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设备 医疗器械招标公告(沛县朱寨镇闫集卫生院2024)
项目概况 沛县朱寨镇闫集卫生院护理院医用设备采购 JSZC-320322-ZTZB-G2024-005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08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2-ZTZB-G2024-0058
项目名称:沛县朱寨镇闫集卫生院护理院医用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66.66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6.660000万元
采购需求:
沛县朱寨镇闫集卫生院护理院医用设备采购,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即提供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投标人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生产许可资格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不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
7.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8.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9.投标人信用信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条款项号“(六)”中“4、”内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生产许可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0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8日09:30)前。
2.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文件),“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3.2024年12月20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12月20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质疑接收人:岳琪 联系电话:13041938280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永嘉新城中心广场B座1001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s://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4330289c-3bd0-4b3f-a685-f08afbf3a75e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沛县朱寨镇闫集卫生院
单位地址:徐州市沛县朱寨镇闫集村闫集街
联系人:孔庆贤
联系电话:15061702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永嘉新城中心广场B座1001室
联系人:岳琪、樊庆光、颜袁、胡剑飞、郑春雅
联系电话:130419382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岳琪、樊庆光、颜袁、胡剑飞、郑春雅
电话:13041938280
JSZC-320322-ZTZB-G2024-0058采购文件.doc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沛县朱寨镇闫集卫生院护理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322-ZTZB-G2024-0058采购人:沛县朱寨镇闫集卫生院血中通服設計CICDINSTITUTE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二月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受沛县朱寨镇闫集卫生院委托,对沛县朱寨镇闫集卫生院护理院医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沛县朱寨镇闫集卫生院护理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322-ZTZB-G2024-0058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3、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的《“苏采云”系统政务CA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下载》。(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2、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3、售价:免费。四、投标有关信息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8日北京时间9:302.开标时间:2025年1月8日北京时间9:303.开标地点(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采购人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五、采购人1.名称:沛县朱寨镇闫集卫生院2.地址:徐州市沛县朱寨镇闫集村闫集街3.采购项目联系人:孔庆贤4.联系方式:15061702876六、采购代理机构1.名称: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永嘉新城中心广场B座1001室邮编:2210183.联系方式:岳琪、樊庆光、颜袁、胡剑飞、郑春雅1304193828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目录一、总则二、招标三、投标四、开标五、评标六、定标七、政府采购合同八、询问和质疑九、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总则1.采购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政府采购方式2.1政府采购货物或者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3.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4.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5.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委托代理机构: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6.投标人的资格条件6.1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应当是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本国供应商,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国供应商可以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除外。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6.2投标人授权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或受法人委托的受托人。7.投标费用7.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二、招标8.招标文件的内容8.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9.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9.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2现场考察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9.3开标前答疑会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三、投标10.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1.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规定的语言书写,否则无效。12.投标文件的构成:12.1投标文件的构成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12.2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所提要求为准。13投标函和价格表、商务条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13.1投标函和价格表的要求见本章(十二)、(十三),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3.2商务条件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13.3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14投标报价要求:1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14.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如投标人作出偏离,应在《偏离表》中列出。14.3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4.4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提交滑动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4.5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价格,投标人提交多个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5.投标货币。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采购人可以要求对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次,但该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30天。16.2采购人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必须要在距投标有效期满2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如果有关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应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确认。16.3如果采购人发出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通知,并在投标有效期届满前,没有收到投标人同意的书面通知,则视为该投标人不接受上述延期的要求。17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签署要求17.1投标人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凭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17.2投标人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7.3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17.4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18.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19.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收到投标文件后注意事项。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20.凡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均为无效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所进行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然后纳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所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6.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7.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8.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9.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投标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10.