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播厅 智能化安装工程招标公告(岳阳市岳阳楼区环球融创实验学校2024)



岳阳市岳阳楼区环球融创实验学校融创实验学校演播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岳阳市岳阳楼区环球融创实验学校融创实验学校演播厅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31日

岳阳市岳阳楼区环球融创实验学校 的融创实验学校演播厅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融创实验学校演播厅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岳楼财采计[2024]000305号

3、委托代理编号:1105530-20241031-40

4、采购项目预算:1,961,554.31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工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1,961,554.31
智能化安装工程
主要内容包括舞台搭建、木地板铺设、天棚吊顶、墙面刷漆、大堂礼堂椅、扩声系统、数字会议系统、LED屏系统、灯光系统、舞台机械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及电气安装等
1
1,961,554.31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2)根据湘财购〔2022〕17 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3)被“信用中国”网站()或“湖南信用网”(https://credit.fgw.hunan.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湖南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以上网站查询记录的网上截图。
4)①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同属一个集团的,只能由一个分支机构参加,同一公司的不同分公司或支(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②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0月31日 至2024年11月07日,
每日0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携带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在
岳阳市岳阳楼区求索东路李家冲社区办公楼6楼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岳阳市岳阳楼区求索东路李家冲社区办公楼6楼 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0: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岳阳市岳阳楼区求索东路李家冲社区办公楼6楼

3、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0:00

4、开标地点:岳阳市岳阳楼区求索东路李家冲社区办公楼6楼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陈先生

2、电话:13307305260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岳阳市岳阳楼区环球融创实验学校

(2)地 址:岳阳楼区云梦路与常山路交叉口北220米

(3)联系人:陈先生

(4)邮 编:414000

(5)电 话:13307305260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鑫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求索东路李家冲社区办公楼6楼

(3)联系人:陈岳甫

(4)邮 编:414000

(5)电 话:18173015158

(6)电子邮箱:379791935@qq.com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融创实验学校演播厅项目

品目
B06029900-其他智能化安装工程

采购单位
岳阳市岳阳楼区环球融创实验学校

行政区域
湖南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13:4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7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岳阳市岳阳楼区求索东路李家冲社区办公楼6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岳阳市岳阳楼区求索东路李家冲社区办公楼6楼

预算金额
¥196.15543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岳甫

项目联系电话
18173015158

采购单位
岳阳市岳阳楼区环球融创实验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岳阳楼区云梦路与常山路交叉口北22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先生:13307305260

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鑫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岳阳市岳阳楼区求索东路李家冲社区办公楼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关国红 :17377709966

附件:

