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招标公告(青田县城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4)



青田县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商住项目
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青田县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业主为青田县城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青田县城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青田县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的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关于印发《青田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指导规则(修订)》的通知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括两个宗地,第一宗地包括青田县中心城区鹤城街道控规0101-25、0101-26、0101-27、0101-30、0101-31 等5个地块,第二宗地包括青田县中心城区鹤城区块控规0101-37、0101-40、0101-41、 0101-42、0101-44、0101-53等6个地块,规划用地总面积36939m2,暂估总建筑面积200540m2,其他建设规模相关信息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开发方案与规划技术条件》与《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开发方案与规划技术条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广场、市政道路以及根据规划要求的配建,其中住宅、商业、地下室建设标准需要符合《青田县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住宅、商业、地下室建设标准》。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项目,除征地拆迁、场内综合管线迁改、危旧房屋监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监理及监理的招标代理、本次的招标代理、招标人另行委托的预算审核与结算审核、物业维修基金、物业保修基金、首次业主大会召开筹备金外,中标人负责本应由招标人承担的与本项目开发建设相关的工作并承担与之相关的费用。主要内容如下:
1.负责所有工程前期的一切手续的办理与实施。
2.负责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的地质勘查、勘测、检测、咨询等一切相关第三方服务单位的发包,相关工作的实施及管理。
(1)负责开工前期手续办理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工程实施过程,竣工备案阶段,房屋产权办理阶段、交付阶段、后期管理阶段中一切第三方服务单位的发包及管理。
3.负责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的设计、实施及管理。
(1)设计的实施及管理包括项目可研,工程规划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和专项施工图设计(公共部位精装修设计、销售展示中心精装修设计(含沙盘、设备、硬装、软装)、幕墙、门窗深化设计、基坑围护设计、人防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景观绿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建筑绿色节能专项设计、气体灭火设计、交通标志标线、标识标牌及导示设计、用地红线内小区配套工程综合设计及相关的深化设计等)、竣工图编制以及BIM设计(应用于设计阶段:建模、性能分析、面积统计、辅助施工图设计、工程量统计等)及承担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
(2)负责与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服务单位的沟通与衔接工作,负责设计优化、保证施工图设计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程等规定,设计成果必须经招标人认可。
4.负责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工程的实施及管理,工程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管理。
(1)负责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外立面、公共部位精装修,销售展示中心精装修、泛光照明、建筑智能化、消防、景观绿化、综合管线、机电抗震设施、电梯、围墙、大门、建筑景观照明及五通一平(含施工用水、用电、临时道路、临时施工围墙、大门、场地平整等 )等对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工程涉及的所有主体工程、专项工程和附属工程的施工、建设实施过程管控,负责工程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管理,负责按设计图纸、国家规范进行建设,负责质量保修。
(2)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并处理好与施工相关的派出所、街道、社区及周边居民等外围关系,负责进行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负责进行工程质量、进度、成本控制。
5.负责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的大市政配套工程(含供水、电力、燃气、数字电视、通信等一切需要相关职能单位实施的工程与项目)的地质勘查、设计、勘测、检测、咨询等一切第三方服务单位的发包,相关工作的实施及管理,负责大市政配套工程的发包,工程的实施及管理,负责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管理。
6.后期管理。
(1)负责组织项目的各项验收工作。
(2)负责项目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档案馆工作。
(3)将完整的结算资料递交招标人并配合审计单位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
(4)负责完成项目竣工备案、配套确认等工作,并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建成项目移交招标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协助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等工作。
(5)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管理: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协调处理保修、返修及费用事宜,并及时妥善处理好过程中的各类投诉。
(6)配合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前期的物业管理(如有)。
(7)负责交房工作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7.商品房营销。
(1)负责对本项目房产市场定位进行规划并制定销售目标和营销计划,负责项目的策划、推广、销售工作,各类营销专业服务单位发包,相关工作的实施及管理。
(2)对项目设计进行管理;销售展示中心装修管理(含沙盘、设备、硬装、软装)。
(3)房产销售价格备案前需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上报。
(4)案场物业。
2.3工期要求
2.3.1 计划工期:100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及专项工程报验达到标准并完成备案后结束。
2.4其他:
2.4.1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确保丽水市“九龙杯”优质工程。
2.4.2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浙江省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2.4.3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4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类(或工程管理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1)施工负责人1(负责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2)施工负责人2(负责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各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6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注:配备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管理人员表)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为准)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工作、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6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田县城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田县景云小区1幢2号         地   址:青田县景山路75号4楼
联系人:季凯龙                     联 系 人:季谦士
电  话:13216707615                       电  话:15967256110
邮  箱:/                                 邮  箱:12580307@qq.com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578-6838291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3日

相关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12.13定稿.doc

招标文件12.13定稿.pdf

附件1-6.zip

青田县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青田县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业主为青田县城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青田县城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青田县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的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关于印发《青田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指导规则(修订)》的通知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两个宗地,第一宗地包括青田县中心城区鹤城街道控规0101-25、0101-26、0101-27、0101-30、0101-31等5个地块,第二宗地包括青田县中心城区鹤城区块控规0101-37、0101-40、0101-41、0101-42、0101-44、0101-53等6个地块,规划用地总面积36939m²,暂估总建筑面积200540m²,其他建设规模相关信息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开发方案与规划技术条件》与《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开发方案与规划技术条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广场、市政道路以及根据规划要求的配建,其中住宅、商业、地下室建设标准需要符合《青田县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住宅、商业、地下室建设标准》。2.2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项目,除征地拆迁、场内综合管线迁改、危旧房屋监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监理及监理的招标代理、本次的招标代理、招标人另行委托的预算审核与结算审核、物业维修基金、物业保修基金、首次业主大会召开筹备金外,中标人负责本应由招标人承担的与本项目开发建设相关的工作并承担与之相关的费用。主要内容如下:1.负责所有工程前期的一切手续的办理与实施。2.负责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的地质勘查、勘测、检测、咨询等一切相关第三方服务单位的发包,相关工作的实施及管理。(1)负责开工前期手续办理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工程实施过程,竣工备案阶段,房屋产权办理阶段、交付阶段、后期管理阶段中一切第三方服务单位的发包及管理。3.负责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的设计、实施及管理。(1)设计的实施及管理包括项目可研,工程规划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和专项施工图设计(公共部位精装修设计、销售展示中心精装修设计(含沙盘、设备、硬装、软装)、幕墙、门窗深化设计、基坑围护设计、人防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景观绿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建筑绿色节能专项设计、气体灭火设计、交通标志标线、标识标牌及导示设计、用地红线内小区配套工程综合设计及相关的深化设计等)、竣工图编制以及BIM设计(应用于设计阶段:建模、性能分析、面积统计、辅助施工图设计、工程量统计等)及承担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2)负责与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服务单位的沟通与衔接工作,负责设计优化、保证施工图设计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程等规定,设计成果必须经招标人认可。4.负责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工程的实施及管理,工程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管理。(1)负责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外立面、公共部位精装修,销售展示中心精装修、泛光照明、建筑智能化、消防、景观绿化、综合管线、机电抗震设施、电梯、围墙、大门、建筑景观照明及五通一平(含施工用水、用电、临时道路、临时施工围墙、大门、场地平整等)等对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工程涉及的所有主体工程、专项工程和附属工程的施工、建设实施过程管控,负责工程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管理,负责按设计图纸、国家规范进行建设,负责质量保修。(2)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并处理好与施工相关的派出所、街道、社区及周边居民等外围关系,负责进行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负责进行工程质量、进度、成本控制。5.