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开标24.开标:24.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24.2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24.3所有投标单位使用CA证书在开标时间时,解密各自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操作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4.4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五、评标25.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5.1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对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其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6.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27评标27.1评标工作程序:(1)投标文件初审。①资格性审查。②符合性审查。(2)澄清有关问题。(3)比较与评价。(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5)编写评审报告(评标报告)。27.2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响应性的判定,要基于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得寻求外部的证据。27.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应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并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8.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8.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8.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8.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8.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将修正后的报价,形成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材料,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交换数据电文。在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2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说明,并规定回复时间。投标人说明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1.废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六、定标3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3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34.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果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政府采购合同35.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方式):35.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5.2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个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6.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37.履约保证金:37.1中标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向采购人提交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37.2如果中标人没有遵守本章(三十八)1或本章(三十九)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37.3中标人凭采购人出具验收书的复印件及收款收据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手续。履约保证金在采购人处存放期间,不计利息。38腐败和欺诈行为:38.1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投标人等参与招投标的各方,均应在招标、采购、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保持廉洁和最高的道德水准。(1)腐败和欺诈行为的含义:①“腐败行为”系指在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为了谋求私利,影响相关人员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有价物品,并导致损害买方、卖方、采购代理机构和他人利益的行为。②“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隐瞒事实真相,给买方、卖方、采购代理机构及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2)如果被推荐的中标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如果投标人在任何时候,被法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和撤销其已签署的合同。8、询问和质疑39.询问和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9、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4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相关要求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特别说明:“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查看,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项号对应的,若有增加的条款,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项号内容一一、总则(一)采购人:沛县朱寨镇闫集卫生院(二)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货物(五)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生产许可资格。同时明确相关事项如下: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4、查询及使用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含所有联合体成员)信用记录:(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2)查询渠道包括: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束前。(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按本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二二、招标(一)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二)不安排现场考察。(三)不安排开标前答疑会三三、投标(一)投标文件的语言为中文(二)线上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一、基本目录1.《开标一览表》(加盖电子签章,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2.所投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注:(1)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印发)范围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投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开标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标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3.所投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注:(1)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印发)范围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投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开标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标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二、资格条件(1~7项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即提供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投标人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生产许可资格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6.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不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7.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8.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9.投标人信用信息(要求见本章条款项号“(六)”中“4、”内容)。注:(1)中小企业的要求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划型标准附后)。(2)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具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一)报价1.《开标一览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2.《分项价格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二)商务资信1.《投标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2、《授权委托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三)技术响应1.《偏离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四、综合评审评分项(一)技术部分1.所投产品的技术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2.所投产品性能与质量评价(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3.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4.质保期(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5.售后服务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6.培训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二)商务部分1.投标人业绩(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2.投标人其它证明文件及材料扫描件。五、价格折扣文件格式无(三)商务条件见: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审因素细化和量化》2.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十二”(四)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及或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五)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6.660000万元(人民币)(六)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任意一个或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报价。