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采集入库服务招标公告(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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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购2025-2027年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采集入库服务项目(重发)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NB-20245842GLS(重发)
项目名称: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购2025-2027年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采集入库服务项目(重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760000
最高限价(元):2760000

采购需求:

数量:3
预算金额(元):2760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水市商会大厦5F开标厅四(远程监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响应。4.2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3本采购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668056
质疑联系人:李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8-2668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传 真:0574-87425386
项目联系人(询问):任翔、殷悦、单琛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381667、0574-88090150
质疑联系人:杨未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2538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传真:0578-2669165
联系人:吴先生、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CBNB-20245842GLS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购2025-2027年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采集入库服务项目(重发)(定.docx200.6K

CBNB-20245842GLS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购2025-2027年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采集入库服务项目(重发)(定.docx

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购2025-2027年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采集入库服务项目(重发)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CBNB-20245842GLS(重发)项目名称: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购2025-2027年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采集入库服务项目(重发)采购单位: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11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3第二章采购需求6第三章供应商须知9第四章评审标准23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2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9第一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购2025-2027年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采集入库服务项目(重发))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BNB-20245842GLS(重发)项目名称: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购2025-2027年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采集入库服务项目(重发)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2,760,000.00最高限价(元):2,760,000.00采购需求:数量:3预算金额(元):2,760,000.00单位:年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备注:/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时间:/至2024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4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响应。4.2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3本采购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2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沈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668056质疑联系人:李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8-26683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传真:0574-87425386项目联系人(询问):任翔、殷悦、单琛耘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381667、0574-88090150质疑联系人:杨未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25382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传真:0578-2669165联系人:吴先生、叶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2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述1.1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41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7]127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丽水市本级不动产权籍调查采集入库工作,切实保障不动产“最多跑一次”平稳高效运行,需完成市本级所辖范围内不动产登记所需的首次登记权籍调查成果和现有登记数据的权籍调查成果更新补充完善入库工作。二、项目范围2.1本项目调查范围丽水市本级中心城区所辖范围。三、具体服务内容、要求名称具体服务内容、要求等单宗限价/元2025-2027年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采集入库服务完成市本级所辖范围内首次商品房、安置房、纯土地使用权登记所需权籍调查成果及入库工作;60元/宗2025-2027年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采集入库服务补充完善更新现有的登记数据的权籍调查成果。300元/宗四、质量要求4.1严格按照《地籍调查规程》(GB/T42547-2023)进行权属调查内部审核,经审核确认后入库。4.2不动产测绘报告、地籍调查表按照《地籍调查规程》(GB/T42547-2023)要求编制。4.3宗地草图、宗地图参照《地籍调查规程》(GB/T42547-2023)B.5.1.7的规定要求编制。4.4房产分户图参照《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7.3的规定,按照《地籍调查规程》(GB/T42547-2023)L.4的要求编制。4.5面积、宗地图、房产图质量评价以《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23)为标准。4.6建筑工程测量工作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33/T1152-2018)、《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补充规定》及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量技术规程(试行)执行。五、工期要求5.1根据宗地大小,楼盘数据量,原则上分为:(1)独幢的提交成果时间为10个工作日内;(2)多幢楼盘户数在800户内的项目提交时间为20个工作日内;(3)多幢楼盘户数在800户以上的项目提交时间为30个工作日内。六、售后服务要求6.1质保期要求:提供3年的质保期服务。6.2人员要求:中标后配备专业人员〉5人。服务期限内如数据存在疑问,需咨询中标单位的,中标单位应安排技术人员及时回复相关问题,电话解决不了的,30分钟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七、费用支付7.1签订合同后,具备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金额的35%作为预付款,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完成本级所辖范围内所有不动产登记所需的首次登记权籍调查成果和现有登记数据的权籍调查成果更新补充完善入库工作后,采购人于次月7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的结算,在扣减预付款后按实结算,在结算完成并收到对方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剩余金额。7.2合同金额最终计算按实际权籍调查入库总数结算,结算方法是:单价的中标价格×实际权籍调查入库总数,年合同结算总额不超过92万元。八、其他要求8.1本章内容可在磋商过程中发生实质性变动;8.2未尽事宜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明确。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购2025-2027年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采集入库服务项目(重发)2费用:1、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不限于项目实施、售后以及整个服务期所需的一切人工、材料费、工具、设备、保险、交通、利润、验收、税金(包含须由供应商承担的各种税费)、其它需供应商承担的费用及潜在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2、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3、不论响应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4、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标准:(1)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参照下表中的服务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按照确定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总金额,向成交人收取成交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类型费率中标全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2)成交人接到本公司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3)成交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4)成交服务费均汇入以下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丽水分行帐号:90010122000220378户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3响应文件组成与份数: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响应文件而失去响应资格。