00
文件发售金额:
开标形式:
线上
开标地点:
多经公司
招标范围: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监督人名称:
--
监督人电话:
--
备注:
--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贵州盘江煤电多种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郭丽君
联系电话:
18685813917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
--
相关附件
公告PDF:
创鑫激光器 报价文件.pdf
其他附件:
无
更多详情内容请点击:
贵州盘江煤电多种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创鑫激光器项目采购采购文件采购人:贵州盘江煤电多种经营开发有限公司承办单位:物资供应科2024年12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公告1.招标条件本项目贵州盘江煤电多种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创鑫激光器项目采购,采购人为贵州盘江煤电多种经营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筹措解决,该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对贵州盘江煤电多种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创鑫激光器项目采购(最低报价(不带评审环节)。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贵州盘江煤电多种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创鑫激光器项目采购。2.2项目地点:贵州盘江煤电多种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两河机修车间。2.3招标范围:见下表。2.4主要物资简介:包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需求数量到货地点1创新激光器3000W台1机修车间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可为本次询比采购项目提供服务的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3.2所投产品、物资必须符合相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及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4.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及获取时间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2月16日15时5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黔云招采(能源板块)(https://gzny.e-qyzc.com/#/home)下载电子采购文件。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15时50分前,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能源板块上传电子响应文件。5.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6日16时00分。第1页共21页5.3逾期未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绝。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gzny.e-qyzc.com/#/home)上发布。第2页共21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两者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贵州盘江煤电多种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干沟桥联系人:黄廷尚电话187858758412承办单位名称:贵州盘江煤电多种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干沟桥联系人:黄廷尚电话187858758413采购项目名称贵州盘江煤电多种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创鑫激光器项目采购。4项目名称/5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筹措解决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采购范围见公告8交货地点贵州盘江煤电多种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两河机修车间9技术性能指标/10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可为本次项目提供服务的生产企业或设备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2所投设备和配件必须符合相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及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需要取得相关证件资质的必须取得有效证件资质。所投设备配件需要取得煤安证、防爆合格证的必须取得煤安证、防爆合格证。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12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可接受高于本项目供货的技术方案及资料。14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澄清、补遗文件(若有时)15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或承办单位可对已发出的釆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项目采购文件澄清在黔云招采电15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能源板块(www.e-qyzc.com)系统里向所有供应商发出,澄清内容一经网上交易系统发出,无论供应商是否查阅下载,均视为供应商已知晓招标人所澄清的相关内容,供应商在招标活动开展期间应注意查阅,否则后果自负。16采购文件的异议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若有异议要求澄清,应在响应截止期以前,上传至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补遗或公告予以答复,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采购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澄清公告。17最高限价最高报价:无。18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签字、盖章(1)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2)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报价而不委托代理人报价,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报价,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2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要求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供应商声明不存在限制报价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报价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报价行为;如响应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响应文件作否决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或签订合同后发现的,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3评标办法最低报价(不带评审环节)或综合评分最优(带评审环节)4否决报价的情况1)响应电子版文件未按时上传至指定平台的;2)所提供的服务在设计、质量、技术、方案及报价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的;3)供应商与在承办单位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不一致,不能提供其权利义务转移的合法有效证明的;4)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供应商又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5)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报价、串通报价、以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报价的。