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2024)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工程类型
项目类别
招标方式
联系方式

科学城中学扩建工程监理
房屋建筑
服务
公开招标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科学城中学扩建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
JG2024-6793

招标单位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类别
服务

建设单位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督部门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内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备案方式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日程安排

活动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场地

招标公告发布
2024-12-12 0:00:00
2025-01-02 10:00:00

投标登记
2024-12-12 0:00:00
2025-01-02 10:00:00

发放招标文件
2024-12-12 0:00:00
2025-01-02 10:00:00

递交投标文件
2024-12-12 0:00:00
2025-01-02 10:00:00

招标答疑提问
2024-12-12 0:00:00
2024-12-15 10:00:00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2025-01-02 9:45:00
2025-01-02 10:00:00
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一阶段开标
2025-01-02 10:00:00
2025-01-02 11:30:00
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投标文件解密
2025-01-02 10:00:00
2025-01-02 11:00:00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操作

没相对应数据!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
中标单位
状态
操作

没相对应数据!

科学城中学扩建工程监理【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020-440112-83-01-037455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科学城中学扩建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科学城中学扩建工程监理

标段(包)名称
科学城中学扩建工程监理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区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拟对广州科学城中学进行改扩建,新建建筑面积8336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46719平方米,改扩建后总建筑面积为59855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5075.66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21.6米。

招标内容
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预、结算审核、竣工图审核等。

工期(交货期)
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33.46856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有本科或以上的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无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12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月2日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月2日 10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1月2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
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广州市科学城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招标人联系人
涂工
联系电话
020-28068836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号白云大厦16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余工
联系电话
020-83292786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2111641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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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招标文件.pdf
招标公告.pdf
(挂网版)招标公告-科学城中学扩建工程监理.docx
(挂网版)招标文件-科学城中学扩建工程监理.doc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招标人声明.pdf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招标申请函.pdf
(盖章)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于科学城中学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pdf
SL202412030037-20241211154900.GZZB

