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洋生态预警监测招标公告(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通市海门林业局、南通市海门海洋局)2024)



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2025年海洋生态预警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的委托,就

南通市海门区

2024年、

2025年海洋生态预警监测

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南通市海门区

2024年、

2025年海洋生态预警监测

项目

二、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36

万元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1



持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需包

括海洋测绘







2



具备中国国家认可认证管理委员会颁发的

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认证类别需包括海洋水文、海洋气象、海水、海洋沉积物、海洋生物生态)





3)投标人(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近三年未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五、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文件获取:

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如决定参与投标,请登录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

http://zrzy.jiangsu.gov.cn/nthm/)。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4年

1

2



25



0

9



0

0

(北京时间)。

八、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

宋女士

联系电话:

0513-68908170,1381376599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

18252836361

友情提醒: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

严格遵守时间

、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

请各

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次招标代理费3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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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2025年海洋生态预警监测项目采购单位: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代理公司: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就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2025年海洋生态预警监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一、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2025年海洋生态预警监测项目二、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要求:(1)持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需包括海洋测绘);(2)具备中国国家认可认证管理委员会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认证类别需包括海洋水文、海洋气象、海水、海洋沉积物、海洋生物生态)。(3)投标人(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近三年未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五、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六、采购文件获取: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如决定参与投标,请登录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http://zrzy.jiangsu.gov.cn/nthm/)。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00(北京时间)。八、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会议室九、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联系人:宋女士联系电话:0513-68908170,13813765998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8252836361友情提醒: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本次招标代理费3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第二部分采购项目需求(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依据《江苏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工作方案(2022—2025年)》(苏自然资函〔2022〕568号),《南通市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工作方案(2022-2025年)》(通自然资规发〔2022〕322号),开展典型生态系统预警监测和近海生态趋势性监测。(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海洋生态预警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1387号)2.《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2007)3.《海洋调查规范》(GB/T12763-2007)4.《河口生态系统现状调查技术指南(试行)》5.《海岸带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评估技术导则》6.《江苏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工作方案(2022—2025年)》(苏自然资函〔2022〕568号)7.《南通市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工作方案(2022-2025年)》(通自然资规发〔2022〕322号)(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开展典型生态系统预警监测。利用遥感技术对南通盐沼和泥质海岸生态系统进行大面监测,掌握类型、分布、面积等变化情况。开展社会调查主要对南通盐沼和泥质海岸生态系统的威胁要素,主要是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进行调查研究。具体监测指标如下:(1)植被样方高程;(2)生物群落:大型底栖生物、植被、鸟类;(3)水体环境:水温、盐度、悬浮物、pH、溶解氧、总有机碳、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活性磷酸盐、活性硅酸盐;(4)沉积环境:粒度、pH、Eh、有机碳、硫化物、水溶性盐、总氮、总磷、重金属(砷、铬、铜、镉、汞、铅、锌)等;(5)威胁要素:自然因素(台风、风暴潮、海岸侵蚀、海平面上升等)、人为因素(海岸工程、海水污染、捕捞和养殖、资源开发等)2.开展近海生态趋势性监测。以生物为核心,涵盖海洋生物、底质和水体环境。具体监测指标如下:(1)海洋生物: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2)底质环境:硫化物、有机碳、粒度、Eh。(3)水体环境:水温、盐度、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活性磷酸盐、活性硅酸盐、亚硝酸盐、硝酸盐、氨氮、总氮、总磷、叶绿素a、悬浮物、大气二氧化碳分压、海水二氧化碳分压。(4)水文气象:水色、透明度、海发光、海况、风速风向、气温、相对湿度、气压、海面水平能见度、云、天气现象、海浪。(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货物类项目采购清单中必须列明主要标的、强制节能产品);1.采购数量:2024年、2025年海门区典型生态系统预警监测数据集;2024年、2025年海门区近海趋势性监测数据集。2.项目实施时间:每年12月30日前。3.项目实施地点: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每年12月30日前,完成典型生态系统预警监测和近海趋势性监测,并按要求完成上报。(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1.项目成果完善,无缺项。2.项目成果完成系统上报。(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本项目的资料收集、调查勘测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按合同规定应完成的调查费、劳务费、咨询费、会务费、利润、税金、保险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都包含在报价中。2.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进行相关工作,并对提交技术成果质量负责。3.供应商需对工作重点难点进行分析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单位内部也需具有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针对项目合理安排进度计划,对项目各项服务内容有明确的服务承诺,所提供的设备需满足典型生态系统预警监测和近海趋势性监测工作要求。4.供应商需成立工作小组,专门负责项目工作,及时修改完善相关资料。(八)付款方式:2024年提交监测数据集和系统上报佐证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0%;2025年提交监测数据集和系统上报佐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50%。(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上述规定。)(九)履约保证金:无。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1.一、招标采购文件说明(一)招标采购文件由招标方负责解释。