5特别说明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5特别说明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按平台流程,要求招标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本采购文件在“第四章供货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报价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第四章供货要求”中的“采购货物配置及技术规范”,配件报价明细必须按询价单明细报价,不得有缺项漏项。3、供应商上传的盖章版电子响应文件内容和在平台上录入的相关内容不一致时,以上传的盖章版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为准。1总则1.1采购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2.4主要物资进行询比采购。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承办单位: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名称:即采购项目所属的项目,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1.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第5页共21页(6)为本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资格;(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3)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2无效标条款2.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给予废标,项目招标终止:1.至截止时间,有效报名或有效递交响应文件家数不足3家的;2.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1.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公章或签字的;2.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报价函中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大写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报价有效的;4.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5.报价高于采购文件载明的招标预算(最高限价)的;6.供应商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采购文件的澄清、第6页共21页修改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最低报价(不带评审环节)最低报价(不带评审环节)本次评标采用按包中标法,技术参数、功能要求全部符合我方使用要求的,填写附件“询报价单”后,同时注明完全符合我方实际使用要求并盖章上传即可。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工业品买卖合同买受人(下称甲方):,合同编号:出卖人(下称乙方):,签订地点: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第一条货物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及到货时间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品牌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到货地点到货时间1合同总价款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本合同价格为13%增值税及运费、到货价(不含税金额¥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本合同价格为13%增值税及运费、到货价(不含税金额¥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本合同价格为13%增值税及运费、到货价(不含税金额¥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本合同价格为13%增值税及运费、到货价(不含税金额¥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本合同价格为13%增值税及运费、到货价(不含税金额¥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本合同价格为13%增值税及运费、到货价(不含税金额¥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本合同价格为13%增值税及运费、到货价(不含税金额¥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本合同价格为13%增值税及运费、到货价(不含税金额¥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本合同价格为13%增值税及运费、到货价(不含税金额¥元)注:1、发票填写必须与本合同相符,否则不予接收;2、交货时,请附订货通知;3、含现场指导、安装、调试事宜及费用。注:1、发票填写必须与本合同相符,否则不予接收;2、交货时,请附订货通知;3、含现场指导、安装、调试事宜及费用。注:1、发票填写必须与本合同相符,否则不予接收;2、交货时,请附订货通知;3、含现场指导、安装、调试事宜及费用。注:1、发票填写必须与本合同相符,否则不予接收;2、交货时,请附订货通知;3、含现场指导、安装、调试事宜及费用。注:1、发票填写必须与本合同相符,否则不予接收;2、交货时,请附订货通知;3、含现场指导、安装、调试事宜及费用。注:1、发票填写必须与本合同相符,否则不予接收;2、交货时,请附订货通知;3、含现场指导、安装、调试事宜及费用。注:1、发票填写必须与本合同相符,否则不予接收;2、交货时,请附订货通知;3、含现场指导、安装、调试事宜及费用。注:1、发票填写必须与本合同相符,否则不予接收;2、交货时,请附订货通知;3、含现场指导、安装、调试事宜及费用。注:1、发票填写必须与本合同相符,否则不予接收;2、交货时,请附订货通知;3、含现场指导、安装、调试事宜及费用。注:1、发票填写必须与本合同相符,否则不予接收;2、交货时,请附订货通知;3、含现场指导、安装、调试事宜及费用。注:1、发票填写必须与本合同相符,否则不予接收;2、交货时,请附订货通知;3、含现场指导、安装、调试事宜及费用。第二条技术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2.1货物的技术、质量要求:(1)符合等标准执行;QB/标准执行。(2)以样品质量作为标准的按样品执行,样品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3)以《技术协议书》约定技术指标参数、技术要求作为质量交付标准的,按技术协议书执行,具体配置及要求详见《技术协议书》;第7页共21页2.2.1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是合法所有的全新的产品,并不得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物权瑕疵、知识产权瑕疵等)。2.2.没有约定质量标准的,按民法典六百一十六、六百一十七条办理。2..3乙方交付的货物(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无法实现合同目的,视为违约,按民法典及本协议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2.4产品质量保质期2.4.1乙方对货物的质量保质期为:安装调试运行正常,经验收小组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两年□、一年□、六个月□。产品说明书载明质量保证期的,按说明书确定的质保期限为准。2.4.2标的货物(产品)需要安装调试的,自安装调试运行正常,验收小组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计算;不需要安装调试的至甲方验收入库之日起计算。2.4.3在质保期内,因乙方设计、制造等原因导致的缺陷,引发事故等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时间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其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质保期内,因甲方保管、安装、使用不当等原因而导致损坏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提供技术支持,所需货物零部件费用由甲方承担。2.4.4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供货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技术质量标准及要求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选择由乙方承担无偿更换、修理或者退货、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4.5无论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是否届满,如因该货物存在缺陷造成甲方及其雇员或者任何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仍应对其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本款所称缺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执行。