脂肪醇类消泡剂 消泡剂招标公告(翔鹭石化(漳州)有限公司2024)
翔鹭石化(漳州)有限公司脂肪醇类消泡剂采购比选公告
翔鹭石化(漳州)有限公司就“脂肪醇类消泡剂(项目编号:2024-XLSH-脂肪醇类消泡剂-1211)”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欢迎国内符合条件且有同类业绩的供应商积极参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脂肪醇类消泡剂。
2、比选项目:采购数量、质量、货期、服务等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3、没有失信黑名单记录(以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系统发布信息为准)。
4、与比选人无诉讼纠纷。
5、参选人需提供一份样品(供测试评估,样品内包装袋请标签贴上“脂肪醇类消泡剂)”字样,同时提供对应的样检测报告,用于所留样品与到货委外分柝对比。样品合格的参选人,报价有效。收样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古雷开发区腾龙路86号,联系人:陈海伟13616007156。
6、收样时间要求:2024年12月24日17:00前。(以实际送达时间为准。建议采用顺丰或EMS邮寄,其他快递无法送达)
7、参选人需提供至少1家石化行业或相关行业该品样业绩。
8、参选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整)。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参选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把报名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wzcgb@fjpec.com.cn。
报名文件包含:
(1)参与本次项目比选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参选人需提供至少1家石化行业或相关行业该品样业绩;
(4)参选人缴纳的参选保证金汇款银行水单。
3、参选保证金缴纳至以下指定账户:
收款人: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漳州古雷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号:406574816628
中选的参选人所递交的该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选的参选人其所递交的参选保证金将于本项目合同签订后60日内退回至参选人基本账户。
4、获取比选文件:参选人自行下载比选文件。
四、参选文件递交要求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14:30。(以实际送达时间为准)
2、递交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杜浔镇杜昌路9号福海创办公大楼3楼。
3、特别声明:(1)参选人必须对全部物资进行参选,不得部分参选,否则其比选文件将被拒绝。(2)未进行登记报名的参选人,其递交的参选文件将被拒收。
五、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刘少剑? 15060529521? wzcgb@fjpec.com.cn
技术联系人:陈海伟? 13616007156? hwchen@fhcpec.com.cn
纪检监察室电话:0596-6311774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杜浔镇杜昌路9号福海创办公大楼3楼
邮? ? 编:363215
附件:
脂肪醇类消泡剂(比选文件).docx
翔鹭石化(漳州)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公开比选文件比选项目:脂肪醇类消泡剂项目编号:2024-XLSH-脂肪醇类消泡剂-1211翔鹭石化(漳州)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1日一、比选公告翔鹭石化(漳州)有限公司脂肪醇类消泡剂采购比选公告翔鹭石化(漳州)有限公司就“脂肪醇类消泡剂(项目编号:2024-XLSH-脂肪醇类消泡剂-1211)”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欢迎国内符合条件且有同类业绩的供应商积极参选。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脂肪醇类消泡剂。2、比选项目:采购数量、质量、货期、服务等要求详见比选文件。二、参选人资格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3、没有失信黑名单记录(以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系统发布信息为准)。4、与比选人无诉讼纠纷。5、参选人需提供一份样品(供测试评估,样品内包装袋请标签贴上“脂肪醇类消泡剂)”字样,同时提供对应的样检测报告,用于所留样品与到货委外分柝对比。样品合格的参选人,报价有效。收样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古雷开发区腾龙路86号,联系人:陈海伟13616007156。6、收样时间要求:2024年12月24日17:00前。(以实际送达时间为准。建议采用顺丰或EMS邮寄,其他快递无法送达)7、参选人需提供至少1家石化行业或相关行业该品样业绩。8、参选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整)。三、获取比选文件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17:00。2、报名方式:参选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把报名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wzcgb@fjpec.com.cn。报名文件包含:(1)参与本次项目比选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参选人需提供至少1家石化行业或相关行业该品样业绩;(4)参选人缴纳的参选保证金汇款银行水单。3、参选保证金缴纳至以下指定账户:收款人: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漳州古雷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406574816628中选的参选人所递交的该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选的参选人其所递交的参选保证金将于本项目合同签订后60日内退回至参选人基本账户。