负责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的大市政配套工程(含供水、电力、燃气、数字电视、通信等一切需要相关职能单位实施的工程与项目)的地质勘查、设计、勘测、检测、咨询等一切第三方服务单位的发包,相关工作的实施及管理,负责大市政配套工程的发包,工程的实施及管理,负责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管理。6.后期管理。(1)负责组织项目的各项验收工作。(2)负责项目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档案馆工作。(3)将完整的结算资料递交招标人并配合审计单位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4)负责完成项目竣工备案、配套确认等工作,并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建成项目移交招标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协助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等工作。(5)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管理: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协调处理保修、返修及费用事宜,并及时妥善处理好过程中的各类投诉。(6)配合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前期的物业管理(如有)。(7)负责交房工作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7.商品房营销。(1)负责对本项目房产市场定位进行规划并制定销售目标和营销计划,负责项目的策划、推广、销售工作,各类营销专业服务单位发包,相关工作的实施及管理。(2)对项目设计进行管理;销售展示中心装修管理(含沙盘、设备、硬装、软装)。(3)房产销售价格备案前需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上报。(4)案场物业。2.3工期要求2.3.1计划工期:100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及专项工程报验达到标准并完成备案后结束。2.4其他:2.4.1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确保丽水市“九龙杯”优质工程。2.4.2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浙江省安全文明标化工地。2.4.3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2)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4个;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2.4其他: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委派;☑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4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类(或工程管理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1)施工负责人1(负责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施工负责人2(负责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1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各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三)其他:☑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6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注:配备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管理人员表)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为准)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工作、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6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6.招投标方式6.1公开招标。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7.联系方式招标人:青田县城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田县景云小区1幢2号地址:青田县景山路75号4楼联系人:季凯龙,联系人:季谦士电话:13216707615,电话:15967256110邮箱:/邮箱:12580307@qq.com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578-6838291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3日青田县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青田县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业主为青田县城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青田县城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青田县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的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关于印发《青田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指导规则(修订)》的通知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两个宗地,第一宗地包括青田县中心城区鹤城街道控规0101-25、0101-26、0101-27、0101-30、0101-31等5个地块,第二宗地包括青田县中心城区鹤城区块控规0101-37、0101-40、0101-41、0101-42、0101-44、0101-53等6个地块,规划用地总面积36939m²,暂估总建筑面积200540m²,其他建设规模相关信息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开发方案与规划技术条件》与《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开发方案与规划技术条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广场、市政道路以及根据规划要求的配建,其中住宅、商业、地下室建设标准需要符合《青田县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住宅、商业、地下室建设标准》。2.2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项目,除征地拆迁、场内综合管线迁改、危旧房屋监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监理及监理的招标代理、本次的招标代理、招标人另行委托的预算审核与结算审核、物业维修基金、物业保修基金、首次业主大会召开筹备金外,中标人负责本应由招标人承担的与本项目开发建设相关的工作并承担与之相关的费用。主要内容如下:1.负责所有工程前期的一切手续的办理与实施。2.负责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的地质勘查、勘测、检测、咨询等一切相关第三方服务单位的发包,相关工作的实施及管理。(1)负责开工前期手续办理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工程实施过程,竣工备案阶段,房屋产权办理阶段、交付阶段、后期管理阶段中一切第三方服务单位的发包及管理。3.负责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的设计、实施及管理。(1)设计的实施及管理包括项目可研,工程规划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和专项施工图设计(公共部位精装修设计、销售展示中心精装修设计(含沙盘、设备、硬装、软装)、幕墙、门窗深化设计、基坑围护设计、人防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景观绿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建筑绿色节能专项设计、气体灭火设计、交通标志标线、标识标牌及导示设计、用地红线内小区配套工程综合设计及相关的深化设计等)、竣工图编制以及BIM设计(应用于设计阶段:建模、性能分析、面积统计、辅助施工图设计、工程量统计等)及承担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2)负责与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服务单位的沟通与衔接工作,负责设计优化、保证施工图设计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程等规定,设计成果必须经招标人认可。4.负责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工程的实施及管理,工程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管理。(1)负责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外立面、公共部位精装修,销售展示中心精装修、泛光照明、建筑智能化、消防、景观绿化、综合管线、机电抗震设施、电梯、围墙、大门、建筑景观照明及五通一平(含施工用水、用电、临时道路、临时施工围墙、大门、场地平整等)等对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工程涉及的所有主体工程、专项工程和附属工程的施工、建设实施过程管控,负责工程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管理,负责按设计图纸、国家规范进行建设,负责质量保修。(2)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并处理好与施工相关的派出所、街道、社区及周边居民等外围关系,负责进行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负责进行工程质量、进度、成本控制。5.负责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的大市政配套工程(含供水、电力、燃气、数字电视、通信等一切需要相关职能单位实施的工程与项目)的地质勘查、设计、勘测、检测、咨询等一切第三方服务单位的发包,相关工作的实施及管理,负责大市政配套工程的发包,工程的实施及管理,负责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管理。6.后期管理。(1)负责组织项目的各项验收工作。(2)负责项目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档案馆工作。(3)将完整的结算资料递交招标人并配合审计单位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4)负责完成项目竣工备案、配套确认等工作,并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建成项目移交招标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协助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等工作。(5)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管理: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协调处理保修、返修及费用事宜,并及时妥善处理好过程中的各类投诉。(6)配合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前期的物业管理(如有)。(7)负责交房工作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7.商品房营销。(1)负责对本项目房产市场定位进行规划并制定销售目标和营销计划,负责项目的策划、推广、销售工作,各类营销专业服务单位发包,相关工作的实施及管理。(2)对项目设计进行管理;销售展示中心装修管理(含沙盘、设备、硬装、软装)。(3)房产销售价格备案前需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上报。(4)案场物业。2.3工期要求2.3.1计划工期:100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及专项工程报验达到标准并完成备案后结束。2.4其他:2.4.1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确保丽水市“九龙杯”优质工程。2.4.2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浙江省安全文明标化工地。2.4.3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2)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4个;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2.4其他: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委派;☑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4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类(或工程管理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1)施工负责人1(负责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施工负责人2(负责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1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各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三)其他:☑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6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注:配备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管理人员表)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为准)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工作、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6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6.招投标方式6.1公开招标。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7.