科学城中学扩建工程监理招标文文件江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纪律和监督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4.附表一:形式评审表5.附表二:资格评审表6.附表三:响应性评审表7.附表四:监理综合评分表8.附表五:总得分汇总表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另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地址:广州市科学城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联系人:涂工电话:020-2806883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号白云大厦16楼联系人:余工电话:020-83292786、158000142621.1.4招标项目名称科学城中学扩建工程监理1.1.5项目建设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1.6项目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施工工期为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按施工进度要求控制。施工工期暂定730个日历天。1.1.8建筑安装工程费详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区财政资金。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监理服务期限详见招标公告。1.3.3质量标准质量控制目标:需达到广州市工程质量奖的标准。注:1、广州市工程质量奖包括:“广州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或“广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或“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五羊杯奖”。2、本工程正式签署合同时,质量标准按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质量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修改:(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删除:(14)-(16)项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年月日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发布,一经在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1、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具体要求: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2、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最高投标限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问。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停止提问。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文件。投标人可直接从交易中心网站“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进入,下载项目的答疑纪要;也可以登录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我是投标人(供应商)”->“我的投标项目”->“答疑纪要”。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发出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形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1、公司简介2、标函承诺书3、项目总监和总监代表任职及驻场承诺书4、项目监理机构配备情况5、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注:以上资料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方法计算3.2.3报价方式投标人自行报价。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133.468565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下浮5%。)。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1)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40.493226万元。a.根据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5981.39万元(最终以区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概算中建安费为准)计算,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为:140.493226万元。b.调整系数: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招标文件第1.3款和合同条款所列招标项目监理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内容为计算投标报价基础。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应已包括但不限于监理设备、劳务、管理、交通、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4)监理费结算按国家发改委、国家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广州开发区相关规定执行,并执行投标浮动幅度值,最终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结算为准。(5)成本警戒价为112.394581万元。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3.3.1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如投标有效期内发生异议或投诉的,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后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1、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不要求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以上内容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依据;2、需提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料,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投标截止近一个月(2024年11月)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本项目资格审查不要求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仅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3.5.4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3.5.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3.5.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A(2)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3.7.3A(3)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应为原件清晰扫描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时,由投标人加盖企业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发布的指引。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取消在招标文件中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需要投标人或个人(法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内容,均需在线下完成签字盖章后原件扫描上传;生成电子投标文件时,由投标人加盖企业电子印章(公章与电子印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相关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发布的指引。4.1.1(A)投标文件加密要求/4.1.1(B)投标文件加密要求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房建市政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人地址:广州市科学城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项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填入开标时间)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4.2.2(A)递交投标文件地点/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A)开标时间和地点/5.1(B)(新增)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5.2(4)(A)开标程序/5.2(B)(新增)开标程序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5.2.4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5.2(B)(新增)开标程序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函为中标价款的10%,具体见合同相关条款。不要求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将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刻入光盘(1份),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光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八、项目总监和总监代表任职及驻场承诺书致(业主)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为加强本工程的监理工作,保证我公司在中标后严格履行与业主签定的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圆满的完成本项工程,我公司及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代表承诺:1.拟派参加项目投标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编号:。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工程全部竣工并通过验收之日(房建项目以联合竣工验收之日)止,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任职条件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以确保本项目顺利办理施工许可及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否则,贵中心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且我方同意依法承担违约责任。2.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工程全部竣工并通过验收之日(房建项目以联合竣工验收之日)止,拟派参加项目投标的项目总监代表(姓名),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编号:,不再担任其他项目的监理工作,如我方拟投入的项目总监代表(姓名)存在在其他项目中担任监理工作的,我方愿意无条件更换符合本项目监理工作所需的监理工程师代表,同时愿意按照监理合同中监理人自行调换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并接受贵中心的处罚。3.作为公司选派的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及总监代表,保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工程全部竣工并通过验收之日(房建项目以联合竣工验收之日)止,自始至终全过程常驻工地现场,代表我公司全面负责本项目现场组织、指挥、管理、协调等工作。并承诺在本项目完成后的合同责任保修期内,根据项目实际保修工作需要也能随时到场负责指挥,安排应做的保修工作。4.除非征得业主的书面批准,否则如果违背以上承诺,我公司及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代表承自愿接受业主给予的批评和处罚,并同意业主就此作为不良纪录进一步上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并接受上述部门给予的通报和相关处罚。5.项目总监身份证扫描件和相片扫描件:,49身份证扫描件相片扫描件6.项目总监代表扫描件和相片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相片扫描件承包人:(盖章)项目总监签名:项目总监代表签名:年月日,50九、项目监理机构配备情况现场组织机构设计合理。项目总监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总监代表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书,现场监理人员的数量和资质满足本招标工程的要求。1、项目监理机构配备情况表2、项目总监简历表3、项目总监代表简历表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511、项目监理机构配备情况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已承担完工工程情况已承担完工工程情况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原服务单位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监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监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监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监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监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监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监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监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监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监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522、项目总监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学历参加工作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编号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编号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编号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编号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编号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编号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533、项目总监代表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学历参加工作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监理工程师资格证编号监理工程师资格证编号监理工程师资格证编号监理工程师资格证编号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54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监理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2.项目监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投标文件一起装订)。,55十、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用途备注,56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参考)致: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的科学城中学扩建工程监理招标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科学城中学扩建工程监理,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57第七章否决性条款一、拒绝受理投标文件的情形1、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登记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二、作无效投标的情形1、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的要求。注:如出现招标文件的其他条款与本章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不一致的,以本章条款为准。,58科学城中学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2招标天: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科学城中学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科学城中学扩建工程已由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关于科学城中学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埔发改投批(2023)1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科学城中学扩建工程监理2.1.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拟对广州科学城中学进行改扩建,新建建筑面积8336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46719平方米,改扩建后总建筑面积为59855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5075.66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21.6米。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2.1.4工程投资额:项目总投资为6923.31万元,其中工程费5981.39万元。2.2招标范围2.2.1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2.2.2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预、结算审核、竣工图审核等。2.2.3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准备阶段: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到工程开工之日;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竣工结算期:从结算送审到财政局终审。2.2.4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133.468565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3.1.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①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1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3.2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有本科或以上的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注:(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3.6投标人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3.7投标人均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2、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3、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选择了登记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即已满足“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的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4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5.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首页-服务指南。5.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T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指定开标室。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5.5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指定开标室。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指引。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发布上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发布的为准。7.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地址:广州市科学城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联系人:涂工电话:020-28068836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号白云大厦16楼联系人:余工电话:020-83292786、15800014262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地址:广州市科学城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联系人:涂工电话:020-28068836注:(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尚未登记注册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依法作出答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当场作出答复,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如实记录。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地址:广州开发区科学城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楼监管电话:020-82112206、020-82116676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日/.科学城中学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科学城中学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科学城中学扩建工程已由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关于科学城中学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埔发改投批〔2023〕1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科学城中学扩建工程监理2.1.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拟对广州科学城中学进行改扩建,新建建筑面积8336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46719平方米,改扩建后总建筑面积为59855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5075.66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21.6米。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2.1.4工程投资额:项目总投资为6923.31万元,其中工程费5981.39万元。2.2招标范围2.2.1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2.2.2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预、结算审核、竣工图审核等。2.2.3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准备阶段: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到工程开工之日;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竣工结算期:从结算送审到财政局终审。2.2.4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133.468565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3.1.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①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3.2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有本科或以上的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注:(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3.6投标人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3.7投标人均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2、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3、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选择了登记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即已满足“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的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4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5.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首页-服务指南。5.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指定开标室。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5.5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指定开标室。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指引。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发布上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发布的为准。7.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地址:广州市科学城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联系人:涂工电话:020-28068836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号白云大厦16楼联系人:余工电话:020-83292786、15800014262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地址:广州市科学城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联系人:涂工电话:020-28068836注:(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尚未登记注册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依法作出答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当场作出答复,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如实记录。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地址:广州开发区科学城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楼监管电话:020-82112206、020-82116676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日

