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营销活动招标公告(乐山大佛旅游有限公司2024)


招标项目名称:新媒体营销活动项目策划执行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CGPT-XM-JZXCS-FW-202412-003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类型:服务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4-12-13 15:07:0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2-20 23:59:00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12-25 16: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2-26 09:40:00
开标时间:2024-12-26 09:40:00

新媒体营销活动项目策划执行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新媒体营销活动项目策划执行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 09时4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PT-XM-JZXCS-FW-202412-0036
项目名称:新媒体营销活动项目策划执行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础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未被列入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要求:无。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注册并登陆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投标人(供应商)投标系统报名并获取zbid招标源文件。
报名操作流程:供应商登陆 → 投标系统 → 选择报名项目 → 录入报名信息 → 我参与的项目 → 选择报名项目进入 → 采购文件获取 → 查看 → 下载 → 弹出付款二维码并交费 → 获取zbid源文件后即为报名成功。(注:供应商交费后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下载zbid源文件)
2、报名费用:800元(包含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文件费300元)。
3、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23时59分(不低于5个工作日)。
注:供应商确定参与本项目须通过报名方式获取zbid源文件,否则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09时4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陆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09时40分(北京时间)
4、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开标大厅组织在线开标。

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

本项目收取
(一)投标保证的收取
1、交纳金额: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2、投标人须在2024年12月2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前通过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保证金交纳页面交纳投标保证金。
 
3、账户信息:在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页面自动生成。投标人转账时须在备注栏中录入缴费信息页面自动生成的交易单号。
4、备注时仅备注自动生成的交易单号数字,不得有任何文字、空格或其他字符,交易单号数字未填、漏填、错填的系统将无法匹配项目,导致投标保证金交纳失败。开标后,投标人因出现上述问题导致投标保证金未正常交纳的,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是否交纳,以开标时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开标记录表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人:项目招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采购合同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备案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首页统一登陆入口,进入投标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完善信息,加入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
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
办理方式:
1、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现场办理(咨询电话:0833-2112056);
2、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注册及CA管理进入后进行线上CA申请。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CA及签章服务咨询电话:028-8557089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乐山大佛旅游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南路30号
联系方式:0833-2355925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四川兴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百禄路193号
联系方式:0833-2307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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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或邀请内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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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营销活动项目策划执行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磋商文件-挂网版.pdf

新媒体营销活动项目策划执行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新媒体营销活动项目策划执行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GPT-XM-JZXCS-FW-202412-0036项目名称:新媒体营销活动项目策划执行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0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基础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6、未被列入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殊要求:无。(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1、报名方式:注册并登陆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投标人(供应商)投标系统报名并获取zbid招标源文件。报名操作流程:供应商登陆→投标系统→选择报名项目→录入报名信息→我参与的项目→选择报名项目进入→采购文件获取→查看→下载→弹出付款二维码并交费→获取zbid源文件后即为报名成功。(注:供应商交费后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下载zbid源文件)2、报名费用:800元(包含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文件费300元)。3、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23时59分(不低于5个工作日)。注:供应商确定参与本项目须通过报名方式获取zbid源文件,否则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陆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回执函。