4、获取比选文件:参选人自行下载比选文件。四、参选文件递交要求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14:30。(以实际送达时间为准)2、递交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杜浔镇杜昌路9号福海创办公大楼3楼。3、特别声明:(1)参选人必须对全部物资进行参选,不得部分参选,否则其比选文件将被拒绝。(2)未进行登记报名的参选人,其递交的参选文件将被拒收。五、联系方式商务联系人:刘少剑15060529521wzcgb@fjpec.com.cn技术联系人:陈海伟13616007156hwchen@fhcpec.com.cn纪检监察室电话:0596-6311774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杜浔镇杜昌路9号福海创办公大楼3楼邮编:363215翔鹭石化(漳州)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1日二、参选规定及说明1.本次公开比选涉及产品为:脂肪醇类消泡剂。数量、时间、付款方式等、质量标准等按公开比选文件要求。2.参选人资格:(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3)没有失信黑名单记录(以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系统发布信息为准)。(4)与比选人无诉讼纠纷。(5)参选人需提供一份样品(供测试评估,样品内包装袋请标签贴上“脂肪醇类消泡剂)”字样,同时提供对应的样检测报告,用于所留样品与到货委外分柝对比。样品合格的参选人,报价有效。收样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古雷开发区腾龙路86号,联系人:陈海伟13616007156。(6)收样时间要求:2024年12月24日17:00前。(以实际送达时间为准。建议采用顺丰或EMS邮寄,其他快递无法送达)(7)参选人需提供至少1家石化行业或相关行业该品样业绩。(8)参选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整)。3.参选人要仔细阅读公开比选文件的内容,按该报价要求提供以下要求的文件,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4.公开比选请按以下要求密封报价。5.参选人密封参选书,在各封口处加盖公司印章。以下材料一式两份,称为“参选文件”,需正、副本各一份,注明“正本”及“副本”并逐页盖公章,包括:(1)比选公告(2)参选规定及说明(3)公开比选文件(4)参选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报价单6.参选文件的修改:在参选文件收取时间截止24小时之前,参选人有权修改、补充或撤回已邮寄的参选文件,修改书将替代被修改的部分,成为参选文件的一部分。截至参选文件收取日期前24小时内,不允许修改、补充或撤回参选文件。除参选人对错误处做必要修改外,参选文件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7.报价均应为人民币一票含增值税目的地交货价。小写和大写不符,以大写为准;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8.公开比选在本公司或本集团范围内组织比选小组成员召开比选会议,检查参选文件是否符合规定,并作记录。比选会议旨在确定所公开比选脂肪醇类消泡剂的采购指导价格。比选会议确定指导价格之后:8.1在供货期内,需严格执行价格约定。如果价格出现波动,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重新发起新一轮公开比选。如果参选人未能按承诺的价格供货,则公开比选小组有权暂停其下一次参选资格。8.2在供货期内,数量按以下规定执行:因不同时期还有不同的各环节管制、气候、物流、供需两方各自生产波动等因素,所以供应数量的确定,不在公开比选会议上确定,而根据采购管理制度的采购合同或订单审批流程,由业务员上报部门主管、分管副总和常务副总经理审批(根据授权规定)。9.公开比选小组将允许修改参选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10.公开比选小组各成员均有权参与议价。确定价格后,由采购部成员记录各供应商报价以及会议过程的调价情况,各成员共同签署《比选会议纪要》。11.公开比选会议期间,确定价格后,愿意以确定的价格供货的报价人立即或会后邮件扫描或传真《公开比选确认单》至我司,由采购部成员办理随后的订单送审手续。比选数量为总数量,订单签署上,实际订单签署数量根据各供应商实际供应能力和在途、库存周转情况而定。12.参选文件不退还。13.中选规则:合格参选人中报价最低者中选。若报价偏离市场行情,翔鹭石化(漳州)有限公司有权选择废选。三、比选文件编号:2024-XLSH-脂肪醇类消泡剂-1211我公司计划采购脂肪醇类消泡剂,具体要求如下1.采购数量:10吨。2.产品性能指标要求:见附件消泡剂采购指标。3.包装方式:桶装。4.到货时间:分批到货,首具体到货时间以需方通知为准。5.报价须知:脂肪醇类消泡剂为含税送到价,参选单位须同步提供样品。参选人需对全部比选数量进行报价。6.其他要求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关键条款重申如下:6.1付款方式:现汇支付,分批到货分批付款。每批产品到货验收合格后付款。6.2数量验收:以需方使用单位验收为准。7.运输条款:汽车运输至福建省漳州市古雷开发区腾龙路86号指定仓库。8.参选文件的递交8.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比选公告。8.2参选文件应密封,包含比选公告、参选规定及说明、公开比选文件、参选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价单上述六项文件一式两份并逐页盖公章。密封处盖章。8.3我公司快递联系方式:公司名称:翔鹭石化(漳州)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杜浔镇杜昌路9号福海创办公大楼3楼,联系人:刘少剑15060529521四、参选书致:翔鹭石化(漳州)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公开比选文件(编号:2024-XLSH-脂肪醇类消泡剂-1211),被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递交下述文件,并对此负责。(1)参选规定及说明(2)公开比选文件(3)参选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报价单据此参与书,我公司及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交付的货物和所递交的报价真实、可靠。2.我方将履行公开比选文件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及订单。