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处理药剂 聚合氯化铝 固体氧化铝招标公告(重庆生物城柏欧智慧水务科技有限公司2024)



生物城水务公司水处理药剂大宗采购(第二次)

投标邀请书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生物城柏欧智慧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生物城水务公司水处理药剂大宗采购(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中标人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生物城水务公司水处理药剂大宗采购(第二次)
267.1500
1
工业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采购预算267.1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附件、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具体详见交易中心当天开标大厅电子显示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2日北京时间10:30
(五)开标时间:2025年1月2日北京时间10:30
(六)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保证金。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生物城柏欧智慧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23-86953699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重庆国际生物城科技孵化楼
 
(二)采购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8723192657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覃家岗街道梨树湾工业园7号工业设计产业城A区

招标文件-生物城水务公司水处理药剂大宗采购(第二次).docx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生物城水务公司水处理药剂大宗采购(第二次)采购人:重庆生物城柏欧智慧水务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人资格条件-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五、投标保证金-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七、投标有关规定-4-八、联系方式-5-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6-一、项目基本情况:-6-二、药剂清单如下:-6-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1-一、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11-二、售后服务-11-三、报价要求-11-四、付款方式-12-五、履约保证金-12-六、知识产权-12-七、包装及储存运输要求-12-八、其他-13-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4-一、评标程序-14-二、评标办法-16-三、无效投标条款-16-四、废标条款-17-第五篇投标人须知-18-一、投标人-18-二、招标文件-18-三、投标文件-19-四、开标-21-五、评标-21-六、定标-21-七、中标-22-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2-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3-十、交易服务费-23-十一、签订合同-23-十二、项目验收-24-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25-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要求-28-一、经济部分-29-二、技术部分-31-三、商务部分-33-四、资格条件及其他-36-五、其他资料-41-第一篇投标邀请书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生物城柏欧智慧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生物城水务公司水处理药剂大宗采购(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生物城水务公司水处理药剂大宗采购(第二次)267.15001工业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采购预算267.15万元。三、投标人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篇)。(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附件、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三)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具体详见交易中心当天开标大厅电子显示屏)。(四)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2日北京时间10:30(五)开标时间:2025年1月2日北京时间10:30(六)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保证金。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生物城柏欧智慧水务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3-86953699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重庆国际生物城科技孵化楼(二)采购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8723192657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覃家岗街道梨树湾工业园7号工业设计产业城A区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聚合氯化铝120吨、次氯酸钠120吨、柠檬酸60吨、葡萄糖100吨、复合性碳源(醇类)120吨、聚合硫酸铁80吨、聚丙烯酰胺(进口)10吨、尿素4吨、磷酸二氢钾2吨、聚氯化铝170吨、氯酸钠40吨(均需达到国标及我司使用标准)。二、药剂清单如下:序号名称数量(吨)参数要求备注1聚合氯化铝1201.本次采购药品必须是生活饮用水专用的聚合氯化铝。2.本次采购的药品为固体的聚合氯化铝。3.本次采购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GB 15892—2020的标准。详细指标如下:药品状态:固体氧化铝(Al2O3)的质量分数/%: ≥ 29.0盐基度/%: 45.0—90.0密度(20℃)/(g/cm3): ≥ —不溶物的质量分数/%: ≤ 0.1pH值(10g/L水溶液): 3.5—5.0砷(As)的质量分数/%: ≤ 0.0001铅(Pb)的质量分数/%: ≤ 0.0005镉(Cd)的质量分数/%: ≤ 0.0001汞(Hg)的质量分数/%: ≤ 0.00001铬(Cr)的质量分数/%: ≤ 0.0005铁(Fe)的质量分数/%: ≤ 0.24.聚合氯化铝药剂该投标产品需提供生产企业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污水厂用2次氯酸钠1201.本次采购药品必须适用污水处理、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2.本次采购的药品为液体的次氯酸钠。3.本次采购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 19106-2013的标准。详细指标如下:药品状态:液体有效氯(以Cl计)ω1/%:≥ 10.0游离碱(以NaOH计)ω2/%: 0.1~1.0铁(Fe)ω3 /%:≤ 0.005重金属(以Pb计)ω4 /%:≤ 0.001砷(As)ω5/%:≤ 0.0001污水厂用3柠檬酸601.本次采购药品必须适用污水处理、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2.本次采购的药品为固体的食品级柠檬酸。3.本次采购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GB 1886.235-2016的标准。本次采购的药品详细指标如下:药品状态:固体柠檬酸含量ω1/%: 99.5~100.5水分ω2/%: 7.5~9.0易炭化物: ≤ 1.0硫酸灰分ω3/%: ≤ 0.05硫酸盐ω4/%: ≤ 0.015氯化物ω5/%: ≤ 0.005草酸盐ω6/%: ≤ 0.01钙盐ω7/%: ≤ 0.02铅(Pb)/(mg/kg: ≤ 0.5总砷(以As计)/(mg/kg): ≤ 1.0污水厂用4葡萄糖1001.