3、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4、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开标大厅组织在线开标。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本项目收取(一)投标保证的收取1、交纳金额: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2、投标人须在2024年12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前通过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保证金交纳页面交纳投标保证金。3、账户信息:在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页面自动生成。投标人转账时须在备注栏中录入缴费信息页面自动生成的交易单号。4、备注时仅备注自动生成的交易单号数字,不得有任何文字、空格或其他字符,交易单号数字未填、漏填、错填的系统将无法匹配项目,导致投标保证金交纳失败。开标后,投标人因出现上述问题导致投标保证金未正常交纳的,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是否交纳,以开标时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开标记录表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人:项目招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标人:采购合同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备案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首页统一登陆入口,进入投标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完善信息,加入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办理方式:1、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现场办理(咨询电话:0833-2112056);2、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注册及CA管理进入后进行线上CA申请。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CA及签章服务咨询电话:028-85570890。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名称:乐山大佛旅游有限公司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南路30号联系方式:0833-2355925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兴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百禄路193号联系方式:0833-2307388新媒体营销活动项目策划执行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采购人:乐山大佛旅游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四川兴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二〇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第四章供应商符合性要求及通过标准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第七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九章评审方法第十章采购合同(样稿)第一章磋商邀请四川兴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乐山大佛旅游有限公司委托,拟对新媒体营销活动项目策划执行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项目名称:新媒体营销活动项目策划执行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二销类产品的佣金比例不超过产品售卖价的11%;景区门票/船票与周边酒店餐饮组合套票的佣金比例不超过产品售卖价8%。(全年最高分佣不超过100万元整)其中抖音平台服务费为3%,由采购人自行承担。三、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为新媒体营销活动项目策划执行服务单位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6、未被列入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五、报名方式、时间、地点:1、报名方式:注册并登陆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投标人(供应商)投标系统报名并获取zbid招标源文件。报名操作流程:供应商登陆→投标系统→选择报名项目→录入报名信息→我参与的项目→选择报名项目进入→采购文件获取→查看→下载→弹出付款二维码并交费→获取zbid源文件后即为报名成功。(注:供应商交费后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下载zbid源文件)2、报名费用:800元(包含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文件费300元)。3、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23时59分(不低于5个工作日)。注:供应商确定参与本项目须通过报名方式获取zbid源文件,否则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方式(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40(北京时间)。(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陆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三)磋商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40(北京时间)。(四)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开标大厅组织在线开标。七、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供应商的方式: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布。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乐山大佛旅游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南路30号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833-2355925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兴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百禄路193号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0833-2307388九、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lsgzygcg.com/#/)首页统一登陆入口,进入投标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完善信息,加入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办理方式:1、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现场办理(咨询电话:0833-2112056);2、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注册及CA管理进入后进行线上CA申请。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CA及签章服务咨询电话:028-85570890。第二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二销类产品的佣金比例不超过产品售卖价的11%;景区门票/船票与周边酒店餐饮组合套票的佣金比例不超过产品售卖价8%。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二销类产品的佣金比例不超过产品售卖价的11%;景区门票/船票与周边酒店餐饮组合套票的佣金比例不超过产品售卖价8%。注: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3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通过《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2.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宣传资料以佐证其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的,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产品宣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产品宣传资料。