3.我公司报价有效期从报价日起至合同履约执行结束为止。被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授权代表签字;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的在下方签字(或签章)的代表本公司授权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本次报价(编号:2024-XLSH-脂肪醇类消泡剂-1211)的参与报价和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此次报价,以及合同履行完毕时止。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代表签字:单位名称(公章):地址:电话:传真:六、报价单致:翔鹭石化(漳州)有限公司一、对于贵公司(需方)公开比选文件(编号:2024-XLSH-脂肪醇类消泡剂-1211),报价如下:1.我公司可按贵司要求供应脂肪醇类消泡剂:2、数量:10吨,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3、含税单价:________元/吨;含税总价:________元,税率;13%。4、脂肪醇类消泡剂性能指标要求:详见附件消泡剂采购指标。5、产品的包装:桶装。6、我公司(供方)负责进厂交货途中的一切责任由我司(供方)承担。7、我司同意在投标前缴纳保证金叁仟元整,若我司中选,我司同意按照要求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全面履约后申请无息返还。二、到货期:分批到货,具体到货时间以需方通知为准。如因天气、管制、贵公司需求波动等外因影响,双方提前协商到货安排。三、报价及结算方式:1、付款方式:现汇支付,分批到货分批付款。每批产品到货后,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标准验收合格后,供方提供相应金额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结算所需的各类清单,需方收到并确认无误后付清。四、质量验收:以需方验收结果为准。详见附件1:《脂肪醇类消泡剂质量规范》;数量验收以需方使用单位检验数量为准。六、执行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其它约定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报价单位名称(公章):被授权代表签字:时间:注:请把报价填至“报价单”内,公开比选确认单仅作为比选结束后确认数量和价格使用附表:公开比选确认单翔鹭石化(漳州)有限公司:对于贵公司的公开比选文件(编号:2024-XLSH-脂肪醇类消泡剂-1211),供货质量详见采购指标;含税总价:_______元,以汽运方式送到翔鹭石化(漳州)有限公司(详见我公司年月日报价单),经协商,我公司最终同意按:供货质量详见采购指标;含税总价:________元,以汽运方式送到翔鹭石化(漳州)有限公司,根据贵公司实际需求进度安排供货。执行时间:以需方通知为准。其他约定不变。顺祝商祺!公司名称(章):被授权代表签字:日期:附件一:消泡剂采购指标消泡剂执行标准:Q/FHCM052-2020消泡剂采购指标说明:消泡剂采购指标。用于水气团队(PTA污水处理)分析项目质量指标试验方法外观无色透明或乳白色油状粘稠液体密度,g/cm约1.0DH值(1%水溶液)5.0~7.0分子量700~800羟值/(mgKOH/g)17~21HLB值10~15要求:产品无毒、化学性能稳定、消泡抑泡效果好,完全溶于水,不会造成二次污染。要求:产品无毒、化学性能稳定、消泡抑泡效果好,完全溶于水,不会造成二次污染。要求:产品无毒、化学性能稳定、消泡抑泡效果好,完全溶于水,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注:因各供应商的消泡剂成分不一,故以供应商的规格作参考。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试验后,作出选择。注:因各供应商的消泡剂成分不一,故以供应商的规格作参考。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试验后,作出选择。注:因各供应商的消泡剂成分不一,故以供应商的规格作参考。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试验后,作出选择。附件二:合同条款一般货物(产品)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第一部分协议书供方:需方:翔鹭石化(漳州)有限公司鉴于:供、需双方有权利及能力依法签署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事项,供、需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于年月日在漳州签订本合同。供、需双方在协议上的签字人是供、需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一、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含税单价(13%)(元/吨)不含税单价(元/吨)含税总金额13%(元)备注脂肪醇类消泡剂/吨10合计人民币含税(13%)金额(大写):上述数量为暂定量,需方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双方按每月订单约定之实际交货数量结算。二、供货有效期:本合同供货有效期约两年,从年月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合同供货有效期届满与否,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和组成部分的效力。三、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双方商定按下列第3款执行,其中主要的技术指标包含:供方需提供所供产品质量检验证明,以需方指定单位验收为准,如化验不合格,需方有权退换货,退换货所需的各项费用由供方承担。1.国家标准及代号:2.行业标准及代号:3.企业标准及代号:见附件4.其他标准:四、包装方式:双方商定按下列第2款执行。1.袋装:2.桶装:桶包装,3.散装:____4.其他:五、货款结算与支付方式:现汇支付,分批到货、分批付款。每批产品到货后,经需方或需方指定单位:翔鹭石化(漳州)有限公司(本合同中统称“需方”)根据本签订的合同及技术要求约定的验收合格后供方提供相应金额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结算所需的各类清单,需方收到并确认无误后支付货款。六、交付期限:分批到货,具体到货时间以需方通知为准。七、交付方式:双方商定按下列第2款执行。1.需方自提,自提所需的所有费用由需方自理,提货地点为;2.供方送货,运费、保险费由供方承担,到货地点为福建省漳州市古雷经济开发区腾龙路86号指定仓库;3.