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理用药监测系统招标公告(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2024)



合理用药监测系统(KZQ24A00460)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合理用药监测系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KZQ24A00460 采购执行编号:2024ZFCG090
项目名称:合理用药监测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90,000.00元
最高限价:792,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合理用药监测系统
792,000.00元
1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792,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计算机软件开发或计算机软件销售资格。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12月16日 至 2024年12月19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 “个人中心” → “在线开评标” → “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1、CA数字证书的办理:首次参加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进入”在线开评标” → “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CA办理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首次参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评审信息

谈判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09:30
谈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
采购经办人:曾小燕
采购人电话:023-5223477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开州区云枫街道开州大道(西)20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事务所
代理机构经办人:李方波
代理机构电话:023-52612286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开州区云枫街道巴渠街90号B区四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小燕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52234779

九、附件

附件下载: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zip
附件下载:090合理用药监测系统竞争性谈判文件(12.16定).doc

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号:KZQ24A00460采购执行编号:2024ZFCG090采购项目名称:合理用药监测系统采购人: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事务所二○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1一、竞争性谈判内容1二、资金来源1三、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1四、谈判有关说明1五、谈判保证金3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七、其它有关规定3八、联系方式4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6一、项目一览表6二、货物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7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26一、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26二、报价要求26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26四、付款方式26五、知识产权27六、培训27七、其他商务要求内容27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28一、采购程序28二、评定成交的标准30三、无效谈判31四、采购终止31第五篇供应商须知32一、谈判费用32二、竞争性谈判文件32三、谈判要求32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34五、成交通知34六、关于质疑和投诉34七、签订合同36八、项目验收36九、采购代理服务费36十、交易服务费36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37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和采购合同范本(格式)38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40一、经济部分40二、技术(质量)部分40三、商务部分40四、资格条件40五、其他资料401.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重庆市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事务所(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合理用药监测系统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一、竞争性谈判内容分包号分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谈判保证金(元)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分包1合理用药监测系统7920001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990000元。三、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计算机软件开发或计算机软件销售资格。四、谈判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谈判不提供纸质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三)竞争性谈判公告所附竞争性谈判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在“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将被拒绝。即:若供应商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流程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供应商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供应商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谈判响应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要求操作。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统一签章客户端(正式版)”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要求操作。(四)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五)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1.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自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9日。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0.00元/包。(六)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14:00—2024年12月20日北京时间9:30。(七)谈判信息:1.谈判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0日北京时间9:30。2.谈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谈判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用于在线谈判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谈判开始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谈判开始后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引导来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视频在线谈判、在线二次报价等工作。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也可以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在线谈判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谈判开始时间前,到达线下指定谈判地点[地址:重庆市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重庆市开州区云枫街道巴渠街90号B区四楼)]参加在线谈判。供应商线下持对应设备到线下指定谈判地点参与在线谈判都是由供应商主观自行决定。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参与在线谈判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线下指定谈判地点:重庆市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重庆市开州区云枫街道巴渠街90号B区四楼)。注: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时间前的半个小时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环节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设备运行环境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如未在规定解密时长(系统默认30分钟解密时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约定:(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长。供应商在仍不能正常解密的情况下,供应商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供应商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供应商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响应资格。(2)因供应商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已申请启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长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情况,都视为供应商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无效且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对应手册要求完成操作。