(七)线上投标要求: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特别说明: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的大小不得超过苏采云系统要求!说明: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即供应商投标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未提供线上投标文件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投标无效。(八)线上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的密封(加密)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加密。2.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3.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和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说明:投标人应准备CA数字证书以及自备的能够登录“苏采云”系统的电脑,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拒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九)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线上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8日北京时间9:30)前。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8日北京时间9:30。3.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十)电子投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四四、开标(一)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5年1月8日9:30(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线上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采购人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二)线上开标时,“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按时在线解密方式: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苏采云”系统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时间内时刻关注“苏采云”系统,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苏采云”系统提示,而导致未及时解密的,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投标人解密(或解密时间)结束后,“苏采云”系统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五五、评标(一)本项目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二)一、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二、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项目实施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三)1.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交换数据电文。在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规定回复时间。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投标人没有在规定的回复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将认为投标人拒绝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特别说明:“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查看,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六六、政府采购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二)履约保证金:详见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八八、询问和质疑(一)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接收人:岳琪 联系电话:13041938280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永嘉新城中心广场B座1001室附加说明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数据文件(WORD格式)。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货物服务工程收费上下限100万以下1.50%1.50%1.00%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100万~500万1.10%0.80%0.70%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500万~1000万0.80%0.45%0.55%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l000万~5000万0.50%0.25%0.35%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5000万~l亿0.25%0.10%0.20%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1亿~5亿0.05%0.05%0.05%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5亿~10亿0.035%0.035%0.035%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10亿~50亿0.008%0.008%0.008%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50亿以上0.006%0.006%0.006%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说明:1.按上表计算的收费的60%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金额。各社会代理机构不再收取采购文件制作售卖费用。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费率(%)*60%。4.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5.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如低于5千元,按5千元收取;如高于15万元,按15万元收取。6.定点类等无金额或事先不能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项目,按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计算服务费。7.多个采购包(标段)项目按总项目中标(成交)金额收费,最高不超过15万元。8.以上价格为协会指导价,具体价格双方可协商确定。第四章评标标准评审因素及分值评审因素细化和量化价格(30分)价格分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值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所投产品的技术规格 (30分)根据投标人技术规格参数响应情况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三、采购数量及技术规格要求”要求得30分。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项次重要响应指标负偏离减2分。每一项一般响应指标负偏离减1分,最高得30分,最低得0分。注:“技术参数要求”中加“★”为重要指标不得有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加“▲”标注的设为次重要响应指标,其余为一般响应指标。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必须提供,加“★”及“▲”标注的提供所投产品的产品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或有第三方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项目参数、技术参数和相关要求响应情况需如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所投产品性能与质量评价(10分)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偏离表内容以及所投产品的产品手册、产品实样照片、配置清单等,对产品性能稳定性、质量可靠性、技术先进性、配置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性能稳定性和设备配置(4分):性能稳定性高、配置合理的得4分;性能稳定性较高、配置较合理的得3分;性能稳定性和配置一般的得2分;性能稳定性和配置较差的得1分;质量可靠性(3分):质量可靠性高的得3分;产品质量可靠性较高的得2分;质量可靠性程度一般的得1分;质量可靠性程度较差的得0.5分;技术先进性(3分):技术先进的得3分;技术一般的得2分;技术较落后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10分,最低不得分。项目实施方案(10分)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质量保障措施、实施人员配备、配送计划、实施组织计划、进度计划、安装调试等,对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价。全面性(4分):全面具体详实得4分;较全面得3分;不太全面得1分。针对性(3分):针对性强得3分;针对性较强得2分;针对性不强得1分。可行性(3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得3分;较切实可行得2分;可行性欠缺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最低得0分。质保期(2分)根据投标人承诺的在该项目整体质保期(3年)的基础上,延长1年得2分,最多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售后服务方案(10分)1、质保期内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方式、响应时间、故障处理、售后服务人员配备等)(5分):对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价。全面性(2分):全面具体详实得2分;较全面得1分;不太全面得0.5分。针对性(2分):针对性强得2分;针对性较强得1分;针对性不强得0.5分。可行性(1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得1分;较切实可行得0.5分;可行性欠缺得0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最低得0分。售后服务方案(10分)2、质保期外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方式、响应时间、故障处理、质保期满后配件供应等)(5分)对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价。全面性(2分):全面具体详实得2分;较全面得1分;不太全面得0.5分。针对性(2分):针对性强得2分;针对性较强得1分;针对性不强得0.5分。可行性(1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得1分;较切实可行得0.5分;可行性欠缺得0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最低得0分。培训方案(6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内容主要包含培训计划、培训课时安排等,对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价:对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价。全面性(2分):全面具体详实得2分;较全面得1分;不太全面得0.5分。针对性(2分):针对性强得2分;针对性较强得1分;针对性不强得0.5分。可行性(2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得2分;较切实可行得1分;可行性欠缺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最低得0分。投标人业绩(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自2021年1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内容为与本次采购项目同类或相似的合同,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发票(或对应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业绩合同中主要内容、总金额等清晰可见,缺一或提供内容模糊不清的不得分。