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整理招标公告(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薇街道办事处2024)



紫薇街道办事处档案整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滁州市经开区紫薇街道办事处档案整理项目(二次)
2.项目单位: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薇街道办事处
3.项目预算:叁万柒仟零陆拾元整(¥:37060元)
4.服务期限:签订协议日30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6.质量要求:根据国家、省、市最新档案整理相关规定及数字化加工行业标准实施整理,整理及数字化转换必须达到市档案馆进馆要求。
二、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正常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证件,经营范围具有档案整理或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等类似服务内容。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现场文件的递交及要求
1.投标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均须装订成册和密封。
2.投标人应当将正本、副本密封于同一文件袋中。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注明下列识别标志:招标项目名称。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评定方式
经评审的最低价。
五、采购时间及地点
1.采购时间:2024年12月19日9时00分
2.采购地点:滁州市中新大道119号
六、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薇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址:滁州市中新大道119号
联 系 人:王闻铮
联系电话:15805502146
招标代理单位 :安徽玖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滁州市南谯区港汇中心B座1508室
联系人 :周艳
联系电话:13739207971
采购文件(二次) (1).docx
 
 

滁州市经开区紫薇街道办事处档案整理项目(二次)采购文件(自行公开招标)采购人: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薇街道办事处(盖章)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玖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2024年12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3第三章评标办法13第四章采购需求16第五章合同条款1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54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名称:滁州市经开区紫薇街道办事处档案整理项目(二次)2.项目单位: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薇街道办事处3.项目预算:叁万柒仟零陆拾元整(¥:37060元)4.服务期限:签订协议日30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验收。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6.质量要求:根据国家、省、市最新档案整理相关规定及数字化加工行业标准实施整理,整理及数字化转换必须达到市档案馆进馆要求。二、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正常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证件,经营范围具有档案整理或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等类似服务内容。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现场文件的递交及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均须装订成册和密封。2.投标人应当将正本、副本密封于同一文件袋中。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注明下列识别标志:招标项目名称。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四、评定方式经评审的最低价。五、采购时间及地点1.采购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时00分2.采购地点:滁州市中新大道119号六、项目联系方式招标人: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薇街道办事处办公地址:滁州市中新大道119号联系人:王闻铮联系电话:15805502146招标代理单位:安徽玖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滁州市南谯区港汇中心B座1508室联系人:周艳联系电话:13739207971第二章投标须知A、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滁州市经开区紫薇街道办事处档案整理项目(二次)2供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验收。3服务地点滁州市经开区紫薇街道办事处4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王闻铮 电话:158055021465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周艳 电话:1373920797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7采购预算3.706万元8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3.706万,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采购需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发布的总价最高限价和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9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1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2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13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2024年 12月16日17时前,投标人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13252801@qq.com(安徽玖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招标人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自行组织勘察现场。14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2024年12月17日17时后,在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kfq.chuzhou.gov.cn/)予以公告。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5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3450元(含专家评审费)。代理付费支付主体: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16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7投标保证金不采用18投标文件数量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19具体密封要求投标文件正副本密封在一个文件袋内。20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收件人:安徽玖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时 间:2024年12月19日9时00分地 点: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薇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2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9时00分开标地点: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薇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22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23评审小组的组建招标人依法组建24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中标候选人是,评审小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顺序。25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kfq.chuzhou.gov.cn/)26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标单位及代理公司公章后方可发出。27履约担保无支付方式完成服务内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其他说明1、本招标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2、评审小组只依靠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进行评审,而不依靠任何外来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本招标文件中如有与本条内容不一致之处,按此条规定执行。4、本招标文件条款内容解释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归招标人所有。(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供货期(服务周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供货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招标人及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代理机构及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本项目预算: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5本项目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招标范围:2.1采购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3.标包划分:3.1本项目划分:一个标包。4.招标方式: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5.计价方式: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固定单价。6.评标办法: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7.投标人资格:7.1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7.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投标人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8.投标费用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9.踏勘现场9.1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0.投标预备会(本条不采用)10.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2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10.3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联合投标(本条不采用)11.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11.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1.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11.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2.招标代理费:12.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13.1投标人一旦下载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13.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本条不作要求)13.3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本条不作要求)1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别(标段)的投标。13.5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14.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条不作要求)(二)招标文件15.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16.招标文件的组成16.1招标文件包括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6.2除16.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6.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疑问内容,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16.4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kfq.chuzhou.gov.cn/)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7.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17.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澄清公告形式在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kfq.chuzhou.gov.cn/)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招标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7.3招标文件的解释本招标文件条款内容解释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归招标人所有。18.招标文件的发出18.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在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kfq.chuzhou.gov.cn/)发布。(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9.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9.1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19.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20.投标文件的组成20.1投标文件的组成(1)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3)诚信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投标函(格式见附件);(6)分项报价单(格式见附件);(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上述资料需要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密封装订,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审。资格审查委员会只依据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交易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评审,而不依据任何外来的证明材料。