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创科微波消融系统 微波消融系统招标公告(泰安市中心医院2024)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肿瘤微创科微波消融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君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委托,就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肿瘤微创科微波消融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择优选定成交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LC-10 项目名称: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肿瘤微创科微波消融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设备5万元、耗材预算金额5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所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②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7号)的规定提供所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 4、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24年12月10日起至2024年12月16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君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市迎胜东路19号天外上璟G2-526室) 3.磋商文件售价:0元。 4.获取方式:来人领取,领取时须携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证件的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君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候。 注:获取磋商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或合格,供应商资格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 线下成功报名后,供应商需在爱惠网(进入官网(https://www.zhwlsys.com/)注册账户(选择无需审核模式),经提交相应材料开通账号。待响应文件制作完毕后将加盖公章扫描件上传至爱惠网(进入官网(https://www.zhwlsys.com/),操作流程详见磋商文件最后。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8:30; 2.递交响应文件和报价地点:泰安市中心医院(龙潭路24号行政教科研中心)北楼三楼306会议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在爱惠网(www.zhwlsys.com)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0日8:30 地点:泰安市中心医院(龙潭路24号行政教科研中心)北楼三楼306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泰安市中心医院(https://www.taishanyy.com/)网站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38-629832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君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迎胜东路19号天外上璟G2-526室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 系 电 话:0538-6367111 九、监督机构 泰安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科。
2024-JLC-10微波消融系统采购项目磋商文件.doc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肿瘤微创科微波消融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2024-JLC-10采购人: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君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日期:2024年1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一、说明10二、磋商文件12三、响应文件编制13四、响应文件递交17五、磋商会议仪式、磋商与评审17六、询问和质疑23七、授予合同25八、解释权25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7一、相关要求27二、评审办法27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30第五章项目商务要求30一、交货期39二、交货地点39三、验收39四、质量保证期39第六章项目技术要求40一、项目说明40二、产品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40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42一、报价部分43二、商务部分47三、技术部分57四、资格证明文件(参考)61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肿瘤微创科微波消融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山东君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委托,就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肿瘤微创科微波消融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择优选定成交人。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4-JLC-10项目名称: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肿瘤微创科微波消融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设备5万元、耗材预算金额5000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所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②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提供所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4、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及售价1.时间:2024年12月10日起至2024年12月16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东君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市迎胜东路19号天外上璟G2-526室)3.磋商文件售价:0元。4.获取方式:来人领取,领取时须携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证件的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君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候。注:获取磋商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或合格,供应商资格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5.线下成功报名后,供应商需在爱惠网(进入官网(https://www.zhwlsys.com/)注册账户(选择无需审核模式),经提交相应材料开通账号。待响应文件制作完毕后将加盖公章扫描件上传至爱惠网(进入官网(https://www.zhwlsys.com/),操作流程详见磋商文件最后。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8:30;2.递交响应文件和报价地点:泰安市中心医院(龙潭路24号行政教科研中心)北楼三楼306会议室;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在爱惠网(www.zhwlsys.com)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五、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0日8:30地点:泰安市中心医院(龙潭路24号行政教科研中心)北楼三楼306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泰安市中心医院(https://www.taishanyy.com/)网站同时发布。八、联系方式采购人: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38-629832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君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泰安市迎胜东路19号天外上璟G2-526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38-6367111九、监督机构泰安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科。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前附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人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君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肿瘤微创科微波消融系统采购项目4项目内容微波消融系统采购5控制价本项目控制价:设备5万元、耗材预算金额5000元。首轮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6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7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符合资格条件的下列材料(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财务会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承诺函或证明材料。