联系方式招标人:青田县城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田县景云小区1幢2号地址:青田县景山路75号4楼联系人:季凯龙,联系人:季谦士电话:13216707615,电话:15967256110邮箱:/邮箱:12580307@qq.com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578-6838291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3日青田县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青田县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业主为青田县城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青田县城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青田县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的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关于印发《青田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指导规则(修订)》的通知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两个宗地,第一宗地包括青田县中心城区鹤城街道控规0101-25、0101-26、0101-27、0101-30、0101-31等5个地块,第二宗地包括青田县中心城区鹤城区块控规0101-37、0101-40、0101-41、0101-42、0101-44、0101-53等6个地块,规划用地总面积36939m²,暂估总建筑面积200540m²,其他建设规模相关信息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开发方案与规划技术条件》与《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开发方案与规划技术条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广场、市政道路以及根据规划要求的配建,其中住宅、商业、地下室建设标准需要符合《青田县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住宅、商业、地下室建设标准》。2.2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项目,除征地拆迁、场内综合管线迁改、危旧房屋监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监理及监理的招标代理、本次的招标代理、招标人另行委托的预算审核与结算审核、物业维修基金、物业保修基金、首次业主大会召开筹备金外,中标人负责本应由招标人承担的与本项目开发建设相关的工作并承担与之相关的费用。主要内容如下:1.负责所有工程前期的一切手续的办理与实施。2.负责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的地质勘查、勘测、检测、咨询等一切相关第三方服务单位的发包,相关工作的实施及管理。(1)负责开工前期手续办理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工程实施过程,竣工备案阶段,房屋产权办理阶段、交付阶段、后期管理阶段中一切第三方服务单位的发包及管理。3.负责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的设计、实施及管理。(1)设计的实施及管理包括项目可研,工程规划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和专项施工图设计(公共部位精装修设计、销售展示中心精装修设计(含沙盘、设备、硬装、软装)、幕墙、门窗深化设计、基坑围护设计、人防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景观绿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建筑绿色节能专项设计、气体灭火设计、交通标志标线、标识标牌及导示设计、用地红线内小区配套工程综合设计及相关的深化设计等)、竣工图编制以及BIM设计(应用于设计阶段:建模、性能分析、面积统计、辅助施工图设计、工程量统计等)及承担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2)负责与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服务单位的沟通与衔接工作,负责设计优化、保证施工图设计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程等规定,设计成果必须经招标人认可。4.负责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工程的实施及管理,工程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管理。(1)负责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外立面、公共部位精装修,销售展示中心精装修、泛光照明、建筑智能化、消防、景观绿化、综合管线、机电抗震设施、电梯、围墙、大门、建筑景观照明及五通一平(含施工用水、用电、临时道路、临时施工围墙、大门、场地平整等)等对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工程涉及的所有主体工程、专项工程和附属工程的施工、建设实施过程管控,负责工程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管理,负责按设计图纸、国家规范进行建设,负责质量保修。(2)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并处理好与施工相关的派出所、街道、社区及周边居民等外围关系,负责进行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负责进行工程质量、进度、成本控制。5.负责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的大市政配套工程(含供水、电力、燃气、数字电视、通信等一切需要相关职能单位实施的工程与项目)的地质勘查、设计、勘测、检测、咨询等一切第三方服务单位的发包,相关工作的实施及管理,负责大市政配套工程的发包,工程的实施及管理,负责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管理。6.后期管理。(1)负责组织项目的各项验收工作。(2)负责项目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档案馆工作。(3)将完整的结算资料递交招标人并配合审计单位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4)负责完成项目竣工备案、配套确认等工作,并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建成项目移交招标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协助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等工作。(5)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管理: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协调处理保修、返修及费用事宜,并及时妥善处理好过程中的各类投诉。(6)配合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前期的物业管理(如有)。(7)负责交房工作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7.商品房营销。(1)负责对本项目房产市场定位进行规划并制定销售目标和营销计划,负责项目的策划、推广、销售工作,各类营销专业服务单位发包,相关工作的实施及管理。(2)对项目设计进行管理;销售展示中心装修管理(含沙盘、设备、硬装、软装)。(3)房产销售价格备案前需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上报。(4)案场物业。2.3工期要求2.3.1计划工期:100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及专项工程报验达到标准并完成备案后结束。2.4其他:2.4.1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确保丽水市“九龙杯”优质工程。2.4.2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浙江省安全文明标化工地。2.4.3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2)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4个;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2.4其他: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委派;☑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4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类(或工程管理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1)施工负责人1(负责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施工负责人2(负责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1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各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三)其他:☑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6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注:配备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管理人员表)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为准)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工作、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6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6.招投标方式6.1公开招标。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7.联系方式招标人:青田县城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田县景云小区1幢2号地址:青田县景山路75号4楼联系人:季凯龙,联系人:季谦士电话:13216707615,电话:15967256110邮箱:/邮箱:12580307@qq.com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578-6838291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3日青田县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青田县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业主为青田县城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青田县城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青田县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的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关于印发《青田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指导规则(修订)》的通知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两个宗地,第一宗地包括青田县中心城区鹤城街道控规0101-25、0101-26、0101-27、0101-30、0101-31等5个地块,第二宗地包括青田县中心城区鹤城区块控规0101-37、0101-40、0101-41、0101-42、0101-44、0101-53等6个地块,规划用地总面积36939m²,暂估总建筑面积200540m²,其他建设规模相关信息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开发方案与规划技术条件》与《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开发方案与规划技术条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广场、市政道路以及根据规划要求的配建,其中住宅、商业、地下室建设标准需要符合《青田县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住宅、商业、地下室建设标准》。2.2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项目,除征地拆迁、场内综合管线迁改、危旧房屋监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监理及监理的招标代理、本次的招标代理、招标人另行委托的预算审核与结算审核、物业维修基金、物业保修基金、首次业主大会召开筹备金外,中标人负责本应由招标人承担的与本项目开发建设相关的工作并承担与之相关的费用。主要内容如下:1.负责所有工程前期的一切手续的办理与实施。2.负责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的地质勘查、勘测、检测、咨询等一切相关第三方服务单位的发包,相关工作的实施及管理。(1)负责开工前期手续办理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工程实施过程,竣工备案阶段,房屋产权办理阶段、交付阶段、后期管理阶段中一切第三方服务单位的发包及管理。3.负责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的设计、实施及管理。(1)设计的实施及管理包括项目可研,工程规划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和专项施工图设计(公共部位精装修设计、销售展示中心精装修设计(含沙盘、设备、硬装、软装)、幕墙、门窗深化设计、基坑围护设计、人防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景观绿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建筑绿色节能专项设计、气体灭火设计、交通标志标线、标识标牌及导示设计、用地红线内小区配套工程综合设计及相关的深化设计等)、竣工图编制以及BIM设计(应用于设计阶段:建模、性能分析、面积统计、辅助施工图设计、工程量统计等)及承担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2)负责与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服务单位的沟通与衔接工作,负责设计优化、保证施工图设计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程等规定,设计成果必须经招标人认可。4.负责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工程的实施及管理,工程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管理。(1)负责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外立面、公共部位精装修,销售展示中心精装修、泛光照明、建筑智能化、消防、景观绿化、综合管线、机电抗震设施、电梯、围墙、大门、建筑景观照明及五通一平(含施工用水、用电、临时道路、临时施工围墙、大门、场地平整等)等对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工程涉及的所有主体工程、专项工程和附属工程的施工、建设实施过程管控,负责工程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管理,负责按设计图纸、国家规范进行建设,负责质量保修。(2)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并处理好与施工相关的派出所、街道、社区及周边居民等外围关系,负责进行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负责进行工程质量、进度、成本控制。5.负责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的大市政配套工程(含供水、电力、燃气、数字电视、通信等一切需要相关职能单位实施的工程与项目)的地质勘查、设计、勘测、检测、咨询等一切第三方服务单位的发包,相关工作的实施及管理,负责大市政配套工程的发包,工程的实施及管理,负责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管理。