如提交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应在采购截止时间前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响应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4893224@qq.com)。4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 磋商公告。5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 磋商公告。6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详见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8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和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9签订合同时间:确定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10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11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采购公告、响应、评审、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函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偏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磋商无效。(三)采购人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四)磋商委托如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五)磋商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报价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联合响应单位的责任和义务)。2.磋商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除应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内容和义务。(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八)特别说明★1.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供应商所拥有。★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人须依照相关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若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的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供应商使用相同制造产品(相同制造产品是指磋商文件中指定的“核心产品”)作为其项目的一部分,按一家供应商认定。(九)关于分公司响应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信行业外,分公司响应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十)关于知识产权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响应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2、响应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十一)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就磋商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面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一章有关联系方式。5.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二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的构成。本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澄清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公告为准。4.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资格文件内容包括(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成员须分别提供);(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成员须分别提供)(3)联合体响应协议书(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联合体响应的须提供)(4)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2、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包括(1)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报价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联合响应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采购需求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业绩一览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7)项目总体方案;(8)人员配置;(9)拟投入设备情况;(10)质量服务承诺;(11)售后服务方案;(12)合理化建议;(13)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格、资质证明资料。3、报价文件内容包括(1)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如是请提供);(3)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是请提供);(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如是请提供);(5)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报价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报价要求1.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起6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4.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自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要求有目录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2.响应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供应商应准备以下响应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1份。(2)以电子邮件提供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数量1份。(自行决定,非必须要求)备份响应文件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响应文件而失去响应资格。如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响应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4893224@qq.com)。3.电子响应文件:3.1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平台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六)响应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但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限期内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澄清、说明或更正后,不影响磋商小组对其响应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在符合性审核(商务技术文件)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2)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不齐全的;(3)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4)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5)带“★”的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响应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响应方案的;(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8)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9)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存在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条款要求;(10)不同供应商IP地址、MAC地址相同;(11)不同供应商计算机硬盘序列号相同;3.在符合性审核(报价文件)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报价具有选择性的;(5)报价中出现重大缺项、漏项;(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7)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内容与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有重大差异的;(8)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磋商程序(一)磋商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可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会议的,视同放弃磋商权利、认可磋商结果。(2)磋商程序:1、电子招响应开标程序:第一阶段:(1)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第二阶段:(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阅响应文件,不符合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被拒绝。(2)如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有疑义,将向响应供应商在线发送询标函,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在线询标函做出询标澄清。逾期澄清或未澄清的供应商视同认可磋商结果。(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即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即本磋商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在线询标的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或补充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递交的响应文件(或补充文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无需进行变动且供应商应答明确,则以书面形式(政采云系统发出磋商响应函或邮件形式等)通知所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视作与供应商进行磋商。(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详见第五章评审标准);(5)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评审得分相同,则报价低者为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则由抽签决定成交候选人。(6)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7)磋商会议结束。