经过调查核实或者检测检验,供应商投标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与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产品的宣传资料标注的技术参数不一致的,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进行处罚。4.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中,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其他供应商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有上述行为的,按照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其他供应商进行处罚。5.在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采购人通过调查核实供应商确实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可能导致无法按照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和采购合同3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约定履约的,可以不确定该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特别提醒:请供应商认真阅读上述内容,如认为自己的报价可能大幅度低于其他有效报价的,请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以备评审所需。4失信供应商管理(实质性要求)(一)重大失信行为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自行查询以采购文件公告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在响应文件中如实承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本项目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二)其他失信行为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评审时采用报价加成进行惩戒。报价加成: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注:供应商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的资格性部分进行承诺,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5成交公告成交公告将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6磋商保证金本项目要收取。(一)投标保证的收取1、交纳金额: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2、投标人须在2024年12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前通过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保证金交纳页面交纳投标保证金。3、账户信息:在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页面自动生成。投标人转账时须在备注栏中录入缴费信息页面自动生成的交易单号。4、备注时仅备注自动生成的交易单号数字,不得有任何文字、空格或其他字符,交易单号数字未填、漏填、错填的系统将无法匹配项目,导致投标保证金交纳失败。开标后,投标人因出现上述问题导致投标保证金未正常交纳的,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6磋商保证金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是否交纳,以开标时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开标记录表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人:项目招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标人:采购合同在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备案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原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要收取。交纳金额: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1.交款方式:银行转账(具体采购合同约定)。收款单位: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开户行: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银行账号: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2.缴纳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在双方签订合同前,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足额付款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合同履行完毕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履约过程中成交供应商有以下情形发生的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1)年度核销金额达到2700万元(含)以上但不足3000万元的或日常内容采编和发布、直播场次、增粉数量、平台互动率、平台曝光量、邀请团购达人探店及精剪辑量等服务指标未达到合同的90%(含),扣除履约保证金的30%;(2)年度核销金额达到2400万元(含)以上但不足2700万元(不含)或日常内容采编和发布、直播场次、增粉数量、平台互动率、平台曝光量、邀请团购达人探店及精剪辑量等服务指标未达到合同的80%(含),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3)年度核销金额低于2400万元(不含)或日常内容采编和发布、直播场次、增粉数量、平台互动率、平台曝光量、邀请团购达人探店及精剪辑量等服务指标未达到合同的70%(含),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8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投诉及咨询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应当按照《乐山市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提交相关材料。咨询电话:0833-2307388。9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公告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后,由成交供应商登陆《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成交通知书。10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成交后未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11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12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7500元。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发布后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金额不含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登陆《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账户名:乐山国联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01012100000664773。13关于本磋商文件说明(实质性要求)本磋商文件如果出现同一问题表述不一致且无澄清或更正公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确定。(一)服务内容及范围1、账户运营及内容制作(1)内容运营:①日常内容采编和发布,每月更新发布不少于条;②抖音号内容规划进行前期筹备,周期性选题策划、脚本撰写、执行出稿等编导工作,常规策划工作推进;③节日及活动等宣传策划、内容创作等。(2)负责日常宣传的内容运营及编辑,为重要会议或活动提供专业摄影摄像及后期制作服务。以上内容将运用发至抖音号账号中。2、品牌推广直播业态推荐类直播。根据景区运营情况,进行全业态推荐直播,对景区门票、景区内酒店、餐饮及文创产品等进行线上销售尝试与探索。预计全年业态推荐类直播场以上,其中专属服化道大场直播不少于场,为未来实现常态化带货打下基础。