五、谈判保证金无。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五)本项目所有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开州区)(www.cqggzy.com/kaizhouweb)网站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六)超过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联系人:曾小燕电话:023-52234779地址:重庆市开州区云枫街道开州大道(西)206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事务所联系人:李方波电话:023-52612286地址:重庆市开州区云枫街道巴渠街90号B区四楼(三)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联系人:谭老师电话:023-88158029(工作日)/18315002442(节假日)(4)数字证书:1.东方中讯重庆CA: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何晓伦电话:023-88257082/631536622.网证通CA: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娟电话:023-630102402.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一、项目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限价(元)总价限价(元)备注1合理用药监测系统 套1792000792000合计7920001.本项目采购限价为:792000元(大写:柒拾玖万贰仟元整),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软件实施费、服务器配置费、HIS接口服务费、税费、培训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对应的限价。2.所投产品所有功能模块必须为同一厂商生产研发或自主研发。3.所有功能界面截图均须为产品真实运行环境下的界面截图。二、货物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序号功能模块涵盖模块功能要求及主要参数1合理用药智能监管合理用药监控指标(1)系统应能对处方(医嘱)用药进行注射剂体外配伍监控、注射剂配伍浓度监控、药物相互作用监控、禁忌症监控、用药疗程监控、用药剂量监控、重复用药监控、药物不良反应监控、过敏史监控、禁忌给药途径监控、推荐给药途径监控、特殊人群用药监控、溶媒监控、性别用药监控、超适应症监控、肝功能损害用药监控、肾功能损害用药监控、十八反十九畏监控、合并处方用药监控等,并提示医生。1合理用药智能监管合理用药监控指标(2)住院医嘱支持用药天数预警。1合理用药智能监管合理用药监控指标(3)可为医生提供TPN处方的营养均衡性、肠外营养浓度、溶液中渗透压浓度计算功能。营养物质配比不合理时自动计算给予提示,但不会提供手动计算功能。1合理用药智能监管合理用药监控指标(4)医生下达医嘱或处方时,系统会对同一患者进行不同科室、不同时间的多次就诊,进行合并审查,对于存在的重复用药、相互作用等问题进行合并监控。根据监控结果的严重程度对医生下达的处方或医嘱实时进行相应的干预或警告。2合理用药智能监管药品简要信息提示当医生在开具处方或医嘱过程中,可以方便快捷的随时查看医嘱里的某个药品的简要信息。可查询到药品各种属性及使用信息应包括:剂型、规格、价格、生产厂家、医保属性(甲类、乙类、自费)、自付比例、基药、毒麻兴精放、妊娠分级、药品说明书链接。3合理用药智能监管质子泵抑制剂专项管控系统可针对质子泵抑制剂提供药品专项管控,具体要求如下:3合理用药智能监管质子泵抑制剂专项管控(1)医生开具质子泵抑制剂药品时,需填写用药评估单。提供评估单专项统计分析。3合理用药智能监管质子泵抑制剂专项管控(2)提供质子泵抑制剂医保相关项目审查,如限定适应症、限二线用药等。4合理用药智能监管个性化用药监控指标(1)科室限定用药监控:医生下达处方或医嘱时,系统会对处方或医嘱中是否包含了医生所在科室限制使用的药品进行监控。根据医院设置的监控要求对医生下达处方或医嘱实时进行相应的干预或警告。同时系统支持各个科室的限制用药目录可由医院来进行维护管理。4合理用药智能监管个性化用药监控指标(2)医生限定用药监控:医生下达处方或医嘱时,系统会对处方或医嘱中是否包含了限制当前医生使用的药品进行监控。根据医院设置的监控要求对医生下达的处方或医嘱实时进行相应的干预或警告。同时系统支持各个科室的限制用药目录可由医院来进行维护管理。4合理用药智能监管个性化用药监控指标(3)单张处方超限额监控:医生下达处方时,系统会对单张处方超过指定限定金额进行监控,避免医生开大处方。根据医院设置的监控要求对医生下达的处方或医嘱实时进行相应的干预或警告。同时系统支持医院按照就诊类型、科室、诊断等条件自由设置处方限制金额。4合理用药智能监管个性化用药监控指标(4)基药优先使用提醒:医生下达处方或医嘱时,系统会对处方或医嘱中是否开具了同类药品对应的基药品种,如果医生未选择同类药品对应的基药品种,系统将向医生弹窗推荐优先选择对应的基药品种。4合理用药智能监管个性化用药监控指标(5)品规优先选择推荐:医生下达处方或医嘱时,如果同一药品下有多个品规,根据处方或医嘱用量,系统将向医生推荐优先选择药品费用更低的品规。(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功能界面截图)4合理用药智能监管个性化用药监控指标(6)大输液精细化监控:医生下达处方或医嘱时,系统支持根据给药途径的不同,自由配置选择不同规格的溶媒,对大输液进行精细化管理。并且医生在开具包含大输液的处方或医嘱时,系统会结合给药途径智能分析选择的溶媒及品规是否合理,如果存在溶媒及溶媒品规选择不当的情况,根据医院设置的监控要求对医生下达的处方或医嘱进行相应的干预或警告。4合理用药智能监管个性化用药监控指标(7)药品限量监控:医生下达处方或医嘱时,系统会限制门诊处方用药量,急诊处方用药量,住院医嘱用量,对药品进行限量管理,避免医生开大处方或医嘱。根据医院设置的监控要求对医生下达的处方或医嘱进行相应的干预或警告。4合理用药智能监管个性化用药监控指标(8)皮试药品监控:医生下达处方或医嘱时,系统会根据患者情况进行监控。如果患者未做皮试,系统将提醒医生先做皮试;如果已做皮试但医生未填写皮试结果或皮试结果为阳性时,根据医院设置的监控要求对处方或医嘱进行相应的干预或警告。4合理用药智能监管个性化用药监控指标(9)处方医嘱规范监控:医生下达处方或医嘱时,系统会对医生下达处方或医嘱是否符合规范进行监控,如不规范填写处方或医嘱时,根据医院设置的监控要求对医生下达的处方或医嘱进行相应的干预或警告。监控的内容例如:体重为空、给药频次为空等不规范的行为。4合理用药智能监管个性化用药监控指标(10)临购药品监控:医生下达处方或医嘱时,包含有临购药品的系统会根据不同的临床科室、医生或患者限定使用,系统会监控医生开具的临购药品是否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超出设定范围时,根据医院设置的监控要求对医生下达的处方或医嘱进行相应的干预或警告。(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功能界面截图)4合理用药智能监管个性化用药监控指标(11)慢病带药天数监控:医生下达处方或医嘱时,系统会对处方或医嘱中慢病带药天数进行监控,监控医生下达的慢病带药天数处方或医嘱是否在规定范围之内。根据医院设置的监控要求对医生下达的处方或医嘱进行相应的干预或警告。5合理用药智能监管合理用药规则自定义(1)可根据医院对临床用药的精细化管理要求,为不同的实时监控自定义配置不同的处方或医嘱监控警示级别以及管控方式。包括以下几种类型:确认下达、填写理由下达、禁止下达。5合理用药智能监管合理用药规则自定义(2)用药知识库面向用户全开放,医院可根据临床用药实际应用情况,对合理用药知识库数据进行自定义维护,如对相互作用、给药途径、剂量、禁忌症、溶媒等规则进行自定义维护。(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功能界面截图)5合理用药智能监管合理用药规则自定义(3)规则管理:管理人员可以对任意一个合理用药规则以及规则内任意一条数据进行单独启用或禁用,实现最小粒度的规则的管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功能界面截图)5合理用药智能监管合理用药规则自定义(4)系统提供知识图表,医院可方便的查询到各个合理用药监控的规则概览,包括药品数量、规则总数、慎用规则数、不推荐规则数、禁用规则数。也可查询具体药品的所有用药管理规则。6合理用药智能监管用药监控问题分析(1)系统支持每一种实时监控都有对应的监控结果分析。6合理用药智能监管用药监控问题分析(2)根据临床用药实时监控结果的数据,可以按时间、门诊/住院、药品、科室、医生、患者、医嘱执行状态、严重级别、管控方式等统计维度,对各类监控所干预警示的处方医嘱进行统计分析。6合理用药智能监管用药监控问题分析(3)监控统计结果报表内容可按需求进行展示与隐藏。包括:患者、开嘱时间、医生、科室、临床药品、严重级别、管控方式、监控模块、问题描述、使用理由、医嘱状态等。监控统计结果报表支持导出及打印。6合理用药智能监管用药监控问题分析(4)监控统计结果可分监控模块,按警示级别统计规则预警次数。监控统计结果报表支持导出及打印。6合理用药智能监管用药监控问题分析(5)监控统计结果可分监控模块,按监控方式统计规则预警次数及已执行、未执行次数。监控统计结果报表支持导出及打印。7智能规则引擎管控方式自定义医院可根据临床用药的精细化管理要求,为不同的实时监控(包括系统内置的标准监控和医院自定义用药监控)自定义配置不同的医嘱监控警示级别以及管控方式。包括以下几种类型:提醒、填写理由使用、审批使用、禁用下达。8智能规则引擎用药知识库数据维护用药知识库面向用户全开放,医院可根据临床用药实际应用情况,对合理用药知识库数据进行自定义维护,如对相互作用、给药途径、剂量、禁忌症、溶媒等规则进行自定义维护。9智能规则引擎全新属性自定义医院可为各类临床项目自由定义在HIS系统里不存在的全新的数据属性。系统须具备独立的字典体系,在管控对象(药品、医生等)现有属性无法满足的情况下,药师可自行配置任意对象属性,并利用其参与新的规则自定义。新增属性不依赖HIS字典表结构。例如:药品类别中没有碳氢霉烯属性,临床药师可以无需程序代码自行在系统中增加碳氢霉烯类的药品类别,并对相关药品标记维护,并利用其进行规则自定义维护。(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功能界面截图)10智能规则引擎用药规则自定义支持药师无需进行编程,可根据对临床用药的具体管理需求,从药品属性、科室属性、医生属性不同维度进行自由关联组合并设置成为新的事前用药监控规则,如建立药品与药品;药品与检验、体征、过敏史、诊断、食物、科室、医生等不同的关联逻辑,并可以结合医院的管理需求来为新管控规则配置不同的干预级别。例如:系统支持任意药物限定科室、医生及诊断多重逻辑自定义;系统支持医保患者用药限定适应症自定义;系统支持患者不同年龄与某检验指标的用药规则自定义;系统支持患者某项或多项体征指标与用药规则自定义等。(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功能界面截图)11智能规则引擎自定义技术要求为了保证规则设定不受限以及轻松易用,规则自定义要求采用自然语言导航方式,不允许采用二维表模式自定义规则,也不接受类似脚本编程方式自定义规则。(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为证明材料,盖供应商公章)12智能规则引擎自定义用药规则数据维护(1)系统应提供导航式的自定义规则维护界面,自定义规则采用二维表格化的方式进行规则的查询、新增、修改及删除等日常维护操作,医院可自由维护各种自定义的用药管控规则数据。13智能规则引擎自定义用药规则数据维护(2)医院可以根据自身管理的需要,可以将任意的自定义用药规则与事前监控、处方点评、前置审方实现联动分析。14智能规则引擎自定义用药规则测试和验证用药规则自定义设置需提供测试功能,方便医院使用人员对自定义的用药规则进行功能性测试和验证。15智能规则引擎自定义用药规则知识图表系统提供知识图表,医院可方便的查询到各个自定义监控的规则概览,包括药品数量、规则总数、慎用规则数、不推荐规则数、禁用规则数。也可查询具体药品的所有用药管理规则。16药师前置审方患者360信息查阅(1)可查询患者基本信息、付费信息、医嘱信息、诊断信息、病程记录、检验结果、检查报告、手术信息。16药师前置审方患者360信息查阅(2)可查阅患者的多次检验指标结果,可以根据某项指标画出折线趋势图。16药师前置审方患者360信息查阅(3)可查询患者用药信息,包括药名、规格、单次用量、给药频次、给药途径、溶媒组合、开立时间等。16药师前置审方患者360信息查阅(4)可查询当前患者本院历史临床数据,包括在本院的历次门诊与住院详细信息。(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功能界面截图)16药师前置审方患者360信息查阅(5)可查看患者用药全息图,以用药时间轴为导向呈现住院患者住院期间每日用药情况,并可根据药品属性进行筛选。