附件1
融创实验学校演播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doc

\n\n\n长沙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审工作情况记录表\n\n融创实验学校演播厅项目  \n\n政府采购\n竞争性磋商文件\n\n采购项目名称:融创实验学校演播厅项目\n采 购 人:岳阳市岳阳楼区环球融创实验学校\n政府采购编号: 岳楼财采计[2024]000305号\n委托代理编号: HNXY-2024-CG-033 \n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鑫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岳阳市岳阳楼区分公司 \n2024年10月\n目录\n\n2第一章 磋商邀请\n\n\n7第二章 磋商须知\n\n\n27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n\n\n27第一节 评审办法及标准前附表\n\n\n28第二节 评审方法及标准\n\n\n31第三节 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n\n\n33第四节 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n\n\n35第五节 响应文件的比较与评价\n\n\n39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n\n\n39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n\n\n42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n\n\n48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n\n\n49第五章 采购需求\n\n\n52第六章 响应文件组成\n\n\n\n\n第一章 磋商邀请\n湖南鑫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岳阳市岳阳楼区分公司受岳阳市岳阳楼区环球融创实验学校的委托,对融创实验学校演播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征集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n\n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n\n1、采购项目名称:融创实验学校演播厅项目\n2、采购计划编号:岳楼财采计[2024]000305号\n3、采购代理编号:HNXY-2024-CG-033 \n4、采购项目预算:1961554.31元\n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n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n\n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n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工\n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n\n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n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n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n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n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n\n 包名称\n 最高限价\n\n(元)\n 标的名称\n 简要技术\n\n要求\n 数量\n 标的预算\n\n(元)\n 节能\n\n产品\n 进口\n\n产品\n\n 融创实验学校演播厅项目\n 1961554.31 \n B0602智能化安装工程 \n 详见磋商文件\n 1\n 1961554.31 \n (\n (\n\n\n说明:\n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n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n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n\n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n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n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n\n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n(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n(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n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n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n 2)根据湘财购〔2022〕17 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n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湖南信用网”(https://credit.fgw.hunan.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以上网站查询记录的网上截图。\n\n4)①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同属一个集团的,只能由一个分支机构参加,同一公司的不同分公司或支(子)公司,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②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n\n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n\n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n\n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n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n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n\n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0月31日 至2024年11月7日,每日0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岳阳市岳阳楼区求索东路李家冲社区办公楼6楼 携带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领取磋商文件。\n(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n(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n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n\n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n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岳阳市岳阳楼区求索东路李家冲社区办公楼6楼 \n3、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1日10时00分\n4、开标地点:岳阳市岳阳楼区求索东路李家冲社区办公楼6楼 \n七、公告期限\n\n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n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n八、询问及质疑\n\n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n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n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n九、投标说明\n\n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n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n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n\n采购人:岳阳市岳阳楼区环球融创实验学校\n地 址:岳阳楼区云梦路与常山路交叉口北220米\n电 话:13307305260\n\n联系人:陈先生\n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鑫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岳阳市岳阳楼区分公司\n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求索东路李家冲社区办公楼6楼 \n电 话:18173015158 \n\n联系人:陈岳甫\n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n\n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n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n\n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n\n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n\n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n\n年 月 日 \n\n机构代码、\n\n注册登记机构、\n\n日期、\n\n有效期、\n\n注册资本、\n\n地址、\n\n经济行业、\n\n经济性质 \n\n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n\n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n\n第二章 磋商须知\n磋商须知前附表\n\n注: 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本项目采用的条款用“■”标示)\n\n 条款号\n 条款名称\n 编列内容规定\n\n 一、说明\n\n 第二章第1.1款\n 采购项目\n 融创实验学校演播厅项目\n\n 第二章第2.1款\n 采购人\n 名 称:岳阳市岳阳楼区环球融创实验学校\n联系人:陈先生\n联系电话:13307305260\n\n 第二章第2.2款\n 采购代理机构\n 名 称:湖南鑫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岳阳市岳阳楼区分公司\n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求索东路李家冲社区办公楼6楼\n电 话:18173015158 \n联系人:陈岳甫\n\n 第二章第2.3款\n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n ■ 发布公告\n\n□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n\n□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n\n 第二章第3.1款\n\n\n 供应商资格条件\n\n\n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n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n\n无\n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n 2)根据湘财购〔2022〕17 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n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湖南信用网”(https://credit.fgw.hunan.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以上网站查询记录的网上截图。\n\n4)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同属一个集团的,只能由一个分支机构参加,同一公司的不同分公司或支(子) 公司,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②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n\n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n\n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n\n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n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n\n 第二章第6.1款\n 联合体形式\n ■ 不接受\n\n□ 接受\n\n 第二章第6.2款\n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n ■ 不接受\n\n□ 接受\n\n 第二章第7.1款\n 现场勘察\n ■ 采购人不组织\n\n□ 采购人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n\n 第二章第8.1款\n 采购进口产品\n ■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n\n□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n\n 第二章第9.1款\n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n\n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n\n2、其他。\n ■ 否\n\n□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 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n\n 第二章第9.6款\n 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n 有融资、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n\n \n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n 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n\n 二、磋商文件\n\n 第二章第10.2款\n 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n 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实质性变动内容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实质性变动内容为准。\n\n 第二章第11.1款\n 提供磋商文件期限\n 2024年10月31日至 2024年11月7日\n\n 第二章第12.1款\n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n 2024年11月11日 10 时00分 (北京时间)\n\n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n\n 第二章第16.4款\n 采购项目预算\n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961554.31元,供应商的报价不能超过1961554.31元。\n\n 第二章第17.3款\n 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n ■ 不要求提供\n\n□ 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n\n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n\n 第二章第18.1款\n 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n ■ 不要求提供\n\n□ 要求提供,提交的样品:/,提交的时间:/ 、地点:/ 。\n\n 第二章第19.1款\n 磋商保证金\n ■ 不要求提供\n\n 第二章第20.1款\n 响应文件有效期\n 90日(日历日)\n\n 第二章第21.1款\n 响应文件份数\n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件一份(U盘,并标注投标人名称)\n\n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n\n 第二章第22.2款\n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n 融创实验学校演播厅项目响应文件 \n\n委托代理编号: \n\n供应商名称: \n在 2024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n\n 第二章第24.1款\n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n 湖南鑫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岳阳市岳阳楼区分公司(岳阳市岳阳楼区求索东路李家冲社区办公楼6楼)\n\n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n\n 第二章第31.2款\n 评审因素和标准\n 见附页4\n\n 第二章第31.3款\n 最后报价调整\n 无\n\n 第二章第31.5款\n 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n 符合第二章第9.1款规定,按第二章第31.6款规定及本款分值调整:\n\n节能产品:\n\n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n\n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n\n2、环境标志产品:\n\n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n\n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n\n 第二章第31.6款\n 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n 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加分)。