(8)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成交结果。五、评审(一)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有关的法规组成。(二)评审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审,评审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三)评审程序1.形式审查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和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2.实质审查与比较(1)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要向磋商小组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规定形式进行答复。供应商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磋商小组有权对该响应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3)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磋商小组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5)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评审成员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磋商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磋商小组组长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按评审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同时起草评审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错误修正磋商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磋商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六)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1.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五章:评审标准》。(七)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曾经参加过该招标项目的进口产品论证服务工作;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八)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供应商所提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九)磋商小组成员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十)评标过程的监控1.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2.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所有涉及磋商小组名单以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评价、比较等情况,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六、确定成交人: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人。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4.若成交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其它原因被依法撤销成交资格,则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七、合同授予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响应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成交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3.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或重新组织招标。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人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4.成交人如不遵守磋商文件或响应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八、履约验收采购人负责对成交人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九、特别说明1.进口产品采购需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第四、八、九、十、十一条的规定。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4.小微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7.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8.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0.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2.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四章评审标准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一.总则本次磋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磋商活动及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二.磋商程序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四、磋商程序三.评审程序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五、评审标准四.评分标准序号评审内容及标准分值一价格部分10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终价格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10%×100101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二商务技术部分901对采购需求条款的相应(36分):本项目第二章采购需求共有18项技术条款,完全满足所有条款的得36分。每满足一条条款,加2分。满分36分。362供应商业绩(1分):供应商2021年1月1日(签订时间)至今,同类服务案例,每个案例得0.5分,最多得1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和中标通知书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或未按要求盖章的视为无效业绩。13项目总体方案(25分):/3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总体设计、建设方案的内容进行评议:全面考量其实现方法阐述的详尽性,如步骤分解、资源调配说明;关键技术剖析的深入性,涵盖技术先进性、独特性;与项目需求匹配的精准度,包含功能实现、性能达标;对数据难题攻克及实施规划的周全性,例如数据质量把控策略、计划弹性设置。方案规划精细入微且极具创新性,完美契合项目需求并展现卓越技术实力者得 5 分;方案条理清晰明朗且契合良好,有力支撑项目推进并彰显较高技术水准者得 4 分;方案科学合理务实且操作性强,有效保障项目落地实施并妥善应对数据问题者得 3 分;方案较为合理但深度广度有限,基本能维持项目运行且在技术与数据处理上有一定成效者得 2 分;方案简略粗糙且可行性一般,仅能勉强满足项目基本要求且在关键环节表现欠佳者得 1 分;无相关方案者不得分。53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权籍调查数据入库流程、方法、提交成果的流程方案进行评议:包括流程与现势情况及采购要求的契合度,是否精准对接不动产工作特性;方法对信息化、数据标准等准则要素的遵循度,能否保障数据准确性与规范性;方案在达成阶段性目标时对总体目标的统筹规划性,确保各环节协同推进。方案设计精妙且高度契合,全面兼顾各方面要求并高效达成目标者得 5 分;方案清晰合理且适配性强,有力保障数据处理流程顺畅并推动项目进展者得 4 分;方案科学规范且实操性佳,可稳定实现数据入库及成果提交任务者得 3 分;方案较为合理但深度不足,基本能满足数据处理需求且维持项目运行者得 2 分;方案常规简略且可行性一般,仅能勉强完成数据相关工作且助力有限者得 1 分;无相关方案者不得分。533.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成果资料汇交与归档方案进行评议:包括汇交计划的缜密性,涵盖资料分类标准、提交时间节点设置;归档体系的科学性,包含存储架构、检索机制设计;整体方案的合理性,如资源投入与资料规模匹配度。方案规划精细且极具前瞻性,高效有序保障成果资料妥善处理者得 5 分;方案条理清晰且适配度高,有力推动资料管理规范化进程者得 4 分;方案科学合理且实操性优,可稳定实现资料汇交归档目标者得 3 分;方案较为合理但精细度欠佳,基本能完成资料管理任务者得 2 分;方案简略粗放且可行性一般,仅能勉强应对资料流转需求者得 1 分;无相关方案者不得分。534.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符合实际的安全生产措施进行评议:包括其对梅雨、台风、地质灾害等特殊状况预估的准确性,应对策略的科学性,如安全防护手段、人员物资调配;措施的完整性,包括预防机制、应急处置流程、进度补救规划。方案完备且极具针对性,能卓越应对各类状况并为项目平稳推进筑牢坚实根基者得 4 分;方案健全且契合度出众,可妥善处置特殊情况并保障项目进度稳定有序者得 3 分;方案有一定合理性与可行性,但在精细程度与全面性上略有欠缺,仅能基本维持项目在特殊情形下的正常运作与推进者得 2 分;方案较为简陋且效果有限,仅能勉强应对突发状况且对项目助力微弱者得 1 分;无相关方案者不得分。435.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施测工期计划和相关方案进行评议:包括其进度编排的合理性,即各阶段任务时长分配与项目难度适配度;科学性,是否依据不动产权籍调查特性与资源状况规划;完整性,有无涵盖项目全流程各环节时间安排。并评估施测在遵循安全规范下,进度优化的潜力与可行性。计划方案精细且科学性强,紧密贴合项目需求并具优化空间,有力推动项目开展者得 3 分;计划合理清晰,与项目要求匹配度高且有一定灵活性,能有效保障项目推进者得 2 分;计划较为合理但深度广度一般,基本能维持项目运转且可行性尚可者得 1 分;无相关计划与方案者不得分。33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全保密制度方案的针对性、合理性,进行评议:包括其对不动产权籍数据全流程防护的针对性,如采集环节数据加密、存储阶段访问权限设定、使用过程的监控机制;整体架构与项目特性适配的合理性,包括保密措施与业务流程的融合度、人员管理规定的科学性。方案周全且针对性强,能高效保障数据安全并与项目紧密融合者得 3 分;方案合理且契合度较高,可有效维护数据机密性并推动项目安全运作得 2 分;方案有一定合理性但深度不足,仅能基本保障数据安全与项目基本安全需求得 1 分;无相关方案者不得分。34人员配置(16分):/4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测绘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级)职称证书得3分;具有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级)职称证书得1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未加盖公章的不得分。342.拟派技术总负责人同时具有地理信息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注册测绘师证书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的得3分;同时具有测绘高级工程师和注册测绘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测绘工程师和注册测绘师证书的得1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未加盖公章的不得分。343.拟派的项目组成员中(项目总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除外)具有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每人得1分,具有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每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所有拟派项目人员同一人员不得重复计分,未提供或未加盖公章的不得分。