科学城中学扩建工程监理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2月
目 录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纪律和监督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4.附表一:形式评审表
5.附表二:资格评审表
6.附表三:响应性评审表
7.附表四:监理综合评分表
8.附表五:总得分汇总表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卷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第三卷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另册)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科学城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联系人:涂工
电话:020-28068836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号白云大厦16楼
联系人:余工
电话:020-83292786、15800014262

1.1.4
招标项目名称
科学城中学扩建工程监理

1.1.5
项目建设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建设规模
详见招标公告。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施工工期为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按施工进度要求控制。
施工工期暂定730个日历天。

1.1.8
建筑安装工程费
详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详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区财政资金。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1.3.2
监理服务期限
详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
质量控制目标:需达到广州市工程质量奖的标准。
注:1、广州市工程质量奖包括:“广州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或“广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或“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五羊杯奖”。
2、本工程正式签署合同时,质量标准按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质量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修改:(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删除:(14)-(16)项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年月日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发布,一经在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1.12.3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1、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具体要求: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2、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最高投标限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问。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停止提问。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文件。投标人可直接从交易中心网站“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进入,下载项目的答疑纪要;也可以登录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我是投标人(供应商)”->“我的投标项目”->“答疑纪要”。
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发出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发出形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1、公司简介
2、 标函承诺书
3、 项目总监和总监代表任职及驻场承诺书

4、 项目监理机构配备情况
5、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注:以上资料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3
报价方式
投标人自行报价。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133.468565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下浮5%。)。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
(1) 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40.493226万元。
a.根据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5981.39万元(最终以区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概算中建安费为准)计算,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为:140.493226万元。
b.调整系数: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
(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招标文件第1.3款和合同条款所列招标项目监理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内容为计算投标报价基础。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应已包括但不限于监理设备、劳务、管理、交通、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
(4)监理费结算按国家发改委、国家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广州开发区相关规定执行,并执行投标浮动幅度值,最终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结算为准。
(5)成本警戒价为112.394581万元。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3.1
投标有效期
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如投标有效期内发生异议或投诉的,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后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1、 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不要求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以上内容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依据;

2、需提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料,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投标截止近一个月(2024年11月)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本项目资格审查不要求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仅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3.5.4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
/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3.5.6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

3.5.7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3.5.8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A(2)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3.7.3A(3)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3.7.3 (B)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应为原件清晰扫描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时,由投标人加盖企业电子印章。
相关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发布的指引。

3.7.3 (B)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取消在招标文件中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需要投标人或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内容,均需在线下完成签字盖章后原件扫描上传;生成电子投标文件时,由投标人加盖企业电子印章(公章与电子印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相关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发布的指引。

4.1.1(A)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4.1.1(B)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房建市政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人名称: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科学城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项目名称) 监理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填入开标时间)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4.2.2(A)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是,退还时间:

5.1(A)
开标时间和地点
/

5.1(B)
(新增)
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2(4)(A)
开标程序
/

5.2(B)
(新增)
开标程序
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6)开标结束。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5.2.4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公示期限:3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函为中标价款的10%,具体见合同相关条款。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
(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2、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人将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刻入光盘(1份),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光盘。
3、补救方案
(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
(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
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
(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招标失败的情形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拒绝接收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情况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
2、投标人递交的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未在密封处盖章的;
3、投标人代表未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详见本须知后附表。