\n\n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n\n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或加分(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n\n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n\n 第二章第37.1款、\n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n 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n\n 第二章第39.3款\n 履约担保\n ■ 不要求提供\n\n□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n\n 七、政府采购政策\n\n 第40.1款\n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n 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内非标记★符号的,应给予4%-8%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n说明: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的,应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清单》,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并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或加分。\n\n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内的,应给予4%-8%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n说明: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应如实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并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或加分。\n\n 第41.2(1)项\n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n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n\n☑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n\n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 (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3 %。\n\n2、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n\n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n\n 第41.2(2)项\n 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比例\n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n\n 第44.1款\n 采购进口产品\n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n\n 八、其他规定\n\n 第二章第42.1款\n 采购代理服务费\n 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超过16730元,由采购人支付。\n\n 第二章第42.2款\n 其他规定\n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n\n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n\n\n附页1\n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n 银行名称\n 联系人\n 职 务\n 联系电话\n\n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n 刘 波\n 名城支行客户经理\n 13874998873\n\n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n 肖勇光\n 分行高级经理\n 13755192647\n\n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n 黄飞燕\n 营业部总经理\n 13308463468\n\n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n 蒋寒奇\n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n 13548982975\n\n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n 刘栅延\n 支行行长\n 13337316405\n\n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n 蒋修远\n 支行客户经理\n 18607310422\n\n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n 邓永胜\n 岳麓支行副行长\n 13617319650\n\n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n 蔡学军\n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n 13055167195\n\n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n 宋学农\n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n 0731-845822141\n\n\n附页2\n岳阳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n 银行名称\n 联系人\n 职 务\n 联系电话\n\n 交通银行岳阳分行\n 黄颖\n 普惠金融部负责人\n 18873011060\n\n 光大银行岳阳分行\n 黄睿\n \n 13907303977\n\n 建设银行岳阳市分行\n 艾慧平\n 建湘北路支行副行长\n 13907309202; 3069560\n\n 农业银行岳阳市分行\n 黄立军 \n 公司业务部  \n 18973061212 \n\n 华融湘江银行岳阳分行\n 谢平\n 财源支行副行长\n 13007306404\n\n 工商银行岳阳分行\n 张奎\n \n 13786098001\n\n 浦发银行岳阳分行\n 王勇拓\n \n 18673070127\n\n 邮储银行岳阳市分行\n 孙向红\n \n 13707307130\n\n\n附页3\n\n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n\n编号: \n (采购人): \n\n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n\n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n\n(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n\n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n\n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n\n(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n(2) 。\n(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n\n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n\n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n\n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n\n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n\n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n\n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n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n\n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n\n四、保证责任的终止\n\n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n\n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n\n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n\n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n\n五、免责条款\n\n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n\n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n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n\n六、争议的解决\n\n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n\n七、保函的生效 \n\n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n\n \n 保证人:(公章) \n\n 年 月 日\n\n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标贷”推广介绍\n\n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所有在岳阳市成交的政府采购类项目,中标企业都可以通过中标贷平台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n\n中标贷是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合同为载体,以财政支付为保障,以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形成的信用为融资依据,向中标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n\n一、中标贷的特点\n\n在线申请,快捷方便:中标企业用CA证书即可登录中标贷平台,进行在线申请。银行贷前、贷中调查需要的企业相关资料,都可以在线提交。\n\n信用贷款,无需抵押:凭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即可申请,无需抵押。\n\n平台渠道,利率优惠:相比其他渠道的同类贷款,银行针对中标贷给出的利率优惠力度更大。\n\n专用产品,放款快速:银行提供专用产品匹配中标贷,中标企业提交中标合同、约定还款账号等关键资料后,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5天即可放款。\n\n二、中标贷的操作\n\n登录入口:\n\n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中标贷平台,\n\n或https://hnyy.biddingloan.com\n\n登录工具:企业CA(湖南CA办理电话:0730-8181828)\n\n贷款申请:详见“中标贷操作手册 ”。\n\n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办事服务-政府采购-【中标贷手册V1.2.4】,或下载\n\nhttp://ggzy.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009/20200917151230447.pdf\n三、业务咨询电话\n\n0730-2966626,张女士 16673063296,陈工\n\n磋商须知正文\n一、说明\n\n1.适用范围\n\n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n\n2.定义\n\n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n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n\n2.3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n2.4 “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n\n2.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n\n2.6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n\n2.7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n\n2.8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n\n2.9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n\n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n\n3.1 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n\n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n\n(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n\n(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n\n(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n\n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n\n(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n\n(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n\n(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n4.参与磋商的费用 \n\n4.1 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n\n5.授权委托\n\n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n\n6.联合体形式\n\n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n\n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n\n(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n\n(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n\n(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n\n(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n\n7.现场勘察\n\n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n\n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n\n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n8.采购进口产品\n\n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n\n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n\n9.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n\n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n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以及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n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n\n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n\n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n\n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n\n二、磋商文件\n\n10.磋商文件的组成\n\n10.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n\n第一章 磋商邀请\n\n第二章 磋商须知\n\n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n\n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n\n第五章 采购需求\n\n第六章 响应文件组成\n\n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n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n\n11. 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n\n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n\n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n\n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n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n\n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n\n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n\n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n\n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n三、响应文件\n\n14.一般要求\n\n14.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n\n14.