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程监理 监理服务招标公告(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



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国际物流港二期工程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4403832024018002)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国际物流港二期工程
项目编号:4403832024018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国际物流港二期工程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4403832024018002
工程类型: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2024-12-13 14:00:00 至 2025-01-02 18:00: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24-12-23 17:00: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24-12-28 17:0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深圳市盐田区海港大厦

经办人
宫晓霖

办公电话
19326491326

电子邮箱
851559309@qq.com

招标代理
单位名称
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经办人
冯耿荣

办公电话
13902987973

手机号码
13902987973

电子邮箱
851559309@qq.com

四、详细公告内容

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国际物流港二期工程监理【标段编号:4403832024018002001】

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监理服务招标范围为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国际物流港二期工程监理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施工阶段: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负责本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等相关工作。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跟踪监理服务。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以及与本项目维修阶段有关的一切工作内容。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1484.4万元

计划总投资
160,839万元

工程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详见《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国际物流港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投标人须注意,在上述初步设计文件中所包含的资料均为历史资料,招标人并不保证这些资料对于本工程设计的有效性及可使用性,投标人须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及监理工作本身的需要自行进行调查并从有关部门搜集最新的相关数据资料用于本工程的监理。

计划开/竣工日期
2025-02-01 至 2028-02-01

计划工期
1,825

拟采用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1-02 18:00

投标保证金
25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二)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三)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招标: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6.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7.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8.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9.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筑师)最低资格等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筑师)专业
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拟派项目总监是否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其他投标条件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具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五、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完善主体信息;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或咨询热线0755-36568999转2(服务时间9:00-12:00 14:00-18:00)、0755-88653390(服务时间18:00-24:00)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8.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9.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10.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监理 监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