(二)招标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采购项目需求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开评标第五部分合同相关要求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2.二、招标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本次招标文件存在疑问,请将书面询问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代理公司,招标方将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书面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供应商均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同时供应商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2、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者将作为无效投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3、采购单位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4、采购单位可视情取消、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负责解释。5、投标供应商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6、采购单位视情组织答疑会。1.3.三、投标文件的制作(一)原则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2、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方都将终止其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3、采购方拒绝接受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二)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本招标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特别提示:请投标人携带相关原件用于备查。不能提供原件的,则需投标人提供经注册地公证机构的公证书或原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须将备查原件放在一个资料袋中,原件资料袋可不密封,但须在资料袋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原件清单目录。)(三)投标文件制作要求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制作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3、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4、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投标文件密封。5、投标报价一览表一份须单独另行密封,投标报价不得出现于投标文件的正本或副本。6、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须标明项目名称、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开标前不得启封。如果投标供应商未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四)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包括:本项目及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2、投标方免费提供的项目,也应报价并注明免费,不计入报价总价。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书将被拒绝。4、本项目现场将进行最终报价,请投标单位准备好。5、本项目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1.3.1.(五)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招标方于开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受标书。(二)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为专人当面递交的方式。(三)招标方将拒绝接收递交时间、密封情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5.五、无效投标的情形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一)投标报价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二)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三)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署姓名;未装订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进行制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投标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有涂改的;(四)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五)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的;(六)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或未能实质性响应技术商务要求的;(七)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到开标现场或授权代表不能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八)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九)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合理情况的;(十)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5.11.5.2.六、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投标截止时间出现如下情形的: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评标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招标人应报告监督部门,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本次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投标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招标。第四部分开评标1.6.一、开评标程序1.6.1.(一)招标人组织开标1、招标方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持有效身份证参加开标会。2、竞标期间,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3、凡在投标、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已提示是否有异议的事项,投标人当时没有提出异议的,事后投标人不得针对上述事项提出质疑。4、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出现其他不正当行为,招标人有权中止投标或评标。(二)评委会由采购单位代表及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独立评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代表将监督开标的全过程。1、评审内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投标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计算错误;评委评标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相应的规定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正本与副本有矛盾的,以正本为准;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3、陈述、演示、答疑、澄清如评委会认为有必要,投标人按评委会的要求作陈述、演示、答疑及澄清其投标内容。时间由评委会掌握。重要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1.6.2.(三)中标通知1、中标结果确定后,将在指定媒体上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其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的,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3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本项目的中标权,同时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2、未收到中标通知的投标人默认为未中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1.71.8.二、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中标方法。(一)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二)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计算出每个供应商的算术平均值,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三)总得分最高的即为成交候选供应商。1、商务技术分:70分序号评分点名称分值评审标准1对本项目认识与理解6对项目服务内容的要求、总体设想及总体目标,认识充分、理解准确得6分;大致基本理解,得4分;不甚理解,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工作思路、方法与技术路线6对本项目的总体思路、方法及技术路线等方面等进行评审,方案完整全面,可行性强得6分;方案基本全面,可行性较强得4分;方案一般,可行性一般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3重点、难点分析与应对策略6对项目的重点、难点以及解决方案进行评审,方案精准,可行性强得6分;服务内容重点、难点以及解决方案一般得4分;服务内容重点、难点以及解决方案欠缺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4质量保证措施6对本项目的工作计划、质量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审,工作量投入充分,工作部署得当,进度计划科学合理可行,得6分;工作量投入基本满足要求,工作部署较得当,进度计划比较合理、可行,得4分;工作量投入不足或工作部署不明确,或进度计划不够合理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5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6对项目的后续服务内容以及后续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评审,方案完整、可行性强得6分,方案基本完整,可行性较强得4分;方案一般,可行性一般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6项目负责人6具有海洋工程相关专业(海洋化学、生物、化学工程与工艺等)副高或以上职称的,得6分;具有副高以下职称的,得3分;无职称的,不得分。 