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城融合综合开发 工程建设 基础设施 产业发展提档升级 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新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招标公告(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人民政府2024)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产城融合综合开发项目

标段(包)名称
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产城融合综合开发项目

性质
澄清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9-440705-17-01-326262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省江门市高新区-三江睦洲联动发展先行启动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

招标项目名称
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产城融合综合开发项目

标段(包)名称
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产城融合综合开发项目
公告性质
澄清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新会区为了进一步做大做强区域经济,推动睦洲镇镇域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以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助推“百千万工程”,谋划并启动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产城融合综合开发项目,项目总投资约382643.08万元,主要包含以下4个子项目:子项1:广东省江门市高新区—三江睦洲联动发展先行启动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主要包括:(1)新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占地面积33.65亩,设计处理量5000m3/d;(2)新建新江睦路,长度约3.191km,宽33m;(3)新建路边停车位约1088个,配套充电桩218个。);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6360.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7832.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469.53万元(含土地费用6479.15万元),基本预备费4494.30万元。子项2: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江宝产业园睦洲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主要包括:(1)江睦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储能产业园新建园区横一路、纵一路、横二路等三条路网工程,涉及道路总长905m;场地平整约3.6万㎡;睦洲大道雨污设施改造,雨水设施改造1100m等;(3)新沙村级工业园周边市政道路配套工程;(4)牛古田村级工业园基础设施工程:主要为园内道路的改造及新建。);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约21461.2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7853.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51.85万元,建设用地费用12320.44万元,基本预备费435.28万元。子项3:江门市高新区——三江睦洲联动发展先行启动区产业园区一期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生产厂房以及附属配建路网工程,占地面积约480亩,总建筑面积80万㎡。项目建成后将全力拓展园区产业发展空间,为区域产业的引入提供高标准载体,提升园区承载能力。);项目总投资261775.4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52119.67万元,工程费用201277.1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9850.37万元,基本预备费10992.14万元。子项4:江门市睦洲镇金洲汇生活邻里中心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生活服务配套设施以及人才公寓等,占地面积28.77亩,总建筑面积约6.14万㎡,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4.8万㎡。项目建成后能够为片区提供完善的生活配套空间,整体提升区域服务配套的供给能力。);项目总投资34610.4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3225.57万元,工程费用24743.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812.91万元,预备费用1668.99万元。

招标内容
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产城融合综合开发项目澄清答疑文件(1)各投标人:现就“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产城融合综合开发项目”作以下澄清答疑。本项目招标文件与本次澄清答疑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澄清答疑文件为准。本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澄清答疑文件,认真编制投标文件。一、主动澄清:1、前期服务机构:子项1、子项3、子项4可研编制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子项2可研编制单位:江门市中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子项1初步设计编制单位: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子项2初步设计编制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2、项目建设工期1095日历天(含设计工期180日历天),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具体调整。其中:(1)子项1工期:设计工期:9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工;施工工期:1005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日期为准。(2)子项2工期:设计工期:9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工;施工工期:455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日期为准。(3)子项3工期:设计工期:18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工;施工工期:915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日期为准。(3)子项4工期:设计工期:18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工;施工工期:915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日期为准。3. 招标公告第2条2.1款中的“项目总投资约382643.08万元”修改为:“项目总投资约380813.43万元”。其中子项1“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6360.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7832.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469.53万元(含土地费用6479.15万元),基本预备费4494.30万元”修改为: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2989.1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46431.20万元。其中子项2“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约21461.2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7853.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51.85万元,建设用地费用12320.44万元,基本预备费435.28万元”修改为: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1438.4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7703.58万元。4.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最高投标总限价人民币285080.3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80155.61万元(其中:子项1:46431.20万元、子项2:7703.58万元、子项3:201277.16万元、子项4:24743.67万元),设计费4924.69万元(其中:子项1:589.73万元、子项2:106.53万元、子项3:3580.19万元、子项4:648.24万元)。最终相关费用金额以主管部门相关批复文件为准。5.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形式评审标准中评审因素--报价的评审标准修改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5项规定6.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技术标评分标准中的运营方案(5分)调整如下:原文:

运营方案(5分)
结合自身优势,提出项目的整体运营思路,包括运营合作路径、合作风险防控措施等,运营资源保障措施(如品牌资源、渠道优势、战略合作等)。【优】得5分,【中】得4-3分,【一般】得2-1分,无提供此内容不得分。

修改为:

投资运营方案(5分)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项目资金筹措方案、资金到位和使用计划、运营思路及优势等。【优】得5分,【中】得4-3分,【一般】得2-1分,无提供此内容不得分。