6.后期管理。(1)负责组织项目的各项验收工作。(2)负责项目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档案馆工作。(3)将完整的结算资料递交招标人并配合审计单位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4)负责完成项目竣工备案、配套确认等工作,并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建成项目移交招标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协助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等工作。(5)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管理: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协调处理保修、返修及费用事宜,并及时妥善处理好过程中的各类投诉。(6)配合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前期的物业管理(如有)。(7)负责交房工作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7.商品房营销。(1)负责对本项目房产市场定位进行规划并制定销售目标和营销计划,负责项目的策划、推广、销售工作,各类营销专业服务单位发包,相关工作的实施及管理。(2)对项目设计进行管理;销售展示中心装修管理(含沙盘、设备、硬装、软装)。(3)房产销售价格备案前需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上报。(4)案场物业。2.3工期要求2.3.1计划工期:100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及专项工程报验达到标准并完成备案后结束。2.4其他:2.4.1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确保丽水市“九龙杯”优质工程。2.4.2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浙江省安全文明标化工地。2.4.3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2)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4个;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2.4其他: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委派;☑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4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类(或工程管理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1)施工负责人1(负责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施工负责人2(负责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1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各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三)其他:☑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6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注:配备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管理人员表)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为准)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工作、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6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6.招投标方式6.1公开招标。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7.联系方式招标人:青田县城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田县景云小区1幢2号地址:青田县景山路75号4楼联系人:季凯龙,联系人:季谦士电话:13216707615,电话:15967256110邮箱:/邮箱:12580307@qq.com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578-6838291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3日青田县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招标编号:青建招2024第80号)招标文件(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招标人:青田县城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2024年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八章推荐申报资料第1页第一章招标公告青田县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青田县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业主为青田县城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青田县城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青田县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的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关于印发《青田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指导规则(修订)》的通知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两个宗地,第一宗地包括青田县中心城区鹤城街道控规0101-25、0101-26、0101-27、0101-30、0101-31等5个地块,第二宗地包括青田县中心城区鹤城区块控规0101-37、0101-40、0101-41、0101-42、0101-44、0101-53等6个地块,规划用地总面积36939m²,暂估总建筑面积200540m²,其他建设规模相关信息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开发方案与规划技术条件》与《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开发方案与规划技术条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广场、市政道路以及根据规划要求的配建,其中住宅、商业、地下室建设标准需要符合《青田县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住宅、商业、地下室建设标准》。2.2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项目,除征地拆迁、场内综合管线迁改、危旧房屋监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监理及监理的招标代理、本次的招标代理、招标人另行委托的预算审核与结算审核、物业维修基金、物业保修基金、首次业主大会召开筹备金外,中标人负责本应由招标人承担的与本项目开发建设相关的工作并承担与之相关的费用。主要内容如下:1.负责所有工程前期的一切手续的办理与实施。2.负责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的地质勘查、勘测、检测、咨询等一切相关第三方服务单位的发包,相关工作的实施及管理。第2页(1)负责开工前期手续办理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工程实施过程,竣工备案阶段,房屋产权办理阶段、交付阶段、后期管理阶段中一切第三方服务单位的发包及管理。3.负责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的设计、实施及管理。(1)设计的实施及管理包括项目可研,工程规划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和专项施工图设计(公共部位精装修设计、销售展示中心精装修设计(含沙盘、设备、硬装、软装)、幕墙、门窗深化设计、基坑围护设计、人防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景观绿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建筑绿色节能专项设计、气体灭火设计、交通标志标线、标识标牌及导示设计、用地红线内小区配套工程综合设计及相关的深化设计等)、竣工图编制以及BIM设计(应用于设计阶段:建模、性能分析、面积统计、辅助施工图设计、工程量统计等)及承担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2)负责与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服务单位的沟通与衔接工作,负责设计优化、保证施工图设计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程等规定,设计成果必须经招标人认可。4.负责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工程的实施及管理,工程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管理。(1)负责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外立面、公共部位精装修,销售展示中心精装修、泛光照明、建筑智能化、消防、景观绿化、综合管线、机电抗震设施、电梯、围墙、大门、建筑景观照明及五通一平(含施工用水、用电、临时道路、临时施工围墙、大门、场地平整等)等对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工程涉及的所有主体工程、专项工程和附属工程的施工、建设实施过程管控,负责工程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管理,负责按设计图纸、国家规范进行建设,负责质量保修。(2)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并处理好与施工相关的派出所、街道、社区及周边居民等外围关系,负责进行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负责进行工程质量、进度、成本控制。5.负责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的大市政配套工程(含供水、电力、燃气、数字电视、通信等一切需要相关职能单位实施的工程与项目)的地质勘查、设计、勘测、检测、咨询等一切第三方服务单位的发包,相关工作的实施及管理,负责大市政配套工程的发包,工程的实施及管理,负责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管理。6.后期管理。(1)负责组织项目的各项验收工作。(2)负责项目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档案馆工作。(3)将完整的结算资料递交招标人并配合审计单位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第3页(4)负责完成项目竣工备案、配套确认等工作,并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建成项目移交招标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协助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等工作。(5)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管理: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协调处理保修、返修及费用事宜,并及时妥善处理好过程中的各类投诉。(6)配合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前期的物业管理(如有)。(7)负责交房工作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7.商品房营销。(1)负责对本项目房产市场定位进行规划并制定销售目标和营销计划,负责项目的策划、推广、销售工作,各类营销专业服务单位发包,相关工作的实施及管理。(2)对项目设计进行管理;销售展示中心装修管理(含沙盘、设备、硬装、软装)。(3)房产销售价格备案前需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上报。(4)案场物业。2.3工期要求2.3.1计划工期:100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及专项工程报验达到标准并完成备案后结束。2.4其他:2.4.1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确保丽水市“九龙杯”优质工程。2.4.2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浙江省安全文明标化工地。2.4.3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第4页(2)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4个;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2.4其他: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委派;☑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4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类(或工程管理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1)施工负责人1(负责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施工负责人2(负责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第5页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1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各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三)其他:☑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6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注:配备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管理人员表)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为准)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工作、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6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6.招投标方式第6页6.1公开招标。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7.