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20.2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20.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投标文件必须按以上规定的内容和顺序进行编写。21.投标报价21.1投标人的投标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21.2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服务的综合总承包费用报价,包括档案整理、目录建库、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档案装订、数据备份与移交、数据管理、档案归库、工作所需的设备、耗材及后期服务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21.3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21.4投标报价是完成项目,且满足招标人所有要求最终结算依据,其报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报价。21.5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1.6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21.7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22.投标有效期22.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22.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22.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23.投标保证金(不采用)(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2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4.1投标文件:书面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24.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4.3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书、投标函、诚信投标承诺书等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和盖章,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25.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不采用)25.1投标文件的装订25.1.1投标文件应按A4纸大小进行装订,对于较大图、表,可采用A3纸,但需要按A4纸大小进行折叠、装订,资信标、商务标应当分别装订。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25.1.2如果所投项目分有多个包(标段),则投标书必须以包(标段)为单位进行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识标段号。25.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5.2.1资信标、商务标须分别密封,进行包装、密封,并在封套加盖投标人单位章。25.2.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及具体密封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5.2.3应按本章第25.2.1项或25.2.2项中大包装袋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26.投标文件的提交26.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26.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6.3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6.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让投标单位登记确认。2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7.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7.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4条、第25条和第26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2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8.开标28.1开标的时间和地点28.1.1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8.2参与开标的部门28.2.1参与开标的部门:采购人相关部门参加。28.3开标程序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玖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主持。(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主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等;(4)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5)拆封标书交由评审小组评审合格后,公布投标人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开标结束。28.4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29.评审小组29.1评审小组的组成29.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29.1.2评审小组负责人依法推荐或确定。29.2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9.3评审小组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29.4评审小组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审小组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5)废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8)投标人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的确认报告;(9)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10)推荐的中标人名单;(11)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29.5评审小组应自觉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评审小组成员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投标文件及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30.评标30.1评标准备工作30.1.1阅读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写的招标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30.1.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30.1.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30.1.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30.2评标办法30.2.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30.3评标原则:30.3.1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0.4评标报告的签署30.4.1评审小组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30.5投标文件的澄清30.5.1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需要,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30.5.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0.6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1)评审小组应当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2)招标投标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或者投诉,监管部门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评标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按照监管部门要求重新评标。30.7评标过程的保密30.7.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人的推荐情况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须严格保密。30.8评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应将所有中标人的情况在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kfq.chuzhou.gov.cn/)网站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31.定标31.1中标人的确定31.1.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评审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审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审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1.1.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将中标人名单在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kfq.chuzhou.gov.cn/)上公告。31.2中标通知书31.2.1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31.2.2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公章后,方可发出。31.2.3若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2.变更交易方式32.1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或者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同意后,与符合投标资质的投标单位开展谈判。(六)合同的授予33.合同授予标准33.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投标须知第32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34.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4.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依前附表时间要求订立书面采购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4.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3条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4.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35.履约保证金(不采用)(七)纪律和监督36.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36.1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7.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7.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8.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38.1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38.2在评标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39.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39.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八)质疑与投诉40.询问、质疑40.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40.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招标人。40.3中标公告发布后,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或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书面提出质疑。但属于第41.1条问题,且未在规定时间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40.4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提出的书面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在质疑函中应清楚地写明所质疑的项目名称、编号、标段号标段名(如果有分标段)、质疑的事项与事实等内容,并附上质疑事项、事实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在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上投标人公章后,将该质疑函递交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40.5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说明原因退回投标人;如符合要求,则接受该质疑函并向投标人出具受理证明。40.6处理质疑的时间,从实际接受投标人质疑函、出具受理证明的时间开始计算。41.投诉42.1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第3章评标办法一、投标文件初审1.资格性审查:1.1评审细则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重要要求(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检验原件2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3)诚信投标承诺函检验原件2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4)服务承诺书检验原件3其他重要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开标现场核验身份证原件2.符合性审查2.1评审细则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标书的有效 性(1)投标文件签署签字、盖章符合要求。1标书的有效 性(2)投标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标书的有效 性(3)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1标书的有效 性(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完全响应。2标书的完整 性(5)投标文件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标书的完整 性(6)投标文件形式内容投标文件内容清晰、齐全无遗漏。3标书的响应程度(7)技术参数响应程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3标书的响应程度(8)商务条款响应程度(包括不限于业绩、供货期、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2评委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2.4只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二、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1评审阶段,评委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人就其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代表签字。