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n14.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n\n14.4 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n\n14.5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n\n15.响应文件的组成\n\n15.1 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n\n(1)磋商响应声明\n\n(2)保证金\n\n(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n\n(4)货物或服务方案说明\n\n(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n\n(6)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n\n(7)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n(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n(9)最后报价\n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n\n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n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n\n16.报价\n\n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n\n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n\n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n\n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n\n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n\n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n\n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n\n17.3 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n\n18.样品提供\n\n18.1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n\n(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n\n(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n\n19. 磋商保证金\n\n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n\n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n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n\n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n\n19.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n\n(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n\n(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n\n(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n(4)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n\n(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n\n(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n\n20. 响应文件有效期\n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n\n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n\n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n\n21.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n\n21.3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n\n四、响应文件的递交\n\n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n\n22.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n\n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n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n\n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n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n\n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n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n\n24.1 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n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n\n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n\n25.磋商程序\n\n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n\n26. 响应文件审查 \n\n26.1 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n\n26.2符合性审查: 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n\n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n\n27.实质性响应\n\n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n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n\n28.无效响应 \n\n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n(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n\n(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n\n(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n\n(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n\n(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n\n(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n\n(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n\n(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n\n29.澄清\n\n29.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n\n29.2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n\n30.磋商\n\n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n(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n\n(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n\n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n\n(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n\n(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n\n30.3 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n\n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n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n\n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n\n30.7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n\n31.响应文件评审\n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n\n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n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n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n\n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n\n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n\n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n\n31.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n\n31.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n\n32.提出成交供应商\n\n 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n\n33.确定成交供应商\n\n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n\n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n\n34.磋商终止\n\n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n\n(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n\n(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n\n(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 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n\n(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n35.重新评审\n\n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n\n36.保密及串通行为\n\n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n\n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n\n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n\n(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n\n(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n\n(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n\n(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n\n(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n\n(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n\n(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n\n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n\n37.成交信息的公布\n\n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n\n38.询问及质疑\n\n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n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n\n39.成交通知\n\n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n\n39.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n\n39.3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n\n39.4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n40.签订合同\n\n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n\n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n\n40.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n\n40.4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n\n(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n\n(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n\n(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n\n(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n\n七、其他规定\n\n41.1采购代理服务费\n\n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n\n41.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n\n42. 其他规定\n\n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n\n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n第一节 评审办法及标准前附表\n\n 条款号\n 条款名称\n 编列内容规定\n\n 第1.2款\n 评审办法\n 综合评分法\n\n 第5.2款\n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n 详见评审办法及标准正文\n\n 第7款\n 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n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终报价、技术得分均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n\n\n第二节 评审方法及标准\n1.评审办法\n1.1综合评分法,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办法。\n1.2本采购项目评审办法见本章【评审办法及标准前附表】。\n2.评审程序\n2.1评审程序分为响应文件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n3.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n3.1磋商小组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规定进行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n3.2资格性审查合格供应商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n4.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n4.1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依法按照本章第四节“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n4.2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n5.响应文件的澄清\n5.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n5.2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审办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n(1)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报价表为准;\n(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n(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n(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n5.3响应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n5.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名,并按磋商小组的通知要求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n5.5有效的澄清材料,是响应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n5.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n6.响应文件的比较与评价\n6.1磋商小组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响应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n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n综合评分法: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审办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n8.