供方代办托运,运费、保险费由供方承担,由供方与承运人据实结算,到货地点为。八、本合同一式肆份,供方执壹份,需方执叁份。供方:需方:翔鹭石化(漳州)有限公司供方(章):需方(章):工商注册号:工商注册号: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税号:税号: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及规则第一条数量交接、误差标准及处理方式:双方商定按下列第2款执行。1.以桶装、袋装方式包装的,按单位重量及包装数量作为结算依据。需方有权抽检或点包,如发现单位重量或包装数量不足,经供需双方确认后,应以需方实际接收重量及数量为准。2.以需方接收时检验确认的重量作为数量结算标准。3.以供方发运地的过磅重量或流量计(体积或质量)作为结算标准,需方接收时过磅或流量计(如有)复核,误差率在/%以内的,由需方承担;误差率超过/%部分,由供方承担。4.以供方发运地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数量证书的数量作为结算标准,需方接收时有权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复检,误差率在/%以内的,由需方承担;误差率超过/%部分,由供方承担。第二条产品包装标准无论供需双方选择哪一种包装方式,产品的包装标准为:由供方按照货物性能进行合理、必要的包装,包装应适合水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并符合防潮、防湿、防震、防锈等标准,危险品包装标准按国家对危险品包装标准执行。产品包装物不计费,供方不回收包装物。如供方需回收包装物的,因回收包装物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承运人的选择等相关事宜均由供方负责。第三条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1.供方产品均需附质检报告单或质量保证书。在交货之日起12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按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规定的质量标准对交付的产品负责。2.如果供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本条第一款质量保证期限的约束,供方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四条货物所有权、风险的转移供方送回或代办托运方式下,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于供方将货物送至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需方验收合格时转移至需方。货物迟延交付的,由造成迟延交付的一方承担迟延期间货物的风险责任。第五条运输方式、费用负担、交货地点:供方送货或代办托运方式下,双方商定按下列第2款执行。1.火车运输,供方负责运输及负担运费,运至需方指定的单位或仓库。2.汽车运输,供方负责运输及负担运费,运至需方指定的单位或仓库。3.车船联运,供方负责运输及负担运费,船运至,再以汽车运输方式运至需方指定的单位或仓库。第六条质量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1.检验标准:按本合同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货物交付时,供方与需方共同提取货物样品贰件并进行封存,以备检验,如供方不参与取样,视同默认需方的取样。封样应作为双方发生质量争议时裁决的依据,封样保留时间为叁拾天。2.需方在接收供方货物后,如发现与合同约定质量不符,在柒天内向供方提出异议。3.如双方对货物的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共同指定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封存的样品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货物质量的依据。如在争议发生后柒日,双方仍不能共同确认检验机构,则需方有权单方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供方承担检验费以及因此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检验费由需方承担。第七条保密条款供需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技术及经营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本合同保密条款将持续有效。第八条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及现场HSE要求1.供需双方须确保在购销、运输、存储、加工、使用产品等过程中,对各自负责的环节,遵守质量、安全、环境与健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并承担质量、安全、环境与健康责任。2.供方自备或雇佣的承运车辆需遵从需方的现场管理,严禁可能产生危险、危害环境等行为、情形的发生。供方自备或雇佣的承运车辆可能产生危险、危害环境等行为、情形时,需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改善此等危险及危害的行为、情形的发生,供方应就此承担必须的费用。3.供方销售的货物需(填:需或不需)附产品安全环境技术说明书。第九条不可抗力1.如遇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火灾、水灾、雪灾、海啸、台风、地震、雷击、风灾、罢工,和军事上的敌对行动或政府禁令等致使受不可抗力直接影响的一方延迟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条款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2.受不可抗力直接影响的一方,应在遭受不可抗力后的24小时内立即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以书面方式提供事件及处理的情况,以及延迟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条款的理由,如必要,可由该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有权部门出具证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避免和阻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在事故影响已经克服或处理结束时,受事故直接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3.