联系方式招标人:青田县城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田县景云小区1幢2号,地址:青田县景山路75号4楼联系人:季凯龙,联系人:季谦士电话:13216707615,电话:15967256110邮箱:/,邮箱:12580307@qq.com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578-6838291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3日第7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2招标人名称:青田县城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地址:青田县景云小区1幢2号联系人:季凯龙电话:13216707615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田县景山路75号4楼项目负责人:季谦士联系人:季谦士电话:159672561101.1.4项目名称青田县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1.1.5建设地点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00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及专项工程报验达到标准并完成备案后结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其他:/。1.3.3质量标准详见招标公告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招标公告内容□见投标邀请书内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条款内容要求。1.4.2(3)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1.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对象约定:□(1)各项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牵头人,再由牵头人按工作内容分配;□(2)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付给联合体各成员;□(3)中标后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4)其他约定: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进行支付。2.其他:(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递交,履约担保可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各自递交。(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文件编制、提交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议等招投标活动。招标文件中除特别标明针对联合体各方的条款外,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1.5.2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上传疑问方式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3日17时提交方式:书面递交联系方式:季谦士;联系人:15967256110。1.10.3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公布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1.11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第9页投标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本公司已详细阅读(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2.承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代表等主要责任人诚信投标。3.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内容多处雷同、电子检测码(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4.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5.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6.承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7.承诺我单位在投标期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资质条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若为“不合格”状态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8.承诺我单位在投标前,及时维护更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9.承诺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和单位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至投标截止时间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10.承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失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惩戒名单)或限制参加投标。11.若我单位中标,承诺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变更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变更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将不参与浙江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工程投标。12.我单位直接负责本项目投标的主管人员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手机号码:(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码));我单位与本项目投标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员为本次投标委托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联系手机号码:(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码),),上述人员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其他:/。14.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本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字):对所在单位参与本次投标知情,投标中使用的本人相关业绩真实有效。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盖章):年月日第121页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费用报价构成明细表内容单方造价招标控制价(元/平方米)单方造价报价(元/平方米)暂估建筑面积(平方米)报价合价(元)1.住宅、商业、地下室3663195040内容下浮率报价(%)下浮率报价(%)暂估商品房营销费基准收入(元)报价合价(元)2.商品房营销费65000000内容报价合价(元)报价合价(元)报价合价(元)报价合价(元)3.住宅、商业、地下室大市政配套费暂估价44859200448592004485920044859200内容报价合价(元)报价合价(元)报价合价(元)报价合价(元)4.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建设费用暂估价44311800443118004431180044311800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费用报价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费用报价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费用报价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费用报价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费用报价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注:1.住宅、商业、地下室投标报价为单方造价;报价合价=暂估建筑面积×单方造价报价。2.住宅、商业、地下室单方造价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0.01元/平方米结尾,报价合价四舍五入至整数位如1元结尾。3.商品房营销费下浮率投标报价以%为单位,投标单留至小数点后1位如0.1%结尾;报价合价=65000000元(此数字在投标时不得调整)×(1-下浮率报价)。第122页3.1其中65000000元暂估商品房营销费基准收入,以1300000000元的销售额计算得出。4.住宅、商业、地下室单方造价报价与商品房营销费投标报价,应采用相同的下浮率,单方造价报价与商品房营销费投标报价下浮率不一致的(倒算下浮率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如0.1%结尾),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5.单方造价报价与商品房营销费投标报价下浮率超出有效报价下浮范围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6.住宅、商业、地下室大市政配套费暂估价按照已经填写的内容填报,不得调整。7.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建设费用暂估价按照已经填写的内容填报,不得调整。8.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费用报价=住宅、商业、地下室报价合价+商品房营销费报价合价+住宅、商业、地下室大市政配套费暂估价报价合价+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建设费用暂估价报价合价。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123页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4页第八章推荐申报资料(1)封面;(2)目录;(3)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原件;(5)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资信、诚信等材料。注:上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文件。所有文件一式七份,一个包封,密封后注明工程名称和单位名称,并在外密封袋加盖投标人公章。第125页(项目名称)推荐申报资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126页目录投标项目:序号项目名称页码1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原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资信、诚信等材料第127页1、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招标人名称):我单位承诺内容如下:1、我单位承诺递交的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2、不转让、出借、涂改、伪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我单位(本人)名义承揽工程。3、不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围标,不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4、若中标,我单位承诺保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容、质量、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完成全部工作量,精心组织,按图加工,确保工程质量,决不无故拖延供货期。5、积极主动配合招标人或相关监管部门的调查。及时、如实、全面地回答问题,并在调查笔录中签字确认。如拒绝签字确认的,则视为我单位及有关工作人员认可调查笔录中的全部内容,并对最终的调查结果无任何异议,且自愿放弃一切救济途径。6、上述承诺事项已认真逐项核对,均表达我单位真实意见,愿承担任何责任。如我单位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招标人可无条件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我单位接受建设招标人或相关监管部门作出的任何管理和处理决定,并自愿承担一切不利的后果。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128页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名称企业性质企业曾用名企业资质及等级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资质及等级成立时间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联合体成员方1(如有)联合体成员方1(如有)联合体成员方1(如有)联合体成员方1(如有)企业名称企业性质企业曾用名企业资质及等级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资质及等级成立时间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联合体成员方2(如有)联合体成员方2(如有)联合体成员方2(如有)联合体成员方2(如有)企业名称企业性质企业曾用名企业资质及等级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资质及等级成立时间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联合体成员方3(如有)联合体成员方3(如有)联合体成员方3(如有)联合体成员方3(如有)企业名称企业性质企业曾用名企业资质及等级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资质及等级成立时间注册资金第129页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经理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情况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情况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情况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情况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情况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情况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情况岗位姓名职称资格证书证书编号证书编号身份证号...注:①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后;②以上项目管理班子结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量进行配置;③投标人可自行扩展表格格式。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资信、诚信等材料格式自拟,材料须加盖公章。