编写评审报告\n8.1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n8.2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n9.评审报告复核\n9.1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n9.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n(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n(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n(3)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n(4)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n9.3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n10.停止评审\n10.1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n11.废标\n11.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n(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n(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n(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项目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n(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n12.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n12.1磋商小组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审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n(1)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规定的;\n(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n(3)磋商小组及其成员独立评审受到非法干预的;\n(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n12.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磋商小组。\n第三节 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n1.资格审查主体\n1.1资格审查主体:磋商小组。\n2.资格审查\n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磋商保证金、响应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n2.2在资格审查时,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响应无效:\n(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n(2)联合体响应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响应文件的;\n(3)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的;\n(4)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n(5)响应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n(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的。\n2.3信用记录。资格审查时,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n(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https://credit.fgw.hunan.gov.cn/)、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n(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湖南信用网”(https://credit.fgw.hunan.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供应商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n(3)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n(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提供的具体方式:潜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息查询记录截图。\n3.资格审查结果\n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n附表1\n供应商资格性审查表\n 序号\n 检查内容\n 供应商名称\n\n \n \n \n \n \n\n 1\n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n \n \n \n\n 2\n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n \n \n \n\n 3\n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或《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n \n \n \n\n 4\n 信用查询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湖南信用网”(https://credit.fgw.hunan.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以上网站查询记录的网上截图。(打印查询网页并加盖单位公章)\n \n \n \n\n 5\n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n \n \n \n\n 结论(合格/不合格)\n \n \n \n\n\n备注:1、达到要求的标记“√”,未达到的标记“╳”并注明其理由。\n 2、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n 3、结论“不合格”的供应商不进入下一轮评议。\n\n第四节 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n1.符合性审查\n1.1磋商小组应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n(1)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n(2)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n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 2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n2.响应无效\n2.1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响应无效:\n(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n(2)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n(3)响应有效期不足的;\n(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n(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n(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的。\n2.2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n附表2\n符合性审查表\n 序号\n 检查内容\n 供应商名称\n\n \n \n \n \n \n\n 1\n 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n \n \n \n\n 2\n 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n \n \n \n\n 3\n 响应有效期不足的;\n \n \n \n\n 4\n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n \n \n \n\n 5\n 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n \n \n \n\n 6\n 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的。\n \n \n \n\n 结论(合格/不合格)\n \n \n \n\n\n备注:1、达到要求的标记“√”,未达到的标记“╳”并注明其理由。\n 2、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n 3、结论“不合格”的供应商不进入下一轮评议。\n第五节 响应文件的比较与评价\n1.综合评分法\n1.1综合评分法,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办法。\n1.2评审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最终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页1“评审办法及标准表”。\n1.3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n2.响应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n2.1如果有算术错误,响应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5.2款、第5.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n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响应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6.3(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n2.3按本章本节第5.1款、第5.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和评审基准价,用于响应报价评价。\n3.响应报价评价\n3.1响应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n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修正或调整/响应报价修正或调整) × 报价权重分\n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n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页1“评审办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n5.评审总得分\n5.1评申总得分为响应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之和。\n评审总得分=A响应报价得分+A技术项得分+A商务项得分\n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n5.3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n6.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方法\n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终报价、技术得分均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n附页4 评分因素和标准\n\n 价格评分(总分:25分)\n\n 序号\n 评分点名称 \n 评审标准\n\n 1\n 报价得分\n\n(25分)\n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5分;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n\n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价。\n\n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n\n 技术评分(总分:50分)\n\n 序号\n 评分点名称\n 评审标准\n\n 1\n 项目建设方案(12分)\n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建设方案(包含但不限于1、需求理解及整体架构设计2、施工组织计划3、应急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n\n方案内容完整合理、编制水平高、切实可行、清晰符合实际需求的计12分;\n\n方案描述较合理、内容基本完整、可行性一般的计10分;\n\n方案描述不太合理、内容不完整、可行性差的计8分;\n\n未提供不计分。\n\n 2\n 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10分)\n 根据供应商(投标人)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进行评审:需要根据本项目特点编制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总进度安排;2.工期计划保障体系及措施;3.计划工期延误的补救措施;4.人、材、机保障体系及措施等进行评审5、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n\n方案内容完整合理、编制水平高、切实可行、清晰符合实际需求的计10分;\n\n方案描述较合理、内容基本完整、可行性一般的计8分;\n\n方案描述不太合理、内容不完整、可行性差的计6分;\n\n未提供不计分。\n\n 3\n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n 供应商提供的质量管控方案能够清楚地阐述服务质量管控的每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1、质量管控人员配备2、质量保证计划3、服务质量控制提升方式等):\n\n方案内容完整合理、编制水平高、切实可行、清晰符合实际需求的计10分;\n\n方案描述较合理、内容基本完整、可行性一般的计8分;\n\n方案描述不太合理、内容不完整、可行性差的计6分;\n\n未提供不计分。\n\n 4\n 培训计划(8分)\n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培训计划方案(包含但不限于1、培训内容;2、培训资料和课时安排;3、培训效果保证等)由评委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横向对比综合评定:\n\n方案内容完整合理、编制水平高、切实可行、清晰符合实际需求的计8分;\n\n方案描述较合理、内容基本完整、可行性一般的计6分;\n\n方案描述不太合理、内容不完整、可行性差的计4分;\n\n未提供不计分。\n\n 5\n 售后服务保障(10分)\n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1、售后机构;2、人员配置;3、技术支持;4、响应时效等)由评委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横向对比综合评定:\n方案内容完整合理、编制水平高、切实可行、清晰符合实际需求的计10分;\n\n方案描述较合理、内容基本完整、可行性一般的计8分;\n\n方案描述不太合理、内容不完整、可行性差的计6分;\n\n未提供不计分。\n\n \n \n 商务评分(总分:25分)\n\n 1\n 管理体系\n\n(6分)\n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计2分;\n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计2分;\n投标人具有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计2分;\n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否则不得分。\n\n 2\n 类似业绩\n\n(15分)\n 投标人近三年内(自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每提供一份类似业绩的计3分,满分15分。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未提供或资料不全不计分。\n\n 3\n 拟投入人员\n\n(4分)\n 为保证实施质量和工期,供应商团队人员应具备以下相关资格证书: \n\n1、配备一名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资质(最多计2分)。\n\n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国家统考(软考)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网络工程师证书的,计2分,其它不计分。\n\n2、技术人员(最多计2分):\n\n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提供技术人员具备以下资质:\n\n具有ITSS认证的运维服务工程师证书,4人及以上计2分,3-2人计1分,其他不计分。\n(提供拟派相关人员的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人员不重复计分,其他情况不得分。)\n\n\n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n(合同格式根据实际进行调整)\n\n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n采购合同编号: \n采购人(全称): (甲方)\n供应商(全称): (乙方)\n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n1.项目信息\n(1)采购项目名称: \n(2)采购计划编号: \n\n(3)项目内容: \n(4)项目负责人: 。\n2.合同金额\n(1)合同金额小写: \n大写: \n(2)具体标的见附件。\n(3)合同价格形式: 。