3、线上营销活动策划针对线上粉丝群体及潜在客群,运用达人撮合策划营销活动,吸引更多线上粉丝群体到线下游览参与,从而实现游客转化。工作类型工作分项具体内容一、账户运营及内容战略定位1.深度发掘景区文化、历史、地理等特色,形成独树一帜的战略定位,对项目进行传播方向制作指导;2.深度研究景区未来发展趋势及现有发展政策,将抖音宣传与景区实际游客受众群体进行有机结合、确保宣传服务于游客,服务于景区目标。制作内容策划1.结合景区调性及风格,为景区选择赛道,更好的在抖音平台展示景区特色、人文等;2.根据既定赛道,结合平台特征做出内容定位,为内容制作和传播方向做好基础规划;3.视频发布后结合数据反馈分析,对视频方向进行优化或调整,确保达到量化目标。制作视频制作1.结合账号定位,根据不同的景点、文化等内容,为景区定制热点型、标签型和广告型内容;2.短视频拍摄脚本撰写、分镜头创作;3.现场拍摄执导,对演员进行把控、安排;4.辅助剪辑师进行后期剪辑创作;5.素材录制、拍摄、剪辑、输出;6.结合平台运营规则进行原创视频制作。制作视频制作1.拍摄前对编导创作的脚本进行深度理解、消化,在现场进行拍摄;2.拍摄结束后对素材进行检查确认、拷贝,确制作视频制作保有效工作。制作视频制作1.整合网络素材与拍摄素材,进行统一管理;2.创作及选购视频创作所需音乐、音效等,对视频进行剪辑创作。制作直播1.运用慢直播系统进行常态化直播2.主题直播策划及带货直播中进行相关直播及运营投流二、品牌推广直播内容运营1.将创作内容分发至平台,并对发布标题、文案、封面等进行统一创作、管理;2.对内容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反馈,帮助策划对内容进行调整、优化;3.平台数据整理分析并进行月度汇报。二、品牌推广直播粉丝运营1.后台回复粉丝私信及评论,对粉丝私信咨询景区相关问题进行统一管理及时上报,形成有效互动;2.通过抽奖、邀请打卡等互动方式与粉丝深度沟通,增加粉丝粘性,保证账号数据良好。二、品牌推广直播账号推广1.及时发掘平台新生流量账号,进行互动引流;2.根据视频创意方向,粉丝画像,对视频、图文内容进行投放dou+等运营工具,实现数据稳定增长。二、品牌推广直播舆情管理1.监控账户舆情,及时引导粉丝言论,对内容进行正向宣传;2.监控抖音平台舆情,负面舆情出现时积极应对,制定相关办法,消除负面影响。(二)服务成果景区旅游系列高清短片条以上。本项目运营周期为一年,一年内将产出涵盖“风景、人文、食、住、行、玩、购”等主题的系列短视频条(每条≥60秒)以上,用于景区存档、平台分发及营销推广。运营官方抖音帐号。乙方将通过大佛景区官方认证的帐号,用于景区与游客的交流、各项对外营销宣传活动的宣发等,月度视频发布不少于条。抖音平台官方账号粉丝增至万。通过不断地视频创作、方向调整,将实现万的自然粉丝增长突破,为后续景区多种经营做好奠基工作。平台互动万次。账号将与平台各大V互动,与粉丝交流,预计获得万次以上点赞、评论,加深观众与景区的联系,增强游客与景区的感情。平台曝光量亿次。基于内容分发,景区将在抖音亿次以上曝光,从而达到营销目标。品宣达人招募组。根据景区节点要求,主动邀约粉丝10万以上博主来现场进行视频拍摄并发布。团购达人探店及精剪辑条。为提升产品销售,邀请带货等级LV3以上团购达人实探或精剪。核销目标3000万。根据不断的内容发布、达人撮合、直播等活动,实现不少于3000万的核销金额。(三)其他要求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素材及成品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当及时予以遵照执行。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素材,包括文字材料、视频材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若因此发生任何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作品系乙方独立创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若因此发生任何纠纷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甲方因此承担任何责任的,有权全额向乙方进行追偿(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仲裁费、赔偿金、交通费、公证费、行政处罚费);对甲方提供的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文件、材料、样品等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2、乙方所有经营的产品种类价格必须经过甲方批准备案后方可开展经营,其价格必须与所报价格保持一致,若出现乱卖或哄抬物价,甲方将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或解约。同时经营区域严禁超范围经营,经营过程中如摆放户外招牌、广告及开展营销推广活动,必须经甲方批准备案后方可实施。3、建立良好沟通机制,供应商需明确由专人负责主动与甲方进行沟通,将项目进行中遇到的问题、采用解决办法、产生的阶段性成果等相关事项及时反馈给甲方。4、运维时间要求:本项目原则要求7*24小时待命。第四条佣金报价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佣金报价:1、XX;2、XX;……(二)服务费支付方式:产品分佣通过后台在线划分,结算周期与抖音系统约定打款周期一致,乙方需开具景区销售与实收扣除系统佣金之后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开票周期为次月10日之前。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决定。(三)履约保证金: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1、交款方式:银行转账(具体采购合同约定)。收款单位: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开户行: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银行账号: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2、缴纳及履约退还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在双方签订合同前,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足额付款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完成履约考核任务后采购人3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第五条知识产权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第六条其他商务要求团队成员须包含不限于主播、直播运营、达人运营、摄影摄像、策划等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并签约后在乐山市成立专门的服务机构和服务团队。第七条履约考核标准合作期间,对该合作项目的抖音年度营业收入考核最低标准为核销金额3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如未达到以上指标或相关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的,其履约保证金将按照以下内容进行相应扣除:(1)年度核销金额达到2700万元(含)以上但不足3000万元的或日常内容采编和发布、直播场次、增粉数量、平台互动率、平台曝光量、邀请团购达人探店及精剪辑量等服务指标未达到合同的90%(含),扣除履约保证金的30%;(2)年度核销金额达到2400万元(含)以上但不足2700万元(不含)或日常内容采编和发布、直播场次、增粉数量、平台互动率、平台曝光量、邀请团购达人探店及精剪辑量等服务指标未达到合同的80%(含),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3)年度核销金额低于2400万元(不含)或日常内容采编和发布、直播场次、增粉数量、平台互动率、平台曝光量、邀请团购达人探店及精剪辑量等服务指标未达到合同的70%(含),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第八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方与乙方必须遵守本项目合同条款内容并执行项目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项目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因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问题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此造成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除上述条款外,甲方、乙方在签订项目合同时,可进一步就违约责任进行明细约定。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三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向乐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采购代理机构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媒体营销活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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