其他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被查出不符合任职数量规定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投标报价得分评审优惠政策
投标报价得分评审优惠政策:
(1)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
(2)本招标项目评标计算价格分时,对小微企业投标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5%作为其价格分,若原报价己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

(3)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
(4)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本招标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注:(1)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投诉的,被异议、投诉单位需提供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函。

否决性条款
一、拒绝受理投标文件的情形
1、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登记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
二、作无效投标的情形
1、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的要求。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岗位
人员要求
持证上岗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名
按招标公告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名
要求为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

专业监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以上)
不少于2名
建筑工程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1名。
□工民建(建筑、土木)名、☑电气1名、□给排水名、□弱电名、□建筑装饰名、□暖通机电名、□测量名。
专业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或职称证或毕业证中的专业名称(含相近专业)为准;

造价工程师
1名
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安全员
1名
具备安全监理员证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监理员
2名
土建(建筑工程)监理员1人或以上,机电(机电安装工程)监理员1人或以上,具备监理员证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要求专业对口(含相近专业,以岗位证或职称证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或毕业证中的专业为准)

总计
不少于8名

注:1、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投标人所投入人员不满足本要求的则在评分表中相应评分项不得分。中标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身体健康。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截止前一个月(2024年11月)社保缴纳证明。

2、本表所列人员要求只用于综合评分打分的依据,不作为废标否决性条款。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4、香港人士参加投标的,须提供香港测量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测量组别的专业测量师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清晰彩色扫描件。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中标人支付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尚未登记注册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依法作出答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监理报酬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监理大纲;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递交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 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 质性降低。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7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 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 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 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 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 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 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
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应为原件清晰扫描件;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需要投标人或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内容,均需在线下完成签字盖章后原件扫描上传;生成电子投标文件时,由投标人加盖企业电子印章。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 (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 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 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 (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 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项的要 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A)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 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 容,并记录在案;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
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 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委员会在开始评标前,应了解评标专家的职责及守则,认真阅读《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的内容并签名,签字后方可进行评标;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天。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序号
投标人
机器码是否与其它投标人相同
投标文件光盘密封情况
投标报价
(万元)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服务期限
备注
投标人代表签名

本表仅供参考,具体以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为准。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
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
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附件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本项目招标人 :
本人就参与 项目的评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人严格遵守评标场所管理规定,服从评标场所现场管理。本人完全知悉并自愿在评审过程中通过电子手写签名板产生电子形式的签名,并认同由此方式产生的签名与本人手写、电子签名具有同等效力;本人使用该签名所签署的评标(审)材料及内容均为本人充分理解并符合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二、在本项目评标开始前,本人不存在以下需要向招标人提出回避的情形:(一)接收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授意本人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电话、短信、微信等;(二)私下接触本项目投标人;(三)收受本项目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四)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回避情形。
三、本人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不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不透露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不透露对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本项目评标过程中,本人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或者其他人员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
四、评标结束后,如果本项目需要复核或者存在异议的,本人理解招标人将暂缓支付评审酬劳。本人保证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配合招标人进行复核或者异议处理工作,也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项目评审情况进行的调查。如果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将主动改正错误,配合招标人挽回损失。
五、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处理本项目投诉、信访或者举报时,经调查后确认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接受招标人不支付本项目评审酬劳、将本人列入招标人评标专家回避名单等相关处理措施,本人也接受本项目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人进行的处理。
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内容,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声明人:(签名)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的前一~三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总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格式及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机器码
不同投标人机器码相同,视为不合格。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清晰扫描件。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项目(总监)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一致。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监理大纲
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监理承诺
《标函承诺书》、《项目总监和总监代表任职及驻场承诺书》《项目监理机构配备情况》(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串通投标情形
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为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A.资信业绩部分40分
B.监理大纲部分45分
C.投标报价15分
D.其他评分因素: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
投标人总得分=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权重80%+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诚信综合分权重20%。(投标人综合得分为各评委A+B+C的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取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5名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小于或等于5名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4
(1)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A
/
详见本章附表:监理综合评分表

2.2.4
(2)
监理大纲 评分标准B
/
详见本章附表:监理综合评分表

2.2.4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偏差率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计算方法
详见本章附表:监理综合评分表