本章说明:(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二)评分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包:采购单位(甲方):中标供应商(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友情提醒: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合同通用条款目录第一条定义第二条合同范围第三条价格第四条支付第五条交货第六条包装和标记第七条技术资料第八条安装第九条验收第十条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第十一条索赔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第十五条适用法律第十六条权利保证第十七条保密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合同通用条款第一条定义除本合同上下文中另有规定外,下列各词语定义如下:1.1“买方”见《合同专用条款》。1.2“卖方”见《合同专用条款》。1.3“工作现场”见《合同专用条款》。1.4“合同标的”见合同附件4。1.5“技术资料”是指与合同标的的安装、试运行、验收、操作以及维修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文件。1.6“技术培训”是指在合同标的的安装、试运行、验收、操作、维修以及其他方面卖方给予买方的培训。1.7“安装”是指有关合同标的、备件和材料的安装工作。1.8“试运行”是指为验明合同标的的技术性能,在安装完毕后对合同标的进行的测试。1.9“验收”是指根据合同附件2的规定进行的,用以确定合同标的是否达到合同附件2所规定的技术性能的检验,以及合同标的在达到合同附件2规定的技术性能之后,买方对合同标的的接受。1.10“合同货币”见《合同专用条款》。1.11“合同价格”见合同附件4。1.12“合同生效日”见《合同协议书》(合同附件1)第5条。1.13“日”是指日历天数。1.14“月”是指日历月数。1.15“采购需求”见合同附件6。第二条合同范围2.1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和提供的合同标的以及相关售后服务、技术培训和技术资料。2.2数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三、数量要求”。第三条价格3.1合同总价见《合同专用条款》。3.2合同总价是固定价格。第四条支付(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4.1买方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进行支付。如果卖方未能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要求提交支付文件,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卖方承担。4.2卖方有义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和/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扣除。第五条交货(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5.1交货期限、批次和交货条件见《合同专用条款》。5.2交货地点见《合同专用条款》。5.3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卖方应将合同号、合同标的的名称、数量、金额、包装件数以及交货的时间以书面方式通知买方。5.4卖方应按下列规定交付合同标的:5.4.1卖方负责将合同标的送至《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交货地点。5.4.2买方出具的收据日期是合同标的的实际交货日期。5.5如果卖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交货,卖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或提供其他救济。第六条包装与标记6.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标的应保持产品制造企业原包装完好。6.2在合同标的的每件包装中都应附有下列单据:A.装箱明细单;B.质量合格证;C.技术资料。6.3凡由于对合同标的包装不当或采取防护措施不充分致使合同标的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如果因卖方在包装和标记方面发生的错误或混淆不清造成合同标的的误运,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第七条技术资料7.1技术资料交付的期限和方式见《合同专用条款》。第八条安装8.1合同标的的安装期限见《合同专用条款》。8.2项目实施方案见合同附件7。第九条验收9.1合同标的的试运行、验收见《合同专用条款》。9.2如果合同附件2所规定的所有技术性能在验收中都已经达到,双方应在验收合格后5日内签署验收书。9.3验收标准(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和程序):见合同附件5。第十条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10.1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见合同附件3。第十一条索赔11.1如果合同标的在安装、试运行和验收中卖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义务,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并寻求《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救济方式,救济方式包括:A.卖方替换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合同标的。B.按质量低劣的程度、买方受损害的程度及损失的数额对合同标的进行降价。C.拒收合同标的。D.赔偿由卖方违约引起的其他损失。11.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要求后未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回复,该索赔要求将被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要求后《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选择的救济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买方有权从合同总价中扣除索赔金额。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2.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部门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12.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方应尽快以书面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12.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13.1如果卖方有下述违约行为之一或《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其他违约行为,在不妨碍买方采取其它救济手段的情况下,买方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A.卖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后未能按《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最终期限交付合同标的和/或技术资料;B.合同标的未能达到合同附件2规定的技术性能;C.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并且在收到买方违约通知后未能按《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期限对其违约行为作出补救。13.2如果一方破产或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合同另一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此种情况下合同的终止不妨碍或影响行使任何可能的其它救济手段。13.3如果买方认定卖方在投标或执行合同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A.“腐败行为”系指在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为谋求利益、影响相关人员而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物的行为。B.“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而隐瞒事实,从而给买方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13.4在买方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的情况下,卖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对买方给予补偿。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14.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合同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第十五条适用法律15.1本合同的执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第十六条权利保证16.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标的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卖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七条保密17.1卖方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或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从买方所获得的、有关买方和/或属于买方的任何信息包括买方工作方式方法与资料、技术资料、用户名单、发展战略及其他被认为是买方的信息,都是买方的秘密,卖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17.2上述秘密,卖方只能用于本合同,而且只能由卖方相应的人员使用;没有必要接触的卖方人员,不得接触。17.3卖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上述秘密。17.4卖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在保密方面的义务,应按合同总价的50%承担违约金或按照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买方有权选择以上两种方式之一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本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义务独立于其它违约义务。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8.1本合同在合同协议书(合同附件1)规定的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18.2合同项下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合同履行期满后,合同项下任何尚未了结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履行期的影响,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履行其义务。18.3合同双方各自承担与本合同有关的应负税费。18.4合同双方除非《合同专用条款》另有规定,所有合同文件及相关的修订和合同双方之间的书面联络,应使用中文书就并按中文解释。18.5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增添或修改以书面方式进行。18.6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18.7任何一方在执行任何合同条款和条件时准予对方的放松、宽容、延迟、放纵或时间,不得损害、影响或限制该方在合同之下的权利;任何一方对合同的任何违背、任何免责也不应导致对任何后面或延续的合同的免责或弃权。18.8合同条款中的标题和边注仅供参考使用,不应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也不影响本文的解释。18.9合同构成买方和卖方之间就合同主要内容方面的完整协议,并且取代合同签订前所有关于这方面的通讯、协商、协议(不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18.10买方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8.11合同双方之间的一切联络往来应以书面形式按《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通讯地址发往合同另一方。有关重要事项的传真应及时用挂号信或快件确认。