17药师前置审方门(急)诊处方前置审核(1)系统应提供统一的前置审方中心,以支持药学部门可以对全部门(急)诊处方进行前置审方,只有审核通过的处方才能被执行。17药师前置审方门(急)诊处方前置审核(2)系统应为药师提供专门的门(急)诊审方工作平台,帮助药师在患者缴费前完成门(急)诊处方实时审核。系统支持全自动预审+药师人工复审的审方机制。17药师前置审方门(急)诊处方前置审核(3)系统应按照预设的合理用药规则对门(急)诊处方进行自动审查,包括过敏、禁忌症、适应症、特殊人群、配伍、相互作用、重复用药、给药途径、给药剂量、给药频率、疗程审查等。17药师前置审方门(急)诊处方前置审核(4)门(急)诊医生提交处方时,系统自动审查出问题处方并提示医生,医生可先自查。自查后,医生可选择返回修改或提交审核,提交审核时还可添加用药理由,方便药师第一时间了解医生用药目的;提交审核后由药师对这些问题处方进行人工审查。审查过程中,药师可就处方的不合理用药等问题与医生反馈沟通,医生修改处方,直到处方通过,进入下一环节,实现药师审方干预效果。17药师前置审方门(急)诊处方前置审核(5)审方药师对当前处方审方完成后,系统须自动向医生发送审方结果及意见。如果审方不通过,药师可填写或者勾选审方意见快速回复医生。医生可进行申述或者修改后再提交审核。药师可以根据医生的申述理由,选择通过或者驳回。17药师前置审方门(急)诊处方前置审核(6)人工审核不通过的处方,提供药师与医师以及管理部门的实时沟通,多方协商决定处方是否通过,可保留沟通痕迹。17药师前置审方门(急)诊处方前置审核(7)可同时审查患者在医院不同科室或不同时间开具的处方,根据药品数量和频次判断患者药品是否在用,判断是否存在重复用药或相互作用情况。17药师前置审方门(急)诊处方前置审核(8)针对医生和药师之间存在争议性的处方,系统支持医生双签通过。17药师前置审方门(急)诊处方前置审核(9)针对特殊的药物、特殊的患者所开具的处方,系统支持进行特殊关注的标志或备注,以便审方药师能及时的、有针对性的进行处方审核。比如:将使用特殊药物(如抗菌药物、中药注射剂、辅助用药等)的患者醒目标识出来。18药师前置审方住院医嘱前置审方(1)系统应提供统一的前置审方中心,以支持药学部门可以对全部住院医嘱进行前置审方,只有审核通过的医嘱才能被执行。18药师前置审方住院医嘱前置审方(2)系统为药师提供专门的住院审方工作平台,帮助药师在护士领药前完成住院医嘱审查。系统自动区分临时医嘱和长期医嘱。系统支持全自动预审+药师人工复审的审方机制。18药师前置审方住院医嘱前置审方(3)系统应按照预设的合理用药规则对住院医嘱进行自动审查,包括过敏、禁忌症、适应症、特殊人群、配伍、相互作用、重复用药、给药途径、给药时机、给药剂量、给药频率、疗程审查等。18药师前置审方住院医嘱前置审方(4)住院医生提交医嘱时,系统自动审查出问题医嘱并提示医生,医生可先自查。自查后,医生可选择返回修改或提请审核,提请审核时还可添加用药理由,方便药师第一时间了解医生用药目的;提交审核后由药师对这些问题医嘱进行人工审查。审查过程中,药师可就医嘱的不合理用药等问题与医生反馈沟通,医生修改医嘱,直到医嘱通过,进入下一环节,实现药师审方干预效果。18药师前置审方住院医嘱前置审方(5)审方药师对当前医嘱审方完成后,系统须自动向医生发送审方结果及意见。如果审方不通过,药师可填写或者勾选审方意见快速回复医生。医生可进行申述或者修改后再提交审核。药师可以根据医生的申述理由,选择通过或者驳回。18药师前置审方住院医嘱前置审方(6)人工审核不通过的医嘱,提供药师与医师以及管理部门的实时沟通,多方协商决定处方是否通过,可保留沟通痕迹。18药师前置审方住院医嘱前置审方(7)可同时审查患者在医院不同科室或不同时间开具的处方,根据药品数量和频次判断患者药品是否在用,判断是否存在重复用药或相互作用情况。18药师前置审方住院医嘱前置审方(8)针对医生和药师之间存在争议性的处方,系统需支持医生双签通过。18药师前置审方住院医嘱前置审方(9)针对特殊的药物、特殊的患者所开具的医嘱,系统须支持进行特殊关注的标志或备注,以便审方药师能及时的、有针对性的进行处方审核。比如:将使用特殊药物(如抗菌药物、中药注射剂、辅助用药等)的患者醒目标识出来。19药师前置审方回顾性审方(1)系统支持对已经审核过的门(急)诊处方及非工作时间段未经过人工审核的问题处方进行回顾性审方。19药师前置审方回顾性审方(2)系统支持对已经审核过的住院医嘱及非工作时间段未经过人工审核的问题住院医嘱进行回顾性审方。19药师前置审方回顾性审方(3)系统支持预审合格未进入审方中心的处方医嘱,可以在进行回顾性审方中药师手动留痕。(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功能界面截图)20药师前置审方审方沟通(1)系统内置在线沟通平台。提供文件传输、发送图片、自定义沟通常用语模板等功能。20药师前置审方审方沟通(2)支持药师审方时对不合理用药直接勾选或手动输入(审方意见可自由配置)。医生收到药师审方意见后可以根据情况勾选或手动输入用药理由(理由模板可自由配置)。医生药师交互的流程实时展示在问题处方医嘱界面上,并做记录留痕。21药师前置审方审方流程系统支持常规审方等待模式,可任意设置医生审方等待时间。例如:医生审方等待时间为60秒,60秒内药师需完成处方/医嘱审核,医生即可进行处方打印,并继续为下一个患者开具处方/医嘱。等待时间超过后审方药师还未审核完毕的处方医嘱会自动通过,并自动标记为超时漏审处方/医嘱。22药师前置审方审方提示(1)审方界面须支持当日医嘱加颜色标记,方便审方药师快速对当日处方医嘱进行审核。22药师前置审方审方提示(2)审方中心有新的待审核处方/医嘱进入时,审方中心发出声音提醒审方药师有新的审方任务。23药师前置审方审方规则(1)系统应支持用户自定义的用药规则用于处方/医嘱的自动审查。23药师前置审方审方规则(2)支持不合理用药情况的危害程度分级,可由医院自行修改。23药师前置审方审方规则(3)药师前置审方应附带有基础规则库,并且基础知识库审核数据应开放给用户。23药师前置审方审方规则(4)系统提供简易的界面可由药师维护修改后台基础规则库,不需要通过信息工程师通过代码修改。23药师前置审方审方规则(5)系统后台基础规则库的每一条规则均需系统提供参考文献出处及来源。23药师前置审方审方规则(6)系统应支持医院可维护某些审方规则只针对某科室或某医生执行生效。24药师前置审方审方规则自定义(1)支持医院根据实际情况自定义配置预审规则。24药师前置审方审方规则自定义(2)支持医院根据管理需求自定义审方策略。支持根据不同的药品品种、科室、医生、时间段等条件设置不同的审方策略。24药师前置审方审方规则自定义(3)支持医院根据临床用药的精细化管理要求,为不同的实时监控(包括系统内置的标准监控和医院自定义用药监控)自定义配置不同的医嘱监控警示级别以及管控方式。包括以下几种类型:提醒、填写理由使用、审批使用、禁用下达。25药师前置审方审方策略(1)可以根据系统预审问题严重级别和问题类型来配置待审方处方/医嘱过滤策略,只有符合审方过滤策略的某类问题或者某种严重级别的问题处方/医嘱才进入审方中心供药师进行人工审方。25药师前置审方审方策略(2)医院可按就诊类型(门诊、急诊、住院)或按临床科室来自行维护必须经过药师审方的处方/医嘱或可以自动审方的处方/医嘱。只有符合审方过滤策略的部分问题处方医嘱才进入审方中心供药师进行人工审方。25药师前置审方审方策略(3)可以根据审方工作时间段来配置待审方处方/医嘱过滤策略,只有符合审方时间过滤策略的问题处方/医嘱才进入审方中心供药师进行人工审方。支持周末、国家法定假日等非审方时间段的策略配置。25药师前置审方审方策略(4)可以根据临床科室、医生、药品类别、指定药品等过滤条件进行选择性审方,符合条件的处方/医嘱无论系统预审是否有问题,都可以进入药师审方中心,方便审方药师针对特定时段里医院用药问题矛盾突出点进行专门性审方。25药师前置审方审方策略(5)针对医生和药师之间存在争议性的处方,系统需支持医生双签通过。25药师前置审方审方策略(6)系统支持药学部门可单独针对双签通过的处方/医嘱进行事后回顾性审核,分析确认医生用药理由是否合理。25药师前置审方审方策略(7)系统支持按就诊类型(门急诊、住院)、临床科室及临床医生等不同条件为审方药师分配审方任务范围。25药师前置审方审方策略(8)系统应支持审方药师维护常用的审方意见模板及医生处方/医嘱使用理由模板,以便药师与医生在审方沟通过程中快速勾选使用。26药师前置审方审方统计(1)支持按临床科室、医生、审方药师等不同的统计维度对审方工作量进行统计。包括审方药师审核处方数、审核医嘱数、审查人次、审核问题处方数、问题医嘱数。26药师前置审方审方统计(2)支持对已审核处方/医嘱进行回顾性查看及分析评价,并可生成评价报表。26药师前置审方审方统计(3)支持按临床科室、医生、药品、门诊/急诊/住院等筛选条件对监控及审核数量进行统计。包括系统审核处方张/次、系统预审问题处方张/次、医生提交前返回修改处方张/次、刚性拦截处方张/次、系统提交问题张/次(药师端)、药师干预处方张/次、药师干预后医生修改处方张/次。26药师前置审方审方统计(4)支持按就诊类型、审方时间、审方药师、患者、处方号/医嘱号等进行审方不合格查询统计。不合格医嘱统计:包括开单时间、诊断、药品名称、就诊科室、就诊医生、预审结果、审方意见、审方时间等。26药师前置审方审方统计(5)支持按就诊类型、审方时间、审方药师、患者、处方/医嘱号等对药师审方进行统计,包括审方医嘱数、审核不合格医嘱数、占不合格医嘱比例%、占个人审方医嘱数比例%。26药师前置审方审方统计(6)支持按就诊类型、患者、处方/医嘱号等对医师开具的问题医嘱进行统计,包括不合格医嘱数、医嘱数、不合格医嘱比例。 26药师前置审方审方统计(7)支持多维度各类型的报表进行导出及打印等。26药师前置审方审方统计(8)大屏展示功能:系统应支持将重要审方指标通过图表在用户大屏或电脑显示屏上展示。27处方及医嘱点评门诊处方点评(1)系统应支持门诊处方点评,可生成门诊处方点评单,并进行门诊处方常规点评。27处方及医嘱点评门诊处方点评(2)系统应支持根据多角度的抽样筛选条件。对于门急诊处方,支持按照来源(门急诊、门诊、急诊)、科室、医生、处方金额、处方类型(西药方、草药方、中成药方,可单选或多选)、药理分类、点评分类、抗菌药物类型、是否注射给药、患者姓名、性别、诊断、年龄进行筛选。27处方及医嘱点评门诊处方点评(3)可按数据抽取周期来获取医院的处方,对处方进行准实时自动点评。27处方及医嘱点评门诊处方点评(4)全额处方自动点评以医药知识库、用药规则库为基础,以《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等相关要求,并结合药品说明书、国家药典等药品使用指南为点评依据。27处方及医嘱点评门诊处方点评(5)系统自动点评内容包括药品的配伍禁忌、配伍浓度、药品相互作用、禁忌症、过敏药物、肝肾功能状况、给药途径、用药剂量、疗程、不良反应等方面。27处方及医嘱点评门诊处方点评(6)支持人工点评,点评人员可根据自身专业知识对个别处方进行点评,并增加点评内容,也支持对系统点评结果的修改和删除。系统会自动记录新增点评结果的人员与时间,做到可追溯。27处方及医嘱点评门诊处方点评(7)可按指定条件查询处方及相关的各种明细信息,并支持处方信息导出为Excel格式文件。27处方及医嘱点评门诊处方点评(8)系统应支持药师查看所有处方,并可查看系统警示信息及个性化用药规则的点评结果。28处方及医嘱点评住院医嘱点评(1)系统应支持住院医嘱点评,可生成住院医嘱点评单,并进行住院医嘱常规点评。28处方及医嘱点评住院医嘱点评(2)系统应支持根据多角度的抽样筛选条件。对于住院医嘱,支持按照来源(在院、出院)、科室、医生、处方金额、处方类型(西药方、草药方、中成药方,可单选或多选)、药理分类、点评分类、抗菌药物类型、是否注射给药、患者姓名、性别、诊断、年龄、是否手术、手术名称、切口类型进行筛选。28处方及医嘱点评住院医嘱点评(3)可按数据抽取周期来获取医院的处方,对处方进行准实时自动点评。28处方及医嘱点评住院医嘱点评(4)全额处方自动点评以医药知识库、用药规则库为基础,以《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等相关要求,并结合药品说明书、国家药典等药品使用指南为点评依据。28处方及医嘱点评住院医嘱点评(5)系统自动点评内容包括药品的配伍禁忌、配伍浓度、药品相互作用、禁忌症、过敏药物、肝肾功能状况、给药途径、用药剂量、疗程、不良反应等方面。28处方及医嘱点评住院医嘱点评(6)支持人工点评,点评人员可根据自身专业知识对个别处方进行点评,并增加点评内容,也支持对系统点评结果的修改和删除。系统会自动记录新增点评结果的人员与时间,做到可追溯。28处方及医嘱点评住院医嘱点评(7)可按指定条件查询医嘱及相关的各种明细信息,并支持处方信息导出为Excel格式文件。28处方及医嘱点评住院医嘱点评(8)系统应支持药师查看所有医嘱,并可查看系统警示信息及个性化用药规则的点评结果。29处方及医嘱点评专项点评分类(1)系统应支持抗菌药物围术期用药专项点评,对抗菌药物围手术期使用生成点评单并进行专项点评。29处方及医嘱点评专项点评分类(2)系统应支持抗菌药物治疗性用药专项点评,对抗菌药物治疗性使用生成点评单并进行专项点评。29处方及医嘱点评专项点评分类(3)系统应支持抗肿瘤药物专项点评,对抗肿瘤药物的使用生成点评单并进行专项点评。29处方及医嘱点评专项点评分类(4)系统应支持血液制品专项点评,对血液制品的使用生成点评单并进行专项点评。29处方及医嘱点评专项点评分类(5)系统应支持辅助用药专项点评,对辅助用药的使用生成点评单并进行专项点评。29处方及医嘱点评专项点评分类(6)系统应支持中药注射剂专项点评,对中药注射剂的使用生成点评单并进行专项点评。29处方及医嘱点评专项点评分类(7)系统应支持基药专项点评,对基本药物的使用生成点评单并进行专项点评。