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零星维修抢修招标公告(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4)
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5-2027年度零星维修抢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5-2027年度零星维修抢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24216G02
项目名称:2025-2027年度零星维修抢修项目
预算金额(元):标项一:RMB1,950,000.00(RMB 975,000.00元/年);
标项二:RMB1,950,000.00(RMB 975,000.00元/年);
最高限价(元):本项目的总体下浮率不低于10%(即总体下浮率必须≥1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5-2027年度零星维修抢修项目(标项一)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RMB1,9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行政中心(区政府)、钱江大厦区块单项金额在30万元(不含)以内的、以恢复或调整功能、改进效能等为目标的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局部维修抢修施工项目,服务期2年。
备注:(不允许进口)
标项二:
标项名称:2025-2027年度零星维修抢修项目(标项二)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RMB1,9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文化中心、国土大楼、民兵训练基地、海创基地库房及其他区块单项金额在30万元(不含)以内的、以恢复或调整功能、改进效能等为目标的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局部维修抢修施工项目,服务期2年。
备注:(不允许进口)
合同履约期限:2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R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t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t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供应商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4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 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 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交易的说明:①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行政大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187773
质疑联系人: 任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702031(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健飞、蔡勇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4736、85873738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滨江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系人 :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0571-8722767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5-2027年度零星维修抢修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稿.doc438.5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滨江区机关事务中心2025-2027年度零星维修抢修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16:3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24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预算金额
¥39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健飞、蔡勇强
项目联系电话
0571-85864736、85873738
采购单位
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行政大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1-81187773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71-85864736、85873738
2025-2027年度零星维修抢修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交易)项目编号:0625-24216G02采购人: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8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5第四部分评审办法33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1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611.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5-2027年度零星维修抢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625-24216G02项目名称:2025-2027年度零星维修抢修项目预算金额(元):标项一:RMB1,950,000.00(RMB975,000.00元/年);标项二:RMB1,950,000.00(RMB975,000.00元/年);最高限价(元):本项目的总体下浮率不低于10%(即总体下浮率必须≥1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2025-2027年度零星维修抢修项目(标项一)数量:1单位:项预算金额(元):RMB1,95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行政中心(区政府)、钱江大厦区块单项金额在30万元(不含)以内的、以恢复或调整功能、改进效能等为目标的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局部维修抢修施工项目,服务期2年。备注:(不允许进口)标项二:标项名称:2025-2027年度零星维修抢修项目(标项二)数量:1单位:项预算金额(元):RMB1,95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文化中心、国土大楼、民兵训练基地、海创基地库房及其他区块单项金额在30万元(不含)以内的、以恢复或调整功能、改进效能等为目标的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局部维修抢修施工项目,服务期2年。备注:(不允许进口)合同履约期限:2年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供应商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4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交易的说明:①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行政大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方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187773质疑联系人:任工质疑联系方式:0571-87702031(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马健飞、蔡勇强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4736、85873738质疑联系人:孙荣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滨江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0571-8722767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工程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2025-2027年度零星维修抢修项目,属于 建筑业 行业;备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第(三)条:建筑业划型标准: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具体理由: / 。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不集中组织,各供应商自行前往施工区域进行现场考察/踏勘。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前,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江南大道100号,联系人:方工,联系方式:0571-81187773。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审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 ;检测内容: / 。(5)提供样品的时间: / ;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审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磋商小组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11.1。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文件无效。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报价单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总价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9室 ;备份响应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 蔡勇强 0571-85873738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3其它说明联合体或者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联合体各方(供应商与分包供应商)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14采购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采购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关于工程规定的收费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费计费基数为项目预算金额×(1-下浮率)。供应商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和造价咨询费,并在响应文件中出具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第六部分)。