(5)近三年内(本项目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其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对供应商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对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其报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报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于查询到的供应商失信行为事由、处理机关名称及处理日期、处理有效期间等,以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并承诺查询记录仅用于本次采购活动过程中,不用于其他目的。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如实记录查询情况。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报价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的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8)所报设备(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的: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7号)的规定提供所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9)供应商依法按要求获取了磋商文件。(10)供应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未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8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9提出磋商文件答疑时间报价截止时间5日前。10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5日前。11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自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12投标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3投标保证金不缴纳14报价范围含税全包价,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1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不允许。16响应文件电子 版内容:同纸质响应文件;份数:1份;格式:PDF、DOC或XLS等;介质:U盘;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盖章电子版响应文件同时网上递交,网址:www.zhwlsys.com。17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18响应文件装订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应按照响应文件组成的顺序分别胶装成册,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响应文件建议双面打印,每页均应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19响应文件份数纸质响应文件6份,其中正本1份和副本5份;电子版响应文件份数:1份(介质为USB接口的移动存储设备,格式:PDF、DOC或XLS等);电子版内容应包含响应文件的全部商务、报价、技术内容及技术资料(正本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后的全本扫描件),其中有英文资料的还应提供中、英文对照文本。供应商投多个包的,可将多个包的电子版合并至一份电子移动存储设备递交。首轮报价一览表一式3份单独密封。20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递交时间:2024年12月20日8时00分-8时30分。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8时30分。地址:泰安市中心医院(龙潭路24号行政教科研中心)北楼三楼306会议室21响应文件是否退还不退还。22磋商时间、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3唱标后,各供应商将响应文件内首轮报价一览表、设备首轮报价明细表、耗材报价一览表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jlgcxm@163.com 。 24磋商小组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25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成员根据第三章“评分办法”进行打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各供应商进行排序,提出书面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6报价轮次磋商实行 二 轮报价法,第 二 轮报价为最终报价27成交供应商确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28付款方式设备:货到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国家认可的全额发票后,甲方付总款的90%,无任何质量问题和争议纠纷的,剩余款项10%,甲方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无息付清;如乙方未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29监督泰安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科30标的物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1采购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和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标准的60%,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缴纳时间:供应商应自本项目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内按上述收费标准缴纳至代理机构,未按规定缴纳该费用的成交供应商中标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作出处理。3、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人:山东君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金山路支行账号:239044546496联系电话:0538-6367111注:缴纳时须注明“ 项目名称 代理服务费”字样。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开具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成交人主动联系代理公司开具发票,逾期后果自负。32解释权本项目参照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33其他1、本项目非单一产品采购的各包,核心产品已在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列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属投报相同品牌产品,按下列规定处理: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报价的,按一家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报价低的原则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33其他2、磋商文件各章节中,有加粗的文字,表示是重要的内容,应引起供应商的注意。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将在签订合同时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提供明确的优惠措施。本文件中涉及的“单位公章”、“单位章”、“公章”“盖章”处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 如供应商为自然人,上述关于印章的约定均指参与项目的该自然人签名。33其他3、供应商应派熟知本项目的人员出席磋商会议,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会要求供应商代表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一、说明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2、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代理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本次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指磋商小组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事宜分别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5、本磋商文件所称货物,是指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肿瘤微创科微波消融系统采购项目。6、合格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费用。8、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耗材材料证件资料要求国产材料:1、报价一览表2、经营公司 联系方式(包括公司全称、电话、传真、E-mail;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开户行、账号;业务员姓名、手机号码)3、经营公司 对 业务员 授权书4、业务员 身份证 复印件经营公司 营业执照5、经营公司 经营许可证6、医疗器械 注册证(超出有效期的,必须附有《医疗器械注册重新受理通知书》)7、医疗器械 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8、生产厂家 营业执照9、生产厂家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10、生产厂家 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11、生产厂家 其他资料(CCC认证/ISO9000认证/检验报告等)12、生产厂家 对 经营公司 授权书13、产品宣传彩页进口材料:1、报价一览表2、经营公司 联系方式(包括公司全称、电话、传真、E-mail;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开户行、账号;业务员姓名、手机号码)3、经营公司 对 业务员 授权书4、业务员 身份证 复印件5、经营公司 营业执照6、经营公司 经营许可证7、医疗器械 注册证(超出有效期的,必须附有《医疗器械注册重新受理通知书》)8、医疗器械 产品注册登记表9、其他资料(CCC认证/ISO9000认证/检验报告等)10、国外生产厂家 对 中国代理公司 授权书11、中国代理公司 营业执照12、中国代理公司 经营许可证13、中国代理公司 对 经营公司 授权书14、产品宣传彩页备注:开标时必须提供耗材样品,将样品提前贴好标签,注明单位名称,评标样品不退。