29处方及医嘱点评专项点评分类(8)系统应支持转化糖药物专项点评,对转化糖类药物的使用生成点评单并进行专项点评。29处方及医嘱点评专项点评分类(9)系统应支持糖皮质激素药物专项点评,对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生成点评单并进行专项点评。29处方及医嘱点评专项点评分类(10)系统应支持万古霉素专项点评,对万古霉素的使用生成点评单并进行专项点评。29处方及医嘱点评专项点评分类(11)系统应支持质子泵抑制剂专项点评,对质子泵抑制剂的使用生成点评单并进行专项点评。29处方及医嘱点评专项点评分类(12)系统应支持麻醉、精神药品专项点评,对麻醉、精神药品的使用生成点评单并进行专项点评。29处方及医嘱点评专项点评分类(13)系统应支持人血白蛋白专项点评。对人血白蛋白的使用生成点评单并进行专项点评。29处方及医嘱点评专项点评分类(14)系统应支持重点监控用药专项点评,对重点监控用药的使用生成点评单并进行专项点评。29处方及医嘱点评专项点评分类(15)系统应支持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对中药饮片处方的使用生成点评单并进行专项点评。29处方及医嘱点评专项点评分类(16)系统应支持碳青霉烯类及替加环素专项点评,对碳青霉烯类及替加环素的使用生成点评单并进行专项点评。29处方及医嘱点评专项点评分类(17)系统应支持肠外营养液的专项点评,对肠外营养液的使用生成点评单并进行专项点评。30处方及医嘱点评自定义专项点评(1)系统可以通过维护临床药品的标记自定义生成不同的专项点评。自定义专项点评功能可采用简单方便的功能操作界面,自由新增对某类药品的专项点评,其中专项点评规则及点评标准也可进行配置和新增,配置和新增方式不允许是图形化的类代码方式。(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功能界面截图)30处方及医嘱点评自定义专项点评(2)系统应支持自定义维护药师常用的问题描述模板,药师人工点评时应可方便的调用问题描述模板。30处方及医嘱点评自定义专项点评(3)系统应支持用户自定义新增,修改,删除各类点评对应的问题代码及问题描述。并应支持用户自定义问题代码与监控问题的对应关系;问题代码可在点评界面和导出工作表中显示。31处方及医嘱点评点评报表(1)门诊处方点评完成后,系统应可生成门诊处方点评报表,门诊处方常规点评工作表、点评结果表及点评问题表。并支持将点评工作表、点评问题表、点评结果表导出为Excel。31处方及医嘱点评点评报表(2)住院医嘱点评完成后,系统应可生成住院医嘱点评报表,住院医嘱常规点评工作表、点评结果表及点评问题表。并支持将点评工作表、点评问题表、点评结果表导出为Excel。31处方及医嘱点评点评报表(3)抗菌药物围术期用药专项点评报表,抗菌药物围术期用药专项点评工作表、点评结果表及点评问题表。并支持将点评工作表、点评问题表、点评结果表导出为Excel。31处方及医嘱点评点评报表(4)抗菌药物治疗性用药专项点评报表,抗菌药物治疗性用药专项点评工作表、点评结果表及点评问题表。并支持将点评工作表、点评问题表、点评结果表导出为Excel。31处方及医嘱点评点评报表(5)抗肿瘤药物专项点评报表,抗肿瘤药物专项点评工作表、点评结果表及点评问题表。并支持将点评工作表、点评问题表、点评结果表导出为Excel。31处方及医嘱点评点评报表(6)血液制品专项点评报表,血液制品专项点评工作表、点评结果表及点评问题表。并支持将点评工作表、点评问题表、点评结果表导出为Excel。31处方及医嘱点评点评报表(7)辅助用药专项点评报表,辅助用药专项点评工作表、点评结果表及点评问题表。并支持将点评工作表、点评问题表、点评结果表导出为Excel。31处方及医嘱点评点评报表(8)中药注射剂专项点评报表,中药注射剂专项点评工作表、点评结果表及点评问题表。并支持将点评工作表、点评问题表、点评结果表导出为Excel。31处方及医嘱点评点评报表(9)基药专项点评报表,基本药物专项点评工作表、点评结果表及点评问题表。并支持将点评工作表、点评问题表、点评结果表导出为Excel。31处方及医嘱点评点评报表(10)转化糖药物专项点评报表,转化糖药物专项点评工作表、点评结果表及点评问题表。并支持将点评工作表、点评问题表、点评结果表导出为Excel。31处方及医嘱点评点评报表(11)糖皮质激素药物专项点评报表,糖皮质激素药物点评工作表、点评结果表及点评问题表。并支持将点评工作表、点评问题表、点评结果表导出为Excel。31处方及医嘱点评点评报表(12)系万古霉素专项点评报表,万古霉素点评工作表、点评结果表及点评问题表。并支持将点评工作表、点评问题表、点评结果表导出为Excel。31处方及医嘱点评点评报表(13)质子泵抑制剂专项点评报表,质子泵抑制剂点评工作表、点评结果表及点评问题表。并支持将点评工作表、点评问题表、点评结果表导出为Excel。31处方及医嘱点评点评报表(12)麻醉、精神药品专项点评报表,麻醉、精神药品点评工作表、点评结果表及点评问题表。并支持将点评工作表、点评问题表、点评结果表导出为Excel。31处方及医嘱点评点评报表(13)人血白蛋白专项点评报表,人血白蛋白点评工作表、点评结果表及点评问题表。并支持将点评工作表、点评问题表、点评结果表导出为Excel。31处方及医嘱点评点评报表(14)重点监控用药专项点评报表,重点监控用药点评工作表、点评结果表及点评问题表。并支持将点评工作表、点评问题表、点评结果表导出为Excel。31处方及医嘱点评点评报表(15)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报表,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表、点评结果表及点评问题表。并支持将点评工作表、点评问题表、点评结果表导出为Excel。31处方及医嘱点评点评报表(16)碳青霉烯类及替加环素专项点评报表,碳青霉烯类及替加环素点评工作表、点评结果表及点评问题表。并支持将点评工作表、点评问题表、点评结果表导出为Excel。31处方及医嘱点评点评报表(17)肠外营养液专项点评报表,肠外营养液点评工作表、点评结果表及点评问题表。并支持将点评工作表、点评问题表、点评结果表导出为Excel。32处方及医嘱点评点评沟通及申诉(1)药师可对各类点评结果推送至医生端,医生可对药师发送的处方/医嘱点评意见进行在线沟通及申诉。32处方及医嘱点评点评沟通及申诉(2)可将在线申述内容生成点评沟通单,点评沟通单支持导出及打印。33处方及医嘱点评点评条目维护(1)点评问题代码:系统应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配置好处方/医嘱点评问题描述及对应问题代码,并根据处方/医嘱点评问题将问题处方分为不规范处方,不适应处方、超常处方以及其他处方。且系统应支持用户自定义新增,修改,删除各类点评对应的问题代码及问题描述。并应支持用户自定义问题代码与监控问题的对应关系;问题代码可在点评界面和导出工作表中显示。33处方及医嘱点评点评条目维护(2)系统应支持自定义维护药师常用的问题描述模板,药师人工点评时应可方便的调用问题描述模板。33处方及医嘱点评点评条目维护(3)点评问题项可以维护勾选,点评问题可以挂接到处方,也可以选中到问题医嘱。33处方及医嘱点评点评条目维护(4)处方医嘱点评标准条目用户可以维护修改,并可以把维护好的条目挂接到不同的监控问题上。34处方及医嘱点评点评策略(1)支持对当日处方医嘱或者历史任意时间段处方医嘱进行点评。34处方及医嘱点评点评策略(2)可支持历史处方医嘱回顾性全额点评,帮助医院进行针对性问题分析及临床药学科研。34处方及医嘱点评点评策略(3)支持点评任务分配,可以为不同的处方医嘱点评任务分配点评药师。34处方及医嘱点评点评策略(4)各类处方医嘱点评均支持查看被点评的处方或医嘱的患者详细诊疗信息。34处方及医嘱点评点评策略(5)全额处方医嘱自动点评以医药知识库、用药规则库为基础,以《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等相关要求,并结合药品说明书、国家药典等药品使用指南为点评依据。34处方及医嘱点评点评策略(6)提供多种筛选条件下的处方医嘱点评结果查询,点评结果可导出为Excel格式文件。34处方及医嘱点评点评策略(7)系统应支持门急诊处方和住院医嘱每天自动导入合理用药审核,并支持全处方的自动审查、自动分析点评。34处方及医嘱点评点评策略(8)系统应支持药师查看所有处方医嘱,并可查看系统警示信息及个性化用药规则的点评结果。35用药分析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根据《国家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对上报报表要求,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情况统计分析报表。(1)手术病人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调查表(2)非手术病人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调查表(3)(N)张处方统计分析(4)门诊处方用药情况调查表(5)季度住院病人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调查表(6)门(急)诊病人抗菌药物情况清单表(7)出院病人抗菌药物使用情况清单表36用药分析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价指标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医院临床业务中使用抗菌药物的相关管理指标进行评价分析。(1)抗菌药物品种、品规数量要求(2)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占比(3)抗菌药物使用率(4)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5)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比例(6)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合理情况(7)住院患者抗菌药物静脉输液占比(8)静脉输液使用率(9)住院患者静脉输液平均每床日使用袋(瓶)数(10)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微生物送检率(11)处方点评情况37用药分析含酶抑制剂复合制剂抗菌药物使用情况信息表医疗机构含酶抑制剂复合制剂抗菌药物使用情况信息表38用药分析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使用情况信息表医疗机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使用情况信息表39用药分析(1)药事管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0)(1)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占比(%)(2)每百张床位临床药师人数(3)门诊处方审核率(%)(4)急诊处方审核率(%)(5)住院用药医嘱审核率(%)(6)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医嘱干预率(%)(7)门诊处方点评率(%)(8)门诊处方合格率(%)(9)住院患者药学监护率(%)(10)用药错误报告率(%)(11)严重或新的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率(%)(12)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13)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14)住院患者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量占比(%)(15)Ⅰ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16)住院患者静脉输液使用率(%)(17)住院患者中药注射剂静脉输液使用率(%)(18)急诊患者糖皮质激素静脉输液使用率(%)(19)住院患者质子泵抑制药注射剂静脉使用率(%)(20)其他按上级单位要求的药学指标40用药分析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1)点评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2)病房(区)医嘱单(处方)点评率(%)(3)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s)(4)门诊患者基本药物处方占比(%)(5)住院患者基本药物使用率(%)(6)基本药物采购品种数占比(%)(7)国家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比例(%)(8)辅助用药收入占比(%)(9)门急诊次均费用增幅(%)(10)门急诊次均药品费用增幅(%)(11)住院次均费用增幅(%)(12)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增幅(%)(13)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使用比例(%)41知识查询中心药品简要信息提示(1)当医生在开具处方或医嘱过程中,可以方便快捷的随时查看医嘱里的某个药品的简要信息。