(2)代理服务费支付:① 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②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账 号:9558851202064655210(3)增值税发票开具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采购邀请、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磋商、评审、成交供应商确定、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是指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文件无效。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工程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4.3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补偿救济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杭州市本级、拱墅区、富阳区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收件人:朱女士、王女士,电话:0571-85252453。4.5补偿救济采购人(行政机关)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依据《杭州市涉企补偿救济实施办法(试行)》向采购人(行政机关)提起补偿申请。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采购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采购文件的构成5.1采购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竞争性磋商公告;5.1.2供应商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审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提交响应文件7.采购文件的获取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8.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磋商前答疑会的,潜在供应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磋商前答疑会。9.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磋商保证金。10.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响应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商务技术偏离表;11.2.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报价单;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11.3.3报价情况说明(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12.响应文件的编制12.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2.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备份响应文件15.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5.2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合体参与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先将备份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5.5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16.响应文件的无效处理有采购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17.响应文件有效期17.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响应文件无效。17.2响应文件合格投递后,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响应文件开启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18.2响应文件开启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9.2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响应文件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审。19.5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审21.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审工作职责,并按照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成交的供应商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审办法。六、成交供应商确定22.确定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成交通知与成交结果公告23.1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成交通知。23.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成交情况说明、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等相关费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供应商履约评价为满分的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当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最高比例由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采购单位鼓励供应商采取履约保函形式提供信用保证;供应商提供保函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0.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3.※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5-2027年度零星维修抢修项目2、施工地点:标项一:行政中心(区政府)、钱江大厦区块标项二:文化中心、国土大楼、民兵训练基地、海创基地库房及其他区块(1)本项目的投标人可参与一个标项或同时参与两个标项的投标,但两个标项将分别确定一个不同的中标人(即:每个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项)。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标项先后顺序进行评审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在标项1中已经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的,在标项2评审时,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2)各投标人对具体参加的标项分别报价,如成交,按照采购人需要就各项具体工作内容可分别签订合同。3、工程规模及内容:单项金额在30万元(不含)以内的、以恢复或调整功能、改进效能等为目标的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局部维修抢修施工。需要提供应急抢修服务,并24小时随叫随到。二、建设依据及相关标准、规范1、除本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所有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质量均应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已颁布标准、规范的相应规定和要求,其中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以要求高的为准。2、技术条款中有关涉及工程安全的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遇有矛盾时应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进行修正。3、项目相关批文、采购人的要求等。4、保证工程质量符合以下验收标准和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备注:上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上述标准如有不一致,执行两者中更严格的标准。三、现场条件及踏勘1、施工不能影响采购人物业正常的工作使用。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和了解,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各种资料,并应充分考虑影响本次报价的因素、预计实施过程中各种不利因素,由此可能发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考虑并包含在采购报价中。成交后,供应商不得再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理由而提出额外付款或延长工期等的要求,若有此类要求,采购人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踏勘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为减少修缮工程对采购人正常工作的影响,需要按采购人管理需要临时调整施工时间等,施工作业环境的种种不利因素,如夜间施工、垃圾装袋外运等等。均需由供应商考虑,并将所需费用包含在采购报价中。四、工程范围、内容和要求1、单项金额在30万元(不含)以内的、以恢复或调整功能、改进效能等为目标的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局部维修抢修施工。需要提供应急抢修服务,并24小时随叫随到。2、具体实施内容在合同实施期内由采购人按需另行通知。除完成现场维修工作外,工作内容还包括与本次维修有关的以下内容:(1)采购人根据修缮工程情况要求供应商完成的其他工作和配合工作。(2)负责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的汇总、整理、移交工作。3、本工程施工、验收、材料的选用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现行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4、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制造商或品牌尽量按采购人在用的,否则应采用同档次及以上档次和品质的产品,并经采购人认可后实施。5、对于单一工种的单项零星维修,可不出图纸,但应有示意图、尺寸等工程量相关数据及有关资料;对于综合性较强的零星维修,即涉及多个专业工种、相对复杂的,应在维修完成后提交竣工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无法计量的项目需进行相对详细的描述,隐蔽工程须提供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相关的影像信息资料。