\n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n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 天。\n地点: \n方式: \n4.付款\n1、 。 \n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n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n□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6.组成合同的文件\n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n(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n(2)本合同协议书\n(3)成交通知书\n(4)响应文件\n(5)政府采购合同\n(6)谈判文件\n(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n(8)其他合同文件。\n7.合同生效\n本合同自 生效。\n8.合同份数\n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供应商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n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n合同订立地点: \n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n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n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n电 话: 电 话: \n传 真: 传 真: \n 开 户 银 行: \n 帐 号: \n招标代理单位:(盖章)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盖章)\n负责人:(签字)\n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n1.定义\n1.1合同当事人\n(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n(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n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n(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n(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n(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n(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n(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n(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n2.合同的适用范围\n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n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n3.合同标的及金额\n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n4.合同价款\n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n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n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n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n6.货物的验收\n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n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n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n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n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n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n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n7.货物包装要求\n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n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n8.运输和保险\n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n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n9.质量标准和保证\n9.1 质量标准\n(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n(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n(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n9.2 保证\n(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n(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n(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n(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n(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n10.权利瑕疵担保\n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n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n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n11.知识产权保护\n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n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n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n12.保密义务\n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n13.合同价款支付\n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n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n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n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n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n14.乙方应提供的服务\n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n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n(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n(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n(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n(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n(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n14.3 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n15.违约责任\n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n(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n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n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n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n(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n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n(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n(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n(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n16.合同的变更\n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n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n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n17.合同中止与终止\n17.1合同的中止\n(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n(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n17.2合同的终止\n(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n(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n(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n(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n(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n18.合同转让和分包\n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n18.2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n19.不可抗力\n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n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n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n20.解决争议的方法\n2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n20.2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n(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n(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20.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n21.法律适用\n2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n22.通知\n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n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n23. 合同未尽事项\n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n24.合同生效\n24.1 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n\n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n 本章第二节\n第1.1款\n 甲方名称、地址 \n 名 称:岳阳市岳阳楼区环球融创实验学校 \n\n地 址:岳阳楼区云梦路与常山路交叉口北220米\n\n 本章第二节\n第1.2(6)项\n 项目现场\n 岳阳市岳阳楼区环球融创实验学校 \n\n 本章第二节\n第5.1款\n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n 履行合同的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工 \n施工地点:岳阳市岳阳楼区环球融创实验学校\n方式:整体移交\n\n 本章第二节\n第9.2(1)项\n 质量保证期\n /\n\n 本章第二节\n第13.5款\n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n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且经结算评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评审金额的97%,余款3%在保修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纠纷)后无息付清.\n\n 本章第二节\n第14.2(6)项\n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n / ,或第五章采购需求。\n\n 本章第二节\n第20.2款\n 解决争议的方式\n ☑ 诉讼\n□ 仲裁\n\n 本章第二节\n第23.1款\n 合同未尽事项\n /\n\n\n第五章 采购需求\n一、项目名称:融创实验学校演播厅项目\n二、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岳阳楼区环球融创实验学校校园内,主要内容包括舞台搭建、木地板铺设、天棚吊顶、墙面刷漆、大堂礼堂椅、扩声系统、数字会议系统、LED屏系统、灯光系统、舞台机械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及电气安装等。\n三、项目清单及说明:\n\n工程量清单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请各投标人根据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编制投标报价书时不得缺项漏项。\n\n四.项目技术要求\n\n1.1规范要求\n\n1.1.1.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n\n技术规范由成交供应商自备,如有不足之处或未能达到国家最新标准时,成交供应商应使施工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n\n若使用的标准在本技术标书的规定外,则应明确说明用于替代的标准或使用规范,并提供所使用的标准,该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的同等或更高级的标准。\n\n1.1.2.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有关规范。\n\n1.2施工基本要求\n\n1.2.1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n\n1.2.2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施工规范要求施工,所有使用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采用得到国家认证的厂家产品。    \n 1.3材料、设备基本要求\n\n1.3.1严禁使用明令淘汰的材料。\n1.3.2成交供应商应对进场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进行验收。主要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和中文说明书。    \n 1.3.3应积极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n\n1.4质量及验收要求\n\n1.4.1、本工程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质量检验合格标准。\n\n1.4.2、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n\n1.4.3、质量保修: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执行。\n\n1.4.4验收要求: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n\n按工序分阶段验收。工程竣工后,由业主单位会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验评,并提交工程总结报告、竣工报告、竣工图纸、财务决算书及说明等资料,经原申报机关初验合格后报审批机关。项目的审批机关视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成立验收小组或者委托有关单位,组织竣工验收。\n\n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n\n1.5安全文明施工要求:\n\n1.5.1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②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③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n 1.5.2文明施工和现场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①施工人员应衣着整齐;②施工前进行安全教育,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③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邻居民、校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n\n1.5.3投标人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工作,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与运输事项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n\n五.项目商务要求\n\n1、履行合同的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工。