544.拟派的项目组成员中(项目总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除外)同时具有保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和测绘成果质量检查证书的,一人得1分,最高得2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所有拟派项目人员同一人员不得重复计分,未提供或未加盖公章的不得分。245.拟派的项目组成员中(项目总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除外)具有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或机长资格的一人得1.5分,最高得3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所有拟派项目人员同一人员不得重复计分,未提供或未加盖公章的不得分。35拟投入设备情况(5分):根据供应商针对项目所制定拟投入设备情况进行评议:包括其设备性能先进性,如数据采集设备的精度、存储设备的读写速度;设备功能适配性,是否满足不动产权籍调查多样化任务需求,像地理信息数据采集、高清图像摄取;设备配置合理性,各类设备数量搭配与项目规模及复杂程度的匹配度;设备稳定性与可靠性,运行故障率及维护便捷性;以及设备的可扩展性,能否应对项目期间潜在业务增长或技术升级需求。设备精良且配置科学,性能卓越且高度适配项目并具强大拓展潜力,有力保障项目高效优质开展者得 5 分;设备优质且搭配合理,功能齐全且稳定可靠并能较好满足项目需求,推动项目顺利进行者得 4 分;设备良好且布局恰当,能有效支撑项目基本任务且在性能与适应性方面表现良好者得 3 分;设备普通但可正常使用,基本能适应项目部分工作且稳定性一般者得 2 分;设备简陋且性能有限,仅能勉强应付项目简单环节且易出现故障者得 1 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设备仪器购置发票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未加盖公章的不得分。56质量服务承诺(2分):根据供应商针对项目所制定质量服务承诺进行评议:包括对数据准确性保障的可靠性,是否有严谨校验流程;服务响应及时性,以及服务持续改进机制的有效性。承诺体系完善且执行有力,远超预期确保数据精准及服务优质者得 2 分;承诺条款明确且落实到位,良好契合需求保障数据质量与服务顺畅者得 1 分;承诺简略或缺失,无相关方案不得分。27售后服务方案(3分):根据供应商针对项目所制定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议:包括服务响应的及时性,如故障反馈后的处理速度、咨询疑问的解答效率;问题解决的彻底性,以及对项目长期稳定运行的保障性。售后服务体系完备高效,响应迅速且问题解决完美,全方位保障项目持续流畅运转并远超期望者得 3 分;服务方案清晰健全,响应快捷且处理到位,有力维护项目稳定运行并契合需求者得 2 分;方案较为合理但响应和解决能力稍弱,仅能维持项目一定运行状态或方案简略且效果有限者得 1 分;无相关方案不得分。38合理化建议(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议:包括其建议实施的难易程度,涵盖资源需求、技术门槛;以及对项目整体效益提升的潜在影响力。建议极具前瞻性与创造性,实施轻松且能极大优化项目进程、大幅提升效益者得 2 分;建议较为新颖且贴合需求,操作难度适中并对项目有明显推动作用,或者建议合理但缺乏独特之处,实施稍难且对项目有一定积极影响者得 1 分;无相关建议不得分。2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参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履行方式:3.履行地点:七、款项支付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具备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金额的35%作为预付款,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完成本级所辖范围内所有不动产登记所需的首次登记权籍调查成果和现有登记数据的权籍调查成果更新补充完善入库工作后,采购人于次月7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的结算,在扣减预付款后按实结算,在结算完成并收到对方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剩余金额。2.合同金额最终计算按实际权籍调查入库总数结算,结算方法是:单价的中标价格×实际权籍调查入库总数,年合同结算总额不超过92万元。八、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解除合同。3.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商务技术文件格式年月日1)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资格、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购2025-2027年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采集入库服务项目(重发)项目编号:CBNB-20245842GLS(重发)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公章)年月日2)资格文件内容包括:(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成员须分别提供);(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成员须分别提供)(3)联合体响应协议书(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联合体响应的须提供)(4)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你贵司年月日发布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项目编号:)的邀请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磋商,并声明:1、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已清楚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4、本公司(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本公司(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5、本公司(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成员须分别提供)(3)联合响应协议书联合响应协议书(联合体响应须提供)甲方:乙方:各方经协商,就响应(招标方)组织实施的项目(采购编号:招标活动联合进行响应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成员,共同进行响应,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响应过程中,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而对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响应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响应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响应其余各方保证对联合体牵头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响应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甲方承担本项目的合同金额为:,占合同总金额的%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本项目的合同金额为:,占合同总金额的%五、有关本次联合响应的其他事宜:六、本协议提交采购人后,联合响应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签约各方各持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日期:2024年月日(4)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3)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包括:(1)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报价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联合响应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采购需求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业绩一览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7)项目总体方案;(8)人员配置;(9)拟投入设备情况;(10)质量服务承诺;(11)售后服务方案;(12)合理化建议;(13)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格、资质证明资料。(1)符合性自查表符合性自查表评审内容磋商文件要求自查结论证明资料(一)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通过 □不通过第( )页(二)响应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齐全的;□通过 □不通过第( )页(三)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相符且无虚假响应的;□通过 □不通过第( )页(四)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使用中文表述且意思表述明确,前后无矛盾且使用计量单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通过 □不通过第( )页(五)带“★”的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通过 □不通过第( )页(六)响应技术方案明确,不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响应方案的;□通过 □不通过第( )页(七)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通过 □不通过第( )页(八)不存在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情形;□通过 □不通过第( )页备注:符合性自查表将作为响应供应商有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响应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响应无效!(2)报价函报价函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的采购公告/响应邀请书(项目编号:,子包号:),签字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供应商在响应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响应有效期自开标日起60个日历日。4.如中标,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供应商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我们郑重声明:本响应文件提供的情况和文件完全是真实的。7.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8.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供应商代表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联合响应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不来响应的,此表不用)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周岁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2024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来响应的,此表不用)(非联合体供应商适用)致:(采购单位名称):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响应、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章):职务:职务: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授权代表开标日前近三个月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联合响应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响应须提供)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与签订的《联合响应协议书》的内容,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为联合响应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在响应、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响应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特此委托。