合同专用条款甲方(买方):乙方(卖方):《合同专用条款》中的条款项号是与《合同通用条款》中的条款项号对应的,其增加的内容和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设备采购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双方共同执行。1.合同标的1.1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价款产品名称型号单价(元)单位数量金额(元)备注......合计(大写):人民币 元整 (含税含运费)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包含:设备主材费、辅助材料费、包装费、运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检测、培训、利润、税金等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以及配套器材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该总价为验收合格交货价,且不做调整。产品详细配置清单等见附件,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1.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加盖印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备案手续、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的还应提供进口报关单、商检合格证等。1.3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或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非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应提供产品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1.4本合同所采购的货物在合同中未有注明参数要求的,均以生产厂家标准配置为准。乙方的销售、安装技术方案必须满足清单中的所有设备、材料、配件和软件等的数量要求,完善配置方案,保证系统功能的完整性,甲方不再为此另行支付任何费用。1.5本项目所有设备应包含所有有关互连所需的相关配件,保证其能正常运行,甲方不再为此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交货方法、交货期限、到货地点及风险转移2.1交货期: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日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使用。2.2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运输及保险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须采取适于安全、准时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运输措施,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对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进行全面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或者要求承运人购买货运保险及任何第三者责任险,并对其在项目现场提供服务、培训的人员进行保险。2.3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沛县朱寨镇闫集卫生院。2.4在乙方将货物交付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和人员前,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完全由乙方承担。3.货物包装及质量保证3.1乙方所供货物必须为生产商原厂包装,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的保护方式进行包装,应使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由于包装不适当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货物说明书、质量合格证及其它与本合同项下货物有关的任何单证和资料。3.2乙方保证所供货物的设计、制造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如有)的强制性规定,并满足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乙方保证所供设备型号是最新的,且是用上等材料和工艺制成,并严格保持原包装,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3.3特别条款:a.所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必须真实有效;b.所提供设备上的中文品名、型号及产品说明书所注适用范围必须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所标明的完全一致;c.国产医疗设备上的铭牌必须标注医疗器械注册证号,进口设备必须提供报关证等相关证件;d.发票上所列品名与型号必须与合同所列品名与型号完全一致;e.其他未提及事项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以上条款必须满足,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3.4乙方应保证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享有合法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或经第三方合法授权。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3.5乙方保证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具有良好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对由于涉及、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承担责任,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3.6乙方保证所提供设备的技术规格符合甲方采购需求,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4.交货物验收、异议4.1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到货地点后3日内,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测试。4.2验收标准:(1)货物外形、包装完好;(2)数量无误;(3)货物符合合同要求及标准,产品说明书对货物有质量说明的,也应符合该质量说明;(4)设备均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4.3乙方交付设备时须将设备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给、随机工具、软件密码等交付甲方;乙方未完整交付本款规定单证和工具等的,视为未按照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并视为逾期交货,由乙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4.4双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与本合同附件规定不符,双方应签署书面文件,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并在货物验收十五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如货物与合同货物不一致,甲方有权拒付全部货款,并解除合同,乙方并承担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责任。4.5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货物符合合同规定,但货物存在隐蔽瑕疵或者对质量保证期另有规定的除外。4.6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乙方应照此执行。5.安装、调试与验收5.1设备到货验收后,乙方3日内派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到达现场负责设备的免费安装和调试。设备安装时,乙方必须事先与甲方的设备科联系,并与设备科共同参与,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5.2乙方提供设备安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5.3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的计划安排和整体协调,遵守甲方有关制度,文明施工。乙方必须充分考虑现场的安装难度及安全性,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作。安装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对其他物品或结构造成损坏必须照价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合同款项中予以扣减。5.3乙方必须提供设备安装、集成及调测服务,安装、调试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并确保调试完成后,设备能够正常运行,达到甲方可正常使用状态。调试的原始记录须经双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5.4甲方对设备试用后进行验收,乙方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共同验收工作。乙方需提供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并且预先提供验收标准,填写验收报告书,供双方最终确认所用。5.5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1、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规安全合法使用;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3、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4、货物来源生产方标准,且必须是有关生产方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5.6设备安装、调试产品正常运行后,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甲方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甲方签字确认的《验收合格证明》为验收合格的唯一凭证。5.7乙方免费提供全套技术资料(产品使用手册、维修说明书、操作说明书等),如技术资料不全,甲方有权不支付货款。5.8如乙方提供的设备设有维修软件密码,乙方应保证无条件地为甲方永久免费打开。5.9验收中如果发现设备有短缺,损坏、有质量、技术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情形,双方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并由双方签署确认,由乙方负责解决所出现的问题。乙方应在五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5.10乙方所供设备如验收不合格,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换货或退货,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6.付款方式6.1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小写金额:元)。6.2经双方协商一致,选择以下第种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一:提交预付款保函的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十(40%)即¥,大写:人民币元整,在双方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卖方向买方出具等额预付款保函后,由买方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经审核后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十(60%)即¥,大写:人民币元整,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并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由买方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经审核后支付给卖方。付款方式二: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四十(30%)即¥,大写:人民币元整,在双方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由买方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经审核后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六十(70%)即¥,大写:人民币元整,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并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由买方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经审核后支付给卖方。