五、施工质量目标1、符合设计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2、供应商成交后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施工图设计及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相关施工规范、技术标准精心组织施工。3、工程质量保修期:保修期为两年;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六、施工工期(或进度)要求及其他1、服务期2年,合同一次性签订。2、供应商根据各自的施工经验以及工程特点,现场提供的条件,同时充分考虑各种可能产生的不利因素,并结合企业自身实力,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全部工作必须确保安全和质量,并满足采购人对工期和进度的要求。3、要求为本项目提供应急抢修服务,并24小时随叫随到,保证维修工程及时完成;供应商提供保障措施。4、如未及时到场维修或未在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则每发生一次由采购人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人民币,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七、设备、材料供应1、本工作所需全部材料均由中标单位负责采购(除非招标文件及合同中另有约定)。所有材料应选用优质产品,均应有合格证或质保书,并经采购人的项目管理部门确认,但该确认并不能免除或减少成交供应商应负的任何质量责任。成交供应商若使用劣质或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建材施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制止使用,甚至责令停工、返工或终止合同。无论采购人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建材施工所引起的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2、如有由采购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只计取安装费,材料(设备)的二次搬运、保管等相关费用由供应商填报不大于1%的费率,结算时按设备价×供应商填报的费率。设备本身的价格不进入结算价。3、工程实施过程中,材料的品牌、型号和规格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材料价格经发包人及审计部门审定后计入结算价。实施前,承包人需将材料交发包人确认后再施工。4、材料品质货真价实,存在假冒伪劣材料的,一经发现假一罚十。5、同一楼层同类型的维修材料,品牌型号须统一。八、工程管理原则1、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一律不得分包、转包,成交供应商擅自分包、转包以违约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承包资格,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扣罚履约保证金,并应另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成交供应商在平时的修缮中必须做到:24小时随叫随到,及时处理,文明服务,同时为了不影响园区正常运营,施工单位派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管理人员的管理。2、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成交供应商为挂靠单位,采购人可立即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扣罚履约保证金,并应另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并报建设工程主管部门。3、成交供应商严格按照已确认的施工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项目管理部门的管理。4、成交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工程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调换和撤离,本工程确定的成交供应商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得兼任其他工程职务并应完全到位。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违法乱纪及造成严重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的项目班子的任何人员,直至项目经理本人。如项目班子成员被采购人撤换,按项目班子成员不到位处罚额度进行处罚,成交供应商不得姑息迁就,拖延撤换和有碍工程进展,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对由此造成的采购人损失,予以追究赔偿。5、安全施工、文明管理:(1)施工单位成交后服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等的管理规定,成交供应商应设专职人员负责本条款的执行,采购人有权对此进行监督检查。(2)招标文件中应有详细的施工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组织及配备专职负责人的说明和承诺,以确保安全生产。(3)成交供应商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配备专职用电管理员,全面负责施工用电的管理。(4)成交供应商在施工全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材料和成品的保护,因失窃失火或其他原因而造成的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凡由此而损及采购人利益时,成交供应商应负责赔偿采购人的损失。(5)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6)成交供应商因自身施工而对相邻工程施工造成影响,由成交供应商采取措施解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6、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涉及本工程施工的其他配合工作。九、投标报价要求及结算方式1、报价方式和内容(1)报价方式:采购人委托的审计单位将按照“2、工程结算方式”计算工程款,供应商在此基础上填报总价下浮率,中标后,参照工料单价法、并以投标承诺的浮动系数结算。(2)报价内容及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采购报价表格式”。2、工程结算方式(1)《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其他浙江省及杭州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及规定。(2)供应商采购的设备和材料,品牌、式样、规格须经采购人确认,其价格一律在结算时交跟踪审计单位审计后为准。若材料按相关规定必须有检测资料的,则检测费由供应商承担,考虑在报价因素中。主要材料单价依次按施工期间杭州市建设工程信息、浙江省造价信息(合同工期内各期材料信息价格的平均值,先参照杭州市信息价,如没有则参照浙江省信息价,以上信息价均为正刊)计算;信息刊物上都没有的主要材料由审计询价、发包人签证确认。(3)综合费用(管理费、利润)费率根据项目特征综合考虑,按定额中值计取。(4)组织措施费计安全文明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等,费率按定额中值计取。(5)规费和税金按相关文件规定计取。(6)如有零星计日工(俗称包清工)发生,供应商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报价表”在公开发布的“建筑工种人工工资信息”的工资基础上填报上下浮动系数,并承诺以采购人下达工作任务最近的一次工资信息为基础乘以本次采购承诺的系数进行计算,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结算。1个工日为8小时,4小时以内按0.5个工日计,超过4小时的按1个工日计。备注:“人工信息价”指:“杭州造价信息”发布的“杭州市建设工程人工信息价”或“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上的“人工信息价及指数”,结算时,定额消耗量里的工日单价按施工工期内各期人工信息价格的平均值为准。(7)如有零星机械使用费发生,供应商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关于零星机械使用费、材料(设备)的二次搬运、保管等费用的承诺书”在公开发布的“机械设备信息价”的基础上填报上下浮动系数,并承诺以采购人下达工作任务最近的一次价格信息为基础乘以本次投标承诺的系数进行计算,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结算。1个台班为8小时,4小时以内按0.5个台班计,超过4小时的按1个台班计。备注:“机械设备信息价”指:“杭州造价信息”发布的“杭州市区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市场租赁价格”或“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上的“机械设备信息价”,结算时,以采购人下达工作任务前最近的一次工资信息为准,且仅计取税金。(8)如有其他项目费用,则以采购人书面签证的为准。(9)招标范围内修缮项目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并经采购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书面确认的工程量为准。(10)修缮项目完成后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并由采购人项目管理部门出具书面验收、接收文件;每项修缮工程施工结束后,承包人须在三个月内完成工程结(决)算资料(一式两份)交采购人初审,初审通过后交审计单位进行审计。(11)包工包料,由承包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机械设备等实行全面承包,并做好与和相关部门、科室的配合工作;(12)维修改造工作不得影响正常办公运营,需要按采购人管理需要临时调整施工时间等,施工作业环境的种种不利因素均需由供应商考虑,并将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十、参照品牌序号材料名称参照品牌1墙面铝塑板上海吉祥、雅泰、毅诺或相当于2天棚 铝合金方板泰德班、雷诺尔、益全或相当于3执手门锁 (单开)雅洁五金、坚朗、顶固或相当于4球形门锁固力、玫瑰、耐奇或相当于5球形门锁~柜门锁固力、玫瑰、耐奇或相当于6弹簧铰链千年舟、名门、固特或相当于7地砖、瓷砖东鹏、新中源、嘉俊或相当于8墙面刷乳胶漆华润、多乐士、立邦或相当于9长条复合地板~强化地板升佳、柯菲、林牌或相当于10中性耐候胶永安、白云、道康宁或相当于11壁挂式小便器九牧、乐家、箭牌或相当于12大便冲洗阀惠达、九牧、箭牌或相当于13双联冷热水龙头九牧、东陶、箭牌或相当于14拖布池、普通水龙头九牧、东陶、箭牌、杭特或相当于15台盆龙头九牧、东陶、箭牌、杭特或相当于16抽水马桶、成套蹲便器九牧、美标、箭牌或相当于17电子镇流器三雄极光、海振、西顿 或相当于18排风扇松下、欧普、奥普或相当于19吸顶灯COLONBO、海振、西顿或相当于20电线、电缆元通、杭州中策、兴龙或相当于21开头、插座德力西、正泰、鸿雁、松下或相当于22配电箱电气元件正泰、鸿雁、德力西或相当于23防盗门盼盼、步阳、新多或相当于24成品实木门艺王、梦天、TATA 或相当于注:表中已有参照品牌的内容,由采购人在其中选择之一用于实施,如表中无参照品牌的,由供应商按照市场上中档及以上的档次选用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参与实施,其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报价因素中。