药品简要信息提示功能的用药信息内容须简明扼要,信息类别丰富,关联操作须方便快捷。41知识查询中心药品简要信息提示(2)可查询到药品各种属性及使用信息应包括:剂型、规格、价格、生产厂家、医保属性(甲类、乙类、自费)、自付比例、基药、毒麻兴精放、妊娠分级、药品说明书链接。41知识查询中心药品简要信息提示(3)点击药品简要信息提示里的药品说明书链接后,应能显示此药品的说明书详细信息。42知识查询中心药品说明书(1)医生、药师、护士可以采取智能搜索的方式,输入关键字后自动查找符合查询条件的药品说明书(包括医院自行维护的药品说明书)的详细信息,系统必须标注本院药品。42知识查询中心药品说明书(2)提供查询相同药品其他厂家的药品说明书、查询相同药品其他剂型药品的说明书的快捷跳转链接。42知识查询中心药品说明书(3)医院可自行维护药品说明书。说明书信息支持医院药学人员维护,可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NMPA)正式发布的药品厂家说明书基础上修改和新增药品说明书内容,形成一篇新的符合临床实际需要的自定义药品说明书。43知识查询中心合理用药知识库查询可查询符合条件的合理用药知识库数据的详细信息,如:药物相互作用、禁忌症的信息。44知识查询中心检验指标及临床意义(1)可方便快捷查询常用的各类医学检验指标及在临床上的意义专论信息。45知识查询中心检验指标及临床意义(2)提供按检验指标名称关键字检索功能及分类检索功能。46知识查询中心常用医药学公式可查询常用的医药学公式,并带相关医药公式指标的计算功能。包括通用公式、心血管内科、肾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血液内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普通外科、骨科、泌尿外科、胸外科、神经外科、血管外科、肝胆外科、肛肠外科、妇产科、儿科、肿瘤科、重症医学科等医学相关计算公式,并提供计算功能。47知识查询中心药物FDA妊娠分级查询可查询根据药物对胎儿的危险性进行危害等级(即A、B、C、D、X级)的分级表,便于用药者给妊娠期妇女用药时迅速了解是否存在用药危险。48知识查询中心临床路径可查询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各专科疾病临床路径信息。49药学门诊患者建档49.1本院患者建档49药学门诊患者建档(1)对于在本院有门诊或住院记录的患者,系统应通过ETL数据同步的方式从本院的HIS系统中筛选出符合开展药学门诊的患者,并将患者的360就诊数据导入到系统中并为患者建立初始的药学门诊档案,并可为患者预约药学门诊日期。建档时,门诊药师可为药学门诊患者标记药学门诊关注类型标签,如:抗凝治疗、CKD等,方便药师对药学门诊患者进行分组管理。49药学门诊患者建档(2)门诊药师可根据患者ID、姓名、身份证号、就诊日期、科室等对符合条件的本院患者进行查询筛选。49药学门诊患者建档(3)门诊药师可查阅筛选出的指定患者的全部就诊360信息,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本院历次就诊的详细数据(包含诊断、处方医嘱、检验检查、手术信息、电子病历等)、主治医生等。49药学门诊患者建档(4)系统须支持医院药学部自由维护药学门诊关注类型。49药学门诊患者建档49.2非本院患者建档49药学门诊患者建档(1)系统须支持门诊药师为非本院患者手动建立患者基本档案,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高、体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原患疾病等信息,并为患者预约药学门诊日期。建档时,门诊药师可为药学门诊患者标记药学门诊关注类型标签,如:抗凝治疗、CKD等。49药学门诊患者建档(2)系统须支持门诊药师对已建档的非本院患者的基本信息进行修改维护。50药学门诊患者管理(1)系统须支持药师可设置筛选条件对指定患者筛选查询,本院患者可查询到患者360详细诊疗数据及历次药学门诊记录详细信息,门诊药师也可对非本院患者信息进行维护及查询,并可对患者关注类型进行调整。50药学门诊患者管理(2)门诊药师可以在患者管理界面里一览自己开展药学门诊工作的总体情况及工作量实时汇总。50药学门诊患者管理(3)系统须支持按今日建档、预约日期、关注类型、患者姓名等对患者进行筛选查询。门诊药师可查看到自己所负责的所有患者的全部药学门诊信息,包括:就诊号、姓名、性别、年龄、原患疾病、关注类型、上次门诊时间、下次门诊时间、建档日期、患者类型等。50药学门诊患者管理(4)系统须支持门诊药师在完成本次药学门诊各项工作后为患者预约下一次药学门诊时间。50药学门诊患者管理(5)门诊药师可以为患者的每一次药学门诊创建门诊记录,包括:药物治疗评估、个人用药清单、药物治疗问题、药物治疗计划、用药咨询、专科评估等工作内容。药师也可对历次药学门诊记录的详细信息进行修改维护。50药学门诊患者管理(6)系统支持门诊药师将未能持续到医院来进行药学门诊复诊的患者纳入脱落患者单独管理。51药学门诊工作台(1)系统须提供门诊药师工作台功能,集中呈现门诊药师的当天工作情况汇总以及当日待办工作。51药学门诊工作台(2)工作台里须设置今日待诊患者栏及已诊患者栏,药师可在今日待诊患者栏查看并快速选择今日预约的药学门诊患者进行药学门诊,包括药物治疗评估、个人用药清单管理、药物治疗问题管理、患者用药咨询、药物治疗计划管理、专科评估、药学门诊药历书写等,门诊药师可查询待诊患者的360就诊信息、历次药学门诊记录。门诊药师可以在今日已诊患者栏查看今日已接诊的药学门诊患者,并可对患者的本次药学门诊信息进行修改维护以及预约下一次门诊的时间,也可查询患者360就诊信息。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52.1药物治疗评估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1)门诊药师可在每次药学门诊工作中根据已建立的患者信息档案为患者进行药物治疗评估并建立药学治疗评估记录。药物治疗评估记录应包括患者诊断、既往史、家族史、过敏史、不良嗜好、实验室检查指标等信息。药师可以评估药物治疗情况与药物不良反应等相关问题。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2)系统须支持在本院有就诊历史的患者的首次药学治疗评估记录表单里的信息直接从患者360信息里自动调用并填充。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3)门诊药师为非首次进行药学门诊的患者新建药物治疗评估记录时,可自动带入上一次的药物治疗评估。药师可在问诊过程中,对药物治疗评估信息进行调整更新。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4)药师可打印及导出药学门诊的药物治疗评估结果。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52.2个人用药清单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1)门诊药师可以为患者制定个人用药清单,整理目前的全部用药情况并进行自动审核,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等,方便患者居家用药管理及在就医时向其他医务人员提供用药信息。个人用药清单包括用药警示、药品名称、单次剂量、用药频次、给药途径、用药指导等内容,门诊药师可对患者的每个用药信息进行修改、删除。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2)有本院就诊历史的患者首次进行药学门诊时,系统须支持将患者上一次出院带药信息自动导入到个人用药清单,无本院就诊历史的患者首次进行药学门诊时,门诊药师可手动添加用药信息。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3)系统须支持自动生成个人用药清单中的药品用药指导信息,药师可结合实际情况对用药指导信息进行修改调整,以提高门诊药师的工作效率。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4)对已进行过药学门诊的复诊患者,系统须支持一键导入上次个人用药清单,对患者院内院外用药进行更新整合。若上次用药清单中有提示患者用药不当而患者没有更改药物清单时,系统亦需给门诊药师发起用药不当警示,门诊药师亦可对患者用药发起调整建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功能界面截图)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5)系统须支持药师快捷查看个人用药清单里的每条用药信息对应的药品说明书内容。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6)门诊药师可将包含用药指导信息的个人用药清单打印交给患者,也应支持个人用药清单导出。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52.3合理用药审核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1)系统须支持对个人用药清单里的在用药品自动进行合理性审核,向门诊药师进行警示提醒。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2)合理用药审核知识库应至少包括:药物相互作用审核、用药疗程审核、儿童用药审核、老年人用药审核、妊娠期用药审核、哺乳期用药审核、性别用药审核、禁忌症审核、适应症审核、常规剂量审核、肝功能不全用药审核、肾功能减退用药审核、用药频次审核、给药途径审核等。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3)合理用药审核知识库须面向用户全开放,门诊药师可根据药学门诊实际应用情况对用药规则如相互作用、给药途径、剂量、禁忌症、适应症等进行自定义维护,也可以根据不同诊断个性化调整最大剂量及疗程等。对于不同的审核规则,门诊药师可选择启用或禁用规则,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自由调整系统警示的严重级别。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52.4药物治疗问题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1)门诊药师可以针对患者目前药物治疗相关问题,向患者提出适当的建议,如处方精简、生活方式的调整及饮食教育等,同时药师可详细记录当前存在各种用药问题及药师建议。支持门诊药师快速点选问题药品,手动添加药物治疗问题。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2)药物治疗问题记录应包括问题药品、问题类型、问题原因、问题描述、药师建议等内容。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3)当个人用药清单里某条用药信息出现不合理用药的系统警示时,系统应自动将此警示生成对应药物治疗问题记录,门诊药师只需补充问题类型及问题原因即可。若门诊药师未对系统自动生成的药物治疗问题进行归因补充,则系统将提醒药师需要对其进行补充完整。若个人用药清单里的问题药品被修改之后不再触发审核规则,则相应的药物治疗问题记录也将自动删除。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4)若患者个人用药清单中仍存在上次警示的用药安全问题,则药物治疗问题应自动带入上一次的问题信息,门诊药师可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以提高药师的工作效率。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5)系统须支持药师在药物问题描述及建议时可引用常用语模板,从而快速对于患者在用药问题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描述及建议。支持药学部根据药学门诊工作中的实际情况自由维护模板。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6)在完成每次药学门诊后,药师可将药物治疗问题打印交给患者,也可导出保存。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52.5药物治疗计划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1)门诊药师可根据患者当前存在的药物治疗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药物治疗计划,书写记录患者需要实施的计划步骤并记录患者的执行情况(良好、一般、较差、极差等),也可查看患者历次药物治疗计划。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2)系统须支持药师导入上一次药物治疗计划信息,门诊药师可根据患者的当前实际用药情况和计划执行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维护。