2.1.二、磋商文件2.1.1.1、磋商文件的构成本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按本磋商文件要求发出的澄清、答疑和修改组成。2.1.2.2、磋商文件的答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应于前附表所述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到代理机构。在前附表所述时间之前,代理机构将视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表明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须在收到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后24小时内书面回复。2.1.3.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3.1供应商获得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三日内,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sdjlgcxm@163.com,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有义务对磋商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所有条款。3.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五日前,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澄清或者修改问题的来源。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是在磋商文件规定范围内对磋商文件中表述不清部分进行进一步阐述或者描述,不得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者改动。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已构成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磋商或者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3.4供应商须在收到代理机构的澄清、修改或变更后48小时内书面回执。供应商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2.1.4.4、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4.1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网上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日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4.2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较多时,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或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采购人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以给予供应商充足的时间编制响应文件。2.2.三、响应文件编制2.2.1.1、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1.1供应商和代理机构就采购过程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均使用中文。1.2除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2.2.2、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下列部分组成,但不限于以下部分:2.1报价部分(1)首轮报价一览表;(2)首轮报价明细表;(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2.2商务部分(1)采购诚信承诺书;(2)报价函;(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4)商务响应一览表;(5)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附相关证明材料;(6)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2.3技术部分(1)供货清单及技术响应一览表;(2)主要技术数据的详细描述;(3)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可以是制造商白皮书或对外公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者制造商的其他证明材料。若制造商的证明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需提供全文,如为英文,应提供中英文对照版)(4)货物(设备)配置明细表(如需);(5)实施方案(含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情况);(6)技术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料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的货物相关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2.4资格证明文件(1)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其他相关证明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可将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证明部分顺序胶装装订,并自正文首页开始编制连续页码。页数较多时,可以分册装订。磋商文件中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可自拟格式。2.2.3.3、报价3.1报价的范围: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3.2供应商限报一种方案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方案。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货物(设备)及附件备件费、包装费、运输费、卸车费、保管费、安装费、检验费、验收费、及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利润、税金、以及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及其它相关费用等全部费用。3.3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否则报价无效。3.4单独密封的首轮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正本不符,以首轮报价一览表为准,但首轮报价一览表有明显文字错误的除外。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供应商所报同一个包中,两个或以上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视为投报多个方案,除非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规定接受备选方案外,均按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处理。3.5供应商的报价(包括首轮报价、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认定和处理。。3.6供应商的成交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无效。2.2.4.4、响应文件编写(1)响应文件应按“响应文件组成”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复印。(3)首次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4)供应商须如实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如实提供其技术指标,如必要,应说明其测试条件和测试方法并提供原厂技术资料(DataSheet)并盖章,作为最终认定证据。供应商不得复制粘贴磋商文件中参数及要求作为其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否则,磋商小组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认定。(5)供应商应提供设备的详细说明或其他证明材料。(6)若响应文件中供应商针对商务、技术响应表的响应情况与制造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相符,有可能导致其技术响应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小组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认定。(7)供应商提供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如有关货物/服务的技术部分)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或中英文对照,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若供应商的中文翻译本与英文版明显不符的,则磋商小组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认定。(8)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2.2.5.5、响应文件的签署5.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处,签字的不得由他人代签,否则其投标无效。5.2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其投标无效。5.3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否则其报价无效。2.2.6.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6.1供应商应准备的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6.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2.2.7.7、响应文件的时间单位、有效期7.1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7.2★本项目报价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函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按无效报价处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2.3.