十一、磋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供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体系认证证书、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情况介绍、组织施工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安全、文明施工及市政、市容、环保、消防等的保证措施、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成品保护的各项措施、针对零星工程工期承诺的进度计划实施方案、施工机具和检验仪器的投入情况、投入施工材料规格、供应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缺陷责任期内具备完善的售后技术支持和服务体系等资料。4.第四部分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序号评审标准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响应文件中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 *1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具有年度服务期内零星维修工程业绩的,每提供一个项目的证明材料得0.5分,最高得1.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要求证明材料能反映评审要素,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评审要素的可提供其他的佐证材料。1.5分客观分2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认证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5分。4.5分客观分3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合同条款要求的,得4分;未响应或部分不响应的均不得分。4分客观分4针对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供应商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得22分;存在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扣完22分为止。22分客观分5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注:提供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同时参加标项一和标项二的供应商,其项目总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如为同一人仅在标项一中计分,标项二中不予计分。2分客观分6针对中心各类应急维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环境、项目特殊区域环境条件下组织施工的技术方案和措施。(1)装饰装修类工程技术方案和措施:(3分)施工技术措施内容计划全面性及合理性,是否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各项施工措施是否明确、到位进行评审,评分范围[3、2、1、0]。(2)机电安装类工程技术方案和措施:(3分)施工技术措施内容计划全面性及合理性,是否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各项施工措施是否明确、到位进行评审,评分范围[3、2、1、0]。(3)结构补强类工程技术方案和措施:(3分)施工技术措施内容计划全面性及合理性,是否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各项施工措施是否明确、到位进行评审,评分范围[3、2、1、0]。9分主观分7安全、文明施工及市政、市容、环保、消防等的保证措施:各项内容及措施是否完善到位进行评审,评分范围[3、2、1、0]。3分主观分8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成品保护的各项措施:成品保护各项内容及措施是否完善到位进行评审,评分范围[3、2、1、0]。3分主观分9针对零星工程工期承诺的进度计划实施方案进行评审:(1)日常临修类工程:(2分)进度计划制定及进度控制措施针对性和可行性进行评审,评分范围[2、1、0.5、0]。(2)抢修类工程:(2分)进度计划制定及进度控制措施针对性和可行性进行评审,评分范围[2、1、0.5、0]。(3)修补类工程:(2分)进度计划制定及进度控制措施针对性和可行性进行评审,评分范围[2、1、0.5、0]。(4)小型装修改造工程:(2分)进度计划制定及进度控制措施针对性和可行性进行评审,评分范围[2、1、0.5、0]。8分主观分10零星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措施:质量控制措施内容是否完善到位进行评审,评分范围[3、2、1、0]。3分主观分11施工机具和检验仪器的投入满足项目实施需求程度进行评审,评分范围[3、2、1、0]。3分主观分12投入施工材料规格、供应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材料规格是否详细、供应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全面合理进行评审,评分范围[3、2、1、0]。3分主观分13缺陷责任期内是否具备完善的售后技术支持和服务体系,能够提供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内容:服务体系及内容完善性进行评审,评分范围[3、2、1、0]。3分主观分14拟选用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拟选用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0.5分。1分客观分15价格部分(30分)1、总价下浮率报价评审(20分)全部有效响应的评审价中的最低评审价【本条款中的评审价=1-(总价下浮率)】作为评审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20分,其他供应商的评审价与评审基准价对比,计算供应商的报价得分,即: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供应商的评标价)×0.2价格权值)×1002、定额消耗量工日单价报价评审(5分)全部有效响应的评审价中的最低评审价【本项评审价=1+(浮动系数)】作为评审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5分,其他供应商的评审价与评审基准价对比,计算供应商的报价得分,即: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供应商的评审价)×0.05(价格权值)×1003、零星计日工报价评审(5分)全部有效响应的评审价中的最低评审价【本项评审价=1+(浮动系数)】作为评审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5分,其他供应商的评审价与评审基准价对比,计算供应商的报价得分,即: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供应商的评审价)×0.05(价格权值)×1004、各供应商的价格得分=总价下浮率报价得分+定额消耗量工日单价报价得分+零星计日工报价得分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0分/*备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审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二、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三、评审程序3.1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无效。3.2磋商。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本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主要就资信、服务方案内容、服务承诺等磋商小组认为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因素与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3.2.1供应商逐家回答磋商小组的提问;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3.2.2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在线或以邮件回复做出承诺或回复,承诺或回复的内容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3.2.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号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中的“※”号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3.3最后报价3.3.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3.3.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3.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4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3.5汇总商务技术得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以及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磋商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由磋商小组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磋商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3.6报价评审。3.6.1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6.1.1响应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为准;3.6.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6.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6.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6.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6.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6.2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无效。3.6.3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无效。3.6.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7排序与推荐。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3.8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四、评审中的其他事项4.1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响应文件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4.2.1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的;4.2.6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4.2.7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4.2.11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4.2.13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已确认为本项目标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的;4.2.15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除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6.