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招标公告(长春工程学院2024)
根据省财政厅《吉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吉财资〔2022〕1188号)、《省属高校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补充规定》(吉财国资〔2018〕487号)等文件规定。 经学校常委会研究决定拟对学校1766台(件),总计账面价值:1777683元已经损坏且无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及家具类等资产作报废处理,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与国有资产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0431-80578263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8日。
附件:拟报废资产清单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2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固定资产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