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注:联合体响应的,此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4)采购需求条款响应(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项号:条款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说明(偏离/响应)注:供应商须按第二章采购需求逐条填写,在说明栏如实填写“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注:联合体响应的,可只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5)业绩一览表业绩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123…注:根据评分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7)项目总体方案;(8)人员配置;(9)拟投入设备情况;(10)质量服务承诺;(11)售后服务方案;(12)合理化建议;(13)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格、资质证明资料。二、报价文件格式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报价文件项目名称: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购2025-2027年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采集入库服务项目(重发)项目编号:CBNB-20245842GLS(重发)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供应商地址:年月日3)报价文件内容包括:(1)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1)报价一览表格式报价一览表(初次报价)序号项目内容单价(元)/宗报价(元)1完成市本级所辖范围内首次商品房、安置房、纯土地使用权登记所需权籍调查成果及入库工作;2补充完善更新现有的登记数据的权籍调查成果。3总报价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响应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注:联合体响应的,可只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适用小微企业政策的请提供,未提供的不享受小微企业政策。(3)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是请提供);(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5)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购2025-2027年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采集入库服务项目(重发)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CBNB-20245842GLS(重发)项目名称: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购2025-2027年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采集入库服务项目(重发)采购单位: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11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3第二章采购需求6第三章供应商须知9第四章评审标准23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2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9第一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购2025-2027年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采集入库服务项目(重发))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BNB-20245842GLS(重发)项目名称: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购2025-2027年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采集入库服务项目(重发)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2,760,000.00最高限价(元):2,760,000.00采购需求:数量:3预算金额(元):2,760,000.00单位:年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备注:/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时间:/至2024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4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响应。4.2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3本采购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2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沈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668056质疑联系人:李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8-26683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传真:0574-87425386项目联系人(询问):任翔、殷悦、单琛耘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381667、0574-88090150质疑联系人:杨未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25382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传真:0578-2669165联系人:吴先生、叶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2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述1.1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41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7]127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丽水市本级不动产权籍调查采集入库工作,切实保障不动产“最多跑一次”平稳高效运行,需完成市本级所辖范围内不动产登记所需的首次登记权籍调查成果和现有登记数据的权籍调查成果更新补充完善入库工作。二、项目范围2.1本项目调查范围丽水市本级中心城区所辖范围。三、具体服务内容、要求名称具体服务内容、要求等单宗限价/元2025-2027年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采集入库服务完成市本级所辖范围内首次商品房、安置房、纯土地使用权登记所需权籍调查成果及入库工作;60元/宗2025-2027年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采集入库服务补充完善更新现有的登记数据的权籍调查成果。300元/宗四、质量要求4.1严格按照《地籍调查规程》(GB/T42547-2023)进行权属调查内部审核,经审核确认后入库。4.2不动产测绘报告、地籍调查表按照《地籍调查规程》(GB/T42547-2023)要求编制。4.3宗地草图、宗地图参照《地籍调查规程》(GB/T42547-2023)B.5.1.7的规定要求编制。4.4房产分户图参照《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7.3的规定,按照《地籍调查规程》(GB/T42547-2023)L.4的要求编制。4.5面积、宗地图、房产图质量评价以《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23)为标准。4.6建筑工程测量工作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33/T1152-2018)、《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补充规定》及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量技术规程(试行)执行。五、工期要求5.1根据宗地大小,楼盘数据量,原则上分为:(1)独幢的提交成果时间为10个工作日内;(2)多幢楼盘户数在800户内的项目提交时间为20个工作日内;(3)多幢楼盘户数在800户以上的项目提交时间为30个工作日内。六、售后服务要求6.1质保期要求:提供3年的质保期服务。6.2人员要求:中标后配备专业人员〉5人。服务期限内如数据存在疑问,需咨询中标单位的,中标单位应安排技术人员及时回复相关问题,电话解决不了的,30分钟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七、费用支付7.1签订合同后,具备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金额的35%作为预付款,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完成本级所辖范围内所有不动产登记所需的首次登记权籍调查成果和现有登记数据的权籍调查成果更新补充完善入库工作后,采购人于次月7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的结算,在扣减预付款后按实结算,在结算完成并收到对方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剩余金额。7.2合同金额最终计算按实际权籍调查入库总数结算,结算方法是:单价的中标价格×实际权籍调查入库总数,年合同结算总额不超过92万元。八、其他要求8.1本章内容可在磋商过程中发生实质性变动;8.2未尽事宜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明确。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购2025-2027年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采集入库服务项目(重发)2费用:1、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不限于项目实施、售后以及整个服务期所需的一切人工、材料费、工具、设备、保险、交通、利润、验收、税金(包含须由供应商承担的各种税费)、其它需供应商承担的费用及潜在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2、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3、不论响应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4、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标准:(1)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参照下表中的服务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按照确定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总金额,向成交人收取成交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类型费率中标全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2)成交人接到本公司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3)成交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4)成交服务费均汇入以下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丽水分行帐号:90010122000220378户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3响应文件组成与份数: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响应文件而失去响应资格。