四、响应文件递交2.3.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1.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供应商代表必须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接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1.3如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则按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3.2.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要求补充、修改、替代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4.五、磋商会议仪式、磋商与评审2.4.1.1、磋商会议仪式1.1本项目举行磋商会议的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会议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代表参加。未参加磋商会议的,视同为默认磋商会议结果。1.2磋商会议过程中,供应商代表、监督人共同对首次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现场宣布检查结果。供应商代表认为某个或者某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面提出,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作出判断。经确认无异议的,相关各方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按照上述规定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再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3首次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检查确认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签到顺序拆封响应文件。1.4唱价员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签到顺序将宣读首轮报价一览表的内容,供应商授权代表对公开唱价记录现场签字确认。供应商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场给予答复,并记录,供应商代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签字确认。2.4.2.2、磋商小组2.1磋商小组的组成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三人或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2.3磋商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4磋商小组的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解释或澄清响应文件;(3)编写评审报告,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4)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5磋商小组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4)发现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5)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独立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6)编写并审定评审报告;(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9)配合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2.6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2.4.3.3、评审原则“客观、公正、审慎”为本次评审的基本原则,评审小组将按照这一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审过程中遵守以下原则:3.1客观性原则;评审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据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3.2公正性原则;评审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按统一方法、同一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并对响应文件的各项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进行评审。3.3审慎性原则:评审小组独立对响应文件进行审阅,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审慎评审。评审小组的评审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审小组成员对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4.4.4、初步评审4.1初步评审是对响应文件的资格和符合性进行审查。4.2在评审活动开始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4.3磋商会议仪式后,磋商小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4.4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而没有重大偏离。★4.5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磋商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报价处理。(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在首次响应文件中,未响应标注有“★”或“☆”的,在磋商过程中不会实质性变动的条款;(3)首轮报价、最后报价中的任一轮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4)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6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7被磋商小组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报价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4.8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报价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9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属于串通报价、被视为串通报价、以他人名义报价、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各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无效。4.10磋商小组通过上述评审,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进一步的磋商和谈判且具有再次报价的机会。经初步评审后,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继续评审。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除外。2.4.5.5、磋商5.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初步评审的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合格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5.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5.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5.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5.5本项目磋商实行二轮报价法,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供应商的公开唱价为第一轮报价(即首轮报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确定其为无效报价。本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5.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5.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应以书面方式提交,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予以退还。2.4.6.6、综合评审在最后报价提交后,磋商小组将对已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按本竞争性磋商磋商文件“评分办法”中的评分细则,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打分,提出评审报告,按评审最后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4.7.7、报价不一致时的修正和处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2.4.8.8、响应文件的澄清8.1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询问。供应商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和说明,但澄清和说明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澄清和说明的内容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磋商小组可以视为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报价。8.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采购人也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承诺给予采购人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2.4.9.9.