2.2.4
(4)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企业诚信排名得分
企业的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则以开标当天广州市工程招标行业协会上公布的监理-房建企业60日诚信分为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评审标准

新增3.1.3(3)
初步评审
(3)当本项目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投标人填报的浮动幅度值)与投标人监理报价不一致时,按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投标人填报的浮动幅度值)修正投标人监理报价。

新增3.1.4
初步评审
3.1.4 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详细评审。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名时,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修改3.2.3
详细评审
投标人得分
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综合得分×80%+D×20%

投标人综合得分为各评委A+B+C的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取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的前一~三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总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 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 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 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80%+D×20%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 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 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附表一:形式评审表
形式评审表
编号
投标人名称
评审项目

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格式及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4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5
投标人机器码:
不同投标人机器码相同,视为不合格。

结论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项目名称:
备注:1、“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栏应写“通过”“不通过”。
2、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的打“×”。
3、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即按废标处理。
4、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5、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评委签名: 日期:
附表二:资格评审表
资格评审表
项目名称:
编号
投标人名称
审查项目

1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审查内容: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资质(资质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3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满足本工程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4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5
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6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结论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备注:1、“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栏应写“通过”“不通过”。
2、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的打“×”。
3、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即按废标处理。
4、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5、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评委签名: 日期:
附表三:响应性评审表
响应性评审表
编号
投标人名称
评审项目

1
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项目(总监)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一致。

2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

3
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4
监理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5
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6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见投标函附录

7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标函承诺书》、《项目总监和总监代表任职及驻场承诺书》、《项目监理机构配备情况》(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8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为准)

结论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项目名称:
备注:1、“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栏应写“通过”“不通过”。
2、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的打“×”。
3、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即按废标处理。
4、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5、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评委签名: 日期:
附表四:监理综合评分表
监理综合评分表
项 目
分项
内容
要    求
备注

A、资信业绩(40分)
业绩
(8)
监理业绩(5)
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项目总投资≥6923.31万元【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每项得2.5分,本项最高不超过5分。
联合体业绩的,应能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业绩中承包的业务属于【房屋建筑】业务

获奖监理业绩(3)
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房屋建筑】获得市级或以上奖励每项得3分。最高不超过3分。
联合体业绩的,应能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业绩中承包的业务属于【房屋建筑】业务

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和业绩
(6)
资历
(4)
满足公告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4分,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

业绩
(2)
自2019 年1月至今担任总监完成过质量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的,每项得2分,最高不超过2分。

总监代表(5)
资历
(3)
在满足招标项目专业性质要求上,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5分。

业绩
(2)
2019年1月至今担任总监或总监代表完成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的,每项得 2 分。最高不超过2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监理人员
(10)
资历
(7)
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监理人员所占比例达70%及以上且具有高级职称的监理人员所占比例达40%及以上的,得1分;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监理人员所占比例达90%及以上且具有高级职称的监理人员所占比例达60%及以上的,得3分。
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人员所占比例达40%及以上的得 2分;达50%及以上的得4分。
最高不超过7分。

监理经验(3)
每个专业监理工程师中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经验3年以上的可加1分,最高不超过3分。

拟投入的试验检测仪器等设备(2)
拟投入的试验检测设备及车辆、电脑等办公用品满足本工程监理任务需要的程度设置分值。在完全满足的基础上增加投入的得2分,完全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

管理体系认证(3)
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3 分。

信誉
(6)

企业其他荣誉
(4)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任一年获得过纳税信用评价:
(1)A级纳税人,得4分;

(2)B级纳税人,得2分;

(3)M级纳税人,得1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本项最多得4分,按投标人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得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已完工工程甲方评价(2)
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工【房屋建筑】工程甲方对监理人履行监理合同检查评价情况(提交证明材料须有甲方公章确认,甲方公章不含项目部章、合同章等其他非公章),被评价为优秀或85分以上的,每个项目得1分,最高不超过2分。

B、监理大纲(45分)
监理范围与内容、监理依据与工作目标(1)
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不满足的不得分。

监理机构设置与岗位职责(3)
职能分工及人员安排合理可行,岗位职责明确,满足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要求(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优于最低要求得3分;满足要求得1.5分;不满足不得分;最高不超过3分。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1)
有清晰的工作流程图、工作准则。满足要求得1分;基本满足要求得0.5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最高不超过1分。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18)
质量控制措施(5)
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措施为优得5分;措施为良得3分;措施为一般得1分;无措施不得分;最高不超过5分。