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6.1未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2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6.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成交无效的,依照6.1-6.4规定处理。5.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备注:本部分仅提供合同主要条款,成交后,采购人将按项目的具体要求增补或调整服务需求条款,或将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条款或成交人磋商时作出的相关承诺增加在协议中,成交人须接受;最终协议文本以双方签字盖章的为准。发包人(甲方):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承包人(乙方):鉴于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已接受乙方对本合同工程的招标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它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2025-2027年度零星维修抢修项目1.2工程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杭州高新区)。2合同工程内容2.1本标项是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5-2027年度零星维修抢修项目,指单项金额在30万元(不含)以内的、以恢复或调整功能、改进效能等为目标的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局部维修抢修施工服务项目。需要提供抢修服务,并24小时随叫随到。具体区域为(请勾选):□行政中心(区政府)、钱江大厦区块□文化中心、国土大楼、民兵训练基地、海创基地库房及其他区块服务期2025年月日——2027年月日(服务期2年)。服务期内具体内容按发包人需要实施,并分期审计结算。3承包方式3.1乙方就本合同工程内容的质量、造价、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完工后的保修等实行总承包。3.2对甲方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可能纳入乙方的管理,乙方必须接受。其费用应在报价时明确。3.3本合同工程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施工企业进行施工。3.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项目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4施工队伍4.1乙方投入本工程施工队伍的素质、能力、力量和机械等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承诺和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4.2如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其加强管理,调整和充实力量。乙方必须接受,当上述措施仍无效时,甲方可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5工程造价5.1本工程合同价格形式:采购优惠率(总体下浮率)%;定额消耗量工日单价:在公开发布的“人工信息价”的基础上,浮动系数:%;零星计日工单价:在公开发布的“建筑工种人工工资信息”的基础上,浮动系数:%;材料(设备)的二次搬运、保管等费用:设备价的%;零星机械使用费:在公开发布的“机械设备信息价”的基础上,浮动系数:%;浮动系数(下浮率用“-”表示,上浮率用“+”或不注明表示)。成交供应商的具体的工作内容由甲方按工作内容的需要确定,且工作量不设下限。最终结算价=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由甲方委托)结合浮动系数核准的结算价5.2该承包价格是为按照合同主要条款的规定和要求,完成从施工准备、开工至工程完工、交工验收和保修期服务等承包内容的全部费用。除以下因素可调整合同承包价外,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调整或变更:(1)工程设计变更:乙方在收到甲方签发的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后,可根据浮动系数计算变更费用,交甲方审核确认后,作为调整合同承包价格的依据。(2)属于应该预见预防的因素,而因乙方没有及时预防或预防不力造成的损失,甲方不予补偿。属施工技术组织措施失误造成费用、工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5.3所有价格的核定与调整均由甲方指定代表签字同时经审计审核后确认。6工程质量6.1乙方应设置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检查制度和登记制度。6.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若有)、设计说明和双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国家现行的规范、规程和建安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有关规定,精心组织施工,对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数据必须如实记录,并及时整理递交采购人的项目管理部门,严格把好每道工序的质量关。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及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6.3甲方委托的项目管理部门代表甲方对工程的现场管理、施工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6.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设备、材料、施工等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的项目管理部门。其处理方法必须经甲方认可。6.5甲方代表如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者,有权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停止施工或返工,乙方必须接受。且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6.6甲方有权对工程所有部位以及任何工艺、设备和材料进行检查和检验。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供一切方便并提供必要的数据。6.7甲方工程师的检查和检验不解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7施工进度7.1开工以甲方的项目管理部门发出的开工令中规定的开工日为准,实际工期以开工日至工程验收合格签证日扣除非乙方原因等待验收时间加乙方整改修补的时间为准。7.2乙方应严格按照经甲方核准的施工网络计划和节点要求进行施工,并按甲方的要求随时进行调整。7.3如应乙方管理不力、计划不周、投入不足造成工期延误的,均由乙方负责。7.4如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合同及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视实际情况作出减少承包范围直至要求撤场的处理。7.5合同工期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在七天内协商签证(不能过后补签)可作相应顺延。(1)重大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而影响施工进度的;(2)因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资料、设备、材料未能及时供应到位,而影响施工进度的;(3)因甲方未按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而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的;(4)不可抗力因素。8设备、材料供应8.1本工程除甲供设备外,所用的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均由甲方审核同意后使用,乙方需将材料交甲方确认后再施工。8.2甲乙双方采购供应的设备和材料均需附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合格证、质保书、试验报告等必要资料,经双方检验、确认后,方可使用。任何一方对材料的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如复验合格,其复验费用由提出复验方负责。如复验不合格,复验费用以及相应的经济损失由材料采购供应方承担。8.3部分由甲方供应的设备,可能委托乙方催交、运输、验收、保管,乙方必须接受,其费用按有关规定另行商定。乙方必须在设备进场时认真核验,如因乙方未认真核验而导致不合格甲供设备用于工程(设备本体原因除外),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8.4材料品质货真价实,存在假冒伪劣材料的,一经发现假一罚十。8.5同一楼层同类型的维修材料,品牌型号须统一。9设计变更9.1甲方发出的设计变更联系单,属合同的内容。乙方必须接受并实施。9.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图纸上的错误或不合理的情况,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认可签字的设计变更联系单进行施工。乙方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图纸。9.3由于设计变更影响工程承包造价的,按4.5条4.5.2款办理。9.4如为施工方便而提出要求改变设计的,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其增加费用,甲方不予支付。10.安全文明施工10.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并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10.2乙方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10.3乙方应注意保护施工现场邻近建筑物、交通和附近居民的安全,防止因施工不当使附近居民的人生或财产遭受损失。10.4如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1.环境保护11.1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施工现场和周边地区的环境。11.2乙方对施工和生活所产生的各种生产、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应进行妥善处置,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并严格控制施工噪音。11.3如乙方措施不力而造成环境破坏或人员、财产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责任12工程款支付与结算12.1合同签订时,承包人向发包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承包人在整个合同期内须保持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整。在合同履行期间,履约保证金也同时作为已完成维修工作的质量保证金,合同期内最晚的质量保修期满后30天内退还承包人,不计利息。