【须提供职称证书、毕业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册不到一个月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7项目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1.1.1.1.14项目成员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人,最高分8分;具有初级职称的,得1分/人,最高分6分。【须提供职称证书、毕业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册不到一个月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及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8工作业绩1.1.1.2.152021年以来,承担过海洋生态预警监测项目的,得3分/个,最高分9分;承担过海洋环境跟踪监测项目或海洋环境调查类项目的,1分/个,最高分6分。(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9综合实力1.1.1.3.5自备无人机、TOC仪、激光粒度仪、流动注射仪、RTK等大型仪器设备且通过有资质的单位检定或校准的,有一项得1分,最高分5分。(提供设备所有权证明和有效期内的检定或校准证书证明)2、价格分:3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8.0.11.8.0.21.8.0.31.8.0.41.8.0.5第五部分合同相关要求合同最终稿由供需双方协商后确定。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2025年海洋生态预警监测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合同编号:海自然资规合(2024)号甲方(采购人):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供应商):根据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编号:)公开招标结果、“海门区政府采购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就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2025年海洋生态预警监测项目的技术服务,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内容、依据及技术要求1.服务内容:依据《江苏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工作方案(2022—2025年)》(苏自然资函〔2022〕568号),《南通市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工作方案(2022-2025年)》(通自然资规发〔2022〕322号),开展典型生态系统预警监测和近海生态趋势性监测。2.主要服务依据:(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海洋生态预警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1387号)(2)《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2007)(3)《海洋调查规范》(GB/T12763-2007)(4)《河口生态系统现状调查技术指南(试行)》(5)《海岸带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评估技术导则》(6)《江苏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工作方案(2022—2025年)》(苏自然资函〔2022〕568号)(7)《南通市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工作方案(2022-2025年)》(通自然资规发〔2022〕322号)3.技术要求:(1)开展典型生态系统预警监测。利用遥感技术对南通盐沼和泥质海岸生态系统进行大面监测,掌握类型、分布、面积等变化情况。开展社会调查主要对南通盐沼和泥质海岸生态系统的威胁要素,主要是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进行调查研究。具体监测指标如下:①植被样方高程;②生物群落:大型底栖生物、植被、鸟类;③水体环境:水温、盐度、悬浮物、pH、溶解氧、总有机碳、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活性磷酸盐、活性硅酸盐;④沉积环境:粒度、pH、Eh、有机碳、硫化物、水溶性盐、总氮、总磷、重金属(砷、铬、铜、镉、汞、铅、锌)等;⑤威胁要素:自然因素(台风、风暴潮、海岸侵蚀、海平面上升等)、人为因素(海岸工程、海水污染、捕捞和养殖、资源开发等)(2)开展近海生态趋势性监测。以生物为核心,涵盖海洋生物、底质和水体环境。具体监测指标如下:①海洋生物: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②底质环境:硫化物、有机碳、粒度、Eh。③水体环境:水温、盐度、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活性磷酸盐、活性硅酸盐、亚硝酸盐、硝酸盐、氨氮、总氮、总磷、叶绿素a、悬浮物、大气二氧化碳分压、海水二氧化碳分压。④水文气象:水色、透明度、海发光、海况、风速风向、气温、相对湿度、气压、海面水平能见度、云、天气现象、海浪。二、合同金额及付款1.本项目合同金额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按合同规定应完成的调查费、劳务费、咨询费、会务费、利润、税金、保险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2.付款:2024年提交监测数据集和系统上报佐证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0%,即;2025年提交监测数据集和系统上报佐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50%,即。(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上述规定。)3.乙方开户银行为,帐号为。其他: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三、成果交付要求1.成果要求:每年12月30日前,完成典型生态系统预警监测和近海趋势性监测,提交成果,并按要求完成上报。2.成果交付地点: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进行相关工作,并对提交技术成果质量负责。4.供应商需成立工作小组,专门负责项目工作,及时修改完善相关资料。四、成果验收标准1.项目成果完善,无缺项;2.项目成果完成系统上报。五、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或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额10%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3.乙方未能如期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30个工作日仍不能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4.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六、保密约定1.甲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的相关技术资料,乙方不得将资料泄露给与项目无关的第三方。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因泄密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本条款不因合同改造完毕或解除而失败。七、争议的解决办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八、其它事项1.本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政府采购的磋商文件为准。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廉政合同甲方: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经公开招投标,乙方中标甲方项目,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甲方项目负责人:,职务:,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项目负责人:,联系人,联系方式:。为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加强甲方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党风廉政建设,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信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开展业务活动,严禁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三)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等各项规定。(四)建立健全本方党风廉政建设等内控制度,开展反腐倡廉、财经制度等宣传教育,加强本方工作人员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五)发现对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提醒和督促对方纠正;发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向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让乙方支付、报销应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利用职务便利为乙方谋取不当利益。(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要求或者接受乙方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准要求乙方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薪酬;不准违反规定从事项目转包、分包等经济活动。