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3)门诊药师在完成每次药学门诊后,可将药物治疗计划打印交给患者,支持导出。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52.6用药咨询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1)门诊药师可创建新的用药咨询,以记录患者提出的的咨询问题及药师的答复内容。也支持门诊药师查看历次药学门诊中患者的用药咨询信息。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2)门诊药师在书写用药咨询时,支持从相应的常用语模板里快速点选自动填充到咨询问题和药师答复中。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3)系统须支持快速导入上次的用药咨询记录,门诊药师可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维护,以提高药师的工作效率。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4)系统支持门诊药师将用药咨询结果进行打印并导出保存。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52.7专科评估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1)门诊药师可结合患者的实际情况调用各类专科评估量表对患者进行各项个体化的药学评估。系统须支持根据患者360诊疗信息中相关数据自动填充评估量表中对应的内容项。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2)门诊药师完成评估量表填写后,系统自动计算并给出评分或评级。支持门诊药师对评估量表重新评估。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3)系统须支持根据患者关注类型自动为患者分配专科评估量表套餐。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4)系统须支持药学部可自由维护不同的关注类型所对应的专科评估量表。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5)系统须支持评估量表打印。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6)评估量表至少包括通用、心血管、肿瘤、呼吸、内分泌、疼痛、消化、肾内、神经、血液等多个专科的评估量表。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52.8门诊药历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1)当药师完成各项药学门诊具体工作(如:药物治疗评估、个人用药清单、患者用药咨询等)后,支持系统自动将相关工作内容添加到门诊药历。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2)门诊药历遵循SOAP规范,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患者基本信息、诊断、既往病史、家族史、过敏史、不良嗜好、实验室检查指标、个人用药清单、药物治疗问题、患者用药咨询、药物治疗计划、专科评估结果等。52药学门诊治疗管理(3)系统须支持门诊药师对历史门诊药历进行查看,门诊药师可打印患者本次门诊药历,也可按日期打印患者完整的门诊药历。也支持导出患者的门诊药历。53药学门诊统计分析(1)药学门诊工作情况汇总:对指定筛选条件内的全部药学门诊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汇总指标包括门诊次数、药物治疗评估次数、个人用药清单次数等。可按年度、季度、月度进行统计。统计结果包括统计数据表及趋势图两种的呈现方式。支持统计报表打印及导出,也支持打印统计趋势图。53药学门诊统计分析(2)门诊药师工作情况汇总:对指定筛选条件内的药学门诊工作情况按门诊药师维度进行汇总及排名,统计包括门诊次数、药物治疗评估次数、个人用药清单次数等。支持统计报表打印及导出。53药学门诊统计分析(3)门诊药师工作TOP5排名:支持查询指定时间范围内门诊药师各项工作TOP5排名,也支持按患者关注类型进行筛选排名。系统支持打印统计结果。53药学门诊统计分析(4)药学门诊患者就诊情况分析:门诊药师可统计指定时间范围内的患者就诊情况,统计指标包括:门诊次数、药物治疗评估次数、个人用药清单次数等,也可按患者关注类型进行筛选。系统支持打印及导出统计报表。53药学门诊统计分析(5)药物治疗问题情况统计:系统支持对指定筛选条件内的药物治疗问题情况按门诊药师维度进行统计及排名,包括门诊药师、门诊次数、药物治疗问题条数、药物治疗剂量过低条数、药物治疗剂量过高条数等。也可按患者关注类型、门诊药师进行筛选。支持统计总数以分布图形式呈现,系统支持打印及导出统计报表,也支持打印统计分布图。53药学门诊统计分析(6)门诊患者药物治疗问题汇总:门诊药师可统计患者的药物治疗问题情况,包括门诊次数、药物治疗问题条数、药物治疗剂量过低条数等。也可按患者关注类型进行筛选。支持统计总数以分布图形式呈现,系统支持打印及导出统计报表,也支持打印统计分布图。53药学门诊统计分析(7)问题药品TOP10排名:系统支持查询在指定范围时间内药学门诊工作中药物治疗问题的问题药品TOP10排名,也支持按患者关注类型进行筛选。系统支持打印统计结果。53药学门诊统计分析(8)药物治疗计划情况统计:系统支持对指定筛选条件内的药物治疗计划情况按门诊药师维度进行统计及排名,包括门诊药师、门诊次数、药物治疗计划条数等。也可按患者关注类型、门诊药师进行筛选。支持统计总数以分布图形式呈现,系统支持打印及导出统计报表,也支持打印统计分布图。53药学门诊统计分析(9)门诊患者药物治疗计划汇总:门诊药师可统计患者的药物治疗计划情况,包括门诊次数、药物治疗计划条数、患者执行情况良好条数等。也可按患者关注类型进行筛选。支持统计总数以分布图形式呈现,系统支持打印及导出统计报表,也支持打印统计分布图。53药学门诊统计分析(10)用药咨询情况统计:系统支持对指定筛选条件内的用药咨询情况按门诊药师维度进行统计及排名,包括门诊药师、门诊次数、药物咨询条数、适应症咨询条数等。也可按患者关注类型、门诊药师进行筛选。支持统计总数以分布图形式呈现,系统支持打印及导出统计报表,也支持打印统计分布图。53药学门诊统计分析(11)门诊患者用药咨询汇总:门诊药师可统计患者的用药咨询情况,包括门诊次数、药物咨询条数、适应症咨询条数等。也可按患者关注类型进行筛选。支持统计总数以分布图形式呈现,系统支持打印及导出统计报表,也支持打印统计分布图。53药学门诊统计分析(12)患者关注类型分布表:系统支持以分布图的形式呈现指定时间范围内药学门诊患者类型的统计情况,从而使门诊药师可以清晰明确的了解到需要进行药学门诊的重点关注人群。支持打印统计分布图。54其他技术要求总体技术要求(1)全部药学功能模块必须构建并运行在统一的一体化底层平台之上,系统必须支持单点登录。一次登录即可正常使用全部功能模块(子系统),无需不同功能模块(子系统)各自登录,无需在各功能模块(子系统)之间切换应用程序。(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功能界面截图)54其他技术要求总体技术要求(2)系统底层必须建立以患者就诊主索引为核心的临床药学主题数据中心。主题数据中心内建 ETL, 数据处理机制,能实现对各类关系型数据库及非关系型数据库(NoSQL)进行数据采集、清洗、处理及数据整合。包含但不限于:HIS、LIS、EMR、手麻、护理等各类临床业务数据。主题数据中心必须具备动态性和灵活性,无缝响应前端各类临床药学业务功能的增加和调整。(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为证明材料,盖供应商公章)54其他技术要求总体技术要求(3)药学门诊管理系统必须与合理用药、前置审方及处方点评等药学系统实现从数据到业务基于同一套底层药学主题大数据中心的融合。54其他技术要求总体技术要求(4)全部临床药学功能子系统中的人员、科室、药品、诊断、手术、给药途径各种药品分类、权限、角色等各种基础字典信息均来自一套统一的底层基础数据。54其他技术要求总体技术要求(5)底层数据ETL接口必须具备高度通用性,同时支持对关系型数据库、NoSQI数据库、Cache 数据库、文档型数据库、APIS 等不同类型的医疗业务数据源的访问。54其他技术要求总体技术要求(6)为满足利用本系统在后续扩展更多的临床药学服务及药事管控功能体系系统底层数据库必须具备在不停止数据库服务器运行状态的基础上可根据新的业务功能来动态扩展或调整底层数据结构。54其他技术要求总体技术要求(7)为保障 HIS等医疗业务系统稳定运行,减少本系统系统对 HIS 等基础业务系统的压力,软件嵌套接口必须基于业务无关性的松耦合设计。系统通过软件嵌套接口传入数据只能是当前医生 ID、患者 ID 及为保存的新处方/医嘱信息,不能包含患者的历史处方/医嘱信息、检验检査信息、手术信息等数据。54其他技术要求总体技术要求(8)为便于医院的使用及维护,软件必须基于 B/S 架构设计,只须在医院内网的任意服务器上安装部署。54其他技术要求总体技术要求(9)针对不同的功能应用模块应提供多种工作模式,包括提供 API 接口供第三方业务系统调用方式、嵌入医院 HIS 工作站的方式、无须在医院工作站安装客户端程序的纯 B/S 方式。54其他技术要求总体技术要求(10)系统应具备面向诊疗行为、诊疗项目以及费用管理等横向业务功能扩展能力,使得医院未来可以根据自身管理的实际需求在本平台内水平扩充医疗行为监管、医保费用监管等事前管控功能,从而满足医院对全面医疗管控业务未来发展的需求。(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功能界面截图)其他技术要求实时与HIS交互提供HIS的接口标准数据接口其他技术要求报表功能除必须报表外,能为采购人提供统计功能(如:静脉输液使用率、基药使用率、质子泵抑制剂使用率、激素使用率,静脉抗菌药物使用率、住院患者静脉输液床日占比,住院患者人均静脉输液天数,住院患者平均每床日静脉输液使用体积等上级部门要求的数据)其他技术要求维护维保产品自验收之日起,乙方提供两年免费维保,定期升级知识库、定期巡检。其他技术要求服务器1、机箱:机架式服务器,总体高度≥2U。2、核心配置要求:支持X86架构系列处理器,配置≥2颗CPU,主频≥2.4GHz,核心数≥16核。3、最大支持32根DDR4内存,支持Advanced ECC、内存镜像、内存热备等高级功能,单处理器最大支持6T内存配置;配置≥64GB内存。4、本地存储:配置≥2块960G SATA 2.5寸硬盘,配置≥8个2.5寸热插拔硬盘槽位,可扩展至≥37个2.5寸热插拔硬盘槽位,同时可扩展4个3.5寸硬盘;5、阵列卡:提供≥1张独立阵列卡,支持RAID0/1/10/5等。6、GPU支持:可配置≥4个双宽GPU卡或14个单宽GPU卡(提供官网截图并加盖原厂鲜章)。7、网卡:板载≥1块4端口千兆电口。8、电源:本次配置2个≥800w白金版热插拔冗余电源,支持96%能效比的钛金级电源选件。9、散热:由风扇控制器、风扇,独立风扇控制;采用双转子大尺寸风扇,支持免工具热插拔维护。10、管理:配置虚拟KVM功能, 可实现与操作系统无关的远程对服务器的完全控制,包括远程的开机、关机、重启、更新Firmware、虚拟光驱、虚拟文件夹等操作,提供服务器健康日记、服务器控制台录屏/回放功能,能够提供电源监控,支持3D图形化的机箱内部温度拓扑图显示,可支持动态功率封顶。其他技术要求正版化供应商提供的软件须为正版软件,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一、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交货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二)交货地点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按《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本项目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具体验收方式如下:在软硬件安装调试完成后,至少进行三个月的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间,成交供应商确保至少1名工程师驻现场及时处理相关问题,直至该系统功能达到标书要求获得采购人认可并出具验收合格书方视为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二、报价要求谈判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软件实施费、服务器配置费、HIS接口服务费、税费、培训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有专业的售后服务工程师,免费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1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即时通过电话、Email或传真等远程方式查找紧急事件的事发原因并通过远程途径解决相应问题。