3.3评委会修正错误的原则:3.3.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投标函的总报价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3.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及开标一览表;当单价小数点有明显的错位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3.4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无论投标人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予以书面确认。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出现的错漏按上述原则进行修正、澄清、说明,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三、评标办法1.本次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1.1资格审查委员会从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依次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若中标候选人报价有相同时,则由招标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第四章采购需求1、采购内容:序号服务内容单位数量单价最高限价合计1党员档案整理人60035.00 21000.00 2档案数字化扫描页300000.35 10500.00 3目录录入条60000.40 2400.00 4无酸纸档案盒(310*220*30mm)个6005.00 3000.00 550G档案级光盘张280.00 160.00 合 计37060.00 备注:1、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服务的综合总承包费用报价,包括档案整理、目录建库、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档案装订、数据备份与移交、数据管理、档案归库、工作所需的设备、耗材及后期服务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发布的总价最高限价和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二、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协议日30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验收。3、服务要求:1、根据国家、省、市最新档案整理相关规定及数字化加工行业标准实施整理。2、本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人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和采购人保密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采购人的档案实体、档案信息、各类清单等传播到服务场地之外;非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将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和物带入现场,档案实体和电子档案载体不得丢失、泄密损坏。3、档案移交需准备案卷目录(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份)。4、最终以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第五章合同条款(签订合同时,仅以此文本为基准,具体条款双方协定)1合同协议书(格式)合同名称编号买方:卖方:电话:电话:住所:住所:(买方)的(项目名称)中所需(产品名称)经公开招标,确定(卖方)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本合同文件下列每一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阅读和解释:(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补充条款或说明2.采购标的、数量、质量要求3.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4.付款方式:;5.合同供货(服务)期限及地点和方式6.验收要求及违约责任7.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方法8.合同的生效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买方:卖方:名称:(盖章)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订时间:签订期间: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一.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招标人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一般性条款;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有关图纸、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合同的主要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2)合同文件使用技术性条款约定的为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行业标准、规范。非标货物应按约定的技术性条款的标准和规范。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4、完整物权对于出卖的标的物,卖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卖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5、质量保证(1)卖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卖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2)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提出索赔。(3)除合同主要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按不低于国家标准和卖方承诺的高于国家标准的质保期(卖方有特殊要求的除外)。6、包装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7、伴随服务(1)卖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标的物的现场安装或指导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需的工具;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对买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买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三.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8、标的物的交付(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2)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3)卖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招标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9、检验和验收(1)在交货时,卖方应配合买方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2)买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四.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0、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买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2)如买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卖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3)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五.合同价款和支付11、合同价款和支付(1)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2)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合格的销售发票;买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3)买方应按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4)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六.违约责任12、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3、买方违约责任(1)在合同生效后,买方要求退货的,应向卖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卖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买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3)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卖方交付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卖方由此造成的损失。14、卖方违约责任(1)卖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买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买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足。(2)卖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买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买方仍需求的,卖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买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15、不可抗力(1)因水灾、火灾、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七.索赔16、索赔(1)买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卖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款或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4)买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卖方同意的索赔方案应报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八.履约保证金17、履约保证金(不采用)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8、合同的解除(1)买方和卖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19、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合同的生效20、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一.争议解决21、争议解决买卖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进行调解,协商不成,可选择:(1)双方同时申请仲裁;(2)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附则2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买卖双方各执二份。23、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之规定解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3)诚信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投标函(格式见附件);(6)分项报价单(格式见附件);(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_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2.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二、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六、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4、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6、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7、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8、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9、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10、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服务承诺书致:(招标人):本承诺声明:(投标人名称)对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完全响应。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4投标函致:(采购人)1、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滁州市经开区紫薇街道办事处档案整理项目(二次)”的采购。我方授权(姓名)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2、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滁州市经开区紫薇街道办事处档案整理项目(二次)”的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服务期:。3、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5、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投标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投标人:(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附件5分项报价清单序号服务内容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小 价 (元)123...投标报价(1+2+..): 元;小写: 元;(填入投标函)注:1、所有投标只能选择一种方案,单价和合价的报价只能是唯一,且须列出详细的分项报价。(与采购需求项相一致,不得缺项,否则视同包含在其他项目。)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发布的总价最高限价和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4、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包括完成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工作内容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七章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滁州市经开区紫薇街道办事处档案整理项目(二次)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采购人: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薇街道办事处联系人:王闻铮联系电话:15805502146(单位盖章)2024年12月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玖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周艳电 话:13739207971(单位盖章)2024年 12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档案整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