按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的程度,在符合本合同条款情况下免除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履行本合同受影响部分的责任。双方并应尽快协商决定是否修改或解除本合同或将延误的履行期限顺延。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第十条合同变更与解除: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外,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须采取书面形式。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供方未按期如数交付符合合同约定质量的货物,每逾期壹日,应向需方支付延迟交付货物货款金额0.1%的违约金;如供方逾期交货超过三十日的,除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外,需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因逾期交货而造成的损失。2.供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需方有权拒收、要求更换、解除合同、拒付货款、追回已付货款等,供方仍须对需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按需方的处理方式和时限要求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所耗费时间视为供方逾期交货时间。因供方货物质量问题给需方或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人身伤害,供方应承担赔偿责任。3.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二条法律的适用及争议解决方式1.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双方之间的争议无法及时协商解决的,若该争议系由某一方违约及/或过错导致,其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争议解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仲裁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等),概由违约方及/或过错方承担。第十三条廉政条款双方承诺,为达成和/或履行本合同,一方及其关联方(包括一方及其关联方的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或顾问等):(1)不曾也不会违反任何相关的法律法规;(2)未向对方及其关联方(包括对方及其关联方的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或顾问等)直接或间接地提供资金、礼品或其他任何有价物品、服务;(3)不存在任何行贿、受贿行为。双方确认,任何一方实施违反前述规定的行为都构成违约,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金额的0.1%,如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本条约定的违约金金额,超出部分的损失,违约方还应予以赔偿。并且,守约方有权视违约方违约情节的严重程度,解除本合同和/或将违约方纳入限制或禁止交易的对象。第十四条合同的效力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传真件同样有效。合同以传真件形式生效后,双方应及时以纸质盖章原件的文本形式予以固定。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3.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协议书、《合同条款及规则》、相关标准及附件、订单、补充协议。4.双方重要文件往来应当以书面形式(含传真、电子邮件等)进行。如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至本合同所列地址,则:双方地址在同一个地市级行政区域内的,自特快专递寄出之日起算第3日即视为已有效送达(有证据证明对方已经提前签收除外);双方地址不在同一个地市级行政区域内的,自特快专递寄出之日起算第6日即视为已有效送达(有证据证明对方已经提前签收除外);双方应主动做好信函接收工作,无论信函是否被拒收、无人签收、他人签收等,均不影响有效送达的认定。如送达地址变更,变更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另一方,否则,通知方按对方变更前地址寄出的,仍然视为有效送达,地址变更方对此无异议。5.其他约定事项:5.1供方根据需方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作为合同质保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合同履约后供方按合同约定全面履约的情况下,需方于供方提交返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60天内无息返还。5.2质量指标:见附件消泡剂采购指标。附件:消泡剂采购指标消泡剂执行标准:Q/FHCM052-2020消泡剂采购指标说明:消泡剂采购指标。用于水气团队(PTA污水处理)。分析项目质量指标试验方法外观无色透明或乳白色油状粘稠液体密度,g/cm约1.0P值(1%水溶液)5.0~7.0分子量700~800羟值/(mgKOH/g)17~21HLB值10~15要求:产品无毒、化学性能稳定、消泡抑泡效果好,完全溶于水,不会造成二次污染。要求:产品无毒、化学性能稳定、消泡抑泡效果好,完全溶于水,不会造成二次污染。要求:产品无毒、化学性能稳定、消泡抑泡效果好,完全溶于水,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注:因各供应商的消泡剂成分不一,故以供应商的规格作参考。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试验后,作出选择。注:因各供应商的消泡剂成分不一,故以供应商的规格作参考。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试验后,作出选择。注:因各供应商的消泡剂成分不一,故以供应商的规格作参考。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试验后,作出选择。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脂肪醇类消泡剂 消泡剂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