6.3乙方需提交的申请支付文件包括:(1)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2)甲方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6.4合同约定的乙方收款账户:开户银行:银行帐号:7.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7.1质量保证期:质保年,从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算起,终身维护。7.2质保期内免费上门维修,质保期外免收维修费,仅收维修配件费;7.3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质保期间如属产品质量引起的配件损坏,乙方将免费提供更换件。质保期间如属甲方操作不当引起的配件或耗材的损坏,乙方将提供免费维修,但更换配件的费用则由甲方负责。7.4如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予以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不能响应的原因,在获得甲方同意后,才可推迟响应时间。7.5质保期内,设备如因故障维修超过2天,按1:2延长质保期(具体时间,按天数算)。7.6无论在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外,乙方必须上门维修,乙方工程师来甲方维修本设备,必须事先与甲方设备科取得联系,并与甲方工程师共同完成维修工作。乙方未尽到维修质保义务的,甲方可以委托第三方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8.技术培训在安装过程中或安装结束后,乙方工程师或有关人员有义务对甲方工程师人员进行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操作使用、日常维护和保养方法、常见故障的排除、安全注意事项及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内容的培训,并提供该设备的操作手册(一套)、维修手册(一套)交设备管理处,确保甲方能够对设备、系统有足够的了解,能够独立进行日常操作、管理和维护。所有的培训费用包括差旅、食宿、教材、资料等由乙方负责,均计入合同价中。9.知识产权9.1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报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甲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乙方承担。9.2本合同价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9.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9.4乙方需对所有成果、产品的知识产权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因使用未被授权使用的技术、组件、系统软件、通用软件等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10.违约责任10.1乙方的违约责任:10.1.1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使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同意使用,应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由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为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并承担因调换、运输而产生的全部费用。乙方不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调换,或者调换后的货物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货款的20%承担违约金。10.1.2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7天(不足7天的,按7天计算),按总货款的0.5%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书面通知甲方,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继续交货,并按每逾期一日支付合同价款的0.1%承担逾期交货违约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乙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合同即解除,并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10.1.3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要求提供货物的保修服务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如果此等违约造成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使用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除违约金以外的损害赔偿。10.1.4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要求提供培训服务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如果此等违约造成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使用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除违约金以外的损害赔偿。10.1.5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要求提供所承诺的服务人员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如果此等违约造成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使用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除违约金以外的损害赔偿。10.1.6如果发生声称本合同项下货物侵犯他人专利、版权、商标权或商业秘密等权利而针对甲方提起索赔或诉讼仲裁的情况,乙方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及赔偿金、律师费用。10.1.7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30日内付清,逾期按应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依据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前述款项的,甲方有权自行从应付合同总价款中扣除充抵。10.2甲方违约责任:10.2.1非乙方供货质量问题,甲方中途不得退货,否则甲方应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不可抗力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12.争议解决方法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13.其它13.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2本合同壹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1份,备案1份。14.合同附件(下页为合同签署页)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行:账号: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合同附件目录合同附件1:合同协议书合同附件2:技术规格和技术性能(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见卖方投标文件中《技术规格说明》。)合同附件3: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见卖方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方案》和《培训方案》。)合同附件4:供货范围和价格清单(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合同见卖方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合同附件5:验收标准(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和程序)合同附件6: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附件1:合同协议书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____(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合同协议书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2.以下文件应构成买方和卖方之间达成的合同,若各文件之间存在含糊不清或互相冲突之处,优先顺序应按下列文件顺序解释。(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合同专用条款(4)合同通用条款(5)除合同附件1外的合同附件(6)其他文件3.考虑到买方将按照本合同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卖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合同标的、技术资料、售后服务及技术培训。4.考虑到卖方将按合同规定提供合同标的、技术资料、售后服务及技术培训,买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5.本合同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生效日期以下列条件全部满足的最晚日期为准:(1)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2)甲方收到乙方交纳的人民币___元的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0%),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按合同履约完成、试运行满1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后无息退还。6.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份,卖方份。7.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及与采购文件有矛盾之处,以采购文件[项目编号:]为准。买方和卖方由其正式授权代表于上述所写日期和地点签订本合同。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章采购需求一、说明1.采购人:沛县朱寨镇闫集卫生院2.采购项目名称:沛县朱寨镇闫集卫生院护理院医用设备采购3.采购标的:沛县朱寨镇闫集卫生院护理院医用设备采购。4.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5.本项目采购的是非进口产品。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6.66万元。本项目不接受超过66.66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报价包括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所投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安装、检测验收、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三、采购数量及技术规格要求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无创呼吸机。序号设备名称技术规格要求单位数量1病例夹车▲不锈钢材质、不低于60格、带万象轮子个32抢救药品推车规格:不低于750*480*930mm 1.适用于医护人员对病人急救;2.主体:主要由铝·钢·ABS工程塑料结构组成;四柱承重;3.ABS双层底面注塑工艺成型两侧扶手台面,凹陷设计可防止物品滑落,台面上配不锈钢护栏,透明软玻璃、除颤平台,隐形式副工作台,侧边资料盒,方便存放资料;两只ABS污物桶方便存放垃圾; 4、升降输液架外杆,内杆,不低于4个挂钩;背面:除颤板上下托挂钩、电源插板、氧气瓶基座;5.中控锁,配置不低于有五层抽屉(二小抽,二中抽,一大抽),内置3*3分隔片,可自由分隔;6.豪华静音脚轮,其中两只带刹车,可在任意状态下使用刹车功能,坚固耐用,可在平整地面上任意推动,转向;7.尺寸:小抽外深:不低于470*390*72mm 内深:不低于425*375*72mm中抽外深:不低于470*390*112mm 内深:不低于425*375*112mm大抽外深:不低于470*375*230mm 内深:不低于425*375 个33药品柜不锈钢304材质,玻璃门,不低于900*400*1750个34医用循环空气消毒机限定规格参数:1.额定电压:220V/50Hz2.额定功率:<105W3.Lpm噪音:低于55dB(A)4.产品材质:ABS5.电机:直流无刷6.操控方式: 按键触屏7.★风量:不低于1200m³/h8.★适用体积:>140m³(8次循环/H)9.产品尺寸:不低于370*400*796mm10.重量: 不能超过19kg限定配置及功能:1.