如提交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应在采购截止时间前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响应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4893224@qq.com)。4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 磋商公告。5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 磋商公告。6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详见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8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和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9签订合同时间:确定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10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11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采购公告、响应、评审、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函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偏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磋商无效。(三)采购人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四)磋商委托如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五)磋商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报价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联合响应单位的责任和义务)。2.磋商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除应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内容和义务。(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八)特别说明★1.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供应商所拥有。★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人须依照相关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若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的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供应商使用相同制造产品(相同制造产品是指磋商文件中指定的“核心产品”)作为其项目的一部分,按一家供应商认定。(九)关于分公司响应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信行业外,分公司响应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十)关于知识产权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响应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2、响应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十一)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就磋商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面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一章有关联系方式。5.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二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的构成。本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澄清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公告为准。4.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资格文件内容包括(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成员须分别提供);(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成员须分别提供)(3)联合体响应协议书(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联合体响应的须提供)(4)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2、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包括(1)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报价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联合响应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采购需求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业绩一览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7)项目总体方案;(8)人员配置;(9)拟投入设备情况;(10)质量服务承诺;(11)售后服务方案;(12)合理化建议;(13)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格、资质证明资料。3、报价文件内容包括(1)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如是请提供);(3)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是请提供);(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如是请提供);(5)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报价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报价要求1.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起6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4.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自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要求有目录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2.响应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供应商应准备以下响应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1份。(2)以电子邮件提供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数量1份。(自行决定,非必须要求)备份响应文件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响应文件而失去响应资格。如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响应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4893224@qq.com)。3.电子响应文件:3.1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平台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六)响应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但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限期内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澄清、说明或更正后,不影响磋商小组对其响应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在符合性审核(商务技术文件)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2)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不齐全的;(3)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4)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5)带“★”的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响应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响应方案的;(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8)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9)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存在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条款要求;(10)不同供应商IP地址、MAC地址相同;(11)不同供应商计算机硬盘序列号相同;3.在符合性审核(报价文件)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报价具有选择性的;(5)报价中出现重大缺项、漏项;(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7)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内容与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有重大差异的;(8)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磋商程序(一)磋商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可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会议的,视同放弃磋商权利、认可磋商结果。(2)磋商程序:1、电子招响应开标程序:第一阶段:(1)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第二阶段:(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阅响应文件,不符合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被拒绝。(2)如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有疑义,将向响应供应商在线发送询标函,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在线询标函做出询标澄清。逾期澄清或未澄清的供应商视同认可磋商结果。(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即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即本磋商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在线询标的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或补充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递交的响应文件(或补充文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无需进行变动且供应商应答明确,则以书面形式(政采云系统发出磋商响应函或邮件形式等)通知所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视作与供应商进行磋商。(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详见第五章评审标准);(5)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评审得分相同,则报价低者为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则由抽签决定成交候选人。