采购项目终止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本项目将予以终止:1)至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经评审,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除外;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5)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2.4.10.★10.串通报价供应商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的串通报价或影响采购的违法行为,其报价无效,采购人或磋商小组将书面报告相关部门,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供应商应予以赔偿。2.4.11.11.成交公告11.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11.2成交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以及评审专家名单。1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成交公告或者发布成交公告后不签发成交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11.4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5.六、询问和质疑1、供应商认为本磋商文件的条款,或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或采购合同草案条款内容表述不明确的,可以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联系人、联系方式以电话或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联系方式相关内容、“供应商须知附表”中载明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5、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6、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7、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8、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督管理部门投诉。跨区域联合采购项目的投诉,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相同的,由磋商文件事先约定的相关部门负责处理,事先未约定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相关部门负责处理;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不同的,由预算级次最高的相关部门负责处理。2.6.七、授予合同2.6.1.1、成交通知书1.1在发布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1.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6.2.2签订合同2.1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双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2.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依法确定排名紧随其后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八、解释权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磋商文件未做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3.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1.一、相关要求1、“同类项目”是指供应商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货物,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供应商,以相同或者类同部分的货物合同金额为准。2、当供应商未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技术文件评审中的响应情况得0分。二、评审办法1、本项目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依据各供应商响应文件,对其商务、技术、价格、服务等各项因素进行评价并按评分细则进行打分。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2、磋商小组按各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上述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确定。3、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3.1评分因素以及分值评分因素价格部分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总分值分值4039211003.2价格部分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报价(设备)1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价格最低的报价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报价×10%×100,高于或等于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耗材)3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价格最低的报价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30%×100,高于或等于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3.3技术文件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技术文件 产品技术响 应24全部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得满分,每有一条(本表述“一条”并非指每一条款序号,应为每一条参数)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注:供应商须提供所报产品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或检测报告复印件等作为技术证明文件佐证材料,否则磋商小组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为负偏离。技术文件 实施方案1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包括①供货组织方案、②产品安装和调试方案、③项目人员配备、④实施进度计划、⑤质量保障措施)。方案内容完整、描述清晰全面、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得满分15分,缺一项扣3分,每有一处瑕疵扣1分,扣完为止。说明:缺一项,指缺少①、②、③、④、⑤项中的任意一项。3.4商务文件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商务文件业绩42022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采购合同,每提供一份合同得2分,最高得4分。备注:1.开标时需将合同复印件制作在响应文件中,否则不得分。2.提供虚假材料的作为无效标处理。商务文件培训方案6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包括①培训的内容和方式、②培训师资力量配备【培训人员数量、技术能力、课时数】)。方案内容完整、描述清晰全面、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得满分6分,缺一项扣3分,每有一处瑕疵扣1分,扣完为止。说明:缺一项,指缺少①、②项中的任意一项。商务文件售后服务9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①售后服务范围内容、②响应时间及解决问题措施、③应急处理方案)。方案内容完整、描述清晰全面、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得满分9分,缺一项扣3分,每有一处瑕疵扣1分,扣完为止。说明:缺一项,指缺少①、②、③项中的任意一项。商务文件优惠条款2供应商结合以往类似项目开展情况,针对本项目提出具有实质性的增值服务条款,且不增加采购人成本,经评审小组一致认可,每有1条得0.5分,本条最多得2分。第4章合同条款和格式合同编号: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甲方)所需(货物名称)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审小组确定(乙方)为成交单位。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一、合同文件1、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4)成交单位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最终报价、澄清或承诺(5)附件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3、设备名称与数量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金额、交货地点等。单位(人民币):元产品名称注册证名称注册证号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及品牌单位单价数量金额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 元 大写: 整设备:耗材:注册证名称注册证号规格型号包装规格生产厂家/品牌单位27位医保编码最终价格(含税价)二、合同金额1、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元(含税价),大写:元整,合同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时应当以大写为准。2、合同金额为完税价(包含但不限于包装费、运费、保险费、调试费、维修保养费、接口费等,包括使之能够正常运行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费用。三、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所需的设备及相关附件由乙方提供,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及相关附件应当是202年月份以后生产的合格新品(完税单、报关单、装箱单、商检证明、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料齐全),并免费提供全面安装工具、产品全性能检测报告、中文使用说明书及相关资料(属国家强检范围之内的产品,乙方同时应提供《计量检定证书》)。2、乙方所提供的甲方所需耗材是全新合格产品,有效期2年。