第三条货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3.1乙方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本合同货物的包装应符合该货物专业包装标准,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转运、装卸,并具备防震、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耐粗暴搬运条件;包装物及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3.2由于本合同货物没有按规定包装或者采用不充分、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丢失的,造成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四条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相关单证及技术资料第8页共21页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到货时间到货。到货时间是指乙方货物一次性或分批次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的合同履行环节,是初步验收的准备时间要求,不构成货物的交付。乙方逾期到货的,视为违约;7.6货物交付前的存放由甲方无偿提供场地,并按乙方指示代为保管(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由乙方提供书面资料给甲方,否则甲方按常规货物进行代管)。代保管期间,如非因甲方违反乙方指示所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八条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起转移甲方。第九条付款方式及期限按以下方式执行(按勾选项执行)☑1、货到验收合格乙方开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甲方挂账,次月起甲方根据资金情况,通过承兑汇票或银行转账方式分月支付。第十条售后服务10.1技术指导及培训:(1)乙方必须免费为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培训服务,培训教材由乙方提供,培训人数及期限由甲方确定。培训效果由双方共同考核;(2)在货物交付前,乙方应随时满足甲方的培训要求,如甲方提出书面培训要求,乙方至迟应于7日内启动相关培训;10.2售后服务响应及责任:(1)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货物运行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24-48小时内赶到使用现场,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及时排除故障;(2)对质保期内的故障报修,如乙方未能做到上款的服务要求,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从质保金内扣留);因未及时履行售后服务响应义务,导致货物停机待修超过24小时时,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停产损失(按1万元/日计算);赔偿时,由甲方直接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或者质量保证金中扣留支付;如前述款项不足以偿付损失的,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12页共21页(3)在质保期内,如果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一次系统故障,乙方将延长货物保修期半年;如果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第二次系统故障,乙方将再次延长货物保修期一年;如果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第三次系统故障,将终止合同,乙方退还全部货款;(3)质保期满后,甲方使用中出现故障且无法解决时,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为2小时,24-48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其售后服务人员不排除故障不撤离现场;质保期以后的备品备件,乙方以不高于招标/谈判响应文件(如有)中的备品备件价格优惠供应;(4)在质保期内,货物运行不正常或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方式11.1本合同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解除;11.2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合同;11.3当本合同的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主要义务,且该行为在另一方书面通知后未得到纠正时,另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11.4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约定。11.5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履行后,除双方同意另行协商处理外,乙方货物由乙方人员负责拆除、取回,并应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期限内将项目现场恢复原状,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予以合理的协助。如乙方拒绝或者迟延履行前述义务,则甲方有权自行拆除并留置相关货物,待乙方清偿拆除、保管费用及损失后予以退还;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置留置物,并以其处置价款抵销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如留置物处置价款不足以抵销甲方的相关费用及损失时,甲方仍有权就剩余的费用和损失向乙方索赔;11.6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或者相关法律法规向对方索赔的权利;第十二条异议处理12.1乙方所交付(或交付使用)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处理;甲方不能利用的,或者双方无法达成按质论价协议的,应根据甲方选择,由乙方负责包换、包修或退货,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相关损失可以从应付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另行补足。12.2因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导致退货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价款,并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第13页共21页12.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费用及损失;12.4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违反乙方指示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12.5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到货的违约金;第十三条违约责任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权力义务,构成违约行为的,承担违约责任。13.1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5%违约金;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3.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直接损失;13.2乙方的违约责任:1.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第十二条情形,乙方除向甲方承担第十二条约定责任外,还须另向甲方承担合同金额0.2%的违约金。2.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到货日期到货、未按时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等阶段性工作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元,按“逾期天数X元/天”计算,其违约金由甲方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如未付合同价款不足支付违约金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补足。3.