(6)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7)磋商会议结束。(8)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成交结果。五、评审(一)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有关的法规组成。(二)评审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审,评审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三)评审程序1.形式审查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和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2.实质审查与比较(1)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要向磋商小组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规定形式进行答复。供应商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磋商小组有权对该响应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3)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磋商小组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5)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评审成员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磋商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磋商小组组长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按评审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同时起草评审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错误修正磋商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磋商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六)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1.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五章:评审标准》。(七)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曾经参加过该招标项目的进口产品论证服务工作;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八)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供应商所提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九)磋商小组成员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十)评标过程的监控1.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2.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所有涉及磋商小组名单以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评价、比较等情况,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六、确定成交人: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人。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4.若成交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其它原因被依法撤销成交资格,则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七、合同授予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响应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成交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3.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或重新组织招标。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人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4.成交人如不遵守磋商文件或响应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八、履约验收采购人负责对成交人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九、特别说明1.进口产品采购需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第四、八、九、十、十一条的规定。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4.小微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7.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8.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0.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2.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四章评审标准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一.总则本次磋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磋商活动及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二.磋商程序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四、磋商程序三.评审程序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五、评审标准四.评分标准序号评审内容及标准分值一价格部分10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终价格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10%×100101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二商务技术部分901对采购需求条款的相应(36分):本项目第二章采购需求共有18项技术条款,完全满足所有条款的得36分。每满足一条条款,加2分。满分36分。362供应商业绩(1分):供应商2021年1月1日(签订时间)至今,同类服务案例,每个案例得0.5分,最多得1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和中标通知书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或未按要求盖章的视为无效业绩。13项目总体方案(25分):/3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总体设计、建设方案的内容进行评议:全面考量其实现方法阐述的详尽性,如步骤分解、资源调配说明;关键技术剖析的深入性,涵盖技术先进性、独特性;与项目需求匹配的精准度,包含功能实现、性能达标;对数据难题攻克及实施规划的周全性,例如数据质量把控策略、计划弹性设置。方案规划精细入微且极具创新性,完美契合项目需求并展现卓越技术实力者得 5 分;方案条理清晰明朗且契合良好,有力支撑项目推进并彰显较高技术水准者得 4 分;方案科学合理务实且操作性强,有效保障项目落地实施并妥善应对数据问题者得 3 分;方案较为合理但深度广度有限,基本能维持项目运行且在技术与数据处理上有一定成效者得 2 分;方案简略粗糙且可行性一般,仅能勉强满足项目基本要求且在关键环节表现欠佳者得 1 分;无相关方案者不得分。53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权籍调查数据入库流程、方法、提交成果的流程方案进行评议:包括流程与现势情况及采购要求的契合度,是否精准对接不动产工作特性;方法对信息化、数据标准等准则要素的遵循度,能否保障数据准确性与规范性;方案在达成阶段性目标时对总体目标的统筹规划性,确保各环节协同推进。方案设计精妙且高度契合,全面兼顾各方面要求并高效达成目标者得 5 分;方案清晰合理且适配性强,有力保障数据处理流程顺畅并推动项目进展者得 4 分;方案科学规范且实操性佳,可稳定实现数据入库及成果提交任务者得 3 分;方案较为合理但深度不足,基本能满足数据处理需求且维持项目运行者得 2 分;方案常规简略且可行性一般,仅能勉强完成数据相关工作且助力有限者得 1 分;无相关方案者不得分。533.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成果资料汇交与归档方案进行评议:包括汇交计划的缜密性,涵盖资料分类标准、提交时间节点设置;归档体系的科学性,包含存储架构、检索机制设计;整体方案的合理性,如资源投入与资料规模匹配度。方案规划精细且极具前瞻性,高效有序保障成果资料妥善处理者得 5 分;方案条理清晰且适配度高,有力推动资料管理规范化进程者得 4 分;方案科学合理且实操性优,可稳定实现资料汇交归档目标者得 3 分;方案较为合理但精细度欠佳,基本能完成资料管理任务者得 2 分;方案简略粗放且可行性一般,仅能勉强应对资料流转需求者得 1 分;无相关方案者不得分。534.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符合实际的安全生产措施进行评议:包括其对梅雨、台风、地质灾害等特殊状况预估的准确性,应对策略的科学性,如安全防护手段、人员物资调配;措施的完整性,包括预防机制、应急处置流程、进度补救规划。方案完备且极具针对性,能卓越应对各类状况并为项目平稳推进筑牢坚实根基者得 4 分;方案健全且契合度出众,可妥善处置特殊情况并保障项目进度稳定有序者得 3 分;方案有一定合理性与可行性,但在精细程度与全面性上略有欠缺,仅能基本维持项目在特殊情形下的正常运作与推进者得 2 分;方案较为简陋且效果有限,仅能勉强应对突发状况且对项目助力微弱者得 1 分;无相关方案者不得分。435.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施测工期计划和相关方案进行评议:包括其进度编排的合理性,即各阶段任务时长分配与项目难度适配度;科学性,是否依据不动产权籍调查特性与资源状况规划;完整性,有无涵盖项目全流程各环节时间安排。并评估施测在遵循安全规范下,进度优化的潜力与可行性。计划方案精细且科学性强,紧密贴合项目需求并具优化空间,有力推动项目开展者得 3 分;计划合理清晰,与项目要求匹配度高且有一定灵活性,能有效保障项目推进者得 2 分;计划较为合理但深度广度一般,基本能维持项目运转且可行性尚可者得 1 分;无相关计划与方案者不得分。33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全保密制度方案的针对性、合理性,进行评议:包括其对不动产权籍数据全流程防护的针对性,如采集环节数据加密、存储阶段访问权限设定、使用过程的监控机制;整体架构与项目特性适配的合理性,包括保密措施与业务流程的融合度、人员管理规定的科学性。方案周全且针对性强,能高效保障数据安全并与项目紧密融合者得 3 分;方案合理且契合度较高,可有效维护数据机密性并推动项目安全运作得 2 分;方案有一定合理性但深度不足,仅能基本保障数据安全与项目基本安全需求得 1 分;无相关方案者不得分。34人员配置(16分):/4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测绘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级)职称证书得3分;具有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级)职称证书得1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未加盖公章的不得分。342.拟派技术总负责人同时具有地理信息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注册测绘师证书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的得3分;同时具有测绘高级工程师和注册测绘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测绘工程师和注册测绘师证书的得1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未加盖公章的不得分。343.