(二)自验收合格起质保期不低于2年,质保期免费提供知识库更新升级,且提供每年不少于6次的现场药学服务。(三)提供详细的产品说明、操作规程、维护方法等相关技术资料。(四)免费维护期满后,年项目维护费的收取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5%。维护包含免费提供知识库更新升级、功能完善、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并负责系统的开发、处理、协调与各系统软件等供应商的关系及每年不少于6次的现场药学服务。四、付款方式(一)履约保证金: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提交完成后凭缴纳凭证方可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或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成交供应商拒签合同。项目试用期3个月满后且验收合格能正常使用,采购人退还履约保证金。(二)付款方式1.预付款:采购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同时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如成交供应商收到预付款后不履行相关义务,采购人可通过担保函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付款方式:项目试用期3个月满后且验收合格能正常使用,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余款。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本项目知识产权由采购人所有,若有需要,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对本项目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六、培训在“系统”安装实施完成并正式交付医院使用之前,成交供应商须负责培训医院相关的操作使用人员,直至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七、其他商务要求内容(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4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一、采购程序(一)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方式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二)竞争性谈判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视频在线谈判。在视频在线谈判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电子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①)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计算机软件开发或计算机软件销售资格。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②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谈判和澄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篇”)。(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时适用)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适用)2、实质性响应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电子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有效性审查电子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第七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有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数量和须提交的相关原件数量(如果有)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文件内容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谈判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3响应程度审查谈判有效期电子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谈判小组在对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电子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电子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电子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文档当中)。(四)本次项目采取的是视频在线谈判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必须在电子开标室及时响应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和谈判小组的谈判邀请,并及时点击“在线谈判”按钮,参与视频在线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条款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以线上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档(PDF格式),如供应商通过线上方式提交,还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电子档(PDF格式)。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电子档(PDF格式)。(六)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并将签字后的书面承诺扫描成PDF格式,按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的递交方式,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七)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方式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系统界面会自动提示,供应商须完成以下步骤:①点击“二次报价”按钮,进入二次报价界面。②在“本轮报价”里输入第二次报价的金额。必须在“报价澄清内容”填写核心产品/主要标的的最终单价(货物类)。如需上传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附件,可以点击“报价附件”→“上传文件”按钮,完成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附件的上传。③提交报价,然后完成报价表签章,二次报价就操作成功。注:已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最后一次报价准。(八)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电子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电子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二、评定成交的标准(一)谈判小组将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技术和商务条款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注:政策性扣减方式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谈判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执行政策性扣减扶持政策。(二)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经扣减后价格相同,按技术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所有都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三、无效谈判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谈判的;(四)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提交有效足额保证金的;(五)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六)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七)供应商不接受谈判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谈判的;(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十)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的;(十一)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的(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时适用);(十二)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的(不接受合同分包时适用);(十三)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十四)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3.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一、谈判费用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与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项目商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和采购合同范本,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三、谈判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电子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1.电子响应文件组成电子响应文件主体内容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进行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根据《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五章内容,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信息填写、页码关联、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章签署、下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等工作。2.联合体(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时适用)2.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谈判。2.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联合协议,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谈判和澄清。