\n\n2、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质量检验合格标准。\n\n3、保修期: 1年。\n\n4、本工程严格按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n\n5、项目实施地点:岳阳市岳阳楼区环球融创实验学校\n6、付款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且经结算评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评审金额的97%,余款3%在保修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纠纷)后无息付清.\n\n7、报价要求\n\n本项目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报价单位的投标报价为综合单价,报价单位自行考虑成本)。\n\n项目移交:项目移交时间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5天内进行,同时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所有相关资料一并移交给采购人。\n\n保险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为其在本合同工程施工或管理的所有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n\n六、工程量清单\n\n \n \n \n \n \n \n \n \n \n \n\n\n E.13: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n\n 工程名称:融创实验学校演播厅项目\n \n 第 1 页 共 1 页\n\n 序号\n 单位工程名称\n 金额\n(元)\n 其中:(元)\n\n \n \n \n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n 暂估价\n\n 1\n 舞台设备工程\n \n \n \n\n 2\n 装饰工程\n \n \n 5500\n\n 3\n 安装工程\n \n \n \n\n \n \n \n \n \n\n \n \n \n \n \n\n \n \n \n \n \n\n \n \n \n \n \n\n \n \n \n \n \n\n \n \n \n \n \n\n \n \n \n \n \n\n \n \n \n \n \n\n \n \n \n \n \n\n \n \n \n \n \n\n \n \n \n \n \n\n \n \n \n \n \n\n \n \n \n \n \n\n \n \n \n \n \n\n \n \n \n \n \n\n \n \n \n \n \n\n \n \n \n \n \n\n \n \n \n \n \n\n \n \n \n \n \n\n \n \n \n \n \n\n \n \n \n \n \n\n 合计\n \n \n 5500\n\n 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招投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n \n \n\n \n \n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n\n E.14: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n\n 工程名称:舞台设备工程\n 标段: \n 第 1 页 共 1 页\n\n 序号\n 工程内容\n 计费基础说明 \n 费率%\n 金额\n 其中:\n暂估价(元)\n\n 一\n 分部分项工程费\n 分部分项费用合计\n \n \n \n\n 1\n 直接费\n \n \n \n \n\n 1.1\n 人工费\n \n \n \n \n\n 1.2\n 材料费\n \n \n \n \n\n 1.2.1\n 其中:工程设备费/其他\n (详见附录C说明第2条规定计算)\n \n \n \n\n 1.3\n 机械费\n \n \n \n \n\n 2\n 管理费\n \n 32.16\n \n \n\n 3\n 其他管理费\n (按附录C说明第2条规定计算)\n \n \n \n\n 4\n 利润\n \n 20\n \n \n\n 二\n 措施项目费\n 1+2+3\n \n \n \n\n 1\n 单价措施项目费\n 单价措施项目费合计\n \n \n \n\n 1.1\n 直接费\n \n \n \n \n\n 1.1.1\n 人工费\n \n \n \n \n\n 1.1.2\n 材料费\n \n \n \n \n\n 1.1.3\n 机械费\n \n \n \n \n\n 1.2\n 管理费\n \n 32.16\n \n \n\n 1.3\n 利润\n \n 20\n \n \n\n 2\n 总价措施项目费\n (按E.20总价措施项目计价表计算)\n \n \n \n\n 3\n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n (按E.2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计价表计算)\n 11.5\n \n \n\n 3.1\n 其中安全生产费\n (按E.2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计价表计算)\n 10\n \n \n\n 三\n 其他项目费\n (按E.23其他项目计价汇总表计算)\n \n \n \n\n 四\n 税前造价\n 一+二+三\n \n \n \n\n 五\n 销项税额\n 四\n 9\n \n \n\n 单位工程建安造价\n 四+五\n \n \n \n\n \n \n \n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n\n E.18: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n\n 工程名称:舞台设备工程\n 标段: \n 第 1 页 共 59 页\n\n 序号\n 项目编码\n 项目名称\n 项目特征描述\n 计量\n单位\n 工程量\n 金额(元)\n\n \n \n \n \n \n \n 综合单价\n 合价\n 其中:\n暂估价\n\n \n \n \n \n \n \n \n \n \n\n \n \n 扩声系统\n \n \n \n \n \n \n\n 1\n 030506001001\n 左右声道阵列全频\n 双8寸两分频高性能线阵列音箱:\n采用2个1.4寸高音单元,配置精准的线性声学波阵面高音号角;采用2个针对线阵中低频系统研制的8寸中低音单元,精心调校的分频系统。\n1、频率响应:60Hz-20KHz \n2、灵敏度(1W@1m) :100dB (passive mode)、HF 113dB LF 100dB (Bi-amp mode ) \n3、标称抗阻:8Ω\n4、额定功率: HF 80W AES,320W peak (Bi-amp mode) 、 LF 400W AES,1600W peak (Bi-amp mode)\n5、低音单元:2×8"(200mm)/2" voice coil \n6、高音单元:2×1"(25mm)/1.4"voice coil \n7、扩散角度:120°×15°(H×V)\n8、最大声压级:127dB continuous,133dB peak\n9、连接插座:2×Speakon NL4\n10、净重:24kg\n11、尺寸(W×D×H):682mm×425mm×247mm\n 台\n 8\n \n \n \n\n 本页小计\n \n \n\n 注:1.本表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的消耗量标准与E.19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的内容应相同;2.此表用于竣工结算时无暂估价栏。\n\n \n \n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n \n\n E.18: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n\n 工程名称:舞台设备工程\n 标段: \n 第 2 页 共 59 页\n\n 序号\n 项目编码\n 项目名称\n 项目特征描述\n 计量\n单位\n 工程量\n 金额(元)\n\n \n \n \n \n \n \n 综合单价\n 合价\n 其中:\n暂估价\n\n \n \n \n \n \n \n \n \n \n\n 1.1\n C5-499\n 线阵列扬声器系统\n \n 只\n 8\n \n \n \n\n 本页小计\n \n \n\n 注:1.本表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的消耗量标准与E.19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的内容应相同;2.此表用于竣工结算时无暂估价栏。\n\n \n \n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n \n\n E.18: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n\n 工程名称:舞台设备工程\n 标段: \n 第 3 页 共 59 页\n\n 序号\n 项目编码\n 项目名称\n 项目特征描述\n 计量\n单位\n 工程量\n 金额(元)\n\n \n \n \n \n \n \n 综合单价\n 合价\n 其中:\n暂估价\n\n \n \n \n \n \n \n \n \n \n\n 2\n 030506001002\n 超低频扬声器\n 双18寸超低音箱:\n1.单元采用铝盆架及大口径进口音圈设计,动力足,功率大.灵敏度高\n2.喇叭单元的散热功能设计,能够快速将音圈产生热能散发,确保单元长时间.大动态下的稳定性\n3.箱体采用高密度板,表面的PU点漆处理\n4.设计的直射式音箱,使单元的承受功率和振幅强度得以大大提高,低频的转换效率得以较大提高,具有较小的失真数值的超大声压级,能输出高灵敏度,下潜更深且强劲有力的低频,是扩声设备的的理想伴侣。\n频响范围:35Hz-300Hz\n灵 敏 度:105dB/M/W\n最大声压:133dB continuous,139dB peak\n额定功率:1500W \n峰值功率:6000W\n额定阻抗:4ohm\n表面处理:箱体表面雨点漆/钢网表面喷涂\n接线方式:2×Speakon NL4\n净 重: 87kg\n尺寸(WxDxH):1066×780×561mm\n 台\n 2\n \n \n \n\n 本页小计\n \n \n\n 注:1.本表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的消耗量标准与E.19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的内容应相同;2.此表用于竣工结算时无暂估价栏。\n\n \n \n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n \n\n E.18: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n\n 工程名称:舞台设备工程\n 标段: \n 第 4 页 共 59 页\n\n 序号\n 项目编码\n 项目名称\n 项目特征描述\n 计量\n单位\n 工程量\n 金额(元)\n\n \n \n \n \n \n \n 综合单价\n 合价\n 其中:\n暂估价\n\n \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 \n\n 本页小计\n \n \n\n 注:1.本表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的消耗量标准与E.19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的内容应相同;2.此表用于竣工结算时无暂估价栏。\n\n \n \n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n \n\n E.18: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n\n 工程名称:舞台设备工程\n 标段: \n 第 5 页 共 59 页\n\n 序号\n 项目编码\n 项目名称\n 项目特征描述\n 计量\n单位\n 工程量\n 金额(元)\n\n \n \n \n \n \n \n 综合单价\n 合价\n 其中:\n暂估价\n\n 2.1\n C5-497\n 摆放式扬声器 ≤50kg\n \n 只\n 2\n \n \n \n\n 本页小计\n \n \n\n 注:1.本表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的消耗量标准与E.19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的内容应相同;2.此表用于竣工结算时无暂估价栏。\n\n \n \n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n \n\n E.18: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n\n 工程名称:舞台设备工程\n 标段: \n 第 6 页 共 59 页\n\n 序号\n 项目编码\n 项目名称\n 项目特征描述\n 计量\n单位\n 工程量\n 金额(元)\n\n \n \n \n \n \n \n 综合单价\n 合价\n 其中:\n暂估价\n\n \n \n \n \n \n \n \n \n \n\n 3\n 030506001003\n 台唇补声扬声器\n 双5.25寸全频音箱:\n高密度纤维板箱体,表面雨点漆面处理\n支持顶吊/横吊/后支撑等多种安装方式\n额定阻抗:8 ohm\n额定功率:80W \n峰值功率:320W\n频响范围:90HZ-20KHZ\n指 向 性:120°×120°\n灵 敏 度:93dB/M/W\n最大声压:112dB\n保 护 网:钢网\n接线方式:NL4*1+线夹*1\n净重:3.8kg\n尺寸(WxDxH):200×200 ×320mm\n 台\n 4\n \n \n \n\n 本页小计\n \n \n\n 注:1.本表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的消耗量标准与E.19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的内容应相同;2.此表用于竣工结算时无暂估价栏。\n\n \n \n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n \n\n E.18: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n\n 工程名称:舞台设备工程\n 标段: \n 第 7 页 共 59 页\n\n 序号\n 项目编码\n 项目名称\n 项目特征描述\n 计量\n单位\n 工程量\n 金额(元)\n\n \n \n \n \n \n \n 综合单价\n 合价\n 其中:\n暂估价\n\n \n \n \n \n \n \n \n \n \n\n 3.1\n C5-496\n 摆放式扬声器 ≤25kg\n \n 只\n 4\n \n \n \n\n 本页小计\n \n \n\n 注:1.本表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的消耗量标准与E.19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的内容应相同;2.此表用于竣工结算时无暂估价栏。\n\n \n \n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n \n\n E.18: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n\n 工程名称:舞台设备工程\n 标段: \n 第 8 页 共 59 页\n\n 序号\n 项目编码\n 项目名称\n 项目特征描述\n 计量\n单位\n 工程量\n 金额(元)\n\n \n \n \n \n \n \n 综合单价\n 合价\n 其中:\n暂估价\n\n \n \n \n \n \n \n \n \n \n\n 4\n 030506001004\n 舞台流动返送扬声器\n 12寸两单元两分频全频返听音箱\n由一只44芯高音和12寸低频单元组成,优质层压板烤漆音箱\n大动态,高灵敏度,高音清晰细腻,中音通透饱满,低频力度感好\n频响范围:50Hz-20KHz\n灵 敏 度:97dB/M/W\n最大声压:125dB continuous,131dB peak\n额定功率:450W \n峰值功率:1800W\n指 向 性:90°×60°\n额定阻抗:8 ohm\n表面处理:箱体表面雨点漆/钢网表面喷涂\n接线方式:2×Speakon NL4\n净 重: 19.1kg\n尺寸(WxDxH):596×349 ×283mm\n 台\n 2\n \n \n \n\n 本页小计\n \n \n\n 注:1.本表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的消耗量标准与E.19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的内容应相同;2.此表用于竣工结算时无暂估价栏。\n\n \n \n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n \n\n E.18: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n\n 工程名称:舞台设备工程\n 标段: \n 第 9 页 共 59 页\n\n 序号\n 项目编码\n 项目名称\n 项目特征描述\n 计量\n单位\n 工程量\n 金额(元)\n\n \n \n \n \n \n \n 综合单价\n 合价\n 其中:\n暂估价\n\n \n \n \n \n \n \n \n \n \n\n 4.1\n C5-496\n 摆放式扬声器 ≤25kg\n \n 只\n 2\n \n \n \n\n 本页小计\n \n \n\n 注:1.本表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的消耗量标准与E.19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的内容应相同;2.此表用于竣工结算时无暂估价栏。\n\n \n \n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n \n\n E.18: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n\n 工程名称:舞台设备工程\n 标段: \n 第 10 页 共 59 页\n\n 序号\n 项目编码\n 项目名称\n 项目特征描述\n 计量\n单位\n 工程量\n 金额(元)\n\n \n \n \n \n \n \n 综合单价\n 合价\n 其中:\n暂估价\n\n \n \n \n \n \n \n \n \n \n\n 5\n 030506001005\n 功率放大器1\n 类型:数字功放 \n功率: 8Ω:2*1000W,4Ω:2*1600W\n模式:立体声/并接\n灵敏度:0.775/1.0/1.4V\n失真率:<0.5%\n频率响应: 20HZ-20KHZ\n阻尼系数:>700@8Ω\n信躁比:98dB \n机箱尺寸: 483×88×35mm\n净重:6.5 kg\n 台\n 4\n \n \n \n\n 5.1\n C5-468\n 功率放大器\n \n 台\n 4\n \n \n \n\n 6\n 030506001006\n 功率放大器2\n 类型:数字功放 \n功率: 8Ω:2*1300W,4Ω:2*2000W\n模式:立体声/并接\n灵敏度:0.775/1.0/1.4V\n失真率:<0.5%\n频率响应: 20HZ-20KHZ\n阻尼系数: >700@8Ω\n信躁比:98dB \n机箱尺寸: 483×88×35mm\n净重:8kg\n 台\n 1\n \n \n \n\n 本页小计\n \n \n\n 注:1.本表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的消耗量标准与E.19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的内容应相同;2.