能效比>12(风量/功率)2.病原微生物杀灭率>99.99%3.总气态污染物TVOC去除率30m³ 60min>98%4.0.3μ气溶胶颗粒物去除率30m³ 60min>99.99%5.具备童锁功能6.具备污染物数值指示功能,同时根据污染情况调节风量7.具备定时功能8.具备保养提醒和复位功能限定具体第三方测试数据:1.核心杀菌因子具备杀灭新冠病毒报告:>99.99%2. H1N1流感病毒:30min杀灭率>99.9%3.空气中自然菌:杀灭率>95%4.白色葡萄球菌:杀灭率>99.9%5.大肠杆菌:杀灭率>99.99%6.粘质沙雷氏菌:杀灭率>99.99%7.0.3μm颗粒物气溶胶:去除率>99.99%8.TVOC:去除率>98%9.颗粒物CADR:>1110m³/h10.噪声:小于等于55dB(A)11.臭氧泄露量:<0.003mg/m³12.紫外线泄露量:0 μw/c m³13.TVOC泄露量:<0.01 mg/m³台85医用制氧机★不低于10升、制氧雾化一体/流量(L/min):0~10(可调)浓度(V/V):93%±3%/出口压力(Mpa):0.04~0.07 噪音(dB):<55、功率(W):550、24小时365天连续稳定供氧台46器械柜规格不低于1180*2000*400、304不锈钢材质、带玻璃个57医用转运床PP护栏、床面,钢制车架,可升降,不锈钢输液架,中控静音脚轮▲车体尺寸:不低于全长:190㎝,不低于全宽:63㎝。▲床面高度:最高不超过:82㎝,最低不低于:52㎝。▲基本参数:背板上折角度:0°~≥75°承载能力:静载荷(均布):不低于250Kg,安全工作载荷:不低于135Kg。配 置:1.框架采用优质钢管,车面及护栏采用PP工程塑料注塑成型,三角形支架采用不低于2.5mm厚冷轧钢板一次性冲压成型。2.背部升降装置采用可控气动弹簧快速调节,配重标准符合人体靠背支撑重量,通过控制手柄操控背板角度,背部调节角度为0°-75°。3.整体升降功能,不锈钢摇手柄可折叠,手柄按照顺时针旋转,则整个床体上升,反之,则下降,空载时,手柄起动力矩不大于2N·m,升降范围300mm以内。4.丝杆采用铜螺母经久耐用,需具有较强承重能力。5.双片中控三档静音轮,刹车、万向、导向三档操控。脚轮骨架采用航空铝材料一次性压轴而成,稳固可靠;采用超级聚氨酯材料,静音耐磨,永不生锈。具有四轮同时刹车功能,前面两只轮自动导向。踏板平置时脚轮可任意方向移动。6.具备下隐藏式安全护栏,气弹簧辅助自动下降。7.车架表层静电粉末喷涂,耐腐蚀。8.配备:不锈钢四爪式伸缩输液架不少于1支,转移床垫不少于1张。张28医用冰箱★1、规格:有效容积≥300L,立式单门,功率≤220W。2、门体:PCM彩板,隐藏式门把手; ▲3、玻璃门:双层钢化玻璃门,带电加热功能,防止凝露。4、控制系统:微电脑板控制,数字显示箱内温度,可通过调整设定使箱内温度恒定控制在2~8℃。调节增量0.1℃,显示精度0.1℃。具有密码设计,防止随意调整参数。5、制冷系统:微通道冷凝器,翅片式蒸发器。6、感温系统:内置显示、控制温度、环温等多路传感器,确保运行状态安全稳定。7、温度均匀性、波动性:风冷式结构,强制冷气循环系统,确保箱体内部温度均匀性、波动性;温度均匀性、波动性≤2℃,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原件扫描件。8、报警模式:高温报警、低温报警、开门报警、传感器故障报警、主控板通讯故障、记录仪未连接/未启动报警等多种声光报警模式。可配远程报警接入端口。9、内部照明:箱内筒状双LED照明系统。10、安全锁:门体暗锁设计。可外接挂锁,实现双人双锁。11、物品置放:≥4个高密度钢丝浸塑搁架(间距小于1公分,防止物品掉落),带标签卡。12、内胆材质:HIPS材质,抗腐蚀;13、打印配置:可配温度记录打印机,打印数据应包含时间、温度数据。14、测试孔:标配测试孔,方便用户测试箱内温度。15、噪音:冰箱运行噪音≤45dB(A),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原件扫描件。16、前后四个万向脚轮+前两个支撑脚设计。 15、服务保障:维修响应时间为2小时内,市区24小时抵达到单位排除故障。16、质量保证: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一年无忧换,五年免费质保服务承诺函。终身免费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及咨询服务。★17、产品注册:产品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且产品型号登记备案。18、制造商资质:制造商需通过ISO9001、ISO13485、ISO14001、ISO45001、ISO27001、ISO20000等资质认证,确保生产企业的长期稳定性和可靠性。台59微量输液泵1 输液器规格: 各种国产普通输液器及专用硅胶输液器2 流速选择: 1-1200ml/h(0.1-99.9ml/h 以 0.1ml/h 递增 100-1200ml/h以 1ml/h 递增)3 流速精度: ±5%4 滴速范围: 1 滴/min-333 滴/min5 滴速精度: 监视范围 1-50 滴时的精度为±1.5%6 误差补偿: 范围 0-±30%(步距 2%)7 输液模式: 毫升/小时,滴/分钟,时间/容积模式8 输液总量设置: 1-9999ml9 已输液量显示范围: 1-9999ml10 KVO 流速: 1ml/h 的速度输液11 气泡探测: 可测气泡柱长度不小于 3mm12 点滴传感器: 红外线光电束检测13排气泡: 800-999ml/h, 排炮容积 1-9ml14 BOLUS 速度: 600ml/h(500-800ml/h 可调15 离散输液量: 5ml(1-100ml)16 ★噪音: 以 25ml/h 速度运行时噪音≤36dB17 报警: 阻塞,待机,气泡,开门,输液完成,电池欠压,电机故障报警18 IP 等级: 不低于IPⅹ4 属防溅水设备1 电源: 交直流两用 AC:100V-240V,50/60Hz内置锂电池,完全充电 4 小时以内,可供泵以不低于 25ml/H工作不低于 4 小时2 环境条件: 温度-5℃–+40℃ 相对湿度≤20%-90%RH3 大气压力: 860hpa-1060hpa4 储存条件: 温度-40℃–+55℃功能: 预留护士呼叫功能,声光报警功能,待机时间可调,报警消音,排汽泡功能,交直流及外接直流电源指示,快速输液控制,流速 滴速输液方式转化,交直流切换报警及指示,自动加紧,输液量清零,KVO 功能,阻塞丸剂量释放,输液器无须采用加热。台610微量注射泵1、性能: 双通道一体机,两个通道可独立使用2、注射器规格: 不少于 10ml、20ml、30ml、50ml普通注射器,配套使用多种品牌注射器能够36级任意设定流速等级3、流速选择 0.1~300ml/h(10ml)0.1~600.0ml/h(20ml) 0.1~800.0ml(30ml)0.1~1200ml/h(50ml)设置精度0.1ml/h。4、★流速精度 ±2% 5、阻塞压力 40~70 kPa,可根据用户临床需要不低于18档可调,操作界面有压力智能调试功能,方便用户能够根据需要进入调试模式程序,自行调节压力。6、快速输注 不低于300ml/h(10ml注射器)、600ml/h(20ml注射器)800ml/h(30ml注射器)、1200ml/h(50ml注射器)7、输液总量设置 0.1~999.99,设置精度0.1ml。8、已输量显示范围 1-9999ml10、KVO流速 不低于1ml/h的速度输液11、排气泡 不高于300ml/h(10ml)、不高于600ml/h(20ml)、不高于800ml/h(30ml)、不高于1200ml/h(50ml) 12、BOLUS速度 排泡容积1-9ml,不高于300ml/h(10ml注射器)、不高于600ml/h(20ml注射器)、不高于800ml/h(30 ml注射器)、不高于1200ml/h(50ml注射器)13、 步距 为保证注射的可靠性,如有意外的移动,能够报警提示14、噪音 以 25ml/h速度运行时噪音≤36dB15、报警 开机自检、阻塞、接近完成、完成、电池欠压、待机、移动、电池耗尽、交流电切换、推杆。16、IP等级 不低于 Ipⅹ4属防溅水设备18、显示 拥有斜面数码管液晶双显示,实现远近距离观察一样清晰19、重量 不高于2.5KG台811肠内营养泵主要技术参数a) 输注量:0ml~999ml,误差≤±10%b) 累计量范围:0.1ml~999ml,误差≤±10%c) 流速调节范围:1ml/h~300ml/h;d) 调节精度: 1ml/h~50ml/h时,每级1ml/h,流量误差:≤±10%;50ml/h~300ml/h时,每级5ml/h,流量误差:≤±10%e) 净重不高于1.7kg2、正常工作条件a) 环境温度:5℃~40℃;b) 相对湿度:30%~80%;3、运行模式:连续运行4、报警功能:在下列情况下喂养泵声光报警a) 通电不进行任何操作;b) 当输出量等于设定的限制量时;c) 当内置电池欠电时;d) 当输注管为空管或堵塞、打折造成断流时;e) 当在工作中突然失去交流供电时。台412吸痰机环境温度范围:-40°C-+70°C相对湿度范围:10%6-100%6大气压力范围:500hPa-1060hPa台1013心电监护仪心电:▲具有强大的心电抗干扰能力,耐极化电压:±850mV;共模抑制能力>106db;具备心拍类型识别功能,可区分正常心拍、异常心拍、起搏心拍;≥38种心律失常分析,包括房颤、室颤、停搏、SVCs/min等;具有ST段分析和ST View功能,可实时监测ST段,评估心肌缺血情况;血氧:血氧测量范围:0%-100%;脉率测量范围:20bpm-300bpm;标配PI血氧灌注指数,测量范围:0.05%-20%,分辨率0.01%;具有与NIBP同侧测量功能。无创血压:测量范围:成人:收缩压25mmHg-290mmHg,舒张压10mmHg-250mmHg,平均压15mmHg-260mmHg;小儿:收缩压25mmHg-240mmHg,舒张压10mmHg-200mmHg,平均压15mmHg-215mmHg;新生儿:收缩压25mmHg-140mmHg,舒张压10 mmHg-115mmHg,平均压15mmHg-125mmHg;软件功能支持常规、大字体、动态趋势、呼吸氧合、ECG全屏、ECG半屏、单血氧等多种界面;支持计时器功能,可以同时显示最多个计时器;计算功能:具有药物计算和滴定表、肾功能计算、氧合计算、通气计算功能;支持不小于2400小时趋势图/表、3500组NIBP列表、2500组报警事件、72小时全息波形、48小时心律失常数据的存储和回顾;具备监护、待机,演示、体外循环、隐私和夜间等工作模式。≥10英寸彩色LED背光液晶屏。标配锂电池工作时间≥4小时,可选大容量锂电池工作时间≥8小时。安全规格:ECG, RESP、TEMP, SpO2 , NIBP监测参数抗电击程度为防除颤CF型。主机使用寿命≥10年。整机防水等级不低于IPX1台1014无创呼吸机2、操作简单:吸气压、呼气压、频率、吸呼比、潮气量、辅助肺扩张、延时升压、报警查看等都有对应按键,直接操作。3、两种通气系统:有创使用呼阀系统,无创使用漏气系统4、有创通气模式:PSV、PCV、aPCV、SIMV、VCV、aVCV,MPVp,MPVv5、无创通气模式:CPAP、S、T、ST、MPVp,MPVv6、辅助肺扩张技术,促进气道分泌物引流,降低机械通气并发症风险7、具有气体陷闭控制技术8、具有触发窗锁定技术9、最大流速:不低于345 L/min10、最大漏气补偿量:不小于170 L/min11、潮气量设定范围:50-3000ml12、实时监测人机对抗程度功能,显示吸气同步率和呼气同步率。13、吸气触发灵敏度:流速触发,0.5—15L∕min,不少于8档可调14、呼气灵敏度:关闭、吸气峰流速95-5%,不少于14级可调15、吸呼比15%-67%可调,精确到1%16、空氧混合,氧浓度精确调节和实时监测。17、防冲击测试达到国际标准18、抗震测试达到国际标准19、压力上升和下降速度不少于6级可调20、延时升压功能:0-30分钟,不少于6档连续可调21、内置充电电池 可工作不少于6小时,外置充电电池可再工作不少于6小时。22、具有电池监测功能,显示内置电池及外置电池剩余电量。23、具有压力--容量环大小自动调节功能24、具有压力和容量曲线大小自动调节功能25、具有呼气压力下降坡度调节功能26、具有压力柱状图、流量—时间曲线、容量—时间曲线和压力—时间曲线显示功能27、具有自动触发功能28、具有自动键盘锁功能29、具有机器硬件自检和故障指示功能30、声光双重报警功能:窒息、高压、低压、漏气、潮气量过高、潮气量过低、分钟通气量过高、分钟通气量过低、氧浓度过高、氧浓度过低、呼吸频率过高、呼吸频率过低、温度过高、管道脱落、机械故障等,并记录不低于1000组各报警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和持续时间31、功能显示:模式、压力、频率、潮气量、漏气量、分钟通气量、吸气时间、呼气时间、吸呼比、吸气同步率、呼气同步率等32、可记录一整年病情趋势以及治疗的详细信息在SD卡中33、低噪音,不高于33 db 台2注:1.本“三、采购数量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加“★”为重要指标不得有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加“▲”标注的设为次重要响应指标,其余为一般响应指标,以上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必须提供,加“★”及“▲”标注的提供所投产品的产品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或有第三方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2.本“三、采购数量及技术规格要求”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条件。供应商应注意在技术要求中如果出现了参考品牌或规格型号,其目的是为了方便供应商直观和准确地把握相应材料和设备的技术标准,不具指定或唯一的意思表示,供应商应当参考所列品牌的材料和设备,提供等于或高于所列品牌技术标准的材料和设备。四、项目实施要求1.供货时间及要求(1)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2)交货、调试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交付方式:由中标供应商送货上门并负责安装调试。(4)中标供应商交货时提供货物所必备的各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技术资料。2.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2.1质保期:提供三年质保,质保期起始日为验收合格次日算起。2.2质保期内免费上门维修,质保期外免收维修费,仅收维修配件费。2.3每年巡回保养设备至少2次。2.4提供终身技术支持2.5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如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予以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不能响应的原因,在获得甲方同意后,才可推迟响应时间。