3、乙方应当保证设备及相关附件产品权属清晰、合法所得,未设置抵押等他项权,保证设备及相关附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甲方需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质量瑕疵、有产权纠纷的产品,对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的产品甲方有权在质保期内采取退、换货,并拒绝付款等措施。因质量问题或不符合规定或不符合双方约定的产品所造成的第三方损失、甲方损失、医疗侵权等纠纷、行政处罚及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与损失。4、设备及相关附件产品技术指标及配置详见附件。5、乙方投标书及澄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遵守,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就高不就低的标准执行。6、产品整机质保期为年,乙方在不晚于设备及相关附件交付时提供生产厂家出具叁年期限的质保和包修证明。7、乙方全面负责该设备及相关附件的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免费为甲方在医院培训工程师2名,直到操作人员熟练掌握为止。8、乙方承诺提供的设备产品及相关附件,以及在使用过程中不存在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外观设计、著作权等)的情形;如有第三方为此提出索赔时乙方应进行答复处理,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9、质保期满后甲方有权选择该设备是否继续由乙方维护、维修、保养或质保。10、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如遇国家、省联盟、市相关产品集中带量采购价格调整等,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文件。双方应及时沟通,执行就低不就高原则重新确定供货价格。11、中选耗材产品采取以量换价模式动态化管理,中选产品使用量超出该品种拟采购参考量(某品种有多品牌中选时,各品牌拟采购参考量按中选品牌数量均分)时,使用量每增加10%,价格于中选价格基础上降价1%。由甲方耗材主管部门监管、确定用量,到达相应用量时进行调价,乙方知晓并同意,本条款解释权归甲方所有,如遇双方意见不一致,以甲方意见为准。12、中选耗材产品通过甲方推荐第三方公司集中配送,配送费由乙方承担。1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配送,严禁直接送到使用科室,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且不支付货款。四、付款方式1、货到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国家认可的全额发票后,甲方付总款的9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无任何质量问题和争议纠纷的,剩余款项1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甲方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无息付清;如乙方未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税务或政府其他部门变更本合同所涉发票的规定,则乙方应提供符合新规定的发票。因乙方提供的发票未能达到税务或政府其他部门要求致使甲方被要求补缴税款、罚款或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五、医用耗材价格折算规则1、1000元以上品种舍掉10元以后数字;2、100-999元以上品种舍掉元以后数字;3、10-99元以上品种舍掉角以后数字;4、9.9以下品种保留到分;特殊情况商议决定。六、交货安装验收1、交货与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乙方送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乙方负责承担运费、装卸、仓储、保险、人工等费用。2、交货地点:甲方或甲方指定地点。3、乙方调试完毕后由甲方在合理期限内进行验收,特种设备除甲方验收外,应以相关监管部门检验合格为准。4、风险负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方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甲方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包装或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拒收的,风险和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5、乙方交付设备后不进行安装调试或验收不合格超3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自行安装或委托第三方安装,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相应的安装调试费用。6、乙方发货、运输途中、到交货地点、装卸、安装调试、验收等出现的一切事故或纠纷,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安全、人身、财产损失及意外事件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七、服务1、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不得解除和无效变更。如甲方因国家计划改变或设计变更确需解除或变更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15日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2、乙方负责设备安装,设备安装后,乙方安装工程师为甲方提供现场培训。设备验收合格使用5-8周后,乙方派应用工程师定期、免费提供技术巩固支持,解决疑难问题。如甲方操作人员变动,应对新操作人员免费培训,而且这一约定没有时间限制。3、设备及附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质保期年,终身维护。质保期内,发生质量等问题由乙方免费三包(一个月内无条件包退、三个月内无条件包换、质保期内免费包维修和保养);质保期内,如因设备及附件出现两次重大故障,乙方承诺无条件免费更换同型号新设备及附件,如出现故障若3个工作日不能修复正常使用的,乙方应提供同型号备用机;因退换维修保养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有退换情形的,自退换后甲方验收之日重新计算质保期,有维修等情形的,质保期期限做相应顺延。4、质保期后,如甲方选择乙方维修保养,乙方应提供终生保修服务,乙方只收取零配件的成本费,并不定期为甲方免费巡检。5、设备发生故障,乙方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答复,保修工程师在24小时内到达医院。乙方应做到及时维修机器,以保证医院正常工作。6、乙方免费开放数据接口,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使用情况及设备运行数据。乙方应当主动配合接入甲方指定系统,合同金额已包含所有与医院集成平台或其它系统的接口对接费用,乙方在项目实施后再与其它后续项目进行接口对接时,乙方承诺接口费用(包括维修养护)单方面永久免费,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如甲方信息中心需要,乙方免费提供所有对接所需接口的说明、规范。7、设备安装使用产生的数据(含诊疗数据)乙方或厂家不得私自收集、外漏,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并追究其法律责任。8、相关设备产生的数据资产,归甲方所有,不得私自变卖或它用。八、保密义务1、乙方基于招投标以及签订履行本合同等所获取的甲方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商企信息、网络数据、数据、公民个人信息以及不适宜公开的其他信息,乙方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进行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并妥善保管(如需乙方保管或在第三方储存的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相关设备产生的数据资产,归院方所有,不得私自变卖或它用。2、乙方对上述信息、数据等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除甲方、相关方事先书面同意,或者法律强制性规定外,乙方不得自用或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披露或公开信息、数据等,不得非法收集、保存、使用、加工、传输,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甲方利益的行为。3、乙方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其雇员、工作人员、代理商、合作伙伴等遵守本条款承担保密义务,如违反本条款致使甲方承担责任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4、双方均同意甲方不再因此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九、最惠待遇乙方在此承诺,在同等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种类、数量、交货方式、交货期限及其它与交易相关之事宜)将以最优惠之价格及条件提供甲方本合同项下产品。乙方在同等情况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之货物价格、利益或条件等比提供给甲方更优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即依此更优之货物价格、利益或条件等提供货物或退还差价。10、双方特殊约定(无)十一、违约责任1、乙方如逾期交货或逾期安装调试,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或逾期安装调试10日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即支付甲方本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同时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2、乙方保证按本合同中及相关文件承诺的服务条款履行服务,每违反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能弥补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相应的损失。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承诺保证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支付甲方本合同总金额的30%违约金,同时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各种损失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或间接损失、可期待利益、罚款、因诉讼等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或担保费、交通费、律师费、邮寄费、评估费、鉴定费、通讯费等费用。