7.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商务标评分标准企业综合能力中的“类似工程业绩(6分)”修改为:

类似工程业绩(6分)
投标人承接过的类似工程业绩: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本项评分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单项工程中标价大于100000万元(含)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工程总承包(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部分业绩,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本项评分以联合体承接市政施工的单位为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单项工程中标价大于25000万元(含)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工程总承包(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部分业绩,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注:需要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施工部分(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商务标评分标准企业综合能力中的“工程获奖(3分)”修改为:

工程获奖(3分)
(若为联合体投标,本项评分以以联合体中具体承接房建或市政施工的单位为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项目获奖:1、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奖,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2、获得过省级工程质量奖,每项得0.25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3、获得过市级工程质量奖,每项得0.1分,本小项最多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注:(1)国家级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或市级奖项是指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奖项;(2)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时间以发证日期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按最高等级只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参建项目获奖不得分。

9.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商务标评分标准企业综合能力中的“其他(4分)”修改为:

其他(4分)
(若为联合体投标,本项评分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综合考量各投标人装配式预制件的供应能力:(1)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得2分;被评为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得1分,被评为市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得0.5分。(2)投标人的产业基地(预制构件企业)为自有或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得2分;参股或间接持股关系的,得1分;外包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4分。注:①装配式建筑示范产业基地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文件证明,或提供该颁发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页。②产业基地(预制构件企业)为自有、直接控股、参股或间接持股关系的,须提供产业基地(预制构件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出资比例证明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截图,外包的提供产业基地(预制构件企业)营业执照和外包合同(协议)复印件。

10.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函修改为:一、投标函致: (招标人名称)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将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并承诺若中标后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我方兹以:

序号
投标报价项目
投标下浮系数
投标报价说明
投标总价

1
子项1、子项2设计、建安工程费投标下浮系数
%
子项1、子项2设计费投标报价为: 万元子项1、子项2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为: 万元
万元

2
子项3、子项4设计、建安工程费投标下浮系数
%
子项3、子项4设计费投标报价为: 万元子项3、子项4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为: 万元

备注
投标下浮系数及投标报价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1.11),填写小写金额即可。

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下浮系数=1-(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00%)。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项目总建设工期不超过1095日历天,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相关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500000 元)。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投标人(盖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11.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二、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修改为:注:如联合体投标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资质证书(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如上述材料已在本投标文件的其他地方提供可加以说明,则本表后不用重复提供,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公章。1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4.1.2现修改为:

4.1.2
封套上写明
1.资格审查商务投标文件:招标人名称: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人民政府、江门市新会银海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产城融合综合开发项目资格审查商务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签名或盖章)封标日期: 年 月 日2.技术部分投标文件:招标人名称: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人民政府、江门市新会银海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产城融合综合开发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签名或盖章)封标日期: 年 月 日

二、答疑内容:问题1:招标文件P7中,“3.2.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目前“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不是网上公开信息,是否只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即可”答复:是。问题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5装订及密封要求:“3、技术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的包封面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但4.1.2封套上写明的格式中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处,两处信息要求以哪个为准答复:以3.7.5要求为准,4.1.2封套格式已修改,详见本澄清文件。问题3:招标文件P5中:“2.3 工程质量要求”与《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中P3中:“三、质量标准”描述不一致。需明确,以哪个为准答复:以招标文件为准。问题4:可否明确拆迁完成时间,便于施工进度计划组织答复:不能明确拆迁完成时间,投标人可暂自行考虑,具体完成时间以实际为准。问题5:技术标目录是否有具体要求,可否自行拟定答复:可自行拟定。问题6:可否提供子项目1、子项目2的初步设计文件答复:详见本公告附件。问题7:开工日期可否自行拟定答复:开工日期可自行拟定。工程正式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下发的工程开工令中开工时间为准。附件:1.工程总承包合同2.子项1、子项2初步设计文件 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人民政府 江门市新会银海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工期(交货期)
项目建设工期1095日历天(含设计工期180日历天),详见招标公告。

最高投标限价(元)
28670298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资格条件无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12-07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2-30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2-30 09: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12月30日9 时30 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查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

开标方式
线下纸质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12-30 09:00:00 开标地点:新闻发布厅(天润路333号)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人民政府、江门市新会银海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长安街51号

招标人联系人
何工
联系电话
0750-6222932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501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秦熙桢
联系电话
13060944953

招标监督机构
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0-6607613

发布责任人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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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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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产城融合综合开发 工程建设 基础设施 产业发展提档升级 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新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