各维修工程在质保期内如有任何质量问题,发包人均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款项,此时,供应商无条件补齐履约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否则将被视作违约,发包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2.2甲方在签订合同以及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承接的零星维修抢修项目预算金额的40%作为项目预付款.12.3其余工程款项的支付情况如下:(1)结算时间节点为二月、五月、八月、十一月,甲方对已完成验收合格且结算经审计审核的工程,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费用。(2)经审计需要结算的费用超过人民币10万元时可单独结算。(3)每项维修工程施工结束后,承包人须在三个月内完成工程结(决)算资料(一式两份)交采购人初审,初审通过后交审计单位进行审计,经审计审核后支付款项。(3)大型修缮工程必须提供蓝图,隐蔽工程须提供影像信息资料。(4)具体结算依据: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十、投标报价要求及结算方式”。(5)本项目中每个工程的结算造价以审计部门的最终审计结果为准,发包人根据国家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审计部门审定的价款进行结算,与承包人办理最终价款结算手续。结算审核时审查费用由发包人支付。12.3工程竣工后,甲方委托审计单位对工程结算款进行审计。并按审定的价格进行结算。13工程验收与保修13.1乙方应按照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整理施工记录和技术资料,并由甲方进行检验和签证。13.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应填写隐蔽工程施工检查记录和验收单,并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办妥验收签证后,才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13.3主体工程或关键部位完工,应组织进行中间验收。13.4当全部合同工程完工,准备交工验收前,乙方应将由施工引起的垃圾、废料或各种障碍物全部清除。并按城建档案部门的要求,整理提交_五__套竣工资料。当具备交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应提前十天提交工程交工验收报告,通知甲方组织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报告和上述主要竣工资料后十五天内,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不合格工程,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或返工,直到验收合格方能签署验收证书。由于施工原因进行整改或返工所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负责。全部工程验收合格,自签署工程验收证书之日起_七_天内,乙方的人员、机具和材料必须全部退场,并按规定内容整理交齐全部竣工资料。13.5若拖延清场,按拖延工期处罚。竣工资料不齐者,不予办理工程结算。13.6本工程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实施保修,大型修缮工程保修期为两年;零星修缮工程保修期为半年。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4奖罚(按招标文件的承诺和要约签订)14.1实际工期比合同工期若每拖延一天,乙方按工程结算价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14.2工程质量等级不合格,经返工补修合格,罚没履约保证金,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4.3一方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者应赔偿对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当乙方在其施工质量、工期明显不符合约定要求,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在规定时间内清退出施工现场。14.4双方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并明确质量、工期、项目组成员到位率等的分配比率。有效期从合同订立时起直至达到质量目标。乙方违约造成合同中止,除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外,并以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若乙方未发生违约,则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达到质量目标,甲方归还履约保证金。属执行国家政策、政府指令造成合同中止的,不支付违约金,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14.5乙方严格遵守现场安全施工、消防、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自负。1.1)乙方负责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在杭治安和计划生育等规定的各项手续。1.2)制作场地、施工人员住宿,膳食等均由乙方自理。1.3)严格遵守杭州市、滨江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特别要做好消防工作,配备必要器材。14.6乙方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保证每月到岗时间在22天以上。如果无法保证到岗时间,项目经理将处以每天2000元罚款;其他项目班子成员处以每天1000元罚款。14.7如未及时到场维修或未在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则每发生一次由甲方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人民币,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14.8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一律不得分包、转包,乙方擅自分包、转包以违约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扣罚履约保证金,并应另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乙方在平时的修缮工程中必须做到:24小时随叫随到,及时处理,文明服务。14.9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乙方为挂靠单位,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扣罚履约保证金,并应另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并报建设工程主管部门。14.10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工程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调换和撤离,本工程确定的乙方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得兼任其他工程职务并应完全到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违法乱纪及造成严重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的项目班子的任何人员,直至项目经理本人。如项目班子成员被甲方撤换,按项目班子成员不到位处罚额度进行处罚,乙方不得姑息迁就,拖延撤换和有碍工程进展,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对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予以追究赔偿。14.1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5违约责任和争议15.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与规定,如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给工程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技术或经济责任。15.2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因乙方原因不按合同要求进行结算、施工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懈怠施工等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赔偿甲方损失(赔偿金额以本项目预算金额为限)。15.3任何一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经双方协商未果,可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其中一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时,可按第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第二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6合同生效与终止16.1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16.2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保修期满后失效。17组成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7.1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其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补充协议书;(2)合同协议书;(3)成交通知书;(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询标纪要(7)招标文件及询标纪要;(8)投标文件及附件;(9)技术标准;(10)图纸;(11)其它合同文件。18其它18.1本合同未尽事亦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实际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18.2经补充或修改后的合同条款所形成的合同补充协议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18.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18.4本合同签订地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合同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承包人(全称):为保证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包括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二、质量保修期保修期为两年;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必须在接到报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合同附件2: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发包人(甲方):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承包人(乙方):工程项目名称:为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按《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浙建建[2005]41号)规定,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如下:一、发包人在施工开始前向承包人提交必要的施工场地,明确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区域和要求,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承包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其相关文件报发包人备案。