进度控制措施(5)
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措施为优得5分;措施为良得3分;措施为一般得1分;无措施不得分;最高不超过5分。

造价控制措施(4)
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措施为优得4分;措施为良得2分;措施为一般得1分;无措施不得分;最高不超过4分。

安全、环保控制措施(4)
管理措施优得4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无措施不得分。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2)
管理方法合理有效,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得2分;措施不具体得1分;无措施不得分。最高不超过2分。

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3)
协调方法合理、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得3分;基本可行得1.5分;措施不得力不得分。最高不超过 3分。

重点难点监控措施(5)
要求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可操作。优得5分;良得3分;中得1分;差及无措施不得分。最高不超过5分。

合理化建议(4)
具有科学、合理、可行及具体措施的建议并经评委分析论证认同的可得4分;无建议或建议不可行的不得分。最高不超过4 分。

工程验收、移交、保修的管理(3)
管理方法合理有效、有具体措施得3分;一般、措施不具体得1.5分;无管理方法和措施不得分。最高不超过3分。

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的管理(3)
管理方法合理有效、有具体措施得3分;一般、措施不具体得1.5分;无管理的方法和措施不得分。最高不超过3分。

会议制度(2)
建立完善的工地会议制度。满足要求得2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最高不超过2分。

C、投标报价(15分)
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价等于评标参考值时得15分;投标有效投价与评标参考价相比,每上偏 1 %扣1分,每下偏 1 %扣0.5分。

说明:
1、(1)企业监理业绩资料要求:项目总投资规模以政府部门批复或备案的相关文件或合同中注明的项目总投资规模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项目总投资规模为准,如提供了两种或以上,则项目投资以距今时间最接近的为准。
需同时提供政府部门批复或备案的相关文件(若有时)、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的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主体盖章,否则不予以认可)。
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不计分。
(2)人员监理业绩资料要求:人员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需体现相应人员的名字。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的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主体盖章,否则不予以认可)。
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不计分。
2、 国家级奖包含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含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省级或市级奖项是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如为行业协会颁发,需提供其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页)颁发的工程质量类奖项或安全类奖项。同一工程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算。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通报证明材料的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通报发出日期为准。
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不计分。
3、 纳税信用评价:①.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其省级(含直辖市)税务局官网“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上述资料显示的企业全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否则不得分。时间以国家税务总局或其省级(含直辖市)税务局网站纳税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公布的评价年度为准。不满足上述要求或无提交上述资料不得分。②.纳税信用B级纳税人或纳税信用M级纳税人:投标人须提供由税务局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或在税务局官网查询的纳税信用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上述资料显示的企业全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否则不得分。
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不计分。
4、人员:应根据评审要求提供对应的毕业证(如有)、职称证书(如有)、资格证书(如有)或注册证书(如有)(须在投标单位注册或执业,并在有效期内)及社保证明;如证书没显示有效期时间,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清晰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社保证明: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并提供近一个月(2024年11月)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社保缴纳证明清晰扫描件,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相关资料为准,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及返聘证明文件清晰扫描件。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不计分。
5、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同时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年检合格,否则不得分
6、评标基准价: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5名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小于或等于5名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7、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8、投标人综合得分为各评委A+B+C的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取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9、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实施投标报价得分评审优惠政策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附表五:
总得分汇总表
工程名称:
序号
得分

投标单位
综合得分
权重
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
权重
总得分
总得分
排名

1

80%

20%

2

3

4

5





注:1.本表适用于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评标法”评标的项目。
2. 投标人总得分=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权重80%+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诚信综合分权重20%。
评委签名: 日期: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穗开建管监[ ] 号/ /

项目名称:科学城中学扩建工程监理
委托人(甲方):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监理人(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 月 日

