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石膏粉综合利用 脱硫石膏粉综合利招标公告(抚州市临川区城市管理局2024)



项目业主名称:

抚州市临川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项目名称:

年产20万吨脱硫石膏粉综合利用项目(办公楼、丁类生成车间、门卫)项目第三方房地产资产评估

是否投资审批项目: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采购项目编码:

3610026724259762412120242

项目规模:

投资额(¥4,500,000元)

服务类型:

房地产评估

服务时限:

10

金额说明:

参照临财字〔2019〕49号文件及《临川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计费标准进行适当下浮,最终以临川区相关部门审定金额为准。

服务内容:

年产20万吨脱硫石膏粉综合利用项目(办公楼、丁类生成车间、门卫)项目第三方房地产资产评估公司进行评估

洽谈时间:

3(个工作日)

签订合同时间:

15(个工作日)

合同备案时间:

5(个工作日)

资质要求:

符合相关资质要求

选取中介方式:

邀请直选+竞价

直购企业:

江西三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江西天平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江西达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截止报名时间:

2024-12-16 14:00:00

公开选取中介地址:

线上选取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

2024-12-16 14:00:00

附件下载:
立案审批表。,.pdf

中介机构要求….pdf

.立案审批表临城立(2024)第29号案件来源移交移交移交移交案由年产20万吨脱硫石膏粉综合利用项目(办公楼、丁类生成车间、门卫)项目未按照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年产20万吨脱硫石膏粉综合利用项目(办公楼、丁类生成车间、门卫)项目未按照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年产20万吨脱硫石膏粉综合利用项目(办公楼、丁类生成车间、门卫)项目未按照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年产20万吨脱硫石膏粉综合利用项目(办公楼、丁类生成车间、门卫)项目未按照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当事人姓名(名称)江西绿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徐志刚当事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0333003314U9136100333003314U当事人住址(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东馆镇桥下村五组电话18179401288案情及立案理由江西绿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年产20万吨脱硫石膏粉综合利用项目(办公楼、丁类生成车间、门卫)项目位于临川区东馆镇桥下村五组,总用地面积19402.4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该项目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总建筑面积11799.38平方米,方案审批计容建筑面积21425.94平方米。2024年5月经现场验收核实“办公楼、丁类生成车间、门卫”项目实测总建筑面积15183.47平方米,其中实测计容建筑面积28164.47平方米,该项目存在超许可建筑面积、超批准计容面积。超许可建筑面积3384.09平方米,超批准计容建筑面积6738.53平方米(为生产车间扩大建设和办公楼多建)。江西绿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应予立案。江西绿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年产20万吨脱硫石膏粉综合利用项目(办公楼、丁类生成车间、门卫)项目位于临川区东馆镇桥下村五组,总用地面积19402.4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该项目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总建筑面积11799.38平方米,方案审批计容建筑面积21425.94平方米。2024年5月经现场验收核实“办公楼、丁类生成车间、门卫”项目实测总建筑面积15183.47平方米,其中实测计容建筑面积28164.47平方米,该项目存在超许可建筑面积、超批准计容面积。超许可建筑面积3384.09平方米,超批准计容建筑面积6738.53平方米(为生产车间扩大建设和办公楼多建)。江西绿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应予立案。江西绿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年产20万吨脱硫石膏粉综合利用项目(办公楼、丁类生成车间、门卫)项目位于临川区东馆镇桥下村五组,总用地面积19402.4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该项目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总建筑面积11799.38平方米,方案审批计容建筑面积21425.94平方米。2024年5月经现场验收核实“办公楼、丁类生成车间、门卫”项目实测总建筑面积15183.47平方米,其中实测计容建筑面积28164.47平方米,该项目存在超许可建筑面积、超批准计容面积。超许可建筑面积3384.09平方米,超批准计容建筑面积6738.53平方米(为生产车间扩大建设和办公楼多建)。江西绿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应予立案。江西绿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年产20万吨脱硫石膏粉综合利用项目(办公楼、丁类生成车间、门卫)项目位于临川区东馆镇桥下村五组,总用地面积19402.4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该项目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总建筑面积11799.38平方米,方案审批计容建筑面积21425.94平方米。2024年5月经现场验收核实“办公楼、丁类生成车间、门卫”项目实测总建筑面积15183.47平方米,其中实测计容建筑面积28164.47平方米,该项目存在超许可建筑面积、超批准计容面积。超许可建筑面积3384.09平方米,超批准计容建筑面积6738.53平方米(为生产车间扩大建设和办公楼多建)。江西绿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应予立案。承办人意见签名:_执法证号:1411019904小执法证号:14110199069202年11月26日签名:_执法证号:1411019904小执法证号:14110199069202年11月26日签名:_执法证号:1411019904小执法证号:14110199069202年11月26日签名:_执法证号:1411019904小执法证号:14110199069202年11月26日承办机构意见签名:A202年止月26日签名:A202年止月26日签名:A202年止月26日签名:A202年止月26日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y0签名22年11y0签名22年11y0签名22年11y0签名22年11.·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中介机构要求根据行业服务成果备案要求,中介机构需达到行业规范的条件要求(每个专业不少于3名具备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抚州市临川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11月15日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脱硫石膏粉综合利用 脱硫石膏粉综合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