二、发包人应积极组织和督促承包人开展安全达标活动,及时传达和部署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精神和要求,定期听取承包人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的指导和协调。三、发包人负责组织对承包人安全规范作业、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考核;对承包人及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集体、个人应给予表彰和物资奖励。对承包人及有关人员发出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安全生产、文明等创优达标活动中不积极配合的,发包人有权制止教育、责成其限期整改。四、凡工地内发生生产事故或重大人员伤亡的,发包人派员参与劳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发包人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对责任单位以按责任违约给予一次性经济的处理。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按约定扣除。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承包人责任给发包人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的约定: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度以及本工程施工合同执行。五、承包人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市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通知”(编号JGJ59)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中不发生人员死亡事故。六、承包人要按照安全作业规范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以及施工现场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七、承包人进入工地后应明确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将名单报发包人备案。承包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奖惩制度):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单位内部和施工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八、承包人对各分包单位及外聘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的范围,明确要求,签订管理协议;要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进入本市施工的外市特殊作业人员,还必须经本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审证教育,禁止实习、学习人员现场作业。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九、承包人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任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及叫制上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十、承包人应主动接受发包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对发包人的工作布置和组织的活动要积极贯彻实施和参加。对发包人给予因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如有异议可要求复核。对发包人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揭发,要求处理。十一、在施工现场或施工作业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由承包人承担处理和所有的经济赔偿责任。承包人须妥善处理事故,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并按规定时限向当地安监等相关政府部门报告,并立即报告发包人,不得迟报瞒报。发包人应积极配合处理。十二、承包人须参加由发包人召集的每周一次的工程工作列会,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施工等情况向会议进行汇报,并接受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安全检查。十三、承包人不准将工程项目进行整体转包。十四、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在施工过程中或施工现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处理和所有的经济赔偿责任,承包人须按规定将事故发生情况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并立即报告发包人。发包人积极协助处理。十五、承包人须将施工作业人员名册报发包人备案,承包人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发包人组织的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发包人发给盖有发包人印章的“施工出入证”。持有“施工出入证”的人员方可进场施工作业。十六、承包人须为施工作业人员缴纳相关保险,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将缴纳保险凭证复印件交发包人。十七、承包人必须严格按采购人管理规范要求进场施工,必须报采购人备案;进场施工必须佩戴胸牌,统一着装;施工垃圾及时清运,垃圾密闭包装,不得裸露在外。十八、本协议中未涉及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执行。十九、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在工程承包合同签约后生效,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承包合同期满,本协议终上。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合同附件3: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发包人(甲方):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承包人(乙方):工程项目名称:为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明确在文明施工和文明施工管理中的各自职责,并签订如下协议。一、双方同意在在工程管理和工程建设中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致,“方便人民生活,有利于发展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坚持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宗旨。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文明施工。二、双方要认真贯彻”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实施,地**府监督”的文明施工原则。现场由甲方代表牵头,建立参方共同参与的文明施工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争创文明工地。甲方按合同有关要求,及时拨付有关费用并按市有关创建文明工地的规定,组织、指导、检查、考核、和开展选评工作,创建活动的实施由乙方负责。三、乙方应遵守如下规定:1、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文明施工实施方案,在开工前5日内,将文明施工实施方案报甲方和市安全监督部门备案。2、乙方按有关规定专项包干使用文明施工费,不得挪作他用。3、工地应设置专职文明施工安全员,做到佩证上岗、动态管理,及时收集、记录、整理、管理台帐等技术资料。4、施工现场应按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要求,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并达到下列要求:(1)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分隔。(2)施工区域内应设置能保证施工安全的夜间照明和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3)各类材料、机具设备按工地总平面图的布置,在固定场地整齐堆放,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4)其他要求:严格按采购人管理规范要求进场施工。5、工地民工宿舍应符合卫生要求和居住条件,地面应用砼硬化,照明电线敷设应符合规范,不得任意拉线接电。宿舍应保持整洁有序,不得男女混杂居住及居住与施工无关的人员。6、施工现场设有食堂的,应符合杭州市职工食堂管理的有关规定,并配备冷冻、冷藏设备,其位置应远离厕所、垃圾容器等污染源,炊事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及岗位培训合格证。施工现场应设置茶桶、保障茶水供应。7、建筑垃圾和其他散体物料装运应实行车辆密闭式运输,冲洗干净后出场,运输过程中严禁沿途抛、洒、滴、漏。8、乙方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工地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重点部位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9、遵守建设地的现场管理要求。10、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遵守下列规定:(1)完善技术和操作管理规程,确保防汛设施和地下管线通畅、安全。(2)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扬尘、噪声。(3)设置各种防护设施,防止施工中废弃物、杂物影响周围环境,伤害过往行人。(4)随时清理建筑垃圾,控制工地污染。(5)控制夜间施工作业,确需夜间作业的,必须事先向环保部门申办《夜间施工许可证》。(6)运用其他有效方式,减少施工时对市容、绿化和环境的不良影响。(7)遵守交通管理规定,不得使用人力车、三轮车向场外运输建筑垃圾、废土、物料。11、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1)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严禁随意倾倒在城市道路、河道、绿化带、空旷地带和居民生活垃圾容器内。(2)施工中不得随意丢弃废物、旧料和其他杂物。(3)施工中应注意清理施工场地,做到随做随清。(4)其他:12、乙方应确保工地出入口和道路的畅通、安全。