第130页青田县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招标编号:青建招2024第[80]号)招标文件(☑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招标人:青田县城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2024年12月13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3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5第五章发包人要求73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74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81第八章推荐申报资料1251.第一章招标公告青田县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青田县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业主为青田县城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青田县城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青田县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的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关于印发《青田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指导规则(修订)》的通知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两个宗地,第一宗地包括青田县中心城区鹤城街道控规0101-25、0101-26、0101-27、0101-30、0101-31等5个地块,第二宗地包括青田县中心城区鹤城区块控规0101-37、0101-40、0101-41、0101-42、0101-44、0101-53等6个地块,规划用地总面积36939m²,暂估总建筑面积200540m²,其他建设规模相关信息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开发方案与规划技术条件》与《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开发方案与规划技术条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广场、市政道路以及根据规划要求的配建,其中住宅、商业、地下室建设标准需要符合《青田县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住宅、商业、地下室建设标准》。2.2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项目,除征地拆迁、场内综合管线迁改、危旧房屋监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监理及监理的招标代理、本次的招标代理、招标人另行委托的预算审核与结算审核、物业维修基金、物业保修基金、首次业主大会召开筹备金外,中标人负责本应由招标人承担的与本项目开发建设相关的工作并承担与之相关的费用。主要内容如下:1.负责所有工程前期的一切手续的办理与实施。2.负责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的地质勘查、勘测、检测、咨询等一切相关第三方服务单位的发包,相关工作的实施及管理。(1)负责开工前期手续办理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工程实施过程,竣工备案阶段,房屋产权办理阶段、交付阶段、后期管理阶段中一切第三方服务单位的发包及管理。3.负责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的设计、实施及管理。(1)设计的实施及管理包括项目可研,工程规划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和专项施工图设计(公共部位精装修设计、销售展示中心精装修设计(含沙盘、设备、硬装、软装)、幕墙、门窗深化设计、基坑围护设计、人防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景观绿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建筑绿色节能专项设计、气体灭火设计、交通标志标线、标识标牌及导示设计、用地红线内小区配套工程综合设计及相关的深化设计等)、竣工图编制以及BIM设计(应用于设计阶段:建模、性能分析、面积统计、辅助施工图设计、工程量统计等)及承担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2)负责与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服务单位的沟通与衔接工作,负责设计优化、保证施工图设计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程等规定,设计成果必须经招标人认可。4.负责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工程的实施及管理,工程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管理。(1)负责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外立面、公共部位精装修,销售展示中心精装修、泛光照明、建筑智能化、消防、景观绿化、综合管线、机电抗震设施、电梯、围墙、大门、建筑景观照明及五通一平(含施工用水、用电、临时道路、临时施工围墙、大门、场地平整等)等对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工程涉及的所有主体工程、专项工程和附属工程的施工、建设实施过程管控,负责工程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管理,负责按设计图纸、国家规范进行建设,负责质量保修。(2)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并处理好与施工相关的派出所、街道、社区及周边居民等外围关系,负责进行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负责进行工程质量、进度、成本控制。5.负责住宅、商业、地下室、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的大市政配套工程(含供水、电力、燃气、数字电视、通信等一切需要相关职能单位实施的工程与项目)的地质勘查、设计、勘测、检测、咨询等一切第三方服务单位的发包,相关工作的实施及管理,负责大市政配套工程的发包,工程的实施及管理,负责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管理。6.后期管理。(1)负责组织项目的各项验收工作。(2)负责项目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档案馆工作。(3)将完整的结算资料递交招标人并配合审计单位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4)负责完成项目竣工备案、配套确认等工作,并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建成项目移交招标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协助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等工作。(5)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管理: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协调处理保修、返修及费用事宜,并及时妥善处理好过程中的各类投诉。(6)配合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前期的物业管理(如有)。(7)负责交房工作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7.商品房营销。(1)负责对本项目房产市场定位进行规划并制定销售目标和营销计划,负责项目的策划、推广、销售工作,各类营销专业服务单位发包,相关工作的实施及管理。(2)对项目设计进行管理;销售展示中心装修管理(含沙盘、设备、硬装、软装)。(3)房产销售价格备案前需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上报。(4)案场物业。2.3工期要求2.3.1计划工期:100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及专项工程报验达到标准并完成备案后结束。2.4其他:2.4.1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确保丽水市“九龙杯”优质工程。2.4.2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浙江省安全文明标化工地。2.4.3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2)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4个;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2.4其他: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委派;☑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4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类(或工程管理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1)施工负责人1(负责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施工负责人2(负责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1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各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三)其他:☑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6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注:配备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管理人员表)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为准)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工作、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6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6.招投标方式6.1公开招标。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7.联系方式招标人:青田县城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田县景云小区1幢2号地址:青田县景山路75号4楼联系人:季凯龙联系人:季谦士电话:13216707615电话:15967256110邮箱:/邮箱:12580307@qq.com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578-6838291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3日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1.2招标人名 称:青田县城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地 址:青田县景云小区1幢2号联 系 人:季凯龙电 话:13216707615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青田县景山路75号4楼项目负责人:季谦士联系人:季谦士电话:159672561101.1.4项目名称青田县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1.1.5建设地点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00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及专项工程报验达到标准并完成备案后结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 年 / 月 / 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 年 /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其他: / 。1.3.3质量标准详见招标公告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招标公告内容□见投标邀请书内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1.4.2(3)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1.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对象约定:□(1)各项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牵头人,再由牵头人按工作内容分配;□(2)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付给联合体各成员;□(3)中标后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4)其他约定: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进行支付。2.其他:(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递交,履约担保可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各自递交。(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文件编制、提交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议等招投标活动。招标文件中除特别标明针对联合体各方的条款外,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1.5.2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 。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 。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上传疑问方式截止时间: 2025 年 01 月 03 日 17 时提交方式: 书面递交 联系方式: 季谦士 ; 联系人: 15967256110 。1.10.3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 日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公布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1.11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且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并报 经监理和发包人同意,分包合同报监理和发包人备案。 1.12偏差☑不允许□允许 允许偏差的内容、偏差范围和幅度:/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1.招标控制价及明细(招标控制价所列数量不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的实际或准确的工程量,仅作为投标报价参考);□2.(1)本项目不具备公开完整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条件,故前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允许参与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2)本项目已公开完整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允许上述前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参与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3)其他: 。