4、乙方单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5、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战争、地震等,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6、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而产生的违约金、甲方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罚款等,甲方有权直接在付款前预先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主张。7、如由于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十二、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其它1、本合同底部甲、乙双方的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和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送达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外一方。否则,寄送到本合同约定的地址即为送达。2、甲方指定(电话号码:)为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通知等。乙方指定(电话号码:)为联系人,负责接收甲方的通知、决定等,甲方的通知、决定等联系人收到视为乙方收到。3、本合同订立是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乙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甲方责任、与乙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且甲方已按照乙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乙方是在充分理解、自愿接受的前提下签署合同。4、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代理公司一份。甲方: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 乙方:地址:泰安市龙潭路24号地址: 电 话:电 话: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一:设备技术指标及清单序号货物名称品牌产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附件二:配置清单序号名称产地数量附件三:医疗器械注册证附件四:货物清单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性能及指标数量附件五:易损件清单项目名称:金额:元序号易损件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单位单价原产地备注456.第五章项目商务要求一、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二、交货地点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1、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2、货物由成交人进行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完毕后,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四、质量保证期1、保修期见技术参数,在质量保修期内运行发生故障,成交单位负责免费修理并更换有坏损的部件。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供应商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成交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成交人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3、在质量保修期内成交单位负责免费修理并更换有缺陷的部件。4、由于成交单位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用户的财产损失或使用安全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五、付款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第六章项目技术要求7.2.一、项目说明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2、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进行采购,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3、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供应商供货时须提供有关货物的合格证明材料、详细技术资料和检测报告等。4、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以及货物备品备件的互换性标准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不一致时,应以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为准。5、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及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原件。7.3.二、产品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1、工作频率:2450MHz±5MHz;2、设备输出功率:5-150W,与一次性使用微波消融针配合使用时,输出功率设置范围:5W-80W;3、具有可调定时器,设定范围为1-15分钟;4、具备输出功率控制装置;5、具备测温功能,测温范围:18~80℃,具备控温功能,热凝器的杆温≤45℃,具备超温保护功能;6、具备脚踏开关;7、具备USB接口,具有消融日志、系统日志导出功能和软件升级功能;8、具有用户访问控制功能;9、设备具备一键试针功能,能够识别消融针型号;10、运行模式:间歇加载连续运行;11、提供耗材及易损配件报价;12、保修期≥5年。三、其他要求1、山东省药械采购平台挂网产品,响应文件内提供挂网截图。成交产品于山东省药械采购平台网上采购,成交供应商按照成交价格配合医院建立网采配送关系。2、成交产品效期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其中国产产品效期不低于总效期二分之一;进口产品效期不低于总效期三分之一。★3、成交产品需通过第三方公司集中配送,报价包含配送服务。★4、成交结果采取以量换价模式动态化管理,成交产品使用量超出该品种拟采购参考量(某品种有多品牌中选时,各品牌拟采购参考量按中选品牌数量均分)时,使用量每增加10%,价格于成交价格基础上降价1%。由我院耗材主管部门监管用量,到达相应用量时进行调价,降价涉及到小数的产品,按照1000元以上品种舍掉10元以后数字,100-999元以上品种舍掉元以后数字,10-99元以上品种舍掉角以后数字,9.9以下品种保留到分的规则调价,特殊情况商议决定。本条款最终解释权归我院所有,投标商需承诺是否执行该条款。8.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报价部分报价部分目录1、首轮报价一览表;2、首轮报价明细表;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格式自拟)。首轮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首轮报价(设备)小写: (元),大写:______首轮报价(耗材)供货期质保期1、设备质保期:2、耗材有效期:对磋商文件认同程度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设备首轮报价明细表序号货物名称注册证号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备注12…合计小写:合计大写:注:1、若该包内包含多种设备,则需将各设备报价明细按此表要求逐一填报。2、上述合计报价必须与首轮报价一览表的设备总报价一致。3、本表可按相同形式扩展。耗材报价一览表序号注册证名称注册证号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品牌单位包装规格单价省标价格27位医保编码产品效期12……注:以上内容若无,需注明“无”。另外准备一份“报价明细表”单独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内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格式由供应商自拟)二、商务部分商务部分目录1、采购诚信承诺书;2、报价函;3、总报价外长期优惠供应的备品件、易损件明细表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5、商务响应一览表;6、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附相关证明材料;7、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采购诚信承诺书(采购人):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文件,自愿参加本次磋商,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一、诚信报价,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报价,不弄虚作假,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等及其他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干扰政府采购秩序;四、若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招标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相关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磋商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采购活动等处罚;如已成交的,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为www.creditchina.gov.cn或www.ccgp.gov.cn。后附信用记录查询证据:供应商在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函(采购人):(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的采购,为此,我方就本次报价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磋商文件,同意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关系。5、响应文件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日历日。