施工中造成沿线单位、人员的出入口障碍和道路交通堵塞,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13、施工中造成下水道和其他地下管线堵塞或损坏的,应立即疏浚或修复;对工地周围的单位及人员财产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四、甲方对乙方开展创建文明土地的工作要经常性地给予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对乙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并有权对乙方责任违约,按约定办法进行经济处理。五、因乙方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被地**府有关部门查获而受到的经济处罚,以及由此而使甲方受到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六、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有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合同附件4:建设工程廉洁协议书甲方(发包人):乙方(承包人):工程项目名称: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政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订立本协议如下: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市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有个人支付的费用。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八、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九、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高档娱乐性场所。十、乙方不得为甲方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十一、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政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十二、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工程合同造价1%—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十三、严格执行***下发的中纪发【2007】7号《******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十四、本廉政协议作为工程承发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承发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见证部门一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67.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5)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参与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竞争性磋商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建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竞争性磋商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竞争性磋商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五、中小企业声明函竞争性磋商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响应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响应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提交响应文件及报价。为此:1、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响应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商务技术偏离表;2.2.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报价单;2.3.2中小企业声明函;2.3.3报价情况说明(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对响应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4、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4.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响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响应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响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响应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供应商参加响应)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成交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供应商成交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见响应文件第 页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无需提供)见响应文件第 页3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不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函见响应文件第 页4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采购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采购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响应文件第 页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五、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审办法前附表中“响应文件中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六、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响应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供应商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七、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报价单…………………………………………………………………………(页码)(2)报价情况说明…………………………………………………………………(页码)一、报价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采购文件要求,我们,本响应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报价单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报价单标项号(勾选):□标项1□标项2序号投标单位总价下浮率定额消耗量工日单价的报价零星计日工报价备注1下浮 %(不标注+、-符号)浮动系数: %(标注+、-符号)浮动系数: %(标注+、-符号)注1:浮动系数:下浮用“-”表示,上浮用“+”或不额外标示;注2:总体下浮率不得低于10%;注:1、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得将其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内容未包含在《报价单》名称栏中,供应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文件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予以公示。4、符合采购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二、报价情况说明(如果有)(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无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竞争性磋商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供应商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供应商(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供应商法定名称章(印模)供应商“XX专用章”(印模)附件5: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响应。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响应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全部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磋商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2%的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成交,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响应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成交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供应商成交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供应商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的成交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1、分包标的及数量(供应商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1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工程全部由小微企业承建,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附件8: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致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0625-24216G02)并在此承诺:如成交,我公司将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和造价咨询费。承诺方(供应商)法定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承诺方(供应商)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联系传真:承诺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零星维修抢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