2.其他: 其他附件资料、澄清函或补充文件(如有,如补遗书、答疑、修正书等)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2项2.2.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3日09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资格审查资料(具体详见第七章资格审查资料格式)(1)资质资格证明材料;(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①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②项目负责人简历表;③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施工负责人简历表、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施工负责人简历表;④设计负责人简历表;⑤代建代销开发技术负责人/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技术负责人/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技术负责人简历表;⑥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其它辅助说明资料。(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5)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1.2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具体按评标办法评审要求编制)(具体详见第七章技术标格式):3.1.2.1总体项目管理方案3.1.2.2代建代销方案3.1.2.3设计方案3.1.2.4采购方案3.1.2.5施工方案3.1.2.6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1.3投标人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具体按评标办法评审要求编制)(具体详见第七章资信标格式):(1)投标人一般情况; □《中小企业声明函》(2)业绩汇总表(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附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且需要准确详细列入);(3)拟派驻项目项目主要管理班子汇总情况表;(4)在“丽水市智慧工地平台”2024年12月份“房屋建筑工程”信用等级查询打印页;(5)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1.4商务标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内容(具体按评标办法评审要求编制)(具体详见第七章商务标格式):3.1.4.1投标函及商务标相关附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如有);(3)投标函;(4)投标承诺书;(5)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费用报价构成明细表(6)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1.5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3.1.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注: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3.1.6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1.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 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 万元,设备购置费限价 万元,工程总承包其他费限价 万元,暂列金额 (不超过工程费用的5%) 万元;□2.最高投标限价在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中发布;□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大写): (¥ )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暂估价人民币(大写): (¥ )。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暂估价)×(1-下浮值)+暂列金额+暂估价,下浮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从 、 、 、 、 等 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值作为下浮值”的方式确定,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从 %…… %等 个数中确定一组其中 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4.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作为风险控制价( 万元);☑5.其他:最高投标限价等于招标控制价等于868602520.00元,包含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费用:(1)其中住宅、商业、地下室的招标控制价714431520.00元,单方造价的招标控制价为3663.00元/平方米,暂估建筑面积195040平方米;(2)其中住宅、商业、地下室大市政配套费的暂估价为44859200.00元;(3)其中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建设费用的暂估价为44311800.00元;(4)其中商品房营销费的招标控制价采用费率形式,商品房营销费基准收入65000000.00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本次招标采用的是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方式,投标人仅需要考虑住宅、商业、地下室单方造价、以及商品房营销费下浮率两个部分的投标报价,再由此计算得出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费用报价。1.住宅、商业、地下室单方造价的有效报价范围为招标控制价下浮2.0%—7.9%。(1)单方造价对应的面积是指竣工测绘报告注明的总建筑面积,不包括青田县中心城区鹤城区块控规0101-25、0101-27、0101-31、0101-42地块的地下室以外建筑的建筑面积,中标后本项目的单方造价不再调整。(2)本项目的建设标准以《青田县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住宅、商业、地下室建设标准》为准,中标人在实施的过程中仅限于提高标准或为了适应强制性规范调整产生的变更与调整,提高标准的依据为更优的功能、参数、规格或者更高的单价。(3)招标人要求发生变化,提出规模、建设内容,功能要求和标准的变动导致实际费用发生变化的,结算时予以调整(以招标人出具的书面资料为准,以审查通过的施工图为参照)。(4)中标后要求中标人投入绿化景观工程建安费造价不低于500元/平方米,面积按照绿化景观设计面积计算,绿化景观的范围为:1)绿化工程;2)种植土;3)微地形;4)景观构筑物:亭、廊架、景墙、花坛、树池等(包含结构、建筑装饰);5)家具小品: 休闲桌凳;6)园区道路、广场铺装、汀步、假山、沙坑、雕塑、景观石、行人景观桥、景观栏杆;7)水景、喷泉、人造水池(均不含设备费用);8)绿化浇灌系统;9)景观雨水排水系统;10)景观照明工程;11)其他未提及内容原则上不再列入绿化景观界面中。(5)要求中标人投入首层门厅(入户大堂)与小区大堂精装修工程建安费不低于1500元/平方米,按照装修面积计算,该面积不包含公共厕所、卫生间、物业办公及生活区域面积。(6)要求中标人投入标准层及地下室门厅精装修工程建安费造价不低于1000元/平方米,按照装修面积计算。(7)要求中标人投入销售展示中心装修工程建安费、家具、设备、沙盘采购费用合计金额600000元,装修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2.商品房营销费的报价,按照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有效报价范围为下浮2.0%—7.9%。(1)《鹤城控规0101-37等六个地块房产回购协议》与《鹤城控规0101-25等五个地块房产回购协议》涉及的回购面积不计算在可售面积内,该文件要求预留的车位不计算在可售机动车位数量以内,青田县属国有企业进行购买面积不计算在可售面积内,青田县属国有企业进行购买车位不计算在可售机动车位数量以内。(2)计算销售额时以网签合同金额为准。(3)根据商品房实际销售收入(可售住宅面积实际销售收入+可售商业面积实际销售收入+可售机动车位实际销售收入+储藏间实际销售收入)结合商品房营销费基准收入费率分档累进计算得出商品房营销费基准收入,然后按照中标下浮率下浮后得出商品房营销费。序号销售金额商品房营销费基准收入费率1小于等于20000万部分4.00%2大于20000万-小于等于30000万部分4.25%3大于30000万-小于等于40000万部分4.50%4大于40000万-小于等于50000万部分4.75%5大于50000万-小于等于80000万部分5.00%6大于80000万-小于等于90000万部分5.25%7大于90000万-小于等于100000万部分5.50%8大于100000万-小于等于110000万部分5.75%9大于110000万部分6.00%3.住宅、商业、地下室单方造价投标报价与商品房营销费投标报价,应采用相同的下浮率,单方造价报价与商品房营销费投标报价下浮率不一致的,按无效标处理。单方造价报价与商品房营销费投标报价下浮率超出有效报价下浮范围的,按无效标处理。4.住宅、商业、地下室大市政配套费为暂估价,按实结算;5.幼儿园(不含地下室)、广场、市政道路建设费用为暂估价,按实结算;6.施工现场土石方开挖产生的砂石料、石方、矿产品,不属于中标人,中标人不得擅自外运,外卖,需要纳入青田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公开竞争方式处置,投标人在报价时需要考虑该因素。3.3.1投标有效期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 伍拾 万元。缴纳事项:(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银行汇票、电汇。(2)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银行出具,担保保函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出具;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①保函(保单)开具对象为青田县城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企业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基本信息。②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收款单位名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招投标专户开户行: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山支行银行账号:201000013802556③以电汇方式提交的,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收款单位名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招投标专户开户行: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山支行银行账号:201000013802556(3)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方式提交的,以到账时间为准;银行汇票、纸质保函(保单)等票据原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保单)、汇票视作到账。(4)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3.4.3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情形。3.其他:(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2)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供);☑4.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提供投标人2025年01月06日(周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6.施工负责人(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7.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注: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并本人手写签名)8.投标承诺书(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9.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银行转账记录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险保单或保证金联保证明或其他,并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11.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2.①委托代理人连续12个月社会保险交纳证明(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②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③拟派施工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的查询打印页、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录入状态的查询打印页;拟派设计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管理信息系统入库打印页面;④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工作、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⑤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等。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1.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原件的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3.其它要求: / 。3.7.4投标文件份数1、资格审查资料: 纸质版 一 份正本 六 份副本,A4纸装订成册;商务标: 纸质版 一 份正本 六 份副本,A4纸装订成册;资信标:纸质版 一 份正本 六 份副本,A4纸装订成册;技术标(暗标):纸质版 一 份正本 六 份副本,A3纸装订成册;3.7.5装订要求1、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正本、副本分别装订成册。2、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4.1.1投标文件外包装和密封要求密封:投标人必须将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标、资信标和技术标分开密封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标、资信标和技术标在外密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盖章,将投标文件的技术标部分分内、外密封袋包装,技术标封面(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具体格式见招标文件)单独密封在技术标的内密封袋内(内密封袋封面上不得加盖任何印章,空白即可),再将装订成册的技术标和内密封袋一起密封在外密封袋内。