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总报价外长期优惠供应的备品件、易损件明细表备品件、易损件清单项目名称:金额:元序号易损件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单位单价原产地备注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配置清单序号名称产地数量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公司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报价、磋商、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委托期限:。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委托书自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性别:年龄:部门:职务: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商务响应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磋商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者说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时间合同金额(万元)招标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招标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时间合同金额(万元)招标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注:后附合同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商务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料(1)供应商情况介绍;(2)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者业绩的其他材料;(3)售后服务(4)培训方案(5)优惠条款(6)磋商文件其它规定或者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注:以上文件格式由供应商自拟。三、技术部分技术部分目录1、供货清单及技术响应一览表;2、主要技术数据的详细描述;3、技术支持资料;4、货物(设备)配置明细表(如需);5、实施方案(含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情况);6、技术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料。货物技术参数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性能及指标12345…技术响应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情况123456…注:供应商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技术部分未提供格式的内容,格式自拟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中技术文件打分明细制作。四、资格证明文件(参考)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参考)本承诺书声明:本公司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包号)做出如下承诺:本公司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随时接受采查验证。如违法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山东省和德州市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予以公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无可不填报):另外,如需,本公司将按照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购置合同或发票或说明材料,以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用工合同等材料。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10、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或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参考)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政府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供应商全称:(公章)202年月日注: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名称):我单位郑重声明:自本项目开标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我单位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注:1.如不提供本声明函,将作无效报价处理。2.供应商对其所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所声明内容不真实,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2、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声明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如无,请填写“无”:(1)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未与上述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注:1.如不提供本声明函,将作无效报价处理。2.供应商应对其所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所声明内容不真实,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3、符合本项目特殊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8、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附件1:廉洁投标告知书为保证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行医、依法行政,倡导清廉的行业风气,更好地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为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医疗招投标领域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招投标行为,在与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的招投标活动中,特告知有关事项及公司应当做承诺如下:一、廉政承诺1.投标单位(***公司)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泰安市中心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做到合法依规投标,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2.投标单位(***公司)如违反法律法规、院方各项规定以及招标文件各项规定弄虚作假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被发现或被投诉,经查证属实,即视为投标无效,由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处理,造成的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同时应赔偿因此对院方造成的损失。情况严重者将追究其经济与法律责任。同时***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一律进入“黑名单”,并自愿承诺在五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院方招投标活动。二、禁止有以下弄虚作假行为投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2.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3.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4.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5.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6.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三、禁止有以下围标串标行为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山东君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招标管理中心网上招标报名须知报名流程:第一步:进入官网(https://www.zhwlsys.com/)点击注册,并在公司介绍中在原有基础上,额外加入“泰安市中心医院电子招标”说明;(选择无需审核模式)第二步:将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加盖公章扫描后,登录网站www.zhwlsys.com平台,点击左侧“招标管理-招标项目”,选择对应招标单位及招标项目;第三步:网站填报投标信息,填写加密信息(请妥善保管加密密码),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必须加密),资质证书等(必须不加密)(请对保密文件及保密信息进行加密,遗失无法找回,若因投标人保管不善造成密码丢失或保密信息泄露,由投标人及投标公司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步:点击界面“保存所有信息”,核对所有信息及文件信息,核对无误,点击“提交报名”(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提交审核,超出时间将无法提交,视为投标公司放弃报名)第六步: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请公司授权代表于开标当天携带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授权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参与现场开标)特别提醒:加密密码必须熟记,开标现场必须提供请勿上传空白文档及自行对文件进行加密(空白文档将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该标项)完成第六步网上报名才最终完成。网站操作问题请联系:400-888134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微创科微波消融系统 微波消融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