拟派的项目组成员中(项目总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除外)具有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每人得1分,具有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每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所有拟派项目人员同一人员不得重复计分,未提供或未加盖公章的不得分。544.拟派的项目组成员中(项目总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除外)同时具有保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和测绘成果质量检查证书的,一人得1分,最高得2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所有拟派项目人员同一人员不得重复计分,未提供或未加盖公章的不得分。245.拟派的项目组成员中(项目总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除外)具有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或机长资格的一人得1.5分,最高得3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所有拟派项目人员同一人员不得重复计分,未提供或未加盖公章的不得分。35拟投入设备情况(5分):根据供应商针对项目所制定拟投入设备情况进行评议:包括其设备性能先进性,如数据采集设备的精度、存储设备的读写速度;设备功能适配性,是否满足不动产权籍调查多样化任务需求,像地理信息数据采集、高清图像摄取;设备配置合理性,各类设备数量搭配与项目规模及复杂程度的匹配度;设备稳定性与可靠性,运行故障率及维护便捷性;以及设备的可扩展性,能否应对项目期间潜在业务增长或技术升级需求。设备精良且配置科学,性能卓越且高度适配项目并具强大拓展潜力,有力保障项目高效优质开展者得 5 分;设备优质且搭配合理,功能齐全且稳定可靠并能较好满足项目需求,推动项目顺利进行者得 4 分;设备良好且布局恰当,能有效支撑项目基本任务且在性能与适应性方面表现良好者得 3 分;设备普通但可正常使用,基本能适应项目部分工作且稳定性一般者得 2 分;设备简陋且性能有限,仅能勉强应付项目简单环节且易出现故障者得 1 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设备仪器购置发票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未加盖公章的不得分。56质量服务承诺(2分):根据供应商针对项目所制定质量服务承诺进行评议:包括对数据准确性保障的可靠性,是否有严谨校验流程;服务响应及时性,以及服务持续改进机制的有效性。承诺体系完善且执行有力,远超预期确保数据精准及服务优质者得 2 分;承诺条款明确且落实到位,良好契合需求保障数据质量与服务顺畅者得 1 分;承诺简略或缺失,无相关方案不得分。27售后服务方案(3分):根据供应商针对项目所制定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议:包括服务响应的及时性,如故障反馈后的处理速度、咨询疑问的解答效率;问题解决的彻底性,以及对项目长期稳定运行的保障性。售后服务体系完备高效,响应迅速且问题解决完美,全方位保障项目持续流畅运转并远超期望者得 3 分;服务方案清晰健全,响应快捷且处理到位,有力维护项目稳定运行并契合需求者得 2 分;方案较为合理但响应和解决能力稍弱,仅能维持项目一定运行状态或方案简略且效果有限者得 1 分;无相关方案不得分。38合理化建议(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议:包括其建议实施的难易程度,涵盖资源需求、技术门槛;以及对项目整体效益提升的潜在影响力。建议极具前瞻性与创造性,实施轻松且能极大优化项目进程、大幅提升效益者得 2 分;建议较为新颖且贴合需求,操作难度适中并对项目有明显推动作用,或者建议合理但缺乏独特之处,实施稍难且对项目有一定积极影响者得 1 分;无相关建议不得分。2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参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履行方式:3.履行地点:七、款项支付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具备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金额的35%作为预付款,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完成本级所辖范围内所有不动产登记所需的首次登记权籍调查成果和现有登记数据的权籍调查成果更新补充完善入库工作后,采购人于次月7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的结算,在扣减预付款后按实结算,在结算完成并收到对方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剩余金额。2.合同金额最终计算按实际权籍调查入库总数结算,结算方法是:单价的中标价格×实际权籍调查入库总数,年合同结算总额不超过92万元。八、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解除合同。3.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商务技术文件格式年月日1)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资格、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购2025-2027年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采集入库服务项目(重发)项目编号:CBNB-20245842GLS(重发)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公章)年月日2)资格文件内容包括:(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成员须分别提供);(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成员须分别提供)(3)联合体响应协议书(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联合体响应的须提供)(4)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你贵司年月日发布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项目编号:)的邀请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磋商,并声明:1、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已清楚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4、本公司(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本公司(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5、本公司(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成员须分别提供)(3)联合响应协议书联合响应协议书(联合体响应须提供)甲方:乙方:各方经协商,就响应(招标方)组织实施的项目(采购编号:招标活动联合进行响应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成员,共同进行响应,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响应过程中,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而对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响应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响应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响应其余各方保证对联合体牵头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响应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甲方承担本项目的合同金额为:,占合同总金额的%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本项目的合同金额为:,占合同总金额的%五、有关本次联合响应的其他事宜:六、本协议提交采购人后,联合响应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签约各方各持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日期:2024年月日(4)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3)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包括:(1)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报价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联合响应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采购需求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业绩一览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7)项目总体方案;(8)人员配置;(9)拟投入设备情况;(10)质量服务承诺;(11)售后服务方案;(12)合理化建议;(13)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格、资质证明资料。(1)符合性自查表符合性自查表评审内容磋商文件要求自查结论证明资料(一)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通过 □不通过第( )页(二)响应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齐全的;□通过 □不通过第( )页(三)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相符且无虚假响应的;□通过 □不通过第( )页(四)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使用中文表述且意思表述明确,前后无矛盾且使用计量单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通过 □不通过第( )页(五)带“★”的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通过 □不通过第( )页(六)响应技术方案明确,不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响应方案的;□通过 □不通过第( )页(七)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通过 □不通过第( )页(八)不存在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情形;□通过 □不通过第( )页备注:符合性自查表将作为响应供应商有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响应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响应无效!(2)报价函报价函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的采购公告/响应邀请书(项目编号:,子包号:),签字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供应商在响应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响应有效期自开标日起60个日历日。4.如中标,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供应商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我们郑重声明:本响应文件提供的情况和文件完全是真实的。7.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8.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供应商代表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联合响应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不来响应的,此表不用)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周岁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2024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来响应的,此表不用)(非联合体供应商适用)致:(采购单位名称):我(姓名)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采集入库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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