共同联合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协议装在“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五、其他资料(二)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格式自定)”的电子响应文件中。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处。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5.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中的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2.6.联合体参加谈判业绩计算,按照共同联合协议分工认定。2.7.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拒绝该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参与谈判和澄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篇”)。3.谈判有效期:电子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二)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谈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谈判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三)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初始报价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报价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报价为准。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响应。(四)电子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响应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提交通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供应商须在电子开标室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供应商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在电子响应文件中,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按照《全程电子化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签章版本)》第七章流程操作。2.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如果有):应完整封装,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递交时间地点同谈判开始时间地点。(六)电子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开州区)网站(www.cqggzy.com/kaizhouweb)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截图证明(获取采购文件状态截图证明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找到该项目点击“查看详情”进行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信息截图);(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质疑函范本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开州区)网站(www.cqggzy.com/kaizhouweb)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八、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无。十、交易服务费谈判供应商成交后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重庆市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开州发改价〔2023〕2号文件执行。交易服务费缴纳金额与方式请与重庆市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财务科联系人:王老师;财务科联系电话:023-52612290。财务科邮箱:3454231816@qq.com(成交供应商须编辑好公司名称、信用代码、成交项目名称发送到该邮箱)开州发改价〔2023〕2号文件规定的交易服务费费率如下:项目每分包中标金额(人民币,万元)收费费率备 注100(含)以下1.0‰1.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100-500(含)0.95‰1.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500-1000(含)0.9‰1.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1000-5000(含)0.85‰1.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5000-10000(含)0.8‰1.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10000以上0.7‰1.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注:1.交易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实例:某项目中标金额为7000万元,计算交易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0.1万元;(500-100)万元×0.95‰=0.38万元;(1000-500)万元×0.9‰=0.45万元;(5000-1000)万元×0.85‰=3.4万元;(7000-5000)万元×0.8‰=1.6万元;合计收费=0.1+0.38+0.45+3.4+1.6=5.93(万元)。2.根据渝府办发〔2014〕100号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为微型企业的,免收交易服务费。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4.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和采购合同范本(格式)一、合同草案条款二、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号:项目名称:甲(需)方:乙(供)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服务合同: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位综合单价总价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1、服务标准和要求:2、交货期限、交货地点:(1)交货期限:(二)交货地点:3、验收方式:4、付款方式:五、违约责任:六、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补遗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 份, 其中需方 份,供方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4、其他:甲(需)方:地址:电话: 授权代表:乙(供)方:地址:电话: 传真: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7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拟)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承诺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文件(如有)(六)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联合体共同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格式自拟)(三)其他资料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报价函竞争性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谈判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性谈判。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项目初始报价为大写:;人民币小写:。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壹份。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谈判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缴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项目号:谈判项目名称: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 )总价( )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项目号:谈判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质量)响应以及电子响应文件中技术(质量)响应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4.响应情况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响应,且必须标注电子响应文件中技术响应的位置(页码)。(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谈判项目名称:序号谈判项目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电子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可扩展;3.响应情况栏中应当注明商务响应内容,且必须标注电子响应文件中商务响应内容的位置(页码)。(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谈判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电子邮箱:(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谈判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电子邮箱:(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4)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如果有)(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文件(如有)(六)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联合体共同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格式自定)(三)其他资料(自附)(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合理用药监测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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