(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乙方谋取利益,由乙方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进行其他合作投资,或委托乙方投资证券、期货或其他委托理财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或授意乙方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行为。第三条乙方在廉政建设方面义务(一)乙方不准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现金、电子红包、虚拟货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干股等礼品礼金,或以赌博等交易形式非法赠送甲方财物。(二)乙方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乙方不准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特定关系人出国(境)旅游提供方便;不准为甲方工作人员的特定关系人以安排工作为名,使其不实际工作却获取薪酬。(四)乙方不准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购置、以劣换优、以借为名赠送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行为。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政合同》有关规定的,由海门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对违纪违规人员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规定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政合同》有关规定的,甲方将乙方列入黑名单,五年内禁止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参与甲方项目投标,并将相关信息通报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和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规定予以赔偿。第五条检查方式本合同履约情况由甲乙双方自查、互查或联合检查,以及各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和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检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问卷调查、询问座谈、查阅资料等,检查时间、次数等双方协商确定。第六条本合同长期有效,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终生负责。第七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甲方: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名):项目负责人(签名):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名):项目负责人(签名):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名):项目负责人(签名):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名):项目负责人(签名):签订日期:年月日1.8.0.6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一、质疑的提出(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二)质疑提出的格式要求1.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2.质疑函应包括:(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3)质疑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4)提起质疑的日期;(5)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6)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中心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质疑函需遵循的原则: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三)质疑提出的时效要求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采购公告第八项要求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1.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三、质疑处理1.质疑成立的处理(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对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若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成交、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3.虚假质疑的处理(1)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2)在江苏省范围内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供应商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9.响应文件资料目录序号采购文件要求证明材料名称响应文件位置说 明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第 页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第 页见附件3授权委托书第 页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可不提供4营业执照第 页5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第 页见附件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1)持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需包括海洋测绘);(2)具备中国国家认可认证管理委员会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认证类别需包括海洋水文、海洋气象、海水、海洋沉积物、海洋生物生态)。 (3)投标人(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近三年未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第 页详见采购公告7廉 政 承 诺 书第 页见附件8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第 页见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第 页见附件10商务技术方案第 页按照评分标准提供相应的材料及方案,文件目录前提供评分索引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第 页价格响应文件、见附件(1)投标资料目录装订于投标文件内的第1页。(2)《授权书》及相关《承诺函》、《价格响应文件》等格式详见附件。1.10.附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我公司认真对照磋商公告,符合贵方提出的资格要求,自愿报名参加投标,并保证提供的资料文件是准确的和真实的。提供虚假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附:公司投标之前3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没有受处罚的投标人,要填写“没有受到任何处罚”,此表不能空白。时 间受处理的原因(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受处理的,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处理原因)处理的内容(如受到禁止一段时期参加某种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要说明解禁时间)备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廉政承诺书为切实防范和杜绝项目招投标中的各种腐败现象和商业贿赂行为,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加强项目招投标中的廉政建设,投标人承诺如下:1、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抬标,控制投标价格。2、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行贿,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3、不向招标投标监管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它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4、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现场工作纪律,不私下接触评标专家,不干扰正常的开标评标秩序。5、不给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说情。6、不向招标方为其及亲属经商办企业或出国留学、安居提供的便利。7、不在非工作场所单独与第三方交谈业务,不以任何方式让招标方透露不宜向外界泄露的有关业务工作内容或提供可能对正常履行公务有影响的拜访。如出现上述行为,本投标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项目概况工作内容工作任务工作时间要求编制要求服务地点要求成果及质量要求付款方式要求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开标一览表报价单位(公章):单位:元项次 项目名称最高限价(元)投标报价(元)1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2025年海洋生态预警监测项目360000投标报价(大写):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2024年月日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密封后放在价格标中。2、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以下内容开标时填写最终报价大写:小写:签字: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海洋生态预警监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