乙方逾期交付(交付使用)货物的,每延误一天按照合同金额的0.2%计算违约金。交付的货物可以分割确认合同金额的,可以按未交付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0.2%计算计违约金。4.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无法达到产品设计使用性能)的,应向甲方赔偿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十四条不可抗力14.1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是指超出了甲乙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任何行为、事件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第14页共21页①雷电、洪水、风暴、地震、滑坡、暴雨、凝冻等自然灾害、海上危险、航行事故、战争、骚乱、暴动、恐怖事件、全国紧急状态(无论是实际情况或法律规定情况)、戒严令、火灾、群体性事件或劳工纠纷(无论是否涉及相关方的雇员)、流行病、隔离、辐射或放射性污染等;②任何政府单位或非政府单位或其他主管部门(包括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庭以及国际机构)的行动,包括但不限定于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有法律强制约束力的法案所规定的没收、约束、禁止、干预、征用、要求、指示或禁运;14.2如果一方(“受影响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无法或预计无法履行合同下的义务,受影响方就必须在知晓不可抗力的有关事件的5日内向另一方(“非影响方”)提交书面通知,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说明;14.3受影响方必须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有关的影响;14.4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受影响方的履行义务暂时中止,相应的义务履行期限相应顺延,因此造成的损失,受影响方不需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受影响方怠于作为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损失扩大的除外)。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影响方应该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14.5如果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受影响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下的任何义务,而且非影响方在收到不可抗力通知后,受影响方的不能履行义务持续时间达90个连续日,且在此期间双方没有能够谈判达成一项彼此可以接受的替代方式来执行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任何一方可向另一方提供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而不必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五条适用法律本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解释。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附加条款17.1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必须由签约双方当事人亲自承担并完成;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不得将自己的合同义务交由任何第三人履行,否则,即构成违约;第15页共21页17.2双方约定,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须由双方另行协商。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之前,任何一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或)义务转让、转移给第三人的,其行为均归于无效。本款前述约定不受本合同有效期的约束;17.3任何一方违反上述17.1、17.2的约定,应当以合同总价款的5%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17.4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货物涉及的物权或知识产权纠纷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和处理,甲方予以合理协助。如因乙方货物存在物权或知识产权瑕疵,致使甲方因此受到任何第三方追究时,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7.5双方约定,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自主生产或经授权经营的产品;本合同项下货物涉及的物权或知识产权纠纷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和处理,甲方予以合理协助。如因乙方货物存在物权或知识产权瑕疵,致使甲方因此受到任何第三方追究时,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关责任和追偿相关损失。17.6甲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乙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乙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或测试代表的身份通知甲方。17.7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质量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质量的要求。第十八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18.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相互谅解,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18.2一方变更业务经办人的,应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18.3本合同的修改应采取书面形式,否则归于无效;18.4本合同项下附件《技术协议书》是属于本合同完整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技术协议书》由甲方使用单位与乙方签订;18.5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8.5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月日起至2024年月日止。第16页共21页(以下无正文,系双方签字页)甲方(合同专用章)乙方(合同专用章)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承办人:开票电话:开票电话:传真: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及电话:传真:户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税号:税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签订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贵州省盘州市签订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贵州省盘州市第17页共21页第四章响应文件贵州盘江煤电多种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创新激光器询比采购项目响应文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18页共21页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第19页共21页三、授权委托书致:贵州盘江建工(多经)公司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报价有效期”结束为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20页共21页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致:贵州盘江建工(多经)公司(供应商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名称:的询比活动,在此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公章)声明时间:年月日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第21页共2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创鑫激光器 创新激光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