本次采购药品必须适用污水处理、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2.本次采购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GB/T 20880-2018的标准。3.本次采购的药品为固体的葡萄糖。本次采购的药品详细指标如下:药品状态:固体葡萄糖含量/%: ≥ 99.5硫酸灰分/%: ≤ 0.25PH(无量纲): 4.0~6.5氯化物/%: ≤ 0.01水分 /%: ≤ 10比旋光度/°: 52~53.5污水厂用5复合性碳源(醇类)1201.本次采购药品必须适用污水处理、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2.本次采购的药品为液体的碳源补充剂。3.本次采购的药品详细指标如下:药品状态:液体化学需氧量(COD)mg/L:≥ 60万BOD5 /CODcr:≥ 0.55总磷(TP) mg/L:≤ 60总氮(TN) mg/L:≤ 200PH(无量纲):4.0-9.0砷(As)的质量分数/%:≤ 0.0005铅(Pb)的质量分数/%:≤ 0.0005镉(Cd)的质量分数/%:≤ 0.0002汞(Hg)的质量分数/%: ≤ 0.00002铬(Cr)的质量分数/%: ≤ 0.0005污水厂用6聚合硫酸铁801.本次采购药品必须是生活饮用水专用的聚合硫酸铁。2.本次采购的药品为固体的聚合硫酸铁。3.本次采购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GB 14591-2006的标准。详细指标如下:药品状态:固体密度/g/cm3(20℃)): ≥ —全铁的质量分数/%:≥ 19.0还原性物质(以Fe2+计)的质量分数/%: ≤ 0.15盐基度/%: 8.0—16.0不溶物的质量分数/%: ≤ 0.5pH值(1%水溶液): 2.0—3.0镉(Cd)的质量分数/%: ≤ 0.0002汞(Hg)的质量分数/%: ≤ 0.00001铬(Cr)的质量分数/%: ≤ 0.0005砷(As)的质量分数/%: ≤ 0.0002铅(Pb)的质量分数/%: ≤ 0.001污水厂用7聚丙烯酰胺(进口)101.本次采购的药品为固体的聚丙烯酰胺(进口)。2.本次采购的药品必须符合Q/321283GJQ01-2017的标准。详细指标如下:药品状态:固体产品型号:FLOPAM FO 4290 SSH固含量/%:≥ 90.0残余丙烯酰胺含量(ppm):< 1000不溶物/%: ≤ 2.00UL粘度(cps): 4.20-4.80污水厂用8尿素41.本次采购药品必须适用污水处理、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2.本次采购的药品为固体的尿素。3.本次采购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 2440-2017的标准。详细指标如下:药品状态:固体总氮(N)的质量分数/%: ≥ 46.4缩二脲的质量分数/%: ≤ 0.5水分/%: ≤ 0.3铁(以Fe计)的质量分数/%: ≤ 0.0005碱度(以NH3的质量分数计)/%: ≤ 0.01硫酸盐(以SO42-计)的质量分数/%: ≤ 0.005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 ≤0.005污水厂用9磷酸二氢钾21.本次采购药品必须适用污水处理、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2.本次采购的药品为固体的食品级磷酸二氢钾。3.本次采购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GB 25560-2010的标准。本次采购的药品详细指标如下:药品状态:固体磷酸二氢钾(KH2PO4)(以干基计)/%: ≥ 98.0水不溶物/%: ≤ 0.2砷(As)/(mg/kg): ≤ 3重金属(以Pb计)/(mg/kg): ≤ 10铅(Pb)/(mg/kg): ≤ 2氟化物(以F计)/(mg/kg): ≤ 10pH(10g/L溶液): 4.2-4.7干燥减量/%: ≤ 1.0污水厂用10聚氯化铝170执行标准:《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GB 15892-2020 形状:固体 氧化铝(Al2O3)的质量分数/%:≥29 盐基度/%:45~90 不溶物的质量分数/%:≤0.1 pH值(10g/L水溶液):3.5~5.0 铁(Fe)的质量分数/%:≤0.2 砷(As)的质量分数/%:≤0.0001 铅(Pb)的质量分数/%:≤0.0005 镉(Cd)的质量分数/%:≤0.0001 汞(Hg)的质量分数/%:≤0.00001 铬(Cr)的质量分数/%:≤0.0005 水厂用11氯酸钠40执行标准:《工业氯酸钠》GB 1618-2018 形状:固体,Ⅰ型,一等品 氯酸钠(NaClO3)(以干基计)的质量分数/%:≥99 水分质量分数/%:≤0.3 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0.02 氯化物(以Cl计)的质量分数/%:≤0.2 硫酸盐(以SO4计)的质量分数/%:≤0.1 铬酸盐(CrO4)的质量分数/%:≤0.01 铁(Fe)的质量分数/%:≤0.05 水厂用注:1.药品必须按采购人要求送货到指定的地点,并按规定进行堆码,提供CMA第三方检验报告和每批次产品出厂质量检验报告,且在有效期内。2.以上表格中若有国家新标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按新标准提供的相关资料,均符合要求。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一、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成交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成交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成交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资料齐全。4.成交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5.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人交付的产品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6.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二、售后服务投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咨询、现场响应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投标人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售后服务人员;投标人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售后服务方案。三、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费用包干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设备费、装卸费、搬运、运输、储存、包装费、保管费、通行费、安全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售后服务费等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四、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成交人按采购人需求量进行送货,采购人每三个月按实际送货数量与成交人进行结算。采购人收到成交人提供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人当次结算货款,未收到发票的采购人有权不予付款。五、履约保证金(一)合同签订时,成交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收款单位名称:重庆生物城柏欧智慧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收款单位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巴南木洞支行收款单位账号:31100701040003271(二)若合同履约期间内未发生质量问题及其他重大问题的,合同到期30日内无息退回。若合同履约期间内发生质量问题及其他重大问题的,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六、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七、包装及储存运输要求(一)货物包装应当适合药品质量要求,方便储存、运输和使用,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投标人需提供氯酸钠产品的存储和运输合法证明。证明材料为自建危化品库房产权证或危化品库房租赁合同并提供氯酸钠存储库房合法证明,提供氯酸钠危险化学品专用车的车辆行驶证及与行驶证相对应的车辆照片。