此表用于竣工结算时无暂估价栏。\n\n \n \n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n \n\n E.18: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n\n 工程名称:舞台设备工程\n 标段: \n 第 11 页 共 59 页\n\n 序号\n 项目编码\n 项目名称\n 项目特征描述\n 计量\n单位\n 工程量\n 金额(元)\n\n \n \n \n \n \n \n 综合单价\n 合价\n 其中:\n暂估价\n\n \n \n \n \n \n \n \n \n \n\n 6.1\n C5-468\n 功率放大器\n \n 台\n 1\n \n \n \n\n 本页小计\n \n \n\n 注:1.本表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的消耗量标准与E.19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的内容应相同;2.此表用于竣工结算时无暂估价栏。\n\n \n \n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n \n\n E.18: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n\n 工程名称:舞台设备工程\n 标段: \n 第 12 页 共 59 页\n\n 序号\n 项目编码\n 项目名称\n 项目特征描述\n 计量\n单位\n 工程量\n 金额(元)\n\n \n \n \n \n \n \n 综合单价\n 合价\n 其中:\n暂估价\n\n \n \n \n \n \n \n \n \n \n\n 7\n 030506001007\n 4进8出音频处理器\n 4进8出数字音频处理器,音频部分采用全卡侬接口\n●96Khz采样频率保障捕捉声音细节,AD/DA动态范围达118dB\n●高性能指标:动态范围>110dB,THD+N<0.0025%,设备最小固定延时<2ms\n●内置粉红/白噪声/正弦发生器\n●参量均衡器类型:PEQ/Lo-Shelf/Hi-Shelf/Allpass1/Apass2(全通滤波器可用作相位调节)\n●高低通滤波器:Bessel/Butterworth/Link-Riley的斜率从6~48dB/Oct范围内可选\n●输入输出可调延时达1000ms,精度0.02ms\n●输入通道:噪声门、反馈抑制器、10段参量均衡、3段动态均衡器、高低通、压缩器、延时\n●输出通道功能:矩阵混音,10段参量均衡、高低通、压缩器、限幅器、延时器\n●以太网+USB+RS232/485控制接口,开放TCP/IP及串口协议实现第三方控制\n●灵活的GPIO端口(输入输出各2个)便于系统集成联控[可选GPIO扩展盒]\n●PC 软件搜索发现处理器,支持23组场景预设,可灵活调用\n 台\n 2\n \n \n \n\n 本页小计\n \n \n\n 注:1.本表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的消耗量标准与E.19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的内容应相同;2.此表用于竣工结算时无暂估价栏。\n\n \n \n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n \n\n E.18: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n\n 工程名称:舞台设备工程\n 标段: \n 第 13 页 共 59 页\n\n 序号\n 项目编码\n 项目名称\n 项目特征描述\n 计量\n单位\n 工程量\n 金额(元)\n\n \n \n \n \n \n \n 综合单价\n 合价\n 其中:\n暂估价\n\n \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 \n\n 本页小计\n \n \n\n 注:1.本表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的消耗量标准与E.19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的内容应相同;2.此表用于竣工结算时无暂估价栏。\n\n \n \n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n \n\n E.18: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n\n 工程名称:舞台设备工程\n 标段: \n 第 14 页 共 59 页\n\n 序号\n 项目编码\n 项目名称\n 项目特征描述\n 计量\n单位\n 工程量\n 金额(元)\n\n \n \n \n \n \n \n 综合单价\n 合价\n 其中:\n暂估价\n\n 7.1\n C5-477\n 数字音频处理器 4×8\n \n 台\n 2\n \n \n \n\n 本页小计\n \n \n\n 注:1.本表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的消耗量标准与E.19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的内容应相同;2.此表用于竣工结算时无暂估价栏。\n\n \n \n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n \n\n E.18: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n\n 工程名称:舞台设备工程\n 标段: \n 第 15 页 共 59 页\n\n 序号\n 项目编码\n 项目名称\n 项目特征描述\n 计量\n单位\n 工程量\n 金额(元)\n\n \n \n \n \n \n \n 综合单价\n 合价\n 其中:\n暂估价\n\n \n \n \n \n \n \n \n \n \n\n 8\n 030506001008\n 数字调音台\n 32路数字调音台,• 通道:32\n麦克风前置放大器输入:32个XLR(麦克风/线路)\n线路输入:32×XLR(麦克风/线路)\n其他输入 :2×RCA(AUX),6个TRS(AUX)\n数字输入: 2×AES50(共96个通道),32个USB/火线\n主要输出:16个XLR\n直接输出:分配的\n其他输出:1 x AES/EBU,2×RCA(AUX),6 x TRS (aux)\n• 数字输出:1 x AES/EBU(XLR),2×AES50(共96个通道),32个USB/火线\n• 耳机:1×1/8“\n• 发送/返回I / O:6 x TRS\n• 数据I / O以太网,USB,MIDI I / O\n• I / O扩展插槽显卡插槽, 包括32x32的USB/火线接口\n• 幻象电源:48V\n• EQ频段:4波段EQ波段参数均衡器(6波段混音总线)\n• 辅助发送:16\n• 总线/团体:16\n• 推子:25(机动推子100mm)\n• 通道插入,虚拟的物理分配给AUX输入/输出\n• 对讲:有\n• 传输控制:透过分配截面\n• DAW控制:有\n• 电脑连接:1个USB/火线\n 台\n 1\n \n \n \n\n 本页小计\n \n \n\n 注:1.本表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的消耗量标准与E.19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的内容应相同;2.此表用于竣工结算时无暂估价栏。\n\n \n \n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n \n\n E.18: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n\n 工程名称:舞台设备工程\n 标段: \n 第 16 页 共 59 页\n\n 序号\n 项目编码\n 项目名称\n 项目特征描述\n 计量\n单位\n 工程量\n 金额(元)\n\n \n \n \n \n \n \n 综合单价\n 合价\n 其中:\n暂估价\n\n \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 \n\n 本页小计\n \n \n\n 注:1.本表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的消耗量标准与E.19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的内容应相同;2.此表用于竣工结算时无暂估价栏。\n\n \n \n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n \n\n E.18: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n\n 工程名称:舞台设备工程\n 标段: \n 第 17 页 共 59 页\n\n 序号\n 项目编码\n 项目名称\n 项目特征描述\n 计量\n单位\n 工程量\n 金额(元)\n\n \n \n \n \n \n \n 综合单价\n 合价\n 其中:\n暂估价\n\n 8.1\n C5-450\n 调音台 数字调音台\n \n 台\n 1\n \n \n \n\n 本页小计\n \n \n\n 注:1.本表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的消耗量标准与E.19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的内容应相同;2.此表用于竣工结算时无暂估价栏。\n\n \n \n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n \n\n E.18: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n\n 工程名称:舞台设备工程\n 标段: \n 第 18 页 共 59 页\n\n 序号\n 项目编码\n 项目名称\n 项目特征描述\n 计量\n单位\n 工程量\n 金额(元)\n\n \n \n \n \n \n \n 综合单价\n 合价\n 其中:\n暂估价\n\n \n \n \n \n \n \n \n \n \n\n 9\n 030506001009\n 数字接口箱\n 16 进 8 出舞台接口箱,带 16 个麦克风前置放大器,ULTRANET 和 ADAT 接口\n双 AES50 SuperMAC 端口,用于级联额外的舞台接口箱 - 无需合并器或路由器\nA/D转换器(8通道,24位@44.1/48kHz):114dB动态范围(A加权)\nD/A转换器(立体声,24位@44.1/48 kHz):120dB动态范围(A加权)\n网络I/O延迟(stagebox 输入>控制台处理*>stagebox输出):1.1ms\nXLR输入:16 可编程麦克风前置放大器 带48V幻象电源\nXLR输出:8\n耳机输出(1/4\"TRS):1(单声道)\nAES50 Ports (SuperMAC):2\nAES50输入/输出通道:96 / 96\nULTRANET连接器:1 (无电源供应)\nMIDI输入/输出:1 / 1\nADAT Toslink输出:2 (2x8通道)\n开关电源:100-240 VAC (50/60 Hz) ± 10%\n功率消耗:45W\n尺寸:482x225x89mm\n重量: 4.7 kg\n 台\n 1\n \n \n \n\n 本页小计\n \n \n\n 注:1.本表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的消耗量标准与E.19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的内容应相同;2.此表用于竣工结算时无暂估价栏。\n\n \n \n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n \n\n E.18: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n\n 工程名称:舞台设备工程\n 标段: \n 第 19 页 共 59 页\n\n 序号\n 项目编码\n 项目名称\n 项目特征描述\n 计量\n单位\n 工程量\n 金额(元)\n\n \n \n \n \n \n \n 综合单价\n 合价\n 其中:\n暂估价\n\n \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 \n\n 本页小计\n \n \n\n 注:1.本表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的消耗量标准与E.19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的内容应相同;2.此表用于竣工结算时无暂估价栏。\n\n \n \n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n \n\n E.18: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n\n 工程名称:舞台设备工程\n 标段: \n 第 20 页 共 59 页\n\n 序号\n 项目编码\n 项目名称\n 项目特征描述\n 计量\n单位\n 工程量\n 金额(元)\n\n \n \n \n \n \n \n 综合单价\n 合价\n 其中:\n暂估价\n\n 9.1\n C5-438\n 舞台接口箱\n \n 台\n 1\n \n \n \n\n 本页小计\n \n \n\n 注:1.本表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的消耗量标准与E.19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的内容应相同;2.此表用于竣工结算时无暂估价栏。\n\n \n \n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n \n\n E.18: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n\n 工程名称:舞台设备工程\n 标段: \n 第 21 页 共 59 页\n\n 序号\n 项目编码\n 项目名称\n 项目特征描述\n 计量\n单位\n 工程量\n 金额(元)\n\n \n \n \n \n \n \n 综合单价\n 合价\n 其中:\n暂估价\n\n \n \n \n \n \n \n \n \n \n\n 10\n 030506001010\n 真分集无线一拖二手持话筒\n 1.真分集接收机,二通道独立选讯系统.能最大限度降低了断频的发生.\n2.二通道独立AFS频率自动搜索功能,能迅速扫描所在工作环境中干忧最少的频率并锁定.\n3.每通道独立数字显示通道和频率,让使用者对主机操作一目了解,双色同步显示,关闭为红色, 打开为绿色。\n4.主机高清全视角不小于1.77寸TFT显示屏,内容显示清淅。高清TFT显示屏指示了RF和AF信号强度,电池状态,分集通道指示(A/B),频率,频率组/频道等工作状态,\n5.接收机与发射机通过IR红外对频技术,一键同步对码.\n6.每个通道频率为160组计算,两组的不同频率,共为320组,同一场合叠机使用超过8台。 \n7.CPU的总线控制,配合数字液晶界面显示,操作自如,性能出众,多重噪音监测电路,特设ID身份码验证系统,使之具有超强抗干扰。\n8.回输啸叫抑制减弱功能,能有效减少回输啸叫;\n9.空扩使用范围150米;\n10.可任意选配手咪、头戴、领夹、会议\n11.通道组数: 二通道\n 台\n 1\n \n \n \n\n 本页小计\n \n \n\n 注:1.本表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的消耗量标准与E.19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的内容应相同;2.此表用于竣工结算时无暂估价栏。\n\n \n \n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n \n\n E.18: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n\n 工程名称:舞台设备工程\n 标段: \n 第 22 页 共 59 页\n\n 序号\n 项目编码\n 项目名称\n 项目特征描述\n 计量\n单位\n 工程量\n 金额(元)\n\n \n \n \n \n \n \n 综合单价\n 合价\n 其中:\n暂估价\n\n \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 \n\n 本页小计\n \n \n\n 注:1.本表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的消耗量标准与E.19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的内容应相同;2.此表用于竣工结算时无暂估价栏。\n\n \n \n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n \n\n E.18: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n\n 工程名称:舞台设备工程\n 标段: \n 第 23 页 共 59 页\n\n 序号\n 项目编码\n 项目名称\n 项目特征描述\n 计量\n单位\n 工程量\n 金额(元)\n\n \n \n \n \n \n \n 综合单价\n 合价\n 其中:\n暂估价\n\n 10.1\n C5-431\n 无线传声器\n \n 只\n 1\n \n \n \n\n 本页小计\n \n \n\n 注:1.本表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的消耗量标准与E.19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的内容应相同;2.此表用于竣工结算时无暂估价栏。\n\n \n \n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n \n\n E.18: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n\n 工程名称:舞台设备工程\n 标段: \n 第 24 页 共 59 页\n\n 序号\n 项目编码\n 项目名称\n 项目特征描述\n 计量\n单位\n 工程量\n 金额(元)\n\n \n \n \n \n \n \n 综合单价\n 合价\n 其中:\n暂估价\n\n \n \n \n \n \n \n \n \n \n\n 11\n 030506001011\n 天线放大器\n 频率范围:450-900MHz\n输入截断点:+22dBm\n噪声比:4.0dB TBKpe(Center Band)\n增益:+6-9dB(Center Band)\n输出阻抗:15dB min\n阻抗:50Ω\n频宽:300MHz\n插座:TNC female\n电源供应:100-240V/50/60Hz\n电源消耗:170mA\n主要特點\n提供使用2~5台UHF无线系列或其他系列各種自動選訊接收機的多頻道系統,共用一對天線,\n以簡化天線裝配工程,提升接收距離及效能。採用高動態低雜訊之主動元件及主動回饋穩流偏壓的最新設計,具有超低內調失真特性,\n能在多頻道同時使用排除混頻干擾,其輸出增益約等於1。\n天線輸入插座可以直接配置適用頻帶範圍內的各種單竿天線、同軸天線、延長天線組及對數定向天線組。\n天線輸入接座具有供應強波器的電源,\n可直接連接具有天線強波器的延長天線組及內建強波器的對數定向天線組。\n四组电源输出:12V/600~1000mA。\n 台\n 1\n \n \n \n\n 本页小计\n \n \n\n 注:1.本表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的消耗量标准与E.19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的内容应相同;2.此表用于竣工结算时无暂估价栏。\n\n \n \n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n \n\n E.18:分部分项工程\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演播厅 智能化安装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