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招标公告(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4)



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项目采购公告

福建省恒通拍卖有限公司

采用

公开招标方式

组织

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

HTPMZB2024017



2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

、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不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不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不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

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

特定条件:



5.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

、报名

6.1

报名期限:

2024年 12 月 16 日至2024年 12 月 23 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地点:

福建省恒通拍卖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五一北路88号八一服务社4层)

6.2

报名期限内,报名期限内未按规定方式办理报名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2024年 12 月 16 日至2024年 12 月 23 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

获取地点及方式:

(持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直接前往

福建省恒通拍卖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五一北路88号八一服务社4层)

办理报名手续。

7.3

、招标文件售价:

100元

,售后不退。

7.4

受邀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须在第6.1条规定的时间内到本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方为有效报名,未报名的投标人本招标公司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8

、投标截止

8.1

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 01 月 06 日09时30 分



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5年 01 月 06 日09时30 分

;地点:

福建省恒通拍卖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五一北路88号八一服务社4层)

10

、公告期限

10.1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0.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1

、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省恒通拍卖有限公司将通过福州正先安全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xsafety.com/#/everoneList?type=4)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2

、采购人: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86号国资大厦18-20层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59187660289

13

、代理机构:福建省恒通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一北路88号八一服务社4层

联系人:黄工、潘工、方工

联系电话:0591-87871390

附1:投标保证金及账户信息

缴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

福建省恒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银行账号:35050161000700001584

特别提示

1

、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

、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招标编号:***、合同包:***)

”。

3

、采用银行转账形式(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在本项目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

汇达本招标公告指定的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号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项)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元)

1

1-1

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



1

240000

1102850

11000

1-2

权属企业实施服务:

福建省恒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

46350

1-3

权属企业实施服务:

福建省国资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

81100

1-4

权属企业实施服务:

福建省国资海丝投资有限公司



1

81100

1-5

权属企业实施服务:

福建省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1

147000

1-6

权属企业实施服务:

福州正先安全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

94650

1-7

权属企业实施服务:

福建省国资保安守押有限公司



1

58200

1-8

权属企业实施服务:

北京福榕置业有限公司



1

65550

1-9

权属企业实施服务:

福建省宁德海洋丝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

71400

1-10

国资公司OA自主可控改造及迁移至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



1

217500

备注:

1

、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设备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货物、服务、运输、安装、税金等一切费用(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 国资公司OA自主可控改造及迁移至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由国资公司承担,权属企业实施服务费用由各权属企业自行承担)。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3

、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用户有权终止协议。

4

、预算即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品目号预算或合同包预算,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