八、其他(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评标程序(一)本项目评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二)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环节。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注: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等非营利性机构投标提供有效的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投标方案只能有一个投标方案。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第二篇”中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第三篇”中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三)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四)评审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二、评标办法(一)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二)评标委员会将依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对技术需求和商务需求均能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以上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对其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八)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的;(九)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需求、项目商务需求、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2)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保证金。(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中标结果公示。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澄清与答复、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澄清与答复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提出形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指定位置匿名提出需要招标人澄清的疑问。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对提出的,视为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答疑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修改或对疑问作答的,将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指定位置公布。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三)质疑答复时限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应及时向采购人通报有关情况。相关答复内容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在五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四)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收到质疑答复后五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投诉受理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采购相关当事人。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为18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由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十、交易服务费(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由中标人按规定全额缴纳(含采购人部分)。投标人将该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但不单列。(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十一、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原则上应按照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签订,不得修改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也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双方自行拟定。(四)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十二、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采购购销合同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履约保证金:六、付款方式:(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八、其他约定事项:1.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一、经济部分(一)开标一览表(二)报价明细表二、技术部分(一)技术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投标函(二)商务响应偏离表(三)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经济部分(一)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单位:元产品名称品牌及产地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合计.....合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投标人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二、技术部分(一)技术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招标采购需求投标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本表可扩展。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5.若“响应情况”栏中仅填写“无偏离”或“有偏离”等内容而未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该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人的资格,仅保留其合格投标人的身份。(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投标函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招标采购需求投标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本表可扩展。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5.若“响应情况”栏中仅填写“无偏离”或“有偏离”等内容而未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该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人的资格,仅保留其合格投标人的身份。(三)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报价、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若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处理药剂 聚合氯化铝 固体氧化铝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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