☑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标/资信标/技术标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其他: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地址: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6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4.2.3投标文件退还情形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其他: 。4.2.4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3.其他: / 。5.1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6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3.其他: 。5.2开标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5.3推荐委员会成员人数及确定方式推荐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人数为7人及以上。推荐委员会设组长,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从备选人员库中随机产生。备选人员应具备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的管理经验或专业技术能力,原则上从招标人中产生。备选人员数量不得少于推荐委员会成员数的2倍,数量不足的,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备选人员名单确定需经招标人“三重一大”审议通过。推荐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5.4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1、确定正式投标人数量: ①当3≤M≤12时,全部为正式投标人。②当M≥13时,采用票决推荐的方式按确定A个正式投标人(A为12家)。 2、票决推荐方式:由推荐委员会在所有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A个投标人的方式,取得票较多的A个投标人为正式投标人(最终得票均须超过半数,若前A名中最后一名票数相同导致得票较多的投标人大于A个时(B),由推荐委员会在上述票数相同的投标人中进行抽签淘汰“B-A”个投标人),如第一轮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数量不足A家时,取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C),淘汰得票最少的一家(若得票最少的投标人不止1个时,推荐委员会在得票最少的投标人中进行投票表决,选择淘汰一家;若得票最少的为0票且不止1名时,则得票为0的投标人全部一次性淘汰),在剩余的投标人中进行二次投票,以每人投票支持“A-C”个投标人,以此类推,直至确定A个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为止。 M为投标人数量; A为正式投标人数量。 注:正式投标人一经产生,任何情形都不再重复(替补)推荐5.5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在投标企业连续十二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和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参加开标会议,资质证书上载明的企业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不提交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需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及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国家及浙江省、丽水市有关文件规定组成。6.3.1评标方法□1.综合评估法:☑(1)适用于技术复杂项目,技术标评分 30 分,资信标评分 10 分,商务标评分 60 分 。□(2)适用于非技术复杂项目,技术标评分 分,资信标评分 分,商务标评分 分 。□2.其他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和是否排序□1.(应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填写) 。☑2.评定分离:采用按照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择优向招标人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不进行名次排序,不足5名全数入围,如并列5名的情况则并列的投标人均入围)。7.1.1确定中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其他: 。7.1.3☑定标会议地点和时间□1.定标时间: 。□2.定标地点: 。☑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7.1.4□考察、质询□1.在定标会议前(考察、质询应给予中标候选人合理的准备时间。)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2.考察、质询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7.1.5☑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由7名及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定标委员会设组长,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从备选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产生,应在评标结束或者考察结束之前组建。备选人员应具备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的管理经验或专业技术能力,原则上从招标人中产生。备选人员数量不得少于定标委员会成员数的2倍,数量不足的,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备选人员名单确定需经招标人“三重一大”审议通过。项目特殊或技术复杂的项目,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7.1.6□现场面试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7.1.7☑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 ☑2.企业匹配性: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几年的账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评分、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等;☑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时重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 ;□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 ;□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 ;□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 ;□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 ;□12.评标报告;□13.质询或(和)考察报告;□14.现场面试情况;☑15.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7.1.8☑定标方法☑1.票决法;□2.集体议事法;□3.其他定标办法: 。7.1.9☑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公告期限:不少于 3 日。7.1.10□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其他情形: / 7.1.11□重新定标其他情形: / 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不再递补。7.3.1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在扣除商品房营销费后的2%。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期限:履约担保至工程竣工验收及专项工程报验达到标准并完成备案前一直有效。履约担保的退还:若履约担保系以现金形式缴纳的,在中标人至工程竣工验收及专项工程报验达到标准并完成备案后结束,中标人无违约情形或可扣款项的,履约担保予以退还(不计息);若履约担保系以银行保函形式或政策性融资担保保函或工程保险保函形式缴纳的,中标人无违约情形或可扣款项的,由招标人出具同意解除保函的意见给中标人。履约担保比例及扣款:质量未达验收合格标准违约占30%,工期延误担保金额占30%,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担保金额占20%,项目管理班子到位率担保金额占10%,其他担保金额10%。中标人因违约造成的扣款,直接从当期应支付的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费用中扣除与相应履约项目等价的金额。8.1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10.1否决投标的情形1.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2.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符合性内容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含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等条件和标准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中“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内容为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2025年01月06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省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的;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为准)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的;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或签署书面文件的,委托代理人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④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含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⑤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存在投标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⑥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或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规定的任一情形的;⑦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⑧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开标时提供的不一致的; 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的;⑩□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⑪评标委员会评标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文件电子检测码或制作码或创建码相同;C.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D.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E.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G.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H.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I.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通过同一单位、个人的账户购买电子保函、担保、保险、银行保函;J.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K.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L.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N.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M.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⑫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⑬其他: 。(2)技术性内容①投标文件的设计深度、技术指标、技术标准、工艺流程等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的,具体内容如下:/;②主要的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保障措施不可行的;③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本工程需要的;④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⑤采用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⑦其他:A.技术标采用暗标的,未按照暗标的要求编制的。B.技术标投标文件页数(包括封面、封底、目录和图表等)超过500页的;(3)商务性内容①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或分项最高投标限价的;②同一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③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按要求填写的;□④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最低评标价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评标价低 %(在5%-10%范围内,由招标人约定)以上,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⑥其他: 。1.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10.2异议与投诉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其他:/。2.投诉:(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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