签订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第一章 协议书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称委托人)与(以下称监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委托监理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监理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工程总投资:。
(5)工程质量标准:。
二、监理报酬
本合同的监理报酬总额暂定为元,最终结算的监理费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为准。如遇审计部门审计发现本合同结算价款存在超付的情形,委托人有权据实要求监理人返还该部分款项。
三、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专用条款》、《标准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四、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文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排列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
(1)本合同履行期间委托人与监理人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修正文件;
(2)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开发区、黄埔区关于工程的有关文件;
(3)本协议书;
(4)中标通知书;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附件;
(7)本合同标准条款;
(8)本合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属本条第7项内容的除外);
(9)本合同工程监理投标文件(含投标文件澄清等,属本条第7项内容的除外);
(10)委托人关于工程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11)组成本合同的其他文件。
通过上述顺序解释仍无法明确的事项,由委托人与监理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委托人按照公平合理和有利于本合同工程建设的原则作出决定,监理人应无条件执行。
五、本合同自委托人、监理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且本合同工程竣工结算经政府主管部门审定满60日并且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监理人各执一份;副本八份,委托人执五份,监理人执三份。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当合同正本与副本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本为准。
本合同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职称):。
委 托 人: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监 理 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广州科学城创意大厦B2座二、三楼
住 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020-28068800
传 真:

开户 银 行:

开户 银 行:

账 号:
510663
账 号:

签订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签订日期:
第二章 标准条款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合同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与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日零时至第二日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日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日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款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合同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X设施原值十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委托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做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项目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项目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监理人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本施工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电子签名委托书委托人(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36153B,电话:020-83292716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科学城中学扩建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备案活动。被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委托人确认:被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审核和认可,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归委托人承担。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签名,其代理签名的行为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特此委托委托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2024年12月11日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人声明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我单位就科学城中学扩建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二、本项目在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关键事项中,已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在监管过程中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三、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内容相符。四、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都能参与本项目竞争,具有足够的竞争性。五、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我单位未与潜在投标人或利害相关人串通,未直接或者间接向潜在投标人泄露重要技术参数等信息,工作人员不存在收受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六、我单位将严格拒绝存在出让投标资格、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行贿、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少放或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拖欠农民工工资、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投标人一段时间内参与我单位招标项目的投标。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和公开通报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2024年12月11日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现委托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余加竞同志为科学城中学扩建工程监理的招标人授权代表,负责本项目的招标资料确认及招标联系事宜。特此证明!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R春2024年12月11日招标申请函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委托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科学城中学扩建工程监理的招标代理机构。该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目前该招标项目已完成招标前各项准备工作,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招标进行有关报批手续,请给予协助办理为盼。专此函达。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uriF2024年12月11日项目代码:2020-440112-83-01-037455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穗埔发改投批〔2023〕159号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关于科学城中学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区教育局:你单位会建管中心申报的《科学城中学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委员会住房建设交通专业委员会关于广州科学城中学扩建工程建设方案联合评审会会议纪要》(会议纪要〔2023〕318号),原则同意科学城中学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拟对广州科学城中学进行改扩建,新建建筑面积8336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46719,—1—平方米,改扩建后总建筑面积为5985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宿舍楼、提升校园环境和完善校园设施。工程内容包括土建及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室外工程和其他工程等。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8703万元,其中工程费73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09万元,基本预备费414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四、建设管理模式。由科学城中学作为项目业主,区建管中心作为建设业主负责组织实施建设。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六、项目立项编号:20232623002600027。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附件: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12月18日—2—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抄送:区财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审计局、市生态环境黄埔分局、建管中心、招标办。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3年12月18日印发广州开发区,—3—附件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建设项目名称:科学城中学扩建工程事项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事项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不采用招标方式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重要设备重要材料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广东省实施办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应按规定进行招标。该核准意见是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原则核准意见。若改变以上核准招标范围、形式和方式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12月18日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广东省实施办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应按规定进行招标。该核准意见是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原则核准意见。若改变以上核准招标范围、形式和方式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12月18日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广东省实施办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应按规定进行招标。该核准意见是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原则核准意见。若改变以上核准招标范围、形式和方式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12月18日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广东省实施办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应按规定进行招标。该核准意见是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原则核准意见。若改变以上核准招标范围、形式和方式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12月18日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广东省实施办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应按规定进行招标。该核准意见是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原则核准意见。若改变以上核准招标范围、形式和方式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12月18日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广东省实施办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应按规定进行招标。该核准意见是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原则核准意见。若改变以上核准招标范围、形式和方式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12月18日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广东省实施办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应按规定进行招标。该核准意见是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原则核准意见。若改变以上核准招标范围、形式和方式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12月18日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广东省实施办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应按规定进行招标。该核准意见是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原则核准意见。若改变以上核准招标范围、形式和方式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12月18日备注:备注:备注:备注:备注:备注:备注:备注:—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扩建工程监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