注:本“★2.1质保期”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如有负偏离,投标无效。3.培训要求3.1安装调试后安排至少2次人员培训(基础培训和高级应用培训)3.2供应商免费提供设备使用相关培训工作。应有专业技术人员对采购人指定人员进行现场培训,供应商应根据需要,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计划、课程、人员及期限报采购方认可。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操作使用、日常维护和保养方法、常见故障的排除、安全注意事项及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内容,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五、验收标准1.验收依据: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验收标准:以投标文件和投标人(合同乙方(中标人),下同)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为验收标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明确的,以《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为验收标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招标文件》相关要求都不明确的,按国家相关标准;以上都不明确的,以通常标准为准。4.验收程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六、其他要求其他见招标文件《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目录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分项价格表4.偏离表5.授权委托书6.中小企业声明函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10.投标人相关承诺11.投标人书面声明12.预付款保函支付条款模板1.投标函致: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根据沛县朱寨镇闫集卫生院护理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编号:招标文件,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投标人承诺并同意如下:1.投标人唯一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插入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投标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投标有效期为90天。5.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6.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的规定由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解释,投标人完全理解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的规定。7.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确定。如我单位被确定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投标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作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的附件予以公告。8.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手机号码:传真: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沛县朱寨镇闫集卫生院护理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322-ZTZB-G2024-0058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沛县朱寨镇闫集卫生院护理院医用设备采购详见投标文件 总价(大写):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分项价格表项目名称:沛县朱寨镇闫集卫生院护理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322-ZTZB-G2024-0058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品制造企业名称(全称)产品制造企业的划分(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数量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备注123456总价合计(即《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表中“产品制造企业的划分”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3、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条件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注:1.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投标人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4.偏离表项目名称:沛县朱寨镇闫集卫生院护理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322-ZTZB-G2024-0058序号偏离内容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正/负/无)偏离说明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下同)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5.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托人:性别:女(男)年龄:岁民族:族职务:身份证号:兹委托()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沛县朱寨镇闫集卫生院护理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投标活动及签订合同。()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法律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授权委托。委托人(公章):受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附后)6.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编号:JSZC-320322-ZTZB-G2024-0058项目名称:沛县朱寨镇闫集卫生院护理院医用设备采购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沛县朱寨镇闫集卫生院)的(沛县朱寨镇闫集卫生院护理院医用设备采购)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勾选!!!);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勾选!!!);……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属于工业。备注:1.中小微企业的划分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供应商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4、执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的规定。5、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6、《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看下列截图:为方便中小企业和社会各界使用自测结果,小程序增加自测结果打印功能,测试者可按照小程序填写测试企业有关信息并完成自测后,保存自测结果自行打印。如有疑问,可与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咨询联系。联系电话:0516-83861958。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大中小企业自测或政府部门、有关机构及社会公众辨别企业规模类型。十秒自测轻松完成开始自测查阅《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技术支持:机械工业信息中心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投标人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要提供此声明函)项目名称:沛县朱寨镇闫集卫生院护理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322-ZTZB-G2024-0058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的沛县朱寨镇闫集卫生院护理院医用设备采购采购活动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说明: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8.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在参加(沛县朱寨镇闫集卫生院护理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22-ZTZB-G2024-0058)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项目名称:沛县朱寨镇闫集卫生院护理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322-ZTZB-G2024-0058投标人郑重声明: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项目名称:沛县朱寨镇闫集卫生院护理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编号:)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为:设备:1.(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附后)2.(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附后)3.(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附后)…………专业技术能力:1.(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附后)2.(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附后)3.(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附后)…………特此声明。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0.投标人相关承诺项目名称:沛县朱寨镇闫集卫生院护理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322-ZTZB-G2024-0058我单位承诺:如有参与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与我单位存在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我单位不再参加该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对上述承诺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1.投标人书面声明项目名称:沛县朱寨镇闫集卫生院护理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322-ZTZB-G2024-0058我单位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特此声明。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2.预付款保函支付条款模板符合条件一: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签订且乙方向甲方出具预付款保函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符合条件二: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注:1、付款条件一中,出具预付款保函后支付的合同款应当与保函金额一致。2、付款条件二中,预付款比例设定应符合《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要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用设备 医疗器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